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后服务经费管理分配方案(通用3篇)》
课后服务经费管理分配方案(精选3篇)
课后服务经费管理分配方案 篇1
一、实施目的:
为了对教师在课后延时服务工作中的工作质量、态度进行客观评价,弘扬正能量,促进教师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推动课后延时服务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开支原则:
课后延时服务费的开支的原则是按照激励全体教师参与课后延时服务的积极性,并根据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安排,按劳取酬。
三、开支项目和计酬方法;
(一)课后服务一般性服务支出
1.上课补助:
以月为计算周期,按每月实际上课节数,以每节课20元计算。
2.管理课时:
(1)课后服务组织区域时段安全管理:按实际参加人数,体现差距,以每课间10元计算。
(2)行政值班管理:按一般课后服务支出部分的'8%计算,折算为课时,以每节7元计算。
(二)课后延时服务绩效考核支出
学校成立课后服务考核领导小组,按照措施以下进行绩效考核:
1、正常完成教育教学工作,有效推动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健康发展,每天包年级领导检查正常进行的,领取100%绩效服务费。
2、请假,经校长批准安排替班老师,无故空堂一次,班内混乱,扣除当月100%绩效服务费。
3、早退一次,扣除当月10%绩效服务费,当月三次以上,扣除当月100%绩效服务费。
4、放学后,值班老师负责整队送队,做好与家长交接,无家长接送的学生及时与家长联系,确保安全。违规一次扣除当月10%绩效服务费,当月三次以上,扣除当月100%绩效服务费。
5、家长投诉,经查情况属实,视情节轻重可扣除当月10%--100%绩效服务费。
6、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能妥善及时处理,视情节、责任轻重,可扣除本学期50%--100%绩效服务费。
四、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绩效部分服务费出现结余费用分配原则:
1、奖励那些无私奉献、任劳任怨、承担学校多项工作,工作量大的一线教师;
2、为学校赢得突出的集体荣誉。奖励那些为孩子们辛苦付出的教师。
3、奖励那些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发展,无私奉献,不计报酬,牺牲个人时间,默默付出,做出贡献的教师。
五、说明:
本实施细则只适用于本校,需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执行。如果出现与上级文件政策相抵触的现象,按照上级文件政策及时调整。
注:我校共有学生26人,每人延时服务收费360元,应收9360元,因为有贫困学生减免,实收8785元。根据我校分配方案,按每班级人数及老师上延时服务课时多少分配。
课后服务经费管理分配方案 篇2
一、分配目的
为了促进教师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推动课后服务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二、分配原则
课后服务费分配的原则是按照激励全体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积极性,并根据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安排,按劳取酬。课后服务费分配共有五项,分别为作业辅导服务费、体质训练服务费、综合课程服务费、教师执勤服务费和组织管理服务费。
三、分配方法
1.作业辅导服务费
说明:
①9、10月已用绩效预发费用经核算后,全额返还绩效,按在编教职工人均发放;
②11月按实际费用发放。
2.体质训练服务费
①9、10月已用绩效预发费用经核算后,全额返还绩效,按在编教职工人均发放;
3.综合课程服务费
②11月按实际费用发放。
4.教师执勤服务费
对参与学校课后服务执勤的教师发放服务费每人1500元/学期。
5.组织管理服务费
对参与课后服务组织管理的人员(相关行政、班主任等)发放适当的经费,其中分管领导1000元/学期、年级部主任800元/学期、相关中层干部600元/学期,班主任500元/学期。
四、其它说明
①分配方法中的1、2、3:本次发放的是20xx年9~11月的服务费,12月服务费将于明年上半年一并发放。
②本分配方案经学校领导班子讨论公示后执行。如今后上级政策有变化,学校将按照上级政策及时调整。
课后服务经费管理分配方案 篇3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满足学生和家长对课后服务的需求,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基一〔20__〕329号)、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教基〔20__〕56号)精神,在认真总结20__年课后服务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鹤壁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方案》(暂行)。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问题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落实减负为目标,积极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构建机制健全、保障完善的课后服务体系,破解中小学生“放学早、接送难”矛盾,满足学生多样化课后服务需求,进一步提升教育服务能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各县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主体,统筹管理本区域的课后服务工作。教育行政部门承担课后服务的管理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课后服务管理工作。
(二)学校为主。学校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针对确实有接送困难的家庭,积极发挥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各项制度,确保课后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三)自愿参加。课后服务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内容、时间、场地、师资、费用等事项,由学生及家长自愿选择。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与,严禁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学生参与。
(四)公益惠民。课后服务要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各县区根据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性质,坚持成本补偿原则,由政府和家长共同负担服务成本。要对家庭贫困学生提供免费课后服务。
(五)稳妥推进。要统筹考虑城乡差异、学段差异、地域差异等因素,因地制宜,分步推进,把好事办好。
三、课后服务主要内容
(一)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对象是有服务需求的义务教育阶段本校在读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二)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一般在上学日下午正常放学后进行,时间一般应控制在1.5小时以内,小学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初中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30。具体服务时间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所属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家长需求和季节确定。
