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心得体会三百字推荐34篇》
读书心得体会三百字(通用34篇)
读书心得体会三百字 篇1
阅读了《优秀是教出来的》一书后,我的第一感觉是它确实是一本百读不厌的好书,主人公是美国最佳老师奖获得者罗恩·克拉克。以他的成长经验,以及和孩子们相处的过程,作为老师的他除了教学生学习书本上的知识,更教会他们如何为人处事,如何待人接物。这一点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位风趣幽默的“麻辣教师”,不仅“征服”了一群又一群调皮捣蛋的“问题学生”,而且还在短时间内把他们调教成了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克拉克先生的“创造教育奇迹的55个细节”中不仅包括了“眼神沟通很重要”、“全神贯注来读书”“回答问题要完整”、“完成作业不拖延”等学习上细小之事,还包括“乘坐公车不吵闹”、“搭乘扶梯靠右边”“记人名,需用心”等看似和学习无关、很小的事情。这位教师不但想到了每一个细节,而且想得周全细致、奖惩得当、张弛有度。既对孩子严格施教,又用爱心和热忱赢得了他们的爱戴和尊敬。克拉克老师不仅重视如何提高孩子的学习成绩上,而且更加注重培养孩子的良好习惯。读完这本书后,我感触颇多。
一、细节决定成败
书中没有惊天动地之举,有的是一些似曾相识的常见、琐碎的小故事,但使我感受到了一种强大的人文精神,那就是教育教学过程中容易被人们忽视的“细节”,而正是这常常被忽视的“细节”却被克拉克先生“捡起”,成了“法宝”,成了教育的“魔法师”!克拉克先生从“关注学生的学习细节”到“关注学生的生活细节”,从点点滴滴的细微处着手——创造出教育奇迹的55个细节。从餐桌礼仪到培养积极心态,从学习、生活到学会感恩,从关注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到注重培养孩子的良好习惯。孩子们独特的天赋和可塑性在“细节教育”中得到了充分的滋养与成长!它让我们深深的感觉到:教育是细节的教育!是润物细无声的教育!把平凡的事情做好就会不平凡!我们在高呼“习惯重于分数”的同时,要切实可行地从学生的各个学习细节入手,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习惯。从“说”,说完整话;到“听”,听老师讲话、听同学发言;再到“辩”,能分辨别人言论的正确与否,并表达自己的见解。从细节入手提高人的质量,这是克拉克先生给我们的宝贵启示!
二、身教重于言教
我们经常说“有什么样的老师就有什么样的学生”,尤其是一个班的班主任,他的言行可以创建良好的班风,也有可能一些极小的细节就毁了自己的形象。书中的礼仪不仅是教师在教育学生时用得上,对教师自身的礼仪教育也受益匪浅。它不断的提示与鞭策我们如何在生活中给学生树立良好的典范。身教重于言教!因为其身正,不令也从啊!
三、先成人再成才
仔细读读这本书,会发现,它的书名是《优秀是教出来的》,但作者这里的“优秀”已不是我们想法中的“优秀”。在我们眼里,优秀的孩子成绩首先是最重要的,因为它关于优秀率,名次等其实与教育本身并无多大关联的东西,然后才是其他方面的一些培养。而在克拉克先生的这本书中,绝大部分说的都是如何做人。书中着重提到了涉及良好道德、修养等方面的生活细节,这也反映出克拉克先生自己的品德修为。在这些生活细节中,不仅包括简单的待人接物,如:“热情接待来访者”,“彬彬有礼打电话”。而且还细化到了“坐”、“立”、“行”,让学生学着尊重他们身边的每一个人,包括食堂的师傅们;让学生学习为人处事的技巧,包括对掌声的要求。克拉克先生虽然看上去花费了更多的时间去培养孩子们的生活习惯,但从故事中我们当孩子们达理时,也开始了知书。事实证明,他所教育的孩子成绩不是直线上升吗?我们常说:“教学生学知识,先要教会学生做人。”
阅读了《优秀是教出来的》,学习了美国优秀教师的成功经验。克拉克先生的真诚、执着与睿智,爱心、热忱与威严——“教育的智慧”将成为我们最好的“燃料”,使我们不忘记最初的热情,不忘记肩负的责任,它将使我们在不断反思中更加积极进取!
读书心得体会三百字 篇2
羊被人认为是一种怯懦的动物,在人们心目中是善良、温顺的代名词,无论是自然界中的羊,还是文学作品中的羊,羊总是扮演被捕食的角色,似乎天生就是弱势群体。读了沈石溪的作品,我对它们又有了进一步了解,看到了在它们身上演绎的许多动人的故事,改变了对它们的看法,羊也是一种聪明、勇敢、有情有义的动物。
《斑羚飞渡》中描写的是一群被—逼至绝境的斑羚,为了赢得种群的生存机会,用牺牲一半挽救另一半的方法摆脱困境的壮举。斑羚在危难中所表现出来的智慧、勇气和自我牺牲精神,让我受到精神的震撼。七八十只斑羚被狩猎队逼到戛洛山的伤心崖上,走上了绝路。后有猎狗、火枪,前临深崖绝壁,距对面的山峰最窄处也有六米远。一只老斑羚竟想奋力跳过六米宽的山涧,结果,“像颗流星似的笔直坠落下去”。为了拯救羊群,“随着镰刀头羊的吼叫,整个斑羚群迅速分成两拨,老年斑羚为一拨,年轻斑羚为一拨”。“老年斑羚的数量比年轻的那拨少,镰刀头羊迈着沉重的步伐走到老年斑羊那一拨去了,有几只中年公斑羚跟随着镰刀头羊,也自动从年轻斑羚那拨里走出来,进入老年斑羚的队伍”。没有要求、强迫,也没有讨价还价,好像牺牲是天经地义的事。
斑羚群凭借娴熟的跳跃技巧,以牺牲老斑羚的生命为代价,成功地完成了山涧上的飞渡,赢得了种群的生存机会。斑羚在飞渡中所表现出的勇于牺牲、视死如归的精神,令我震惊。“每一只年轻斑羚的成功飞渡,都意味着有一只老年斑羚摔得粉身碎骨。”老年斑羚用自己的死亡做“桥墩”,为年轻一代架起了生命的桥梁。作者用人之常情揣摩老斑羚的行为,特意描写了面对死亡的老年斑羚的从容表现:“从头至尾没有一只老斑羚调换位置。”这在人类社会是难以想像的事情。在最危急的时候,镰刀头羊沉稳、果断、临危不乱,让种群的一半选择死,这是需要极大的勇气的,而它做到了。最后“镰刀头羊孤零零地站在山峰上,既没有年轻的斑羚需要它做空中的垫脚石飞渡到对岸去,也没有谁来飞渡它。”“只见它迈着坚定的步伐,走向那道绚丽的彩虹”,“它走了上去,消失在一片灿烂中”,镰刀头羊悲壮的身影,留给人们的是什么?
《红奶羊》中描写的是母狼死了,自己的狼崽没有奶喝,饿的快要死了,公狼黑宝只好去找只母羊给它喂奶。它躲到一棵被烧焦的树下,抓住一只母羊。黑宝把它拖到洞里,让它给自己的小狼崽喂奶。母羊只得委曲求全给小狼喂奶。后来,它看见小狼崽在它的喂养下茁壮成长,让它有些动心了,甚至在黑宝不在时舔小狼崽,这连它自己也不敢相信!小狼崽也非常喜欢母羊,整天跟母羊呆在一起。公狼黑宝为了拯救自己的儿子,冒死引开追踪而来的猎狗,红奶羊茜露儿带着孤立无援的小狼黑球离开了狼洞。
茜露儿选择留下来照顾小狼黑球,一直到黑球断奶才回到了羊群。当羊群受到一对狼夫妇的攻击时,红奶羊茜露儿并没有被吓傻吓呆,“尖咩一声,向身后的羊群报警”。羊群趁机撤出峡谷,逃进茫茫草原。为了拯救自己的儿子沦戛,“红奶羊孤注一掷朝黄母狼窜去”。狼本是羊的天敌,为了避免自己的儿子羊入狼口,红奶羊茜露儿宁肯舍弃自己,也要让儿子先穿过峡谷的隘口。红奶羊的这种慈母心肠令我肃然起敬,同时也让我真正领略了母爱的伟大。即使是凶残的公狼黑球也被红奶羊感动了,在它认出红奶羊茜露儿时,领着它的妻子默默地离开了。有情有义的茜露儿,拯救了整个羊群,拯救了它的儿子,也拯救了自己。茜露儿自由了,儿子的举动却令它伤透了心,壮硕的儿子在危险来临时,急于逃生,不但置自己的母亲不顾,还卑鄙地挤开自己的母亲,钻出隘口,头也不回地奔进了神羊峰。茜露儿“决定爬上神羊峰,去找传说中的红崖羊,繁殖出既脉脉温情又具有猛兽胆识的羊种。”一只差点的儿子送入狼口的母奶羊,在锲而不舍地寻找着自己的梦想,它能实现吗。
读书心得体会三百字 篇3
通过两周时间,我读完了《鼹鼠的月亮河》,深有感触。这本书的作者是王一梅,她的代表作有《野鼠的月亮河、》《木偶的森林》等,《鼹鼠的月亮河》是长篇童话,有散文的优美,又有童话的纯真与干净。
书中讲述了一只鼹鼠米加和他去城市的有趣经历。米加是一只奇特的鼹鼠,他的皮毛都是黑色的,不像他的家人,皮毛都是棕色发亮的。他不喜欢挖掘,所以家人们都觉得太怪。他喜欢乐于助人,喜欢想象、设计。以前的他只是贪睡,就像田鼠一样,后来他改过自新,重新做人,所以家人们都都爱上了他。
其中我最喜欢的五个人物是鼹鼠米加、刺猬先生、黄狗司机、魔法师咕哩咕和鼹鼠尼里。鼹鼠米加的性格是乐于助人的。尼里的性格温和,对人友好。刺猬先生勤劳,爱交朋友。黄狗司机忠厚守信。魔法师咕哩咕机智勇敢。但我最喜欢的还是鼹鼠米加。生活中,我也要像鼹鼠一样乐于助人,有一颗善良的心。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第三章“鼹鼠变成了乌鸦,但他仍然是鼹鼠”。这一章主要写米加变成乌鸦后的故事。后来,又和老鹰铁嘴战斗,米加让大家挖了个地洞,让孩子们都躲进去。乌鸦黑炭在战斗中不幸受伤,最后还是咕哩咕出手相助,用魔法把老鹰铁嘴变成了小鸡铁嘴,拯救了所有的乌鸦。我喜欢这一章,是因为故事中的黑炭,勇敢无畏,有坚强的意志。
我很敬佩米加,想对他说:你拥有一颗善良的心,乐于助人。这让我想到我的一位同学,他也跟你一样,小时候也很贪睡,上课时经常会不由自主的睡着,但后来他改掉了这个贪睡的坏习惯,成为一个勤奋学习、乐于助人的好孩子。你的勇敢、机智、善良深深打动了我,你是我的榜样,也是大家的榜样。
我的分享完毕,谢谢大家!
