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实用范文 > 心得体会 > 读书心得体会 >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书心得优质文章汇总29篇正文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书心得优质文章汇总29篇》

时间: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书心得优质文章(通用29篇)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

世人皆醉我独醒,举世浑浊我独清的人在儒林中也不是没有。王冕就是其中的一个。他从小就因为家境贫寒而为邻人放牛。在牛背上,他仍旧博览群书,更自学成为了画没骨花卉的名笔。此后,下到平民百姓,上到知县财主都来索画。但王冕性情不同,不求官爵。朝廷行文到浙江政司,要征聘王冕出来做官,他却隐居在会稽山。后人提到王冕时,常常称其为王参军。但王冕何曾做过一日官?能在功名面前,心如止水,不为所动,也只有王冕这些儒林中的凤毛鳞角了。

几百年后的今天,捧起《儒林外史》细细品读。时而为当时士人名流的庸俗可笑而叹息,时而又为贪官污吏的卑鄙丑恶而愤怒。吴敬梓以其幽默诙谐的语言,把封建社会科举制度的腐朽黑暗面刻画的入木三分。难怪后人有慎勿读《儒林外史》,读竟乃觉日用酬酢之间,无往而非《儒林外史》之叹。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2

星期天的早晨,妈妈下班后,手里拿着一本书,书名是《爱丽丝漫游奇遇记》。我才刚读几行,就爱不释手了。

像小狗一样可爱,像小鹿一样温柔,对谁都有礼貌,不论对方有多么伟大或古怪,是国王还是毛毛虫,都一样彬彬有礼。这就构成了勇敢善良的小姑娘——爱丽丝。

爱丽丝出生在一个贫穷的的家庭。有一天,宁静的夏夜,衬托着天上的月亮格外明亮。爱丽丝正和姐姐聊天,不知不觉,爱丽丝缓缓的睡着了,她做了一次梦的旅程。掉进兔子洞,能让人变大变小的蛋糕与蘑菇,组成国家的扑克牌,使人忘记名字的小树林。在梦的旅程中,有许多奇怪有趣的事:会笑的柴郡猫,会吐烟圈的毛毛虫,自己会倒水的杯子……在这个世界里,她不知道自己是谁,她时而变大,时而变小,有一次竟然掉进了自己的泪池里!

她还认识了许多新朋友:如像无知的疯子一样的兔子,一个谁也得罪不起的、张口闭口都说“砍掉它的头”的皇后,会做许多美食的,一个唠叨的毛毛虫……

爱丽丝的梦境,是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从中我获得了有益的东西:我们要开阔自己的视野,陶冶自己的情操,做一个像爱丽丝那样的童心。这本书让我的人生色彩斑斓、富有情趣。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3

初读《边城》是在高中时候,翠翠的故事让我着迷,于是到了图书馆借来看,现在印象还很清晰,是本薄薄的集子《边成集》,有《边城》,还有《市集》几篇,书是岳麓书社出的,封面以褪了色,纸也变的发黄,放在手掌里有种很特别的感觉。我几乎是一口气读完了《边城》,即便是现在我还记得当时的心情,一种很莫明的悲伤。

“小溪流下去,绕山岨流,约三里便汇入茶峒的大河。人若过溪越小山走去,则只一里就到了茶峒城边。溪流如弓背,山路如弓弦,故远近有了小小差异。小溪宽约二十丈,河床为大片石头作成。静静的水即或深到一篙不能落底,却依然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可以计数。”

边城里的文字是鲜活的,处处是湿润透明的湘楚景色,处处是淳朴赤诚的风味人情,可每每读起便会不由自主的忧伤,像是触及到什么,是童年某个太阳温暖的下午,还是现在有些把握不透的世界。

“由四川过湖南去,靠东有一条官路。这官路将近湘西边境到了一个地方名为“茶峒”的小山城时,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这人家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

这就是先生带给我们的他的边城,一座沉默的城,从开始到结束似乎都在隐忍着什么。翠翠就是这座成的化身,从恋上那个可以让她连做梦都能被他的歌带的很远的人开始,她就选择了沉默,虽然内心起伏不定,表面却始终如一。祖父在雷雨夜里去世,天保淹死,白塔坍塌,翠翠依旧无法摆脱母亲的命运,惟有等待,“那人也许永远不会回来,也许明天就会回来。”

我一直在想是什么让先生将这么一个善良的童话描画的这么悲伤,先生出生在19世纪初,在当时,中国面临着严重的民族危机,刚在西方列强虎视眈眈下结束了长达1000多年的封建奴役统治,又正处于军阀混战的最黑暗的时期,一方面受长达千年的封建思想影响,一方面是西方文化的大举入侵,让本来就饱经战火的中华民族雪上加霜。在那的年代里,中华大地烽火连天,人民群众陷入一片水深火热之中,在经历了新文化运动的洗礼后,先生毅然选择了湘西这片纯朴美丽的土地,这些温良率直的人们,用诗一般的语言一片一片的轻声述说着整个民族的悲哀,召唤我们炎黄子孙本性的良知,正是因为爱得深沉才孕育了这些带着哀思的文字。

我总在想,取名边城,在先生心里就这么“遥远”吗,还是在先生心灵深处正守护着什么?其实我们每个人心灵深处不都有一座“边城”?也许先生那座悲天悯人的城以随历史的洪流沉入那厚重的底色中,而留给我们的是对人生和社会的思考。

寻我的边城,寻心灵的那份宁静,我想我是会有一座边城的。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4

它以神奇而有奇妙的秘密花园为背景映出了小女孩玛莎的故事,她原本是一个粗鲁暴躁的女孩,可自从他的父亲母亲印度奶妈和所有的仆人被那一场残酷无情的瘟疫夺走了生命后,她的命运彻底改变了,她为了生存,来到了自己的姑父家,在那里她找到了秘密花园的钥匙和把门,同时认识了自己的小女仆的弟弟,名叫肯林。他是一个能与人交往融洽,也能与动物们交谈的小男孩。也认是了自己的表哥柯林,他身体憔悴,个性暴躁。在玛丽肯林俩人带他游览秘密花园和种植秘密花园,他渐渐的胖了起来,也变得十分强壮,最终他们创造了一个奇迹,让瘫痪多年的柯林变成了一个健壮的小伙子,跑的小鹿一样快。

通过了秘密花园这本书,让我明白了通往理想和命运的路不只是一条,也明白了人们不能盲目的去相信那些没有经过认真思考准确判断而得出的结论。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5

我喜欢读中国作家写的书,并非中国的作家们的文笔有多出彩,思想有多深刻,也并非出自于他们笔下的作品有多么使人读得津津有味,意味深长。主要原因是在中国文学作品中的人名相比起外国文学作品中那些冗长难记的人物名字要好记得多。

可是我却独爱读日本著名作家村上春树的文学著作,不仅是因为其那些使人出其不意,幻想奇特的比喻修辞手法,更重要的是我这个具有双重性格的人,每每读起村上的著作,性格中感性时而又偏向悲观主义的性格,总会被勾引出来。以孤独与无奈为感情基调的村上文学深深地打动着我,时刻使我感受到其文章所述“海潮的清香,遥远的汽笛,女孩肌体的感触,洗发香波的气味,傍晚的和风,缥缈的憧憬,以及夏日的梦境”所构成的使人心旷神怡的意境。

早在大学时期就已拜读过村上的《挪威的森林》,最近又不由自主重拾此书,品读一番。每读一次,内心都感到现实世界如此地虚无缥缈,恍然如梦。在现在这个充斥着“公”的色彩的社会里,纯粹个人的东西被压制得实在太多太多。越来越多的人,尤其是年轻人在繁华的大都市里迷失了自我,失去了人生奋斗的目标与方向。如果上升到社会的整个群体,在中国,“个人人身自由”、“个人言论自由”这些名词对于大多老百姓来说是个“熟悉的陌生人”,因为“个人人身自由”、“个人言论自由”这些名词时常出现在我们的耳畔与意识之中,却未能和它们有过“亲密接触”。这不禁使我联想到现在的许多政府职能部门、媒体本营为百姓说话,反映民声,传递民怨,却因“言论自由”“人身自由”等个性突出的事物而受高压限制而沦为某些利益集团的喉舌,使我深感悲哀。我相信很多人在中国这种用“民主”“自由”等美丽外包装下的强权政治之下,“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的情况之下,整个中国社会乃至“天朝”的每一个臣民们都会是一颗随时爆炸的***。

当我们的这种感受逐渐趋于清新,当我们明白到与“公”那一方势力对抗是愚蠢的如同“以卵击《挪威的森林》中的男主人公渡边君,一个毫不起眼的小人物以他的坚忍与执着在那个光怪陆离,喧嚣浮华的尘世中平静地守护着直子窗口的微小光亮,或许对于他来说这是在残酷的现实社会中唯一的精神寄托。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6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很有趣的书,是英国作家刘易斯·卡罗尔写的《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书中讲述了一个叫爱丽丝的小女孩在梦中追踪一只兔子掉进了一个奇妙的世界,那里有各种奇异的动物,爱丽丝和它们发生了很多有趣的故事。

书中最有趣的是,每个故事非常奇幻,书中有可以让爱丽丝变大、变小的蛋糕或饮料,还有没有规则的缒球游戏,奇妙而有趣的审判。

书的主人公爱丽丝的很多想法和行为让故事更加有乐趣,例如她本来想和一只老鼠交朋友,主动和它说话,讲自己认为有趣的事,却以三种不同的方式说到了老鼠最害怕的动物——猫;她很幽默,有时会自己假扮成两个人,一个自己给另一个自己下命令;她很聪明和诚实,是一个好孩子!

