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关于《百年孤独》的精彩读书心得感想(汇编35篇)》
2024关于《百年孤独》的精彩读书心得感想(精选35篇)
2024关于《百年孤独》的精彩读书心得感想 篇1
何谓“围城”?钱钟书的夫人杨绛曾给黄罗芳一张纸条,阐明了“围城”的丰富内涵,上面写道:《围城》的主要内涵是:
围在城里的想逃出来,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
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
大都如此。
怀着对这句话以及“围城”的好奇,我读了《围城》这本书。
主人公方鸿渐从欧洲留学回国后,进出事业、爱情、家庭三座”围城”,屡屡抗战,最后仍免不了失败的命运,书中还塑造了另一些“归海派”人物和国内的知识分子,如空虚无聊的赵辛楣,矫情浅薄的苏文纨,纯真可爱的唐晓芙,巧于心计的孙柔嘉,虚伪卑鄙的李梅亭。作者通过细致入微的心理描写,运用讽刺的语言和巧妙的比喻,入情入理的发掘了人物的隐秘心理。
性格决定命运,我想是这样的,书中的主人公方渐鸿就是这句话的真实写照。他虽然善良,但又有些懦弱,缺乏原则,甚至还带有一丝玩世不恭的态度,正是因为这种性格,使他身陷“围城”。其实,“围城”都是自己创造的,他想成为大人物,这出发点是好的,但他只想去改变环境,并没有认识到自身的问题。在那个时代,作个大人物不容易,必须有高尚的品质和情操,要具备很多优点……用自己的人格魅力赢得他人的尊重,或者利用旁门左道,利用手段,做一些自己都觉得对不起自己的事情。而方鸿渐,他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面对自己的欲望,他有些亦正亦邪,他一直在两者交界处游荡。正是这种性格,使他身陷自己为自己创造的“围城”。
我认为,做人应该有原则,应该用正当的手段去达成自己的目标,如果这个目标现在实现不了,就只能说明你自身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要多看看自身的因素。如果目标很大,可能自己无法实现,那也不要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要做事,先学做人,如果一个人连最基本的做人原则都没有,是不可能成功的。我觉得,一个人一生的成就莫过于学会做人,当自己已是不惑之年时,回想自己的一生,或顺利,或坎坷,但自己问心无愧,这便是一生的成就。
可方渐鸿偏偏爱慕虚荣,看到他购买***那段时,我不禁心生笑意。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他购买了***,买了以后又觉得良心受到了谴责,他又深陷“围城”了。而这个“围城”,使他自己为自己筑建的枷锁,一切皆因欲望,利益,虚荣。
在竞争愈加激烈的今天,更多的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和虚荣所困。这本书恰巧揭示了人的心灵最深处的罪恶。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躲在黑暗的角落里,或攻于心计,明争暗斗,甚至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人们在贪婪和欲望的驱使下变得可怕。这本书,更是我们清楚地认识到欲望和利益的可怕。
方渐鸿一生中遭遇了很多“围城”,这是他的性格决定的,这些看似偶然的困扰,事实上却是必然的。
这本书写得也很有文学色彩。作者幽默的笔墨使一个性格鲜明的小人物跃然纸上。有人说,方渐鸿是作者本人的影子,无论是真是假,方渐鸿这个人物作者描写得非常到位。作者的笔墨幽默,在几处人物的外貌描写中也得以体现。但更令我佩服的是作者以幽默的语言讽刺嘲弄一些社会现象,文字顺畅,使人读起来通俗易懂。在写作方面这本书也有很多我值得学习的地方。
其实,有时我们也会身陷“围城”,但更多都是我们自己为自己创造的。我曾经也有很多烦恼和困扰,现在看来,也不足为奇了。成功要靠自己努力争取,“如果你失败了,就说明你还不够强大,让自己变得强大起来吧!”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想要成功,只能改变自己。只能是我去适应环境,环境并不会来适应我。想要打破自己身边的“围城”很简单,凡事应更多地站在客观的角度去考虑,多找找自身的原因。
“围在城中的人想突出来,城外的人想冲出去,职业如此,其他大多也莫过于此,人生大都如此”这就是那本书阐释的主旨。其实,我感觉也可以理解为:“一些人普遍想冲出那些落后、守旧、不切实际的思想,而那些落后、守旧、不切实际的思想在人们心中却成了围墙,把他们包围住了,而他们却要想方设法冲出去。”大概如此。
读完这本书后,我很自然就想起这样一件事。我曾经问过我的两个朋友一个同样的问题:假如太阳掉到大海里去了,那将会是一个怎样的画面呢?他们的回答截然不同,前一个骂我天真烂漫、愚昧无知;而另一个则不以为然地答道:“那就一定会变成一大锅鱼汤啦。”我俩听后不禁捧腹大笑。大笑过后,我却在沉思,会有多少人给我类似的答案呢?
2024关于《百年孤独》的精彩读书心得感想 篇2
祥林嫂是鲁迅先生《祝福》的女主人公,她生活在辛亥革命前后的一个贫穷、落后的中国农村。在封建统治的势力之下,祥林嫂,受着封建的政权、神权、族权、夫权四大绳索的紧紧的束缚。夫权要她守节,族权不让她守节,神权又要惩罚她的“不守节”。她就在这严密的罗网中挣扎着,偶尔闪烁出几丝反抗的火花,然而几经挫折,成了一个木刻似的“活物”,终于在痛苦的挣扎中怀着对地狱的恐惧和战栗,走向了死亡。
有人说,祥林嫂太软弱了,她只知逆来顺受,不敢与命运抗争,才落得如此悲惨的结局,是软弱的性格杀害了她。
祥林嫂的悲剧是性格的悲剧吗?难道她没有抗争过吗?当初她无法忍受婆婆的虐待,带着对旧生活的痛恨,对新生活的向往,毅然冲出。当她被婆婆硬逼着嫁给贺老六时,她“一路上只是嚎、骂,抬到贺家,喉咙已经全哑了”,她“一头撞在香案角上,头上碰了一个大窟窿,鲜血直流”,她,年轻的祥林嫂,甚至曾经用生命抗争过,可是到死的时候还是处于那种由封建社会层层包裹的毒茧之中,那个毒茧束缚着她,侵蚀着她,使她本已很微弱的力量磨损殆尽,她又怎么可能再继续抗争?又怎么可能冲出重围?等待她的不是死亡,而是比死亡更可怕的无尽的折磨与痛苦。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不是她的性格,而是杀人不眨眼的魔鬼——封建礼教,这不是性格悲剧,而恰恰是社会悲剧,一个沉重的社会悲剧!
通过祥林嫂,我可以真正地感悟到,当时封建社会下的中国妇女是生活在怎样的环境下,心灵受到怎样的侵蚀。回想现在,残酷的封建统治已成为过去,。祥林嫂的悲剧还能发生吗?
2024关于《百年孤独》的精彩读书心得感想 篇3
每样事物都有两面性,有阳光的一面,同样也有阴暗脆弱的一面,一个人如果没有孤独、寂寞这些东西,那么就相当于植物没有土壤,缺少了其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初次看这本书,立刻就被书里面各种复杂的人物关系以及人物名弄得思绪混乱,清晰的是整个布恩蒂亚家族的性格,就如这本书的题目一样,“孤独”好像成为了整本书与所有人物的一种基调。整个布恩蒂亚家族,都是不会表达情感的人,他们有的沉默寡言,可以整日不与人说话,有的只执着于一个目标疯狂地表达,并不考虑到彼此的感受。他们渐渐地使得整个家族与世隔绝,疯狂致死。
家族的第一人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人被蚂蚁吃掉。虽然他们孤僻,但他们却有着坚毅的眼光,不经意言败的态度,可以用他们独特的魅力来吸引体态美丽、性格丰满的女性。
为了对抗这种孤独的画面,家族的第一个女性——乌苏娜作了许多努力,但孩子们却不可避免地走向孤独的深渊,最后她仍无法战胜这种孤独,遗憾终死。可以说,这一种孤独应该是一种共性,可以从表面折射出这个社会的深层次;这一种孤独深入了这片土地以及土地上的人们。
本书可以说是一部拉美历史的兴衰史,拉美土地上发生的种种事情的变迁:科技的发展,城市文化的推进,殖民者的入侵,原住民的反抗斗争以至于最后安于命运的安排,从头到尾,从每一个细节,既有着孤独的基调,又不失言语间的写实性,让人好像置身于作者所创造的情境里面,读来津津有味。
在书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套对抗孤独的方法,或是参加革命,或是远航,或是暴饮暴食挥霍无度,或是终其一生沉溺于情欲,有些甚至听起来就很疯狂。这些看似枯燥的条列式的方法,作者却把它们有机地结合起来,融入故事里,极端却真实地表现了人性,表现了整个家族的特性。
家族中的许多女性,最后也跟随着成为了疯狂的人。除了之前提到的第一个女性乌苏娜以及最后出现的阿玛兰塔乌苏娜,她们一直保持着乐观坚强的信念,而不是被卷入混乱的生活中。前前后后出现了不少牵扯到这个家族的女性,她们的改变究其根本还是两种不断循环的男性性格:奥雷连诺和霍阿华蒂奥。
他们的循环推动着整个故事,并且使得整个家族的命运充满了魔化色彩。从创立小镇,经历许多循环与波折后,又从同一个地方终结。就像绕了一个圈,最后还是回到原点。整个家族的这种循环,同样也是整本书里最吸引人的地方。
说到孤独,其实不仅仅是这本书,孤独在生活中应该是无所不在的,不管外表多么开朗的人都会有孤独的时候,只是每个人处理孤独的方式不同。孤独就是生命的一部分,有的人想抵抗,但却不能让它完全消失。生活在现代都市里,在每天的灯红酒绿、喧嚣繁华之后,人们总会在某一时刻感受到一种难以抗拒的孤独。
无论怎样借由其它的活动来抗拒逃避,无论是《百年孤独》里面那些极端或疯狂的方式,或是转换成现实生活中,游戏也好,电视也好,钱也好,楼盘也好:各种各样的方式,虽然充实了我们的生活,但我们渐渐也从这每天重复的形式中找不到那种感觉,或者说是找不到真实的自己。
有时即使不是一个人,我们也会感到很孤独,看着别人能拿到好成绩在自己面前笑得开怀时,当别人诉说着和父母在假期的种种趣事时,即使近在耳边,在眼前,却好像离自己很远,不能像他们一样,所以很孤独。而既然这种孤独不能避免,为何不尝试着去享受它呢?《百年孤独》里家族的人们不停地想抵抗孤独,最后仍体力不支,被孤独埋葬。这样的结局谁也不想要。
流淌了百年的历史,最后仍被孤独侵蚀。孤独无法遗忘,不会随时间流逝而消失,不会因有人陪伴而隐去。若是换一种方式,尝试着独自完成一些事,以一种骄傲的姿态俯视它,反正到最后总要有一个人的时候,不如独自适应社会中的一切,独自承担责任,找到那种适应孤独的感觉,不就不用害怕了吗?
孤独并不一定是负面的,它有时更是一种动力,让我们用于体验人生,勇于面对一个人时挫败的感觉。如果说有一样东西,能让我们认清自己,孤独时就像是我们与自己的对话,能够听清自己的心,能够在繁华之中有那么一刻的清静,好像全世界只剩下自己心跳的声音,这样我们便能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心境。孤独使得一个人完善,更加有深度与厚度。享受孤独,享受与自己对话的每一秒钟,为自己留一方空间。
孤独不可避免,不如把它看成一个朋友,一个能够让我们时刻认清自己的朋友,足够用一生去珍惜,珍惜能与它共处的每一寸时光。
2024关于《百年孤独》的精彩读书心得感想 篇4
今天我学会了一个新成语,刻舟求剑,你们知道它的意思吗?我给大家讲一讲吧!
从前,有个人坐船过长江,他一不小心,把挂在身上的宝剑掉进长江里去了。那个人一点也不着急,拿出小刀在船舷上刻了一个记号。
有人催他:”还不赶快去捞剑啊!在船上刻记号有什么用啊?“
那个人不慌不忙的指了指刻的记号,说:”不用着急,宝剑是从这里掉下去的,等船靠了岸,我就从这里跳下去,准能把宝剑捞上来。“旁边的人说:”他是变傻了,怎么会这样想呢!“
船靠岸了,那人捞了一天,也没有找到。他失望的自言自语的说:”早知道,就听朋友的话,直接下江把我的剑捞上来了。“那个人特别失望。他慢慢地离开了长江。
那人怎么那么笨呢?连这个最基本的道理都不懂。大家可不要向他学习哦!
