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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推荐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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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精选7篇)

全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 篇1

各位领导、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

**市作为“争创全国三绿工程示范城市”之一,认真贯彻国家、省三绿工程办公室“关于开展三绿工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下面就有关具体情况和今年工作重点作简要汇报:

一、**市三绿工程宣传月活动情况的介绍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为认真做好宣传月工作,市政府和市三绿工程办公室高度重视,制定下发了《**市三绿工程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市关于开展清仓查库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多次召开协调会,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共同做好三绿宣传月工作。

2、内容丰富,形式多样。

一是集中开展清仓查库活动,净化食品市场。组织商务、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节日市场检查力度,对清查出的有问题的商品,一律撤柜封存。

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宣传咨询活动。20xx年12月26日,按照统一部署,“省暨**市三绿工程咨询日活动”

在市府广场举行,省、市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及部分企业开展市场准入、安全检测、合理膳食、绿色市场认证、放心品牌推荐等相关知识的咨询和宣传;印发了“三绿工程百问”、“安全消费指南”等宣传资料万余份,摆放了40余块宣传绿色消费、绿色市场、绿色通道的画板,还进行了问卷调查,活动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好评。

同时,我们还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电视台新闻频道从2月15日至18日连续4天播放了**市三绿办改编制作的三绿工程专题宣传片,宣传介绍我市的三绿工作;我们还编印了《绿色消费指南》,翻印了《三绿工程百问》等资料,广泛发放,并在商务信息网上开辟《绿色消费》专栏,系列介绍绿色消费知识等。据不完全统计,宣传月期间,通过各类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单位播发我市的三绿新闻不下五十次。

三是开展畅销品牌推荐活动,大力宣传优质食品。结合正在开展的**市集团消费“阳光食品工程”活动,我们组织专家库的专家对申报供应商的企业和品种的资质进行认定,首批对申报的25家企业单位给予了**市集团消费“阳光食品工程”供应商资质,并大力开展向消费者推荐活动。对其中获无公害认定或知名名牌称号的16个企业的19个品种向国家、省三绿办作了推荐。

四是加强了绿色通道的开辟工作

在已有的2条省际通道、3条市际通道的基础上,市公安、交通部门又出台了新的扶持办法,对农副产品运输车辆制作了《三绿工程运输通行证》,并在行政服务中心公开受理,积极开辟绿色通道。

五是抓好创绿示范店的考核验收,树立绿色消费的典范。

宣传月活动期间,市三绿工程办公室还组织办公室成员对参加申报的金满楼、蜀王、江南春等共50余家大中型餐饮企业进行了考核和验收,授予23家企业的36个门店“20xx年度**市创绿色餐饮示范店”称号,为餐饮企业树立绿色消费的典范。

六是启动了创建**市农副产品绿色零售市场活动

为推动绿色市场的培育,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农副产品绿色零售市场》(GB/T19221-20xx),以经营农副产品的超市为起点,在全市经营农副产品的零售市场开展创建“**市农副产品绿色零售市场”的活动。确定了家乐福长江店、好又多望江路店、合家福购物广场、红府超市舒城路店等4家超市首批进行试点工作。

通过三绿工程宣传月活动,我市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理念得到进一步加强,三绿氛围日趋浓郁。

二、20xx年**市三绿工程工作要点

(一)基本思路:一是“反弹琵琶”,从消费抓起,通过引导消费者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并通过三级检测网加强食品检测手段,使污染超标的食品无法销售,从而引导生产;二是运用法制、经济、行政手段,实行全程卫生质量控制;三是政府、企业、消费者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四是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先以抓好“放心菜”、“放心肉”、“放心豆腐”为重点,再逐步扩大到所有食品。

(二)工作重点:

1、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强化三绿工程的领导。

2、继续做好绿色市场的培育。根据《绿色批发市场标准》、《绿色零售市场标准》和绿色市场认证管理办法及实施规则,加大培育创建绿色市场力度,加强硬件建设;建立索证、索票、检测、认定、认证等市场准入制度;大力发展周谷堆农产品市场“放心菜”配送工程,进一步提高配送规模,扩大配送数量、配送品种和配送范围。

3、继续加大无公害生产基地和养殖小区的建设。一是继续加大无公害生产基地和养殖小区的建设;二是继续抓好“放心豆腐”生产基地建设,20xx年力争建成1—2家豆制品集中生产基地,使基地日产黄豆原料18吨。

4、继续强化市场检测体系建设。一是投资3000万元建设农副产品检测检验中心,同时将蔬菜农残抽检逐步向水产品、水果、肉食品延伸;二是进一步完善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农残检测基础设施,争取检测面达到60%以上;三是积极鼓励和支持超市及农贸市场建立农残检测点。

5、继续加快实施品牌战略。一是积极做好蔬菜、肉食品、酒的畅销品牌推荐工作;二是积极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三是继续开展“绿色餐饮消费工程”活动;四是大力推进流通领域食品放心工程龙头品牌的建设;五是大力推进“放心豆腐”品牌。

6、进一步加大对三绿工程的宣传。一是将三绿工程宣传重点转到对农副产品质量安全的宣传和绿色消费知识的宣传;二是积极开展三绿工程评选活动;三是积极参加

“三绿工程博览会”等社会公益活动。

7、继续加强三绿工程法规制度的建设。一是加大推进《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等的实施力度;二是根据已出台的城区农贸市场管理办法,尽快出台《加强农贸市场管理的实施细则》;三是结合实际,拟订《农副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办法》,为农副产品市场准入确立法制依据。

8、推进集团消费“阳光食品工程”。逐步建立信息网络平台的软件系统和硬件设施,实现集团消费“阳光食品工程”信息网络化流通模式。

9、进一步深化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不断完善肉品市场准入,强化生猪市场监管,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做好定点屠宰场的规划工作,逐步提高屠宰场的经营规模和经营档次。

10、积极开辟绿色通道,同时注重与全国绿色通道的对接。

结合为农业生产服务的要求,拓宽绿色通道,并加强管理,同时注重与全国绿色通道的对接

作为争创全国三绿工程示范城市,我市将在国家、省三绿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扎实工作,积极努力,力争早日成为全国三绿工程示范城市。

全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 篇2

工程招投标中一些重点环节,直接关系到能否实现公平、公正竞争,也是容易产生腐败的环节,要高度重视,严格规范。目前,国家已颁布了《招标投标法》和《行政许可法》,省政府也颁发了《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法制办等国家部委也颁布了一系列规章,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较完备的法律制度体系。市招监委、市发改委和相关部门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严禁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执法不严。

一是严格招投标程序、招标范围、招标标准。招投标法定程序是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和保证。招标人应严格按法定程序履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准和备案手续。要严格资格审查、规范评标办法、完善招标投标公示制度。对应该核准而未经核准的,不得进行招标投标工作;已经进行的,要依法对项目法人实施行政处罚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招标人要按规定在国家和省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公告,严格遵守招投标的法定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缩短《招标投标法》和《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规定的法定时间。对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标。对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在50万元以上的,也必须进行招标。

二是严禁“三边工程”。坚决杜绝边设计、边招标、边施工的“三边工程”。要切实按照《招投标法》及相关规定,做好项目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特别是搞好施工图设计。如果没有施工图就进行招标,无法计算工程量清单,无法提出技术要求,将给工程管理、工程质量带来严重隐患,为一些唯利是图的中标人随意更改设计、变更工程量提供便利。因此,各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项目前期工作的管理,合理分配时间,统筹抓好项目招标准备工作,严禁没有施工图的项目进入招投标程序。如遇特别重大的特殊情况,必须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并制定出周密的工作方案,搞好各项工作的衔接。

三是严格实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最低投标价法评标能够对投标做出客观、量化的评价,有效避免人为因素的影响,充分体现招标活动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是一种应用十分广泛的评标方法和决标标准,应在全市招投标工作中大力推行和落实。但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并不等同于最低投标价中标。对工程实行无标底招标,招标人必须设置预算控制价,以防止围标、串标行为的发生。

四是严禁排斥潜在投标人 。对依法应当进行公开招标的工程,如果实行资格预审要严格标准和方法。资格预审原则上实行强制性标准法,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都应允许参加投标。严禁超过招标项目的自身要求,故意抬高项目的技术指标,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让某一特定的投标人中标;严禁对本地区的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地区的投标人实行不同的资格评审标准;严禁暗箱操作,使资格预审处于不公开不透明的状态。