《爱丽丝漫游奇境记》里面的故事太有趣了,我非常喜欢,读了好几遍,还听妈妈讲了几段英文的故事内容呢。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7

在《时间简史》中,霍金力图以普通人能理解的方式来讲解黑洞、宇宙的起源和命运、黑洞和时间旅行、爆炸与重生等科普知识,完全改变了人们有关物理学、宇宙和时间本身的观念,向人们展现了当代有关宇宙的最重要的科学思想。

这本书让我联想到很多的事情,世界万物的形成,人类及各种动植物的最初形态-成长-发展-衰亡的过程和轮回;就像草,世界的每个角落都能看到各种小草。它们在冬天会枯萎、发黄甚至死去。但是,每年的春天一到我们又能见到翠绿的草原,正是应验了一句古诗: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试想这不也是一种死亡后的重生吗?

在地球上,我们每个人都只是渺小得如一粒沙子;在整个太阳系中,地球也只不过是千万星球中的一颗;而在宇宙中,太阳系是不是只是渺小的一个,我们人类的位置又是在哪里呢?

回归到地球上的万物,不管是人还是植物,都会有终结而被取代的一天。因为宇宙是不规律的,正因为宇宙的不规律才有现在的太阳系、现在的地球以及现在的人类和现在的美好生活。浩瀚宇宙,辽阔苍穹,我们何其不只是一粒微尘,一粒各有缺陷,需要互相交融沟通的尘土。而世界上亦没有十全十美,不管是对待自己的还是他们的错误,我们能做的是只是以一颗微尘谦卑的心,给予多一点包容少一点责备,因为我们都是生活在一个不规律的宇宙之中,我们需要互相理解!

宇宙是由微量原子通过迅速的膨胀直到爆炸,再在宇宙中万有引力的作用下,将爆炸后的相同元素的残骸吸引到一起。成千上万次的爆炸和一次次的万有引力作用才造就了今天的宇宙、星系、地球和人类。

这样,我们不难想象灭亡之后的重生将会更精彩。就如同神话中的凤凰,每次死亡都是重生的开始,都会变得更加美丽。太阳系如此、地球如此、人类也是如此。但这都是很久之后的事情了。也许等到地球、太阳系结束生命的时候,人类已经找到另外一个可以生存的星球。现在的人类只是整个地球的一个占有者,或许那时人类就是别的星域的主人了。

霍金给我展现的这一切,或许有人会认为是危言耸听,但是时间会是一个公平的评判者。然而,短时间内,我们能赖以生存的星球就只有地球,我们无法打破宇宙的法则,因此我们只能爱惜每寸时光,将每天都当做我们在世的最后一天,用生命感悟世界,才能使我们的每一天都过得更加充实,无悔。

再联想到我们这一代的高中生,我们将会是人类下一代最为重要的支柱,我们将要负责支起人类的未来,或许人类的未来就在我们的的手中。那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浪费这宝贵的时间呢,我们有什么理由挥霍自己的青春呢,在一点的挫折前萎顿不前呢?看看霍金先生吧,身残志不残,不仅仅于疾病斗争了数十年,还以超乎常人的毅力与无匹的智慧为科学的发展做了无比巨大的贡献。上帝是公平的,关上了一张门却总会为你再打开一扇窗。尽管如此,但是生活是不公平的的,因此我们只能用坚强的心灵去克服前方的一切困难。

让我们记住霍金和他的《时间简史》,更让我们铭记自己内心深处的感悟。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8

剧中的女人--侍萍,四凤,繁漪

很欣赏侍萍,因为她的坚韧,独立还有气度。很难想像一个未婚女人在那么森严的等级观念和封建压迫下与一个和自己身份地位悬殊的人恋爱并未婚生子所需要的勇气。她让我看到了前所未见的女性的勇敢。她就像一团火焰为了爱情炙热地燃烧,她对爱情的追求就仿佛飞蛾对火的执著,让人敬佩和感叹。那种对爱情的信念是让人充满敬意的,所以后来她被抛弃,被爱情而不是一个男人抛弃时表现出来的绝望以至于她要跳河自尽是完全让人理解的。然而天不遂人愿,要让她留在尘世继续忍受煎熬,我坚信活着比死更需要勇气和力量。她忍受世人的蔑视,忍受鲁贵的责难,坚挺地活下来。然而人生总是在不经意处转弯,三十年后重遇周朴园,想像不出她的内心是怎样的震撼。直到最后发现亲生女儿和儿子相恋的悲剧,她所做的决定都毫无保留地表现了一个母亲无私的爱和大度以及包容,她把所有的痛苦自己一个人扛,接受命运的惩罚。我丝毫也不同情她的命运的悲苦,正是命运的磨难,让我看到一位如此伟大的女性。

繁漪是最无辜地被牵扯进来的女人--先是被扯进周朴园的婚姻,再是被扯进与周萍的乱伦恋。一个无法掌握自己命运的女人,始终是在忍受……

四凤自然有她吸引人的原因,开始有些不明白她为什么会喜欢周萍,我以为周冲的性格更有吸引力。认真思索一下,周冲年轻又具有活力,可能和他在一起更像朋友或者只是弟弟的感觉。而三十岁的周萍,他虽然懦弱和疲乏,为生活和命运所困,有些颓废和无助,却又不乏男人的成熟,正是他这种忧郁的气质激起了四凤的母性情怀,这种成熟的韵味让四凤更有安全感。四凤的朝气让周萍找到生活的动力,仿佛回到年轻的岁月,有了前行的动力,看到了美好的未来。所以周萍会选择独立勇敢的四凤,而不是依赖和同样懦弱的繁漪,性格上会更互补一些!

《雷雨》里这几个在死亡边缘徘徊的角色,其实都有着对生命的无限渴望和追求,只是他们在命运的冲突里偏离了原有的轨道,最终,泪水和痛苦是免不了交织相濡的。但是,关于那些爱与恨的矛盾纠缠,也许会因为这些死亡而被我们释然吧。

人与人的交往就好比一只刺猬,总需要保持一定距离来自卫的。或生或死,或矛盾或统一,总有一些关系,一些感情,始终纠结不清的。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9

前一段时间,我读完了《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这本书。书中主要讲述了一个叫爱丽丝的小女孩子,在梦中为了追逐一只会说话的红眼睛的白兔,掉进了一个奇怪的兔子洞。然后她就遇到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事:她的身子可以变大再变小,猫能隐身,毛毛虫还会吸烟,扑克牌里的人还会打槌球,可恶的王后总在叫喊着砍人头……直到最后,爱丽丝与扑克牌王后和国王发生顶撞,她才急的从梦中醒来。

这是一个古怪的梦,也是一个神奇的故事。我喜欢爱丽丝是因为她善良、活泼、可爱,她还富有同情心,充满了好奇心。爱丽丝也很勇敢,当王后要砍掉园丁的头时,她救了他们。爱丽丝还是个坚强的孩子,每当她遇到困难时,她都会想:“哭有什么用啊,一定要想办法解决困难。”

我喜欢这本书,喜欢书里的人物和稀奇古怪的各种动物。我要向爱丽丝学习,学习她的善良和可爱,在生活中还要学习她的勇敢和坚强。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0

你知道一个小女孩的梦多么荒诞离奇吗?一个无聊的午后,一只揣着怀表的兔子就带着这个可爱的小女孩开始了她的梦幻之旅。这个小女孩是谁呢?她就是《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中的主人公——爱丽丝。