2024关于《百年孤独》的精彩读书心得感想 篇5
读书对我们益处多多,从古至今,无数的贤人都体会到读书的益处和乐趣,我们就来聊聊读书的好处吧!
古代的那些文人墨客,都有一个相同的爱好---读书.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是每个人都做过的事情,有许多人爱书如宝,手不释卷,因为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的一生。那么,读书有哪些好处呢?欧阳修曾说过“立身以立学为本,立学以读书为本”可见书在这位文豪心中是多么的重要,李苦禅也曾经说过“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欲上进先读书”,这句诗深刻的告诉我们书是多么的重要,好似鸟儿的翅膀……
你感受到了读书的好处了吗?读书不仅可以使我们开阔视野,增长知识,培养良好的自学能力和阅读能力,还可以进一步帮助学习课内知识。
让我来谈谈自己的读书经历吧!像许多人一样,我也有自己爱读的书,如漫画、小说、自然、科技等等,但其中我最爱的还是《世界地理》和《动物世界》。每每读到那些奇异、有趣的故事、自然现象,我就会对这个无奇不有的世界叹为观止。有时读得入神,仿佛身临其境,在险峰上、沼泽中、海洋里、溶洞内……神游其中,怡然自得。在获得读书的快乐的同时,我又获得了许多知识,在一次地理课上,老师给我们看了几种澳大利亚特有的物种,同学们都不知道,我因为在课外书上看过,所以很了解,便介绍给同学们。读书的好处我心领神会!
总而言之,善于读书,便如同和一群有知识、有文化、有个性的人交流。同学们,让我们同沐四季风,共享读书乐,与书交朋友!让读书之花盛开四季校园!
2024关于《百年孤独》的精彩读书心得感想 篇6
翻了一下星巴克股价,从金融危机的20xx年最低的4美金,到今天的57美元,八年的时间上涨了10倍。最近读舒尔茨的《将心注入》,讲述了这个十倍股CEO如何从0到1。在这本书中,舒尔茨探讨了一个消费品的产品、体验以及品牌的建设。除此之外,还可以看到:一个企业,在不以利润为本的情况下,如何还能做成一个全球的品牌。
重新定义咖啡:体验而不是咖啡豆零售
“我接过咖啡喝了一小口,一股浓烈的味道滑过我的舌头。喝了三口,杯子里的咖啡就没了,但我还能感觉到它的暖意和力量。”
这是1983年,已在星巴克工作一年的舒尔茨去意大利出差时,在米兰当地一家咖啡馆的体验。在米兰,舒尔茨看到了休闲和生活对于人生的意义所在。在享受生活的同时,也明白工作的意义。而舒尔茨喝的咖啡:手工调制的卡布奇诺,上面浮着一层有人的白色乳沫。这种“浓缩咖啡”是舒尔茨在美国从来没有体验过的。1983年,仅米兰一地,就有1500家咖啡馆,意大利有20万家咖啡馆。在小型咖啡馆,老板一遍调制咖啡,一遍和顾客聊着、笑着。氛围惬意。
星巴克错失的正是这一点!完全错失了!
舒尔茨意识到,咖啡馆的线下体验,才是真正的吸引力以及一种纽带关系。把喜欢咖啡的人们聚在一起,而不是买咖啡豆回家里。在意大利,咖啡喝咖啡馆以及是生活的一个方面,而星巴克显然忽略了咖啡事业的真正意义。舒尔茨说,意大利的体验,就像一道闪电,直穿心灵,全身都为之震撼。因为过去的星巴克,为顾客提供的只是优质的咖啡豆,并没有提供一杯杯香浓的咖啡。从固态的商品到精神的服务,星巴克离意大利的咖啡精神还差一大截。
如果把意大利的咖啡文化移植到星巴克,或许会成为美国人生活中的伟大体验。舒尔茨在米兰待了一周后,决心把意大利的浓缩咖啡浪漫情怀带到西雅图。
舒尔茨对星巴克的这段改变,我觉得是真正“颠覆性”的。可以说,舒尔茨重新定义了星巴克的卖点:卖体验而不是咖啡豆。客户需要的不仅仅是香醇的咖啡豆,还有彼此的交流。而舒尔茨的角色,可以说是星巴克的超级产品经理。比如新鲜的烘焙原粒咖啡豆。星巴克把提供优质的咖啡豆,作为公司的精神遗产。舒尔茨在投入星巴克时,烘焙都专心学习。舒尔茨可以通过机器里的“噼啪”声,来检视咖啡豆的颜色,分辨出不同品种咖啡的微妙颜色。
首席产品官的舒尔茨,通过意大利的咖啡馆旅程,让星巴克从一个咖啡豆零售店,变成了一个品味咖啡的交流空间。星巴克花了20xx年才是优质咖啡流行起来,使意大利这种浓缩咖啡被人接受,只花了5年。
每一次与顾客的接触,都是加深品牌“我们不是靠咖啡做人的生意,而是靠人做咖啡的生意。”
在星巴克的理念中,顾客之所以找上门,主要有三点:咖啡的因素、人的因素、感觉因素。从零食店开始,星巴克就精挑细选全世界的优质咖啡豆,并且把每一个品种都烘焙出特有的味道。而一杯咖啡中98%是水,水如果不好,会把优质的咖啡豆毁了。星巴克的每个门店柜台的后面,都有专门安装的水过滤装置。每个地区和门店,星巴克都能稳定保持咖啡的品质。
舒尔茨认为,员工在接待顾客时,需要把咖啡的知识和星巴克的激情传递给顾客。所以,星巴克在招聘中,重要的一点是:聘用高素质的人才。服务人员,需要用星巴克的热情影响顾客。而要把星巴克全球的服务人员标准化,大量的培训是必须的。星巴克对每一个新入职员工,会进行24小时的训练课程。之后,会学习注入“咖啡知识”、“如何烹煮一杯完美的咖啡”、“顾客服务技巧”这些课程。
甚至,星巴克还训练咖啡师怎么用眼神跟顾客接触。
感觉的因素,星巴克一直被称为“家和办公室之外的第三空间。”在舒尔茨定义的星巴克空间中,门店需要洋溢一种“星巴克式”的体验:空松、时尚、惬意以及独具风格的优雅。在这样的空间中,顾客可以缓解来自工作和家庭的压力。或是抚慰心情,或是休闲小憩片刻。核心的追求就是:让顾问觉得来着很值。在营造环境氛围上,星巴克丝毫不亚于对咖啡质量的关照。
同时,经过精心营造的环境,会再次传导到品牌上。因为门店是最好的品牌。顾客在店里所有看到的、问到的、听到的,或者品尝到的每一样东西,都有助于加深品牌印象。几乎所有的顾客走进星巴克,首先问到的都是咖啡香。因为咖啡很容易吸收其他气味,所以星巴克很多年一直禁止在店里吸烟。并且也不出售五香肉片、汤羹等卤制品。
星巴克只有做的目的只有一个:让你问到的只有咖啡香。
在门店的商品摆放上,星巴克会将生咖啡豆放到金属槽里,这样会让顾客产生好奇,引发提问。
而随着企业的发展,星巴克逐渐需要一位专门的品牌事物专家。1995年,星巴克挖来了耐克的广告总监斯科特· 贝伯瑞。在耐克,他创造了“just do it”的slogan。星巴克从一个专注咖啡质量的公司,逐渐把自己往一个伟大的品牌商靠拢。
舒尔茨,平民出身,从加入星巴克的那一天,就把对咖啡的激情转化为事业。不管是烘焙咖啡豆还是引入意大利的咖啡屋。舒尔茨一直都在“跟随内心”。舒尔茨在最后一章《跟着心灵前行》中说,星巴克的使命就是将优质咖啡的福音带给每一个人、每一个地方。而在价值观上,星巴克并不追求利润第一,而是一个受人尊敬的品牌。星巴克把员工叫做合作伙伴。即使是兼职员工,星巴克也为每个人购买社会保险。把心交给合作伙伴,顾客感受到这些,会给予同样的回应。
“成功不应该由金钱衡量,应该关注的是你以何种方式达到目的,你的终极目标定于何处。”
2024关于《百年孤独》的精彩读书心得感想 篇7
《小布头奇遇记》讲的是一个布娃娃“小布头”的故事 ,我很喜欢看。
新年快要到了,老师做了好多玩具,要送给小朋友。小老师用布头做了一个布娃娃,并给她起名“小布头”。小老师把他送给了豆豆做新年礼物。但是豆豆觉得这个布娃娃太小,只有一丁点,不喜欢。豆豆看上了苹苹手中拿着的大洋娃娃,苹苹就把洋娃娃送给了豆豆,小布头就成了苹苹的新年礼物。
回家后,苹苹拿出小布头给爸爸看,还说他有名字。小布头和苹苹一起玩开火车的游戏,小布头做了火车司机。但是他很害怕,苹苹一直在鼓励小布头,还夸奖了小布头,小布头很高兴。吃饭时,小布头和苹苹的爸爸妈妈坐在一起,成了他们家的一员。妈妈还给小布头做了外套,小布头心里很高兴。
晚上吃饭时,苹苹让小布头坐在酱油瓶盖上。小布头心里很害怕,觉得坐的太高了。然后就摔下去了,掉在了苹苹碗里,洒出来好多米粒儿。苹苹把饭粒捡到碗里,批评小布头浪费了粮食。然后苹苹让小布头在瓶盖上坐好。但小布头为了证明自己很勇敢,站得高,就故意摔下去,结果把碗撞在了地板上,迷离都撒在了地板上。苹苹很生气,说小布头是个很坏的孩子。小布头比苹苹还生气,他觉得撒了一点米粒没什么了不起,就偷偷的逃走去找豆豆。
我觉得小布头不该离开苹苹,因为苹苹的家人都对他很好。但是小布头不知道,就想找到一个坚强的男孩子。苹苹是个懂事的孩子,给豆豆换礼物,知道关心别人。苹苹还知道爱惜粮食,小布头不该把米粒洒到地上。因为粮食很宝贵,是农民伯伯辛辛苦苦种出来的。如果没了粮食,我们就不能吃饭。我应该向苹苹学习,做一个懂事的孩子,关心别人,爱惜粮食!
2024关于《百年孤独》的精彩读书心得感想 篇8
作者用细腻平滑的手法描绘了又一个世外桃源,没有战争的硝烟,没有车马的喧闹,有的只是山清水秀,山路蜿蜒,即使偏僻闭塞,但依旧有着它的悠闲自得。
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没有众多鲜明的人物,甚至纯真的爱情也只是刚刚萌发,而没有如炽热的火焰。就在这平淡之中,作者向我们展示了一幅恬静的生活画面——茶峒,小溪,白色小塔,一户单独的人家,一个老人,一个女孩,一只黄狗?
