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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发展调研报告【热门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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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发展调研报告(精选5篇)

服务发展调研报告 篇1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树立强烈的人才意识,寻觅人才求贤若渴,发现人才如获至宝,举荐人才不拘一格,使用人才各尽其能。”明确地指出了当前人才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凌源作为辽西的欠发达地区,更应该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工作重点,努力为服务凌源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1、区位引才优势不足。凌源虽然是人才辈出的地方,但是受限于所处地理位置,人才吸附力一直相对不强。一方面,凌源位于辽、冀、蒙三省(区)交汇处,是辽宁最西端的县级市,距离区域性中心城市较远,对于人才的吸引力不强,人才集聚存在实际困难。另一方面,由于远离中心城市,凌源没有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高层次人才基础薄弱,来源不广,直接导致人才资源的贫乏。

2、人才成长平台缺乏。当前凌源的工业发展水平较低,规模企业数量不多,多以初级产品为主,属于资源依赖型企业,管理方式较为粗放,对人才的聚集能力十分有限,难以为优秀人才提供施展才华的足够空间和平台,人才作用难以得到有效发挥,价值难以实现,往往会出现引才难、用才更难、留才难上加难的困难局面。

3、地方财力支持有限。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想留住人才,必要的待遇是不可或缺的,特别是地处发展滞后辽西北地区的凌源,如果不能提供优于其他地区的待遇,吸引人才无疑会有较大的难度。然而,由于财政收入有限,即使全力以赴,也难以像东南沿海地区动辄以几十万年薪招募高层次人才,在较短时间内使人才结构出现较大程度的变化。

服务发展调研报告 篇2

今年以来,xx镇新的'领导班子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抓住“突破”和“三联一包”的大好机遇,围绕“生态立镇、工业强镇、科技富镇、和谐兴镇”的中心发展思路,全面、深入、扎实、持久地推进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为服务新农村打牢组织基础。

一、农村党员干部队伍现状

二、用科学发展观引领党员干部服务新农村建设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书记抓、抓书记”工作思路,通过教育培训、干部选配、考核激励等措施,狠抓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

一是依托教育培训,提升基层党员干部整体素质。几年来,镇党校各项配套设施建设一直不是很健全,师资力量小,培训课次少,参训人员范围狭窄,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村党支部书记经常性受教育。3月初,镇党委对党校进行了改建、整修、挂牌,新建党校办公室,成立“xx镇党校教务委员会”,由党委书记担任校长,配备了相关人员和制度,向市、区有关部门发出书面聘书2 份,聘请上级党校教师、有关领导、专家担任兼职教师。自3月以来,已利用党校阵地累计开展农村环保、科学发展观、土地利用和管理、平安农村建设、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等多次专题培训,农村党员干部参训累计达650多人次。以庆“七一”活动为载体,组织全镇机关干部和村主要负责人听党课、温党史,参观学习了张村、孙家疃、羊亭等镇的新农村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先进典型,集中开展了学习讨论下半年工作规划座谈会,采取多种形式,提升农村党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他们的“双强双带”能力。

二是依托干部选配,配高配齐农村支部班子。采取“一村一干”和“一片双包”的方式,每个村选配一名包村干部,每个片选配一名领导干部和一名片长,对日常党建和任期目标管理工作齐抓共管,形成以上至下强势带动的效果。年初,结合几个组织基础薄弱村的村情和干部工作表现,先后将徐家庄和报信村的村委会主任培养成党支部书记,选派群众威信高的内退老同志任雅格庄村党支部副书记,选派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挂职西于家村党支部书记,进一步提高了书记主任“一人兼”比率,提升了村级班子的整体素质和凝聚力。

三、存在问题

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服务新农村建设,xx镇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村民民主自治意识增强,广大农民已从中偿到了甜头,得到了实惠,新农村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然而,在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提高。部分农村党员干部没有理清和群众之间的关系,不能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切实走群众路线,虽然对新农村建设的热情很高,愿望很迫切,但筹不到资金,思想消极,工作积极性不高,“两眼向上”和“等、靠、要”的依赖思想比较严重,主体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二是推进工作急功近利。主要是村在制定任期目标时,出于多争取项目、政策扶持的考虑,对于部门、企业支持帮扶的期望值过高,一旦帮扶部门拿不出资金,计划根本得不到实施。也有的村在推进村庄和基础设施建设中没有考虑筹资能力和经济实力方面的实际,自行出台扶持政策或盲目满足群众改善条件的愿望,普遍出现举债搞建设的现象,有的村举债高达几十万元。