这本书主要写了爱丽丝坐在草地上,火辣辣的太阳让她昏昏欲睡。

突然,从她的视线中窜过一只兔子,嘴里念念有词。好奇的爱丽丝追了过去,跟着她掉进了兔子洞。眼前出现了一个有许多大厅的地方,她打开了一扇小门,但因身体太大,怎么也进不去。于是她喝了桌上的”把我喝掉”饮料,结果变成了一个只有十英寸高的小人了,门里是花园,爱丽丝走了进去……随后,发生种.种有趣的事。

比如委员会赛跑,是为了弄干身体、为了一块果馅饼被偷,也要上法庭……

我坐在沙发上,陷入了设想:我也走进了那个屋里,和动物们一起举办那“疯狂的茶会”;与毛毛虫一起聊天;还跟龙虾一起跳“龙虾对对舞”;再去和小比尔喝杯“把我喝掉”饮料,一起变大变小;划为巨人准备的滑梯;勇敢的去面对巨大的蚂蚁……那将是多么有趣的事啊!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1

今天,我要给你们介绍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做《宝葫芦的秘密》,讲的是一个名叫王葆的小学生,好吃零食,又爱幻想,希望自己也能得到一个像宝葫芦一样的宝贝,可以不费事不操心地获得一切。一天,他的愿望终于实现。他有了一个宝葫芦,心里想要什么,那个东西就会摆在他的眼前,什么金鱼、画报、玩具……要什么便有什么。

得到宝葫芦后,王葆很开心,从此以后,似乎变成了一个“闲人”,自己不再做任何事情,宝葫芦简直是万能的宝贝。但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事情,一次次的出丑,让王葆认识到自己这样做是不对的,于是就把宝葫芦给扔了。最后,王葆发现自己只是做了一场梦,他非常庆幸自己只是在做梦,明白了不劳而获,不动脑筋,凡事靠别人是不对的,他决心要做一个好学生。

其实在生活中,我也有和王葆一样的经历,多么想有一个三头六臂的机器人,帮我写字、洗衣服、搞卫生……这样该有多舒服啊!但是,这样是不对的。我想,不管做任何事情,都要有付出才会有收获。俗话说“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我要努力学习,不怕苦不怕累,要做一个有用的人,能帮爸爸妈妈做家务,帮老师分担点责任,自己也会学会许许多多的本领。

书籍是智慧的源泉,知识是梦想的翅膀。我要多读书,多练习每一样本领,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吧!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2

列夫托尔斯基的《安娜阿卡列尼娜》在19世纪的世界文坛上掀起了轩然大波,通过对女主人公安娜的追求爱情的悲剧,她在不断挣扎之后走的极端的路线,作者渲染的丰富的感情色彩都让人感受到深刻压抑的窒息的疼痛感,以及对故事主人公的怜悯与惋惜。

安娜毋庸置疑是美丽的,她如同芜草丛中的奇葩,她的美不仅溢于言表,更富于内心,她心地善良,感情热烈真挚,一种妩媚却真诚,充满活力而且轻盈,聪明又懂分寸的美。她热情感性,八年不懂爱情的生活,使她在遇到真爱时可以不顾一切,断然放弃名誉家庭甚至儿子。安娜,她追求属于自己的爱情,她正直不放荡。当她一经接受弗龙斯基的爱情以后,她勇敢地向丈夫跟旧生活决裂,她追求真挚的爱情,她也曾对弗龙斯基说:“爱,我所以不喜欢那个字眼,就正因为它对于我有太多的意义,远非你所能理解的。她是真诚单纯的,爱变爱的轰轰烈烈,无所遮掩,宁玉碎,不肯容忍自己欺骗。

卡列宁,这个官僚制度的化身,他在生活中孜孜以求的只是勋章和官爵。在他看来,他之所以需要一个家庭,并非出于爱情的需要,而是因为他在仕途上少不了这样一个点缀品。

爱,只有简单笔画,却比想象复杂。安娜跟弗龙斯基的爱情,到最后可以说只是单行线。

当迎面扑来的火车碾过安娜轻柔弱的身躯,突然发现,原来人是如此脆弱。人真正脆弱的不是肉体,而是人的灵魂。当被寄托所有的爱情消失不见,若爱最后只是单行,一切都失去了意义。

安娜卡列尼娜读书心得5

从道德观念出发,安娜这种抛夫“弃子”的做法确实不当,当然她没有抛弃自己的儿子,只是她的丈夫亚历山德罗维奇不愿成全她的母爱罢了。这就是惩罚,以至于她的惨死也成了宗教惩罚的象征,对这种违背道德做法的惩罚。即便安娜对大她20岁的丈夫没有一点感情,而对伏伦斯基是真正的爱恋,也为世俗和上流社会所不容。安娜处在夹缝中,后来安娜怀孕生女儿时险些送命,之后两人去了国外,几年后回到莫斯科,在伏伦斯基一再要求下,安娜给丈夫写信要求离婚,丈夫不肯,她被丈夫和儿子看不起,被上流社会摒弃。在这种状况下,她不断猜忌,以至于陷入了思想混乱,怀疑伏伦斯基对她的爱,于是她毁掉了自己……

而吉蒂最后与列文成婚,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而伏伦斯基则伤心欲绝,为了处理掉没有意义的生命参加了塞尔维亚战争。亚历山德罗维奇的不忠,使得陶丽差点与他离婚,而最后陶丽变卖自己的家产还帮他还了高利贷,于是和好如初……

合上书本,印象最深刻的是列文。可是列夫托尔斯泰为什么选择安娜作为主人公,他到底想要表达的是什么?对自由恋爱的提倡,还是上流社会的讽刺批判,抑或是对女性不忠的宗教审判?但为什么描写安娜的时候又着重描述了列文的生活、思想。我总觉得列文是作者自己的化身,列文的成长是作者自己思想的成长的缩影吧。

安娜和伏伦斯基因为爱情,彼此放弃了上流社会的地位,放弃了好名声,好前程;因为爱情,陷入了一种万人不容的状态,以至于最后各自走向毁灭……

这样,值得吗?究竟爱是什么?

我欣赏为爱,义无反顾;但不赞同。一切以爱的名义的自私、背叛,都是不负责。爱是责任!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3

对于农人与兵士,怀了不可言说的温爱,这点感情在我一切作品中,随处都可以看出。我从不隐讳这点感情。我生长于作品中所写到的那类小乡城,我的祖父,父亲以及兄弟,全列身军籍:死去的莫不在职务上死去,不死的也必然的将在职务上终其一生。就我所接触的世界一面,来叙述他们的爱憎与哀乐,即或这枝笔如何笨拙,或尚不至于离题太远。因为他们是正直的,诚实的,生活有些方面极其伟大,有些方其又极其平凡,性情有些方面极其美丽,有些方面又极其琐碎,——我动手写他们时,为了使其更有人性,更近人情,自然便老老实实的写下去。但因此一来,这作品或者便不免成为一种无益之业了。

照目前风气说来,文学理论家,批评家及大多数读者,对于这种作品是极容易引起不愉快的感情的。前者表示“不落伍”,告给人中国不需要这类作品,后者“太担心落伍”,目前也不愿意读这类作品。这自然是真事。“落伍”是什么?一个有点理性的人,也许就永远无法明白,但多数人谁不害怕“落伍”?我有句话想说:“我这本书不是为这种多数人而写的”。念了三五本关于文学理论文学批评问题的洋装书籍,或同时还念过一大堆古典与近代世界名作的人,他们生活的经验,却常常不许可他们在“博学”之外,还知道一点点中国另外一个地方另外一种事情。因此这个作品即或与某种文学理论相符合,批评家便加以各种赞美,这种批评其实仍然不免成为作者的侮辱。他们既并不想明白这个民族真正的爱憎与哀乐,便无法说明这个作品的得失,——这本书不是为他们而写的。至于文艺爱好者呢,他们或是大学生,或是中学生,分布于国内人口较密的都市中,常常很诚实天真的把一部分极可宝贵的时间,来阅读国内新近出版的文学书籍。他们为一些理论家,批评家,聪明出版家,以及习惯于说谎造谣的文坛消息家,通力协作造成一种习气所控制所支配,他们的生活,同时又实在与这个作品所提到的世界相去太远了。他们不需要这种作品,这本书也就并不希望得到他们。理论家有各国出版物中的文学理论可以参证,不愁无话可说:批评家有他们欠了点儿小恩小怨的作家与作品,够他们去毁誉一世。大多数的读者,不问趣味如何,信仰如何,皆有作品可读。正因为关心读者大众,不是便有许多人,据说为读者大众,永远如陀螺在那里转变吗?这本书的出版,即或并不为领导多数的理论家与批评家所弃,被领导的多数读者又并不完全放弃它,但本书作者,却早已存心把这个“多数”放弃了。