五是严禁违规放弃中标项目和挂靠他人投标。对无故放弃中标履约的中标人,招标人必须依法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挂靠他人投标,或通过转让、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投标,一经发现,中标无效,并将追究当事人的经济、法律责任。

六是严禁转包、违法分包。转包是承包人“不劳而获”的惯用伎俩,由于层层盘剥,致使真正投入到工程上的资金不足,往往会造成建筑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其危害巨大。我国法律明令禁止转包行为,这是一条硬杠子,必须不折不扣的遵守。虽然,我国法律允许工程总承包人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要求必须在承包合同中约定,约定之外分包事项的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中标人或总承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禁止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一、完善制度,严格规范招投标活动

一是建立招投标信用体系。建立招投标信用体系,是整顿和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要按照“政府启动、市场运作、权威发布、信息共享”的要求,“统一信用信息平台、统一信用评价标准、统一信用奖惩机制”, 大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要抓紧制定《XX市建筑市场责任主体行为信用标准》,尤其针对当前在招投标过程不规范、拖欠工程款和黑白合同等突出问题,制定信用标准,明确哪些行为属于失信行为,构建失信惩戒机制,将招标投标当事人在招标投标和合同履行阶段的各种失信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在案,向社会公开并接受查询,将其信用状况与其投标工作挂钩。对有不良记录的企业,一年内不准其在本市范围内参与投标。当然,我们也要积极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他们的行为,引导他们走“诚信立企”之路。

二是建立低价风险担保制度。建立低价风险担保制度,是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影响工程管理和质量的有效办法。当实际中标价低于公布的预算控制价的85%时,中标人必须提供担保,其担保金额为控制价的85%与实际中标价之间的差额。如工程施工过程中未出现推诿扯皮和其他纠纷,待工程验收合格后再全部返回。

三是建立投标回访制度。市发改委、市招监办等部门要加强对招投标履约情况的跟踪监督,重点检查业主和施工监理对工程管理的履职情况,检查施工企业项目班子履职情况,随时监控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是完善评标专家管理制度。评标专家是招投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招投标工作做出了贡献。对于他们,我们第一要尊重,第二也要对工作成绩进行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对遵纪守法,业务素质高,道德操守好的要大力表扬奖励。对徇私舞弊,工作不负责,因评标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是完善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制度。招标代理机构直接进行招标投标操作,在维护市场秩序方面有着重要作用。但是,招投标出现的很多问题,如围标、串标等,多与代理机构行为不规范有很大的关系。因此,要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管。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和资格标准,认定招标代理机构资格,严格招标代理的市场准入;建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档案,及时记载代理机构的基本情况、人员构成、工程业绩、市场行为、奖惩记录等资料,并向社会公布。各级招标办要加强对代理机构的督导,对异地承揽业务的企业加强人员管理,对违法违规企业、人员实行限制、淘汰乃至清出市场的惩罚制度。在适当的时候要公布监理以及中介机构的“黑名单”。

二、加大查处力度,确保招投标工作健康发展

一是抓好投诉的处理。要建立招投标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和分析典型案例制度,针对投诉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如投诉的管辖、评标复议、投诉时效、投诉质证活动的组织等,制定投诉处理的实施细则,尽快解决招投标纠纷,保证工程顺利进行;要及时依法纠正和查处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过程监督和纠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重。

二是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市招监办、市发改委等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管理,改进招投标行政监督工作。该管的一定要管住、管好,不该管的坚决不管,做到既不失职、渎职,也不越位和滥用职权。发改委要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招投标的监督检查和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水利、交通、建设、商务、国土等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相关领域招投标过程中泄露保密资料、泄露标底、串通招标、串通投标、歧视和排斥投标等违法活动的监督执法。

三是狠抓典型,严查重处。加大对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将中标项目全部转包、分别转包,或者违法将中标项目部分主体、关键性工程层层分包,以及挂靠有资质或高资质单位进行投标,或者从其他单位租借资质证书投标等行为,必须依法给予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等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同时,要加强对招投标执法活动的监督,严厉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对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公开曝光,以起到震慑作用。对于这次开展的专项治理工作,自查到的问题,在处理时可以从轻;如被检查、抽查或投诉到的问题,一经查实,坚决严惩。

同志们,加强和改进招标投标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坚持依法行政,确保招投标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全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 篇3

为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建设部重新修订并颁布了新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并于今年的4月1日起实施。“新办法”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转变对城市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明确提出城市规划是一项重要的公共政策;“新办法”还理清了城市规划的层次体系,明确了城市总体规划与相关规划的关系,并从审查程序上对城市规划的部门合作与公众参与予以保障;“新办法”根据近年来的规划实践,增加了有关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规定。强化了对生态环境和人文资源的保护,对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充分关注,对区域协调和城乡协调发展的高度重视。各地规划部门的领导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在调整修编城市总体规划中,按照“新办法”的要求,注意把握好以下3个问题。

第一,更新方法、充实内容,切实提高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水平。在修编方法上,要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要求,转变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方式,推进科学民主决策。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前期论证工作,在规划纲要编制阶段,要在政府组织领导下,通过部门合作、专家领衔,对影响城市发展的重大问题如人口、资源、环境等进行深入、细致、科学的专题研究,专题研究的结论性意见是下一阶段工作的重要依据。在规划的内容上,要按照体现城市总体规划的战略性、前瞻性、综合性的要求,切实做好城乡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相互衔接、县(市、区)域范围内的空间利用总体规划与空间分区管治、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和空间利用规划、城市综合交通与重要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城市发展与项目建设的时序安排等方面的工作。科学确定生态环境、土地、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综合目标,划定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范围。要根据保护城市资源与环境、保障公共安全与基础设施有效运行的要求,分别划定“红线”(道路控制范围)、“蓝线”(城市水系保护范围)、“绿线”(绿地保护范围)、“紫线”(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黄线”(市政基础设施用地保护范围),并制订严格的空间管制措施。

第二,严格程序,强化规划修编的审查和管理。一是严格规划调整和修编认定程序。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就原审批的总体规划执行情况,修编的理由、范围,书面报告原规划审批机关,经审批机关认定后,方可开展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凡未经认定开展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将按照违反城市总体规划进行追究。二是切实做好规划的行政和技术审查及专家评审工作。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必须首先编制规划纲要,纲要编制完成后,由市、县人民政府行文报请市局组织市直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行政和技术审查;城市总体规划报批前,还应由市局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组织规划编制单位依据审查和评审意见以及公众意见,对规划方案进行修改,并对修改、完善的情况及吸纳意见的情况进行具体说明,经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个法定程序的工作。三是要切实做好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相互衔接工作。首先,用地的规模要与土地部门衔接。目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对滞后,没有远期20xx年的用地指标,在规模核定时上级部门缺乏依据,影响核定工作。规划部门要督促土地部门做好与上级土地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其次,用地的布局要与土地部门衔接。在不占用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布局应服从城市规划用地布局。四是要加强城市总体规划的公众参与,使规划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城市总体规划在提交专家评审前,要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合理的意见和建议要在规划中得到体观并应作为规划图件的附件。五是要加强城市规划设计市场和规划编制队伍的管理,各级政府及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的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竞争的原则择优选定具备相应规划编制资质单位开展修编工作。不得委托不具备相应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承担规划编制任务。对不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的规划,规划审查、审批机关将不予组织审查、审批工作。市局将加强对全市规划市场的监督管理,严格把关,对不按国家和省、市办法规定要求扰乱市场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各地也要大力支持,严格规划编制的资质管理,确保我市规划编制水平的提高,增强规划的科学性,提高规划的权威性。

第三,按要求进一步深化和细化城市总体规划。一要尽快完成到20xx年的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今年是“”规划的开局之年,各地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今年年底之前全面编制完成到20xx年的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以指导城乡建设。近期建设规划要与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房地产业和住房建设中长期规划相互衔接,统筹安排规划年限内的城市建设用地总量、空间分布和实施时序,合理确定各类用地的布局和比例。二要重视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提高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覆盖率。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城市规划体系中一个重要环节,它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直接法定依据,是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具体步骤,是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和地价测算的重要依据。为确立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律地位,明确其编制、审批程序,树立其权威性,省建设厅专门起草了《江西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已申请列入了今年省政府立法计划。按照《条例》要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覆盖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城市中心地区、旧城改造地区、城乡结合部、近期发展地区、各类开发区、储备土地及拟出让的土地等城市建设重点控制地区,应当优先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以及建设用地的规划许可应当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城市规划审批规程。没有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建设用地的规划许可手续,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手续。土地使用性质、使用强度以及其他规划条件,应当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并作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因此,各地要高度重视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要把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放在立法的高度,保证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质量。各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行政许可及规划设计条件必须符合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面推进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