读书心得体会三百字 篇4
在阅读这本书之前,我对史蒂夫·乔布斯的认识仅仅只是停留在“前任苹果CEO”、“创造力不凡”而已。但是,当我在读了《乔布斯传》之后,才真正的理解到他作为一位伟人让人钦佩与敬仰的地方。
乔布斯的执着、乔布斯的创新精神与他的完美主义和他那永不服输的精神正是我被他所感染的地方。“我们不应为别人而活,我们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这是我很欣赏的他的一句话。也正如他所言,他在他的有生之年里确实改变了世界,他改变的不仅仅是科技,更改变了人们对科技的认识、需求与渴望。
人们常说有三个“苹果”曾改变了世界,他便是那掌握那改变世界的三个苹果中最后一个苹果的人,但他毕竟是一个人,是一个有缺陷的人,一个不完美的人,他是一个标准的美国式个人英雄主义者,一个被父母抛弃的的孩子,一个只能忍受六个月大学生活就退了学的叛逆者,一个曾吸食过毒品的“瘾君子”,一个私吞朋友的钱的“小人”,还是一个在课堂上戏弄过老师的调皮蛋,但他更是一个“不创新就等于死亡”理念的成功践行者。他承认并担当自己的错误的那份坦荡也是难能可贵,可以让我们为之折服的。
说到他,我们也许会羡慕他所拥有的财富,也许也会惊叹他的事业,同时我们也可能会喜欢他的IPhone和IPad,但如果我们有时间,我们也应该去好好地研究研究他走过的路,思索思索他成功的关键所在。“如果你把每一天都当成是生命的最后一天,那么,有一天你一定会认为这是正确的。”在他眼里,生命就是一场战斗,这个略显偏执的观念,激励着他在创新的道路上永进不止,更是推动着他的公司稳步向前。
“理想有多远,路才能走多远。”美国人说,我们需要一万个乔布斯。我们的中国又何尝不是呢?他的个人魅力让人折服,他所带来的影响更是推动了全社会的进步。虽然他已经与世长辞,但是他成功的经验和他的精神将会永驻人间!
读书心得体会三百字 篇5
“古之真人,不知说生,不知恶死。”真正懂得生命的人,没有觉得拥有生命而可喜,面对死亡来临而可怕。那情形,该像路边的野花,庄子对妻子的去世就“鼓盆而歌”。真人不易,学者说儒家教人入世,道家导人出世,曾经,至亲的人离世,让我感到生命无奈,生活疲惫,很多时连“世”也分不清,混混沌沌,顾此失彼,随波逐流,以为明了的事多了,却是越发失了方寸和方向。我翻开书,参照已心。
有时,成年人比少年成熟,是成年人多经历了几场葬礼。生死是庄子一个永恒的命题,也是的,生死纠集了一切利益所在,物质、精神、爱憎,是人就逃不了。朋友学佛,说人世是苦难的集合体,要历无数生离死别,得失祸患,来日要去西方极乐世界,下世不要为人。“生年不满百,常怀千岁忧”,庄子也说“生之来不能却,其去不能止,悲乎。”所以庄子说,我们要懂得“顺应”,去面对,当你已无能力握着的本文来自站的领头羊时候,去放开。世上没什么是理所当然,或是横加于人的。多经历了葬礼,我懂得无论对人对物,如果只去忧患失去的悲哀,而不感恩曾经相遇相守的幸运,那去到哪个世界,也并不能真正快乐。有人问佛祖,什么是佛?佛说,无忧是佛。原来,现在脚下的土地,也可以是极乐世界,每一个人都有他自己与众不同的生命力量。生命在思潮里庞杂,回归自然便直观,生命是八个数目字和一条小桥,像德兰修女1910—1997,周总理1898—1976,在看这篇文章的人,生命尚缺四个数字。我是人类社会的瑰宝,也是大自然的一棵草,我笑笑自勉,能踏上小桥赏过风光,“活好当下”活出真我就不“悲乎”。
何为真我?生活的本原,生命的本初,愿望的本真,书里娓娓而出。外面实在太吵了,在信息、物质、欲望膨胀的今天,滋长出原始森林里蔓藤一样的人际网,已天天疲于奔命,却发觉满足更难,快乐变小。“心为形役”原来心被外物奴役着,心当然是高兴不起来。是时候静下心来,听听自己的声音。见过有种培训课程,学员要每日停下来和自己的手手脚脚,耳朵肚子身体各部说说话,关心它们过得怎么样。这近本文来自站的领头羊公于庄子的观心入门。“吾所谓聪者,非谓其闻彼也,自闻而已矣;吾所谓明者,非谓其见彼也。自见而已矣。”庄子说的耳聪目明,不在于听得、看得有多高远,而是能听见自己的声音,看见自己的心。心要见,必先静。“水静尤明,况精神乎,圣人之心静乎。”水能映本文来源:照天地万物,是水清静的时候,风浪大作之下水映不出东西,人心亦然,心湖急流暗涌,世界万物也照不进人的心。
“庄子把真正了解自己内心的人叫善养生者。”以心为镜,才可看清现状,联系过去,看到未来。“前半生不要怕,后半生不要悔。”闭上目,静静的,我问我自己的心,你曾经有过什么样的梦,怎样努力过?你心里想要的生活是什么样的一幅画卷?“达生之情者,不务生之所无以为;达命之情者,不务生之所无奈何。”懂得生命真谛的人,不会花时间在不该当的事情上,不会因为执拗、较劲追逐不可能实现的目标。于丹老师说,为了娶绝色女子,为了虚荣嫁给富商,离开了爱情,于是此生与他(她)错过了;舍不得放下手中的一撮米,结果猴子给逮着了。“丧己于物,失性本文来自站的领头羊于俗,谓倒置之民。”将眼前的利益和自己的心分开,以心为镜照见自己,再去思索问题,我看到了前面的清朗。“一个人的心态,决定他的生活状态。”且好的心态,比生活中好的技巧和技艺重要,像运动员往往场上显不出场下的好成绩;搭在板凳上的板条我可以轻易走过,但横到悬崖上就我就却步了。静心达而见心,心能“以天合天”,能以一颗清明的心,以规律迎合规律,忘利忘名忘我,做事做人都会游刃有余,做得更好。
书禅明了一种“道法自然”的生命状态,以真求真,以真发现真,“大道合乎自然”是庄子所有理论的核心。“大道合乎自然”,不是人们平常断章取义的无为、懈怠、隐世避事,“大道合乎自然”我们才能最后获到大自然里“和缓的凝聚力”。天地运行,万物更迭,四时有序,生生不息,正是天地间有着一股和缓的凝聚力。大圣大哲,能聚贤纳士传授至理,是他们不可或缺地拥有和缓的凝聚力。中华民族五千年泱泱大国,骨子里就是有着一股和缓的凝聚力,团结共济和谐发展,在大浪淘沙的历史长河里不息不灭。“和缓的凝聚力”,让我们的心恒久澄静清明,精神有了足够的强大,便能找到自己心的大道。
读书心得体会三百字 篇6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知识的源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书,是指路明灯,永不熄灭。读书能陶冶人的心灵,就如同锻炼身体一般。
“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这是高尔基曾说过的一句名言。不错的,我每次手里拿到一本好书,就迫不及待地翻开,先猛看几小时,再细细地品味着。品着品着,不知不觉被书中的情节卷入,随之震动,时常被文章里的欢乐气氛感染,独自笑起来;有时看到紧张之处,那扣人心弦的情节促使我的心“怦怦”跳个不停;有时,又会被书中主人公的悲惨遭遇感动得流泪……
