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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户外活动安全责任的承诺书精选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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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户外活动安全责任的承诺书(精选3篇)

幼户外活动安全责任的承诺书 篇1

1. 不组织和参与户外游泳等没有安全保障措施的活动,不到无任何安全保障的水域划竹排(或游玩)。

2. 不组织和参与攀崖、登山等危险刺激的活动。

3. 不组织和参与私自摘取农民瓜果蔬菜和打捞鱼虾等侵犯公民私人财产活动。

4. 不组织和参加传销、集会、游行等一切非法组织活动,不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5. 注重饮食卫生,不到卫生条件差、没有经营许可证的饮食店就餐,不到无卫生许可和营业资质的'商店消费。

6. 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三轮车及“三无”交通工具出行,不到不正规的车票代办点购票乘车,确保交通安全与人身安全。

7. 注意安全用电,爱护公物、维护公共卫生,养成良好的习惯,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不乱张贴,不到危险场所娱乐,切实提高防火、防盗、防抢意识。

8. 文明礼貌待人,谦虚忍让做事,注重处理好与队友及所接触社会人的关系,不酗酒,不起哄,不打架斗殴,不在公共场所吸烟。

9. 不沉迷于网络,不访问、浏览色情、反动网站,不在网络上发表过激言论。

10.保持通信畅通,有困难及时报告并听取指导老师意见。

11.遇重特大突发危急事件,立即向学校24小时值班电话报告。

12.做好其他安全预案。

承诺人:

日期:

幼户外活动安全责任的承诺书 篇2

平安是家庭和睦的幸福之本,是健康成长的快乐之源,是参与一切社会活动的重要保障,身为一名新时代的大学生,我深知安全责任的重要性,理解并支持学校开展的各项安全教育工作。为维护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在认真学习了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学生手册》等有关内容后,本人作出如下承诺:

1、主动接受安全教育,增强防火、防盗、防骗、防毒、防意外伤害意识,提高自我防范、保护能力,学会使用简单的消防灭火设施,掌握基本的逃生救助方法。

2、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不在公共场所赌博、酗酒、斗殴、聚众起哄及参与其他影响和干扰学校正常秩序的违法违纪活动。

3、遵守校内作息时间,尊重他人隐私,尊重各地方、民族同学的风俗和生活习惯。不在宿舍内喝酒、吸烟,不使用明火,不在蚊帐内使用蜡烛。

4、不使用违章电器,不违章使用电器。不私接电线、乱搭网线、私自拆装电表;不在宿舍内存放或使用大功率电器(电饭锅、热得快、电热毯等),不在被褥内对电器充电。在使用电器(含充电器)时,必须做到“人走电关”。不在楼道内堆置物品,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

5、不在宿舍内打球、嬉戏、大声喧哗,不使用大功率音响。不在校内饲养猫、狗等宠物。

6、妥善保管个人贵重物品,不在宿舍存放大量现金,不在宿舍内经商。按时归宿,不留宿异性及非宿舍成员,未经学校批准不校外住宿。

7、养成健康的上网习惯,自觉遵守国家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不利用计算机网络传播、散布诈骗、淫秽、反动等有害信息,不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活动。

8、户外活动时不攀爬高处、不在非游泳场地戏水,不到险要的地方玩耍。参加体育活动时,正确的使用运动设施,量力而行。在室内活动时,主动留意安全出口,不将身体探出窗体或阳台外。

9、遵守课堂纪律,积极维护教学秩序。操作实验设备遵守实验守则。参加实践、实习活动活动遵循实习活动要求,签署安全协议。日常出勤做到有事请假,如期返校,非节假日不擅自离开学校。

10、遵循学校学籍预警制度,不故意拖欠学费和住宿费,遵守学校考试纪律的管理规定。

11、求职应聘不从事非法或不正当职业,不听信非正规广告,谨防上当受骗及人身意外伤害。

12、在外遵守交通规则,选择安全性高的交通工具出行,不乘坐“三无”车辆。

13、注意食品卫生安全,不吃“三无”包装的食品,不到无卫生保证的饮食场所就餐,不冒险尝试可能导致过敏及毒害的食物。自觉抵制毒品。

14、关心自身与身边同学的健康状态,身心出现健康问题或存在过往病史应及时向老师沟通,不瞒报病情。看病前往正规医院,不求助没有医疗资质的诊所或卫生站点。

15、发现或掌握可能导致生命财产损失的隐患或信息应及时向学校反映。

作为一名大学生,我能正确认识和理解安全知识,通过学习上述安全管理内容,我将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对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

承诺人:

幼户外活动安全责任的承诺书 篇3

大学生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能够为自已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为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明确学生在外实习活动期间发生伤亡事故时学生与学生家长的责任,特签订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一、时间:自 年 月至 年 月

二、在外实习活动期间,学生如果仍需在校住宿或期间返校办理相关事务,必须严格遵守院系的相关管理制度。在宿舍不得有使用大功率电器、吸烟、喝酒、不整理内务等违纪行为,违者按院系相关规定处理。

三、若学校和系部需要学生按时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些活动,如信息采集、期末考试、就业信息情况统计等,应积极配合,不得缺席,违者按院系相关规定处理。

四、学生在外(包括从实习活动单位到学校往返途中)期间,出现学生一切人身伤亡事故的,由学生、学生家长或责任人承担责任,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在外实习活动期间,因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学生人身伤亡的;

(二)在外实习活动期间,在实习活动单位,应遵守实习活动单位的规章制度,工作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学生本人、学生家长或者相关责任主体承担责任;

(三)在外实习活动期间,因自身行为不慎引起学生本人人身伤亡的,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四)在外实习活动期间,因他人行为引起学生人身伤亡的,由致害人承担相应责任;

(五)在外实习活动期间,学生因行为不慎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者故意侵害他人的,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在外实习活动期间,因往返校内外途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学生家长和本人承担;

(七)其他实习活动期间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

承诺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