《边城》讲述的故事凄美动人。它没有惊心动魄的情节,也没有撕心裂肺的感人场面,但他细腻而且真实,描述着一个再简单不过的人间往事,却透露着令人向往的淳朴民风,像一根轻柔的丝线悠悠地牵动你心灵的一角。
《边城》里的人情亦如水,细水长流,却不是如水一样无色无味,而是一如湘西的河川明澈纯净。在阅读的时候,我感受到了人性的芬芳。翠翠和爷爷一起守着渡船,相依为命,彼此关怀。爷爷,一个坚强的老人,同样有着每一位老人都拥有的那份慈爱,为翠翠的未来担心,却从不把烦恼告诉她,只是紧锁在眉头里一个人承担。
不由得感慨,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结局或许不尽如人意,但不由得为祖孙间的关爱,兄弟间的情谊,男女间的感情而感动。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在这片悠然的土地上孕育着这样一批有着淳朴,美好心灵的人。
边城读书心得感想 篇三
第一次接触到《边城》这本著作是在高中的语文课本里,课文中截取的是书里的高潮部分,即从翠翠和傩送的相识直到故事的结局。几年前的自己还是略带幼稚和懵懂的,只是觉得翠翠的命运可悲,她和傩送相爱却无法相守,但是今天再读这本书,从字里行间中,我感受到了更多作者想要表达的情感。
《边城》这本书描写了在位于偏远湘西,但却风景优美、民风淳朴的边远小城里,住着以摆渡为生的翠翠和外公。外公虽然年事已高,但是身体还是很健朗,孙女翠翠已到了花样年华的十五岁。他们热情友善、真诚淳朴。两年前在端午节赛龙舟的盛会上,翠翠与当地船总的二少爷傩送相遇,内心产生了爱情的火苗,然而傩送的哥哥天保也喜欢上了单纯可人的翠翠,托人向翠翠的外公求亲,于是兄弟俩相约唱歌求婚,让翠翠选择。天保知道翠翠喜欢傩送,为了成全弟弟的幸福,独自离开外出闯滩,途中遇难而死。傩送觉得自己对哥哥的死负有责任,内疚地离开了翠翠,外出他乡。外公为翠翠的婚事操心担忧,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离开人世,留下翠翠孤独地守着渡船,痴心地等待着傩送回来。
《边城》虽然以主人公之间的爱情纠葛为主线,抒写了男女之间的单纯爱恋,但是也描写了边城人民的淳朴生活及邻里间的友善,傩送和天保之间的兄弟亲情,翠翠和外公的血肉亲情,通过这些赞颂了人性之美。边城就如同陶渊明笔下描写的世外桃源一般,“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同样描绘了一个没有阶级,没有剥削,自食其力,自给自足,和平恬静,人人自得其乐的社会,这种宁静和谐的生活不仅和当时动荡的社会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和如今浮华的社会也形成鲜明的比照。我去过凤凰两次,第一次是高二的时候,那时候的行程匆匆,光顾着欣赏沿途的风景,第二次去凤凰是今年的十一长假期间,那时候街道上人很多,天空中夹杂着雨水,白天很是热闹,当地的居民在沱江边上清洗着衣物,能听到木棒敲打衣物的声音,沱江依然静静的躺在那,只是流水早已经流淌轮回过千百回了,街道的两旁有很多小摊,卖的是当地人亲手制作的一些精致的手镯、手袋和其他一些小饰品,他们享受于这样的生活,并不是靠那些手工艺品为生,只是喜欢这样,在一天中的闲暇时光里,做些闲适的事情。夜晚,整个凤凰城被五光十色的灯光所包裹着,此时她是妩媚而神秘的,一整热闹喧嚣过后,剩下的是静谧、平和,这才是她本来的样子,青石板的街道在古铜色的灯光下,飘散着历史的味道,沱江静静地倒映着两岸的零星灯光,夜空是那样的深邃,让人深深沉醉在这样的夜晚,这时候凤凰城才有点沈从文笔下边城的韵味,我明白了,确实只有这样的小镇才能孕育出边城中那样淳朴善良的人们。
再谈及翠翠与傩送之间的爱情。他们之间没有轰轰烈烈、离经叛道的骇世之举,没有那些所谓“天地合乃敢与君绝”的山盟海誓,也没有郭敬明笔下那些上流社会中充斥的铜臭味,他们只是极其普通的单纯少女和少年,在青春最美好的年华中遇到了对的人,他们的感情就像春天里含苞待放的花朵一样,羞涩而又纯洁,在他们的感情里只有一个色彩,就是对互相的爱慕,没有现代爱情里附带着的复杂因素,物质、金钱与权利,有太多的牵扯、太多的顾虑。翠翠和傩送爱情的无可奈何是源于亲情的介入,他们爱情的悲剧也反映出了人性的美好,即傩送与天保之间的手足亲情,他们都不忍心伤害对方,因为不忍,所以有了天保的黯自离开,不料途中遇难身亡,傩送才会因为天保的死耿耿于怀,以至于即使他对翠翠的爱慕再强烈,也始终迈不过心中那到“道德”之槛。
正是因为《边城》不圆满的结局,让这份爱情更显得凄凉。故事最后一句提及傩送的话,“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就会回来。”看似悲剧其实也不尽然,他们的故事应该留给每一个读者来延续。
边城读书心得感想 篇四
一直听说过《边城》的大名,但由于各种原因,一直都没有看过。这一次在语文课本上与《边城》结缘,感触颇深。
人性是世间最美的东西。在现代都市里,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森林里,我们又保留了多少纯净的人性呢?在城市中终日奔波劳累的我们实在无力去呵护,只任尘埃将它一点一滴淹没,甚至吞噬。人性中太多的美德将尘封的心灵在一角,疲倦的我们如何有闲暇将其开启?或许有很多人早已忘记了它的存在。可是在边城,在这个几乎被世界遗忘了的边城,我找到了人性的归宿。
湘西山美、水美,但人更美。青山绕水,水环青山,缠绵不已。在大自然母亲的宠爱中出落得亭亭玉立的翠翠,山教会了她坚强,水赋予了她柔美。在清澈的见底的溪水的眷顾下,她的心纯洁无暇。年少的懵懂,初开的情窦,她的心里喜愁掺半。因为纯朴,她无法拒绝大老,也无法向傩送表白。一切都是源于善。然而终是凑巧,落得个孑然一身独守空船,为了一个未必会回来的人作无期的等待!
其实不管悲惨也好,完美也罢,我们都要走下去,不管我们高不高兴,花开花谢,潮起潮落。昨日随风已逝,明日迎风将来,世界从不理会任何人。
翠翠的爱情随着傩送的悄然离开逝去,就这样,爱情之花还没盛开就已凋落了。也许没有开始的爱情才是最完美的,因为错过,才会刻骨铭心,没有结局。才会意味着永恒的存在。
属于边城的故事结束了,但我们的故事才刚刚开始,人生路漫漫,吾等切记珍惜。
边城读书心得感想 篇五
茶峒是个美丽的小山城,依山傍水,风景秀丽。
秀秀和她的祖父就住在城口,每天给进城的人渡船是他们唯一的工作,有时祖父进城打酒,秀秀就和她的小黄狗为客人渡船,而小黄狗也听话地为主人拉绳引船,动作娴熟敏捷。这样,生活过得平淡而又快乐。
不知不觉秀秀到了要嫁人的年龄,平淡的生活也因此慢慢走到了尽头。我觉得那是个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的爱情,当看到秀秀第二次遇见了二老的时候,我开始幻想他们以后甜蜜的恋爱,可是当向秀秀提亲的大老下船出了事后,我知道秀秀的快乐将一去不复返了。的确,自那以后,秀秀的生活一天一天地发生着改变,致使最后永远失去了她的祖父,也失去了每天为人过渡的那条船。
合上书,我的心里很难过,为秀秀的遭遇,也为她的祖父,因为他们是多么善良的人,多么快乐的人。秀秀常要爷爷唱歌给她听,而爷爷又粗又哑的嗓子唱起山歌来却又显得那么质朴、那么憨厚,总逗得在一边和黄狗玩耍的秀秀开心地笑。这是一幅多么美丽的画面,有山,有水,有鸟鸣,有歌声,有欢笑,……而现在全被打破了。 故事虽然用灰色的背景为秀秀的未来打上了一个省略号,以悲剧收场,但我却非常喜欢《边城》,喜欢《边城》里每一个善良朴实的角色,尤其是秀秀的爷爷。
他的大半辈子都在管理这艘渡船,却从来不收人家一分钱,有时客人想答谢他放了些钱在船上,他是追上好几里也一定要把钱还给人家,所以人们拿这位倔强的老头也没办法,只好在他进城买东西的时候多给他加些肉,加些酒来酬谢了。平时他还会托人买些上等烟草,过渡的时候谁需要就慷慨奉献;到了天热些他还会和秀秀准备一大缸水,里面放了些清热、解毒的草药给每位客人喝。爷爷是个老实人,为秀秀的未来担心,却从不把烦恼告诉她,只是紧锁在眉头里一个人承担。可以说在那个雷电交加的晚上,爷爷走得是不安心的,因为他并没有把秀秀的终生大事操办好。
还有秀秀的不食人间烟火,顺顺的慷慨大方,傩送二老的朴实真挚,天保的豪爽英勇……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人间每天都在发生悲欢离合,这和时代的背景是分不开的,但撇开那些令人伤心的悲剧去看里面的每个人、每个风景、每个生活片断,你会惊异地发现,沈从文先生给我们描绘了一个多么美丽的世外桃源,那里纯朴的民风是我们这个霓虹闪烁的大都市里所没有的,它好似一股清泉,它又似一缕清风,吹走了我脸上的尘土,带来一丝温馨。 多么希望在边城能看到秀秀像以前一样地快乐地生活着,而那条祖父渡了大半辈子的船会依然来往于溪间,那条黄狗也应该守在门前等待一桌喷香的晚饭……在当代社会,物质生活充裕,但生活的物质环境和精神环境却相对弱化。我们呼唤文学作品中的纯净而美好的风景和人情,期待它由“童话变为现实”。
2024关于《百年孤独》的精彩读书心得感想 篇9
最终看完了《牛虻》。这次我是全身心地投入,从头到尾一字不漏看完的。
我不能想出有任何其他的结局来代替这一看似注定的杯具。深沉的,有如宿命一般。虽是肉体的毁灭,却是灵魂的永生。我不能记起看过哪部小说有如此震惊、痛苦、惶惑而又释然!结尾我读了几遍。初读后是极其悲哀的,却似乎是哀叹命运对人的无情捉弄。真是让人难以置信,却是现实,是黑暗的现实。因而,它的杯具是无法挽回的。虽让人扼腕,却也是最好的结局。读后把全书联系起来深思之后,我深深地被震撼,震撼于一个人的坚强。这更像是一曲伟大英雄的赞歌,一个身体被锤子击得支离破碎,而精神上却比别人坚强的人,难道不值得赞美吗
“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欢乐的牛虻。”他,算是经历了世上所有的灾难,拖着残损的躯体,却始终快活。因为他看到了期望,看到了他活下去的目标。他不是一个懦弱的人,他把精神上的巨大痛苦深深埋在心中,把他的爱与怨恨一并埋葬,直至末日降临。他对主教深沉的永远无法化解的爱与恨困扰了他一生,也成了他杯具的根源。神父是他一生最敬重最信赖的人,他以往奉为神明,直至最终忍不住向神父告别时,他还是满怀期望。可是神父辜负了他的爱,“杀死”了他。在他心中,这一切也是情有可原的,是预料中的事,他如同飞蛾赴火般“成功”地结束了自我的生命。
在这一杯具中,另一个人,却不禁引起我的尊敬与伶悯,那便是蒙泰尼里教士。他生平也许只做过一件错事,但他却虔诚地用他的一生来忏悔。他是众矢之的的“敌人”,却因慈爱善良而不失为一个圣人。圣人千虑,必有一失。我想造成他一生悲苦的也许是年轻时犯下的那桩“罪”。这桩罪所付出的代价也太大了!他同牛虻两个人一生的幸福和最终的毁灭,同类的故事在教会世界中并非少见。如《十日谈》中所述,一个教士如不犯七宗罪中的任一条,反倒是不可思议的了。也许,正因为他是个如此善良的人,便注定他要负“债”一生。他与亚瑟母亲都是善良而虔诚的人,这便也造成了亚瑟天性悯人,嫉恶如仇,坚持正义不动摇的性格。他最终的选择是合情合理的。如果换上我,我也必定做出同样的选择,不得不把自我最心爱的人送上断头台,最终导致自我的精神崩溃。当他领悟到现实真相后,他悔恨不已,在他疯狂地砸下圣像之后,他选择了死亡。这也是他最好的归宿。于是,他也如牛虻一样获得了解脱。他最终跟随心爱的儿子去了。余下的人们,我想他们都将继承他的遗愿坚定不移地走下去。要革命少不了流血,能让“圣子的鲜血”唤醒那些沉睡的民众,这便是那些仁人志士肝脑涂地而在所惜的原由。
琼玛也是个极让我尊敬的人。她的沉着冷静,她的坚定不移和深明大义,都无愧于牛虻对她的执着的爱。然而,她也承受着多年的悔恨。她永生也忘不了那个从童年时代就一向印在脑海中的名字。逝者已矣,生者可追!我相信琼玛会更加执着地顽强地战斗下去。前进吧!为了自由。
2024关于《百年孤独》的精彩读书心得感想 篇10
《呐喊》是鲁迅先生的一部小说,也可以说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因为里面描写的人物形象都是那么的生动,用的语音,词汇都很形象。同时,我也很敬佩鲁迅先生那为国为民的做法,放弃去日本留学的机会,决定回到祖国唤醒中国人那颓废的灵魂!
《呐喊》里的许多篇文章都很独特,也很有代表性。里面的“药”,写的是一个老翁为了救儿子的命用钱来交换血肉馒头这份“良药”。里面的人,个个都是愚昧无知,一心只为自己,自私自利的。血肉馒头可以治病,这简直就是胡扯!
