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治理方案(优秀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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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治理方案 篇1
一、进展情况
按照《山东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验收要求(20xx年)》,截至20xx年年底,胶州市累计完成298个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占全市村庄总数的40.27%;在完成治理的村庄中,26个村采取建设村级污水处理站的方式,占8.72%;210个村采用集中拉运方式,占70.47%;62个村采用纳入污水管网方式,占20.81%。
截至20xx年底,全市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累计投资10.1亿元。其中,20xx年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投资9.6亿元,新治理227个村,建设污水处理站5座、蓄污池152组、管网1173km米、检查井63241座。
20xx年,胶州市实施全域治理,加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投入,首次提出彻底入户改造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理念,从源头上彻底实现雨污分流,做到厕所污水、厨房、盥洗污水全部收集处理,叫响了“胶州模式”。在治理过程中,坚持典型示范、以点带面的工作方式,边施工、边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设计、施工、监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工作流程方案,为后期开工村庄提供了宝贵经验。建立“一村一策”“一户一策”工作台账,创新建立3项制度,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稳步推进。总结一年来的工作,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没有坚持“建管同步”,对已建成的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没有及时的交付第三方进行专业化运营管理;二是村民对庭院收集池、院内施工接受度较低,村庄入户难度较大;三是采用集中拉运方式进行治理的村庄较多,后期拉运费用较高。
二、目标任务
到20xx年年底全市累计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村庄592个,占应治理村庄的80%。20xx年计划新增治理村庄294个,其中:建设污水处理站32个,占比10.88%;集中拉运231个,占比78.58%;纳管31个,占比10.54%。20xx年计划改造升级村庄2个,均采用集中拉运治理方式。
到20xx年年底,重点区域累计完成治理村庄38个,完成率92.68%。其中,生态敏感区累计治理村庄11个,完成率100%;试点示范区累计治理村庄28个,完成率90.32%。现有农村黑臭水体涉及的19个村庄,100%完成生活污水治理。完成13个镇(街道)驻地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率76.47%。
到20xx年年底,胶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信息化管理平台及配套设施全部建成。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20xx年新增治理村庄294个,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集中污水处理站32座、蓄污池200组、管网长度1844km、各类检查井36000个。
改造升级村庄2个,主要是更换老旧管网,提高入户率。
四、投资概算
20xx年,计划投资9亿元,完成294个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和2个村的改造升级建设。
五、融资计划
20xx年农发行贷款3.1亿元,20xx年计划从农发行融资5.9亿元。
六、工程模式
胶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实施采取了设计一招标一建造模式(Design-Bid-Build-Method)。此模式具有管理方法成熟、合同文本标准化程度高、程序运行规范性强等优点。参与项目管理的各方人员对合同条件、运用程序十分熟悉。也可分阶段自由选择咨询设计人员、监理人员,项目管理的风险相对较小,是目前重大民生工程最为通用的项目管理模式。
在该模式下,青岛胶州城建环卫有限公司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咨询、设计单位进行项目前期的立项分析、可行性研究等工作,然后进行项目评估和项目设计。在设计阶段进行施工招标文件准备,之后进行项目施工招标,由青岛胶州城建环卫有限公司与中标单位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采取平行承发包的方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青岛胶州城建环卫有限公司通过其代表与咨询方和承包方联系,负责项目管理,授权监理单位进行项目监督和管理。市建发集团组建专业团队,负责后期统一维修、维护以及运营工作。
七、建设周期
20xx年,胶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计划4月份开工,9月底前全面完工,11月底前全部完成验收。
八、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进度。
2、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负责牵头做好迎接上级检查、考核等工作,对日处理 20吨以上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水质监督监测。
3、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加强畜禽养殖粪污的管理,杜绝养殖废水进入生活污水管网、系统。
4、各相关镇街负责本镇街入户管网工程的群众工作,配合建设单位做好污水处理终端用地的选址、清场;指导将农村生活污水相关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引导村民自觉管理户内设施,督促新建房屋接入处理系统,配合运行维护单位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的日常巡查、检测、维修和设备更换等。
