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义务教育教学质量考核方案(精选10篇)》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是一项科学性很强的繁复工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考核等提供基本依据。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义务教育教学质量考核方案的内容,欢迎阅读借鉴!
义务教育教学质量考核方案(精选篇1)
为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规范和完善教学质量考核体系,现根据__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属高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指导性意见》(__教人〔20__〕4号)和《__工程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暂行)》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和考核对象
1、通过开展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形成正确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调动教师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增加教学投入、改进教学方法、加强教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质量意识。
2、所有承担本院归属课程的本科生教学任务(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课、综合实验、实习实训课、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各教学环节)的教师都必须参加考核,外聘教师参照执行。
二、考核原则
1、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力求简单易行,适合现阶段校情、院情。
2、坚持科学、客观的原则,考核过程强调以客观事实为依据,采用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综合考核方法。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核过程实行“三公开”,即公开考核标准、公开考核方法、公开考核结果。
4、坚持正面激励和引导为主,促进教师教学水平不断提高。
5、坚持分类考核的原则,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课、实验实践课、体育课等不同类型教师应制订相应的考核标准。
三、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
1、教学质量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教师课堂教学效果和教学水平(以下简称“教学效果”,满分100分)、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含“质量工程”,下同)、日常教学规范等三个方面。
2、教学效果考核重点评价教师课堂教学效果和教学水平,主要采用学生评价(学生测评,下同)、教学单位评价(以下简称“单位评价”)等方式进行。其中,学生评价、单位评价分别占50%,即:
教学效果评分=学生测评分×50%+单位评价分×50%
(1)学生评价。学生评价由学生所在学院于每学期期末组织实施,主要从师德师风、教学内容、教学水平、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总分100分,具体测评内容见附件1)。两学期均有学生测评分的,其评价结果以两学期平均值计算,只有一个学期学生测评分的,以该学期测评为据。学生评价结果由教务处提供。
(2)单位评价。单位评价主要包括同行评价(满分100分,占50%)、领导评价(满分100分,占50%)。同行评价由本系、教研室老师依据同行听课等进行评价,重点评价教师的教学水平与实践能力、教学组织及完成、课堂教学、教学效果等情况;领导评价由单位领导、教学委员会委员、督导组负责人、教学秘书、系、教研室、实验中心主任等,依据领导听课、督导听课等进行评价,重点评价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建设、教书育人、在教学课程组、教学团队中作用发挥情况、教学效果等情况(具体测评内容见附件1)。单位评价由各教学单位组织,每学年组织一次。
3、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项目主要是评价教师项目承担和完成情况(含指导学生参加学科和技能竞赛等)(具体加分项目见附件2)。
4、日常教学规范主要由校、院二级管理部门、教学督导组等根据日常教学检查结果(由日常检查与听课、校长信箱、处长信箱、教学信息员、教学督导员等渠道所反映的属实情况),对本年度所有授课教师的日常教学规范进行评价,对达不到学校规范要求的(含教学事故)进行相应减分(具体减分项目见附件2)。日常教学规范减分由各教学单位汇总进行。
5、根据教师教学效果分、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项目加分和日常教学规范减分等形成最终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总分,即:评价总分=教学效果分+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项目加分+日常教学规范减分
6、教学考核每学年考核一次,考核周期为本教学年度。
四、考核程序
1、每学期期初,教务处、各教学单位对学生评价、单位评价、日常教学检查、专家评价等工作进行安排。
2、学校教务处、学院组织对本学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评分。
3、各单位汇总学生测评、单位评价等基本数据,并按上述考核方法形成教学质量评分初步结果。
4、评价结果由各教学单位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处理公示意见,并形成建议考核结果,于7月中旬前报教务处。
5、教务处汇总全校考核结果,按本办法进行复核,报学校考核领导组审核批准、公示。
6、公示、申诉处理。公示期内,教务处会同人事处、相关教学单位处理公示及相关申诉意见。
7、教务处形成最终考核结果,报学校考核领导组批准后上报教育厅,并反馈到各教学单位、学校人事处等相关部门备案。
五、考核结果及应用
1、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分数按从高到低排序,优秀等次比例不得超过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25%(含第25%名次,以四舍五入计,下同),合格和不合格比例不得低于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15%。优秀等次的考核总分必须大于或等于85分,良好等次的考核总分必须大于或等于75分,合格等次的考核总分必须大于或等于60分,考核总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评价学年度获得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的主持人直接定为优秀。
2、教学工作量满额的教师方有资格参加优秀、良好等次的评定。新引进教师进校第一年、学校计划内进修教师进修期间工作量不满额的,可直接定为合格,因不接受教学任务等个人原因造成的工作量不满可直接定为不合格。评价学年度有教学事故的,依据教学事故等级直接定为合格或不合格。
3、考核不合格的教师,暂停其原任课程的讲授资格,限期提高业务能力,经重新考核通过后,方可重新认定原任课程的讲授资格。连续两次不合格的教师,教学单位应将其调离教学岗位,或停止其承担该教学任务至少一年,一年后试讲,考核通过后方能重新上课。
4、考核结果与课酬挂钩。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划分为若干等级付酬。优秀等次的前20%名次的,课酬系数为1.5,余下80%优秀等次的系数为1.2;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各等次课酬系数分别为1.1、1.0和0.5。