我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明白了做任何事情都要有坚强的意志,不要知难而退,而要知难而上;我读了《西游记》,明白了做事要坚持不懈;我读了《心灵牧场》,它陶冶我的情操使我成为一个重感情的人;我读了《雷锋日记》,明白了雷锋就是这样“自己活着,是为了使别人生活得更加完美。”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只要坚持不懈地读书,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地学习,就能到达光辉的顶点。
读书心得体会三百字 篇7
我读了加拿大女作家蒙哥马利的《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深深地被书中那个纯真可爱的小女孩安妮所吸引,在她身上时时都会放射出人性美的光芒。安妮是个自幼失去父母的孤儿,多次被人领养,又多次被人抛弃,经历了不少苦难,按常理推想,这些都会在她幼小的心灵留下创伤和阴影,但却恰恰相反,她始终怀着一颗感恩的心,乐观地面对生活,她走到哪里,就把心中的阳光播洒到哪里。安妮拥有活泼、爽朗的性格,虽然稍有一些任性,但她热情、顽强、能干、淳朴,同时又有着非凡的想象力。这个女孩子的到来,像一股清新的风吹进绿山墙,给沉寂的绿山墙带来了蓬勃的生机。在她的眼里,生活是那样美好,自然是那样的美妙。她把开满白花的野李子树想像成“一个身穿洁白婚纱,头戴薄雾般美丽面纱的新娘子”,把五月花想像成“上个夏季死去的花的灵魂”。除此之外,她还给林荫道取名“洁白的欢乐小路”,给池塘取名为“闪光之湖”,她还想象出“树儿能在梦中说话”。在人们眼里那么寻常的花、鸟、鱼、虫,在安妮眼里都变幻出奇丽的光彩。
困难是最好的试金石,艰难的生存环境,不仅没有摧垮安妮,反而使安妮内心充满美好的幻想,也培养了她在任何困境中都不轻易放弃自己梦想的品质。通过顽强的努力和勤奋,安妮不断地完善着自己。她不但倍受马修和玛丽拉的宠爱,也赢得了周围人的喜爱与尊重。
在《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里,我们认识了安妮这个可爱的女孩,她的善解人意,她的乐观豁达,她的勤奋执着,她的知恩图报。无不让人心生敬意,她的这些美德就会像涓涓细流一样滋润每一个读者的心田,从而绽放出真善美之花,去装点我们的生活,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
读书心得体会三百字 篇8
我平时读书,喜欢挑作者,喜欢挑书的封皮。
寒假里,阅读组推荐了几部书,我先上网搜了一下所有书目的介绍,打算选出自己比较喜欢的来读。第一眼,我就看到了余秋雨的名字,毫不犹豫先搜寻了他的《中国文脉》,屏幕上,黑色的封皮,厚重典雅,配以一簇大红的零星碎片在左下角,撩拨着我的心,所以当即拍下了这本书。这部书一共分三个部分:
一是中国文脉。余秋雨先生追溯到了我国古诗的源头——《诗经》,还谈到了诸子百家中的老庄孔孟,从体裁上来看还赏析了楚辞、秦碑、汉赋等;然后纵横大唐诗文,点评南唐李煜,盛赞了宋代豪放词风及爱国情怀。随后,他论元杂剧、明清小说,最后来到近现代,回望了王国维、陈寅恪等学者。这一路写来,就像一把梳子把中国杂乱的文学史按年代、体裁及历史作用清晰地梳理开来,让我的脑中的历史文学知识立即呈立体状。
二是笔墨历史。作者纵览历史,回望过往,从甲骨金文,一直写到清代和近代。那些写了汉字之于其他语言的不同之处。它的书写是一种集体人格程序,有风范和表情,不仅是集体的审美,更有韵致,推进了文化的美学品格。汉字千年,历久弥坚,汉语魅力,当并不只遣词达意,更须在用典引文、在修辞造境之上。
三是用了三个话题来说中国的上古时代,从猜测皇帝到感悟神话,然后写殷墟甲骨,考古记事。余先生回溯了黄帝和炎帝的时代,他列举了很多史家对于上古中国历史的质疑,认为华夏文明皆是外来,或者,认为上古根本不存在什么三皇五帝,都是后人的神话传说。
以我的学识,读起本书来觉得有些费劲,但却有一种“高山仰止,景行行止”的感觉。我通过阅读本书,把上大学时期学到的古代文学史回顾一遍,又亲近了中国历史。在品读“中国文脉”的过程中,似乎能从余秋雨先生的文字中听到中国古人的呼吸,感受到他们身上的体温。循着这条脉络,我感觉自己好像在探寻自己生命和文化的源头。余秋雨先生说自己想通过梳理中国文化的脉络来重塑人格,我想他做到了,对于我而言,我读过他的这本书后就深深地感受到自己的精神像被一位高深的长者智者导引着,忘记了眼下的喧闹与物欲,忘记了世俗的纷扰,只想徜徉于中国文化的洪流中,去感受、去思索、去探寻、去收获,这不正是重塑自己人格吗?想来,在当今社会中能让人摆脱纷繁陆离的世界,精心潜读的书籍真的不是很多呀!
对于中国文字,我虽然每天都在教,但是它的演变、他的美、他的精髓我从未想过,读了本书,我刹那间发现原来汉字竟然是一种艺术,感谢余秋雨先生带我领略了一座如此令人目不暇接的艺术宝库,作为一名语文老师,我还可以把这座宝库的钥匙交给学生,让他们也同我一样感受中国汉字的魅力,这是一件多么好的事情啊!至于最后的一部分内容,我只做了了解性的阅读,觉得他有很多历史的专业知识,我有些看不懂。最受益的还是前两个部分的内容。
读书心得体会三百字 篇9
《茶馆》的故事发生在清朝末期的北京,那个时期十分混乱,军阀混战、敌寇入侵,裕泰茶馆里却是热热闹闹,那里聚集了三教九流、各行各业的人,掌柜王利发为了适应当时革命的浪潮,不断改良茶馆的经营,把茶馆开了下去,但最终还是被军阀霸占,成了他的歌舞厅,王利发便上吊自尽了。
茶馆本是给人歇脚、喝茶的地方,在《茶馆》中,它被描述成一个缩小的社会,提鸟笼的有钱人、卖蝈蝈的穷人、算命的先生、专横无理的士兵、_诈狡猾的商人都聚集在那里,人物描述得十分生动,有正直善良的王利发、常四爷,也有_诈狡猾的刘麻子、吴祥子等,他们之间的交流与冲突都体现了旧社会的封建与腐朽,就像常四爷的经典对白:“我爱咱们的国呀,但是谁爱我呀当时的社会局势动荡,人民生活苦不堪言,茶馆里每一天都有悲惨的事情发生,这让我体会到,我们能拥有此刻完美的生活,十分不容易,裕泰茶馆里的那些人,不正是为这样的生活而奋斗的吗?既然如此,我们更就应珍惜这幸福时光、好好学习,成为祖国的栋梁。
读书心得体会三百字 篇10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它是《樱桃沟的春天》。它是杨红樱阿姨写的一部作品。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笑猫一家、老老鼠、马小跳的爷爷奶奶和动物们。
这本书讲的是:自从小可怜去世后,虎皮猫非常伤心,每天都呆在山洞或小可怜坟墓前。笑猫想带着虎皮猫和小猫离开翠湖公园,但是虎皮猫提出了一个要求要清明后才能走,万年龟和笑猫它们同行。笑猫它们来到了望龙山的樱桃沟,在樱桃沟笑猫它们交了许多朋友:黑旋风、阿黄、阿黑、母白鹅······这些朋友陪笑猫一家走进春风中,经历了一个又一个温暖又好玩的故事。然而,一丝丝的不安,鱼拼命的尖叫,猪在疯跑,笑猫真的很想知道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究竟要发生什么事?