还有那可笑的阿Q。阿Q的这一生,我表示同情,也表示无奈。阿Q这个人是个朴实但也是个愚蠢的人。鲁迅先生用他当做当时社会底层劳动人民的代表,是很形象的了。他专做短工,穷的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属于弱者,经常被别人欺负,但是他并没有反抗的心理,而是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来获得精神上的满足。他也很欺软怕硬,被打之后还去欺负比自己弱小的小D。他参加过革命。总之,他的一生很悲惨!
那令人不能忘怀孔乙己。他满口的'知乎者也,没钱却穿着那破旧的长棉衫站在人群里,向别人展示自己文化。还经常赊账,最后,还是死于他那虚伪的内心下。
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这八个字概括了当时的中国人民。《呐喊》不仅是在批判和反应当时旧社会的黑暗和腐朽!
2024关于《百年孤独》的精彩读书心得感想 篇11
今年的寒假作业里有要求诵读国学经典,我和妈妈在书店里买了《三字经》。以前也背过其中的几段,也不是很有兴趣,但拿起这本书时,我发现里面内容丰富,读起来琅琅上口,还有明确的注释和小故事,里面含意无穷,有些故事让我很感动。
“香九龄,能温席。”在东汉时,有个叫黄香的小女孩,才九岁就开始帮爸爸妈妈做家务,而且还很孝顺父母。天气炎热时她会用小扇子把席子扇凉了才让母亲睡;冬天天气寒冷,她又会在父母睡前,把被窝躺暖才让父母睡……她懂得为父母减轻负担,还细心地照顾父母,真是一个懂事的、孝顺父母的小女孩。看看她,再看看我,真是有天壤之别。我今年也是九岁,却还是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公主,在家不但不用帮忙,有时还会对妈妈发点小脾气,每天上学也是由爸爸妈妈接送,就连有时候老师布置的作业也需要妈妈帮我检查。虽然有时候也会做些力所能及的事,但也是出于好玩……所以我要向黄香学习,做一个懂事的、孝顺父母的孩子。
“融四岁,能让梨。”孔融四岁时就懂得谦让,把大梨让给哥哥弟弟吃,小的留给自己。这是我们这些独生子女最缺乏的美德。我们在很多长辈的呵护宠爱下成长,所以养成了唯我的性格,很少懂得谦让,特别是同学之间。看了这个故事,我觉得同学之间应该像兄弟姐妹一样,相互关爱,有事情相互谦让,就会少很多的争执。
2024关于《百年孤独》的精彩读书心得感想 篇12
国学,其意有二,原意指古代国最高学府,即国子监或太学。现在国学指中国学术,是相对西方学术而言的一个笼统概念。
国学作为学术名词而存在源于20世纪初,也就是“西学东渐”之风盛行之时,早期的国学研究者(如梁启超、章太炎)等为相对与西学而称我国古典学术为国学,是为了弘扬中国传统文化。
国学之中,其主流为儒家学说,内容包罗万象,中国古代历史、思想、地理、数算、医学等均在其范围内。国学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和中国传统文化划等号,但又不完全是。在更大范围上讲,国学不仅是汉学,还包括中国所有少数民族的文化。但也正因为其包罗万象,所以内容就有精华与糟粕之分,和对待传统文化一样,对待国学也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近年来,国学大热,整个国内刮起一股学国学之风,一些所谓的“国学大师”也就“应运而生”。试想,连季羡林老先生都坚辞“国学大师”的名号,其他小辈又安敢造次。在教育方面,一些学校已经把三字经、弟子规等列入课本,甚至要求学生全文背诵。
在我看来,国学大热是好事,说明国人增强了对文化的归属感。但对于这股热潮却不能盲目跟风。国学内容广博,就其中经典来看,也卷帙浩繁。我们该读什么?怎样去读?是一个需要思考的问题。在21世纪这个世界高速发展、我国向社会主义更高阶段迈进的时代,国学之中已经有很多内容不适应当今社会的发展。比如“二十四孝图”宣扬孝道,但内容多为愚孝,是不应该借鉴的。
梁启超在《少年中国说》里写道: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所以,国学教育应从小抓起。为什么我国近几十年没有大师级人物?为什么没有产生世界级著作?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传统文化的底子太薄。中国古人的发明(如祖冲之推算的圆周率、毕升的活字印刷、郭守敬的《授时历》、张衡的地动仪等)都在当时世界上遥遥领先,可见古人之智慧,如能多加学习国学之中经典之作,那么我们后世儿孙为什么不能重塑中华之辉煌?
我国在现今施行的是九年义务教育,所以,课本就是孩子们接触国学的最佳平台。但现在的学生,从小开始就背负了沉重的学习负担,如果在课本之中增加国学经典名段恐怕会给学生带来更大的负担。在我个人的小学、中学生涯中,我记得中小学生除语文课本外,还有一本读本,其中不乏中外名著与国学经典,如能用国学经典替换其中一些篇目,应该是可行的。但从目前情况以及我亲身经历来看,学校学生都未对读本引起重视,以至于编者的心血付之东流。
那么如何从学生抓起,我认为在除读本在一途径外,还应该减少学生学习英语的时间用以学国学。我国现行的英语教育不得不说很是失败,学生只是一味地背单词、学语法,而日常口语却不能流利说出,英语学习仅仅停留在书面上。为什么现在出现了很多的英语培训机构,那正是因为学校教育的失败,学生才不得不花费额外的时间与金钱去那些英语培训机构学习。众所周知,孔子学院近年来在海外盛行,孔子学院正是向外国人讲授以儒家为中心的国学经典。看着越来越多的老外能说一口流利的汉语,能背诵唐诗宋词,而有的中国人尚且不能达到,我不禁为之感叹。而中国的孩子,却深陷英语学习的迷茫之中。文化开放不是一味地学习外来文化,学习外来文化的基础是先巩固民族文化之基石。近来韩国人大肆叫嚣“端午节”、“清明节”是韩国人的传统节日,并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请。国人闻之为其愤怒,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也反映中国人对文化的保护意识不够,韩国才会有机可乘。
那么,我们应该读什么国学经典?怎么读?我认为对于成人而言,经史子集之中篇目,皆可读来,开卷有益。而对于孩子来说,应择优入取,这也需要教育家费点脑子,从国学中选取适合孩子们学习的经典之作。
关于怎么读。目前在百家讲坛栏目盛行之后,一些专家、学着纷纷著书立说,大谈自己对一些名著的心得体会,于丹就发表了《论语心得》、《庄子心得》等,但是我并不建议人们抛弃原著,直接去读这类书籍。在初读之时,仍应忠于原著。人们常说“一千个人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那么也可以有一千个孔子、一千个庄子,一千个孙悟空、一千个林黛玉。由于先入为主的思想,人们在看了别人对名作的心得体会之后,自己也觉得有同感,这样就少了争辩、少了交流、少了百花齐放、少了百家争鸣。因此,读经典要先读原著,如有不懂之处,可查阅字典等工具,或者相互讨论,再或者请教老师,最后,在自己有了一定的理解之下,去一些关于别人心得体会的书。这样,经典才更会耐人寻味,就像璞玉,只有经过打磨才会更具光泽。
国学之中有许多精华之所在,我们应该积极探索其中之智慧,以扬我中华之文化,让中华民族于世界之林永存。
赋诗一首歌中华文明:盘古一分天地开,三皇五帝分至来。殷商铭文青铜刻,文王占卜兽甲传。春秋孔孟儒经作,战国孙氏兵法成。秦王一统经典逝,万卷经典皆作尘。西汉文章两司马,东汉歌赋父子曹。陶潜归隐晋桃源,郦元游历三峡岸。唐时明月太白诗,宋时江水东坡词。元代尚有小曲在,清代唯有容若存。
2024关于《百年孤独》的精彩读书心得感想 篇13
今天我读了神笔马良这本书,这本书深深地吸引我。这本书主要写有个男孩名叫马良,他喜欢画画,因为家里穷买不起笔,只能用树枝在泥土画画。一天晚上,马良干完活回家休息,突然一位老爷爷出现在马良前面,老爷爷递给马良一只神笔,让马良给穷人画画。马良以为是梦,醒来后手里真的拿着老爷爷给他的笔。马良每天给穷人画画,人们都很喜欢他。
不久,大官知道马良有只神笔,就把马良抓过来叫马良画摇钱树,马良不肯。于是他画了一片大海,在海里画了一座金山。大官说:“画一艘船去运金子。”马良画了一艘船,大官上了船,船慢慢地向金山开去。大官嫌太慢,大官对马良说:“画点风。”马良加几笔粗大的风,船被吹得东倒西歪。船翻了,大官被淹死了。马良仍然和以前一样善良、一样勇敢、一样乐于助人。
我们应该像马良一样善良、一样勇敢、正直,有乐于助人的精神,马良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 假如我有一只马良的神笔,我会给买不起车的穷人画车,让他们不会走路太累。 假如我有一只马良的神笔,我会给买不起学习用品的小朋友,画很多学习用品让他们好好学习。假如我有一只马良的神笔,我会给村里的小朋友画很多电视机,让他们看电视。马良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马良是我们学习的指路灯。
2024关于《百年孤独》的精彩读书心得感想 篇14
阳光强烈,空气明晃晃炫目耀眼,天空清澄得仿佛失底,犹如音乐的通奏低音,轻柔又宿命地笼罩着所有的声音,所有的时间。在高大的无边的树林里,阳光被割成分离的碎片,投在泥沼地和枯草堆上,形成了斑驳的光影。于是,关于成长,关于生命,关于渡边,从这里开始。
小说是以“渡边”的口吻展开描述的。主要讲述了渡边与直子、绿子的成长故事,提出了令人深思的主题——生死。可以说,《挪威的森林》既是死者的安魂曲,又是青春的墓志铭。在小说中,无数次提到了“死”。渡边与直子共同的少年好友木月的死,直子姐姐、直子叔叔的死。还有最令渡边震撼也最令我震撼读者的直子的死。那么美丽,那么纯洁,拥有那么干净的灵魂的直子,是受到了怎样的痛苦和煎熬,才平静地决定亲手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村上春树说,这本书是“献给许许多多的祭日”,我想这话没错。这里许多人的死,令人感到揪心不已。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他们选择孤独、凄凉地放弃生命?我们如何去面对亲爱的人离世?我曾经无数次想过这个问题,我们怎么对待死亡?我以前同渡边一样很害怕死亡,更害怕亲人离世,害怕死亡将亲爱的人永远分离,我无法接受,陷于死胡同之中,越想越难过。但是,读《挪威的森林》时村上给出的答案,令我心头一震。他借渡边之口说:“死非生的对立面,死潜伏在人们的生之中。”既然无论怎样的哲理,也无以消除所爱之人死的悲哀。无论怎样的真诚,怎样的坚韧,怎样的柔情,也无以排遣这种悲哀。那么我们唯一能做到的,就是从中领悟到某种哲理。然后继续背上行囊,踏上原定的路线不断前行,前行。既然无论怎样悲哀都要来,那么就趁现在,努力去爱。
每天我们都在面对生老病死,我们不需要太纠结这些,有个人曾经来过这个世界,曾经爱过谁,为谁哭过笑过……这些都是他们存在的证据,而我们只要记住他们对我们的好,记得那些爱,那些关系,他们总会感知到这份存在,在另一个世界活得多彩幸福。
死亡并不可怕,那个人留下的一切,都还温热着。
当我完全地领悟到“死并非生的对立面”后,就释然了。我和渡边一样,穿越了那片无边的泥沼和阴暗的森林,开始了新的旅程。
所谓成长,恰恰是这么回事,人们孤独地抗争,受伤,失落,失去却又会在阳光强烈、天空清澄的某一天,坚强地继续活下去。
2024关于《百年孤独》的精彩读书心得感想 篇15
贫家女儿,外出谋生,失足泥淖,遗恨千古,在中外各国文学作品当中,此类题材屡见不鲜。《德伯家的苔丝》一书,总体看来似乎也没有脱此窠臼,但是作为英国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它不论在资料还是艺术上都独具特色,至今仍有强大的魅力吸引读者。
托马斯·哈代,“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与其说忧郁,不如说他的反叛。维多利亚王朝,是英国资本主义发展的鼎盛时期,在这个使很多英国人引以为豪的历又一个“黄金时代”,却有许多有悖人情常理的陈规陋习,诸如崇尚繁文缛节,提倡虚伪道德。一个小说家,应对上流社会道貌岸然的衮衮诸公,将一个失身女人作为小说的主角,并公然断言她是一个“纯洁的女人”,这是何等的大逆不道!直到几十年后,苔丝的光芒才愈加放彩,苔丝是哈代塑造的的典型,也是英国文学宝库中最美的女性形象之一。