我这本书只预备给一些“本身已离开了学校,或始终就无从接近学校,还认识些中国文字,置身于文学理论、文学批评以及说谎造谣消息所达不到的那种职务上,在那个社会里生活,而且极关心全个民族在空间与时间下所有的好处与坏处”的人去看。他们真知道当前农村是什么,想知道过去农村是什么,他们必也愿意从这本书上同时还知道点世界一小角隅的农村与军人。我所写到的世界,即或在他们全然是一个陌生的世界,然而他们的宽容,他们向一本书去求取安慰与知识的热忱,却一定使他们能够把这本书很从容读下去的。我并不即此而止,还预备给他们一种对照的机会,将在另外一个作品里,来提到二十年来的内战,使一些首当其冲的农民,性格灵魂被大力所压,失去了原来的质朴,勤俭,和平,正直的型范以后,成了一个什么样子的新东西。他们受横征暴敛以及烟的毒害,变成了如何穷困与懒惰!我将把这个民族为历史所带走向一个不可知的命运中前进时,一些小人物在变动中的忧患,与由于营养不足所产生的“活下去”以及“怎样活下去”的观念和欲望,来作朴素的叙述。我的读者应是有理性,而这点理性便基于对中国现社会变动有所关心,认识这个民族的过去伟大处与目前堕落处,各在那里很寂寞的从事与民族复兴大业的人。这作品或者只能给他们一点怀古的幽情,或者只能给他们一次苦笑,或者又将给他们一个噩梦,但同时说不定,也许尚能给他们一种勇气同信心!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4

《百年孤独》中的“孤独”能够如此透彻心扉,是因为它未曾在“孤独”的表象上倾注一字,而只是将沉闷的“活着”娓娓道来。

在这个比《红楼梦》还要繁复、难记的家族体系中,“活着”是所有情节发生的唯一齐源。为了寻找活着的可能,为了寻找活着的方式,为了寻找活着的好处……为了活着,一个生存在地球角落的百年家族陷入了无限的疲惫与孤独之中,在茫茫岁月之中上下求索,按照命运的规划忙碌。

搞笑的是,这并不是一个悲剧。

书的资料如果除去荒诞奇妙的羊皮卷,除去家庭里不断飘荡又不断思考的魂魄,除去埋于地下的七千二百四十一枚古金币,除去放荡不羁的乱伦恋和纵情声色的放纵外,实际上就只是一个家族从开始、到壮大、到完结的故事。如此看,很简单却也很无趣的。里头搞笑的就是那些千奇百怪的孤独形式,还有没有伤感的离亡和没有快乐的出生,当然还有放纵却不觉有违道德的情爱纵欲。

如果还有,就是马孔多变化的历史。从二十一对夫妻披荆斩棘穿越大沼泽之地,试图发现东之大海,却最后绝望地放下梦想驻扎在这片离大海只剩两天路程的不可思议有着西班牙大航舰的着魔丛林之地。然后扎根,繁荣,跟带来飞毯、魔冰、巨人、炼金术的吉普赛人交流,却不明白走两天路去发现一个什么都有的城镇。当然,最完美的阶段就是完全断绝联系的、唯有和吉普赛人交换惊喜的完美村落。但是,乌尔苏拉发现了路带来了商队后,也带来了自由党和保守党的战争,带了铁路,带来的家族的繁荣,也带来的垄断,带来了死亡和压迫,带来过期盼,带来过时髦和迷醉,却不论带来什么都挡不住孤独的滋生和扩散,一如在那个最初的夜晚丽贝卡带来的失眠症一样,让每一个家族的人都没有好受过。

噢,除了那个小仙女一样的智慧的蕾梅黛丝,会一丝不挂的出此刻受惊且痴沦的异乡人面前,会不守繁文缛节地自由自在,会预言偷看洗澡的人随后的死亡,更神奇的是,会带着一床天鹅绒的真丝白被如天使一样地飞走在人们的期望和永远的记忆里。唯一一个不守孤单感传染病的人似乎就只有她,永远带着最亘古的美丽和最高远的智慧离开了这个一开始就不属于她的百年孤独之地爱。

说完了她,说完了这份无法描绘的美丽,这个家族悲哀得只剩下说不尽的孤独。我也在不经意、不情愿之间比对了他们的孤独,也认识了自己的孤独并非无由的作态,也并不无奈的悲哀,始终相形见绌,相形有愧,相比难忘。

但我有理由相信,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成员,甚至马尔克斯本人,都在这个过程中找到了快感,孤独的快感。在二十多万字中,出现最少的,是眼泪;出现最多的,是期望与欢乐。在孤独中,每一个小说中的人物都找到了“活着”所需要的一切,他们不是哲人,不是思想者,却做到了哲人和思想者都难以企及的程度——看透这个世界,并且活下去,直至死去。他们不满足于肉体的存在,而追逐精神独立的快感,追逐一种自身与世界的微妙平衡。对于他们中的每个人而言,世界或许简单之至,或许复杂至极,却都无一例外的是身外之物——这是一群自我存在的生命体,因为存在,所以孤独。

他们远离了故乡,远离了熟悉的一切,远离了属于那个时空的一切常规,选取了一条痛苦却又妙不可言的、只属于自我的生存之路。他们彼此之间不曾有丝毫的理解,更不为外人所明白,却又深深地感悟到了自己生命的要求。百年之中,每一个家族成员都因“活着”的选取而陷入深深的孤独,却没有一个人因为孤独而痛苦。在孤独中,这些平凡人获得了一种意识的觉醒,一种冥冥之中出现的引力以不同的方式吸引着他们每一个人,走进了这个虚构却又无比真实的世界。血缘的纽带并不是维系家族的脉络,“孤独”才是这个家族唯一的标识。这也许就是《百年孤独》中那些魔幻情节发生的确切答案:一切皆是孤独的快感使然。

所以他们披上了“魔幻”的外衣,选取了常人无法理解的行为,选取了牢牢抓住宿命中的孤独,用孤独的方式去捕捉活着的快感,一种生命中唯一真实的体验。那种莫可名状的欲望使这些由文字构成的形象在虚幻的情节中真实无比,而马尔克斯之所以会在上校死后伏案哭泣,是因为他才是这孤独家族中仅存的一员。

一个人最纯粹、最强烈的情绪和感受,只会出此刻两个时间段:幼年和老年。前者是序,后者为跋,中间的所谓人生经历,是漫长的验证与积淀,精彩,却不免主观和失实。所以,在老年到来之前,童年的体验将是每个人仅有的“真实”,是相伴一生、塑造一生的灵魂素材。所以,我们的人生不是用粗糙有力的双手建筑的钢筋混凝土结构,而是用稚嫩的手指随意搭起的几块飘摇的积木。在那些积木中,我确信有一块是“孤独”,每个人都有。所以,如果让我推荐一部名著给一个刚刚有自我意识的孩子时,我会推荐这本《百年孤独》。让一个人学会什么都不会有让他学会孤独来得实在和重要,在孤独中获取快感是生存的必备潜力,在孤独中成长是每个人的必经之路。

世界如海洋,吾等如水滴,融入大海之时水滴就已不复存在——我们就已“死去”。所以,孤独的一滴水,才是我们“活着”的形态。如歌所唱,“我们生来就是孤独”“我们是这美丽世界的孤儿”。生来孤独是注定的,而随后活着的岁月中,孤独却不必须是每个人都能拥有的。孤独的快感,大多数时候,是一种奢侈的享受。

我想,这是一种悲哀,一种遗憾。但是也好,有了孤独,似乎才会一如每一代人中始终会有的拿一个深深闭门于梅尔基亚德斯房间潜心研读羊皮卷的孤独者,不致于迷醉于夜夜笙歌的宴会之间,不致于迷惘于左右矛盾上下犹豫的悖论里,不致于陷在自己“臆想”的却也是真实世界而听不到讽刺的笑声和侧视里。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5

宝葫芦的秘密中的主人公王葆是一个十分懒散的人。他什么也不会做,就连自己的脚趾甲也不会剪。王葆的奶奶给他讲过宝葫芦的故事,于是他十分想拥有宝葫芦。一天他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见了他在湖边钓鱼,结果钓上了他梦寐以求的宝葫芦。他就阴差阳错的当上了宝葫芦的主人。

