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领导意见和建议(优秀3篇)》
对领导意见和建议 篇1
创建文明城市,让老百姓得实惠。肉眼能看见道路被拓宽了,两旁栽树,不仅美观也绿化环境。社区的健身器材越来越完善,老人可以在家门口锻炼身体。但创城不只要改变外部环境,人们的文明素质也应该一同提高。现在依然有人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甚至还有人认为创城与他没有关系,便我行我素。
对领导意见和建议 篇2
根据《中国共产党宜春市、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好**年度县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精神,针对此次民主生活会的中心议题,经对全市系统各县、市、区局和市局机关各科(局、室)进行意见和建议的征求,现将所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归纳如下:
一、总体评价
各县、市、区局和机关各科室一致认为:市局党组是一个勤政廉洁的领导集体,班子成员都能起到表率作用,职责清楚、分工明确、配合默契、团结精神强。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方面,有大局意识和开拓精神,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成效显著。有效地推动了地方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意见与建议(10条)
1、要进一步加强和树立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意识对地方经济的主导产业要制定出新的服务措施,要有重点、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向地方党委、政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为地方经济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同时也可充分展现工商部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新形象。
2、要把加强队伍建设放在各项工作中的突出位置队伍建设开展的好与坏,直接关系到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要针对目前一部分干部事业心不强、思想不纯,尤其是缺乏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紧迫感的现状,对症下药,建章立制,要用制度管人、管事,从根本上改变队伍状态不佳的局面。要加强对干部的培训力度,尤其是年轻干部,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3、要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工作的调研,多关心基层干部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这一句话充分说明了基层工作的重要性,要经常了解、关心基层干部的工作、生活、学习情况,重点掌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以及需要解决的问题等第一手资料,以便于进行决策。要多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多了解基层干部的实际想法,多一些人性化管理,增强领导与一线基层干部的交流。
4、要进一步加强人事工作目前,我市系统工商队伍结构年龄老化、一线力量薄弱,人手紧张,建议市局能否积极向省局争取,在编制允许的前提下,根据需要,通过法定的程序和途径招录相关专业人员,充实到一线。05年以后工商干部、家属子女(退伍人员)的安置要尽快想办法落实。同时要重视加强对管理人才、专业人才的培训。此外,有些基层已10多年一直没有进行一般干部的非领导职务评定工作,基层干部呼声很大,建议市局党组能组织做好这一工作,调动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5、着力加强对高危行业的监管,特别是对食品行业要加大各类市场的巡查力度,采取建立台帐和巡查日誌等有效手段,强化市场监管。充分履行工商职能,服务于社会。
6、要进一步加强和重视廉政建设工作要加大廉政教育的宣传力度,并采取多种形式经常性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探索和健全惩防机制,做到防患于未然,最大限度地降低廉政成本。
7、要进一步拓宽畅通各县市局之间信息资源共享的途径可通过会议、参观、简报等多种形式,进行工作的有效做法,抽检资料等内容的沟通交流。
8、要着力加强党组织建设要加强对党员、尤其是新党员的培训工作,使其在各级组织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9、市局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应结合各县市区局的实际。
10、建议市局党组对经费比较困难的县局加大政策倾斜力度,从财力物力上给予进一步的扶持。
对领导意见和建议 篇3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坚持“依法培训、按需施教”理念,抓好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班组长、新工人和农民工为重点的全员安全培训,严格安全培训监管、监察和责任追究,进一步提高安全培训质量,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减少“三违”行为,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以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培训为重点,依法落实安全培训各项制度,继续深化全员安全培训工作,促使从业人员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掌握基本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意识明显增强、技能明显提高,杜绝“三违”行为或明显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20xx年计划培训高危行业安全管理人员20xx人,特种作业人员8000人,乡镇安全执法人员380人,一般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20xx人,从业人员20xx0人;协助省局培训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1200人。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指导,严格监管,完善措施,力争培训的质量与数量双提升
针对培训机构不再审批的变革,培训机构的办学条件、教学管理、师资队伍、后勤保障等开展教育培训的基本要素缺失了标准,没有了准入关,基本一步迈入了市场化。但是,对培训机构的监管、责任追究仍是安监部门的重要职责。因此,市、县区安监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监管监察责任。要自始至终对培训机构进行指导,规范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教育培训活动,要把提高教学质量摆在培训工作的核心地位来抓,确保每位学员学到真东西,增长真本领。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要增强培训机构内在的自我约束力,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责可追。安监部门要加大对培训机构的执法检查频次和力度,规范市场秩序,实施对培训工作的全程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处理培训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既要为培训机构保驾护航,搞好服务,也要对培训中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确保在完成或超额完成培训任务的同时,教学质量得到有效保障和提高。
