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规范招生承诺书合集三篇》
民办学校规范招生承诺书(精选3篇)
民办学校规范招生承诺书 篇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办学水平,营造公平健康的办学氛围,我单位郑重承诺:
1、依法办学、规范办学、诚信办学,自觉按照国家有关就业培训法律法规及各项工作要求,接受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指导管理及检查评估。
2、依法制作和发布招生简单和广告,招生简章和广告内容真实、准确,符合《办学许可证》规定的业务范围。招生简章和广告发布前,向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与备案材料一致。
3、在招生场扬明显位置公布《办学许可证》正本、学员(教师)管理制度守则、收费标准、政府补贴标准和监督电话。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实行相应的财务、会计制度。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报审批机关和物价部门备案,并予以公告。在招生时,按照已备案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取培训费用,向学员告之政府培训补贴标准和办法。
4、严格按照《办学许可证》的许可事项范围开展培训,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布的职业标准、培训文件组织实施教学活动,授课计划和教学内容及时备案,保障培训质量。
5、绝不以虚假资料报班或申领培训资助,绝不通过任何违法违规手段来提高鉴定合格率,绝不以任何形式骗取或套取政府培训补贴费用,绝不以减少培训时间来降低培训成本或缩短培训补贴申领周期,确保培训质量真实可靠。
6、做好教师管理,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聘用符合有关规定的教师任教,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落实社保参保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加强对所聘教师的管理,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7、保障学员的合法权益,做好学员的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等工作,为学员提供真诚、耐心、细致、高效的服务。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学员的沟通,了解学员对培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纳学员到正确意见和建议。
8、严格按要求落实职业技能培训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工作。提供的师资、办学场地、设施设备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相应的安全、消防、卫生等合格证明。
我单位对提供的各项材料和公布的各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若有违反本承诺书的行为,愿依法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X年XX月X日
民办学校规范招生承诺书 篇2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努力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规范自身工作行为,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办人民满意学校,做人民满意教师,现作以下承诺: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依法执教,文明执教。
2、珍惜个人和学校荣誉,服从学校工作分工,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断促进专业发展。
3、同事之间互相尊重、信任,讲团结、顾大局、重合作。
4、严格执行课程方案,依照教师分工、课程表和教学进度表上好每一节课,不擅自调课,不空堂,不拖堂,不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保证正常教学秩序。
5、精心备课,认真上课,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课期间,将手机关闭或调到振动状态,不接打手机,收发信息。
6、精选作业内容,提高作业质量。做到不给一、二年级学生留书面课外作业,任教其他年级时,与科任教师协调,将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每天1小时以内,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7、科学安排学生作息时间,保证学生每天在校时间不超过6小时,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积极组织学生开展阳光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
8、不组织学生参加未经学校同意的各种考试、竞赛活动。实行日常考试无分数评价,对学生实行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不公布学生成绩,不按成绩给学生排名次和安排座位。
9、学期末认真规范的填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学生成绩实行等级制,班主任寄语突出个性化,在肯定、鼓励的基础上提出今后改进和努力的方向
10、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在编排座位、课堂提问、评优奖先、参加活动等方面,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利用课余辅导、家访等形式无偿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补缺补差。
11、不从事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不受他人之托出面组织学生参加有偿家教、合伙补课,不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
12、不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不要求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指定的教辅资料。
13、不以复印学习资料、班费、节日活动经费等名目向学生摊派收取费用。
14、尊重学生家长,热情接待来访家长,不批评、责备家长,不得向家长索要财物,不轻易接受家长宴请。
以上承诺本人保证做到,如有违背,愿意接受批评教育和任何处分。
承诺人:
20xx年9月
民办学校规范招生承诺书 篇3
一、规范安全管理。加强放假前安全教育活动,召开《注意寒假安全》主题班会,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全面落实学校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学校值班保卫工作,对学校重点要害部位实行24小时无间断值班制度,确保校园假期安全。
二、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执行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及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寒假期间不以任何名义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课补习班、提高班等,不组织、要求、暗示或以租借校舍、合作办学等形式与校外机构合作。
三、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按照教育、物价、财政等部门下发的学校收费标准收费,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所有收费开具正式收据。不擅立项目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收费,不强行、强制学生参加服务性项目收费,不违规补课收费。
四、规范教辅征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教辅用书征订要求和征订范围,严格遵守“一科一辅”和“自愿征订”原则,发放《征订教辅材料告家长书》,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征订教辅用书。
五、规范教师行为。加强师德师风教育,采取有力措施,坚决纠正在职教师中有偿补课、有偿家教、乱订教辅资料等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
以上承诺欢迎广大师生、家长、社会各界监督,随时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检查。如存在违反以上承诺的行为,自愿接受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理。
__初中有偿补课监督举报电话:__
承诺学校(盖章):校长(签字):
教育主管部门(盖章):
20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