三是管理体系不够完善。专业合作组织刚刚起步,在技术指导和服务三农的作用没有真正发挥出来;在基础设施建设上,绝大多数硬化后的道路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果没有建立完善的管护和责任机制,农民群众自我管理的组织没有建立,少数有经济实力的村也仅仅安排了个别的清洁工、管护工,公益设施的管护还不到位,影响到设施的使用效益和使用年限;在村办公场所的建设上,新改扩建的基层组织活动场所管理滞后,图书资料、电教设施、桌椅刊板、活动器材等各项配套设施的设置缺乏资金和渠道来源,即使已经具备的,也难以得到很好的维护和保养,使大量的资源闲置,影响了基层组织工作效率。

四、对策建议

一是运用科学发展观,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核心作用。发挥党支部的引导作用,充分调动村民干事创业激情,深入挖掘村民的才干,积极引导村民在新农村建设中建功立业;发挥党支部的先锋作用,积极为村民在农业种植、畜禽养殖、外出务工、新农保等生产、生活中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发挥党支部的保证作用,急村民所急,想村民所想,办村民所需,解村民所困,切实解决好村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广大村民享受新农村建设成果。

二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素质建设。首先,要不断强化对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引导农村党员干部深入掌握科学发展观和新农村建设的精神实质,切实把促农增收作为中心任务,积极引导农村党员干部开阔眼界,多位思考,组织群众不拘一格谋发展。针对农村部分党员干部和大学生村官政治基础薄弱、致富经验欠缺、领富能力低下等具体情况,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新农村的政策、农村法律法规、农业产业化知识、适用技术、村务管理等内容,把新知识、新信息、新技术传播给党员群众,提新农村党员干部和大学生村官的综合素质和致富、领富本领。选派优秀农村党员干部到新农村建设的示范村参观学习,进一步开阔农村党员干部视野,明确新农村发展方向,切实增强其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紧抓发展不放松,用新农村建设的成果检验基层党建成效。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新农村建设中,党组织就是要坚持“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理念,把加强新农村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融为一体,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际成果检验农村党建工作。没有一个坚强的党组织,没有一支坚强的党员干部队伍,就不可能带领群众建设新农村,因此要着力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到实际工作中,始终保持农村党员干部的生机和活力,才能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服务发展调研报告 篇3

在新形势下,内陆农业大县__如何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人才服务?我们带着这一问题,对全县民营经济进行调查,并就人事部门如何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服务作了一些思考。

一、正视现状,加强为民营经济提供人事服务的紧迫感

“打造工业__、建设经济强县、构建和谐社会”,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将起到决定性作用,而制约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最大“瓶颈”就是人才。一是人才总量严重不足。据统计,我县650家民营企业,从业人员近6万,仅有初级技术人员1200人,中级169人,高级46人,专业技术人员平均每家只有2人,人才仅占企业总人数的2.4%。二是人才供给渠道狭窄。虽然我县在1993年就建立了湖南省首家县级人才市场,但由于资金和市场信息网络等方面的因素,其作用的发挥与市场配置人才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三是人才管理尚不规范。绝大多数民营企业仍沿用传统的管理方式,没有形成完整的管理体系。四是人才发展环境欠佳。民营企业的审批程序十分繁琐,关卡多收费多。既限制了经济的发展,也限制了人才作用的发挥。

二、分析原因,增强为民营经济提供服务的针对性。

1、民营经济大多是劳动密集型的小规模经济实体,其业主对人才的作用缺乏认识。家族管理的企业多,现代管理的企业少。企业主年龄多在50岁左右,自身文化层次较低,缺乏现代企业管理理念。注重资金资本运作,忽视人才资本运作。

