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的“死刑保证书”(最新2篇)》
荒唐的“死刑保证书” 篇1
因为亲人遇害,原告家属要求法院判被告人死刑,并向法院保证只要合了他们的要求,将不再上访,而法院居然也“照办”了。前天,被曝与被害人家属签订“死刑保证书”的河南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回应称,这是被害者家属的单方诉求,是提高审级的申请,属一厢情愿之事。
不错,提高审级,应该是以一种申请的方式提出来,但怎么会弄成“保证”呢?这份被网曝的东西,从书写格式到具体内容,咋看它都是一份保证书。抬头:保证书;落款:保证人xxx、xxx,另有见证人的签名。文内有明确的保证内容,“只要平顶山法院判处被告人死刑,我们保证,不管将来省高院处理结果如何,他们都将服从,包括因发回重审导致的平顶山法院的最终处理结果,决不上访。”这是申请还是保证,恐怕不用多说吧。
受害者家属为什么要写这份保证书?果真是“一厢情愿”?我以为,此说不通,法院若没有明示也会有暗示。痛失亲人,要求严惩凶手,这种心理很正常,某些家属因为担心有司法不公现象的存在,会通过上访途径给办案机关施加影响。该案即如此。可以肯定,平顶山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此案时,也是受“上访”所困的。这样在与受害者家属沟通时,也许就会说,现在又不是终审,即使按你们的要求判了,到了省高院也有改判的可能,你们能保证不上访?这不就是“暗示”么?
而对受害者家属来说,只要求得想要的结果,当然愿意作出保证。然而,在刑案中,这种保证根本不具有法律效力,人家若想继续上访又奈何?如果连这一点都看不清楚,平顶山中级人民法院对法律的认识也太浅薄了。
事实上看,“一厢情愿”之说是站不住脚的。虽然保证书上没有法院人员留下的笔墨,但该保证书是在法院内写的,用的是法院的公文纸,有法院人员在场,应该是得到双方认可的。即使没有这种客观因素,这份保证书也是得到法院认可的。因为这一与案件事实无关的保证书,原件已在该案卷宗里。
这份“保证书”可视为“奇文”一份,它的出笼,实为息访之需,是一种交易,是法律被庭外“勾兑”,是对法律的亵渎。解决信访问题,公平和公正是关键。法律迁就信访,只会产生新的不公。后来平顶山中级人民法院确实将被告人判了死刑,此结果与保证书有没有关系,让法院说清楚恐怕很难,让公众不产生怀疑恐怕也很难。不过,平顶山中级人民法院的这个判决,最终被河南省高院以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为由撤销。冤案虽然没有造成,但对法律已经造无可挽回的伤(请关注害,“法院判决是要讲证据的,但是从这个保证书来看,公正判决并不是那么回事。”这是被告人家属愤怒之语,相信也是社会公众之声。
(责任编辑哪段青春不荒唐 篇2
哪一段青春不荒唐
青春的那一页宣纸上,初时急匆匆高提了笔,摆开架势来弄风云,常常一不留神间,滴下几滴墨迹来,以至于多年后,羞赧到总想绕开。
那时候,人生锦年,心高气傲,满城男儿瞧不上,独独于千万人之中最后喜欢上他。这喜欢,荒草一样地长,以至于有点穿户越墙的张狂。有一天,忽然一个人,在极冷的冬天,起了兴儿去找他。迢迢地过了曲曲折折的长堤,过了瘦瘦细细的小桥……然后一个人回来了。锦绣年华里,有的是无果的爱情,可是,却能在一个人的内心里演绎得烽烟四起。人生最好的时光里,总会犯上一些痴,或者傻。总会无视规矩方圆,我行我素,一条道走到黑尽头,直至撞墙。好好的书不读,好好的路不走,偏要拐了一个人,心慌慌地,到荒僻的郊外,或者无人的楼顶,喝酒,抽烟,谈艺术,谈离爱情或远或近的话题。放着身后一大群亲人的心焦不顾,以为自己是仙了,从一群泥人里超脱出来,其实,多像一个逃到苦寒边塞举旗的叛军
都是这样吧,总要绕过那么长的路、那么多的桥,到最后,才有了释然,才有了这内心的清朗自在。回头想想,也不为过吧,青春,毕竟是人生才开场。刚开场,自然紧张,自然做不到张弛有度,自然是拿得起却还不能放得下。那些一意孤行的欢啊,那些惊雷一样的爱情,绝对,突兀。像初学绘画的小学生,桃红,草绿,用得太过纯粹,红就红到明艳灼人,绿就绿到漫漶无边,不留白,不后退,只会一笔又一笔地添。到后来,才惊觉,是白辛苦一场。
或长或短,在那些美好的时光里,我们,一意孤行痴傻了多少回,寂寞地寻找,盲目地执著,问结果,或不问结果。哪一段青春不荒唐!哪一场爱情不受伤!好在,还有后来;好在,还会长大,还会放下。那一团莽撞的重墨,终于懂得兑些水,浓淡深浅之间,见出了节制和理性。那些惊天动地的荒唐岁月,都可以化作后来素淡绵长的回忆吧赞赞赞赞转载分享评论(1)复制地址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