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廉洁保证书(精选六篇)》
2024廉洁保证书(精选6篇)
2024廉洁保证书 篇1
干部要以身作则,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勤政廉政,严格遵守以下廉洁自律条例: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做到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二、坚持密切联系群众,深入班组了解群众的思想和情绪,为教职员工多办实事。
三、坚持民-主生活制度,光明磊落,胸襟坦荡,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不经商,不从事有偿的中介活动,不在各类经济实体中兼职。
五、不在各类公务活动中收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所收各种名义款项一律上缴。
六、带头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
七、爱护学校公物,不动用公物办个人私事。
八、加强团结,保持领导班子的思想统一,不搞小团体或为小团体维权。
签名:bfanwen.com
日期:年 月 日
2024廉洁保证书 篇2
我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将认真执行中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全面落实公司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廉洁勤政的良好形象,做勤政廉政的带头人。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做到以下五条:
1.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恪尽职守,勤奋工作,努力完成自己承担的各项任务,为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做贡献;
2.认真学习、坚决执行《廉政准则》以及中央纪委、监察部,公司关于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3.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承诺和情况报告的规定》,严肃、认真地向公司党组及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主动自觉接受职工代表和群众的监督、评议,虚心接受职工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加以改正;
4.认真执行《中国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领导班子团结;坚决执行重大事项领导班子民-主决策制度,并严肃、认真履行决策权;
5.在业务、经济交往活动中严守纪律,无法拒受、退还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以及回扣、赞助等,在收到1个月内主动交(转载自百范文网#url#,请保留此标记。)到本企业纪检监察部门。
二、不违反以下十条:
1.本人不与他人合伙经商、办企业;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经商、办企业(包括与他人合伙经商、办企业)的不得与本人所在企业有关联交易。
3.不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从事个人牟利活动;不利用职务便利,为个人、家庭主要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从事中介活动;不在经营活动中收取中介费、回扣及礼金;
4.不与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单位发生装修房屋、为亲属上学、出国、旅游等事项提供费用的往来;
5.不利用职权违反规定插手、干扰招标工作,不采取写条子、打招呼、指定中标人等方式破坏招标正常工作流程;(廉洁自律保证书)
6.不擅自泄漏领导班子讨论的“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的讨论内容;
7.不违反财经纪律和法规,不设立账外资金;
8.不鼓动或参与群众性聚集上访活动;
9.不参加赌博活动;不参加色情的娱乐活动;
10.不发生《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中列举的违纪行为。
如若没有履行上述承诺并违反纪律,我将接受纪律处分,对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我将接受从重的经济处分,以上承诺,诚请全公司广大干部职工进行严格监督。
承诺人签字:
2024廉洁保证书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切实做到廉洁奉公,我郑重作出如下保证:
一、始终牢记“两个务必”,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党性修养,自觉遵守《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换届工作纪律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
二、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做到以廉为本,虚心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三、不违反政治纪律,与上级党组织及县委保持一致,自觉维护班子团结;
四、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坚持依纪依法办案;
五、不用公款相互宴请或者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礼品馈赠;
六、不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劵和支付凭证;
七、不违反规定插手工程招投标,土地招、拍、挂,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经济活动;
八、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和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
九、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及变相赌博活动;
十、不个人决定应由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本人认真履行以上保证,自觉接受监督,如有违反,愿接受责任追究。
保证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2024廉洁保证书 篇4
甲方:-----x公司
乙方:
为保证承诺人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确保阳光采购,公平竞争,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承诺人自愿对任职期间的任何采购、外协加工业务作如下承诺,并保证坚决彻底履行:
一、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以及本承诺书的约定,在劳动合同履行的全过程中廉洁自律。
二、保证不利用职务之便以任何形式向供应商、外协厂商等索要或收受回扣、佣金、红包等好处费。