5、教学质量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其年度考核、评优、职称评聘、项目评选等方面的重要依据。教学质量考核为优秀、良好等次的,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个人项目申请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不得申请集体项目。
6、考核结果与单位教学工作考核挂钩。对单位年度教学工作考核优秀或较差的单位,其优秀等次比例适当增加或减少。
六、考核组织和领导
1、艺术学院成立教师教学质量考核领导组,在学校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对学院的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考核。
2、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学办公室),具体协调学院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
七、其他
1、学院考核领导组加强对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2、本办法由教学办公室负责解释;
义务教育教学质量考核方案(精选篇2)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心学校关于开展“教学质量提升年”活动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现就我校开展“教学质量提升年活动”的活动提出如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学生发展为根本,以“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为主要抓手,以切实转变教师教学为根本举措,全面提升师资队伍素质,规范教育教学管理、提升教学质量。
二、组织机构
成立 “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目标任务
(一)改进教研方式,强化校本教研
学校将加大校本教研建设的力度,注重教研的实效性,多开展以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自身素质为重点的培训和教研活动。要大力推行集体备课制度,同时积极开展以教学管理、教学研讨、教师培训、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多方面为中心的.交流活动。
(二)落实常规管理,强化过程控制
结合学校实际,科学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教学管理制度,用制度全方位、全过程管理教学,促进教学。通过严格执行教学管理制度,将制度贯彻落实到每一个教研组、每一名教师。并在实践中逐步健全、完善教学管理制度,探索出适用性、可操作性强的管理办法,提高学校教学常规管理水平。
(1)加强备、教、辅、批、考、析教学环节的跟踪管理,注重奖勤罚懒。
(2)坚持推门听课。看教师课堂教学能力,看学生“三维”达标情况,查堵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缺口,及时发现正方两方面典型。
(三)认真钻研教材,提升教师素质
教师素质是决定教学质量的重要因素,教师对教材的理解、把握、运用能力又是教师素质的核心。所以我们将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教材研究活动,尤其加强对单元教材的分析以及中期教学质量监测,建立学校教材考核机制,组织开展教师教学系列达标活动,促进教师钻研教材的自觉性。
(四)开展“名师”工程,提高整体水平
积极建立师徒结对制度。充分发挥镇级骨干教师住校的作用,利用他们在校内定期承担示范教学活动,做好师资力量的优化组合。同时积极为青年教师搭台子、铺路子、压担子,促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努力构建一支会学习、会反思、会研究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为推动新课程改革深入实施提供保障。
(五)借鉴先进经验,创新工作思路
我校将积极学习、借鉴外地或云平台网络资源具有特色、富有成效的好经验、好方法,结合本校实际,创新教学管理模式,改进课堂教学模式,向课堂教学要质量,下大气力全面抓好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工作。
四、具体措施
(一)为确保“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年”活动有序开展,将活动分为三个阶段,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组织与动员阶段(9月份),制订活动实施方案,进行宣传和动员。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10月份-12月份)
(1)培训学习(9月份),组织开展理论学习、各教研组研讨课等活动,利用好“校长每周一荐”。
(2)研究展示(10月份-12月份),开展各类研讨会、观课会、展示会和评 比活动,以不同方式呈现“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年”的丰富内涵。
第三阶段:总结与表彰(-次年元月),在总结的基础上,汇总全校课堂教学改革与创新成果,总结提升典型经验,推广成功做法,表彰先进个人。
(二)组织开展好全校性研讨、检查与评比活动,促进活动各项目标的有效完成。具体活动如下:
1、组织学习关于提高教学质量的相关文件和指示精神,认真分析本校教学现状,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狠抓管理,科学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
2、做好部署、动员工作。
3、结合学校实际,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教学活动,在提高教师能力水平和提升教学质量上下功夫。
4、对教师进行专题培训,提高教师对教改理念的认识。
5、充分做好对教师基本功素质的检测和评估工作。
6、开展以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为主题的优秀论文、优秀教学案例评选活动并装订成册。
7、组织全校首届教师技能基本功大赛“名师”评选活动。
8、定期召开经验交流会,并及时进行总结。
9、继续进行课题研究工作,使课题研究工作稳步有序的开展。
义务教育教学质量考核方案(精选篇3)
一、考核内容
考核指标内容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由保障机制、学校发展、教师培养、学生成长、学生关爱、个性指标等内容组成。并按照以上指标内容分别设置指标体系。考核指标体系由县教育科技局各股(室、中心)拟定,经考核办汇总初审,分管领导审核,党组会研究同意后印实施。(见附件2)
二、考核程序方法
赫章县教育系统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价)按照确定考核指标、每月调度、季度监测、半年评估和年终考核5个程序进行,由县教育科技局考核办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结束后,县教育科技局考核办按照县考核办要求,通过适当方式向考核对象反馈考核(评价)结果。考核对象有异议的,可向县教育科技局考核办申请复核。
(一)指标设置。考核指标设置在本年度第一季度,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发展定位、职能职责,着重围绕教育服务管理更加优化、教育质量稳步提升、师德师风建设更加有力、中小学校(园)教育多样特色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等要求,结合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及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形成可量化、可比较、能定责、可追责的分类考核指标。根据资源禀赋、发展阶段、功能定位等不同特点,将考核对象分为教育集团类、中小学类、特殊教育学校类、育新学校类、幼儿园、中职学校类6个类别分类设置评价指标体系。
