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放假通知【最新7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很多时候都不得不用到通知,法规性文件经有关部门制定以后,需要用通知的形式予以发布。那么,怎么去写通知书呢?为大家精心整理了清明节放假通知【最新7篇】,您的肯定与分享是对小编最大的鼓励。
清明节放假通知 篇1
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相关文件精神及学校工作安排,现将清明节放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我校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5日(星期四)至7日(星期六),共三天。
二、注意事项
1、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各学院要以学生乐于接受的形式或载体加强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教育,大力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强化学生个人的'自我防护意识。
2、严格出游审批管理。学校原则上不予批准留校学生集体出游活动,确有必要,须严格履行审批和注销程序,并做好应急预案。
3、倡导文明祭祀新风。清明为中华民族祭祀先祖的传统节日,各学院要在学生中积极开展破除传统祭祀陋习,倡导文明祭祀新风的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度过一个有意义的传统节日。
4、做好学生返校统计。各学院在假日末要督促学生及时返校,并做好学生返校情况统计,于4月7日(周六)上午10:00前将统计结果上报学工部(处)学生事务科。
5、做好假期值班安排。各学院学工办要做好假期值班安排,值班人员务必保持通讯顺畅。值班人员在当值期间要仔细排查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理和上报异常情况。
清明节放假通知 篇2
各学院,各部门:
清明节是我国民间缅怀逝者、悼念故人的传统节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经研究,清明节我校放假安排如下:4月5日(星期四)至4月7日(星期六)放假,共3天。4月8日(星期天,正常上课)。假期交通车按节假日班车运行。
清明期间,由于上坟祭祖、踏青春游活动增加,极易发生森林火灾。请各学院、有关部门加强森林消防宣传教育,安排好值班,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安全工作。
xxx
二о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清明放假通知 篇3
各院、处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x办发明电〔2017〕x号),学校决定清明节放假调休时间为4月5日至7日。具体安排如下:
一、4月5日—7日放假调休。4月8日(星期日)教职员工正常上班,学生正常上课。
二、原安排在20xx年4月6日(星期五)的课程调整到4月8日(星期日)上,原安排在4月7日(星期六)的`课程正常进行,原安排在4月8日的课程停上。各院务必将以上放假安排通知到全体教师和学生,不得出现教学事故。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假期安全。请各单位将20xx年清明节值班表,于4月4日前通过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报送。
特此通知。
xxx
20xx年x月x日
清明放假通知 篇4
各部门各同事:
值清明节来临之际,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现将x年清明节放假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放假时间定为4月2日,4月2日,4月4日。
二、各部门接到通知后,妥善安排好值班工作,生产部特殊部门需值班的同事请主管将各部门值班表于x年4月1日下午17:00以前报人事行政周艳处。
三、各部门要加强对值班人员的管理,认真落实公司突发事件预案制度,切实做好公司防火、安全、保卫等工作,发现苗头要及时向公司办公室值班人员报告。
xx光电有限公司
x年3月29日
清明节放假通知 篇5
全体员工:
清明节将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公布20XX年放假安排》,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就20XX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5日(星期五)至4月7日(星期日)放假,共3天。4月8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
请各分支机构/部门组织好假前安全检查,并做好防火、防盗排查。
清明期间天气多变,天气变化及安全出行。
特此通知!
XXX有限公司
综合管理部
二○xx年三月二十日
清明放假通知 篇6
公司领导、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与海南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精神,并结合我司实际,现将清明节放假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二、各部门自行妥善安排好放假前工作,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三、放假期间正常上班的部门,应在3月30日上午将值班人员安排表报至综管部。
四、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理并按规定第一时间上报,确保节日安全。
特此通知。
xxx
20xx年**月**日
清明放假通知 篇7
全体员工:
清明节将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公布20xx年放假安排》,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就20xx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请各分支机构/部门组织好假前安全检查,并做好防火、防盗排查。 清明期间天气多变,天气变化及安全出行。
特此通知!
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