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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街道保洁清扫方案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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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街道保洁清扫方案(通用5篇)

乡村街道保洁清扫方案 篇1

为大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全镇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全镇人民生活质量,根据莲办字[20xx]25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五年治理、三年攻坚、首年大见成效”的总体部署,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标要求,全面启动,全民动员,使全镇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并形成长效机制,将全镇打造成和谐宜居的幸福家园。

二、目标任务

主要目标是:到20xx年末,村庄层面生活垃圾治理必需的设施实现100%覆盖;乡级层面治理设施、环卫队伍及治理的运行机制实现70%以上覆盖;公路、江河沿线、旅游景区以及现代农业示范区等重点区域实现“零垃圾”全覆盖。

主要任务是:彻底清理存量垃圾,清除卫生死角,清理后的区域要及时硬化、绿化,配套生活垃圾治理设施。普及卫生公约,制定统一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公约,在所有村庄张贴并组织宣传和实施,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家喻户晓、人人明白,自己动手、清洁家园。通过持之以恒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全面改善农村卫生面貌。

三、实施内容

(一)因地制宜选择各村垃圾处理方法。在丰施村、同坑村、湖塘村、庙贝村建立焚烧炉,并规划填埋场,按照“户分类—村收集(运转)—焚烧和填埋”的流程进行处理。在路口村、街头村、范家村、汤坊村、阳春村、下垅村统一规划垃圾填埋场,对垃圾进行处理。以行政村为单位,成立保洁会,各自然村在保洁会的组织带领下,由农户和保洁员两个主体采用三种方法将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农户配置“两桶一袋”,即有机垃圾桶、无机垃圾桶和有毒有害垃圾袋。保洁员配置“一车、一铲、一钳、一帚”和保洁服;各村建好一处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其他”用于焚烧垃圾的转动站,配置一辆小型垃圾清运车。二是镇政府配置可利用垃圾回收设施和场所,配备一辆垃圾运输车、建设一处中转站。因地制宜实施“户分类、村收集(转运)、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

(三)完善长效运行机制。全镇范围以行政村为单位,原则上按1000人左右配备3名保洁员,1000—1500人配备4名保洁员,1500人以上配备5名保洁员,各村也可根据人口分布、自然村分布自行确定保洁员(保洁员管理办法另行制定)。镇成立环卫所,把辖区内保洁员的指导、管理纳入到镇环卫所职责范围,建立乡村环卫工作网络。各村要成立保洁会、理事会等组织,制定村规民约,推行门前卫生“三包”等相关保洁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卫生文明户、卫生村等评选活动,将结果进行公示。建立日常督查、定期评比、季度考评、年度考评等相结合的考核机制。

四、清洁标准

1、村庄房前屋后无零星垃圾,公共场所无散落的白色垃圾,村庄角落无陈年垃圾,农户庭院无随地流淌的污水,村内垃圾及时清理。

2、集镇道路平坦,路面无污水直排,无乱搭乱建,无乱停乱放,无占道经营,无乱摆乱放,无广告乱悬挂、无“牛皮癣”,集镇无成堆垃圾,路面无散落垃圾,无卫生死角。

3、公路无散落白色垃圾,无成堆垃圾,路旁无乱堆乱放,无建筑垃圾随意倾倒,村庄道路两旁无占道的杂物乱堆乱放。

4、江河、库塘水面无漂浮的垃圾,水面无死猪、死鸡等病死畜禽,无生活垃圾倾倒,无随意倾倒建筑垃圾。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4月14日—20日)。成立机构,召开动员大会,落实人员,全面宣传发动。

(二)组织实施(4月21日—30日)。开展“大会战”活动,组织人员开展陈年垃圾大清理活动,4月底必须完成各村的陈年垃圾清理工作。

(三)检查评比(5月1日—12月31日)。5月初,各村开始日常保洁,并实施长效机制。5月下旬开始第一次评比,以后逐月开展评比活动。(评比办法另行制定)