(二)每月调度。由县教育科技局相关职能股室(中心)对所牵头负责的指标按月进行调度,并采取发函提醒、挂牌督办、限期整改等方式,对未按时序推进的工作进行提醒督办。
(三)季度监测。县教育科技局考核办负责,按季度汇总考核对象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价)有关指标季度推进情况,进行审核评分。对未按时序进度要求推进工作或监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县教育科技局考核办及时提醒,跟踪整改落实;确需督办的,由县教育科技局考核办报县教育科技局党组审核,以适当的方式进行督办。
(四)半年评估。考核对象于本年度7月20日前对照年度考核指标进行自查并形成半年工作自查报告报县教育科技局考核办,县教育科技局考核办根据平时工作调度和掌握情况,结合指标涉及股(室、中心)意见或建议,进行审核评分,形成半年评估结果进行通报,对突出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五)年终考核。由县教育科技局统一组建考核组,于本年度年底或次年年初对考核对象开展年终考核,综合月调度、季度监测、半年评估等平时考核结果及动态考核等情况,形成年度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价)得分和等次建议,报局党组会审核。
三、计分方式
(一)计分项目。
单位年度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价)得分项分为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价)指标考核得分、动态考核得分、满意度测评得分、教育质量得分。
(二)计分方法。
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价)指标得分按照60%比例计入总分、动态考核评价得分按照30%比例计入总分、满意度测评得分按照10%比例计入总分。计分公式为:
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价)得分=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得分×60%+动态考核得分×30%+满意度测评得分×10%+教育质量得分。其中,教育质量得分直接计入单位年度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价)得分总分。
满意度测评意见分为“满意”“较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等次,分别对应90—100分、80—89分、60—79分、
60分以下。
测评主体及分值权重为:班子成员、各股(室、中心)负责人占30%;教师、家长、学生测评占70%。满意度测评计分方式为:(“满意”票数×1+“较满意”票数×0.8+“基本满意”票数×0.6)÷有效票数×100,“不满意”票数不计分。
动态考核基础分为100分,计分公式为:
动态考核得分=基础分+加分事项得分-减分事项扣分。加减分项包括表彰奖励、表扬肯定、宣传报道、通报表扬、活动承办及示范创建、通报批评、不良记录,考核标准对照附件1执行。按照百分比一定比例计入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价)得分总分。得分。
教育质量得分由县教育研究室牵头制定教育教学质量检测方案并提供考核结果,得分上限不超过10分。
中心小学类考核计分方法。中心小学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价)得分=中心小学校本部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价)得分×60%+辖区内村级学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价)平均得分×40%。考核组实地考核时,辖区内村级学校有3个及以上的,至少考核3个;辖区内村级学校低于3个的需全部考核。
四、等次评定
根据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价)得分高低,教育集团和中小学幼儿园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价)等次建议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评定为“好”等次,考核得分达到90分以上,且政治素质考核和党建工作成效考核均达到“好”等次;评定为“较好”等次,考核得分达到80分以上,且政治素质考核和党建工作成效考核均达到“较好”等次;评定为“一般”等次,考核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且政治素质考核和党建工作成效考核均达到“较好”等次;考核得分低于70分,且发生涉及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或校园安全、师德师风等事件(事故),造成严重影响的,及学生入学巩固率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应评定为“差”等次。
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含中办、国办)、教育部、省委、省政府、省教厅、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县委、县政府书面通报批评(有正式文号)的,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价)等次不得评为“好”等次。
考核结果由县教育科技局考核办提出等次建议,上党组会议研究审定,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年度综合考核结果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有关要求
(一)严格执行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价)。单位提供的考核材料及数据,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隐瞒等情况,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价)应坚持公道正派、实事求是和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得伪造或擅自更改考核结果,不得隐瞒、歪曲事实真相,不得泄露考核秘密,不得在考核(评价)中谋取私利。
(三)对违反考核(评价)纪律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并对违纪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影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义务教育教学质量考核方案(精选篇4)
教育教学是学校工作的中心,提升质量又是教育教学这个中心工作的中心。基于市直学校现状,市教育局明确20__年为市直教育“质量提升年”,因此学校必须牢固树立“质量立校”意识,真正把工作重心集中到抓教育教学质量上来。
一、指导思想
遵循教育规律,贯彻教育方针,执行教育规范,推进改革创新;一心一意抓质量,聚精会神谋发展;提升质量的主导因素是人;提升质量的关键举措是实行精致化科学管理;提升质量的重要保障是严格督查和有效考核。
二、努力目标
1.德育工作有针对性、有特色、有实效。
2.本届高二学业水平测试合格率90%以上。
3.本届高三高考成绩同比上升。
4.创建成“党建工作示范校”。
5.创建成“教科研先进学校”。
6创建成“艺术特色学校”。
7.创建成“国际生态绿旗荣誉学校”。
8.争创“精致化管理先进学校”、“教育质量进步奖”和“教育改革创新奖”等奖项。
9.国家级课题“智慧课堂与幸福教育实践研究”结题。
10.学生对教师教学态度、效果的满意度比上年度提升2个百分点以上。
11.争取年终考评继续为“优秀”等级。
三、工作举措
1.组织学习和研讨,提高认识,达成共识。
2.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学校推进“质量提升年”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
3.细化分解目标,层层落实现任,与各责任部门和个人签定目标责任状。