三、洁身自好,廉洁自律。在采购过程中,自觉保持与供应商、外协厂商等正常业务交往,不接受供应商、外协厂商馈赠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同时不接受供应商、外协厂商等向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更不会向供应商、外协厂商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任何费用。
四、为保证阳光采购,不参加可能对公正开展业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如确因实际情况须参加宴请、进行娱乐活动的,必须先经部门经理批准。
五、在职期间,不要求或者接受供应商、外协厂商等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六、为了保证采购的公平公正,不向供应商、外协厂商等介绍本人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双方业务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
七、任职期间,不为谋取私利擅自与供应商、外协厂商就业务承包、材料设备供应和工程项目变动、验收、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八、任何时候,不向供应商、外协厂商因私利透露采购合同招投标标底价格,提供其它供应商、外协厂商的商业信息或透露本公司的商业秘密。
九、对需经常采购或用量较大的低值易耗品、办公设备、it设备、办公消耗品须定点采购,(尽量网购)争取同等条件下的最优价格,并与定点方签订定点采购协议书,协议书送财务部备案。
十、乙方自愿履行以上承诺,若有违反以上条款或者采用其它不正当的手段受贿,愿意接受公司职务除名、解除合同和停发待领薪金的处罚,情节恶劣者送公安机关查办。
十一、乙方如发现公司其他相关人员有违背以上内容者应主动及时举报,举报有奖,接受举报部门为总经办。
十二、本廉洁承诺书经过双方签字或盖章即生效,自生效之日起至承诺人离职后一年内均有效。本承诺书由公司行政部保管存档。
本承诺书适用对象为:1、总经理、部门经理、部门主管;2、全体采购、财务、仓库人员;
3、品质iqc;
甲方:--xx公司 乙方:
甲方单位负责人:
甲方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024廉洁保证书 篇5
承诺人(员工):
承诺人系云南马龙双友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职务(岗位) ,兹有工作廉洁事项,保证履行如下义务和承诺:
一、承诺人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及公司有关廉政管理的规章制度,不得在业务洽谈、工程量签证及收方计量、原材料及设备采购、公司与业务往来单位合同履行等过程中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名义以任何理由贿赂、送礼、回扣等不廉洁行为。
二、前述“不廉洁行为”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收取现金、有价劵(卡)、红包、贵重物品等财物;接受业务单位报销费用或以劳务费/咨询费等名目收取报酬;接受宴请(正常公开的业务招待或向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报备的除外),受邀外出旅游或进入营业娱乐场所;在公司帐外单独或私下收取回扣;私下向业务单位借款;利用职务便利要挟业务往来单位或对其设置人为障碍或向其索贿;以其他方式变相受贿。
三、在上班时间打牌或业余时间与业务单位相关人员打牌,按每次 元处于罚金,上班时间打牌同时按旷工处理。
四、若承诺人违反本承诺书第一条/第二条,经公司查证属实或被行政/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或被举报两次以上虽未查证确切但有初步证据印证的,视为承诺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即时与承诺人解除劳动合同,并按涉贿金额100倍对承诺人处以罚金,并要求承诺人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公司有权交由公安机关处理,追究承诺人的行政和刑事责任。
五、本承诺书未尽事宜或者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承诺人和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依法需选提请劳动仲裁的由曲靖市马龙县劳动争议委员会裁决。
六、本承诺书一式二份,公司和承诺人各执一份,自承诺人签字后生效。
承诺人(签字)
2024廉洁保证书 篇6
廉洁承诺保证书
为了积极响应 (招标项目名称)项目招标工作,有效防止招投标活动中商业贿赂、不公平竞争和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和顺利进行,本投标人保证认真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各项政策规定、各项纪律和廉洁要求,在本次投标活动中,向本公司、招标项目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郑重承诺如下事项:
1、自觉遵守《招标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各项规定和制度。
2、自觉遵守招标投标活动的各项纪律以及本次招标的各项具体要求,积极配合招标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开展本次招标活动,维护正常招标秩序。
3、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具体规定进行投标,不隐瞒本单位投标资质、业绩、信誉等的真实情况,保证投标各项内容真实、有效、合法并符合规定。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保证在投标过程中,不使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它投标单位或串通投标、围标,不损害招标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5、保证不发生商业贿赂行为,不以任何方式向本公司、招标项目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赠送纪念品、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不宴请或邀请其任何相关人员参加高档娱乐消费、旅游、考察、参观等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报销其相关人员及其亲友的各种票据及费用;不进行可能影响招投标、评标、定标过程公平、公正的任何不正当活动。
6、保证不向本公司、招标项目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上述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7、保证不向本公司、招标项目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亲友等分包、转包中标项目或进行相关的关联交易。
8、保证不向本公司、招标项目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支付好处费、介绍费、感谢费和回扣等任何不正当“报酬”。
9、在投标过程中,如发现本公司、招标项目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在招标过程中有索要财物和要求违规进行关联交易等不廉洁行为时,坚决予以抵制,并及时本公司监督方负责任的进行反映活举报。
10、如发现本投标人有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及其他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纪律的所进行的任何处理。
特此保证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