一是要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市规划局、市监察局、市房管局在今年3月底成立了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全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由规划局局长王建平担任组长,监察局副局长吴伦浩、规划局副局长杨华文、房管局副局长司德轩、规划局纪检组长张晓阳任副组长,规划、房管、监察相关执法监察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据统计,目前,德兴市、横峰县、万年县已按市里的要求,成立了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负责本地的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并按要求将领导小组名单上报市领导小组。其它没有成立领导小组的县(区),会后要及时成立并上报。

二是要重视舆论宣传工作。各地要把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大力宣传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对效能监察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单位要大张旗鼓地表扬,对领导不力、措施不严、收效不大的要严肃追查,及时曝光,为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规划效能监察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及时上报,对有法不依、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推诿扯皮和失职渎职的案件,将予以严肃查处。

三是落实工作计划,全面有序推进。这次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总体上分3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部署准备阶段。到4月底主要任务是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等。第二阶段是组织实施阶段,时间从今年的4月到明年的7月,各地要全面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每半年对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进行自查自检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并分别于每年5月15日和 11月15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市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将不定期派出工作组督察各地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情况。第三阶段是总结阶段,时间为明年7月到12月。各地对本地区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进行分析,对经验要进行总结,并形成报告报市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市领导小组将对全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通报,并向省建设厅、监察厅汇报有关情况。各地要切实按照进度安排,扎实推进,逐项落实。

同志们,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是城乡规划领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依法行政,改进行政管理,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要求的迫切需要,我们一定要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把我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切实提高规划工作水平,为促进我市新型城镇化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全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 篇4

同志们:

这次全市重点项目督查工作会议开得很活、很成功、很有效。

昨天和今天上午,大家在一天半时间里,一路走、一路看、一路听、一路想,收获很大、感触很深,可以说,基本达到了交流学习、督促检查、加压鼓劲的目的。刚才,各县区和市发改委分别通报了上半年项目推进情况及下半年项目工作打算。稍后,市委书记叶壮同志将作重要 讲话 ,请大家务必深刻领会,认真落实。

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成绩,认真 总结 经验,坚定实施项目推进战略的信心和决心今年以来,全市上下奋力实施项目推进战略,坚持把加快项目建设、扩大投资规模作为拉动经济增长、增添发展后劲的重要举措,千方百计跑项目、争项目、上项目,初步形成了争取一批、开工一批、竣工一批、推进一批的重点项目工作机制,项目推进战略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固定资产投资实现持续较快增长。1-6月,预计全市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5.6 亿元, 同比增长24.4%,增速比去年同期提高3.6 个百分点;完成年度目标的50.1%,进度比去年同期快2.2 个百分点。其中,资中县冬尖产业化基地、资中县饲料加工、资中县多维科技硫酸渣利用、威远冶化公司硫铵工程、资中入城线改造等一大批重点建设项目基本建成,白马30万千瓦循环流化床示范电站竣工投产,川威集团深冲冷轧带钢项目土建工程全部竣工,山山药业集团万立方米抗生素工程配套设备正在安装;威远生态建设综合治理日元项目转贷协议顺利签定,示范新村、资中县塔罗科血橙基地、柠檬产业化加工基地等项目建设基本达到工程形象进度,大千国际酒店、东兴区五星生态观光农业开发项目、发电总厂烟气脱硫技改等工程建设速度加快,省道207 线、征地拆迁安置还房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加速推进,隆昌古宇湖风景名胜区建设全面铺开,石牌坊古镇主体工程竣工;资中甘露寺水电站可研编制、资中沱江二桥可研和地质钻探勘测顺利完成,白马1×60 万千瓦循环流化床示范电站项目获得国家支持并成为全国科研示范基地,资中2×60 万千瓦坑口电站前期工作进展顺利,内遂高速公路进入招商引资环节。

可以预期,随着这些项目的竣工投产和启动实施,必将成为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我市加快发展的重要推进剂。

回顾项目推进战略实施以来所取得的成效,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经验值得 总结 :

一是思想统一,认识到位。为迅速统一干部群众的思想,市委、市政府发动一切可以发动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因素,整合人力、政策、机制、资金等各种资源,利用会议、媒体、宣传栏、标语等行之有效的手段,大力宣传重点项目建设的意义、作用、政策,在全市上下初步形成了全民动员、全民重视、全民支持项目建设的良好局面。同时,市委、市政府还始终强化发展是硬道理、投入是硬指标、项目是硬任务的理念,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支持项目建设,大力推进项目建设,积极投身项目建设,以项目建设看能力、论功过、定奖惩,以谋项目、抓项目、促项目为导向的氛围日益浓厚。

二是积极争取,对接到位。围绕国家产业政策、投资方向和投资重点,加大向上沟通、协调、争取力度,多次组织开展政策对接、用地对接、建设资金对接、招商引资对接和省重点项目对接等系列活动,较好地解决了项目的立项、用地、资金、环评等问题。经过与省发改委、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等的衔接、协调、沟通,我市有17 个项目被列为20xx 年省重点建设项目,比20xx年增加13 个。特别是在国家减少国债发行量的背景下,通过积极争取,到6 月底,全市仅从发改委系统就争取到国家投入2.3亿元,比20xx 年净增9500 万元,其中无偿投入1.2 亿元,同比增加20xx 万元,缓解了我市部分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紧缺的矛盾。

三是破解难题,协调到位。针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趋紧、土地资金闸门关紧、环境保护政策严格的现状,注重把制约因素剖析在前、突出问题解决在前,认真分析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重点协调解决土地、资金、环评三大瓶颈制约。积极完善项目征地、拆迁、安置以及失地农民生活保障等相关政策,初步建立了“市区联动、部门联手”的征地拆迁机制;整合各种资源,搭建投融资平台,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融资功能进一步增强,省开发银行3000 万元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资本金已经到位、5 亿元政策性贷款即将落实;多方筹资解决了321 国道改造城区段征地拆迁的资金缺口。

四是明确职责,责任到位。注重完善落实市 领导 联系重点项目、月度协调、季度汇报分析、检查督查等系列制度,明确市县 领导 和各部门职能职责,66 个重点建设项目全部按要求落实到领导、到岗位、到人头。各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积极想办法、添措施、解难题,全面推行项目建设有关制度,切实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全程监管,确保了重点项目的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

市发改委、市重点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市效能办等单位还多次组成联合督查组,参与重点工程的政策处理和难点问题的协调督查,有力推进了重点项目建设。

项目推进战略实施近一年来,我们相继竣工投产了一批,加快建设了一批,开工启动了一批,招商争取了一批,全市项目建设总体态势良好,特别是全市上下进一步深化了对加快项目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项目建设的目标、重点和方向,建立和完善了项目筛选、论证、包装、转化和组织、协调、落实等一系列工作机制,为我们深入实施项目推进战略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为我们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步伐提供了宝贵的工作经验。

二、全面查找差距、深入分析原因,深刻反思当前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和教训从1-6 月全市项目建设及固定资产投资运行情况看,尽管目前项目建设总体进展顺利、成效明显,但时序进度、投资总量仍然不够理想。具体讲,主要表现为“三个不平衡”:

一是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不平衡。今年以来,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高开低走,增速起伏大、回落快。一季度,固定资产投资一举扭转了多年来开局负增长的被动局面,增速达到45%,名列全省第6 位,但4 月份快速回落至24.1%,5 月份又拉升至30.6%,预计到6 月底,将再度回落到24.4%。全市大部分县区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均有不同程度的下滑,个别县区甚至回落50 个百分点以上。据调查,在确定今年启动的14 个投资亿元以上和9 个投资5000 万元以上的项目中,尚有9 个和3 个尚未动工;到5 月底,完成投资在5000 万元以上的项目仅3 个,完成投资2.2 亿元,仅占投资总额的6.7%;上年结转的139 个项目中,36 个项目没有新的进展,62 个项目完成投资在500 万元以下。这充分说明全市项目建设开工不足,推进不够,后劲乏力,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长缺乏持续有力的支撑。