(二)加强工程管理
在治理过程中,坚守“为民不扰民”的工作宗旨,创新建立3项制度,制定《处罚实施细则》,严把工程施工质量关。建立镇街监督制度,要求镇街组织各村庄选出3名公信力强、德高望重的人员组成监督小组,负责治理项目全过程监督管理;建立影像资料存档制度,要求施工单位在管道填埋前后拍摄影像资料并存档,确保回填质量;建立交叉检查制度,定期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互查,落实文明施工措施,发现问题严管重罚。
(三)强化督导考核
各相关镇街、各相关部门加强对已完成治理行政村的管理建立市镇村三级巡查制度,强化市镇两级考核制度,已完成治理的村庄要提升管理水平,已建成的设施要明确管护单位、人员、资金,确保设施长期稳定发挥作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各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及日常工作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加强后期管护
针对治理完成的村庄,建立长效管护机制,按照“治理一个、交付一个、维护一个”的原则,市建发集团组建专业团队,负责后期统一维修、维护以及运营工作,搭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智慧管护平台,全力维护胶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系统,巩固治理工作成果。
污水治理实施方案 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快解决城镇建成区以外的农村生活污水问题,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和处理设施建设,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在完成《河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xx-20xx年)》《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计划》确定目标任务的基础上,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意见》,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减量化、资源化、生态化为原则,突出重点区域,坚持“应治尽治、就地就近”,选择适宜模式,着力解决乡镇所在地、中心村等重点区域以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白洋淀及入淀河流和大运河河北段、潮白河流域沿线等环境敏感区域村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问题和群众日常生活问题。人口密集、经济条件较好、乡村产业振兴的平原村庄,采取管网集中归集、终端无害化处置等集中治理模式;规模较小、居住分散的平原村庄,采取户收集、村转运、乡镇集中处理的治理模式;不具备集中收集处理、水量小的山区,采取户用化粪池、沼气池等分散治理模式;同步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最终基本解决农村生活污水问题,黑臭水体实现动态清零,切实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这一突出短板,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在20xx年底完成1.2万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3.5万个村庄污水乱排乱倒得到有效管控的基础上,到20xx年,环境敏感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现全覆盖,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全面建立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维管理机制,全省新增1.1万个、累计2.3万个村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有基础有条件的经济相对发达县、人口密集区及环境敏感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现全覆盖;其他村庄实现无害化化粪池或粪污处理站基本全覆盖,农村厕所粪污处理率达到100%。
三、主要任务
(一)编制并发布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
以县域为单位,抓紧对村庄生活污水产生情况、排放情况、治理现状以及村庄周边水环境情况进行再梳理、再分析,根据当前实际人口和国土空间规划,以20xx年为规划时间节点,紧密结合村庄发展规划、污水排水去向、治理需求以及长效管护机制,按照“一村一策”的原则,统筹城乡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科学确定污水治理模式和规划目标,划定纳入城镇(园区)管网、建设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设施的区域和村庄,明确运营和建设管理办法,提出对不达标已建成污水治理设施的改造提升计划,制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10月底前完成编制工作,并适时进行发布。
(二)探索实施集中式污水处理
1.人口密集度高、经济发展好的平原村庄推行集中处理。实施乡镇所在地、中心村的排水管网基础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统筹建设,制定分年度实施计划。逐步建立健全排水系统,根据村庄地形地貌,可采用相对集中加分散处理的模式,因地制宜选择重力流管道、真空收集管道,有条件有计划地逐步推行雨污分流。地域上相近的村庄可采取区域统筹、联合共建的方式建设污水处理站,实现生活污水相对集中处理。到20xx年,新增1406个、累计2303个乡镇所在地村庄完成污水收集处理系统设施建设,污水收集处理率不低于80%,再生利用率达到50%以上;新增5206个、累计6258个中心村;新增335个、累计670个省级乡村振兴发展示范村庄完成污水治理任务。