我喜欢笑猫,因为笑猫是个好父亲,好老师,对动物们那么亲切。笑猫这几点让我很敬佩它。
我以后会认真对代表别人,仔细思考。
《樱桃沟的春天》这本书是在太有趣了,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人要为他人找想,不能在命运前低头。
读书心得体会三百字 篇11
纠缠不清与摆脱,破灭与真正,拘押与随意,爱与赎罪。于他,没什么忧伤逆流成河,更没什么隔三秋,由于早已搞好醒悟的人,早就失去人的本性的随意和宽阔。深认为终得一日可能落下帷幕,却忘记了思索自身是不是也有时间去等候。
人生道路的荒谬和虚空,总以那样雅致而高雅的姿势,装修隔断了,他的望穿秋水。因此变成了一个局外之人。
我乃至能够想像获得,莫尔索在最后的法庭上等候着裁定的模样,没有踌躇,都没有惧怕,就那般恬淡地环顾四周着四周,静静的听着刑事辩护律师和检查官猛烈的言语。曾坚信自己的酷刑将被减为最少,但裁定确是身亡,而其管理中心缘故竟然在妈妈尸体前未哭,吸烟,第二天陪女朋友等。的确,它是客观事实,但也早就摆脱了初始的案子,唯一牵涉上的不过是说其为能证实他的残酷绝情,因此能蓄谋好去行凶。
这就是法律法规,裁定一个犯罪分子,一个只有称之为笑面人的犯罪分子?这就是实际,让一个真正的刚正不阿的人应对社会发展的讽刺?这就是一个人该有的权利,连身亡以前,也要遭受神甫的精神实质抑制?我尚还记得莫尔索每一句母亲,语调的亲密,尚还记得他从开始的一切正常但是,到最终认可自身是异类的无可奈何。但当他应对全部的痛楚时,却依然期待着,我希望处死我的那一天,有很多人前去凑热闹,她们都向我传出憎恨的喊叫声。
这时候早已只剩余了对社会发展的讥讽。
社会现象歪曲着一个本来详细的人,直至上缺,鲜血淋漓,却仍绝不放过,务必摧毁。如同书末说,生命贴近身亡所觉得的是摆脱。仅有身亡才可以刷洗罪恶。难题是他究竟有木有如此重的罪。罪恶至死缓,罪恶到一切的罪恶都仅仅强加于上来的罪恶,罪恶到连想一想全是罪恶。直至全部生命都只剩余了罪恶。只有虚空与无穷的荒谬将随可怜生命的远去足以长存,却死的毫无用处可谈。哦!对报刊社或许能造成点细微的权益。
无论是女朋友玛丽莱,还是损友雷蒙,在检查官出众的'言语眼前全部的语言都仅仅惨白而乏力的证言。她们是不一样的人,却都会最终变成了一样的人物角色。例如雷蒙惹到他人却把不相干的朋友主人公莫尔索也拖下了水,玛丽莱爱着莫尔索却在最终说着能够指认莫尔索残酷绝情,道德沦丧的言语。她们全是不经意的,但能够说成可怜吗?那莫尔索呢,一样的可怜,却由于糊里糊涂而变成犯罪分子,且被裁定以死缓。也有隔壁邻居水果沙拉玛诺老头儿与他那病了的西班牙猎犬,老头儿在狗还跟着他的情况下只懂责骂,丢了时,总算难过。而客观事实是,在那样一个阶级中无论谁做错事全是错而且是始终无法弥补的。
自然,大家不能说主人公太蠢,也一样不可以批判社会发展是有多么的的虚报,由于没了掩盖就并不是一个彻底的社会发展。只不过是真实悲剧的确是变成一个被社会发展所抵触的笑面人。由于在那时候,好似莫尔索,一个内向型的人,由于内向型的性情变成了无情无义,一个没有欲望的人,由于随便的心态变成了残酷凶狠。构想,就算是法律法规不给他们身亡的经济制裁,在持续承担双向精神暴力后也终究会踏入身亡的路程,一切不过是并肩而立。这一社会发展始终也容下下不来那样一个与众不同的,恬淡的,对生活报以不在意心态的人。大家所认同的不过是大家眼中的一切正常与当然。包含圆桌理论需有的冲动及自私自利。随后那样一批人构成了市场竞争的社会发展,而她们只认同和她们一类的人。
当他在幽僻的铁牢里凝视着黑喑的却极其宽阔长空时,或许只剩余了被浮尘遮挡住了的唯一的眼,实际上生命,早就一无所有。到最终的最终浮尘依然以那样雅致而高雅的姿势,装修隔断了,他的望穿秋水。它是社会发展的实际,也是实际的人生。
人缘何无迹,眼下满是浮尘。对局的客观事实却并未尘埃落定。
读书心得体会三百字 篇12
据说,美国前总统奥巴马,曾公开送给女儿两本书,其中一本就是《杀死一只知更鸟》。
这确实是一本很适合儿童或少年读的书籍,同时也非常适合父母读的书。这本书采用小女孩的视角来讲述一些事情的原委,并且在父亲和身边亲朋好友的言传身教中不断成长。
比如,有一次小女孩的父亲邀请了她一位同学来吃饭,这个同学的家是住在一个林子里,也算是家境贫困,就相当于生活在我们现代大山之中一些人,他们的生活习惯跟我们多少还是有一些差别。
这同学吃饭的方式奇怪,喜欢把一大勺糖浆倒在食物上拌着吃,小女孩就觉得很奇怪,从来没有看见过人这样吃饭,于是就问他在做什么。保姆赶紧打断她,将女孩带到厨房说:他是你的客人,就算他要吃桌布,你也不能说什么。
还有一次,保姆带小女孩去黑人教堂。那时候黑人和白人教堂还是分开的,虽然《解放黑奴宣言》已经宣布了好久,但白人对黑人依然还存在非常严重的种族歧视。小女孩就是白人,她的保姆是黑人。
到了那之后,她发现保姆在跟其他黑人交流时,口音变了。就好像我的一个朋友,他高中的时候在我们那个地方上学,虽然是隔壁镇,但口音多少还是有差的,每当他跟我们交流时,说的是我们的口音,当他跟他的老乡们说话时又切换到自己家乡的口音。我当时就惊讶这种口音的转换能力,觉得还是挺厉害的。
小女孩从教堂回来后,就问黑人保姆,“为什么你刚刚说话的口音不一样呢,你用我们白人口音跟他们说不是显得更厉害吗?反正他们也听得懂。”
保姆就回答她,“一个人没必要把自己懂的东西都展现出来,这不是淑女的做派——再说了,人们不喜欢他们身边有什么人比他们懂得多。这会让他们气不打一处来。你使用的语言再标准,也改变不了他们。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跟他们说的一样。”
小女孩就通过这些小事,在身边人的教导下不断的学习成长。
当然,杀死一只知更鸟不是指小女孩杀了一只鸟。而是本书主题的一个比喻,也算是小女孩小时候经历里最大一件事情。
这个比喻是出自她父亲口中,是他在教孩子射击时说的一段话,他说,“你可以射后院的铁罐子,也可以射别的鸟,但要记住,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种罪恶。因为知更鸟从不做坏事,只是唱歌愉悦我们,他们不吃人们的花园,不在玉米仓库里筑巢,他们除了为我们用心歌唱之外什么也不做。”
知更鸟同时也代表了本书的一个人物——汤姆.鲁滨逊。
汤姆,是一个黑人。他每天都要往返去一个地方干活,在路上,他要经过一个白人的家。这个白人家也算是穷鬼,家里的主人是个酒鬼,领完救济金就马上拿去喝酒喝掉。也不管他家里几个孩子的死活。
这个白人家里有三四个孩子,其中有个大女儿,虽然只有16岁,但家务活一直都是她承担。她有时候也会叫黑人汤姆路过时叫他进去帮个忙,比如劈柴、或者搬一些重物等等,虽然第一次说要给汤姆钱,但也是形式一下。后面就会经常的叫汤姆进去帮忙,当做免费体力。
有一次,汤姆踩着凳子在弄东西时,这个白人孩子主动去摸黑人汤姆的大腿,并把她扑倒在地上。
因为这个孩子,没去上过学,所以也就从来没有过朋友,更没更异性接触过,汤姆可能就是她接触最多的一个了,虽然是黑人,但可能在荷尔蒙的驱使下也算黑人也算个男人了。
汤姆被她扑倒后就很紧张害怕,赶紧起来跑开,就在跑开时被这个女孩的酒鬼父亲看到了,酒鬼父亲就起诉,说是黑人汤姆把他的女儿给了。
本身主人公小女孩的父亲是一位律师,就接到了这样的个活。
那时候是美国的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帮黑人打官司相当于与全部白人为敌,但是小女孩的父亲知道汤姆是对的无辜的,就很想帮他。
自从她的父亲接到这个案子后,小女孩去学校也经常被她的同学嘲笑欺负,骂她的父亲是“同情黑鬼的人”
小女孩很想跟他们打架,但是她父亲说过,不要因为这件事情跟别人打架。
小女孩问父亲,“什么是同情黑鬼的人?”
她父亲就回答:“同情黑鬼的人”是一种毫无意义的称呼,跟“鼻涕虫”一样,这很难解释清楚——有些愚昧无知的人认为有人关爱黑人胜过关爱他们,就用这个词来称呼。这个词不知不觉也成了我们一样普通人的日常用语,用来给人打上卑贱、丑陋的标签。
而且在这家事情中,她父亲还教会了小女孩什么是勇敢,他说: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做之前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务发过的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读书心得体会三百字 篇13
这个月我们班共同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草原上的小木屋》,是美国作家罗兰·英格斯·怀德所写的。我非常喜欢这本有趣的书。
这本书人物个性鲜明,随便挑一个人物,他身上总会有个优点能让你学习。如:顽皮可爱、天真活泼的劳拉,乖巧听话、沉稳大方的马利,勤劳能干、温柔慈爱的妈妈和勇敢坚强,冷静果断的爸爸等。
我喜欢爸爸查尔斯的能干、冷静和勇敢。他有一双能工巧匠的手。草原上的小木屋都被他装扮得漂漂亮亮,他不仅给了孩子们一个温暖的家,还给了他们足够的安全感。邻居有难他去帮忙,狼群包围他不慌张,总之他的胸怀堪比大草原。
我还喜欢劳拉的乐观与快乐。劳拉和爸爸一样,很向往大自然。夜晚时,她喜欢如痴如醉地观察星星。因为,她想夜晚的星星会唱歌。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受到什么惊吓,劳拉都会全神贯注地倾听星星的歌唱。那么,再多的恐惧都会荡然无存。
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有时会被幽默的语句逗得咯咯直笑,有时也会被感人的情节感动得稀里哗啦。读了这本书我才知道,与其说他们过得太苦,倒不如说我们过得太幸福。我们每天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而他们却每天过着提心吊胆的生活。读完了这本书,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抱怨现在的生活呢?