2、原有体制,制约了人事部门向民营经济提供服务。政府人事部门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没有把民营企业的人事管理纳入工作范围,只重视为行政事业单位配置干部,忽视为民营企业解决人才问题,民营企业工作的人才职称评审以及奖励等方面也未能享受行政事业单位人才的同等待遇。

3、人才配置市场化机制尚未形成,人事部门难以为民营经济提供服务。由于受经济基础、地理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人才市场仍未发育成熟,人才配置市场化尚未完成,人才市场对人才资源配置的主体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4、各项配套改革不完善,人才在不同行业就业的差距明显。大多数民营企业未能按照现代企业的人事制度进行管理,缺乏吸引和激励人才的分配机制、保障制度和良好的成长、创业环境。

三、寻找对策,全力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1、与时俱进,进一步转变人事工作理念。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科学理念,树立发展民营经济毫不动摇、民有公有一视同仁、促进民营经济更快发展的观念。

2、不断创新,着力构建人才服务体系和网络。搭建民营企业服务网络,开设民营企业人才人事服务窗口,开通企业服务热线,利用人才信息网站,及时为民营企业提供人才人事服务咨询。

3、实事求是,全力争取和制定优惠政策和配套措施。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形式定期向重点联系服务单位发布人事人才工作信息,通报人事人才工作的有关政策,凡正式下发的文件均发送重点服务对象,让服务对象及时了解人事人才工作的最新动态。建议县委县政府广泛征询意见和建议,出台综合性的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4、搭建平台,大力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强化人才市场的人才资源配置功能,建立和完善企业需求信息库、各类人才求职和流动信息库以及农村实用人才信息库;通过举办民营企业人才专场招聘会等形式,推动民企人才资源配置的市场化,大中专毕业生,在充分给与优惠待遇的条件下,鼓励到民营企业中大显身手,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农村实用人才,给与一定的经济援助或信贷优惠,激励其自主创业、兴办实体。灵活引进高层次企业人才。

5、全面铺开,竭力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一是把为民营经济服务列入考核。二是积极发挥人事部门的培训职能。构建民营企业人才培训网络;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业结合自身的紧缺需求,组织“定单培训”。三是让人才尽情创业,无后顾之忧。

服务发展调研报告 篇4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把我市打造成“工业强市,宜居城市和长江经济带强劲增长级”的目标,工商部门将紧紧围绕加快发展、服务发展这一中心,进一步细化目标,实化任务,硬化措施,强化责任,尽心尽力促进市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着重从以下四个方面做好服务工作:

一、强化服务发展意识,奋力助推全民创业。

紧紧抓住服务经济发展这一主线,牢固树立“一切为了发展、一切围绕发展、一切服从发展、一切服务发展”的服务发展理念和“亲商、爱商、扶商、安商、富商”的招商引资理念,突出发展是第一要务,更加自觉、更加主动、更加有效地做好支持服务发展工作。一是抓政策扶持。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出台的《关于突破性做好市场主体准入工作促进市场主体又好又快发展的决定》和《关于运用工商职能促进全民创业的若干意见》及我局制定的《关于促进和服务市域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意见》,在职权范围内实行“三个一律”对有碍经济发展的规定一律取消;对有利经济发展的举措一律绿灯;对不利于经济发展的繁杂手续一律简化。充分利用工商职能,精心构建快速准入、创业宣传、就业扶持、和权益保护等服务平台,积极采取思想发动、目标驱动、职能推动、考核促动的工作措施,促进市场主体快速发展。二是抓培育。坚持择优扶强、加强挂钩帮扶,为重点骨干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指导企业实施品牌发展战略、信用发展战略、科技发展战略,帮助有条件的企业组建股份有限公司和集团公司,促进做大做强。三是抓提升。全力配合支持政府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优强企业倍增工程”重点扶持酒业、三宁、华润、迅达、省化、中冶重工、奥美、今贝等企业快速发展,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竟争能力。