二是重点项目建设进度不平衡。今年全市共确定市级重点项目66 个,年内 计划 投资39.1 亿元,1-6 月完成投资14.9 亿元,占全年目标任务的12.1%,进度落后于固定资产投资进度10.5 个百分点。其中,竣工投产项目33 个,上半年共完成投资7.9 亿元,占全年目标任务的59.2%,超目标进度9.2 个百分点,基本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加快建设项目20 个,上半年共完成投资6.7 亿元,占全年目标任务的34.3%,落后目标进度15.7 个百分点;争取开工项目11 个,除市中区太子碑至双河十里休闲观光走廊开工建设外,其余项目无一正式动工,上半年仅完成投资2500 万元,占全年目标任务的4.3%,落后目标进度45.7 个百分点;加快前期项目4 个,虽然前期准备进展较好,但今年要正式开工的可能性并不大。“四个一批”进展的不平衡,直接导致重点项目建设进度迟缓,影响了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长。

三是市县(区)之间项目之间不平衡。一方面,县区间项目建设进度不平衡,个别县区固定资产投资离目标进度还有较大差距,完成进度最快与最慢的相差10 个百分点以上。另一方面,市级重点项目总体进展缓慢,大千园、拦河坝、沱江四桥以及一批市级城市基础设施,均未能如期开工建设。同时,项目与项目之间也很不平衡,在66 个重点项目中,农林水项目上半年完成投资2.4 亿元,占目标进度的69.7%;工交能源项目完成投资6.8 亿元,占目标进度的37.7%;城建项目完成投资3.6 亿元,占目标进度的35.0%;社会事业项目完成投资2.1 亿元,占目标进度的28.1%。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今年全市的在建项目,仍然呈现出项目个数多、单个体量小,传统项目多、工业项目少,扩量多、提质少的特点,能支撑一个行业、拉动一个产业、带动一方经济发展的大项目明显匮乏。

究其原因,从客观上看:一是国家从严控制信贷规模,放缓信贷投放,中长期贷款增幅逐步减少;二是中央紧收土地闸门,征地拆迁补偿要求趋严,部分项目用地无法保证;三是国家加大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力度,环评指标不断细化,环保要求日益严厉;四是国家加大宏观调控力度,致使部分行业产能过剩、产品价格下降,压缩了企业利润空间,影响了企业投资意愿,约束了企业投资扩张;五是历史遗留问题制约项目推进,如大千园建设各项施工准备就绪,但因土地被银行置押,致使项目无法解冻、如期启动。这些客观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我市新上项目的开工建设和在建项目的建设进度。

从主观上看:一是基础工作不实,一些项目单位片面注重争项目、抢项目、抓项目,对项目前期基础工作重视不够,编制上报项目深度不够,在当前国家、省上要求先进规划后批项目、不进规划的项目不予审批的情况下,对我们的项目后续争取造成了一定影响;二是项目储备不足,项目包装意识不够,在项目包装中忽视与国际通行惯例和规则并轨,讲求“概念式”、“提纲式”、“临时性”包装,对投资者吸引力不大,项目成功率、命中率不高;三是部门配合不力,个别部门大局意识不强,信息渠道不畅,缺乏统一有效的协调机制,未能形成工作合力,推诿、扯皮、制肘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直接影响了重点项目的无障碍施工;四是问题预见性不强,对项目建设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敏锐性、前瞻性和预见性不够,工作中没能积极发现和解决存在困难的问题,导致一些本可预见的问题不断出现,阻碍项目推进。如沱江城区段拦河坝,由于前期工作做得不深、不细、不实,在项目性质、环评上花费大量精力,倾注了大量心血后,仍因疏忽项目占用基本农田这一实际问题而再度搁浅,教训可谓深刻。希望各级各部门下来后,务必结合实际,对照检查,认真总结项目推进战略实施中的经验和教训。

三、突出重点项目,破解困难矛盾,全面完成今年项目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实施项目推进战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希望所在,重点项目建设是项目推进战略能否取得成效、今年各项经济发展目标能否全面完成的关键所在。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按照市委五届六次全 体会 议确定的“一三七”工作思路,紧紧抓住项目这个“牛鼻子”,坚定不移地实施项目推进战略,重服务、强协调、解难题,抢时间、抓进度、见实效,千方百计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步伐,确保今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完成91 亿元。

(一)突出重点,加快进度,全面完成项目推进的建设任务。

要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66 个重点项目,按照“四个一批”的要求,对照检查,倒排工期,抢抓进度,以点带面掀起全市项目建设新高潮。一要确保一批重点项目如期建成。要着重抓好康神药业GMP 三期改造、山山集团万立方米抗生素生产线、松林丝厂重磅系列真丝产品开发、隆昌山川机械减震器生产线、威远建业集团环己酮一改二、苯精制生产装置等项目、川威集团深冲冷轧带钢工程等工业项目,争取早日竣工投产。要加快隆昌柏林寺水库除险加固、隆昌禽苗市场改建工程进度,确保如期完成。要着力抓好东桐路沥青罩面工程、滨江东路堤顶道路等城市建设项目和省道207 线、球马路威远段、资中甘贾路等公路项目建设,确保年内建成使用。要抓紧完成50 个乡镇卫生院建设、传染病医院等社会事业项目。对已竣工的白马30 万千瓦循环流化床示范电站等项目,要切实强化后期管理,争取发挥更大效益。二要加快一批重点项目建设进度。要继续抓好发电总厂烟气脱硫技改、威远冶化公司碳焦化工程;加速推进国道321 线XX段、内吴路、兴隆路西环北段、东兴一号干道中段等交通和城建项目进度;着力解决市垃圾卫生填埋场、隆昌县垃圾卫生处理厂融资问题,确保年内实施。要继续推进市政建设,完善城市功能,加快拆迁安置房和商品房开发项目,推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技术大楼、大千国际大酒店等项目的实施进度,确保按 计划 施工。同时,要扎实抓好各县区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和入园企业的项目建设,积极发挥园区的规模辐射效应。三要力争一批重点项目年内开工。要积极做好威远生态建设综合治理日元项目、沱江城区段拦河坝前期准备工作,力争启动川威集团提钒工程、隆昌生物质发电项目、XX市博威燃化变频节能改造工程、归连铁路、威玻四期池窑拉丝生产线、资中福元肉类加工、沱江四桥、省道206线、大千园、资中甘露寺水电站、资中沱江二桥建设等一批骨干项目。要实施好农村中小学校危房改造和远程教育项目,争取启动市体育中心、XX职业技术学院搬迁等一批社会事业建设项目。四要做好一批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要深入研究国家、省“”规划等重大政策走向,及早谋划一批事关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特别是要组织力量抓好内遂高速公路、内遂铁路,资中15 万吨燃料乙醇、白马1×600MW 循环硫化床示范电站等工程可研、论证、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对比较成熟的前期项目,要切实做好土地征用、环境评价、资金筹措、拆迁安置和项目报批准备工作,创造条件,促其及早上马建设。

(二)盯住难点,突出重围,着力破解项目推进的要素制约。

要针对制约项目推进的土地、资金、环评等三大瓶颈制约,在做深做细工作的基础上,加大政策研究、协调争取、沟通对接,确保项目建设需要。一要保证项目供地。今年以来,经过国土部门的协调和争取,我市项目建设用地紧张的矛盾有所缓解,但受国家建设用地政策和土地审批程序的影响,归连铁路和一批城市道路、市县卫生垃圾填埋场等重点项目建设仍因土地问题无法实施。对此,国土部门要在做好已批土地安置补偿的基础上,积极向上反映用地困难问题,尽最大努力争取用地指标,加快土地审批速度,满足项目建设需求。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及时提供相关资料,配合国土部门做好建设用地协调、对接和报批。二要拓宽融资渠道。要重点抓好华东招商、西博会、“两湖”招商等成果的跟踪落实,确保上海浦发等招商项目和资金尽快到位;认真筛选,加强沟通,搞好对接,推动苏商建设集团在实质性投资;精心包装,着力推介,把沱江四桥、大千园等一批条件成熟的项目推向市场,通过BOT、TOT 等方式引入建设资金;利用市中小企业暨农业产业化担保公司增资3000 万元的机会,加大对中小企业和龙头企业贷款担保的力度,增强其融资能力,满足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资金需要;抢抓金融部门政策有所调整的契机,加强协调衔接,积极争取银行增大对重点项目信贷的投放,特别是最近国家开发银行已为我市落实政策性贷款5 亿元,希望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资金尽快落实。