2.对人口规模较小、居住分散的平原村庄,实施分散收集、集中处理模式。鼓励采取邱县粪污一体化治理模式、吴桥“1个中心加x个村庄统一治理”模式、武邑以镇带村治理模式或枣强、深州的粪污干湿分离车治理模式等,建设集中粪污处理站,或购买玻璃钢储存罐、固液分离车等集中处理设施,建立户收集、村转运、乡镇处理的清运处置模式,结合农业化肥减量增效、水肥一体化推广等项目,推进粪污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确保粪污(黑水)全部得到有效治理。20xx年底前,新增3617个、累计10103个村庄完成污水治理任务。
(三)鼓励城镇近郊村庄污水纳入城镇、园区污水处理厂
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建立城镇、园区周边城乡污水一体化收集处理机制。城镇、园区周边的村庄可以申请将生活污水纳入城镇、园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统一处理,并加快农村污水收集管网和连接管网建设。城镇污水处理运营单位对厂区处理能力和农村污水水质、水量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后出具纳管意见。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短期内覆盖不到的村庄,通过建设小型人工湿地、氧化塘、无(微)动力等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设施,或通过建设粪污收集处理体系(大三格化粪池)处理村庄厕所粪污并做好资源化利用,确保解决污水乱排乱倒现象。20xx年底前,新增721个、累计2751个村庄完成并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任务。
(四)统筹推进村庄污水分散治理和资源化利用
1.不具备集中收集处理、水量小的山区,采取分户无害化化粪池、净化沼气池等无害化处理设施。杜绝化粪池出水直排,建立厕所粪污出水就近还田机制,通过购买抽粪车转运还田,或浇灌房前屋后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等方式,实现污水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
2.探索农村生活杂排水(灰水)收集、处理及循环利用治理。积极探索完善户内污水收集、处理及回用系统建设,实施厨房废水、洗浴废水等生活杂排水户内有效收集,建立洗米、洗菜废水收集—冲厕等回用系统。鼓励参照武邑县、故城县等治理生活杂排水的模式,将杂排水通过有效收集+过滤沉淀池、小型人工湿地、土壤渗滤等生态化处理,尾水回用于庭院绿化、景观及农田灌溉等模式。选取20个县开展生活杂排水治理回用试点示范工程,总结提炼一批符合不同村庄实际的农村生活杂排水整治技术、方法,以及能复制、可推广的建设运维机制。
(五)全面推进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
充分利用国家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奖补政策,按照先易后难、先点后面、先规划后实施、先建机制后建项目的原则,依据目标任务,分区域分年度安排工作任务,在总结推广试点示范成熟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农村厕所粪污处理利用工作。20xx年底前,全省农村厕所粪污处理设施基本覆盖到已改厕村庄,厕所粪污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六)持续整治农村黑臭水体和坑塘纳污问题
1.开展黑臭水体治理。加快推进黑臭水体综合治理,组织排查并进行核查识别和污染源调查分析,制定治理方案,明确治理措施。对单一污染源造成的黑臭水体,纳入地方黑臭水体治理名单,通过控源截污、生态修复尽快完成治理修复;对成因复杂、污染严重的黑臭水体,纳入国家和省黑臭水体治理名单,运用综合性的治污措施,确定完成期限。20xx年底前基本消除水体黑臭现象,建立黑臭水体治理长效管护机制。
2.持续开展坑塘纳污整治。重点整治村庄周边1000米范围内非公共区域坑塘纳污问题。废弃坑塘有条件的合理改造为稳定塘,鼓励通过栽植水生植物和建设植物隔离带,对坑塘沟渠等灌排系统及生态景观进行生态化改造,重点实施岸坡整治、水系沟通、生态修复等措施,恢复坑塘沟渠水生态。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快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这一突出短板的重要意义,将污水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市级政府做好统筹推动、上下衔接、督促检查;县级政府落实好主体责任,成立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健康、水务等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统筹协调各部门力量,整合资源,压实乡镇政府属地管理职责,明确产权归属,建立完善的设施建设、运行维护、清理及检查等管理制度。
(二)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各地要参照《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导则(试行)》,结合不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做好投资估算,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运维管护费用,以中央、省和地方财政投资为引导,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积极参与。县级要做好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中央支持农村改厕整村推进项目财政奖补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等资金的政策衔接,立足农村厕所与生活污水同步治理,协同项目布局、资金安排、功能衔接,加强统筹配合,形成资金政策合力,要按规定使用政府专项债券,积极申请信贷支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落实捐赠减免税政策和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探索治理设施灾毁保险。
(三)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建设和管护机制。各地要探索建立健全农村污水建设和管护机制。在前期长效管护机制初步建立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管护制度、资金保障、队伍建设,形成规范化、可持续的运行管护机制。通过城乡污水治理统一运行、统一管理实行农村污水治理市场化、专业化。积极推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建设和运维模式,解决建管分割问题。鼓励探索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受益农户付费制度,提高农户自觉参与的积极性。
