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实用范文 > 条据书信 > 承诺书 > 有关医疗机构的承诺书正文

《有关医疗机构的承诺书》

时间:

医疗机构承诺书格式是怎么样的?看一下吧。在现实社会中,承诺书的使用越来越广泛,承诺书如经合同认可,可以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一同履行。那么你有了解过承诺书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有关医疗机构的承诺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医疗机构的承诺书(精选篇1)

为加强行业自律,严格依法执业,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确保公众就医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利益,本单位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及社会各界作出如下郑重承诺,并请监督:

1、严格依法执业,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认真遵守《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有关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医疗技术规范。

2、严格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不超范围执业;所有执业人员必须具有规定的资质并按规定及时注册,不聘请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3、不出租、出借、转让《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对外出租、承包科室。实习生、进修生和执业助理医师必须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开展相应诊疗活动,不单独执业(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除外)。

4、医疗机构的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以及医疗文件中使用的名称与核准登记的医疗机构名称相同(使用两个以上的名称时,与第一名称相同)。坚决杜绝假专家、假医生坐诊;医疗广告依法上报审批,不刊播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

5、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

终止妊娠。

6、依法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规章制度,严防院内感染。做好医疗废物的收集、处置等工作。

7、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各类诊疗行为,提高诊疗服务水平,确保医疗安全。规范各种医疗文书书写,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规定执行。

8、按照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药品管理。不使用假药、劣药和过期失效药品。

9、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10、自觉接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卫生计生综合监督部门监督管理,按照规定及时申请校验,若有任何变更,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同意后,方从事相关的执业活动。

以上承诺书一式三份,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和本医疗机构各执一份,如有违反,本医疗机构及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有关医疗机构的承诺书(精选篇2)

为维护病人的权益和医院的集体利益,履行医疗工作者的光荣职责和神圣使命,维护医学圣洁和尊严。本科室积极响应医院的号召和医院对社会的公开承诺,坚决拒绝和惩治收受回扣、"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等不正之风,做到有诺必践,违诺必纠,坚决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纠风工作职责,自觉接受病人、群众、新闻媒体和社会的监督,接受上级评议和考核,我科室谨向医院领导班子和全体职工作出郑重承诺:

1、拒绝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红包"和其他馈赠。科室人员对患者馈赠的钱物当时难以谢绝的,必须于24小时内上交医院指定部门,由指定部门及时退还患者。难以退还的,由医院统一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告、不上交的,视同收受"红包"处理。

2、拒绝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以各种上名义的回扣、提成或其他不正当利益。发现企业或推销人员有上述行为的立即通报有关部门。

3、拒绝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和提成。

4、拒绝对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报告及其他特殊检查等实行"开单提成"办法,或与科室、个人收入挂钩,或私自利用医院检查仪器、工具、试剂,收受"红包"。

5、拒绝在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和项目之外,巧立名目乱收费和自定标准乱涨价。

6、拒绝在科室内设立"小金库",医院内部一切财务收支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科室承包的收入分成。

7、拒绝科室人员在工作日擅离职守,私自从事收费性诊疗和技术活动,牟取个人利益。

8、拒绝科室人员故意刁难病人、推诿病人,增加病人心理负担。

9、加强科室管理,完善各项制度和监管措施,使科室内部拒收回扣"红包"、抵制回扣"红包"、远离回扣"红包"蔚然成风。

10、本科室若有收受回扣"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科主任和有关责任人愿意承担领导责任。

单位领导签名:

科室负责人签名:

(盖章)

(盖章)

年月日

有关医疗机构的承诺书(精选篇3)

为保障医疗安全,改善医患关系,强化行业自律,确保医疗行为安全、有效、经济。本医疗机构在执业期间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依法执业;主动接受卫生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办理执业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校验及有效期延续等;

二、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医务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板悬挂在明显处。按照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医疗费用,详列细项,并出具收据

三、保证本医疗机构的科室设置、人员、设备以及业务用房等条件符合法定许可条件;

四、不开展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诊疗活动;

五、不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包括不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不使用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以及未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人员;不私自带徒从事诊疗活动;执业助理医师不单独执业);

六、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病历历书写基本规定》等要求印制、书写、使用、保管病历、处方、门诊日志和各项检查单等医学文书;

七、遵守《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有关管理规定,不刊登、播发、张贴非法医疗广告;

八、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消毒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和疫情报告,实施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送缴。

九、诚信执业。严格落实医疗质量管理相关规定,严禁过度检查、过度治疗、过度宣传等损害患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我们将严格遵守本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有关医疗机构的承诺书(精选篇4)

为使安全承诺制度成为医疗系统安全工作的一项长效机制,确保全年安全稳定,根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卫生行业标准及相关条例、规章,我作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并郑重承诺如下:

一、积极落实本单位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管理,把安全工作责任切实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以及每一个职工。