六、资金保障

县财政每年按照每个行政村2万元标准安排农村清洁工程资金,按绩效评比拨付。农户按3-5元每月交纳保洁费,红白喜事另收20元每次保洁费,同时鼓励各村积极引入社会捐助资金用于农村清洁工程。

乡村街道保洁清扫方案 篇2

为进一步推进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工作,加强对农村环境卫生、公共场所日常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清理转运等工作的管理,建立、完善清扫保洁机制,营造更加整洁、优美的农村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高新区辖区内的38个行政村(洼刘村除外)及乡间道路。

二、管理体制

实行三级管理体制:区创建办负责对两办事处及行政村环卫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两办事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行政村及乡间道路的环境卫生保洁和管理等各项工作;各村具体负责清扫村内及乡间道路垃圾并清运到垃圾中转站,保洁人员的招录和管理由办事处和行政村共同负责。

三、资金来源及使用

(一)资金来源

资金由区财政全部承担。

(二)资金构成

资金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为清扫保洁费用;一部分为区财政补贴。清扫保洁费用由区财政按照常住人口2元/人·月、流动人口1元/人·月的标准核定;区财政补贴为50万元/年。

(三)资金使用

清扫保洁费用的80%由两办事处专项用于本辖区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由区创建办每季度考核一次,区财政局根据考核结果拨付经费。清扫保洁费用的20%及每年50万元的财政补贴作为奖补基金,奖补基金由区财政一次性拨付到区创建办,区创建办对两办事处及行政村进行考核后依据考核成绩进行奖补(其中40%奖补给办事处,60%奖补给各村)。

四、考核工作

(一)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依据郑州市农村卫生环境考核标准(见附件)。

(二)考核办法

1、由区创建办和办事处共同组成检查组,每季度按照考核标准对各村卫生保洁情况进行检查打分,其打分结果作为对办事处和村的季度奖补依据。

2、考核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明查暗访相结合,明查占60%,暗查占40%。

3、考核实行百分制。

五、完善硬件设施

一是建设垃圾中转站。高新区辖区内的38个行政村(洼刘村除外),每个行政村至少建设1个垃圾中转站,实现全覆盖。下一步根据各行政村垃圾中转站的运行情况,适当在某些行政村增加垃圾中转站的数量。二是新购置垃圾清运车辆。区市政管理局负责对各行政村垃圾中转站内的垃圾进行清运,日产日清。鉴于垃圾清运任务日益加大,区市政管理局现有垃圾清运车辆不足,需新购置垃圾清运车辆,具体由区市政管理局提出,报管委会批准后实施。

乡村街道保洁清扫方案 篇3

为进一步推进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工作,加强对农村环境卫生、公共场所日常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清理转运等工作的管理,建立、完善清扫保洁机制,营造更加整洁、优美的农村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高新区辖区内的38个行政村(洼刘村除外)及乡间道路。

二、管理体制

实行三级管理体制:区创建办负责对两办事处及行政村环卫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两办事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行政村及乡间道路的环境卫生保洁和管理等各项工作;各村具体负责清扫村内及乡间道路垃圾并清运到垃圾中转站,保洁人员的招录和管理由办事处和行政村共同负责。

三、资金来源及使用

(一)资金来源

资金由区财政全部承担。

(二)资金构成

资金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为清扫保洁费用;一部分为区财政补贴。清扫保洁费用由区财政按照常住人口2元/人每月、流动人口1元/人每月的标准核定;区财政补贴为50万元/年。

(三)资金使用

清扫保洁费用的80%由两办事处专项用于本辖区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由区创建办每季度考核一次,区财政局根据考核结果拨付经费。清扫保洁费用的20%及每年50万元的财政补贴作为奖补基金,奖补基金由区财政一次性拨付到区创建办,区创建办对两办事处及行政村进行考核后依据考核成绩进行奖补(其中40%奖补给办事处,60%奖补给各村)。