4.保证德育为先,切实把德育工作渗透于学校各项工作之中。
5.加强干部队伍、班主任队伍和教师队伍建设,修定出台“三级骨干教师”培养与考核要求,并对原有骨干教师进行考核。
6.修定集体备课流程和要求,完善集体备课制度。
7.聚焦课堂教学改革,修定出台实施“智慧课堂”的流程要求,切实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
8.广泛开展各类听课评课活动,明确各级干部和教师的听课要求,把精力投入于课堂,使管理落脚于课堂,致力于解决课堂教学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
9.修定出台学生作业的布置、批改、点评和纠错要求,抓实作业环节,使讲和练有效结合起来。
10.关心全体学生,关注典型学生,对发展有明显差异的学生要进行跟踪辅导,并对定期进行检测,使每个学生都有适合自己的发展空间。
11.加强对高三美术班、传媒班和日语班的教育教学管理,尤其要提高文化课的教学效率。
12.关注体育、艺术课的教学和体艺活动的开展,维护学生的身心健康。
13.提高教育管理和教学过程的信息化水平,以信息化推进质量提升。
14.明确学校推进“质量提升年”领导小组下设的考核办公室的工作要求,会同年管办切实担负起常规的督查责任。校长办公室具体负责会议出席、上班签到等出勤情况的管理。
15.校务委员蹲点高三年级、高三各备课组和高一、高二部分备课组,督查、指导班级管理和备课组活动。
16.强化行政值班,合理调配值班人员,实行校级干部、中层干部和年级安排的人员联合值班,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全方位稳定教育教学秩序。
17.按相关规定完成学校岗位设置,明确岗位职责,按岗履职,按岗考核,按岗取酬,发挥好激励和导向作用。
18.待省出台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后,根据市局要求和学校实情,制定学校合理的绩效考核方案,全面实施绩效考核。
义务教育教学质量考核方案(精选篇5)
一、评估对象
20__年市幼儿园教育质量督导评估的对象为:
区第三幼儿园、市第一幼儿园、县幼儿园、县幼儿园
二、评估目的
市幼儿园教育质量督导评估,是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主导的,对辖区内幼儿园教育质量发展状况进行的监测与评估,属于诊断性评估,目的是了解幼儿园教育质量发展的现状,发现办园特色、特点以及存在的不足与问题,总结发展经验,为幼儿园制定发展规划、确定发展路径和措施提供依据,为市、县两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学前教育政策、管理措施和办法提供支持与服务,督促办园主体改善办园条件,改进管理措施,提高办园水平。
三、评估依据
20__年市幼儿园教育质量督导评估采用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育局、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负责承担研究制定的《省学前教育质量监测的督导评估指标体系》(附后)作为依据,辅之以近年来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有关学前教育发展的政策、文件要求。
四、评估时间
20__年市幼儿园教育质量督导评估的时间为20__年5月下旬-6月中旬。
五、评估程序
幼儿园教育质量督导评估,分为幼儿园准备和督导评估两个阶段。
(一)幼儿园准备工作
幼儿园准备既是幼儿园接受督导评估的资料收集、活动准备的过程,也是幼儿园接受督导评估之前的一次诊断性测评和自我总结、反思。
接受评估的幼儿园,要建立由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组成的评估准备工作小组,同时,根据需要可聘请教育督导人员、教育行政管理人员、专家、家长、社会人士等参加。
准备工作包括:学习测评活动方案和测评指标体系;准备资料——收集、整理、装订、装袋需要提供的各种资料;人员准备——通知、召集需要观测、访谈的教师、幼儿、家长等;活动准备——组织开展需要测评的幼儿接园活动、教学活动、游戏活动、就餐就寝活动等;自评自测——根据《市学前教育质量监测的督导评估指标体系》,逐项自评打分;撰写教育质量发展报告(总结报告)——根据评估指标体系,结合自评、自测结果,现状分析与反思,撰写教育质量发展报告。自评结果与质量发展报告于评估活动前一周提交评估小组。
(二)督导评估工作
1.评估小组
建立由教育督导人员、教育专家、幼儿园骨干教师5—7人组成评估小组。
2.测评活动
(1)学习方案:参与评估人员,在评估工作前认真学习《市学前教育质量监测的督导评估指标体系》、《20__年市幼儿园教育质量督导评估工作方案》、《学前教育质量检测个人测评情况记载表》等,熟悉评估内容与方法。
(2)个人评估:每个评估人员负责1—2个一级指标的测评,依据《学前教育质量监测的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运用《学前教育质量检测个人测评情况记载表》独立进行测评,测评人员须对每项三级(c级)指标进行评分;同时,在“测评情况记载”栏,对查阅的资料(佐证材料),幼儿园建设和环境的查看情况,对幼儿、教师、家长的访谈情况,幼儿生活、游玩、学习等情况进行记录、记载,包括质量发展状况、特色与存在不足、问题等。
被测评幼儿园应为每个测评人员提供一位引导员,协助完成测评工作。测评时间从幼儿入园到幼儿离园,观测幼儿园一日的教学活动。
(3)幼儿园汇报:由被评估幼儿园领导作教育质量发展总结报告,包括评估准备工作情况,教育质量发展状况、特色,存在问题与不足,自评结果,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等。
(4)小组评议:在测评人员个人独立测评基础上,小组成员合议,形成小组测评结果,填写《市幼儿园教育质量督导评估结果统计表》。
3.测评方法
(1)听取汇报:听取幼儿园领导及有关人员的工作汇报。
(2)察看现场:幼儿园环境、班级环创、区角设置、寝室环境、园风园貌、教学设施设备等。
(3)查阅资料:查阅有关档案资料,包括各种工作计划与总结、管理与考评规章制度、教学活动设计、学习与会议记录、报告、园本课程、幼儿成长记录(卡、册)、教师业务档案等,包括文字、影像、图片等。
(4)座谈会:召开教师、家长座谈会(10—15人,大、中、小班兼顾)。
(5)个别访问:对教职工、幼儿、家长及有关人员进行个别访问。
(6)听课:观看幼儿学习活动、游戏活动、自由活动、户外活动、就餐就寝活动等。
4.评估报告
(1)质量报告:督导评估小组,根据测评结果,撰写教育质量发展报告,包括评估工作情况,教育质量发展状况、特色,存在问题与不足,评估结果,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建议等。
检测组根据测评对象的教育质量发展报告、测评小组提交的《市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估个人测评情况记载表》、《市学前教育质量督导评估小组测评结果统计表》,以及测评过程中收集到的原始数据和信息进行整理,分析提出主要成绩和存在问题,形成规范的质量监测评估报告(文本)。教育质量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评估概况、主要成绩、存在问题、改进意见和建议。同时,提供《学前教育质量监测的督导评估评分量表》。
(2)结果运用:评估结果仅用于幼儿园自身改进工作的参考和依据,教育督导、教育行政、教育科研部门,制定和改进管理措施、办法的依据和参考,不作为幼儿园或幼儿园领导评优、达标、晋级的依据;评估结果(报告)不对外发布,只向被评估幼儿园的教育主管部门、业务指导部门和评估对象(幼儿园)定向发布(送达)。
义务教育教学质量考核方案(精选篇6)
教师是教学活动的主导。教师授课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教学效果,影响人才培养的质量。为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意见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目的
为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教学工作质量提供依据;为科学地计发课酬提供依据;为有效地实施对课堂教学过程的监控提供依据;为有针对性地组织教师业务培训提供依据。
二、评价对象
承担教学任务的广东商学院在编专任教师(含双肩挑教师)均是评价对象。
三、评价内容