读书心得体会三百字 篇14
《论语》
首先,文学是语言的艺术,语言使用的恰当与否,会直接导致文学作品的成败。早于《论语》的《尚书》等著作,语言虽庄重浑厚,然其斧凿痕迹颇重,不适合大众阅读和传播。
《论语》因为基于了口头语,兼收了古文特点,把两者融二为一,使其虽与我们隔了上千年的时光,读起来仍然朗朗上口、隽永有味。
读《论语》,时间概念模糊了,我们仿佛有身临其境的感觉。那个老人的亲切睿智,那群学生的坦率可爱,统统跃然纸上、呼之欲出。
读书心得体会三百字 篇15
《爱玛》是简·奥斯汀的作品。奥斯汀小说结构并不宏大,但作品中每一个人物都栩栩如生真实可信。他们或小气或大度或势利或坦荡或卑微都被刻画得淋漓尽致,即使过去了二百多年,这些人物似乎依然活在当下并且鲜艳夺目,这是简·奥斯汀小说的魅力,相比《情感与理智》,《爱玛》中的人物更加饱满与可亲。
爱玛是一个上流社会未婚女子,她具有强烈的门第观念,不需要正当职业,业余爱好是做媒,谁尊贵谁卑微谁与谁能配成一对儿,她拿着心中的那杆封建大秤在每一桩事上每一件服饰装扮上每一个眼神顾盼间都要称上一称,谁与谁份量相等,谁与谁悬殊太大,整一个势利妇女却正当妙龄也不缺善良与同情心。她发誓自个儿绝不嫁人,理由是要服侍年老体弱的父亲,其实是海的里男人没一个配得上他。
《爱玛》主要讲述三个女人的故事,爱玛、琪恩和海丽埃。爱玛和琪恩年龄相当,都美貌如花才情横溢,相比较而言,琪恩更具才气,这个贫穷人家的女儿被寄养在上流社会家庭里,养尊处优中练就了优雅高贵的品性,待到谈婚论嫁时琪恩显然已有高不成低不就尴尬趋势。爱玛有时候羡慕她的品行妒嫉她的才情,有时候轻看她的出身与贫困。爱玛习惯俯视琪恩,却隐隐有倾佩之情,琪恩的人格魅力不在爱玛之下,她们也有惺惺相惜之情,却始终保持距离,这是穷与富的差距,世俗的眼光和心理是不可避免的。
海丽埃乏善可陈,不是出身名门是个弃儿,相貌中等偏上,爱玛一心想把她调教成琪恩这样的可人,并极力物色上流社会的绅士,欲成就百年之好,可惜海丽埃智商一般才情欠缺,没有哪个绅士看好海丽埃,爱玛欲将海丽埃嫁入上流社会的梦想一而再再而三地被破灭,最终弄明白那不过是一厢情愿。门第观念坚如磐石,聪慧的琪恩有幸挪开磐石嫁入豪门,而资质一般的海丽埃即使善良贤惠却始终欲嫁无门。想起海丽诺不禁让人暗然神伤,如果在当时她有二万磅作陪嫁,嫁个绅士是举手之劳,比她更平凡更庸俗的艾而顿太太就是一个明证。
门当户对,即使在当今,依旧根深蒂固也难被冲破。爱玛理所当然要嫁给大户人家,这个没有悬念。
读书心得体会三百字 篇16
首先向伟大的作者狄更斯致敬,我之前一直都没有看过他的著作,也许是生活太匆忙,人总是不经意间错过很多,有幸在这个寒假拜读了这样一位旷世奇才的作品,让人叹服。狄更斯以前在我心里一直都仅仅是个很有分量的名字而已,没有接触过也从来谈不上感受。直到今天读完了《匹克威克外传》,才深深的为他的才情所折服。他不再仅仅是我头脑中一个空洞的符号,而是一个实实在在的理想主义者,一个不算革命者但一定是改革者的英雄。在他心里爱憎分明,充满着对于这个世界的怜爱和慈悲之心。他大胆的宣扬善良终归战胜邪恶的道德理念,看不到抽象的说教,他的道德理念渗透到天才的多姿多彩的艺术世界,使作品的思想性和艺术性达到高度的统一。他才是真正真理的探寻者。
匹克威克先生,胖胖的身子,小巧的眼镜,那笑容可掬的面孔,在我的脑海中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他的实在、直心肠、有时显得傻傻的,但这丝毫也不影响他的品格,他依然是那么善良、那么和气。《匹克威克外传》是狄更斯创作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也是他的杰出代表作之一。它有力地讽刺了法庭、监狱、等法律机构,利益核心的腐败思想,法官律师的可恶举动,都被狄更斯的批判所压倒了。经过狄更斯天才的幽默和深刻的修饰将一些列严肃的社会现实生动的做了展示或者说剖析变得不再单调,不再那么让人觉得尖锐难堪。你几乎无论从哪一页翻阅起,总会不由自主地被吸引住,不自觉地看了下去,而时间就悄悄地溜过去了。
《匹克威克外传》引领我们真正的感受到了文学的力量,也留下了太多的问题给我们思考。但最重要的是他留给我们诚实,留给我们善良,留给我们忠诚,还留给我们做人的基本道德标准。
18世纪——19世纪前期,在英国活跃着一位有名的作家,他就是狄更斯。他写的作品《匹克威克外传》使我印象深刻。
《匹克威克外传》讲的是英国在资本主义时期,关于绅士、小人、太太、仆人等等的一些生活中难免会遇到的和荒唐至极的事情。它有力地讽刺了法庭、监狱、等法律机构,利益核心的腐败思想,法官律师的可恶举动,都被狄更斯的批判所压倒了。 这个大人物的故事,发生在19世纪世界最繁华的地方——伦敦。在一个小街道内,一个房间里正在举行一个重要的会议,这个会议是关于刺鱼学说的讨论会,大大小小的绅士都来参加了,塞缪尔·匹克威克先生对科学社有着巨大的贡献,所以匹克威克先生摇身一变,变成了匹克威克社的社长。
起初匹克威克先生十分专心地执行工作,可在后来的一天,发生了一件可怕的事情。这一天,匹克威克先生和同伴们,正在摇摇摆摆地在街上散步,看见什么他记什么,听见什么他也记,几个车夫看见了,以为匹克威克先生是密探,大声叫着:“车夫们,抓住这个密探!”便打了起来。
这几个车夫把匹克威克先生和他的朋友打了一顿后,另一个重要人物出现了,他就是内心狭隘又卑鄙的小人——金格尔。但是,在几个车夫殴打匹克威克先生时,要不是他当和事佬,匹克威克先生和他的朋友,也许就会命归西天了。然后匹克威克先生就开始了他那奇妙而有趣的旅程。 后来,匹克威克先生有了一位绝对忠诚的仆人——萨姆·维勒。这位先生,可真是忠心耿耿呀!他帮助匹克威克先生渡过难关,在我的回忆中,他在法庭上的精彩发言,实在是令人赞叹。他在匹克威克先生不高兴时安慰他、鼓励他,还有许多故事出现在他身上,正因如此,才让我们看到了他那智慧、友善的一面。 当然,对于《匹克威克外传》我也想到了很多、很多……。
读书心得体会三百字 篇17
有栩栩如生的鲜明人物;有感天动地的凄美感情;有繁华如梦的京城往事;有美若天堂的苏杭韵味;有质朴诚挚的人间实感;有千年礼貌的精彩记录;有满目疮痍的中华大地;有战火纷飞的动乱年代。这就是《京华烟云》带给我们的一场文学盛宴;这就是《京华烟云》展示给我们的文学宝藏;这就是《京华烟云》送给我们的人生哲学。而林语堂先生就是有这种无与伦比的文学造诣;他就是有这种本事让你沉醉在他的文学世界里流连忘返;他就是有这种天赋让你在他的作品中感受到哲学的魅力,懂得生活的真谛,了解感情的悲喜,感受民国的风情,体会爱国的精神,传承古老的礼貌。
林语堂先生曾在这本书的序言中写到“本书对现代中国人的生活,既非维护其完美,亦非揭发其罪恶。只是叙述当代中国男女如何成长,如何过活,如何爱,如何恨,如何争吵,如何宽恕,如何受难,如何享乐,如何养成某些生活习惯,如何构成某些思维方式,尤其是,在此谋事在人、成事在天的尘世生活里,如何适应其生活环境而已。”可是在我看来,牢牢的紧贴现实,才是这本书最大的亮点,因为这能让我们设身处地去感受到当时那个年代的生活,能让我们更加容易理解书中蕴含的人生哲理,能让我们更好的从中吸收一些东西。
而这本书中给我留下最深影响的莫过于“木兰”这个奇女子了。无傲气有傲骨,天资聪颖,“清烟竹韵,道法自然”说的就是木兰了。在她小小的身躯里,蕴含着巨大的勇气与骨气;积淀着醇厚的文化与底蕴;兼容着别样的善良与包容;融合着深厚的感情与才情。在她身上你能看到容颜之美,聪慧之美,贤德之美,豁达包容之美,难怪人说“若为女儿身,必做木兰也”呢!
木兰的才华令人钦佩与折服。木兰会吹口哨,会唱京戏,还认识甲骨。木兰的父亲姚思安是未位了不起的大人物,木兰从小受父亲的影响,这使得父亲的淳淳教诲在她的身命中烙下了深刻的印记,并贯穿她的一生。
姚思安曾对木兰说过“心浮气躁对心神有害,正直自持,则邪气不能入侵。”这些话是木兰生活中的准则,总是能让木兰从中获得无限勇气,总是能让她找到人生的方向。木兰除了在文学等传统文化上有颇高的造诣外,还认识甲骨与金文,她还喜欢唱京戏,收集古玩,有着颇深的文化文学修养。她总是能把人性之美、文化之美、还有落落大方、贤淑端庄之美表现得淋漓尽致。这样一个德才兼备的女子,这样一个特立独行的女子,这样一个开明无惧的女子,怎不叫人喜欢与钦佩呢?木兰真不愧为新时期的奇女子也!
木兰的感情令人感到心疼与惋惜。木兰十岁的时候与家人失散被拐,最终阴差阳错的被曾家所救,而这也就预示着她的人生注定不平凡。果然命运的齿轮在她情窦初开的年纪就这样无情地卡住了,为了不懂事的妹妹,为了爹娘的脸面,为了家族的信誉,她听从父命毅然决然地嫁到曾家,心甘情愿地委屈自我,但这并不代表她是愚昧与软弱的,相反这是她做出的最好的选择,也是最明智的选择,而事实也确实证明这段婚姻是十分圆满的。当然木兰的婚姻并不是那么的平顺,她的丈夫犯了全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那就是他有了婚外情。荪亚与曹丽华厮混在了一齐,这样的侮辱与难堪是任何一个女子都难以理解的吧?可是木兰不是一般的女子,她理性地选择与曹丽华见面,大度地会见自我的情敌,无畏地去应对丈夫的出轨,勇敢的去捍卫自我的婚姻,她以自我的学识修养、宽容大度和对事情的机智灵活巧妙地化解了这场感情危机;她用她的隐忍与宽容以及自身的人格魅力征服了情敌,掳获了丈夫的心。不得不说木兰是一个高情商与高智商兼容的独特女性。
这就是我心目中的木兰,她是个有梦想的人,她将完美的心灵寓于世俗的智慧中,在现实与梦想中自由穿梭,在世俗的困境与考验中,坚守内心的洒脱与傲世。这个奇特的女子,她的生命总是闪耀着光芒,她的故事总是打动着人心,她的才情总是绽放着光辉,她的一生总是带着传奇。最终我想说:木兰真不愧为一奇女子也!
