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守则”做法和体会推荐3篇》
践行“守则”做法和体会(精选3篇)
践行“守则”做法和体会 篇1
通过对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的认真学习,我对两部党内法规认识如下:两者彰显了中共中央一个坚强决心、树立了一个道德标准,厘清了一份负面清单、传递了一个明确信号。新修订的《准则》可概括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主要包括重申党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道德情操等“四个必须”原则要求;围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对全体党员提出“四条规范”;围绕廉洁从政、从公仆本色、权力行使、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对党员干部提出更高要求的“四条规范”。
新修订的《条例》是史上最严的处分条例,“纪法分开、纪法各表”,将以来强化“纪在法前、纪比法严”的做法固化为制度规范,是补强党纪“短板”、做实执纪监督的重要举措。近来年民政专项资金逐年增加,工程项目也随之增多,作为民政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践行《准则》中的“四个必须”和“八项规范”;要时刻牢记《条例》规定的“六大纪律”,切实做到守住底线、不碰红线,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用实际行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每个党员干部都要加强党性修养,自觉摒弃自己“一无权力,二无地位,不可能与腐败沾边”的错误认识,自觉对照《准则》和《条例》,不碰“高压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践行“守则”做法和体会 篇2
20xx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史上又一座里程碑。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和精细化,是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是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的有力抓手。学习贯彻实施好两部党内法规,对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实践,对于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精学细研,做到内化于心。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既延续“思想建党”的传统,又确立“制度治党”的规矩,一个是明确了崇德修身的高标准,一个是划出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一正一反、高低搭配,“道德”和“纪律”两个层面双管齐下、相互配合,他律与自律互补、守底线与高标准兼顾、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结合、纪与法有机衔接,二者各司其职又辩证统一,形成内外兼修、标本兼治的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格局。体现了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认识和新境界,是管党治党的新利器。
新《准则》和《条例》的修订和颁布,是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抓手,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刻度和标尺。两部法规从名称的改变到内容的“改、增、删”,其定位立意内涵以及精神实质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结合党章,逐字、逐句、逐段对照新旧法规进行对比学习,准确找出新思想、新内容、新变化、新要求,摒弃惯性思维,及时修正方向,在监督执纪问责中实现“精准运用”。通过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进一步推进“三转”的再深化,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聚焦中心、履行主责,全面唤醒党章意识、政治意识、组织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以两部新法规为重要依据,紧紧把握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原则,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纪律戒尺衡量全体党员干部行为。从线索处置、纪律审查到执纪审理各环节都要以纪律为准绳,准确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管重点又管全面,既治标又治本,牢固树立“抓大不放小”的执纪理念,体现全面从严的精神,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主动实践,做到外化于行。毛泽东说:“精通的目的全在于运用”。纪检监察机关要精准把握两部法规的内涵和要义,并将其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具体思路和举措,主动实践,做到外化于行。实践好两部新法规,关键是在履职理念上要有新提升,执纪方式上要有新转变、工作措施上要有新拓展,特别在落实“四种形态”上要有新突破。必须把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准确渗透在“一查、二纠、三建、四改、五教,以查促纠、以建促改、纠建并举、查改结合、警示教育”纪律审查工作机制的每一个环节中,把严纪律、挺规矩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真正让纪律和规矩落地生根。
着力于“查”,突出一个“严”字。严查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6类行为,重点审查“三类人”,即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对腐败问题重拳出击、重典施加,清存量、遏增量,坚决“拔烂树”。坚持纪法分开的原则,回归党纪本身,快查、快审、快结,该移送的及时移送,保持“零容忍”的威慑态势,营造“不敢腐”的氛围,为治本赢得时间。
着力于“纠”,突出一个“早”字。始终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预防治理的理念,通过在“好同志”和“阶下囚”之间设置一个“缓冲带”,帮助违纪者“软着陆”。针对苗头性、倾向性的“小问题、小毛病”等一般性违纪问题,充分发挥诫勉谈话、函询提醒、组织处理等柔性措施及时进行纠正,小病快治、小错即纠,及时把小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作用,增强党纪存在感,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人文关怀。特别是在推进作风建设中,围绕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群众纪律,重点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为抓手,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大力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和明察暗访,严查违规接待、收受礼金礼品、吃拿卡要、侵害群众利益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问题,明确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着力于“建”,突出一个“防”字。就是要强化制度意识,扎紧制度笼子,责令发生违纪问题单位,认真分析总结剖析原因,围绕问题找漏洞,针对漏洞建制度,建立健全完善多层次、宽领域的制度,在一些党员“破法”前,设置起一道“防火墙”,有效阻断“破门”“破墙”违纪进程,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让制度成为滚烫的“火炉”、带电的“高压线”,立起来、挺起来、严起来,倒逼党员干部敬畏、服从制度,解决“不能腐”的问题。
着力于“改”,突出一个“实”字。明职定责,对职责范围内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对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四风”问题突出的,对纪律作风失察、失管的,就是要通过“一案双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紧紧牵住“牛鼻子”,强化“两个责任”的落实,让发生违纪问题的单位把主体责任扛起来,把责任落到教育提醒、监督管理等日常工作中去,通过治“病树”达到护“森林”的目的,从源头上达到“亡羊补牢”的作用。
践行“守则”做法和体会 篇3
为全面做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贯彻落实,行署发改委不等不靠,按照地委和地纪委的要求和部署,迅速启动 “践行《准则》,严守《条例》,争做表率”主题实践活动。近日,召开了中心组学习会,发改委领导带头逐章逐条学习研读《准则》和《条例》原文,学习中央、中央纪委媒体关于《准则》和《条例》的一系列解读、访谈、理论文章和释义案例等内容,深入研究全面部署本委“践行《准则》,严守《条例》,争做表率”主题实践活动具体工作。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副主任为副组长的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抽调2名工作人员负责活动的具体推进工作,结合工作实际谋划制定工作方案,组织策划《准则》和《条例》的专题学习、集中宣传、研讨交流等活动,为主题实践活动的强力推进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杨钊 李晓峰)
近日,行署工信委召开党员干部大会,启动为期一年的“践行《准则》、严守《条例》、争做表率”主题实践活动。主题实践活动主要包含专题学习、集中宣传、研讨交流、公开承诺、访贫问苦、选树典型、完善制度、民主测评等八项内容,按照启动阶段、专题学习阶段等九个阶段进行实施。行署工信委要求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岗位,把活动激发出的正能量,转化成推进当前工作的动力,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面对“十三五”期间林区转型发展的重点任务要求,切实肩负起推动林区发展的历史责任,谋划和落实好20xx年工业经济、非公经济、行业管理和国有企业改革管理等核心工作,以实际行动投身到促进我区工业和信息化建设及全区经济转型发展大局中去。(陈力鹏)
近日,林管局林产工业处党委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大会,启动“践行《准则》、严守《条例》、争做表率”主题实践活动。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深刻理解法规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切实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形成习惯,使其自觉做坚持道德“高线”与严守纪律“底线”的模范,为我区发展“六大产业”、实施“三大工程”,提供优良的经济发展和政治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