一天王葆和同学下象棋,宝葫芦就理所当然的躲在了附近的一棵树上,宝葫芦听见主人在树下一下叫吃马,一下又叫吃车,吃这吃那。结果把棋子都吃下肚子了。

又有一次,王葆数学考试,他叫宝葫芦帮他作弊。宝葫芦把同学的答案”搬“到自己的卷子上,可是宝葫芦把同学的名字也给”搬“来了。恼羞成怒的王葆冲进了竹林,把宝葫芦给扔回了湖里。他终于明白了世界上没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为了两个月后的游泳比赛,他发奋锻炼,终于取得了冠军。

书中的王葆不正是我吗?懒散、怕吃苦、怕失败、做什么事情都依赖家人。这些缺点不正是我的缺点。我要向王葆学习、抛掉自己的”宝葫芦“做一个真正的自己,一个诚实、勇敢、上进的阳光少年。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6

《祝福》是一篇让我感受颇多的文章。文中祥林嫂一生命运坎坷,深受封建礼教、迷信思想的毒害和无人性的摧残,四十上下就头发全白,脸无血色,像一具直立的尸体,最终走向生命的毁灭。

就这样一个平凡、朴实的底层劳动妇女,只想平平安安过一辈子,能生存就行,可是她的愿望却得不到满足。造成这种悲剧的原因是什么?我想,封建礼教的毒害虽是一个重要原因,人性的冷漠也不容忽视。这不仅在当时封建社会是这样,如今所处社会也存在这种问题。

一位老人见义勇为抓小偷,周围路人却在旁围观,无人出手相助;公交车上上来了一位头发近乎全白的老者,老人年纪较大腿脚不灵活,行动有点缓慢,公交车司机竟不耐烦地催促老人快点,而车上乘客也都没起身让座;一个学习、生活上遇到挫折,一时想不开想自杀的学生站在高楼顶上,楼下的人不但没劝阻他,让他想开点,反而幸灾乐祸地喊道:“跳呀!快跳,你怎么不跳呢?”……生活中这些情况时有发生,难道我们不该自我反省吗?反省以前当我们遇到类似情况时,我们是否也充当了一个只想看看热闹、不为别人设生出地看想的旁观者的角色。

在这样一个提倡和谐社会的圈子里,人人都要找回自己善良的本性,因为人的本性生来皆是善的,只不过是不小心走错了方向。我们不乞求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伟事,只本能以一颗善心待人,让困境中的人们看到一缕阳光,感受一丝温暖,找回一点希望。善良的人性像是一朵娇嫩欲滴的玫瑰,只要我们能细心呵护,精心照料,我相信,会有越来越多残败的玫瑰会重新露出它的芬芳!而“祥林嫂”也会永远成为过去,和谐的社会将不会再有如此的悲剧上演!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7

在一个神奇的地下世界,爱丽丝喝一口水身材就会缩小,吃蛋糕就会变成巨人。她遇到的每一样东西都很古怪。这里有会说话的老鼠,鸟儿,毛毛虫以及爱说教的公爵夫人,神秘莫测的柴郡猫和素甲鱼,总是叫喊着要砍别人头的扑克牌女王和一群扑克牌小士兵。

她还莫名其妙的参加了疯狂茶会,一场古怪的棒球赛和一场审判,甚至与女王发生冲突。在这个奇妙疯狂的世界里,似乎只有他一个人是清醒的。他不断探险,同时又不断追问“我是谁”。在这个世界里不断的认识自我,不断的成长,最后成为了一个“大”姑娘。最后为了不当女王而忽然惊醒,才发现这些都是一个梦境。

这一部被公认为世界儿童文学经典童话,作者用丰富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带我们进行了一次奇妙之旅。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8

《爱丽丝漫游奇境记》是由英国作家路易斯?卡罗尔于1865年出版的一本童话故事

爱丽丝圆圆的脸,水汪汪的大眼睛如宝石一样闪亮。挺尖的鼻子,樱桃小嘴,金黄发丝,可漂亮了!

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名叫爱丽丝的小女孩,在梦中追赶了一只会说话的兔子而掉进了兔子洞,并由此去了一个奇妙的世界,开始了一段神奇的旅程:她一会儿变大,一会儿变小。她在梦中遇见会笑的柴郡猫,疯狂的三月兔,会唱歌的甲鱼,残忍的红桃王后和唯唯诺诺的红桃国王……她勇敢的探险,直到最后醒来。

后来爱丽丝又做梦来到了镜子中的奇幻事件,她在一个巨大的象棋棋盘上开始了自己探险的旅程。她从一个奴人开始一步步往前走,每次都遇见了不同的人和不同的事。最后,爱丽丝终于走到了第八格,她变成了皇后!爱丽丝醒来后,她仍不知道这一切是自己的梦,还是红棋女王的梦。

《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让我展开了想象的翅膀,因为整个故事都充满了幻想,这本书对我的想象力也大有益处。我喜欢它!

快把你最宝贵的时间,献给最值得你珍视的书吧!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9

有位名人这样说:“时间究竟是什么?没有人问我,我清楚,有人问我,我想给他解释,却茫然不解了。”有一群科学家,就是冲着空间和时间的神秘,不断地奋斗。其中,最著名的就是霍金,我想他的著名更是因为他是个身残志坚的睿智者。

霍金在二十多岁的时候得了卢伽雷氏症病,从此被禁锢在轮椅上,到后来他得了肺炎,做了穿气管手术,剥夺了他说话的功能。但是他并没有因此就一蹶不振,虽然他全身只有三根手指能动,但他却用惊世骇俗、天马行空般的想象力,大胆提出了目前最伟大的宇宙学说,解开了许多宇宙之谜。

《时间简史》是霍金的著作。书中霍金对时间本质、宇宙由来作出了权威性的总结,他的理论和构想已经成为科学领域的里程碑。由于过于深奥,我选择了一种谁都能看懂的版本略探一下霍金的著作。

《时间简史》中,有很多内容仅仅是假说,但这又不同于生活中的那个假说,这是有一定的科学依据才能大胆提出来的假说。不过我读得依然很吃力,每一章只有小小一页纸,但其中看懂它需要的知识储备绝不止一座山。原本我想着这篇读后感应该是一行一个问题,满页纸都是问号,虽然足以证明我读过《时间简史》,但我还是决定简洁为好,挑一个自己喜欢、有自己的见解的内容谈一谈。

有关宇宙的起源,书上说宇宙曾经是一个体积很小、密度很大、很烫的点,爆炸后,温度逐渐降低,直到今天的状态,然而目前宇宙仍然在不断地扩大,书中还说这是一个空间有限但没有边界,就像地球一样的封闭宇宙。书中还讲到科学家们对大爆炸的过程的一个猜测,提到什么中子、质子一些我仅仅听人提到过的科学名词。我勉强能看完,能懂多少又是另一回事了,我没法质疑这些我听不懂的东西。但是之中还提到温度在十亿摄氏度以上,大爆炸后温度又迅速下降了一百万摄氏度左右。我只知道温度是用温度计来测量的,温度计又是利用液体热胀冷缩原理来制作的,其实我只是质疑一下有没有一种液体能够测量十亿以上的温度,霍金等这些睿智的科学家是如何判断的。我非常震惊,霍金竟然能在这种只有猜测,而很少有证明的科学世界里遨游而且不会迷失方向。

猜测是谁都可以有的,对于宇宙的大爆炸,我有一种猜测,但只是猜测。

首先,一个点的爆炸,如果把点放大成一个球,然后让它爆炸,它会炸成碎片,如果没有重力,它会一直往外延伸,这时就会发现,如果碎片包围的地方都是宇宙,随着宇宙的膨胀,宇宙会变得稀疏,那么宇宙诞生的那个点所在的空间——据书上说是一片空白,那么岂不是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暴露无遗?在宇宙的边界,原本非常接近的两个点随着膨胀,会越来越远,如果膨胀永无休止地进行下去,随着宇宙的密度越来越小,宇宙不就会和一片空白融为一体了?

有人说读《时间简史》艰涩难懂,但我读《时间简史》,仅仅是在读一本科幻小说,根本无法理解,便无所谓难懂与否了。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但知识是无限的,以我现在的知识储备,连聆听大师教诲的资格都没有。今后,除了不断学习补充知识,别无他法。

我希望若干年后,经过不断地努力,当我捧起《时间简史》原版时,能理解得比现在多吧。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20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犹药也,可以医愚”,看着这些名言,我觉得读书多么重要啊!