二、强化服务措施、服务市场主体。

进一步完善绿色通道制度,强化优质服务。一是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利用企业登记管理信息,对区域内企业发展的总体情况、行业发展变化、以及可投资项目等进行综合分析,在红盾信息网对外发布,为企业选择投资提供参考;依法公开企业的良好记录信息、违法记录信息、年检结果等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查询服务,降低市场交易风险。二是实行上门指导服务。对涉改、涉农企业、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各级政府确定的重点企业,主动或根据企业要求派出工作人员进行上门指导服务,定人定责,进行全程跟踪,为其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服务,积极协助办理有关手续,指导撰写有关文件、帮助填写有关表格,提供各种文件样本,进行登记前期指导。三是开展向导服务。对市场主体申办不属于本级工商部门办理的事项或者需要到其他部门办理的前置审批手续的,提供向导服务。对属于需上级工商部门办理的事项,登记窗口协助其准备需上报的资料,进行初审,对政府招商引资企业和重点企业派专人陪同到上级部门办理;对需其他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的,通过登记窗口和红盾网站直接告知前置审批部门及其具体承办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需要协助办理的,协助其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办理。截止4月份为市场主体开展前置审批向导服务165次,为企业开展指导服务768户次。四是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主动开展电话预约,实行随来随办,随时提供延时服务和节假日加班服务。尽量达到企业最满意,努力为企业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确保绿色通道的快速通畅。今年来纳入企业登记“绿色快速通道”的办件共132件,办结时间均不超过2个工作日。五是为企业拓宽创业融资渠道。指导、帮助创业企业、个体工商户办理动产抵押物登记进行融资。支持有限公司以股权出质方式融资,制定公司股权出质登记操作办法,提供具体登记服务。今年,宜昌旺家纺织有限公司通过股权出质融资2800万元,有效的解决了融资难的问题。积极申办小额贷款公司,为融资解困另辟蹊径。今年我局根据省局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登记管理试行办法》,成立了**市小额贷款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将有利于更好地帮助中小企业融资。六是放宽项目建设的市场准入,对企业申请登记的项目涉及前置审批而暂时无法提交前置审批文件、证件的,将经营范围核定为“xx项目的筹建”,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七是简化和改进企业名称登记程序。企业申请单独冠省名的,由市局网上报省工商局核准。进一步简化登记审核程序。在多个环节受理审核改为“一审一核”的基础上,继续扩大“一人办结”范围,除企业设立登记、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变更及股权、资本(资金)变更外,其他变更登记和备案均实行“一人办结”。当场登记发照。

三、强化商标战略,推动实施商标品牌助发展。

坚持将实施商标战略作为推进企业自主创新、提升我市产业和产品核心竞争力、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量质并举,管扶同步。一是造氛围。组织工商干部深入企业、深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形式多样的商标知识宣传活动,增强企业的内动力,提高社会的关注度,为推动商标事业加快发展大造声势、创造条件。二是突破重点,帮扶企业申报集体商标和争创中国驰名商标。经过调研,我局决定将三宁化工有限公司和百里洲农牧综合服务部作为第一批“商标兴企”帮扶工作重点。一方面帮助三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完成申报驰名商标资料准备工作,达到国家商标局受理要求。另一方面和百里洲政府联系,在政府的支持下,完成“百里洲砂梨”地理标志商标的申报设计、申报资料准备等工作,争取尽快被国家商标局受理。同时建立商标工作网络,建立健全了商标资源数据库,对拥有注册商标的企业建立“商标工作联系点”制度,建立商标帮扶联系卡,对企业开展定期走访制,掌握企业商标使用情况,并经常性指导这些企业正确使用商标,提升品牌竞争力,今年共走访商标帮扶企业40家,填写帮扶联系卡96份,共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商标咨询、查询服务67余次。三是实施商标富农“三个一”工程。我局制定了《关于实施商标富农“三个一”工程工作方案》,选定35家涉农企业,5 家专业合作社作为商标发展的重点帮扶对象,确定双方商标帮扶联络员,制定帮扶计划,到目前为止,35家企业中已注册商标24件,申报10件,24家农村专业合作社中,其中已申请注册商标的有3家,8家专业合作社正在准备申报之中。企业品牌效应凸显。。四、 开展市场专项检查,查处侵权行为。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开展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项行动,严厉查处侵犯食品、农产品、药品和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涉外商标等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

