《入党介绍人的职责【3篇】》
入党介绍人的职责(精选3篇)
入党介绍人的职责 篇1
能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时事政治,对党认识明确,入党动机端正。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认真负责,积极承担班级、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多项活动,有较强的组织能力,担任班干部工作能以身作则,坚持原则,能够大胆管理,并能关心贫困同学,连续二年被评为学院三好学生。
在学习上: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及各种文化知识,戒骄戒躁,踏踏实实,这是做为一名学生党员对自己的起码要求,有句话叫做“不知足而常乐”。
在工作中:热情、认真、积极,始终保持一颗热情上进的心,不畏困难与挫折。
在思想上:他加强自己的政治思想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思想修养,积极参加各种党课学习,时刻以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
在生活上:关心群众,当同学生病的时候我会主动去帮助他们,并组织同学去医院看望他们。当别人有困难,他会尽我所能主动帮助他们,时刻与群众保持联系。
该同志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团结同志,为人诚信正直,对党忠诚老实,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缺点是:不善于做群众思想工作。但通过认真考察和全面衡量,我认为已具备共产党员条件,我愿意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
入党介绍人的职责 篇2
1.认真了解被介绍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工作经历和各方面的表现。
2.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和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并针对被介绍人的缺点和不足进行具体的教育、帮助。
3.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4.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上,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并表明自己对被介绍人的入党意见。
5.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和考察。
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入党介绍人对党、对被介绍者都负有重要责任。一般来说,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一、考察被介绍人的历史和现状。认真了解和弄清被介绍人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及其政治历史、思想品质、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并如实地向党组织做出负责的介绍,不准采取马马虎虎的态度,更不准有意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二、做好被介绍人的培养、教育工作。要经常找被介绍人谈话,深入了解他们的内心世界,从思想上进行帮助。要对他们进行党纲、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进行主义、思想、理论和重要思想的教育;党的历史和革命传统教育,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
三、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被介绍者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
四、指导入党申请人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在志愿书中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时既要充分肯定优点和成绩,又要诚恳地指出缺点和不足。做到对优点和成绩不夸大,对缺点和问题不回避,措词要准确。
五、在支部大会讨论时,负责介绍入党申请人的有关情况,介绍人的发言应与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填写的“入党介绍人意见”一致,但是不宜照本宣读,会上的介绍则应详细些,以便于参加支部大会的党员更真实地了解发展对象的情况。
入党介绍人的职责 篇3
入党介绍人的职责: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在《入党志愿书》上填写自己的意见;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本职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向支部大会如实地、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党支部委员的职数与设置是怎样规定的?
答:党支部委员的职数与设置,应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来确定。在一般情况下,支部委员会由3—7人组成,可设支部书记、宣传委员、组织委员、纪律检查委员。支委多的还可以设副书记、青年委员、保卫委员、统战委员等。党员人数很少的支部,可不建立支部委员会,由党员直接选举支部书记1名,必要时增补副书记1名。支部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有些工作不一定设专门委员,可采取分工负责的办法解决。
党政干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六个方面的基本条件:(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