《京华烟云》这一部具有传奇色彩的小说,给我留下了太过深刻的映象,让我得到了许许多多的启迪与感悟。正如林语堂先生的女儿林如斯所说:“你一翻开来,起初觉得如波涛,然后觉得幽默、流动,其次觉得悲哀,最终觉得雷雨前之暗淡风云,到收场雷声霹雳,伟大壮丽,悠然而止。留给读者细嚼余味,忽恍然大悟何为人生,何为梦也……”是啊,浮生如梦,忙忙碌碌走过这一生,像做了一场梦一样,那么虚无缥缈,那么可望不可即。所以说世间万物都有其必须之规,善恶、美丑、荣辱、贵贱、死生、祸福,如朝去夕来、梦碎但醒,皆为轮回转换,不可强求,亦难以回避。所以在不幸面前,我们要勇敢承受命运之苦,在宽怀中获得坚韧,在顺应中求得把握,在承受中懂得释然,在困境中找到真理。
读书心得体会三百字 篇18
《鼹鼠的月亮河》这本书讲述了住在美丽月亮河畔的鼹鼠米加一家的故事。米加是这个大家庭里最小的一个孩子,他生来就不像他的哥哥们有棕色发亮的毛,他是黑色小鼹鼠,又瘦又弱。但他爱幻想,爱思考,不喜欢爸爸为他选择的人生道路,有自己的梦想。
米加非常喜欢一个叫尼里的好朋友,尼里每天要洗很多衣服,他想发明一个洗衣机,帮助尼里解放出来。于是,米加带上尼里送的月亮石,离开家乡,闯荡世界,为伙伴尼里发明洗衣机。
在陌生的地方,米加结识了魔法师咕哩咕、乌鸦红辣椒和黑炭、麻雀、刺猬等好朋友,帮助他们战胜敌人,经受各种磨难而不气馁。米加的洗衣机终于设计出来了,但就在离成功只有一步的时候,魔法却让米加变成了乌鸦,他发挥了挖掘本领帮助乌鸦战胜了老鹰铁嘴。到了第一百零一天,米加又变回了鼹鼠,回到了月亮河,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米加虽然其貌不扬,又瘦又弱,先天条件很差,但他很自信,不依赖父母,他对朋友很热情,坚持有自己的梦想,勤于发现,乐于思考,并且朝着目标一步一个脚印地努力实现。尽管遇到很多意想不到的困难,但他从不气馁,最终实现了梦想。这让我想到了“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这句话。我们在生活和学习中,也会遇到很多困难,也应该像米加一样,做生活中的有心人,勤观察,爱思考,动脑筋想出解决困难的方法,而不是都依赖爸爸妈妈、老师来解决。而且要乐于助人,在帮助别人的同时也锻炼了自己,赠人玫瑰,手留余香。
读书心得体会三百字 篇19
美国作家罗兰·英格斯·怀德曾经说过:一本好书,可以滋养人的一生。这句话出自于《草原上的小木屋》一书,它主要讲了美国西部拓荒热潮中,劳拉一家从威斯康星大森林乘坐篷车迁移到堪萨斯大草原的故事,也是美国西部拓荒时期的一个典型写照。
读了这本书,我深有感触。这本书不但内容丰富,更令人感动的是劳拉一家坚持不懈的精神。在西部的大草原上,劳拉一家艰辛而又快乐地生活着。他们离开原来居住的大森林,长途跋涉来到西部的大草原,熊熊大火没有吓到他们;艰辛、饥饿没有威胁到他们;重建家园的困难没有压垮他们;面对狼群的围攻,更没有让他们退缩过…劳拉一家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双手,勇敢地打败了重重困难,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美好幸福的生活,他们坚持不懈、不惧困难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凭借这顽强的斗志,他们用智慧克服了种种困难。劳拉一家在困难和伤害面前,不抛弃、不放弃,用坚强的意志和顽强的毅力勇敢的走了下去。作者把这本书的人物描写得非常生动:爸爸遇到困难百折不挠,处处关心家人;妈妈勤劳,无论什么时候,都能把一家人的生活安排得井井有条;爱德华先生幽默、友好,很有爱心;玛丽文静、懂事;狗狗杰克忠诚、听话…
从劳拉一家人的身上,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坚持就有希望,团结才有力量。在遇到困难时,不能一味退缩,也不能孤身作战,要结合实际作出最佳选择!
幸福就在我们身边,它来之不易,所以大家要倍加珍惜。“小木屋”系列丛书陪伴我们快乐成长,照亮我们的未来之路!
读书心得体会三百字 篇20
书,大家一定都不陌生,书里面有丰富多彩的知识,只看你会不会读它,读懂它,让你走进知识的王国……
今天,又是一个平凡的周末,我照样拿着我喜爱的课外书喊:“爸爸,爸爸,我们该一起读书了。”“好、好,乖宝贝,我们一起获取书中的知识。”爸爸立刻放下手中的工作,和蔼可亲地说道。说了就要做。我们父女俩立刻端起书来阅读。我们读的可认真呢!我一边看书,一边做着读书笔记,并且把这个故事的知识点记录下来。爸爸也神情专注地看着,获取着书中的精华,并且也不漏过每一个中要点和知识点。大家不要以为这样做是徒劳无功,我们这样做是有目的的,当读完这个故事后,我们会做一个关于读书的小游戏。规则是这样的:第一至五题由我来闯,答对一题送一颗智慧果,到了第六题,由我和爸爸一起来闯,要是写得非常好,那就得四颗智慧果,依次类推。游戏开始了,甲:“新词台?”乙:“全神贯注、迷惑不解、叫……”……
俗话说得好:“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接下来,我们就到了第六关。是来写读书体会了的。这关要求不算难,只要写一页多就足够了。“刷、刷、刷……”我们写的字在桌子上发出有节奏的声音。不一会,这一关便闯完了。我们自信地拿着刚刚闯过的第六关给妈妈这个“裁判员”看,妈妈看了后,便笑眯眯地说:“宝贝,恭喜你们闯过了第六关,你们一共得了十个智慧果,成了智慧大师了哦!”
看!这就是我们家中的读书故事,
读书心得体会三百字 篇21
这本书里有很多文章,我最喜欢的要数《蓝鲸的眼睛》了。这个故事主要讲了:蓝鲸是大海的神,他在凡间就是为了来洗眼睛。只要把眼睛里的污浊洗干净,蓝鲸的灵魂就能升到天上去。蓝鲸的眼睛能让病眼完好如初。瞎眼重见天日。一位年轻人想把蓝鲸的眼睛送给一位病眼的女孩,于是他用带倒钩的茅刺向蓝鲸的眼睛,就在他收回绳子时,茅脱落了,蓝鲸的眼睛也随着茅上的倒钩脱落了。蓝鲸的眼睛随水漂到了女孩那里。蓝鲸愤怒了,他开始了报复。年轻人为了平息蓝鲸的报复,在蓝鲸面前用一把匕首自杀了。最终蓝鲸的灵魂升上了天,蓝鲸把他的眼睛留给了女孩。
年轻人想要帮助女孩是出于他的善良,但是帮助别人应该在不去伤害其他人的前提下。
在这个故事里,我对那个年轻人印象最深,因为他的善良、他甚至于放弃了生命来帮助女孩的眼睛康复。年轻人想要帮助女孩是出于他的善良,但是帮助别人应该在不去伤害其他人的前提下。
读书心得体会三百字 篇22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提起这《三字经》的学习,还得从上幼儿园开始,偶尔会依依呀呀的跟老师读几句完全不懂的《三字经》,上一年级才算正式的吟诵了经典,那时经过半个学期的诵读,在学习之余,我随同学们把《三字经》背的熟熟的,背得多了,对内容也就懵懵懂懂。可对它的理解还是从生后中的小事中有所感悟。
记得那次在姥姥家,妈妈把洗好的的水果分给我们三个孩子,妈妈是最后一个分给我的,而且特别小。我有些不高兴了,就对妈妈说不想吃。妈妈一眼就看出我的心思,她把我拉过身边来,耐心地说:“儿子,《三字经》咱们白学了,融四岁,能让梨。弟与长,宜先知。说的是什么意思来的?难道你忘了?”我摇摇头说:“没有忘,可是……”。妈妈拉过我的手,轻轻说:“儿子,如果你来分你要怎么分?”我语塞了,也脸红了,是啊,经典学了怎么不用啊?于是,我低下头轻轻说:“小的留给自己。”妈妈拍拍我的头,高兴的说:“真是个懂事的好孩子。”从那以后,我懂得了谦让。
通过诵读《三字经》让我学到了很多道理。“一而十,十而百,百而千,千而万。”告诉我无论做什么事,都要脚踏实地,一步一步慢慢来。“子不学,非所宜。幼不学,老何为。”使我明白人小的时候不学习,长大了就什么都不会,有什么用呢?从而激励我珍惜每分每秒的时间来刻苦的好好学习!“为人子,方少时;亲师友,实礼仪。”让我懂得我们从小要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三字经》使我懂得了很多道理,伴随着我成长,它是我成长的好朋友。
读书心得体会三百字 篇23
这几天我读了刘墉的《萤窗小语》,读了之后觉得很好,里面有些文章写得虽然不长,但意义深远,给人启迪,让人忘不了.
我在读的时候会把一些好的句子划下来,这些划下来的句子都是一些人生哲理,比如:惜福先要知福,知福先要知祸.再比如:有些东西我们拥有得过多,反而感觉不到它们的美好,何不将它分给那些需要他们的人呢?大家说是不是人生哲理呀.对于第二个哲理我是这样想的,只有分享才能让所有事物变得更加美丽,只有分享能让美丽的鲜花变得更香,只有分享能让本来就美丽的东西变得的更加美丽,让世界变得更加美好,让人与人之间变得更加和谐.