四、强化服务三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进一步找准服务农村经济发展的着力点。一是大力支持涉农龙头企业发展。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列入重点帮扶名单,帮助建立健全信用及合同管理制度,引导龙头企业建立归属清晰、责权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企业制度。引导农民以本地资源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以传统产业为重点,因地制宜地加强引导、培育和扶持,进一步扩大资源集聚效能,拉长延伸产业链条,实现资源的集约利用、要素的有效聚集和市场的不断扩张。二是培育发展农民专业业合作社和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开展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点创建”和“百企联百村,共建新农村”活动。制定了发展农村经纪人的规划和措施,着力引导农民经纪人由单一化向多元化、个体化向联合化、小规模向大规模方向发展,强化生产、经营与市场的联结,促进产加销一体化经营。促进经纪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三是稳步发展订单农业。积极开展“涉农合同帮扶”活动,加强农产品订购合同行政指导,促进农业订单规范化。及时为农民解决合同纠纷。引导企业和农户采用抵押物登记的方式融通资金,支持生产,扩大销售。四是扎实推进 “12315进农村”活动。及时化解消费纠纷,突出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努力构筑消费维权救助体系,维护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

服务发展调研报告 篇5

自1995年10月18日深圳首次把与外商投资审批有关的18个政府有关部门集中起来成立国内最早的专业性联合审批服务中心以来,行政服务中心这种形式已在全国遍地开花,形成燎原之势。作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产物,行政服务中心显示出了旺盛的生命力。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成立省级中心10多个,地市级及县级中心4000多个,在安徽、

江苏、浙江等地已经有不少乡镇成立便民服务中心。几年来,作为一种自下而上的改革模式,各地行政服务中心的处境非常相似,取得的成绩大同小异,面临的问题如出一辙。因此,探索行政服务中心发展模式,对于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试就这一问题作初略探讨。

一、发展背景

1.行政服务中心的出现是融入世界经济的需求

中国自20xx年底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就必须按照统一的市场经济规则参与国际经济的竞争,而从引进外资的方面来看,我国的行政审批制度长期以来设置了相当长的障碍,因此,我国就此作出八项承诺:①行政审批程序、条件以及有关政府主管机关对行政审批申请进行审查与作出决定的期限应当在实施前公布;②申请人不经单独邀请即可提出行政审批申请;③行政审批中的有关收费应当与处理行政审批申请所需的行政费用相当,除非该费用是通过拍卖或者招投标等竞争性方式确定的;④政府主管机关收到行政审批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其申请材料是否完备,如申请材料不完备,应当明确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并给予补正的机会;⑤政府机关应当对所有行政审批申请即使作出审查决定;⑥如行政审批申请未获批准,政府主管机关应当立即书面告知申请人未予批准的原因,申请人有权决定是否重新提出申请;⑦准予行政许可后,政府主管机关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当事人;⑧如果专业人员需要通过考试才能获得某种行政许可,那么此种考试的举行应当有合理的时间间隔。(姜明安《行政执法研究》)

根据以上的八条承诺,我国现行的行政审批制度,给予审批者直接支配社会资源的权力、自由裁量的空间较大,加之审批标准公开度不高、审批程序不规范,随意性较大,透明度较低。这与wto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平等竞争、开放市场、非歧视性、公开透明等基本原则的要求有一定距离。因此,建立一个注重公共服务,满足公共需求的服务型政府是融入世界经济的迫切需求。

2. 西方国家的行政服务模式

英国,自撒切尔夫人上台后,英国就竭力推行行政改革,推行一站式服务(one-shop station)。就是让公民在政府机关办理有关事务时,只要在一个机关或窗口交件,就能完成所有程序。意大利、韩国也有类似机构。(相当于我们现在的行政服务中心)

美国,在美国洛杉矶的市政大厅就是类似的“行政服务中心”,相关行政许可机关集中办公,涉及到多个部门联合审批时,成立联席会,会议主席由不同部门轮流担任,且会议主席并无任何特权,只起到主持会议的作用(类似于我们现在的联合审批)。 加拿大也有类似机构(多伦多市政厅的行政许可走廊)。

