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文明出游倡议书(热门三篇)》
端午文明出游倡议书(精选3篇)
端午文明出游倡议书 篇1
全旗广大干部职工、人民群众:
森林草原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森林具有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美化环境,调节气候,减少噪音和预防自然灾害的功能。为有效遏制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好我旗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在此,向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1、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八不准”规定。即不准在林区乱丢烟蒂;不准在野外点荒火;不准烧田坎、烧田草;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不准在野外烧烤食物、组织篝火晚会;不准在野外烧水做饭;不准在林区燃放烟花、鞭炮;不准在林区用火驱赶野生动物。
2、在上坟祭祖时,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在烧香、烧纸点烛和燃放鞭炮前,要将坟墓、祭祀区域周围的茅草杂柴清理干净,做到人离火灭。
3、严禁随意用火烧荒整地。因特殊情况确需用火时,须报额济纳旗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审查批准,并要预先开设防火隔离带和有专人负责安全。
4、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灾,要立即报告拨打12119森林草原防火报警电话,说明火灾发生地点、规模等具体情况,以及您的姓名、联系方式。严禁独自一人扑火,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未成年人扑救森林草原火灾。造成森林草原火灾,要依法承担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请您明白:
1、造成森林草原火灾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2、违反野外用火规定,不管是否造成森林草原火灾,都将受到当地政府或林业主管部门的处罚和警告。
3、造成森林草原火灾,视情节轻重,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判处有期徒刑等法律制裁。
平安、和谐、健康是每一个家庭的福祉,请您记住我们的忠告,谨防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
额旗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
2019年6月19日
端午文明出游倡议书 篇2
广大游客及旅游从业者:
创建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是每位游客和旅游从业者共同的责任;倡导文明旅游,是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促进社会和谐、形成良好社会风尚的有效途径。在2019年端午节到来之际,卢氏县旅游局向广大游客及旅游从业者发出如下倡议:
广大游客应做到:从自身做起,恪守公德,讲究礼仪,文明游览,安全出行,摒弃不良习惯,注意言谈举止;自觉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遵法规、守秩序、讲卫生、爱护环境和公共设施,争做文明和友谊的传播者。
广大旅游从业者应做到:自觉规范经营行为,恪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信守合同;不发布虚假广告误导游客,不低于成本价招徕游客,不“欺客”不“宰客”;努力提高自身文明素质,做文明旅游的实践者、传播者;及时提醒劝阻游客不文明行为,引导游客尊重旅游目的地文化习俗。
同时,我们欢迎广大游客积极参与端午节期间存在的不文明旅游行为的监督工作,把不文明“晒”出来曝光,并提出宝贵意见。欢迎大家通过热线联系我们,让我们一起向节日期间不文明行为宣战,共同营造健康文明的旅游氛围。
端午文明出游倡议书 篇3
全体市民和旅游行业从业者:
提升文明旅游素质,强化文明出游意识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表现,在“五一”劳动节来临之际,我们向全县旅游行业和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我们倡议,广大市民:自觉维护名城环境卫生,提高文明素质,遵纪守法,热情礼貌,主动礼让妇女、儿童和老人,不插队加塞,不乱吐乱扔,不讲粗话脏话,不损坏公共设施,不在禁烟场所吸烟,不涂刻攀爬文物古迹,共同维护名城旅游新形象。
我们倡议,广大旅行社应做到:自觉规范经营行为,遵纪守法,信守合同;不发布虚假广告误导游客,不低于成本价招徕游客,不“欺客”不“宰客”,为旅游者做好行前说明服务。
我们倡议,广大导游应做到:努力提高自身文明素质,做文明旅游的实践者、传播者;及时提醒劝阻游客不文明行为,做好文明旅游的宣传、说明、提醒工作,引导游客尊重旅游目的地文化习俗。
我们倡议,广大旅游饭店应做到:规范化经营,标准化服务,打造放心用餐和舒心住宿环境,努力提升服务水平。
我们倡议广大旅游景区应做到:努力提高景区产品和服务质量,切实保护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做文明旅游的传播者。
我们倡议,广大旅游车、出租车司机应做到:安全出行,文明行车,礼让为先,文明载客,尊老爱幼,主动询问,积极帮助。
我们倡议,广大停车场管理员应做到:规范管理,有序引导,举止文明,杜绝欺客、宰客现象。
我们倡议,广大旅游商品购物店应做到:文明经营,诚信服务,明码标价,杜绝出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
文明旅游,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希望全县旅游行业从业人员及广大市民,时刻把“文明”记在心里,落实在行动中,共享美好假期!
镇远县精神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