四、考核工作

(一)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依据郑州市农村卫生环境考核标准(见附件)。

(二)考核办法

1、由区创建办和办事处共同组成检查组,每季度按照考核标准对各村卫生保洁情况进行检查打分,其打分结果作为对办事处和村的季度奖补依据。

2、考核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明查暗访相结合,明查占60%,暗查占40%。

3、考核实行百分制。

五、完善硬件设施

一是建设垃圾中转站。高新区辖区内的38个行政村(洼刘村除外),每个行政村至少建设1个垃圾中转站,实现全覆盖。下一步根据各行政村垃圾中转站的运行情况,适当在某些行政村增加垃圾中转站的数量。二是新购置垃圾清运车辆。区市政管理局负责对各行政村垃圾中转站内的垃圾进行清运,日产日清。鉴于垃圾清运任务日益加大,区市政管理局现有垃圾清运车辆不足,需新购置垃圾清运车辆,具体由区市政管理局提出,报管委会批准后实施。

附件:略

乡村街道保洁清扫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霍邱县农村垃圾处理暂行办法》(霍政办〔20xx〕19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三线三边三地”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20xx年度农村清洁工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全镇范围内实施农村清洁工程,突出抓好重点区域的垃圾清运处理,实现“六个基本没有”:集镇、村庄基本没有散放的垃圾;集镇、村庄内基本没有随地流淌的污水;居民房前屋后基本没有废弃的堆积物和废弃的建筑物;河湖、库塘、沟渠水面基本没有漂浮的垃圾;村庄及道路旁边基本没有露天粪坑;公路、铁路沿线基本没有散落的垃圾。

二、工作要求

(一)健全保洁队伍。重点区域按农村户籍人口每300-500人配备1名保洁员。非重点区域每1000-1500人配备1名保洁员,各乡镇(开发区)垃圾中转站(管理房)配备1名管理人员;每个行政村至少配备1名垃圾收集清运人员。

(二)完善环卫设施。配备必要的垃圾池(桶)、垃圾中转站、垃圾清运车等环卫设施设备。其中垃圾池原则上每100人建设1个,每5-10户配备1只垃圾桶。各乡镇建设一座垃圾中转站或管理房,配备一辆垃圾转运车;每名保洁员配备1辆垃圾收集车和必要的清扫工具。

(三)建立长效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劳务分包方式;运用市场化方式运作,公开招标确定保洁公司。成立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街道、社区、行政村成立工作小组并确定具体人员分片监督管理。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环境卫生保洁制度,明确环卫监督员、保洁员、垃圾清运人员职责,并在显著位置设立公示牌。

(四)整治农村环境卫生。全面开展道路、集镇、村庄的垃圾杂物清理,突出抓好G105、美丽乡村重点示范村的保洁工作。要重点清理村庄路边、河边桥头、坑塘沟渠等地集中堆弃的陈年积存垃圾。

三、督查考评

镇“三线三边三地”办公室牵头,组成联合考评组,每半年考评一次,年终,根据半年考评情况,得出年度总评。考评基本分值为100分(督查考评项目、内容见附件3),分为出色完成(90分以上)、完成(85—89分)、基本完成(75—84分)、较差(75分以下)四个档次。考评结果作为兑现相关奖补的依据。

四、经费保障及奖补资金兑现方式

采取县、乡镇、群众共筹方式,保障农村垃圾的清运和处理。镇财政安排6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垃圾的清运和处理,同时,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制订村规民约,收取一定的生活垃圾处理费。

根据考评情况,奖补资金每年兑现一次,出色完成的,兑现半年奖补资金的120%;完成任务的,兑现半年奖补资金的100%;基本完成的,兑现半年奖补资金的80%;较差的,兑现半年奖补资金的60%。

乡村街道保洁清扫方案 篇5

为大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全镇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全镇人民生活质量,根据莲办字[20xx]25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五年治理、三年攻坚、首年大见成效”的总体部署,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标要求,全面启动,全民动员,使全镇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并形成长效机制,将全镇打造成和谐宜居的幸福家园。