我从小就喜欢看书,我的小书架上已有七十多本书了。空闲时间,我都在书海漫游!我最喜欢看的书是《爱丽丝漫游奇境记》。刚看到书名时,我就被它迷住了。我如痴如醉地读,我发现我就是书中聪明的爱丽丝,我跟随她一起渡过了一次惊险的旅程。“我”首先被一只白兔吸引,闯入了老鼠洞,喝了奇妙的饮料,变小了;又吃了不可思议的面包,变大了。“我”扇了白兔带来的扇子,迅速来到花园,遇到嘴里叼着烟斗的毛毛虫,吃了它给的蘑菇,竟然恢复了原来的身高。“我”眼睛一眨,来到扑克牌王国,被无名氏拉去参加棒球比赛,又莫名其妙地被怪物带到法庭,参加了一次审问……最后爱丽丝说:“你们只不过是一些纸牌罢了,”这话如同出自我的口。

爱丽丝醒来了,原来只是一个梦……可我觉得那不是梦,是我奇特的旅行,是我绚丽的想象。听了我的感受,你们也很想看这本书吧,那就赶快去书店买吧!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21

读边城有感觉它是一支湘西山村生活的牧歌,它是一曲真挚、热烈的爱情赞歌,它是一首用小说形式写成的无韵之诗,绘就的无彩之没有扣人心弦的悬念,也没有惊心动魄的氛围,更没有波澜曲折的情节,给我们的只有真实环境中的真实的人物,这就是边城。翠翠,一个一直生活在一种梦幻中,只能在梦中品尝到爱的甘露的一个女孩,她只能凄凉地守候,孤独地等待。从翠翠身上,我看到了苗族青春少女的那种对美好生活的渴望与追求。

祖父,一个阅尽人事、饱经风霜的老人,他称得上是苗族古老历史的象征。在他的身上,同样流淌着炽烈的爱,也存在着难以排遣的矛盾与孤寂。他对翠翠的爱寄托着对不幸的女儿的哀思,他的后半生是为翠翠而活,他的惟一的生活目标就是要使翠翠快乐。

但他并不真正了解孙女儿内心的情感躁动,他只能用一些不切实际的空洞的话语来安慰孙女儿:“不许哭,做一个大人,不管有什么事情都不许哭泣。要硬扎一点,结实一点,才配活到这块土地上。”直到最后他还是带着满心的不舍与无奈离开了她的孙女,那种无尽的忧虑与担心,还有那汹涌的爱,都随着那一夜的大雨哗啦啦的下着,下在了那小孙女的心里,会永远的甜着的吧!

天宝,一个爱翠翠,但无法让翠翠同样爱上自己的老实男孩,当得知弟弟也爱着翠翠,便怀着十分复杂的感情退出了角逐,浓重的手足之情,失败的落寞在那一刻主宰了他。他对老船夫的冷冷的神情和生硬的话语中,可以看出他的内心是多么的矛盾和痛苦。为了爱,他孤独地外出闯滩;又为着爱,孤独地客死他乡。多好的一个小伙子啊!

傩送,一个翠翠深爱着的男人,他英俊他潇洒他能干,他也是那样的爱着翠翠,甚至为了翠翠愿意独自守空船而不要一座磨坊,坚贞的爱情的力量就在这里。可是外界的一切还是不能让他们彼此维持着这份深深的爱,最终带着对哥哥的歉意,他离开了翠翠离开了这个他所爱的人他所爱的地方。

每次读到那段文字“那个人也许永远都不回来,也许明天就回来!”眼前又出现了那样凄凉的画面,她_翠翠,默默地守在船头,心仍在被那晚的歌声牵绊着,她守着那承诺,那爱的信念在湘西水畔永远地守侯着他的回来。可怜一个好孩子,真的好心疼她呀!没有了爷爷,没有了疼爱,独自守着那份朦胧的爱情,却不曾知道是否会有结果,黑夜里如果再打雷,她害怕该怎么办?

寂寞了没有一个人可以说说话,没有人替她的船,也许再也不能在端午节去看赛龙舟。那是多么的凄凉的画面,常常一闭眼就能看见那船上的人影,独独一个人,注视着远方,肩上的白缎在风中飘拂着。

为什么,为什么这样美丽善良的人最终却不能得到他们的幸福?若是大老不死,要是没有以碾米房招亲的事,要是翠翠能在最后一次二老渡河的时候为他撑一次船……那结果又是怎样呢?美丽的湘西畔啊!绿树丛阴的你,民风质朴的你,青山绿水的你,在这段唯美爱情的渲染下,似乎又平添了几分浪漫的气息。

我相信,在这个美丽的地方,翠翠和二老的邂逅,总有一天,二老会回来的,因为情未断,爱不会灭,二老忘不了翠翠,爱会让他们在一起的,不是吗?美丽的地方终会迎来美丽的结局,朴素的人们中会找到属于他们的幸福的,在这里我衷心的为他们祈祷,明天就回来吧!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22

近日正沉浸于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中,一直以为鲁迅先生的文章总是百读不厌的。今天读的这篇文章正是是先生一篇让大家耳熟能详的妙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与其说《朝花夕拾》是一篇杂文册子,我倒是认同现在的这篇百草园是一篇极美的散文。当初在学习这篇文章的时候我就很喜欢,有几段还是可以背诵的。文章写得童趣盎然,不仅构思严谨,而且文章中的语言极有特色,令人叫绝。

从这篇文章中,可以看出鲁迅先生对自己家的后院是如此的喜爱。将其冠以“百草园”的名头,让大家读得此文的人都觉得这儿真是个好玩的所在,先生对于百草园的描写可谓用心。这是一个怎样有趣的所在呢?可以追赶着云雀,直到它们飞上云霄,还可以拿着树枝像赶着马车一般将蜈蚣赶来赶去。时不时拨起何首乌,偶尔发现了像人样的根,便不停地炫耀。这样的百草园怕是每个孩子儿时的梦想,有这样的一个百草园,儿时定是能度过一个很快活的时光了。

可惜的是,快活的童年终有尽头,接下来则是自己必须的读书识字路程。和天堂般的百草园作别后,边要开始上私塾,还有一段是“出门向东,不上半里,走过一道石桥,便是我的先生的家了。从一扇黑油的竹门进去,第三间是书屋。中间挂着一块匾道‘三味书屋’;匾下面是一幅画,画着一只很肥大的梅花鹿伏在古树下。没有孔子牌位,我们便对着那匾和鹿行礼。第一次算是拜孔子,第二次算是拜先生。”先生在这私塾中也是留下了许多美好的记忆的,学生读书的姿态,先生读书时候的洒脱,包括先生在私塾中画的各种画儿,都构成了先生童年美好的记忆。

文中记叙的是一段美好的童年时代,而童年页终归要结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只不过是从天堂的一个花园走到了另一个罢了!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23

变化会不断的发生,这是很自然的事,不管你是否希望如此。只有当你不希望变化,也不想追寻变化的时候,变化才会让你感到吃惊。

――引子

“当你发现你会找到新的奶酪,并且能够享用它时,你会改变你的路线。尽早注意细小的变化,这将有助于你适应即将来临的更大的变化,随着奶酪的变化而变化,并享受变化……”

你或许会惊讶一本看似平凡且短短只有4万多字的寓言故事却着实无法忽视的巨大能耐,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道理给人们带来的前所未有的视角震撼。无论你在世界的哪一个角落,这则寓言都简单而贴切的为你的生活阐述了这样一个挥之不去的真谛。

我喜欢这本融合了不同口味又轻松愉快地澄明了混沌生活的寓言书,因为它有着看似不起眼却耐人寻味的独特气质。

书中叙述了以两只小老鼠“嗅嗅”“匆匆”和两个小矮人“哼哼”“唧唧”为主人公的哲理故事。

他们生活在一个神秘的迷宫里,竭尽所能地寻找能滋养他们身心、使他们快乐的“奶酪”。有一天,他们同时发现了一个储量丰富的奶酪仓库,便在其周围构筑起自己的幸福生活。很久之后奶酪莫名消失了!这个突如其来的变化使他们的心态暴露无疑:嗅嗅、匆匆随变化而动,立刻穿上始终挂在脖子上的鞋子,开始出去再寻找,并很快就找到了更新鲜更丰富的奶酪;两个小矮人哼哼和唧唧面对变化却犹豫不决,烦恼丛生,始终固守在已经消失的美好幻觉中追忆和抱怨,无法接受奶酪已经消失的残酷现实。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唧唧终于冲破了思想的束缚,穿上久置不用的跑鞋,重新进入漆黑的迷宫,并最终找到了更多更好的奶酪,而哼哼却仍在对苍天的追问中郁郁寡欢……

这样一片共同的蓝天下,在终有一天会安静的世界里,你可曾听见那些微弱的呼唤,象是独自穿越了冗长黑白线条的五线谱,为来不及回首的过去温柔地画上休止符。

“如果你不改变,你就会被淘汰,如果你无所畏惧,你会怎样做呢?”