有一篇文章我记得十分清楚,题目是《时间的痕迹》,这是一篇让人抓住时间,改善自己,珍惜时间,好好利用.得文章,其中有一句话让我记忆深刻:时间在每个物体上都留下了一定的痕迹,即使是一分一秒世界都在变化.过了一天你的生命也就少了一天,只有珍惜时间,抓住时间,才能让每一天过得充实,过得美好,过得快乐.就像海伦凯勒说的一样我们应该把每一天当做人生的最后一天来过,那样才是最好的生活标准
《萤窗小语》这本书写得很不错,让人看得进,记得住,受得到教育.
希望大家都来看一看,很不错哦!
读书心得体会三百字 篇24
书籍是我们生活的导航,它教会我们去尊重他人也尊重自己,让贫乏和平庸远离我们。每当茶余饭后咀嚼着书籍中优美的文字,欣赏一个个动人的故事,都会让有所感悟。
打开一本好书,迎面扑鼻的是清香而深邃的气息,仿佛是那新翻耕的泥土散发出馨香。在若有若无的音乐声中,我能够随意想象,想象自己是蓝天,一望无际;想象自己是月夜,寂静美丽;想象自己是海浪,澎湃不息;读小说,我会随着主人公跌宕起伏的命运或喜或悲;读抒情的散文诗歌,我会在作者淡淡的忧郁中品味他们对生命、生活、自然的态度;翻阅简单诙谐的书,我能够尽情地放声大笑,把一切烦恼都抛到九霄云外…
读书是一件乐事,趣事,让人变得深沉达观。
任何物体都有承载它的器皿,唯有知识无垠无度。人们的大脑虽无法装入所有的知识,但能够尽量摄取,而的途径即为—读书。论及书籍,托尔斯泰曾坦言: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恰恰罗素·罗兰又说:“智慧,友谊是黑暗中的光亮,倘若没有钥匙,如何打开智慧之门,又何谈放射光芒?(人生感悟)可见,书籍,使人类告别愚昧混沌。读书看似平凡,实际上是人们心灵与古今中外一切民族优秀文化,智慧相结合的过程,也是继承与发展的过程。她不但能改变人的气质,还能使人树立更为健康人生观度,做一个忠于祖国,尊老爱幼之人,成为一个有仁德,有智慧之士。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情操为人处世。不辜负苍天赋予的生命,成为沧海中不可缺少的一粟。这对于人生的回答,对于国家的培养,对于父母养育之恩的回报,无疑读书是回报她们的方式之一。
读书是一种陶冶,是一种享受,领悟是心灵净化的快慰。
在茫茫人生芸芸众生中,不以荣辱待己,不论成败待人。不热衷追名逐利,使自己超凡脱俗,你会仰头看天,蓝天澄清,白云悠悠,释怀心里的郁结,应对现实,笑对人生。在物欲横流的日子里,品味古人谈的”知足常乐“,”人到无求品自高“的教诲,会注入一般清醒剂,快乐地生活着。当我因辛勤工作而收获甚微感到牢骚满腹时,书会告诉我要笑对生活,这时我会浑身充满工作的激情;当我遇到困难,想打退鼓堂时,百折不挠的居里夫人就会浮此刻我的眼前,激励我鼓起勇气继续努力;当我抱怨自己一无是处,”天生我才必有用“这句名言会告诫我,”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当我志得意满时,”一杯水的容量“会提醒我,看似满满的一杯水还能容纳100多个回形针,自己还有许多能量可挖掘;当我安于现状,不思进取时,屈原的”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就会在我耳畔响起…
以前书中体会过”怦然心跳“;以前在书中有一种”莫名感动“;以前在书中进行自我审视,也以前在书中看到人生百态……我只愿情绪伴书平和而宁静,灵魂伴书纯洁而超然。读书不是一种消遣的行为,而是提高自己的学识。我想带着目的去读书的效果会好一些。想想自己缺的是什么,就学习什么。自己少的,在别人那里也许就有,所以宽容多,理解就多!
读书心得体会三百字 篇25
读了《落花生》这篇课文后,我明白了许多道理,让我深受感悟。
这篇课文主要讲述了我们家的花生收获了。母亲决定过一个收获节,准备在后园的茅亭里过这个节。过节的时候,父亲和我们一起议论花生的好处。父亲说:“花生的好处很多,有一样最可贵:它的果实埋在地里,不像桃子、石榴、苹果那样,鲜红嫩绿的果实高高的挂在枝头上,使人一见就生爱慕之心。”父亲还说:“所以你们要像花生,它虽然不好看,可是很有用。”我说:“那么,人要做有用的人,不要做只讲体面,而对别人没有好处的人。”
读后让我明白了花生虽然没有外在美丽,却有朴实无华,不计名利。无私奉献的品质。可见,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力。从中我懂得了人要做心灵美的人,要做有用的人,不要做只追求外表的体面,却没有实际用处的人。而要做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不计名利,对社会有好处有贡献的人。
我从课文中的爸爸对花生品格的赞扬,使我对普普通通的花生产生了敬佩之情。因为花生让我体会到不要看不起外表不美的,要做实际有用的人。而我要像花生一样,做普普通通的人,干实实在在的事,在平凡的岗位上,为别人带去更多的好处。做一个心灵美、语言美,品德高尚,知识渊博的人。只有这种人,对人民、社会和祖国都需要。
读书心得体会三百字 篇26
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哈利波特》。我十分喜爱这套书,一口气就读完了。
哈利波特的爸爸妈妈在哈利小的时分被伏地魔给杀害了,小哈利自己幸运逃脱了伏地魔的黑魔法,但是在他的头上留下一道闪电形的伤痕,从此他成了魔法界人人可知的“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的爸爸妈妈被杀了,不幸的哈利没有一个完好的家。他住在他仅有的亲人阿姨家里,在那里受尽折磨,度过了一个凄惨的幼年。哈利十一岁生日的那天知道了自己的身世——是一名巫师,现在要到魔法界去学习。就这样哈利不普通的终身开端了……和罗恩﹑赫敏成为朋友,和马尔福成为对手,误解斯内普教授,知道和蔼﹑可亲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当然还少不了杀死哈利爸爸妈妈、哈利最怨恨的人—伏地魔……在充溢爱又充溢恶的国际里哈利度过了终身。哈利杀死了伏地魔并为自己的爸爸妈妈报了仇。
读完这本书我不由赞赏:哈利是一个多么英勇﹑决断的人,自己和两个同伴抵挡一个法力高明的伏地魔(又称神秘人﹑黑魔头号),伏地魔有许多食死徒为他效能,有些现已年岁大的巫师都怕他。哈利一年级仍是一个小孩子的时分却勇于与他战役,六年级的时分与伏地魔面临面地战役,那时尽管他现已长大了,但是论法力仍是不如伏地魔。七年级的时分,他和他的两个同伴一同在外面没有上学,寻觅着能够打败伏地魔的魂器(他们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在哈利六年级的时分由于寻觅魂器而死的)……
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对不幸的命运越是诉苦,就会越觉得苦楚,不如英勇地去面临困难、克服困难。山中没有垂直的路,但是,有曲折,才有雄壮,正如溪水有阻止,有不平,才有歌声!
读书心得体会三百字 篇27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教师需要读一些教育理论书籍,透过读书能够加深自身底蕴,提高自身学养。利用课余时间,我读了一些教育专着,很有感触。刘铁芳教授的《守望教育》使我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作者从“走向人对人的理解”、“道德教育”、“从尊重日常生活的德性品格开始”等篇目阐述了自己对道德教育沉重的忧思和对教育问题复杂性的思考,这实实在在是作者以一个学者的思想在为我们解惑;李镇西老师的《爱心与教育》使我的心灵受到激荡,“随意或许是一种美丽,而执着却是一片更灿烂的云彩”,让我重新反思自己的“随意”与“从容”,突然间我觉得以前的“随意”是一种逃避,以前的“从容”包含着惰性;博士肖川的《教育的理想与信念》运用了感性的文字表达理性的思考,用诗意的语言描绘多彩的教育世界,以真挚的情感讴歌人类之爱,以满腔的热情高扬教育的理想与信念……他们凝练、隽永的文字和独到教育的阐释给我深深的启迪,也改变了我的生活观和教育观。
读书心得体会三百字 篇28
《绿野仙踪》是美国作家莱曼·弗兰克·鲍姆创作的一部童话故事,也是一部世界的童话书。
书中讲了小女孩多萝茜和她的小狗托托被龙卷风从她的家乡堪萨斯大草原吹到一个很陌生又很神秘的国家——奥兹国。从此多萝茜开始了她的神奇之旅。在她们寻找回家的路上,遇见了稻草人、铁皮樵夫和胆小狮。他们都有自己的梦想,为了梦想他们走到了一起,他们经历了许多磨难。在银靴的帮助下,多萝茜又回到了她们日思夜想的堪萨斯大草原,稻草人有了头脑,铁皮樵夫有了心脏,胆小狮也有了胆量,他们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读了《绿野仙踪》这本书,我非常敬佩多萝茜,因为她是一个善良、勇敢、乐于助人的女孩,也是一个坚持自己的梦想不会改变的女孩。再想想自己,从来都没有多萝茜身上的坚持,我相信在今后的生活中,我一定会以多萝茜为榜样,努力向她学习,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坚持不懈!
