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家长暑假安全的承诺书【热门3篇】》
幼儿园家长暑假安全的承诺书(精选3篇)
幼儿园家长暑假安全的承诺书 篇1
我向父母亲及学校郑重承诺:
1、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下私自外出游泳或戏水;
2、不擅自(未经家长许可)与同学结伴游泳或戏水;
3、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或戏水;
4、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或戏水;
5、不到无人监管和有禁止游泳告示的江河、溪流、山塘、水库、不明水坑边玩耍戏水;
6、在见到有人落水而自己又无能力救护的情况下,不要惧怕逃离或者冒然下水施救,要采取呼救及报警等措施。
7、会在下水游泳时使用救生衣、救生圈等自我防护措施,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
家长签名:
20xx年xx月xx日
幼儿园家长暑假安全的承诺书 篇2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明确园长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定以下责任书:
一、校车驾驶人要求。幼儿园聘用的校车驾驶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身体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要先经部门机关交管部门审验合格后方能聘请;幼儿园要与驾驶员签订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责任书;严禁聘用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累计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驾驶校车接送学生。
二、校车随车护送人员要求。幼儿园要聘用一名或一名以上的专职工作人员或兼职教师作为每趟接送幼儿的护送随车人员。随车护送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责任心强、思想政治觉悟高、身体心理健康,且应掌握相关的交通安全常识、应急救护常识;随车护送人员要配合、监督驾驶员按预定路线图接送、遵守交通规则,按时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车中的幼儿安全管理,以及幼儿、家长、幼儿园之间的交接工作;随车护送人员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必须按预定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向有关人员及有关部门上报情况,并做好幼儿安全转移救护工作。
三、加强园内校车管理,确保幼儿接送安全。幼儿园园长、法人代表作为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负起校车管理职责。
(一)要详细掌握园内接送幼儿的校车、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以及校车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形成方案材料并把相关材料发放到园内所有工作人员及幼儿家长手中,与幼儿监护人签订接送合同书、安全责任书,建立档案;
(二)要对接送幼儿的所有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员定期进行面对面的安全教育;
(三)坚决取缔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幼儿,严禁用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机动车、拖拉机接送幼儿;
(四)要制定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车及其驾驶人、随车护送人管理台帐,对校车的日常运行维护与检验、驾驶人遵章守则及其审验、交通事故与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做好做细各种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幼儿园校车的日常使用管理;
(五)要定期和不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随时保证其安全技术性能处于完好状态。幼儿园应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幼儿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载、超速或其他交通违章行为,应当制止。
(六)幼儿园组织春游等需要学生集体乘车外出活动的,要严格办理报批手续,且必须租用专业交通运输部门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车、并配备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对行驶路线熟悉的驾驶人员。
四、幼儿园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对因管理松懈,责任不落实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是民办幼儿园的予以取缔。
五、本责任书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
六、责任书的要求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更换的,接任者继续履行。
20xx年xx月xx日
幼儿园家长暑假安全的承诺书 篇3
我(家长姓名)是班(幼儿姓名)家长,我阅读并了解《中心幼儿园告家长书》、《**镇中心幼儿园暑假须知》的`相关内容,我着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教育幼儿自觉遵守《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幼儿园各项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幼儿园作息时间,按时接送幼儿。
2、严格履行请假制度。
3、不在上下路上玩耍,不在河堰玩水,取水,洗足等,甚至不走到河、塘边上去一玩耍,防止不慎溺水。
二、教育幼儿做一名注意安全的人。
1、在上下学路上,不在公路上追逐、奔跑、嬉戏,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教育并督促子女不搭乘无牌无证车辆,不搭乘拖拉机、摩托车、残疾车和改装、拼装、报废客车。特别严禁学生搭乘超载、超速车辆。
2、不带小刀、铁丝、弹珠、等易燃、易爆、有毒的危险物品到园。
3、不攀爬围墙、门窗、树木、栏杆、阳台,不乱爬各种大型玩具,不得在园内外快跑,猛追。
4、注意个人饮食卫生安全,不买“三无”散装,变色食品以食物中毒或引发消化道等疾病。
三、我是幼儿的监护人槿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幼儿的入学转移给学校,学校不承担监护职责,我承诺应配合学校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做好对幼儿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幼儿自身有身体上的特殊情况的必须高之学校,并协同学校做好相应资料存档。
四、我的子女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我承担其赔偿责任,与学校无关。
五、根据中江县教育局文件精神要求,幼儿上、下学途中安全由幼儿家长负责,由我负责接送,保证幼儿路途安全,发生事故由我负责,与学校无关。
六、我的子女有下列情形的,造成的伤害事故,应当由我依法承担责任:
(1)其监护人知道幼儿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2)幼儿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之,但未改选相应监护职责的。
(3)园内活动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4)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害造成的。
(5)幼儿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6)幼儿自杀,自伤的。
(7)幼儿或其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
(8)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七、我的子女在幼儿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协商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费用用于事故的`解决。
总之,承诺若违反上述自律条款所产生的不良后果,一切由我本人(监护人)负责,与学校无关。
注明:本承诺书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幼儿在园学习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