我们所亲眼目睹到的每一块“奶酪”都将是在人生道路上的无形障碍抑或是所谓的虚拟幸福,世间万物往往稍纵即逝,世界从某个不明的开端就开始变化无常,我们唯一可做的就是穿上跑鞋蓄势待发。

那么,现在的你是否仍经历着奶酪带来的那些不得不的漫长等待呢。是否对未知的人生而手足无措呢?

如果你说是。

《谁动了我的奶酪》会给你一份完美的答卷。

如果阳光开始在脚下庞大的城市里融化出金色的街景,如果傍晚开始有大朵大朵红色的云朵毫无畏惧地汹涌而来,如果无数成灰的蜡距开始亮过密密麻麻的闪烁灯,如果指针开始悄无声息地逆向行走……无数的如果,在千变万化的世界纵横交错成茂密的绿荫。这一切一切的未知的预言是否就证明了‘世间唯一不变的就是变’这个真理呢。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24

用了两个下午,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没有流泪,只觉得有几次心口沉沉的,像堵了块石头,就像许三观所说:“想来想去,只得去卖血了”。

余华的文字,自然而不求精致,乍看上去不像是文学,可是远观,却是种朴素的壮观,有埋在尘土里,灌在江河中的爱和无奈和辛酸,这是他1995年的作品,序中说,这本书表达了作家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尤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慢慢拉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恰恰,在这绳子的拉扯中,竟也拉出了一个民族的记忆碎片,那段深刻历史,那些人。

小说从许三观20岁左右开始一直写到他的儿子们差不多30岁亦即许三观本人50多岁快60岁为止,前后大概一共40年。

1958年的人民公社、大跃进和大炼钢铁。第十八章,惯用“许三观对许玉兰说”这一句式,把这一历史概括的淋漓尽致。许三观对许玉兰说:“我爷爷,我四叔彵们村里的田地都被收回去了,从今往后谁也没有自己的田地了,田地都归国家了……我们丝厂也炼上钢铁了,我现在不是丝厂的送茧工许三观,我现在是丝厂的炼钢工许三观,他们都叫我许炼钢……”许三观对许玉兰说:“我今天到街上去走了走,看到很多戴红袖章的人挨家挨户地进进出出,把锅收了,把碗收了,把米收了,把油盐酱醋都收了去,说是从今往后谁家都不可以自己做饭了,要吃饭要去大食堂……”许三观对许玉兰说:“前天我带你们去丝厂大食堂吃了饭,昨天我带你们去天宁寺大食堂吃了饭,今天我带你们去戏院大食堂吃了饭。明天我带你们去市政府的大食堂吃饭,那里的饭菜是全城最好吃的,我是听方铁匠说的,彵说那里的大师傅全是胜利饭店过去的厨师,胜利饭店的厨师做出来的菜,肯定是全城最好的,你知道他们最拿手的菜是什么?就是爆炒肝……”这样一连串的排比和铺陈,把曾经的伤痛用诙谐和荒诞一一化解,那么轻松简单,甚至给我们一种错觉,许三观唠唠叨叨道出的是幸福。

而接下来一两年的天灾人祸导致了全国性饥荒。一家人每日喝越来越稀的粥,饿得没力气就长时间躺在床上以减少体力消耗。许三观生日那天,他们喝到放了糖的玉米糊,孩子们却吃不出甜味,许三观说“这苦日子什么时候才能完?小崽子们苦得忘记什么是甜,吃了甜的都想不起来这就是糖。”这样一句感慨举重若轻地道出了极度饥饿年代的人们,物质生活匮乏到忘记了甜的滋味。那天,许三观给一乐,二乐,三乐“做”了红烧肉,给许玉兰“做”了清炖鲫鱼,给自己“做”了炒猪肝。那天,对于这一家来说,像是一场梦,一场渴望的梦,而对于读者来说,又恰恰有种莫名的冲动,像回到了那个时代,变成了许家的一员,在这种故事的高潮中开始忘了自己,不管他在批判些什么,从许家的生活中走来,从许三观的话语中出来,一切那么真实。

---。城市青年去农村上山下乡。“工厂停工了、商店关门了、学校不上课、许玉兰也用不着去炸油条了。有人被吊在了树上、有人被关进了牛棚、有人被活活打死。---一说话,就有人把他的话编成了歌,就有人把他的话刷到了墙上、刷到了地上、刷到了汽车上和轮船上、床单上和枕巾上、杯子上和锅上,连厕所的墙上和痰盂上都有。那个时候,伟大的领袖伟大的导师伟大的统帅伟大的舵手---万岁万岁万万岁。一共有三十个字,这些都要一口气念下来,中间不能换气。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因为-来了。”这样的一番阐释从许三观口中说出来,十分符合人物的身份和层次,许三观的逻辑和认识水平并不一定就是正确的,但他是身处其中的人物。许三观是真的,那个被批判成***的徐玉兰也是真的。我们就不知不觉觉得,那就是一场灾难,人类的灾难,确确实实的发生过。

“后来,---说话了。---每天都在说话,他说:‘要文斗,不要武斗。’于是人们放下了手里的刀,手里的棍子;---接着说:‘要复课闹革命。’于是一乐、二乐、三乐背上去学校了,学校重新开始上课。又过去了一些日子,---来到天安门城楼上,他举起右手向西一挥,对千百万的学生说:‘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很有必要。’”---轻轻松松的一句话就能让许玉兰们免于皮肉之苦;---的一个小指示,就能让孩子们回到校园;---的再一个突发奇想,全国的城市青年就背井离乡去了农村。这样离奇荒诞的事情都真实地发生过了,历史怎么会、还会不会进入这种状态呢?余华给我们的问题藏在他的轻描淡写之中。

最世俗的生活,最庸常的故事,最深刻的历史,同时也有人说,这是一个关于温情的故事,因为他写出了一个家庭最最寻常却又最最伟大的爱。

在饥荒年份许三观为了能让孩子和老婆吃上一碗阳春面,就去卖了血,但是那种狭隘的爱又让他不舍得用卖血钱买一碗阳春面给一乐(一乐是许玉兰与别人生的)吃,三观觉得卖血钱给别人的孩子吃心疼得慌,这是一个典型的小市民心理。但是当一乐离家出走,深夜不归,他那朴实的爱又让他去寻找一乐并用自己卖血的钱给他买了阳春面。

书中的线索除了卖血还有一条就是许三观对一乐爱的转变。面对这个别人的孩子,许三观一度不想要这个孩子,他觉得自己做了乌龟,这是人之常情。但当一乐怎么也不肯给何小勇喊魂且只认自己为爹时,他心中再也无法不把一乐当成自己的孩子了,爱在一步步升华。对于儿子的爱是余华用笔墨最多的地方,在当年下乡的大潮中许三观的儿子们都来到了乡下,一乐因为得了肝炎(当然没去医院之前大家是不知道的),浑身一点力气都没有,许三观见儿子这样就去医院用血换了三十元,自己一分不留,甚至连一盘炒二两肝两黄酒都没有吃,此时的父爱已经超越了那种狭隘的血缘之亲。

--到来,许玉兰被当成***批斗,读者在许玉兰身上看到的是“不很把批斗放在心上”,她不能很深的理解这种批斗的意义,只是把批斗的形式学会了,比如低着头,一动不动的挂着牌子,----来的时候,老百姓根本就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连批斗的执行者们都不理解,因此他们经常把这个挨批斗的“***”给忘得一干二净。虽然许三观曾因为许玉兰和别人睡了觉生了一乐,使得自己做了乌龟很生气,但许玉兰被批斗时,他依然天天去给他送饭,还很细心的将肉放在米饭的下面。许三观的这种淳朴的爱让我感动,他不记前嫌。

可以说小说结尾是戏剧性的,有矛盾的,这一家的情况总算好转,总算看见了阳光,可是老许的精神竟垮了,得知自己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了,他想,以后家里遇见什么事可怎么办,不能卖血了,这血都老了,只有油漆匠会要。而他单单想的只是这个吗?不是。他是想,自己的存在没有什么意义了,已经不需要他来卖血维持生计了,他自然尝不出那爆炒猪肝,半两黄酒的美味了。这无疑是个悲剧,可是悲剧背后,发人深省,那苦难的年代,苦难成了惯性,我们不禁想到,也许不止只会有一个许三观,是无数个,这是社会的某些阴暗面,老许和许多像他这样的人总是从中找出一个支点试图解脱,吃苦的日子过的有味,都忘记了什么是幸福,一辈子发过无数次狠,最后只被自己打到,倔强的有时候不像是人,却总是在温情背后低头。