1、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对同时担任理论课教学和实验课教学的教师,或同一门课中既有理论课教学又有实验课教学的教师,应分别进行理论课评价与实验课评价,再以理论课计划课时和实验课计划课时占总计划课时的比重为权重计算受评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得分。该项评价于每学期结课前2周进行。
2、教学、教改与研究成果评价。该项评价于每学年第2学期结课前1周进行。
3、综合评价。由"课堂教学质量得分×0.75+教学、教改与教学研究成果得分×0.25"计算出受评教师教学工作综合得分。该项评价于次学年第1周进行。
4、体育课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内容另行规定。
四、评价机构
成立校教学质量评价办公室(简称评价办,设在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对全校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进行指导与协调。教学院系部成立"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简称评价小组),对本单位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进行组织和领导。由评价小组委派2-3人任评价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程序组织学生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评价前,校评价办要对评价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各教学院系要对学生认真进行评价前的动员与教育。
五、评价程序
1、学生填写评价问卷前,评价员应向学生解释各项评价指标的确切内涵,并要求学生认真、客观、公正地填写评价问卷。评价者应随机抽取有关受评教师的有效问卷不少于30份作为统计样本。有效问卷少于30份的,一般应重新进行评价。
2、评价员收回学生问卷后,应当场用专用袋密封与签署评价员姓名。该单位教学秘书应于结课前1周将密封好的问卷交校评价办。
3、评价问卷由校评价办统一进行计算机处理,计算出每位受评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单项分和总分。再以教学院系部为单位,按总分高低顺序(若得分相同,开新课、新开课优先)填写"广东商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价得分统计表",次学年第1周返各教学院系部公布。
4、受评教师于每学年第2学期结课前1周填写"教师教学、教改与研究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评价小组对其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按"广东商学院教师教学、教改与研究成果评价计分表"(见附件4)的要求打分,再按得分高低顺序填写"广东商学院教师教学、教改与研究成果评价得分统计表"(见附件5)。该表应在本单位的范围内公示。
5、评价小组根据两学期的课堂教学质量得分和教学、教改与研究成果评分计算受评教师综合得分。综合得分=该学年度课堂教学质量平均得分×0.75+教学、教改与研究成果得分×0.25。再按综合评分的高低顺序填写"广东商学院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得分统计表"与按预定比例提出本单位教学优秀奖候选人(所提候选人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最低科研工作量),并公示。如无异议,由该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加盖公章报教务处。受评教师对评价结果如有异议,可向本单位评价小组投诉。若不服评价小组裁决,可向校评价办投诉。
六、评价结果使用
1、赋予课堂教学质量得分适当的权重计算教师课酬。
2、以综合评分为根据评定各级教学优秀奖。
3、课堂教学质量评分低于60分者,由教务处亮红牌,暂停其上课资格一个学期,一学期后由教务处组织专家重新确认其上课资格;被亮红牌后一年内,不予受理其晋升职称的申请,不得评选任何先进;课堂教学质量评分低于75分者,由教务处亮黄牌,院系部主管教学的负责人找其谈话,次学期的授课时数应限制在每周6学时以内;课堂教学质量评分高于(含)90分者,每学期由教务处在全校范围内通报表扬,各教学院系部及时总结其经验并加以推广。
义务教育教学质量考核方案(精选篇7)
一、重点任务和目标
1、落实责任制,明确领导责权分工。各学校要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一级抓一级,并将纠风治乱的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从而在全系统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2、严格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坚持“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公办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的政策;教育教学研究中心、中小学不得举办义务教育阶段各类学科竞赛,不得举办“奥班”或“奥赛训练班”。
3、加大治理教育收费中的突出问题,巩固和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落实工作成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执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和落实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和课本费的改革政策,巩固改革成果,坚决防止“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的情况发生;同时按上级总体部署,积极推行城市区经费保证新的政策措施,对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收费要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切实加强中小学教材管理,严禁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牟利的行为。加大对教育乱收费的查处力度,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顶风违纪的乱收费案件从严查处,对乱收费学校,要追究校长责任。
4、大力推进“阳光工程”的实施。一是各类招生考试坚持实行“六公开”,即:招生政策和实施办法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二是认真落实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学校办事公开制度,做好公开工作。特别是对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等涉及教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事项,基建工程、大宗物品采购、财务收支等重大事务的要及时全面公开。局纪委年底将对学校办事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市教育纪工委,进一步打造“阳光工程”。
5、加大师德师风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教师廉洁从教、为人师表意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树立好“人类灵魂工程师”的良好形象。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要对教师加强政治理论、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的教育,促进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事业心、责任感,提高依法从教的水平。要把师德考核作为一项硬性工作来抓。严禁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坚决实行转正、评聘、晋级、选拔、评优一票否决制,坚决取消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者的教师资格。对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现象,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坚决制止;要严肃查处违反师德规定的案件(事件),按照规定给予相关人员组织处理直至党政纪处分。