整本书前期很平淡,慢慢看进去,便走不出来了,全书以苔丝到贵族本家认亲为线,叙述这个单纯美丽女孩的杯具一生。我的感悟,也从那里开始吧。
在英格兰西南部偏僻落后的农牧业地区,是远离繁华城市,仍保有古风古貌的存在。17岁的美丽少女苔丝是那里土生土长的农家姑娘,父亲是贫苦的乡下小贩,生性怠惰,愚昧无知;母亲过去是挤奶女工,头脑简单,他们都是社会最底层的小人物。杰克·德北听信牧师关于家族荣耀的消息,妄图让苔丝去认回本家—德伯家族,借此摆脱贫困的生活。苔丝并不愿意这样做,但由于老马王子的意外死亡,心怀愧疚不得不硬着头皮去认本家。家庭的重担和自身的职责感在一开始就给她的生活拢上了一层阴影。应对德伯·亚雷,她是那样的无知懵懂,但又不得不依靠着他,致使最后轻信亚雷失身于他。苔丝在受到社会道德舆论的谴责和轻视的同时,可悲的是她同样以这一道德标准来静观自己,这使得她的杯具显得更加浓重和深沉。苔丝明白自己是清白的是无辜的,但是同时她也认为自己是有罪的,她也在按照传统的贞操观念来衡量自己是否清白,她比别人更加无法忘记自己的耻辱。
那个纯洁无辜的小天使又回到了上帝的怀抱后,苔丝决定开启一段全新的生活,她到另一个农场里做挤奶女工,那是一个新的起点。“五月里一个茴香发香味、众鸟孵小雏的早晨,离苔丝·德北从纯瑞脊回来以后,约莫有两年或三年之间的功夫—这是苔丝潜修静养的时期—她第二次离开了家。”
在农场里,她与克莱·安玑产生了感情。克莱爱苔丝,认为她是“大自然的新生女儿”,她是纯洁的、无瑕的,是上帝完美的创造。但这种绝对的理想化的爱恋也更加剧了克莱在明白苔丝的过往后所表现的憎恶和失望。苔丝向克莱坦白后,克莱心中的完美瞬间崩塌了,他没有给予爱人以理解和安慰,反而不能理解现实,他不止一次的对苔丝说“我原先爱的那个女人不是你!是另一个模样儿和你一样的女人”。这样残忍,这样现实!如果说,德伯·亚雷给予苔丝的是身体上的毁坏,那么克莱·安玑给苔丝带来的就是精神上的毁灭。善良单纯完美的苔丝,对于这一切浑然不觉,她是那样热烈的爱着这个小伙子。她已经受到了爱的伤害,对爱是十分渴望的,作为一个少女,她期盼着被爱人爱,被爱人呵护,所以在遇到克莱后,她迸发出的爱意是那么的强烈,在这种炽热的爱恋下,苔丝失去了自我;另一方面,她心里仍旧把自己定位于“应受到社会谴责和唾弃的不净女子”,她始终不敢把自己与克莱放在同一高度。在体会着克莱的爱的同时,苔丝是纠结的,不安的,她始终无法放下身心的枷锁。
随后的日子里,克莱远走巴西,苔丝再遇亚雷。家庭面临困境,亚雷卑鄙胁迫,无奈之下苔丝选取妥协,再一次走进亚雷的圈套。克莱经历磨难后对苔丝疯狂思念,内心的悔恨使他找回苔丝。这是的苔丝已经回不去了,她的精神生命被克莱第二次毁灭。丈夫回来,两人重逢,苔丝再一次看到自己受骗,一怒之下杀死亚雷,对自己长期以来所受的屈辱和不公、以及命运对自己的不公正,进行了大胆的强烈的。无奈的是,她选取了一种最最极端的方式。
苔丝和克莱在荒原里度过了最后的几天幸福生活,之后等待她的,是走上不可避免的绞刑架。她无法放下对于克莱的爱,临终将妹妹托付给克莱,以此来表达对他的爱。
这个纯洁善良的女孩的一生,到那里,已经走到了尾声,她的美丽,到那里,也面临幻灭。
苔丝与她的名字一样美丽,但是她的美,却酿就了她一生的痛苦。
这个美丽的女孩,正直、淳朴、纯洁,她是大自然的女儿,不受污染。
这本很长很长的书,因为这出杯具,成为了许多人心中的疼痛。当然,我也不例外。在刚刚回顾这个女孩的人生的时候,我好像又回到了阅读这本书的时光,为这个坚强的美丽的女孩惋惜、流泪。这个杯具,其实也只是一念之间,有时候,一个转角,生活就会出现不同。而关于德伯家的“认亲”,就是这个女孩一生的转折。哈代把完美的形象展现给读者,笔锋流转,完美被硬生生的打碎,让人一时无法理解。当那份完美不再完整时,却反而令人平静,逼得你不得不承认,这才是事实。
我认为苔丝的一生是充满戏剧色彩的,全文都在写苔丝走向末路的经历,但其中不难发现有一些看似偶然实则必然的情节,好像冥冥之中早有安排。如在开篇苔丝与克莱相遇却互不相识到之后二人再次相遇并相爱最终结为夫妻,如苔丝在被侵犯前的舞会上与德伯家的女佣争吵的那个小插曲等等,都充满戏剧性。苔丝的纯洁完美,是她令人欣羡的,却也是最终造成她杯具的一个弱点。
苔丝是被哈代理想化了的女性,在他的世界里,苔丝是美的象征和爱的化身,有着大自然最纯真的本性。一如她生活的那个充满自然气息的布蕾谷,有着那么多优秀的地方:美丽,纯洁,正直,淳朴,勤劳…苔丝一生追求幸福,敢爱敢恨。哈代坚持着“道德的纯洁在于心灵的纯洁,不在于一时的过错”,所以在他看来,苔丝依旧是纯洁的化身。她是美丽的乡村姑娘,虽然有着贵族血统却依然纯朴,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心灵纯净自然的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但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我有时会想,如果没有开头那个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是另一番简单却快乐的生活,然而,十六岁的乡村女孩苔丝的杯具就从那里开始了。哈代为苔丝设计的人生舞台时间很短,从她在家乡村野舞会上出场,到她在标志死刑的黑旗下丧生,只有短短五六年,但她的短暂一生所经历的种.种,确实那样的惊心动魄,荡气回肠。第一次离家时,是晶莹无瑕的少女,毫无父母那种认宗归亲的虚荣侥幸心理,只期望能凭劳动补贴家用弥补死去王子的损失。更加难得的是,受辱失身后的她不仅仅持续了固有的美德,而且更加勇敢坚强,富于反抗。
与苔丝悲惨命运和当时社会的道德标准相对的,也是促成本书最为精彩的部分,就是作者哈代的“前卫”思想。失身后的苔丝,在世俗眼中,如同失去了在世为人的资格。但在哈代笔下,“她的外表,漂亮标致,惹人注目;她的灵魂,是一个有了近一两年来那样纷乱的经验而完全没有腐化堕落的夫人那样的。如果不是由于世俗的成见,那番教育还得算是一种高等教育呢。”把书中诸如此类的言论放回百年以前的维多利亚王朝时代去体会,我对哈代愈加敬服。正是因为在塑造苔丝的形象过程中,不时的融入这类先进的见解,才赋予了苔丝丰富的精神内涵以及对当时社会的深刻批判。
心碎的苔丝,带着梦想和遗憾走向绝路的人生,在最后的,又是最漫长的,幸福的一夜……在生命中最后一次日出之时,她把对人生、感情的遗憾带去了—另一个—美妙的世界。这个美丽的女孩,带着她的完美,走向死亡,走向最终的幻灭。
2024关于《百年孤独》的精彩读书心得感想 篇16
今年冬天的太阳暖洋洋的,它伸出漫暖的大手,摩挲得人浑身舒坦。刚吃完中午饭的我,便坐在椅子上,看起了《边城》。
这部小说是沈从文先生写的,初读之下,会觉得语言很平淡,情节甚至算得上是平凡的,但细读之下,又会被小镇的悠闲适意,爷爷的朴讷,翠翠的可爱以及字里行间的自然、优美、诗意所吸引。读着读着,似乎自我也融入了这个很多年前的故事中。
小说开头向我们展现了在青山绿水间有一个淳朴的白发老船夫,一个穿着碎花布衣的天真少女和一条忠心的黄狗,没有喧嚣,没有张扬,生活简单而宁静,在我们看来或许有些枯燥乏味,但对于一向生活在青山绿水间的他们仍然把这日子过得滋味十足。
本该一向这么悠然度日,但却在一个热闹的端午节,翠翠走上了感情这条“路”……
那次盛会上翠翠与相貌英俊的青年水手傩送不期而遇,傩送在翠翠的心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更巧的是,傩送的兄长也喜欢上了翠翠。兄弟俩没有按照当地风俗以决斗论胜负,而是采用公平而浪漫的唱山歌的方式表达感情,让翠翠从中选择。傩送是唱歌的一把好手,天保自知比可是弟弟,心灰意冷,断然驾船远行去做生意,但不幸溺死于湍急的涡流之中。由于天保之死,傩送十分责怪自我,很内疚,便自我下桃源去了。
而杯具还未停止……
夜里下了大雨,夹杂着吓人的雷声。爷爷说,翠翠莫怕,翠翠说不怕。两人便默默地躺在床上听那雨声雷声。第二天翠翠起来却发现船已被冲走,屋后的白塔也冲塌了,翠翠吓得去找爷爷,却发现老人已在雷声将息时死去了。虽然两兄弟的父亲在老船夫去世后解开了心中失子的疙瘩,答应只要傩送愿意就娶翠翠做儿媳。于是翠翠开始了漫长的等待,还记得原句是这样的------“到了冬天,那个圮坍了的白塔,又重新修好了。可是那个在月下唱歌,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青人,还不曾回到茶峒来。……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要有多悲哀才会如此……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边城……
2024关于《百年孤独》的精彩读书心得感想 篇17
当一本书清新的空气渗透脑海,恰如月光下的倒影寂寞环绕,那又是一种战斗,战斗在尘世中的寂寞自然里。
《瓦尔登湖》的品读,总觉得地点不够好,每次翻阅,总觉得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好似有一堵墙,让我不明白作者的用意,却又觉得如此得体,这一种感觉就像是熟透了的柿子从树上掉下来,烂透了!直到有一次,与朋友争执被骗,躲在窝里再次翻阅,只觉每种生命都是一个悠哉的精灵,畅快与满足之感油然而生。
寂寞的书自然有寂寞的读法,也许只有一个人的心真的可以静下来的时候才能读出这本书的滋味。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否懂了,只是觉得,好美。
幻想了一下作者的瓦尔登式生活,天作棋盘星作子,地为琵琶路为弦,或许作者不感到寂寞,因为他可以举杯邀明月,飞鸟相与还,大自然就是他的无穷无尽良友,清风作伴,任尔春水东流。只是在我看来,未免有些许恐怖了,终日难见人影,就是“辟谷”也受不了这么长时间的孤寂,人终究是一种群居动物,或许人们可以有鲁滨逊的坚毅,但极少能忍受闭关锁国的“百年孤独”。
福兮祸之所伏,祸兮福之所倚,作者在这一寂寞中寻找自然的弦律,书中那个留下痕迹的小动物描写令我神往,晨曦出黄昏归,却发现有貌似小松鼠留下的问候,何等惬意与满足?恐怕陶渊明知道了也非得羡慕不可。正是这份寂寞,给了作者格外敏感的感觉与美好的想像,纵然雨中漫步,四处飞舞着的也是自然的朋友,可以说作者甚至可能将一个水分子幻想成一个水精灵,倾听着它们在和风细雨中的律动与笑声。这种极端的联想令作者深深爱上了自然,因为它是如此的生机勃勃并且仁爱有情,这就是作者寂寞的寄托了。
在对世事的抵触中,在对大自然的满心欢喜时,作者笔下的每个物体,都被赋于了生命的脉膊,就如《诗经》中的“霭霭停云,蒙蒙时雨”一样,即使云雨也有了各自的喜怒哀乐,作者自然沉醉其中,“泌之洋洋,可以乐饥”之下,一切烦恼皆烟销云散了。
生活就如同一场梦,只不过每个人的陷入深浅不同,作者以梦视人生,在自己的世界里自由幻想,这是一种对世俗的妥协与退避,这也是多少隐归山林之人的想法,当一个人面对一个社会的规则,而且这个规则在当时又是无可厚非的时候,他没有凌驾规则之上的实力,却又不愿在规则下低头,就只好跳出这个规则,那就只有跳出这个社会了,听起来这多少有些“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的仙风道骨,只可惜却带着满腔的愤懑。
作者跳了出来,他用自己的行动表明,跳出来是可以很好的生活的,只是不知道是作者小视了自己的品质,还是高估了社会的品质,他的书并未一片大好,他的事也没被标榜,或许只有在一干寂寞的人打发寂寞时,看一下他的书,之后惊叹:呀,这种生活真好。之后,寂寞的人不寂寞了,也就放在书柜中封存了。作者笔下的动物即使再生动,大多数人也无非说一句:写得真好。罢了。这个世界上的大多数人还是喜欢规则的,即使穷一生之力,毕其功于一役,也还是想抓住规则。
作者倒也给了人们另一种规则:自然规则,日出而作,日落而眠的悠闲,抚月吟夜雨、随日荡清波的自在,这的确是一种好规则,的缺点就是孤寞——人少。可万一人多了,不知道作者是否想过,再完美的规则也抵不住人多,这就是一个悖论,找不到解决的方法。
作者的寂寞是一瓶封存的老酒,愈浓愈香,只是读者偶尔才能从书中呷上一口,虽回味悠长,却无可奈何,无法贮酿,但就是这么一小口,就如一句精简的诗句,令人终生难忘。
就是这么一口酒,值得任何人去品尝。
2024关于《百年孤独》的精彩读书心得感想 篇18
《荆轲刺秦王》是高一年级的第二篇文言文,这篇文章并不是写荆轲刺秦王的场面,而是写荆轲为刺秦王而准备,情节曲折,令人回味。
一开始觉得荆轲是鸡蛋碰石头,不自量力,甚至认为他是为了成就自己的形象而去刺秦王,不认为那是对燕国的回报,而是一个政治上的败笔,反而加速燕国的灭亡,这不是与当初的目的背道而驰吗?