反观现在,我们距离那个年代太遥远了,我们甚至想象不出那是个什么样的境遇,那个境遇下有什么样的人,那些人有什么样的心理,生活又有多么不堪,而这些也没必要让我们想象,因为那些已经沉为历史。我们只需要面对我们的优渥,享受我们的富足,但是谁又说,我们应该忘记历史呢?文学作品给我们的记忆是永恒的,空间是无限的,回想是丰富的,更是值得深思的。前人用无数次的带血的错误编织了一个我们生活的梦,我们却只用读小说来回忆着那个曾经。我们总会说,最近很忙,很少回家,但是很少去想,忙,到底是怎样一个词,比起老许的那种亲情,一切借口那么苍白无力。我们只看到过压在我们身上的无数大山,以虚荣为代表的住房压力,以空泛为代表的现实和理想压力,以暗算为代表的人际关系压力中叫喊着我们的不满,比起那些朴素的,简单的愿望,显得多么轻浮和幼稚。

如果你从小生活在大城市,你会明显感觉到,和许三观不是一路人,按照80,90后的生活模式,我们该读张爱玲,看弗洛伊德,读安妮宝贝,读韩寒,可是我想说,远离我们的生活,这本书是伟大的,他使我们看懂了那些值得铭记的历史,看懂了那些现在依然处处存在的温暖和美好。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25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爱丽丝漫游奇境》的童话故事书。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叫爱丽丝的小姑娘,她又一双真的大眼睛,一头美丽的长发,在那个奇境里,她时而变大时而变小,以至于有一次竟掉进了由自己的眼泪汇成的池塘里。她还遇到了爱说教的公爵夫人,神秘莫测会隐身的柴郡猫,会跳舞的素甲鱼和鹰头狮,总是叫喊着要砍别人头的扑克王后和一群扑克士兵。直到最后与王后发生冲突时,艾丽丝才醒来,发现自己依然躺在河边,姐姐正温柔地拂去落在她脸上的几片树叶—在梦里她把那几片树叶当成了扑克牌。

我真佩服作者丰富的想象力,把一场梦境描绘得那样有趣。如果,我也能写出这样的故事该有多好啊!我也想让全世界的小朋友来分享我的梦境。

从今天开始,我要多读书,多练笔。也许将来有一天,我也会用笔编织出一个精彩奇妙的梦幻世界呢!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26

这几天,我很喜欢看一本名叫《爱丽丝漫游奇境记》的书。

书中的主人公爱丽丝是个十分可爱的小女孩。她天真活泼、充满好奇心;她懂得明辨是非,富有同情心。在她的身上,充分体现了儿童那种纯真的天性,但是,这种纯真常常会遭到破坏,因而,纯真的爱丽丝的一场奇幻旅行,对我们来说是弥足珍贵的。

你知道一个小女孩的梦多么荒.唐离奇吗?一个无聊的午后,一只揣着怀表的兔子就带着这个可爱的小女孩开始了她的奇幻之旅。

爱丽丝的故事充满了各种奇特的幻想:能变大变小的身子、组成王国的扑克牌,能穿入的镜子世界、使人忘记名字的小树林……这一切就像是孩子的一个五彩梦,是孩子们向往的童话世界。而那个善良可爱的小姑娘更是其中的一颗明珠。她也许并不聪明,因为她经常用错词,还闹出不少笑话,但是她有一颗纯净的爱心,对一只小鹅都彬彬有礼。加上她那双明亮的眼睛,一个生动的女孩形象跃然在纸上!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27

我曾无数次期待过,可以背着行囊四处流浪……在夕阳笼罩的原野上,在茫茫无边的沙漠里,在潺潺流淌的小溪边,在百鸟齐飞的山林边,我希望在有生之年让这些地方都留下我的身影。

读《美洲纳粹文学》,我赫然发现几乎所有的作家都有四处流浪的习惯,他们喜欢把自己的足迹印遍地球的每一个角落。

然而,现实生活中,在无边的时间里,我选择看书。

我读了《百年孤独》,恍然发现,这世上有很多人比孤独的旅人还要孤独。

马尔克斯笔下的梅尔基亚德斯似乎更孤独。

你看,他来无影去无踪,在沙漠上得热死病后,还把孤独的灵魂留在人间,留在那间曾经居住的屋子。他孤独的灵魂乞求的不过是有人跟他对话,有人了解他的世界。他在不朽的羊皮卷上预知了布恩迪亚家族百年的历史: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他使布恩迪亚家族的几个男人都跟他一样陷入“实验”的疯狂和探索未知的狂乱。在那无人理解的无边的科学的、带有无穷魔力的世界里,他和布恩迪亚家族的男人们交流的其实不是生活的科学,而是彼此抚慰无法安放的灵魂。

乌尔苏拉是布恩迪亚家族里活的最久的人,应当也是这个家族里最孤独的人。

她的孤独,在于有一个陷入无穷无尽探索世界境地的丈夫,这个丈夫时而有指点江山的魔力,时而又陷入梅尔基亚德斯设置的怪圈,只要梅尔基亚德斯一出现,他的生活之钟就停止了旋转。不仅如此,她的儿子、孙子、孙女以及孙子、孙女的孩子,以及孩子的孩子,无不纠缠在自我的世界里,以至于乌尔苏拉一说起家里的男人,常常恨恨地称家里生活着一群疯子。读书笔记.她死在圣星期四早上,死之前本已经失明的她彻底失去了理智,走进卧室,会遇见生命里经历过的无数人,她在与这些亡灵的对话里,迷失在自我的世界里,也彻底迷失在亡灵的迷宫里。她死得很凄惨,只被放进一口比当年装奥雷里亚诺的篮子略大的小棺材,也只有很少的人。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28

读了这个发生在1872年英国福克先生80天环游地球一周的故事,我深深的被主人公一波不平,一波又起的跌宕起伏的故事所吸引,更为主人公的为人正直、善良、遇事沉着冷静、机智聪明的态度所折服。一路上克服了种.种人为和自然的障碍,最后,凭着坚定的毅力,终于实现了80天环绕地球一周的目标。

不过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在一次坐火车的旅途中,遇到劫匪劫持火车司机,一列车的人的生命安全受到了威胁,这时福克先生的仆人路路通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凭着个人的聪明、勇敢,拯救了一列车人的生命,但他却与主人失去了联系。这时福克先生宁愿放弃继续旅行的计划,也要去找奋不顾身救人的路路通。虽然福克先生是和朋友打赌,如果80天环游地球一周就赢,否则放弃就要输掉福克的全部财产。但是福克先生没有丝毫犹豫,就决定千方百计寻找路路通,最后,经过几番周折,终于找到救命恩人,也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和自己的聪明才智,终于在80天之内环绕地球一周。

我读了这个故事以后,真是受益匪浅那就是:只要有坚强的毅力和敢于克服困难的精神,就没有办不到的事情。最终实现自己的目标。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29

鲁迅的著述浩如烟海,我最喜欢的一篇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它描述了鲁迅先生儿时在百草园的乐趣,以及在三味书屋读书时的乏味生活。

在文中,作者充分描绘出百草园充满着无限的乐趣,那儿有“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这里无疑是一个儿童的乐园,无一不充满生机,无一不充满快乐,难怪鲁迅先生喜欢百草园了。

当鲁迅先生到了要上学的年龄时,家里将他送进了三味书屋。三味书屋是鲁迅先生老师家的书房。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习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识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生活内容。鲁迅先生和同窗们经常到屋后的园里去玩,但人去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老师叫回来,继续读书,远远不及在百草园里自由、快活。

通过将百草园与三味书屋比较,让我感觉到童年是那么美好,令人留恋。

鲁迅先生上的是私塾,一天下来几乎没有时间玩耍,这束缚了学生爱玩的天性。而我们现在上的学校,每节课下课都会有时间玩,也还算得上自由。跟三味书屋比起来,我们像在天堂。鲁迅先生在这篇文章里,揭示了儿童广泛的生活趣味与束缚儿童天性的封建私塾教育的尖锐矛盾,表达了应让儿童健康活泼成长的合理要求。

我觉得,在让儿童接受教育的同时,也应该让他们玩好。

鲁迅的名字家喻户晓,读到他的文章却是在课本里,课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文章。鲁迅在我的心目中,一直都是高不可攀的偶像,加上他是“家喻户晓”的世界上都有名气的大作家,更是不敢轻易读他的书,怕读不懂,自己太俗了。但自从读了鲁迅的《闰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等文章,一下子,似乎把我和偶像的距离拉近了。朴实的文笔,细腻的情感,使我感到像在与一位和蔼慈祥、平易近人的爷爷亲切地交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