6、做好投诉和举报接待工作,坚决查处各种违纪案件。各校要结合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加强对本校行风工作的查纠力度,局纠风工作领导小组也将通过明察暗访、联合检查、突击抽查等,加大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确保我区教育系统纠风工作取得成效,保证教育事业的和谐健康发展。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1、召开会议,针对新形势做出全面部署。及时召开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全区教育系统年度纠风工作做出安排。各学校要召开行风建设大会,制定行风建设工作方案,建立相关制度,落实有关制度,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
2、健全机构,进一步发挥组织优势。根据领导工作分工变化情况,完成纠风工作领导小组职能调整,明确职责。各学校也要调整相应的行风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
3、纠评并举,深入细致推进重点工作。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的落实和巩固为重点,春季开学后,针对教育收费这一纠风工作的重要问题,对全区教育收费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文教局组织人员深入各学校,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和发问卷,开展行风建设专题调研,全面了解中小学在收费公示、使用管理、师德建设、校务公开、招生等群众反映较多的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继续开展民主评议学校工作。把行风建设和规范办学行为紧密结合,进一步优化办学环境。年底,文教局从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学校行风建设、行风成效、自评自纠、整改措施、工作推进、规章制度建设、校风和师德师风、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那一世
4、奖惩并重,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在进一步宣传先进教师工作同时,对群众反映强烈部分教师的师德师风问题进行整顿。局纪委将结合群众举报等在周末对学校或教师组织有偿补习班问题进行查纠,对学校违反本通知规定的,一经查实,要及时如数退还所收取的费用,给予学校通报批评,取消学校当年文明单位评选资格,并追究学校领导的纪律责任,直至撤销校长职务;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在职教师违反规定的,第一次发现,给予批评教育,并及时如数退还有偿补课所得。第二次发生的,不但要及时如数退还有偿补课所得,当事人该年度考核还要确定为不合格,不能作为各种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必要时调整岗位;对因此原因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予以解聘。对因此原因造成学生伤害责任事故的,责任教师要依法赔偿受害学生的经济损失,并视情节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特别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组织非毕业班学生进行有偿补课的将给予从严从重处理,坚决遏止乱补课、乱办班现象的发生和蔓延。
5、加强教育,提高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廉政意识。召开学校校长、书记培训会,在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倡廉方面进行专题培训。第二学期暑期开学后,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针对学校教师的规范办学行为、严禁乱收费的宣传周活动,提高学校教师政治思想觉悟,提高规范办学行为的自觉性。
6、抓好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第一学期结束前,整理归纳行风督导员、评议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反映的教育热点问题和意见,提出整改意见,召开自评大会。由各单位第一责任人报告自查自纠情况和整改意见并制定整改方案。各单位对自评自查的问题和群众提出问题进行认真梳理,结合实际制定出整改措施。第二学期开学后,由各单位第一责任人汇报行风建设整体情况及整改工作情况,针对整改情况进一步征求意见。
义务教育教学质量考核方案(精选篇8)
为加强和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师教学师德素质和教学水平,科学公正地评价教师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1、科学性原则。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应遵循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工作特点,听取教学对象、同行和教学管理部门等各方面的意见,按照“隶属部门考核,服务对象测评”的方式进行,提高考核的全面性和可信度。
2、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应客观、公正,不徇私,实事求是,考核方法、内容和结果应向教师本人公开。
3、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考核指标内涵的设定应能准确描述教师教学质量特征,定性指标便于观察,定量指标便于度量,指标权重分配尽量合理。
4、形成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原则。考核指标和考核方式应反映教师教学质量的形成过程和最终结果,做到日常形成性考核与期末、年末终结性考核相结合。
二、考核对象及考核期
1、教学质量考核对象为该学期在学院任课的专兼职教师。
2、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以一个学期为周期,以两个学期考核得分的平均值作为教师全年的教学质量综合考核结果。
三、考核的主要内容
1、教师的思想素质和师德规范;
2、治学态度、自律意识和敬业精神;
3、教学业务技能和教学组织能力;
4、教学目标的实现程度和教学效果。
四、考核项目和方式
1、考核项目包括教师备课、授课、作业布置与批改、实验实训指导、辅导答疑、考试考查等教学环节。
2、采取学生(教师所授课班级学生)测评、同行测评(本教研室教师测评)、考核小组(由系部组织)测评及综合测评四个方面相结合的方式。测评总分为100分,其中学生评分占40%,同行测评分占10%,考核小组评分占40%,综合评分占10%。
3、学生、同行测评采用院园网教务管理系统,考核小组测评采用人工评分办法,综合测评以教学管理部门意见为准。四项测评结果分数按分配权重汇总即为教师教学质量学期考核得分。
五、组织实施方法
1、学生测评:由教务处牵头,各系教学干事和学生辅导员配合,每学期期末考试前分别组织本系学生上网对本学期授课教师进行测评。
2、同行测评:每学期,各系部安排教研室内部教师相互听课,认真填写听课记录;在此基础上,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教师上网对所听课教师的教学质量予以评价。
3、考核小组测评:每学期末,由系部主任、教研室主任和教师代表组成考核小组,对本系部教师进行教学质量评价。
4、综合测评:教务处、教务处等教学检查、督导部门在学期末,将本学期教学检查、督导记录及时反馈系部,系部根据本学期教师教学的奖励和处罚情况,以5分(无奖励无处罚教师的分值)为基准分,进行加减分,最高分为10分。