(二)创新方式,改进方法,学以致用,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多年来,经过安监部门和培训机构的共同努力,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积累了丰富经验。但与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的进步,科技的日新月异相比,还有很多不足之处,需要不断的加以改进和创新。一是培训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和实用性。要因人施教,要针对培训对象的年龄、文化程度、从业经历等开好方子,对症下药,个别人要给吃小灶,不能千篇一律,得过且过。教要教管用的,理论是外壳,实用是灵魂,培训之前就要想到并做到所教的内容是否实用、管用。二是培训的方式要有实战性和灵活性。安全培训教学的指向是教授安全知识和生产技能的,是要受培训的人员到生产一线“战场”去“战斗”的,所以必须要教会培训对象作战本领。培训的方式要灵活多样化,互动式、案例式、体验式、模拟式、影像式等都可以在教学中灵活应用,增强教学的吸收力,提升教学的效果。三是培训的管理要有强制性和规律性。要严格按照培训大纲编写教案,组织教学,培训的时间,授课的内容必须得到落实,考试也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安监部门对此要加强监管,防止走过场,弄虚作假。安全培训的人员和培训的内容基本是相对固定的,因此,大多数培训教学是在不断重复,这就需要认真研究其内在的规律性,在重复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和升华。要准确掌握社会生产领域对安全生产培训的需求,掌握安全培训的周期规律,适时组织班次开展培训工作。必要的班次可以在请示市局同意后,打破地域局限,不同县区之间可以并班培训。
(三)规范教学,质量第一,宽进严出,推动教学与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各安全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局制定的安全培训大纲要求组织教学,不得随意增减和变通。承担授课的教师必须取得省安监局颁发的《安全培训教师资格证》,并认真编写针对性、实用性强的教学教案,精心制作多媒体课件,认真完成授课任务,确保培训对象学到真知识和技能。要加大实操教学的投入,保证开展实操教学设施的数量和状态,要注重实操培训的效果,切实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实操水平。安全培训考试机构,要采取现场实际操作或仿真模拟操作方式严格组织实操考核,不允许走过场,敷衍了事。要加强安全培训考试监管,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格执行考试、考场纪律,维持良好的考场秩序,杜绝任何作弊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培训对象培训后要经过考试合格才可通过,这是检验培训成果的唯一手段和标准。凡经过规定要求考试不合格的可补考一次,达到考试合格后才予以发证,补考仍不合格的,要重新参加培训考核。
(四)突出重点,应培尽培,按时办证,实现培训合格与取证资质相统一
1、重点加强“三项岗位”人员培训工作。“三项岗位”人员(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是培训的重点对象和主力军,具有长期性、普遍性、关键性,是培训的重点。对其培训的要求是: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专门安全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冶金、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交通运输、旅游等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专门安全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2、着力做好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工作。企业要认真落实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的主体责任,其从业人员既可在社会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也可以在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大企业进行培训,但都要经过正规的考试合格方可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企业自身也要开展培训教育,有条件和能力的可以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参加经批准的正规考试点考试,合格的也给予发放资格证书。对其他从业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必须进行系统的严格的安全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全年力争对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做到全员培训。
3、认真做好受训人员的取证、复审、换证工作。继续做好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取证、换证和复审培训工作。市培训中心要统筹协调,按类别合理安排培训班次,各县区要积极配合,按要求统计上报参培人员,及时参加省、市组织的安全资格培训。各培训机构要搞好摸底调查,制定详实可行的年度培训计划,并尽可能按计划和时序进度进行培训,提高培训的效率和效果,及时开展并做好“三项岗位”人员的取证、复审和换证工作。
(五)严格监管,奖罚并举,规范秩序,确保安全培训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1、组织开展对安全培训工作专项执法检查。一是市、县安监局要把安全培训工作纳入年度执法计划,全年组织开展不少于两次的安全培训专项执法监督检查,也可以不定期进行抽查。二是查培训机构是否有超出资质证书规定的有效期限、业务范围从事安全培训活动或不按大纲要求组织教学、擅自减少培训内容、压减培训学时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有转让、租借资质证书,专职教师未取得有效资格从事培训行为;是否存在内部管理混乱、未建立培训档案或档案管理不规范、出具虚假培训档案等现象。同时,还要对培训的过程进行随机抽查,对参培人数、教材、教师资质、出勤、课堂秩序进行监督检查。三是查受训人员的基本情况,是否参加了正规的培训,受训内容,学习课时,考试结果是否符合要求,查受训人员应知应会的培训教育是否熟悉和掌握,检验培训机构或企业的培训质量和效果。
2、严肃责任追究。一是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情节较轻的批评教育,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通报批评,列入“黑名单”;情节非常严重的,暂停办学资格,责令其进行整改,整改完并经市级安监部门审查通过后方可继续开展培训工作;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安全培训资格。对相关的行政处罚还要按规定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二是今后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一律倒查事故相关人员安全培训情况,凡因安全培训原因造成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培训机构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3、建立安全培训工作的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受理举报的问题,并及时调查和处理。
4、年终要对培训机构全年开展培训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工作开展好的要提出表扬,在政策、监管上多予支持;对表现差的,要找准问题,进行批评教育,并适度增加对其执法和监管的力度,存在问题较多的,要对其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5、市县区安监部门要落实对安全培训的监管责任,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并严格实施,加强对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实施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督促培训机构增加资金的投入,不断改善和提高办学条件,关注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师资水平。严格培训档案和培训收费的管理,严禁出现管理混乱和违反规定乱收费问题。
6、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安全培训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推动安全培训工作日臻完善和提高。对因培训工作出现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和影响的,要予以批评和公开曝光。各培训机构对培训工作中的体会、做法、建议意见等,也可以向媒体或当地安监部门进行反馈,要通过宣传和舆论引导,增强全社会对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认识和支持,建立良好的安全培训秩序和氛围。
附件:20xx年度安全培训工作计划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