但是偶尔看到了司马迁的《史记?刺客列传》才发现,荆轲其实是个一侠肝义胆,不畏强暴的人,他虽不懂一个之力难为力挽狂澜的道理,也不懂秦帝国统一中国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但至少他不畏强暴,不怕牺牲,在国家多事之秋挺身而出,不避艰难,不畏强暴的气概还是值得称道的。
他为了太子的“恩”而挺身而出,舍生取义,这一点又有几个人能够做到,他明知去就一定是死,无论成败,死字当头,可他却义无返顾,走向了死亡的深渊,但也同时走上了精神世界的天堂,虽末成功却名垂千古,成为四大刺客之首。
如果有一天,我接受了他人的恩情,不知是否能为他豁出性命,也许现在人对荆轲有太多的不解,但是荆轲却毫不在乎,他侠肝义胆,司马迁曾赞道。
他是卫国人,替太子舟充当刺客并不是基于对国的爱,而是对恩的回报,勇往直前,即使前面是深渊。
最后,对于这篇文章,给我的不解太多,但给我的遗憾却更多,就如错过雨后彩虹的几分钟,但我可认骄傲的说道:“我,读懂了荆轲!读懂了这个传奇人物。”
2024关于《百年孤独》的精彩读书心得感想 篇19
《活着》是一本有生命、有感染力的书。我深深记得初读《活着》的感受,从初始的悠然到其后的凝重,翻动书页的手指愈渐迟疑,我感到心中似乎有一种隐秘的期待——呼唤着一个转折,一个让主角福贵走向幸福的转折,然而,我失望了,作者是那么的残忍与吝啬,我几乎是一路心痛地读到最终。当我满心酸楚地合上书页,猛然望见封面一袭鲜血般的暗红:刺目一如长长伤口上的血淋淋,却又宛如生命勃勃的涌动……我的泪直直地落下来了。
从一个少爷吃喝嫖赌到最终败坏家业,沦落到为糊口而下地,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逝去——老母病死、幼子因抽血猝死、妻子得病先他而去、聋哑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孙子苦根,竟也在那个饥饿的年代里,活活噎死。他布满老茧的粗糙的黝黑的手掩埋了所有的亲人与泪水,最终只孑然一身与牛相依。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应是一个杯具吧。然而他淡淡地讲述着,没有大悲大恸,这个被厄运磨砺了一生的人居然嘿嘿地笑着。
这种生命的韧性似乎讲述着人生绝望的不存在。福贵的人生,仿佛是一株盘剥的冬笋——一层层褪去人生的虚华、一层层撕扯掉人生幸福的依靠,一层层摧毁着人的坚强。可到最终,白嫩嫩的,却剩下一个人最柔软、最纯净的人的秉性,只剩下人生存在的的理由——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执着地活着——已成为一个能描述福贵的形容,也是对福贵的的肯定与颂赞。
2024关于《百年孤独》的精彩读书心得感想 篇20
读第一遍的时候,我被完全雷同的姓名,无数的倒叙、插叙给弄晕了,根本不解其义;读第二遍的时候,我把七代人进行了排列,终于使书中的人物对号入座;读第三遍的时候,我连同《百年孤独》所处的时代背景和作者的身世进行了了解,于是,我被深深地震憾了,为作者,为书本,为拉丁美洲。_年来,我在孤独中体会其中的孤独,并饱受折磨。为了排遣孤独,我不断地向我的朋友推荐《百年孤独》,分享孤独,理解孤独。
孤独是可怕的。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拉丁美洲几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拉丁美洲百年的历程不断重复着怪圈,不是前进,而是徘徊。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接受专访时对孤独的解释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作者著书的目的是希望拉丁美洲的民众要团结起来,走向文明,走向开放,走向繁荣。
孤独是自闭的。《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马贡多文明的创始人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与妻子乌苏拉以非凡的胆识和开放的精神,开创了马贡多的繁荣。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曾向妻子抱怨说:“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流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过日子。”因为马贡多隐没在宽广的沼泽地中,与世隔绝。他决心要开辟出一条道路,把马贡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可惜的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几十年后才在那棵树上死去。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死了,连同马贡多的文明。之后的几代人,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几乎如出一辙的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孤独、苦闷、猜忌,导致了马贡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于是,书中结尾是:那个长猪尾巴的男孩,也就是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七代继承人,他刚出生就被一群蚂蚁吃掉。
孤独是需要反省的。读完书本,掩卷深思。《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著书的涵义无疑是深远的:他是要通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摆弄的正确途径。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无论是文章架构,还是内容选择;无论是叙述方式;还是表现手法;无论是典故引用,还是故事编排,无不采用其极,令人匪夷所思。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可谓是眼花缭乱。作者的匠心独运,文章的跌荡起伏,俨然是对读者挑衅。在不可思议的奇迹中,在现实交错的生活中,在血淋淋的现实中,在荒诞不经的传说中,使读者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进而理解孤独的本义,理解《百年孤独》的奇特。
孤独是需要摒弃的。“变现实为幻想而又不失其真”,是魔幻现实主义创作原则。对照《百年孤独》的现实与背景,我们不难发现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由此,我们想起了晚清政府闭关锁国以至惨遭蹂躏的结局和新中国三十年改革开放而重新崛起的历程。《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完成巨著后曾有一个夙愿:希望一百年孤独的历史永远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但愿,作者的苦心和夙愿梦想成真。
2024关于《百年孤独》的精彩读书心得感想 篇21
去年的圣诞节,圣诞老爷爷在那天悄悄的给我送来了一份特别的礼物,那就是《安徒生童话》这本书。
书的第一个故事《买火柴的小女孩》深深地吸引了我,故事说在一个寒冷的夜里,一个小女孩穿着妈妈的鞋出来卖火柴,可没想到,因为那双鞋太大了,在她穿马路时,被飞驰而来的马车弄丢了一只鞋,另一只鞋她送给了一个可怜的小男孩,就在雪花飘飘寒冷的夜里,女孩赤脚走在大街上卖火柴,天太冷了,没有人来卖火柴,她没能把火柴卖掉,怕爸爸骂她,她不敢回家……要知道那天是圣诞节啊,富家人正在吃着丰盛的圣诞大餐,那香味真是诱人,可惜那小女孩只能闻而吃不到,又冷又饿的她蜷缩在墙角下,点燃了第一根火柴,让她感到了温暖,就好像自己坐在火炉旁,不一会儿火柴灭了,火炉不见了,只看见雪花在飘,她点燃了第二根火柴,看见了一桌丰盛的圣诞大餐,当她刚要去吃时,火柴灭了,大餐没了,肚子还是扁扁的,她点燃了第三根火柴,她见到了一个装饰的很美的圣诞树,但当她伸出双手要想去抱树时,火柴又灭了,树也没了,她点燃了第四根火柴,她看到了自己慈祥的奶奶,她怕奶奶和大餐、圣诞树一样很快消失,她点燃了所有的火柴,透过火柴的光她见到了奶奶,奶奶把她搂在怀里,带着她去了一个没有寒冷,没有饥饿的世界……
看完这个故事我觉得那女孩的生活很悲惨,如果当时有人买她的火柴,如果她有一个慈善的爸爸,如果她能遇到像她一样善良的好心人……那么她不会被奶奶带走,看到了这卖火柴的小姑娘让我想到了,前些日子在印尼发生的海啸,让很多儿童和小姑娘一样的可怜,但那些在海啸中失去了亲人的孤儿和那小姑娘不同的是他们得到了世界各地的援助,还是要比女孩幸运,和他们比,我要比他们幸福几千几万倍,我有关心我的老师,有疼爱我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我从不用担心会饥饿会冻着,我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美好的时光,珍爱身边的亲人,要善良真诚的对待每一个人,尽自己的所能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让爱在身边发光,让世界充满爱。
2024关于《百年孤独》的精彩读书心得感想 篇22
今天,我看了中外神话传说---《女娲补天》这个故事,被女娲的善良和正义所感动。女娲创造了人类,给人们带来了幸福的生活。
在远古的时候,好战的水神和火神因为一点小事打了起来,这一仗打得非常激烈,从天上打到凡间,战争的结果是代表光明的火神胜利了,代表黑暗的水神失败了。失败的水神共工又羞又恼,觉得自己再也没有脸面活下去,便往山上碰,没想这一碰居然碰到了天上,天上出现了几个大洞,这些大洞每天都不停的出水,整个人间全都乱了,大洞把人间冲得就像海洋一样。
地上到处是洪水,山林燃起了熊熊大火,整个人类面临着灭绝的危险。在这个危难的时刻,女娲为了拯救人类脱离苦难,决心修补苍天。她燃烧彩石补天,燃烧芦苇吸水,砍掉乌龟的四足撑天……功夫不负有心人,天终天被补好了。
《女娲补天》的故事非常感人,也很神奇。她告诉我们,只要勇敢地担负起责任,没有什么是我们做不到的。
2024关于《百年孤独》的精彩读书心得感想 篇23
詹天佑是我国杰出的爱国程工师,从北京到张家口这一段铁路就是他成功修筑的,这就是京张铁路。
从课文中,我知道当时由于清朝政府的腐败无能,中国遭受了帝国主义国家的侵略和欺辱。詹天佑不怕困难,不怕嘲笑,依然接受了任务。最后修筑成功从而长了中国人民的志气,灭了帝国主义的威风。我为詹天佑的杰出爱国精神而自豪。当读到詹天佑勘测线路时所说,所做,所想,心头不仅微微一阵。詹天佑对工作严肃的态度,和那不怕艰难,认真,不怕吃苦,身先士卒的工作作风,还有遇到困难,他总是为自己为别人鼓舞的爱国之心,与我们相比是如此伟大。我们平时遇到一丁点儿困难和压力就不想吃苦,没有勇气,做事马马虎虎,说别人的坏话,揭别人的短处。学习了《詹天佑》一课,我们是不是该反省一下了?