读书心得体会三百字 篇29
《鸭的喜剧》最初发表于12月上海《妇女杂志》第八卷第十二号。《鸭的喜剧》是一篇带有纪实色彩的小说,作者就是大文豪鲁迅先生。
鲁迅以自己和俄国盲诗人爱罗先柯的一段友情说起,讲述爱罗先珂君养蝌蚪,养鸭子而引发的一个弱肉强食的小故事。
蝌蚪本安逸的生活在爱罗先柯家的小池里,不料当蝌蚪快变成青蛙时,爱罗先珂君却买来了一群可爱的小鸭子。小鸭子在先珂君看来是可爱调皮的,但对蝌蚪来说他是一个可怕的掠食者。一次,小鸭子在池中戏水把池子里的水淌成了浑水,过了半天水清了,却再找不出蝌蚪来。
鸭子和蝌蚪如同强者与弱者。鸭子吃蝌蚪是鸭子的喜剧,蝌蚪的悲剧。文章温婉的表达了同情弱者,想反抗强暴的思想感情。
在生活中,弱肉强食的事件很多。人们认为是自己是强者,而随意的去剥夺动物的生存权利。致使很多动物濒临灭绝:大白鲨全球仅剩3500只,中国豚鹿于1960年灭绝,中国白臀叶猴于1882年灭亡使动物视人类为仇敌。
有时强者应适当处理与弱者的关系就像人类要和动物和平相处一样。
让我们共创美好明天吧!
读书心得体会三百字 篇30
当我因辛勤工作而收获甚微感到牢骚满腹时,书会告诉我要笑对生活,这时我会浑身充满工作的激情;当我遇到困难,想打退鼓堂时,百折不挠的居里夫人就会浮此刻我的眼前,激励我鼓起勇气继续努力;当我抱怨自己一无是处,“天生我材必有用”这句名言会告诫我。当我志得意满时,“一杯水的容量”会提醒我,看似满满的一杯水还能容纳100多个回形针,自己还有许多能量可挖掘;当我安于现状,不思进取时,屈原的“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就会在我耳畔响起;当我流连于书墨暗香,聆听谆谆教诲,就会仿佛置身于智者云集中,心灵得以净化,精神得以弘扬。读书,让我对生活更加自信。
读书心得体会三百字 篇31
青春是一支交响乐,音符中透着激情与希望;青春是一幅印象画,点染间闪着活力与奔放。青春是一江东流水,在朝阳的光辉下荡漾;青春是一艘七彩船,在风雨的洗礼中远航。青春,需要用经典来扮靓。
在我考试失利倍感沮丧时,眼前闪现出孟子的名言:“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智,劳其筋骨,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它让我明白了失败并不可怕,只要勇往直前,终将赢得胜利。是经典让我再次振作!
在我与朋友发生争执时,耳边响起孔子的教诲:“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它使我领悟了要容许不同声音的存在,推己及人,才能获得友谊。是经典让我重新快乐!
在我竞选失败悲观失意时,王勃“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的豪言壮语激励了我,它让我懂得了一时的挫折挡不住我前进的脚步。是经典让我不断坚强。
青春时代,我们开始规划人生,而经典正是我们精神的良师;青春时代,我们开始丰富情感,而经典又是我们心灵的益友。
先秦诸子中,孔子让我读到一颗仁爱之心,以和为贵;孟子让我善养浩然正气,平治天下;墨子让我涌出一腔热血,救助苦难;韩非让我看到一双冷眼,直面人生;老子让我初识艺术人生观;荀子让我读到科学进取心。
有了这些良师,青春不再迷惘。
书中不仅有黄金屋、颜如玉,它有的更是一个深刻而沉静的世界。以书为伴,才得以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去纵览一个个思想的高峰。《论语》,给了我行为礼仪,人生哲理;《庄子》,使我神游天地,逍遥无极,;《诗经》,让我淘情冶性,思想无邪;《史记》,教会我兴衰荣辱,朝代变迁……每本书,都凝聚着人类的智慧,承载着文明的成果,传递着文化的薪火。
这里我特别要提的李清照,她出生官宦之家,书香门第的资本令她饱读诗书,少女时期的“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和少妇时期的“人比黄花瘦”令她如梅花般独树一帜,在那特殊的年代傲然而立。也如同梅花一样,她的风华是在严寒时才爆发得令人眩目。忧国忧民的“怎一个愁字了得”和“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由一个弱女子创作而出,梅花的绝世风华不言而喻。李清照非常幸运,因为家庭和丈夫的宽容,她拥了那个时代许多女子不曾拥有的自由----读书。长年累月的厚积,孕育出惊世才情,风云际会之时,最终史上留名,白纸黑字,记载了她的绝代风华。
读书心得体会三百字 篇32
读完《梅里山鹰》这篇短篇小说后,我深切地体会到了动物世界中的母爱。
在动物世界中,优胜劣汰是一个普遍的自然现象,这个现象几乎是不可逆转的。可是母鹰金蔷薇舍不得失去任何一只雏鹰,金蔷薇既不希望雏鹰自相残杀,也不希望它们缺少食物。为了保证充足的食物,金蔷薇只好每天都起早摸黑地飞到尕玛尔草原上,冒着生命危险去寻找食物,将猎物的肉与脾脏让给雏鹰,自己只吃一些难以消化碎骨与皮毛。为了自己的孩子,金蔷薇忍饥挨饿,在冰天雪地中找不到食物,就去农村偷鸡,却因此失去了好几片十分重要的翼羽。
我还读过一个小故事:大马哈鱼在产下鱼卵后,会守在卵边,用自己的肉来喂刚出生的小鱼,等到自己被吃光后,小鱼也顺利地长大了。
无论是大马哈鱼还是梅里山鹰——金蔷薇,它们都是为了自己的孩子不受饥饿的折磨,不互相残杀而默默地奉献,甚至献出自己的生命。这是一种多么可贵的母爱!在生活中,我们的母亲也在为我们默默付出:每当我入睡时,劳累了一整天的母亲却仍然在为我洗脏衣服。每当我吃完饭,惬意地躺在沙发上看书时,一身疲倦的母亲却仍默默地为我洗碗、检查作业。
我们的母亲如梅里山鹰一样,任劳任怨地为我们付出,我们应该由衷地感激她们。
读书心得体会三百字 篇33
期初并不知道“朝圣”这个词是什么意思,“朝圣”是一项具有重大道德或灵性意义的旅程或探寻。老妈推荐我读这本书的原因也是书中的哲理,主人公的经历与书本身的精彩。朝圣原本一个宗教的重要之事,现在用在一个人身上,我想表达的就是所谓的信仰与精神吧!毕竟西方人对于宗教与信仰是如此重要,甚至高于自己的生命。他们的信仰就如同我们东方国家的佛教那样根深蒂固。
主人公过了几十年平平淡淡的生活,工作的一成不变,亲友没有往来。而在早晨一封二十年老友寄来的信开始了小说的序幕,奎妮身患绝症写信告别。写下回信寄出后,他开始了风雨征途,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箱,最后横跨整个英格兰,心中一直怀着只要他未曾放弃的走下去,奎妮就还可以活下去。
关于爱与信念以及万物之类,书中用并不华丽的辞藻却表达出描绘出一切,如此简单朴素却令人深深感动,人生的路只够一个人走,从一个人到两人一狗,到声势浩大的朝圣团,最后世界只剩一人的宁静与超脱。自己的世界才是过程中想要的,正让我想起了NBA中被多次提到的“相信过程”,虽然有时候结果更令人在意,但或许有时候,在我看来,这更像一场以伪装自我救赎的寻觅,寻觅几十年前没有抱歉与自责,不时传来哈罗德与莫琳阵阵笑声的夜晚。
关于离别和重逢,我们能看到的朋友与自己IDE交集,过客还是熟人,也许是匆匆的告别,也许是一路走下去,我们除了亲人外称兄弟姐妹的那些人,也只有给我们一句鼓励,人生的路,总归要自己走,孤单可以承受,离别时也请还好告别,不是不愿面对地退缩,而是面对挚友挥手告别的勇气。即将结束的岁月里的一群人,就是需要去告别,就像高考这个截点。小说里的主人公也以他自己的方式朝圣,治疗他的挚友,以治疗他风尘仆仆的心与千疮百孔的家。
最后的最后,在奎妮的葬礼上两人找回了以前儿子还在世的感觉,回忆曾经美好的释怀。信念可以坚持很多事,不应该去嘲笑看似不实际的想法,善待世界善待自己。
读书心得体会三百字 篇34
这天,我们学了一篇课文《金钱的魔力》,文中店员托德和老板见钱眼开的丑态令我感到厌恶,也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这篇文章极大地讽刺了当时社会那些见钱眼开,爱财如命的家伙。我们不能像老板和托德那样做,见钱眼开唯利是图,以钱的多少来决定对人的态度。不管对方是穷人还是一个大富翁,都要热情的对待和尊重他们。
文中的托德和老板简直就是金钱的奴隶。其实不要说,此刻社会上许多人都被金钱“指示”得团团转。比如说有一种食品不合格,他要先过国家检测总局那一关,就务必拿金子,拿好酒,拿好烟来服侍那位“关键人”,难道有哪一位领导不曾在金钱面前失去了理智呢?我们有时候因为懒惰,便给那么5角、1块的“小利小惠”,要另一个同学去帮他买,这样报酬我们戏称为“跑腿费”。我们班的同学酷爱玩电脑游戏,有些同学叫另一个同学帮自己升级,然后给他多少多少“金币”,这种交换法在他们中间还颇为流行。也许,这就是金钱的奴隶,我们绝对不能做老板和托德。
读了这篇课文,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活在世上,如何对待金钱,就应持有怎样的一个金钱观,是每个人都要明白。如果人们都像书中的老板和托德那样,那么世界上所有的人就都享受不到尊严,人生的价值就会完全失去标准,也就是说,有钱有价值,没钱没有价值,这太荒唐了。我们要学会抵制住捡钱的魅力,不能狗眼看人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