韩国,对西方经验进行亚洲式整合,推行“亲切服务运动”,大办公制与窗口服务制。大办公制只一个部门或几个业务相近部门的公务员集中在一个大办公室办公,分为前台后台,办事人员可以直接看到工作情况,有助于消除外界对政府工作的神秘感,推行政务公开化。同时根据办件量和项目推行专门的窗口服务制,引进酒店式服务。(类似于我们的行政服务大厅和绿色通道)

3. 行政服务中心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必然产物

现行行政审批制度不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审批是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管理经济与社会的基本方式和手段,其最大弊端是限制了社会经济资源的合理流动、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和自主决策,妨碍了市场机制对社会经济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的正常发挥,严重影响了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市场经济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政府不再事无巨细地对经济和社会实行直接管理。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我们必须按经济规律办事,减少政府过多的、不规范的行政干预,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调节经济运行,提高社会经济的运行效率。实践证明,在很多方面,市场调节远比行政审批更公正、更有效,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更大。

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实行的是"大政府,小社会"模式,政府审批事项过多、范围过广。审批手续繁杂,存在多头、重复、层层审批现象,导致审批时间无限延长,群众和企业办成一件事往往要跑几十个部门,盖几十、上百甚至更多的图章。有的甚至搞"暗箱操作",在外界因素的作用下,不少审批带有一定随意性,腐败现象即由此滋生,损害政府应有的公正性和客观性。这种人情审批、低效审批使被审批对象被迫提供重复的材料甚至是并非必要的材料,经过许多不必要的关卡,耗费过多的时间和精力。

《行政许可法》的出台对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和实施程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且确认了集中、统一、联合实施行政许可权的方式,规定了行政许可的相关法定时限的内容。

因此,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提供集中办公、联合审批的行政服务中心应运而生,更是符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必然规律。

二、发展难点

由于行政服务中心是在行政审批制度新旧转型过程中出现的一个新生事物,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尚不彻底,原有行政审批制度的许多弊端仍然存在,既有的行政权力利益格局并未根本打破的情况下,中心取得的成效就只能是初步的和阶段性的。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四个方面:

1. 法律依据问题。目前中心的定位缺乏法律依据,它既不是审批业务主体,也不是监督主体。法律依据的缺乏给中心履行职能带来困难。如当项目联办部门之间、窗口和办事者之间意见出现分歧时,往往是由中心进行裁决的。但中心不是审批主体,按中心的裁决执行后,如果出现问题,责任仍由部门承担。因此,中心的裁决权有时难以实施到位。

2. 监管难度问题。行政服务中心成立是自下而上的探索模式,各省、市、县都成立了行政服务中心,但中央却是没有这一机构。机构地位不明确,机构力度和权威与中心所承担的职能不匹配,而且各地行政中心有的定性为市政府派出机构,有的定性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有的还不是正式机构,虽然各级政府对行政服务中心的职能进行了定位,但实际上行政服务中心并不具有的相应的职权保障。在审批过程中,遇到部门利益,特别是涉及到垂直条线管理的部门利益时,让机构地位不明确的行政服务中心去协调监督已形成几十年又有法律依据的众多行政机关显得力不从。

3. 对地方领导过分依赖问题。因为法治体系的缺失,行政服务中心的成立是一纸文件、一个命令,地方政府的改革决心、支持力度、措施手段直接决定了行政服务中心的发展程度和成效。但事实上,每一个地方政府的重心总会发生转移的,到时领导的关注度也会随之转移,那么,凡是找领导的方式如何可以让行政服务中心达到持续的健康的发展。

4. 利益调整问题。审批和利益密切相关,审批项目和审批权力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实行阳光操作,必然影响一些部门的既得利益,必然会引起一些部门的抵制,利益障碍是项目和环节真正进入中心、审批权限真正授予窗口等工作难以到位的最根本的原因,因此,有的审批只限于“表层”状态,“体外循环”、“批条”状况也会随之出现。