詹天佑的杰出在于实践。他能根据不同的山势采用不同的开凿方法。居庸关隧道采用从两端同时凿进的办法;八达岭采用中部凿井法,使工期缩短了一半。为了解决火车爬坡问题,他又设计了一种人字形线路。
看到这里,我羞愧万分。平时的数学作业老是一种模式,按老师教的方法去做,如果遇到难题,用这种方法又不行,我就只会死脑筋解题。詹天佑叔叔为了国家的荣誉,创新设计了铁路路线。今后我要向詹天佑叔叔那样具有创新精神。
詹天佑是我们中华民族的好儿子,京张铁路工地上永远开放着詹天佑这朵奉献之花,他将永远开在中国人民的心目之中。
2024关于《百年孤独》的精彩读书心得感想 篇24
解放战争初期,国民党军队和解放军相比,既有装备和数量的优势又有美国的支持,且国民党军队指挥官的学历普遍高于解放军,为什么却遭到了如此迅速和彻底的失败?
先看看张灵甫失败的原因。我认为国民党将军张灵甫及其号称天下无敌七十四师的灭亡主要是四个原因:首先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帮助蒋介石打内战,站在人民的对立面,这是必然的原因;第二,其军事上的冒进,使之成为共产党领导的人民解放军很重视的、下决心不惜一切代价要歼灭的重要目标,这是导火线;第三,国民党内部腐败,军队里派系林立,各自保存实力,打自己的小算盘,无法做到统一的调度和指挥,这是关键原因;第四,张灵甫及七十四师平时仗蒋介石御林军“王牌中的王牌”骄横跋扈,得罪了其他的友军领导,致使其关键时期被人落井下石,这是重要原因。因为以上四点主要原因和种.种其他因素导致了张灵甫这位国民党军中颇有能力的干将和王牌军七十四师的全军覆没。张灵甫和七十四师不但是被解放军围困在孟良崮的孤军,更像是被国民政府的腐败包围的孤军,正是这种绝望使张灵甫走到了穷途末路,不得不一死报答蒋介石的器重之恩,从这个角度来看可以把他归为悲剧英雄的行列了。
再说解放战争国民党军队遭到迅速和彻底的失败,以上因素也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再者老蒋的部队没有政工干部,这一点他需要向---学习,打仗是打仗,政治思想工作必须得抓上去。国民党官兵的“效忠党国”只是口号,他们内心没有驱动力。临上战场了,或许以大洋,或许以高官,这些对于可能生命不保的人意义可谓不大。我认为国民党部队灭亡最重要的因素还是因其不得人心。古人云“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如果选择站到了人民的对立面,最终只会被人民所淹没。国军的抗日英雄不乏其人,铁军、王牌军也不少,装备、数量更是占优,可就是没打过小米加步枪的人民解放军,为什么呢?主客观原因想找能找出一大堆来,但关键还是民心向背的问题。别说是机械化部队,全套的美式装备,就是美国人亲自来也不行,看看朝鲜战争就知道了。剧中表现的共产党人的信仰和国民党人的官僚作风,对现在也有积极意义。国共战争,国民党有兵,有武器,有大将,但仍失掉政权。就象以前中国台湾一样,国民党高高在上什么都有,但打不过草根的民进党。当年国民党的失败,一是败在国民党的腐败,再是败在没有民众基础。他们打的是没有国民支持的仗。而共产党人看起来什么都没有,但他们内心有希望,他们希望翻身做主人,没有任何愿望比这更有意义,于是可以舍生,可以取义!得道多助,失道寡助,此言实不谬也。
总之,《红日》是一部现实主义的成功之作,堪称新中国军事文学创作历史上的一座重要的里程碑。
2024关于《百年孤独》的精彩读书心得感想 篇25
《战争与和平》是俄罗斯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作品,即使是平凡的人物也能写的让我们对其充满了敬佩。战争是残酷的,但在战争时期却会让我们更加盼望和平。现身在一个和平的年代,我们是否应该珍惜现在温馨的生活呢?难道非要等到失去后才追悔莫及?不,应该从现在开始把握!
我向来是不喜欢看历史题材的书籍,但是,《战争与和平》是我第一本喜欢的历史题材的小说。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一方面融入书中情节中,体验书中主人公的思想变化,另一反面也不禁的发人深思:和平的重要性。
《战争与和平》被称为“世界上最伟大的小说”,是一部人民战争的英雄史诗。小说的主要情节是围绕着保尔康斯基、别组霍夫、罗斯托夫、华西里四大贵族家庭的生活展开的。场面壮阔、结构清晰、人物形象鲜明,有一种大海般恢弘开阔的美;同时,小说时代感强烈,虽是一部历史题材的小说,却反映了农奴制后俄罗斯前途和人民作用的问题。因此,《战争与和平》当之无愧地是一部“了不起的巨著”!书中包括俄奥联军同法军在奥斯特里茨的会战、法军入侵俄罗斯、莫斯科大火、拿破仑军队溃退等。描写了历的真实人物拿破仑、库图佐夫以及沙皇亚历山大一世,表现了战士们的爱国主义和英雄主义精神,歌颂了俄罗斯人同仇敌忾的抗敌精神和震惊世界的伟大胜利。
书中刻画了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如:性格内向、意志坚定的安德烈,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心直口快、易动感情的彼埃尔,缺少实际活动的能力,侧重于道德理想的追求;女主人公娜塔莎则是个情感丰富,生机勃勃,热爱大自然,接近人民,具有民族精神的女人。他们在保卫祖国的战争中得到了锻炼和成长。而以库拉金为代表的宫廷贵族的贪婪、虚伪和堕落的个性,也被刻画出来,并进行了无情的鞭笞。
我们反对战争,但是,我们绝不惧怕战争。当战争来临时,我们也同样会拿起武器,去保卫自己的家园!去保卫自己的安静、和平的生活!
2024关于《百年孤独》的精彩读书心得感想 篇26
沈从文的《边城》中所描绘的茶峒是一个梦幻般的地方,山清水秀,美不胜收。在这样一个唯美的地方,一切都很淳朴,生活淳朴,风俗淳朴,以至于连爱情也很淳朴。茶峒边白塔下有一家人——一位摆渡老人,老人的孙女翠翠和一只黄狗。一年端午节,翠翠和祖父走散了,却碰巧得到了船总的二老傩送的帮助,回了家,那一刻,他俩情窦初开了。谁知大老天保也喜欢上了翠翠,但是天保最后成全了傩送自己外出闯滩,却不幸遇难,二老也因此离开了翠翠,而老船夫也因担心翠翠的婚事而在一个雷雨天溘然离去。一切都没了,但那段凄美的爱情却在读者的记忆中挥之不去。
《边城》虽是一个悲剧,但是二老为翠翠唱情歌的那段故事却是无比美好。没错,走车路看似平坦,但是怎么能和马路的浪漫相比呢?整个故事,妙就妙在这条弯弯曲曲的马路,是最淳朴的爱了,而真正牵动翠翠的心的,也正是这种淳朴浪漫的爱情了。这段故事,也正诠释了少男少女之间的感情。
但是,在整个爱情中,翠翠似乎起了主导作用,翠翠喜欢二老,这点翠翠自己也一定清楚。而二老也喜欢翠翠,这原本是一拍即合的事,但是翠翠却太过羞涩了,甚至连一句“愿意”也不肯说,这么一个悲剧,也可以说是翠翠一手造成的。羞涩本身并没有错,但是在面对这种事时有时真应该果断一点,因为在面对朴实而单纯的人时,过分的羞涩也许比什么都可怕。
不过,在小说最后,也不乏有希望存在,正如书中所写“也许‘明天’会来”。“明天”是多久呢,虽然无法知晓,但翠翠的路还很长,也许真能“等”到了也说不定。
2024关于《百年孤独》的精彩读书心得感想 篇27
《小妇人》描写了马奇一家的天伦之爱,讲述了四个女孩成长的故事。为爱情而甘于贫困的梅格,通过自己奋斗成为作家的乔,微笑着坚强面对死亡的贝思,扶弱济贫的艾米。
《小妇人》带我走进了一个色彩斑斓的世界,优美的文字,真实的情节,家庭的温馨与美好,亲人的安慰与理解,使我看得废寝忘食。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追求与理想,四姐妹的成长宛如一首美妙的诗歌,抚慰着我们心灵上的创伤,教育着我们面对人生上的挫折应该放下郁闷的心情,用乐观积极的心态去看待任何事情。
从四姐妹的身上让我学到了很多:乔让我学会了朝着梦想努力奋斗,就一定会成功的:贝思让我看到了生命是脆弱的,让我懂得了不论是愉快的还是痛苦的事情,都要微笑着面对生活。
2024关于《百年孤独》的精彩读书心得感想 篇28
《茶馆》的故事全部发生在一个茶馆里。由一个茶馆,将半个世纪的时间跨越,许多人物都被高度浓缩在茶馆之中,分别展示了清末、民初、国民党政权在大陆结束前这三个年代的旧中国生活。
曹禺先生曾说,《茶馆》是“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因这剧本构思纵横开阔,既是大气魄大手笔,又有细部的白描,是老舍先生的独创。《茶馆》这三幕共占了五十年的时间,这五十年中出了多少多少大变动,可是剧中只通过一个茶馆的小人物来反映,并没有正面叙述那些大事。这就是说,用这些小人物怎么活着和怎么死的,来说明那些年代的啼笑皆非的形形色色。
《茶馆》的成功在于语言的成功和他戏剧结构的巧妙,严密。语言:话剧全凭台词塑造人物,台词到为了,人物就活了;人物活了,全剧也就成功了。被誉为“语言大师”的老舍的的确确将语言功力发挥到及至。《茶馆》中每个人物的台词都设计的非常生动传神、赋予个性,同时有简洁凝练,意味深长。戏剧结构:全剧人物多,时间跨越大,没有中心故事,老舍采用了四种手法结构该剧:其一是主要人物,从壮到老,贯穿全剧,这样,主要人物有了连贯与交代,故事虽松散却不至于说来说去,离题太远,不知所云。其二是次要人物父子相承;其三是每个人物都扮演他们自己的故事,同时又与各自所处时代密切关联,其四是无关紧要的人物一律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绝无赘笔。
从考察老舍个体生命的历史的角度看,《茶馆》是一个生活阅历与个体经验丰富的作家在新的历史情景中回望过去。半个多世纪的旧中国而写下的一部沉思之作,他沉淀着历史的教训,揭示了历史前行的趋势。
《茶馆》用的是一种典型的人像展览式的戏剧结构。他揭示了社会一角,展览了许多形形色色的人物的性格生活。《茶馆》从题材到文化内涵又回到了老舍所轻车熟路的老北京故事,是一部有往昔岁月和市井生活画面组合起来的社会风情大戏,这是老舍先生最擅长的。话剧《茶馆》具有强烈的社会批判精神。我国著名剧作家曹禺先生的《雷雨》就是一个典型的遵守“三一律的作品,而老舍先生的《茶馆》却打破了这规范。但这两个剧作同样取得了成功。有人评论说《茶馆》是一曲旧时代的葬歌,也是一曲挽歌,不过现在我还不知其缘,待我细读。
2024关于《百年孤独》的精彩读书心得感想 篇29
茶馆里人来人往,汇集了各式各样的人物,由主到次,三教九流。这个大茶馆,便成了一个小社会。作者将这样的场景描写的绘声绘色,具有浓重的地方色彩。老舍把那老北平的韵味展现得淋漓尽致,人物特点鲜明,时间跨越了半个世纪,展现了茶馆在经历了清末戊戌维新失败后,民国初年,政权覆灭前夕三代的变迁。
另外,《茶馆》的成功我认为主要在语言,《茶馆》的台词设计很到位,是人物形象活跃,富于个性,并且简练,意味深长远。
戏剧本身即综艺的一种,是由演员扮演角色,当众表演情节,现实情境的艺术。在这样的基础上,老舍所著的《茶馆》具有了强烈的社会批判精神。通常为使戏剧上具有冲突,很多作家都采用“三一律”,但老舍却打破陈规,而且同样取得成功。老舍用自己所轻车熟路的老北京往事,绘导了一出由往昔岁月和市井生活画面组合起来的社会大戏。
而《茶馆》也是堪称“中国戏剧空前的范例”。
2024关于《百年孤独》的精彩读书心得感想 篇30
最近读了一本书:卡夫卡的变形记。