三要做好环评报批。环评是建设项目一道绕不过的坎。针对当前我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缓慢的现状,市环保局一方面要加大对项目的前期介入力度,指导建设业主加强政策研究,做好环评资料准备等基础工作;另一方面要加强对上沟通衔接,积极争取上级的理解和支持,确保大千园、山山药业万立方米等重点项目环评尽快通过。同时,对已竣工项目,要及时协调或组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确保项目早日投产、早日见效。

(三)立足基点,强化服务,努力营造项目推进的良好环境。

要针对当前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措施,强化整治,以更加宽松的政策、更加优质的服务、更加安全的环境,促进项目推进战略目标的全面实现。一要优化舆论环境。要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实施项目推进战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加大对重点项目建设取得的成效和在项目建设中先进 事迹 、先进人物的宣传力度,通过典型引路,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项目建设,努力在全市上下营造起“一切围绕项目干、一切围绕项目转”的良好氛围。二要优化政策环境。要认真落实项目建设的各项优惠政策,及时研究制定有利于项目培育实施的政策规定。当前尤其要用好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和项目专项经费,鼓励和支持各级各部门和企业家、投资方大干快上项目。市上明确,对向上争取的的重大项目,将优先安排地方配套资金和项目启动资金;对科技含量高、发展潜力大、经济效益好的工业生产性项目,将优先安排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对投资大、增值高、带动强的农业产业化项目,将优先考虑政府授信贷款。我在这里特别要求,今后凡国家未明令禁止的产业,我们都应吸纳;凡周边地区执行的政策,我们都可借鉴。三要优化建设环境。要继续推行项目联审制度,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速度,特别是对重点项目,要特事特办、特事快办、特事好办。

要严格控制各类检查的次数和规模,对确需检查的,尽可能打捆进行,让业主有更多的时间和更多的精力放在项目建设上。公安、检察、法院、信访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坚决制止强买强卖、索要好处、“阻工”闹事等影响项目建设的违法行为,坚决打击干扰、妨碍工程建设以及侵害建设业主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为项目建设营造稳定的建设施工环境。

(四)狠抓增长点,谋划来年,不断增添项目推进的内在活力。7 月3 日,市政府常务会听取了关于20xx 年建设项目摸底情况的汇报,应该说,对来年的项目准备,全市上下做了很多努力,下了很多功夫,总体效果不错,但项目小、少、杂、散的特点十分突出,工业项目、大项目、支撑项目明显缺乏。对此,各级各部门务必汲取今年上半年项目准备不充分,土地、资金、环评支撑不够的教训,一手抓当前项目建设进度,一手抓明年项目准备。

一要抓项目筛选。要结合发展需要和自身优势,立足大项目,突出工业项目,围绕工业五大支撑产业、农业产业化经营、生态旅游发展、城市功能配套完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现代服务业态,对内向企业和社会深挖项目,对外向专家、学者征选项目,对上向中央、省争取项目,早规划、早筛选、早论证、早争取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事关全局的重大项目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项目。二要抓政策对接。要综合考虑产业政策因素、地方优势因素、市场因素、存量因素、技术因素和环保因素等,认真研究国家和省上产业投资方向、投资政策,不断提高项目储备的科学性、政策性和实效性。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国土局、市规建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要转变思路,前移服务,加强联系,沟通信息,会同项目单位确定项目性质,提前研究国土、环保、融资等政策,指导项目单位做细项目用地、环境评价、资金来源等基础工作,并及时与省上有关部门协调对接,确保新上项目一经敲定、即可上马。需要强调的是,储备项目一律实施动态管理,今后凡新上项目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剔除,避免浪费不必要的人力物力;凡涉及土地征用、环境影响评价的,国土、环保部门必须提前介入,以确保土地、环评报批过关。三要抓启动准备。对20xx 年拟开工的项目,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项目建设责任单位要在认真开展前期工作的同时,按照初步确定的开工日期,倒排启动工作进度,提前做好启动准备。当前重点要围绕工业生产性项目、农业产业化项目和城市、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明确投资对象,细化投资行为。对市内企业投资的项目,要协调解决启动的相关问题,跟踪衔接资金的落实情况;对国家投资和补助的项目,要提前向省上相关部门汇报,主动沟通,积极对接,努力争取上级支持;对拟向外招商的项目,要立足产业招商、资源招商和园区招商,充分发挥企业招商的主体作用,精心组织,主动出击,推动招商尽快取得实质进展,确保如期启动。

全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 篇5

同志们:

这次全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传达落实全省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对我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切实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全面推动我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促进我市新型城镇化和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协调发展。下面,我谈四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抓好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责任感

城乡规划是政府调控城市空间资源,指导城乡发展与建设、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是城市发展的蓝图,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科学合理的城乡规划对于有效配置公共资源,保护资源环境,协调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公平,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城乡规划工作,强调要通过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等,合理引导城镇化发展的规模、速度、节奏,优化结构和布局,促进各级各类城镇的协调发展。

第一,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是维护城乡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的必然要求。根据党的xx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努力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高效、社会和谐的城镇化发展新格局”的指导思想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上首次提出的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思路,必须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在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作用,以科学的规划指导城乡建设和发展。当前在城乡规划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个别地方超越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资源环境承受能力,提出脱离实际的发展目标;违反规划,盲目圈地,以牺牲环境、历史文化遗存和城市整体效益为代价提高强度开发,强拆强建,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和被拆迁人利益受损;不按照规划组织城乡建设,违反法定程序,随意干预和变更规划。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城乡规划作用的有效发挥,也严重影响了城镇化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目前,我们的城乡规划监督主要是以事后监督为主,事前和事中监督比较薄弱。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的虽然可以在事后纠正和处理,但往往已经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既损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影响了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就是要通过对城乡规划编制和实施的全过程监督,建立起有效的规划效能监察机制,加强事前和事中监督,对在城乡规划实施管理中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严格责任追究,以保障城乡规划在调控和引导宏观经济健康发展、城市建设有序进行中的积极作用,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第二,开展规划效能监察是惩治城乡规划领域中腐败行为的有效手段。目前城乡规划管理领域存在着诸如少数工作人员不依法行政、不按法定程序办事,随意干预和变更规划,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还有的人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收受贿赂,迎合开发商意愿,随意调整规划,在群众中产生了不良影响。开展规划效能监察就是要对各级实施城乡规划管理的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特别是工作效率、服务质量以及失职、渎职等情况进行监督。从源头上有效防范腐败行为的发生,树立国家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促进城乡规划事业健康发展。

第三,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是各级政府改进工作方式,正确履行城乡规划监管职能的内在需要。这次建设部和监察部在全国全面部署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标志着政府抓城乡规划工作的思路有了重大转变,说明国家对城乡规划工作的重点已经从重规划编制、审批转向规划编制、审批与监管并重,从重属地管理转向上下联动、全面监管。我们要从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扎扎实实推进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

根据建设部、监察部提出的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活动的总体目标要求,我市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活动要达到以下目标:

一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规划意识和依法行政观念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得到正确和严格的实施,损害国家利益和群众利益以及影响城市规划的违法违规行为得到纠正和处罚,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得到及时处理。

二是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比较完善,制度更加健全,能够满足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实际需要,为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实现城乡统筹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律和制度保障。

三是城乡规划管理机制明显改善、各级政府之间的规划职能和权限比较明确,基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城乡规划管理体制。

四是基本建立科学、民主、规范的城乡规划决策机制和比较完备的规划编制、审批制度。社会公众的要求和意愿能得到及时反映和体现,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进一步提高。

五是各级城乡规划部门建立了比较规范的办事公开制度,实行“阳光规划”。城乡规划行政权力与责任密切挂钩,城乡规划监督制度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基本完善,层级监督进一步加强。