二、目标任务

主要目标是:到20xx年末,村庄层面生活垃圾治理必需的设施实现100%覆盖;乡级层面治理设施、环卫队伍及治理的运行机制实现70%以上覆盖;公路、江河沿线、旅游景区以及现代农业示范区等重点区域实现“零垃圾”全覆盖。

主要任务是:彻底清理存量垃圾,清除卫生死角,清理后的区域要及时硬化、绿化,配套生活垃圾治理设施。普及卫生公约,制定统一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公约,在所有村庄张贴并组织宣传和实施,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家喻户晓、人人明白,自己动手、清洁家园。通过持之以恒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全面改善农村卫生面貌。

三、实施内容

(一)因地制宜选择各村垃圾处理方法。在丰施村、同坑村、湖塘村、庙贝村建立焚烧炉,并规划填埋场,按照“户分类—村收集(运转)—焚烧和填埋”的流程进行处理。在路口村、街头村、范家村、汤坊村、阳春村、下垅村统一规划垃圾填埋场,对垃圾进行处理。以行政村为单位,成立保洁会,各自然村在保洁会的组织带领下,由农户和保洁员两个主体采用三种方法将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农户配置“两桶一袋”,即有机垃圾桶、无机垃圾桶和有毒有害垃圾袋。保洁员配置“一车、一铲、一钳、一帚”和保洁服;各村建好一处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其他”用于焚烧垃圾的转动站,配置一辆小型垃圾清运车。二是镇政府配置可利用垃圾回收设施和场所,配备一辆垃圾运输车、建设一处中转站。因地制宜实施“户分类、村收集(转运)、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

(三)完善长效运行机制。全镇范围以行政村为单位,原则上按1000人左右配备3名保洁员,1000—1500人配备4名保洁员,1500人以上配备5名保洁员,各村也可根据人口分布、自然村分布自行确定保洁员(保洁员管理办法另行制定)。镇成立环卫所,把辖区内保洁员的指导、管理纳入到镇环卫所职责范围,建立乡村环卫工作网络。各村要成立保洁会、理事会等组织,制定村规民约,推行门前卫生“三包”等相关保洁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卫生文明户、卫生村等评选活动,将结果进行公示。建立日常督查、定期评比、季度考评、年度考评等相结合的考核机制。

四、清洁标准

1、村庄房前屋后无零星垃圾,公共场所无散落的白色垃圾,村庄角落无陈年垃圾,农户庭院无随地流淌的污水,村内垃圾及时清理。

2、集镇道路平坦,路面无污水直排,无乱搭乱建,无乱停乱放,无占道经营,无乱摆乱放,无广告乱悬挂、无“牛皮癣”,集镇无成堆垃圾,路面无散落垃圾,无卫生死角。

3、公路无散落白色垃圾,无成堆垃圾,路旁无乱堆乱放,无建筑垃圾随意倾倒,村庄道路两旁无占道的杂物乱堆乱放。

4、江河、库塘水面无漂浮的垃圾,水面无死猪、死鸡等病死畜禽,无生活垃圾倾倒,无随意倾倒建筑垃圾。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4月14日—20日)。成立机构,召开动员大会,落实人员,全面宣传发动。

(二)组织实施(4月21日—30日)。开展“大会战”活动,组织人员开展陈年垃圾大清理活动,4月底必须完成各村的陈年垃圾清理工作。

(三)检查评比(5月1日—12月31日)。5月初,各村开始日常保洁,并实施长效机制。5月下旬开始第一次评比,以后逐月开展评比活动。(评比办法另行制定)

六、资金保障

县财政每年按照每个行政村2万元标准安排农村清洁工程资金,按绩效评比拨付。农户按3-5元每月交纳保洁费,红白喜事另收20元每次保洁费,同时鼓励各村积极引入社会捐助资金用于农村清洁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