5. 人员管理问题。目前各行政服务中窗口工作人员人事关系、工资关系等都在原单位,中心仅对其日常工作进行管理和考核管理,这种模糊的管理分工,使行政服务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缺乏管理的有力手段,难以实现有效管理。而且很多进驻人员都是没有行政执法证的临时人员,按照《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政务中心的窗口人员应该是具有审批权限的国家正式公务员,对于违反《行政许可法》的许可行为,将来问责也是一个问题。

三、发展方向

建立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是一种自下而上的体制创新和机制探索。综上所述,我国的行政(政务)政务服务中心是从投资服务中心引申发展过来的。当时浙、鲁、琼等地投资服务中心的工作范围仅限于投资服务领域,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结合政府转变职能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地便将此模式推广应用于行政审批领域,建立起行政(政务)服务中心。《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使行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统一办理行政许可的运作模式有了法律保障。鉴于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才刚刚起步,行政服务中心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行政审批领域的弊病,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主观能动性也会发生相应变化,行政服务中心也会呈现各种不同的发展方向。下面结合我国的国情和国外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笔者认为,目前的行政(政务)服务中心只是一个雏形,将来必然会有渐进式的发展。发展的方向大致有三种模式:

1、“收发室”行政服务中心模式

“收发室”模式的行政服务中心其实是一个虚设的集中办公场所,只作为一个对外收件、发件的窗口,行政人员集中办公,采用“通透式”的办公方式,但并不存在权力的协调与集中实施,只不过是一个物理上的集中办公形式,有关审批事项的处理基本上还是在原有的行政审批体制下运作。

2、“集中许可权”的行政服务中心模式

这种模式的特点是行政服务中心即成为行政许可的直接实施主体,又成为行政许可的协调实施主体。目前行政服务中心都是把所有的行政部门的行政许可集中到中心受理,之后,或当场办结、或在中心集中办理、或转移至后方办理。各地现在都在尝试探索的“两集中两到位”,即把一个行政部门若干个受理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科室归并集中到一个科室,然后把这个科室整建制迁移到中心,并全权代表其行政机关独立行使许可权,完成了物理模式上的集中。但随着审批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行政服务中心应该加大创新力度,一方面按照《行政许可法》相对集中许可权的规定,把原来由各行政许可只能部门行使的常规性行政许可权职能剥离出来,并进行整合、清理,再交给行政服务中心,有行政服务中心直接实施常规性行政许可事项。另一方面按照《行政许可法》内部集中行政许可权的立法精神,把重大事项行政许可权在各部门内部相对集中,并赋予行政服务中心对重大事项有协调实施权,从而使中心真正成为面向社会的审批链条完整的行政许可机构。

3、“服务型”的行政服务中心模式

按照《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到20xx年政府要转变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法治政府,而目前的行政)服务中心基本具有上述4个基本特征,作为政府依法审批、高效为民服务的窗口,必须努力率先成为服务政府、责任政府、高效政府和法制政府的缩影。美、英、日、韩等经济发达国家都是“小政府、大社会”模式,政府为老百姓办事的机构叫市政厅。目前的行政服务中心具有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雏形,今后需要努力的目标就是要紧随政府从无限向有限、从权力向责任、从管理向服务的转变过程,责无旁贷地成为体现有限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法制政府的平台。政府的办公厅、办公室是政府负责办理行政机关内部文、会、事的机构,而中心则应该是本级政府或者由本级政府授权负责办理面向社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社会经济事务许可的主体,这是政府工作具体事务中不可残缺的两个方面。因此,按照这种模式,行政服务中心将来准确的职能定位应是:代表政府履行检查监督各职能部门依法审批的监管协调机构,与此相适应,中心最终的发展方向应是成为类似西方国家的市政厅,代表政府集中办理所有面向社会和公众的行政许可和服务事宜。

总之,设立行政服务中心是创新的结果,但是深化行政改革是一个长远而艰巨的任务,我们必须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以政府职能转变为基础,依法规范行政审批和许可的职能和权限,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精简审批数量,改进管理方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降低行政许可成本,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探索一个适合的行政服务模式。

参考文献:

姜明安《行政执法研究》

赵永伟、唐璨 《行政服务理论与实践》

马德怀 《行政法律建构与判例研究》

宁波行政服务中心赴美考察报告

行政服务中心的现状和发展模式初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