二、积极落实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并严格执行。按规章建立安全管理组织,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不断增强员工安全意识。保证安全投入,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应急照明灯具,疏散通道畅通。

三、定期组织职工全面开展诊疗规范、医疗安全知识、消防知识的教育培训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业务技能。使从业人员做到“四懂四会”,能够果断、正确地处置应急突发各种事件。确保实现安全零事故的工作目标。

四、对重大危险源和易发事故的重点部位实施有效检测、监控;落实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应急措施,建立定期巡回检查制度;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五、杜绝日常工作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诊疗规程,违规驾驶等“三违”事件的发生,杜绝医疗事故及车辆事故的发生。

六、如发生特、重大责任事故,立即停产整顿,并接受相应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及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有关医疗机构的承诺书(精选篇5)

栾城县卫生局:

向你单位提交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申请材料(申请书及有关附件)。 现郑重承诺,申请材料中所涉及的`证件是真实有效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对因申请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承诺人:

(印章)

__年__月__日

有关医疗机构的承诺书(精选篇6)

为维护医疗市场秩序,加强行业自律,营造公平有序、守法经营的医疗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的医疗安全。本医疗机构已认真学习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在执业期间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依法执业。不开展超出登记诊疗科目范围的诊疗活动,不出租或承包科室,不出租、出卖、转让《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杜绝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不刊登、播发、张贴非法医疗广告;不使用“医托”等违法手段招揽患者。

二、加强医务人员管理。本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基本情况在明显位置公示。不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不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人注册范围以外的诊疗活动。

三、严格按规定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医疗技术临床研究。不违法开展或协助其它单位违法开展禁止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

四、加强药品器械管理。不使用非法、不合格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严格执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规定,保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合法、安全、合理使用;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按要求做好放射诊疗设备、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工作人员的管理。

五、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治责任。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日常消毒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和疫情报告。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暂存和处置管理。

五、认真落实相关制度,规范医疗行为。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安全。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病历书写规范》等的要求印制、书写、使用、保管医学文书。

六、坚持诚信执业,严守医德医风。严禁过度治疗、过度宣传等损害患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公示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医疗费用,在诊疗活动全过程中保障患者知情权。严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牟取不正当利益或收受财物。

七、认真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工作。层层落实责任,保证自查工作严肃认真,上报信息、数据真实。

本机构将严格遵守本承诺,如有违反,主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有关医疗机构的承诺书(精选篇7)

为规范医疗执业行为,保障医疗安全,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我们将认真贯彻执行《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严格依法执业,具体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精神卫生法》《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依法执业。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医疗质量,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2、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核准登记的执业地址和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不超范围执业;严格遵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临床研究管理的规定,不将禁止类技术应用于临床,不违规开展临床研究项目;所有从业人员具备相关的执业资格,并按规定及时注册或备案,不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保证本医疗机构的科室设置、人员、设备以及医疗用房等条件符合法定许可条件。

3、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规定做好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和疫情报告,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其他突发情况时,自觉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安排和调遣。

4、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建立和落实医院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制度,防止院内的交叉感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规定,做好院内的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转、暂存、交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集中处置等工作。

5、严格执行《消毒管理办法》,建立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绝不使用无证或证件不齐全的消毒产品。

6、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按规定储存血液,建立临床输血申报、审批制度,与病人签署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

7、严格执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做好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工作。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在批准范围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工作。

8、严格执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保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

9、杜绝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选择性别、终止妊娠。

10、严格执行医疗广告审查制度,并按照《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批准内容发布医疗广告。

11、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

12、积极配合、服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其监督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

本机构将严格遵守本承诺,如有违反,主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罚。

有关医疗机构的承诺书(精选篇8)

为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维护医疗市场秩序,营造公平有序、守法经营的医疗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医疗安全,本医疗机构已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在执业期间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医疗技术规范,依法执业,恪守医德。

二、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本机构为政府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与其他组织投资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不与社会资本合作举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

□本机构为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不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

三、不在未取得或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情形下开展诊疗活动,或在暂缓校验期间违规开展诊疗活动;未经批准,不在执业地点以外的地点开展诊疗活动。

四、不伪造、变造、涂改、买卖、转让、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将科室、房屋等发包、出租、出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并以本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

五、不超出执业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急诊急救除外),不违规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和应用及其他禁止、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

六、不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或安排卫生技术人员超执业范围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急诊急救除外)。

七、不通过虚假医疗、诱导医疗、过度医疗等方式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招揽患者就医,为谋求高额回报而损害国家和患者利益。

八、不违法发布医疗广告。

九、不违规处置医疗废物。

十、不违规购进药品器械,或违规购买和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十一、不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拒绝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紧急情况下服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调遣。

十二、不发生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等禁止的其他情形。

本机构将严格遵守本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