5、各系部将本部门的教师测评结果,由教学干事提交教务处审核,报送分管院领导。
六、考核等级及比例
考核等级分A、B、C、D四等,其中A等不超过20%,B等占65%左右,C等不超过10%,D等5%。统计赋值:A=95,B=85,C=75,D=50。
考核期内出现重大教学事故的,同行测评和考核小组测评的考核等级直接定为D等;出现其他教学事故的,按综合测评的计分办法扣分。
七、考核结果运用
1、期末、年末的考核结论和教师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由各系部告知教师本人,并听取教师本人的意见。
2、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年度绩效工资分等的依据之一。
3、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平均分折算等级为C等及以下者,不得晋升上一级教师职务。
4、对年度评为C等的教师,所在系的领导和教研室主任应帮助其分析原因,总结经验,要求其提出整改措施,提高教学水平。
5、连续三次学期考核评为D等或三年内累计四次评为D等的教师,调离教学岗位。
八、争议处理
教师对考核结论有异议的,可在告知其考核结果的7日内向本系部提出书面申诉。教学系部在接到申诉后应及时报告教务处和分管院领导,由教务处会同教学系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若认定事实不准确的,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重新研究确定考核结论。
九、存档管理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资料由各系部存档,考核分项计分及综合结果报教务处存档。教师可到本系部或教务处查阅对本人的考核结果。
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十一、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义务教育教学质量考核方案(精选篇9)
一、总体要求
1、每位教师必需在开学后一周内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教育教学具体实际,制订出学期班级工作和教学进度计划。
2、在期初、期中及期末对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价。
3、汇总学生、教师、管理人员等对教育质量的意见,经过调查研究找出原因及时反馈给有关当事人。逐步实行教考分离(流水阅卷)。
4、期末每位教师必需根据自己的教育教学情况进行自评,写出学期工作小结。
5、分管领导对每位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作出评价。每学期至少面谈一次。
二、教学质量评价的要求。
1、树立科学的教学质量观我校必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要坚持以人为本的质量观、要坚持全面的质量观、要坚持可持续发展的质量观和要坚持均衡发展的质量观等科学的教学质量观。
2、基础教育的教学质量应该是全面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那就是严格按照国家教学计划、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及教材的要求安排课程和课时,进行教学和辅导,切实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而不是考什么教什么,考什么学什么,不考不教,不考不学的实用主义的应付考试的所谓教学。
这种教学质量是逐步的有阶段性的,是适应学生年龄特征和身心健康成长的需要的,而不是为了片面追求升学率,无止境的无限度的扩大教学领域或教学内容,不是为了谋取高分,超前地学习学生不堪重负的学习内容,不是为了提高学习成绩,侵占学生所有活动时间,甚至加班加点,无止境地补课,轻视德育和体育,让学生失去愉快而美好的童年。
3、提高小学教学质量主要依靠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改进课堂教学形式和方法来实现。课堂教学是目前我国小学实现教学计划、课程标准(教学大纲)的目标和要求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主渠道。它有利于经济有效地大面积地培养人才,有利于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4、学校领导应该在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上多下些功夫,加强教学研究和探讨,改进教学形式和方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充分挖掘学生的潜力,加强课堂检测和反馈,增强教学的针对性,因材施教,有的放矢,精讲多练,注重实效。
三、建立有效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1、校长要以主要精力抓教学工作。校长是学校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教学质量负全责。校长要深入教学管理、深入教学改革、深入课堂教学,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当家人,做学校教学改革工作的领路人,做学校课堂教学质量的发言人。校长要负责健全学校教学管理系统,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创新学校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干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使之发挥最大的工作效能。
2、教学管理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要求,充分发挥教学管理者的作用。加强自身专业理论学习,深入学校教学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抓好过程管理,在教学管理工作中做到思想端正、工作科学规范,使学校教学质量显著提高。校长和教学管理人员要坚持每周至少听一次对本校教师、特别是年青教师的课,及时了解教学工作情况,校长和教学管理人员要带头上研究课或示范课(每学期至少一次),并认真作好相关记录。
3、以教学评价为手段,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1)开展课堂教学评价工作,促进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课堂教学是教学工作的核心,是落实素质教育要求的主渠道,是实施课程改革的主阵地,处于重中之重的地位。学校要深入进行课堂教学评价工作,要以《中小学发展性课堂教学评价指导意见》为指导评价教师的课堂教学,我校要把开展课堂教学评价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来抓,通过课堂教学评价,使广大教师形成新课程下的教学理念和教学行为,提高每一节课的教学质量。
(2)重视单元教学评价,强化教学过程管理。我要加强单元教学的管理,以单元教学质量检查的形式(月考),及时对教学质量实施监控。从管理及教和学多个方面,分析影响提高教学质量的因素,及时加强薄弱环节的工作。
(3)做好阶段教学分析工作,提出改进工作提高质量的措施。教研组要定期召开小学教学质量分析会,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4)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制度,以科学的教学质量观评价教学。学校和教研组密切配合,通过教学视导、教学访谈、师生问卷等实地调查方式,师生教与学成果资料分析方式和学生学业成就水平测试等多种形式,对学校教学质量进行监控与评价。对教学工作存在问题的学校,学校和教研组对其进行全面分析,采取措施,帮助提高。
义务教育教学质量考核方案(精选篇10)