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属行政效能监察,是行政监察机关或其委托的组织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 公务员 的行政效率、效果的监察。我们要按照以上工作目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切实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制度建设。要围绕改善行政管理、提高工作效能加强制度建设。一是要注意把规划效能监察和现行各项管理制度、各个管理环节结合起来,把规划效能监察的要求融入管理之中,通过开展效能监察,促进各级政府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管理,转变职能,转变工作方式和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促进依法行政。二是各单位要着眼于整个系统工作效能的提高,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建立一套“分工有序、各尽其责、环环相扣、有机衔接”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机制。依靠制度系统地规范权力运行,约束干部的行政行为,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三是要全面实施城乡规划和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公示制度,推行“阳光规划”工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自前年我市全面实行规划公示制以来,成效显著,通过规划公示,拉近了政府、规划部门与群众的距离,构建了倾听市民呼声和意见的平台,加大了城乡规划的宣传力度,提高了全民的规划意识,完善了规划监督的机制,使一些过去要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才暴露的问题提前暴露,为我们预先化解社会矛盾创造了条件。因此,实施“阳光规划”是加强规划效能监察的重要工作制度,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全面贯彻实施。这里特别强调的是要规范批后公示。批后公示的目的是使规划部门明确无误地将规划审批内容公告于社会,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加大社会公众对规划实施的监督力度,因此,批后公示要将规划审批同意的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条件用图文、数据准确直观地反映出来,使违法建设无处藏身。有条件的县(市、区)还应加快规划管理的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建设,为社会公众提供准确无误的规划管理信息。

2、严格依法行政。规划实施的关健在管理,“三分规划、七分管理”说的就是这个道理。而规划管理的关健体现在对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在规划行政审批工作中依法行政,就是要严格按照《城市规划法》的规定,通过审查核发“一书两证”来对建设实施管理。这就要求我们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者在规划审批中要依法正确地行使手中的权力,依法行使权力包括审批程序的合法性和审批行为的合法性两个方面。为了规范建设项目城市规划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效率和管理水平,今年初,省建设厅制定并下发了《江西省建设项目城市规划审批暂行规程》,对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一书两证”的发放程序、条件、时限以及各项要求作了详细的规定,各地要严格按照《规程》要求认真执行,保证建设项目规划审批行为程序合法规范到位。在审批依据上,一是要严格遵循经法定程序批准实施的规划,二是要切实执行《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和国家有关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

3、要严格执法,坚决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对那些群众意见大,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效能监察。及时纠正和查处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要充分发挥规划效能监察的作用,针对容易发生腐败现象的城乡规划工作环节,主动开展监督检查,注意发现问题线索,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加强管理,防止 领导 干部违法干预城乡规划实施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违规许可情况的发生,建立有效的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希望大家以此次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为契机,根据各地实际,积极探索并加快建立城乡规划责任追究制度。

4、要着眼于建立长效的监察机制。去年,建设厅下发了在各设区市建立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的指导意见。今年,省建设厅又再次下发通知,强调要全面推进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这是推进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长效化、制度化的一项重要措施。我市的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开展得比较好,该项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城规委专门下发文件聘请城乡规划督察员,并制定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制度,加强了对所辖县(市、区)的规划督察力度。目前,省厅正在草拟向各设区市全面开展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的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

三、更新观念,改进方式,科学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切实发挥城市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

为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建设部重新修订并颁布了新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并于今年的4月1日起实施。“新办法”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转变对城市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明确提出城市规划是一项重要的公共政策;“新办法”还理清了城市规划的层次体系,明确了城市总体规划与相关规划的关系,并从审查程序上对城市规划的部门合作与公众参与予以保障;“新办法”根据近年来的规划实践,增加了有关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规定。强化了对生态环境和人文资源的保护,对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充分关注,对区域协调和城乡协调发展的高度重视。各地规划部门的 领导 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在调整修编城市总体规划中,按照“新办法”的要求,注意把握好以下3个问题。

第一,更新方法、充实内容,切实提高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水平。在修编方法上,要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要求,转变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方式,推进科学民主决策。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前期论证工作,在规划纲要编制阶段,要在政府组织领导下,通过部门合作、专家领衔,对影响城市发展的重大问题如人口、资源、环境等进行深入、细致、科学的专题研究,专题研究的结论性意见是下一阶段工作的重要依据。在规划的内容上,要按照体现城市总体规划的战略性、前瞻性、综合性的要求,切实做好城乡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相互衔接、县(市、区)域范围内的空间利用总体规划与空间分区管治、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和空间利用规划、城市综合交通与重要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城市发展与项目建设的时序安排等方面的工作。科学确定生态环境、土地、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综合目标,划定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范围。要根据保护城市资源与环境、保障公共安全与基础设施有效运行的要求,分别划定“红线”(道路控制范围)、“蓝线”(城市水系保护范围)、“绿线”(绿地保护范围)、“紫线”(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黄线”(市政基础设施用地保护范围),并制订严格的空间管制措施。

第二,严格程序,强化规划修编的审查和管理。一是严格规划调整和修编认定程序。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就原审批的总体规划执行情况,修编的理由、范围,书面 报告 原规划审批机关,经审批机关认定后,方可开展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凡未经认定开展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将按照违反城市总体规划进行追究。二是切实做好规划的行政和技术审查及专家评审工作。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必须首先编制规划纲要,纲要编制完成后,由市、县人民政府行文报请市局组织市直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行政和技术审查;城市总体规划报批前,还应由市局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组织规划编制单位依据审查和评审意见以及公众意见,对规划方案进行修改,并对修改、完善的情况及吸纳意见的情况进行具体说明,经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个法定程序的工作。三是要切实做好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相互衔接工作。首先,用地的规模要与土地部门衔接。目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对滞后,没有远期20xx年的用地指标,在规模核定时上级部门缺乏依据,影响核定工作。规划部门要督促土地部门做好与上级土地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其次,用地的布局要与土地部门衔接。在不占用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布局应服从城市规划用地布局。四是要加强城市总体规划的公众参与,使规划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城市总体规划在提交专家评审前,要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合理的意见和建议要在规划中得到体观并应作为规划图件的附件。五是要加强城市规划设计市场和规划编制队伍的管理,各级政府及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的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竞争的原则择优选定具备相应规划编制资质单位开展修编工作。不得委托不具备相应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承担规划编制任务。对不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的规划,规划审查、审批机关将不予组织审查、审批工作。市局将加强对全市规划市场的监督管理,严格把关,对不按国家和省、市办法规定要求扰乱市场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各地也要大力支持,严格规划编制的资质管理,确保我市规划编制水平的提高,增强规划的科学性,提高规划的权威性。

第三,按要求进一步深化和细化城市总体规划。一要尽快完成到20xx年的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今年是“”规划的开局之年,各地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今年年底之前全面编制完成到20xx年的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以指导城乡建设。近期建设规划要与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房地产业和住房建设中长期规划相互衔接,统筹安排规划年限内的城市建设用地总量、空间分布和实施时序,合理确定各类用地的布局和比例。二要重视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提高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覆盖率。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城市规划体系中一个重要环节,它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直接法定依据,是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具体步骤,是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和地价测算的重要依据。为确立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律地位,明确其编制、审批程序,树立其权威性,省建设厅专门起草了《江西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已申请列入了今年省政府立法 计划 。按照《条例》要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覆盖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城市中心地区、旧城改造地区、城乡结合部、近期发展地区、各类开发区、储备土地及拟出让的土地等城市建设重点控制地区,应当优先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以及建设用地的规划许可应当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城市规划审批规程。没有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建设用地的规划许可手续,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手续。土地使用性质、使用强度以及其他规划条件,应当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并作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因此,各地要高度重视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要把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放在立法的高度,保证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质量。各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行政许可及规划设计条件必须符合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面推进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

一是要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市规划局、市监察局、市房管局在今年3月底成立了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全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由规划局局长王建平担任组长,监察局副局长吴伦浩、规划局副局长杨华文、房管局副局长司德轩、规划局纪检组长张晓阳任副组长,规划、房管、监察相关执法监察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据统计,目前,德兴市、横峰县、万年县已按市里的要求,成立了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负责本地的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并按要求将领导小组名单上报市领导小组。其它没有成立领导小组的县(区),会后要及时成立并上报。

二是要重视舆论宣传工作。各地要把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大力宣传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对效能监察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单位要大张旗鼓地表扬,对领导不力、措施不严、收效不大的要严肃追查,及时曝光,为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规划效能监察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及时上报,对有法不依、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推诿扯皮和失职渎职的案件,将予以严肃查处。