这本书跟我以往读的书都不一样,我可以理解莫言的魔幻现实,也可以理解李白的浪漫诗词、加西亚的百年孤独,但当我翻开变形记的时候,我发现这本书不是他们所能比拟的。没有翻几页,我就能感受到卡夫卡深邃的孤独和悲怆在里面,他孤独,但他没有尝试突破孤独的桎梏,而是选择了爱上孤独,最后终生与它为伍。从他的书里,每个字每个音节我都能感受到缠绕着的那种孤独,那种隔绝于世人之外的思想灵魂。他为自己的灵魂构筑了一个光怪陆离的万花筒般的世界,一个常人难以理解的世界。爱因斯坦说,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深刻感觉到‘人类的大脑还不够复杂’,或许是因为他们没有感同身受的感觉,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可以感觉到一种高度的灵魂共鸣,我跟他一样孤独,跟他一样不被理解,被隔绝,但不一样的是我们的选择,他最终选择了追求孤独并与之为伍,而我从以往到现在一直在不断尝试着突破现实的障壁,一直在寻找着那个不一样的自我。我不知道将来我会不会和他一样,但至少现在不会,至于未来,我不敢断定。
他的书是我读得最慢的书,我花了三个多小时的时间也只读了五篇,书给我的感觉是不一样的,恍惚有种灵魂相连的意境,或许是巧合吧,总感觉他的文字能够将我心中所有的黑暗和悲哀都引出来,然后一一洗涤。
我既然已经决定习惯孤独,又为何会用尽一切去摆脱它呢?或许孤独才是最好的陪伴,因为当我孤独时,只有孤独时刻在我身边。
2024关于《百年孤独》的精彩读书心得感想 篇31
这天,我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篇小说,使我受益匪浅。这篇课文主要讲了:艰苦黯淡的乡村生活,蕴藏着苔丝的梦想和期望。十六岁的苔丝,在家人虚幻的期望下,攀附豪门贵亲。她跃身成为了幸福的贵妇人,之后从此堕入万劫不复的痛苦深渊。
故事的情节并不复杂:纯朴美丽的农村故娘苔丝来到贵族德伯维尔家当女佣,被恶棍少爷亚雷克诱骗失身怀孕,因而受到邻里的耻笑和指责,从此开始陷入痛苦的深渊。之后苔丝遇到了出身富裕牧师家庭的克莱尔,两人真心相爱。新婚之夜苔丝将自己过去的悲惨遭遇告诉了克莱尔,没想到换来的却是克莱尔的无情离去。苔丝吃尽了难以想象的各种苦头,却没有得到克莱尔的原谅和任何消息。为潦困的生活所迫,绝望中的苔丝再次落入亚雷克手中。此后醒悟了的克莱尔重新找到了苔丝,苔丝追悔莫及。为了与心上的爱人克莱尔生活在一齐,苔丝杀死了毁掉自己一生的亚雷克。几天后苔丝被捕,以杀人罪被判处绞刑,克莱尔则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她的妹妹丽莎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我读过的外国小说中,《苔丝》大概是最具诗化最吸引人的作品了。作者对19世纪英国西南部农村自然景色的优美描述,字里行间无不浸透着浓郁的诗情画意。尤其是他采用了诗歌的艺术手法,将自然界的优美景色与人物的细腻感情结合起来描述:透过自然景色来揭示人的心境,又透过人的心境来使自然景象充满人的情感,这种巧妙的结合产生出诗的意境,因而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使人读来真觉得是一种惬意的享受。
小说中哈代以生动的笔触,深挚的情感塑造出了一个善良美丽的少女苔丝:宛若“一个清新、纯洁的大自然的女儿”,“在气质和体貌两方面都表现出一种尊贵的端庄,俨然是个皇后”,“她周身洋溢着诗意,一举一动都是诗,把诗人只在纸上写写的诗,活生生地显现出来了”。虽然苔丝是个失贞的女人,甚至最后沦为了杀人犯,但作者还是大胆地摒弃了世俗的观念,赞扬她为“一个纯洁的女人”,“远远胜过别的处女的清新”。
苔丝是个杯具式的人物,究竟谁应当为这一杯具负责呢恐怕许多读者都会认为,罪魁祸首是恶棍少爷亚雷克。而在我看来,导致这一杯具起因的固然是亚雷克,但导致杯具结局的还有苔丝名义上的丈夫克莱尔。亚雷克只是赤裸裸的剥夺了苔丝的贞洁,从肉体上揭开了杯具的序幕;克莱尔却在新婚之夜抛弃了苔丝,从精神上导致了杯具的发展,并最终使这场杯具落下了帏幕。倘若克莱尔没有抛弃苔丝,没有披着那层虚伪的道德面纱,也就不会有这场杯具的发展与结局。
2024关于《百年孤独》的精彩读书心得感想 篇32
这个暑假,我读了中国台湾女作家龙应台的散文集《目送》。这是一本适合感情细腻丰富的人阅读的好书。
《目送》收录的七十三篇散文,写了父亲的逝世,母亲的老去,儿子的成长单飞,朋友亲人的离散牵挂,兄弟的重逢携手……整个暑假,我花了大量时间,终于读完了所有的七十三篇,书未读完时已被深深感动。
同名篇《目送》,给我的感受最深。这篇文章分成两个段落,第一段作为母亲,龙应台叙述了儿子华安从第一天上小学起到中学、直至出国上大学十多年间的几个感人片段,她一次次目送孩子的背影离去,一次次目送他成长。第二段,龙应台作为女儿,追忆自己成长的岁月中,与父亲的一次次别离:总是目送父亲的背影渐行渐远,直到有一天,在殡仪馆熊熊炉火里永远地消逝……所以她说:“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由此,我想到自己。当我第一次踏进小学的校门时,也曾一次次回头注视父母离去的背影;当爸爸或者妈妈出差离家时,我也曾趴在窗口,目送他们的背影消失在小区的拐角。当我第一次离开父母远赴甘肃黄羊川,参加南京电视台的那次拍摄活动时;当我迈入南外大门,参加人生第一次入学考试时,我也都能感到背后目送我的那两双热切的眼神……
对于13岁的我来说,人生才刚刚起步,还不能完全体会龙应台“目送”中饱含的深意;但是我想,那些路我一定会走,那些目送背影的瞬间我一定也都会经历。只是我希望以后,自己也能有龙应台的那颗感动的心,那支感恩的笔。
2024关于《百年孤独》的精彩读书心得感想 篇33
一部在黑暗中写就的成长日记,带着暖意和坚强。
《安妮日记》用书信的方式,记录下了作者也就是书中的主人公——安妮·弗兰克在藏匿的两年多的时间里所亲身经历的大小事情。其中有对现实生活的埋怨,也有对未来生活的无限憧憬;有对亲情的排斥,同时又无比的依恋;有对友情的珍爱,同时又渴望拥有更多的爱。
安妮·弗兰克是一名坚强的女孩。在秘密小屋里所度过的那25个月里,她用她那细腻而富有生活气息的笔触,用她要做一个作家的梦想,支撑她记录下了在秘密小屋里成长的点点滴滴。在那儿她思考战争、历史和反犹太主义、思考自然、上帝、宗教等
透过日记中的字里行间,我似乎看到了那厌恶和平的战争狂----希特勒,还有那不识人性的纳粹分子;我似乎还看到了那血腥的年代,那肮脏的社会。但同时,我还看到了一个心地善良,活泼可爱,又多愁善感的小女孩。她有主见、有思想、爱思考、不会轻易受别人影响;她坚强、有毅力、在受到责备和委屈时,仍以微笑面对生活。
我会永远记住安妮·弗兰克,记住透过文字所能感受到的丝丝天真、甜美和坚强的笑容。它如黑暗中的光明,将会一直温暖着我。
2024关于《百年孤独》的精彩读书心得感想 篇34
该书的主人公霍尔顿是个中学生,出生于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他虽只有16岁,但比常人高一头,整日穿着风衣,戴着猎帽,游游荡荡,不愿读书。他对学校里的一切——老师、同学、功课、球赛等等,全都腻烦透了,曾是学校击剑队队长,3次被学校开除。又一个学期结束了,他又因5门功课中4门不及格被校方开除。他丝毫不感到难受。在和同房间的同学打了一架后,他深夜离开学校,回到纽约城,但他不敢贸然回家。当天深夜住进了一
家小旅馆。他在旅馆里看到的都是些不三不四的人,有穿戴女装的男人,有相互喷水、喷酒的男女,他们寻欢作乐,忸怩作态,使霍尔顿感到恶心和惊讶。他无聊之极,便去夜总会厮混了一阵。回旅馆时,心里仍觉得十分烦闷,糊里糊涂答应电梯工毛里斯,让他叫来了一个***(十五块钱到第二天,五块钱一次)。他一看到***又紧张害怕,给了***五块钱打发她走了,可***要十块钱。后来***找毛里斯来找事,毛里斯把霍尔顿打了一顿,拿走了他们要的另外五块钱。
第二天是星期天,霍尔顿上街游荡,遇见两个修女,捐了10块钱。后来他和女友萨丽去看了场戏,又去溜冰。看到萨丽那假情假义的样子,霍尔顿很不痛快,两人吵了一场,分了手。接着霍尔顿独自去看了场电影,又到酒吧里和一个老同学一起喝酒,喝得酩酊大醉。他走进厕所,把头伸进盥洗盆里用冷水浸了一阵,才清醒过来。可是走出酒吧后,被冷风一吹,他的头发都结了冰。他想到自己也许会因此患肺炎死去,永远见不着妹妹菲苾了,决定冒险回家和她诀别。
霍尔顿偷偷回到家里,幸好父母都出去玩了。他叫醒菲苾,向她诉说了自己的苦闷和理想。他对妹妹说,他将来要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后来父母回来了,霍尔顿吓得躲进壁橱。等父母去卧室,他急忙溜出家门,到一个他尊敬的老师家中借宿。可是睡到半夜,他发觉这个老师有可能是个同性恋者,于是只好偷偷逃出来,到车站候车室过夜。
霍尔顿不想再回家,也不想再念书了,决定去西部谋生,装做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但他想在临走前再见妹妹一面,于是托人给她带去一张便条,约她到博物馆的艺术馆门边见面。过了约定时间好一阵,菲苾终于来了,可是拖着一只装满自己衣服的大箱子,她一定要跟哥哥一起去西部。最后,因对妹妹劝说无效,霍尔顿只好放弃西部之行,带她去动物园和公园玩了一阵。菲苾骑上旋转木马,高兴起来。这时下起了大雨,霍尔顿淋着雨坐在长椅上,看菲苾一圈圈转个不停,心里快乐极了,险些大叫大嚷起来,霍尔顿决定不出走了。
回家后不久,霍尔顿就生了场大病,又被送到一家疗养院里。出院后将被送到哪所学校,是不是想好好用功学习?霍尔顿对这一切一点儿也不感兴趣。
2024关于《百年孤独》的精彩读书心得感想 篇35
面对死亡,最痛苦的不是离去的人,而是被迫承受这一切的生者——他们不仅肩上多了一份责任,而且身边少了一个一同承担的人。
福贵正是这样一个可悲的生者,他的一生其实是几万万人的缩影,中国近百年来经历的所有苦难都在他身上清晰地投射出来,他有着传奇般的人生,但你绝对不会希望拥有那样的传奇。
福贵当年是个二世祖,每日挥霍家里的积蓄,不知哪修来的福气讨了个贤惠的好老婆,是米行的千金,可福贵依旧吃喝嫖赌,不仅输光了家产,还气死了爹,老婆连同肚子里的孩子也被娘家接走了,只剩下他和年老的娘、年幼的女儿凤霞相依,这时的福贵才第一次体会到了生活的艰辛,万幸的是,家珍在产下福贵的第二子之后带着儿子有庆回到了他身边。然而福无双至,祸不单行。福贵在为病重的母亲抓药的途中被国民党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聋哑,儿子虽机灵活泼,后来也因为县长夫人输血而意外死去。
之后福贵经历、大跃进、自然灾害,凤霞和其丈夫先后死去,凤霞产下的一子苦根也没有逃过命运的魔爪,最后只剩下福贵一个人,和一头与他同名的牛作伴,其中寓意深远,颇有些孑然一身的萧瑟。夕阳的余晖里,已然垂暮的老人驾着牛渐远,沙哑的歌声在土地的尽头缓缓升起——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合上这本沉重的蓝皮书,泪已湿眼眶,让我感慨万千的不止是主人公经历的种种悲惨,更因为他经历了这么多,却依然卑微地活下来,他所承担的已远远超出普通人能够想象的范围。死亡,最痛苦的不是离去的人,而是被迫承受这一切的生者——他们不仅肩上多了一份责任,而且身边少了一个一同承担的人。但是,正因为如此,生者才要更坚定地生活,那是因为他们背负的,不仅仅是自己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