(三)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结合学生个性特长、兴趣爱好,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中小学校要积极主动开放体育、艺术、图书等场馆,提供体育艺术器材、设施和图书等。鼓励中小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小学阶段以团队活动、体育艺术科普活动、课外阅读、综合实践、作业辅导等为主。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借课后服务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初中阶段以体育艺术活动、科技创新、作业辅导、答疑解惑、课外阅读、综合实践、团队活动等为主。严禁中小学校将课后服务办成变相集体教学或变相补课。作业辅导和答疑解惑等学习性活动时间不得超过一个课时。
(四)服务程序
各中小学校要按照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原则制定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以学期为节点,以需求为依据,认真组织开展针对性课后服务,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
1.摸底调查,征求意见。学校结合本校各类场馆、功能室、活动场地、仪器设备、师资等资源设计课后服务项目,并向全体学生发放课后服务意向调查表,广泛征求学生课后服务需求。
2.编制目录,告知家长。学校结合学生需求和校内外资源,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编制课后服务内容目录,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将课后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事项、费用开支、安全措施等告知家长。
3.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家长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向班级提出课后服务申请,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加强指导,帮助学生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课后服务项目。在审核时,对于家长申请不能满足的,要加强协调,安排其参加其他适合的课后服务项目。
4.明确责任,分类实施。学校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明确课后服务权责问题。学校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对所有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进行统筹安排,分类组织实施,并根据服务条件的变化及学生需求对服务内容进行动态调整。
5.加强研究,不断完善。学校要将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校本教研,积极开发课后服务内容,创建课后服务精品课程,推动课后服务工作深入开展。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组织家长代表全过程参与,定期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推进各方面信息公开,规范和监督课后服务工作。
(五)服务组织
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需师资要以本校教职工为主,鼓励教职工发挥爱好特长、跨学科指导学生。师资力量确实不足的,可以临时聘请退休教师、文体工作者、科普工作者、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家长志愿者等校外专业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临时聘请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学校要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按合同或协议支付劳动报酬和保障相关待遇。严禁有不良记录人员参与课后服务,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课后服务工作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管理、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市级层面将成立鹤壁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管理、监督全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见附件1)。市委改革办负责统筹指导课后服务改革工作;市发改委负责会同教育部门提出收费标准指导意见;市人社局负责保障课后服务师资权益;市财政局根据《鹤壁市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采取财政补贴形式予以支持;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对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的监管;市教体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区、各中小学校也要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二)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各县区要建立完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制度,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确需收取课后服务费的.,具体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根据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提出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执行。对学校外聘的参与课后服务的社会专业人员,可由双方协议确定劳务报酬。课后服务收取的服务费,必须纳入学校财务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只能用于参与课后服务人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并适当用于水费、电费支出,消耗品购置,场地器材维护等,不得挪作他用。有关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当适当考虑学校和单位开展课后服务因素;学校和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
(三)健全机制,确保安全。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坚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首位,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制定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切实消除场地、设施设备、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参加课后服务学生的人身安全。要建立损害赔偿的多方承担共担机制,确保课后服务工作科学、规范、安全、有序开展。
(四)强化监督,注重宣传。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督导检查。各中小学要严格上下学制度,严禁将放学后的课后服务时间作为正常教学时间集体上课或以各种形式变相集体补课,严禁借课后服务之名乱收费。要加强宣传,积极争取社会各方支持,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