三是落实工作 计划 ,全面有序推进。这次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总体上分3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部署准备阶段。到4月底主要任务是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等。第二阶段是组织实施阶段,时间从今年的4月到明年的7月,各地要全面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每半年对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进行自查自检和 总结 ,提出改进意见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并分别于每年5月15日和 11月15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市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将不定期派出工作组督察各地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情况。第三阶段是 总结 阶段,时间为明年7月到12月。各地对本地区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进行分析,对经验要进行总结,并形成 报告 报市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市领导小组将对全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通报,并向省建设厅、监察厅汇报有关情况。各地要切实按照进度安排,扎实推进,逐项落实。

同志们,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是城乡规划领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依法行政,改进行政管理,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要求的迫切需要,我们一定要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把我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切实提高规划工作水平,为促进我市新型城镇化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全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 篇6

同志们:

这次全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传达落实全省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对我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切实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全面推动我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促进我市新型城镇化和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协调发展。下面,我谈四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抓好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责任感

城乡规划是政府调控城市空间资源,指导城乡发展与建设、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是城市发展的蓝图,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科学合理的城乡规划对于有效配置公共资源,保护资源环境,协调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公平,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城乡规划工作,强调要通过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等,合理引导城镇化发展的规模、速度、节奏,优化结构和布局,促进各级各类城镇的协调发展。

第一,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是维护城乡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的必然要求。根据党的xx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努力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高效、社会和谐的城镇化发展新格局”的指导思想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上首次提出的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思路,必须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在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作用,以科学的规划指导城乡建设和发展。当前在城乡规划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个别地方超越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资源环境承受能力,提出脱离实际的发展目标;违反规划,盲目圈地,以牺牲环境、历史文化遗存和城市整体效益为代价提高强度开发,强拆强建,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和被拆迁人利益受损;不按照规划组织城乡建设,违反法定程序,随意干预和变更规划。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城乡规划作用的有效发挥,也严重影响了城镇化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目前,我们的城乡规划监督主要是以事后监督为主,事前和事中监督比较薄弱。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的虽然可以在事后纠正和处理,但往往已经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既损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影响了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就是要通过对城乡规划编制和实施的全过程监督,建立起有效的规划效能监察机制,加强事前和事中监督,对在城乡规划实施管理中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严格责任追究,以保障城乡规划在调控和引导宏观经济健康发展、城市建设有序进行中的积极作用,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第二,开展规划效能监察是惩治城乡规划领域中腐败行为的有效手段。目前城乡规划管理领域存在着诸如少数工作人员不依法行政、不按法定程序办事,随意干预和变更规划,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还有的人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收受贿赂,迎合开发商意愿,随意调整规划,在群众中产生了不良影响。开展规划效能监察就是要对各级实施城乡规划管理的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特别是工作效率、服务质量以及失职、渎职等情况进行监督。从源头上有效防范腐败行为的发生,树立国家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促进城乡规划事业健康发展。

第三,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是各级政府改进工作方式,正确履行城乡规划监管职能的内在需要。这次建设部和监察部在全国全面部署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标志着政府抓城乡规划工作的思路有了重大转变,说明国家对城乡规划工作的重点已经从重规划编制、审批转向规划编制、审批与监管并重,从重属地管理转向上下联动、全面监管。我们要从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扎扎实实推进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

根据建设部、监察部提出的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活动的总体目标要求,我市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活动要达到以下目标:

一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规划意识和依法行政观念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得到正确和严格的实施,损害国家利益和群众利益以及影响城市规划的违法违规行为得到纠正和处罚,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得到及时处理。

二是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比较完善,制度更加健全,能够满足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实际需要,为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实现城乡统筹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律和制度保障。

三是城乡规划管理机制明显改善、各级政府之间的规划职能和权限比较明确,基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城乡规划管理体制。

四是基本建立科学、民主、规范的城乡规划决策机制和比较完备的规划编制、审批制度。社会公众的要求和意愿能得到及时反映和体现,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进一步提高。

五是各级城乡规划部门建立了比较规范的办事公开制度,实行“阳光规划”。城乡规划行政权力与责任密切挂钩,城乡规划监督制度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基本完善,层级监督进一步加强。

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属行政效能监察,是行政监察机关或其委托的组织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的行政效率、效果的监察。我们要按照以上工作目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切实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制度建设。要围绕改善行政管理、提高工作效能加强制度建设。一是要注意把规划效能监察和现行各项管理制度、各个管理环节结合起来,把规划效能监察的要求融入管理之中,通过开展效能监察,促进各级政府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管理,转变职能,转变工作方式和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促进依法行政。二是各单位要着眼于整个系统工作效能的提高,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建立一套“分工有序、各尽其责、环环相扣、有机衔接”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机制。依靠制度系统地规范权力运行,约束干部的行政行为,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三是要全面实施城乡规划和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公示制度,推行“阳光规划”工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自前年我市全面实行规划公示制以来,成效显著,通过规划公示,拉近了政府、规划部门与群众的距离,构建了倾听市民呼声和意见的平台,加大了城乡规划的宣传力度,提高了全民的规划意识,完善了规划监督的机制,使一些过去要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才暴露的问题提前暴露,为我们预先化解社会矛盾创造了条件。因此,实施“阳光规划”是加强规划效能监察的重要工作制度,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全面贯彻实施。这里特别强调的是要规范批后公示。批后公示的目的是使规划部门明确无误地将规划审批内容公告于社会,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加大社会公众对规划实施的监督力度,因此,批后公示要将规划审批同意的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条件用图文、数据准确直观地反映出来,使违法建设无处藏身。有条件的县(市、区)还应加快规划管理的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建设,为社会公众提供准确无误的规划管理信息。

2、严格依法行政。规划实施的关健在管理,“三分规划、七分管理”说的就是这个道理。而规划管理的关健体现在对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在规划行政审批工作中依法行政,就是要严格按照《城市规划法》的规定,通过审查核发“一书两证”来对建设实施管理。这就要求我们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者在规划审批中要依法正确地行使手中的权力,依法行使权力包括审批程序的合法性和审批行为的合法性两个方面。为了规范建设项目城市规划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效率和管理水平,今年初,省建设厅制定并下发了《江西省建设项目城市规划审批暂行规程》,对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一书两证”的发放程序、条件、时限以及各项要求作了详细的规定,各地要严格按照《规程》要求认真执行,保证建设项目规划审批行为程序合法规范到位。在审批依据上,一是要严格遵循经法定程序批准实施的规划,二是要切实执行《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和国家有关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

3、要严格执法,坚决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对那些群众意见大,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效能监察。及时纠正和查处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要充分发挥规划效能监察的作用,针对容易发生腐败现象的城乡规划工作环节,主动开展监督检查,注意发现问题线索,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加强管理,防止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城乡规划实施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违规许可情况的发生,建立有效的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希望大家以此次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为契机,根据各地实际,积极探索并加快建立城乡规划责任追究制度。

4、要着眼于建立长效的监察机制。去年,建设厅下发了在各设区市建立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的指导意见。今年,省建设厅又再次下发通知,强调要全面推进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这是推进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长效化、制度化的一项重要措施。我市的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开展得比较好,该项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城规委专门下发文件聘请城乡规划督察员,并制定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制度,加强了对所辖县(市、区)的规划督察力度。目前,省厅正在草拟向各设区市全面开展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的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

全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 篇7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区依法查处违法建设指挥部研究决定召开的,是一次时间最为紧迫、任务最为艰巨、意义最为重要、形式最为特别的再动员大会、誓师大会、出征大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4月27日全市依法查处违法建设动员大会精神,进一步统一、提高全区上下思想认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动员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坚决打好查处违法建设这场攻坚战。区委、区政府对查违拆违工作高度重视,区人大、区政协对查违拆违工作高度关注,成立了由11位区级 领导 挂帅、21个部门、四街一镇主要负责人参加的高规格的依法查处违法建设指挥部,下设“六部一室”。指挥部根据市政府制定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案,在听取方方面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查违拆违实施方案和具体工作措施。可以说,在查处违法建设问题上,市区两级、区四大班子 领导 的认识是高度统一的,决心是坚定不移的。下面,我先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消除模糊认识,坚定政治立场,打好查处违法建设这场攻坚战