为了加强我校教学质量管理,正常反映教学信息,客观评价教师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特制定《__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通过科学严谨的教学质量考核评审,对教师教学质量及水平给予合理的阶段性评价结论,从而获得全面、综合的教学质量信息。引导和激励广大教师积极投入教学和教学研究工作,促进教学内容更新、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教学管理和教学效果考核提供第一手资料,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考核等提供基本依据。
二、考核原则
1、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是一项科学性很强的繁复工作,在评价过程中坚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结合我校教学工作特点,制定科学的教学评价指标体系,实事求是地评价教师的教学实效,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学现状,促进教师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教学业务水平,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2、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教学活动是教与学的复杂过程,影响教学质量的因素很多,有些是定性指标,有些是定量指标。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评价采取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借以提高评价结果的可信度。
3、全面综合评价的原则
对每门课程的评价,充分考虑从不同角度与不同层次进行综合性的评价,要特别注意对教师的师德评价,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和教学过程管理的评价及整体教学效果的评价,以提高评价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三、考核对象及考核范围
本办法的考核对象为当前学期全校所有课程的专、兼职授课教师和外聘教师。即包括教学全过程及学校所有开设的理论课、实验实训课、一体化教学课程等。
四、考核组织
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的__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校开展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各院部成立由院部主任为组长的院部教学质量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部门(包括在本部门任课的校内兼课人员)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计划和组织实施工作。
五、考核内容及考核方法
(一)考核内容
__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主要由领导评教、同行评教和学生评教三部分构成。其中领导评教占20%,同行评教占40%(其中同行听课占30%,教案和作业批改等占10%),学生评教占40%。
1、领导评教。
领导评教由领导根据听课情况和被评议教师的日常表现进行打分。领导听课主要从授课教师的教态仪表、教学基本素养、教学设计能力、教学方法、教学内容和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打分,并给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2、同行评教
同行评教由本院部教师通过检查被评议教师的教案、随堂听课(纯实验教师主要检查实验准备和实验过程)以及对课后作业或实验报告批改等情况的检查进行打分。教案检查主要从教案的格式和内容两方面进行评价;随堂听课主要从授课教师的教态仪表、教学基本素养、教学设计能力、教学方法、教学内容和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打分,并给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对课后作业或实验报告的检查主要通过作业布置量、学生完成情况、作业批改情况以及成绩记录情况等几方面进行打分。
3、学生评教
学生评教由被评议教师授课班级的全体学生通过__大学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对授课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过程、教学水平以及教学效果进行打分,并对教师的授课情况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以利于授课教师对自己的授课质量进行改进和提高。没有使用__大学综合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管理的个别院部,可按照同样的评教标准,通过手工的方式评教后再进行汇总。
(二)考核方法
学校对被评议教师的各单项评议均给出了固定的评议内容和分值,各单项评议满分均为100分。单项评议结束后,各院部教学质量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被评议教师的各单项得分,按照领导评议占20%,教案检查、作业实验报告检查占10%,课堂教学(或实验准备及过程)占30%,学生评教占40%的比例折合分数,得出最后得分。根据最后得分情况,院部教学质量考核领导小组要对每一位被评议教师给出综合评审意见,并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四个格次确定每一位被评议教师的考核格次。其中优秀格次人数为本院部被评议教师总数的30%;良好格次人数为本院部被评议教师总数的40%;最后得分在60分以下的被评议教师其最后格次为不合格;当前学期出现过教学事故者,其最后格次不得为优秀。当前学期出现过一级教学事故者,不论其最后得分如何,其最后格次为不合格。
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任课教师,立即停止其授课资格,由院部负责对其进行培训,限期整改提高。一学期后,由本人提出申请,院部领导同意,教务处批准后,重新进行教师授课资格认定,认定合格后方可取得授课资格。若三年内有两次考核不合格,需调离教学岗位。
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各院部教学质量考核领导小组申报的考核结果及格次比例无误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全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
该考核评审活动依托学校的期中教学检查,每学期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将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装入本人业务档案。
六、考核要求
该考核评审活动根据每学期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原则上安排在每学期的期中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各院部要将本部门(包括在本部门任课的校内兼课人员)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总结和所有被评议教师的《__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综合评审表》报教务处。《__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综合评审表》每人一式两份,一份报教务处,一份院部存档,其余原始评审资料由院部妥善保存备查。
七、鉴于会计学院、远程教育学院教学管理的特殊情况,可参照本办法制定各自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报教务处备案。但其每学期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总结和考核格次的控制比例,须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报教务处审核后公布。
八、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