建市以来,XX城市功能进一步完善,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管理水平也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来到人都说,在变大、在变靓、在变美。但与此同时,也产生了城市化进程中难以避免的一个普遍现象——违法建设,而且在特定的环境里呈现愈演愈烈之势,据摸底测算,主城区内违法建设将近有90万平方米。市政府方西屏市长在全市依法查处违法建设动员大会上的 讲话 中连续用了“五个严重”,义愤填膺地指出了违法建设的极端危害性,他说:“违法建设泛滥蔓延,严重侵蚀了城市公共资源,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严重影响着城市环境和对外形象;严重危害了社会公平和市场秩序;严重制约了城市建设与发展;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和声誉。”正是基于对违法建设巨大的危害性的认识,市委、市政府最终下定铁的决心、拿出非常的措施,使用非常的手段,敢于碰硬,不惜代价,标本兼治,集中一段时间解决违法建设问题,坚决遏制住违法建设的势头,使城市建设逐步形成良性循环。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违法建设范围广、时间长,势头猛、反弹快,合法非法交织、情况复杂,查处工作具有相当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我们的各级干部在违法建设问题面前还存在“怨”、“怕”、“等”的思想,如果这些思想问题不破除、不解决,那么查违拆违工作就会雷声大、雨点小,就会首战必败,屡战屡败。因此,我们必须通过今天的誓师大会,有效破除广大干部中仍然存在的模糊思想认识,动员广大干部自觉从摇摆不定的立场,转变到查违拆违是一项政治任务、一场自我革命的正确立场上来,树立敢打硬仗的勇气和逢战必胜的信心,真正达到思想空前统一,步调协调一致,真正做到“无论前面是万丈深渊,还是地雷阵,我们都将勇往直前,义无反顾”。

一要破除“怨”的思想,树立面对现实、解决问题的鲜明立场。不少同志对违法建设怨气已久,一是埋怨地改市后由于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调整,使得管得着的看不见,看得见的管不着,导致违法建设逐步蔓延开来;二是埋怨政策不配套,执行政策口径不统一,特别是实施城市建设重点工程时,为了工程进度,为了减少阻力,在违法建设认定和拆迁补偿上搞一事一议,甚至搞一户一策,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使得部分违法建设者尝到了甜头,刺激了一部分群众“以房生财”、“以违生财”的逐利心理,唯恐不搞违法建设将来就会“吃亏”,导致“隔夜房”呈爆发式增长;三是埋怨城市管理队伍没有及早采取未雨绸缪、防微杜渐的防范措施,执法不严,打击不力,甚至放任不管,无形中助长了一部分群众贪图不正当利益的心态;四是埋怨城市规划滞后,对重点工程拆迁、家庭分户、拆旧建新等情况,不能很好地疏导和引导群众建房行为,房子需要盖,规划不能批,导致产生一大批合情合理但不合法的违法建设。我们不能因为心中有怨气而泄气,更不能垂头丧气,而要打消怨气,理顺心气,平心静气,直面现实,正视问题,果断拿下。

二要破除“怕”的思想,树立敢于攻坚、敢打硬仗的雄心壮志。少数同志一是怕得罪人,认为违法建设情况复杂、鱼龙混杂,XX城市又这么小,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早上不见晚上见,生怕查违得罪家人、得罪熟人、得罪友人、得罪亲人;二是怕工作难度大,磨破嘴皮子,踏破脚板子,也拆不掉座小房子,存在严重的畏难情绪,怕付出没有收效;三是怕做拆违工作触及少数人利益,遭打击报复等等。要知道,查违拆违大局已定,势不可挡,“开弓没有回头箭”。这就要求我们各级干部彻底破除各种怕的思想,勇字当头,胸怀十足的底气,拿起政策的利器,放开胆子,抹下面子,“对着有山虎,直向虎山行”。

三要破除“等”的思想,树立时不我待、责无旁贷的进取精神。少数同志一是认为今年要做的大事太多了,西有海螺三期、东有马江新区、南有站前区、中有西北外环,许多干部的精力牵涉其中,现在又要查处违法建设,的确工作压力不堪重负;二是认为查处违法建设能不能等一等、缓一缓、拖一拖,等把这些重点项目搞好后再解决;三是认为市委、市政府查处违法建设到底是大干、还是小干,是真干、还是假干,等等再说;四是认为城市建设管理和查处违法建设是市里的事、是领导的事,与区里无关、与自已无关,一推了之。查处违法建设是城市化进程中一道绕不过去的坎,也是一项庞大的、复杂的系统工程,早解决一天,解决的彻底一些,付出的代价就会小一些,浪费就会小一些,对城市化的贡献就会大一些,如果长期拖下去就会积重难返,更对不住子孙后代。违法建设对市里、对区里来说都是一个毒瘤,是滋长不良风气的一个重要祸端,很多项目难以实施,很多事情搞不好,就是因为风气不正,坏脚带痛好脚。彻底割掉违法建设这个毒瘤,把城市搞好了,风气搞正了,受益最多、受益最直接、受益最具体的是贵池区的老百姓;反之,让违法建设这个毒瘤继续扩散,把城市搞乱了,风气搞歪了,受害最深、受害最直接、受害最具体的也是贵池区的老百姓。我们要树立正确的思想认识,市委、市政府把任务交给我们,既是相信我们,也是我们份内的责任。等一等就会丧失机遇,缓一缓就会错失良机,拖一拖就会一事无成,不仅现在拆违工作搞不好,其他重点项目也推不动,将来还要回过头来搞拆违,最终影响全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大局。因此,我们要通过拆违把风气搞正,把城市变美,推动其它重点项目建设,实现奋力崛起。

根据矛盾分析法,我们可以得出违法建设问题存在一个“多数”、一个“少数”的矛盾,就是大多数干部群众对少数人建设的违法建设深恶痛绝,见到违法建设就生气,就不快活,就想把他拆掉,这就是民意、这就是主流。如果说有反对的,也是搞违法建设者自已。民心不可侮,而我们恰恰有这样强大的民意气势可用,这也是我们将查违拆违工作进行到底的坚强靠山。“民之所愿,我之所为”,过去苦于大环境的影响,我们想去做这件事而不能去做,现在有市委、市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为我们撑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为我们说话,又有合肥、芜湖、马鞍山、六安等地的成功实践,如同为我们搭起了登高的梯,借来了出海的船,我们此时若不乘势而上、乘风破浪,还待何时?!大多数老百姓都愿意干的事,我们为什么还不干,不干还叫共产党员吗?!查违拆违,人心所向,我之所责,势在必行。

总之,我们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认清形势,着眼长远,胸怀大局,既要看到查处违法建设的艰巨性、复杂性,又要看到查处违法建设具有广泛的民意支持和高度的价值认同,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变要我干为我要干,全力以赴打好这场攻坚战。

二、锁定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步骤,强力推进查处违法建设各项工作

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影响广泛。既要周密部署,积极稳妥,强力推进;又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各个击破。这次查处城市违法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本次誓师大会为起点,坚决遏制住新的违法建设的发生,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对已有的违法建设,集中精力打歼灭战,用二个月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依法查处违法建设任务。

(一)明确查处的范围和对象。本次查处违法建设的区域范围是,主城区规划区359平方公里;重点是26.3平方公里建设用地及周边地块。查处对象为20xx年12月31日以后,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等三证,擅自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或不按照批准要求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设。

(二)坚持查处违法建设的原则。我们在拆除违法建设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市政府要求贵池区要在市查处违法建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辖区内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具体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查处违法建设的执法活动。同时要求,市直单位和中央、省驻池单位要支持配合并服从所在地的统一工作安排。

二是坚持党政机关、党员干部带头的原则。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坚决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查处违法建设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带头宣传政策,带头做好被拆户的思想工作,带头帮助解决拆除中的困难问题,带头自行拆除。近期区里将组织开展集中时间、集中地段的自拆行动,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要按照统一安排,发挥表率作用,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三是坚持依法办事、公平公开的原则。查处违法建设工作,始终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进行,做到有法可依,执行有据,程序规范,手续完备,有案可籍。在实施操作过程中,要坚持一把尺子,一个标准,阳光操作,公平公正,既拆官也拆民,既拆小也拆大,既拆明也拆暗,做到拆违面前人人平等,执行政策处处公正,经得起法律的检验,经得起群众的检验,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四是坚持无情拆违、有情操作的原则。一方面,对违法建设,要坚决进行拆除,并且一律不予补偿。这一点没有丝毫商量的余地。另一方面,要带着感情,有情操作,做好思想工作,统筹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设身处地地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就业、住房、生活等困难,确保不因拆违出现困难群众无房可住,确保不因拆违导致困难群众生活无保障,确保各项工作到位,确保治违工作健康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