(四)强化监督考核。强化污水治理进展和设施运行的日常检查、调度,将治理和运行情况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完善监测体系。建立群众和社会监督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开展实地调查、分析原因、督促整改。探索以整村为单元的考核奖惩机制,严惩将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周边坑塘或水环境的行为。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基础设施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将建设管护主体和使用者履约情况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营造诚实守信的农村污水治理市场环境。
(五)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加强工作宣传和政策解读,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受益主体的意识,增强主动参与治理设施建设管护意识。发挥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和妇联、共青团等贴近农村的优势,发动组织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善村规民约,倡导节约用水,引导农民群众形成良好用水习惯,从源头减少农村生活污水乱泼乱倒现象。
污水治理实施方案 篇3
一、工作目标
县以上城市(含县城)必须建有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其它县(区)要确保在年内建成污水处理厂并投入使用。其中:市城区、市城区在建成污水处理厂并投入运行。
二、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由市物价局牵头。研究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根据省、市污水处理收费相关管理办法及时、具体落实。省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提出的污水处理原则上达到每吨污水收费0.8元”凡收费不到位的地方,当地财政要对运营成本给予补贴”要求,加大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力度。年内所有县(市)全部要开征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每吨0.8元。加强对污水处理费使用情况的监管,确保污水处理费专款专用。
(二)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步伐。
1、加快设施建设。已列入省、市规划。各市、县、区政府要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尽快开展前期工作,年底前市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其它各县完成可行性研究,争取立项。建项目要倒排工期,确保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
2、加快配套管网的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厂网并举、管网先行”原则加大对城市污水管网的配套建设力度。扩展污水收集管网服务范围。新建污水处理厂,要坚持配套管网与主体工艺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要紧密结合旧城改造和道路建设,同步建设雨污分流的管网系统。
3、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全面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三)健全和完善城市排水许可制度。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按照有关标准监督检测排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统的污水水质和水量,保障各类城市排水设施的安全运行,确保污水处理厂建成后的正常运转。
(四)积极探索和创新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和运营机制。拓宽筹资渠道。鼓励污水处理设施使用国内银行贷款、国外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同时,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和外资参与城市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污水处理项目要推行特许经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投资主体和经营企业,不再设立新的事业单位。
(五)切实做好污泥的处理工作。要高度重视污水处理厂污泥的`无害化处置。把污泥处置费用纳入污水处理成本,给予必要的资金保障。鼓励结合本地的实际对污泥进行综合利用,对不能进行综合利用的污泥,必须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处理,防止二次污染。
(六)加大检查督办力度。建立全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报表和通报制度。并在新闻媒体和市政府政务网站上按季度对规划、建项目进展情况以及污水处理费征收情况等进行跟踪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逐级落实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标和责任,按照省、市环保工作的目标要求,分解指标,责任到市、县、区,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将完成指标落实到每个年度,限期完成。各市、县、区要抓紧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广泛开展污水治理宣传教育。增强企业和社会公众水资源忧患意识。使排污单位和个人充分认识到污染者付费”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使付费成为自觉行为。
(三)加强部门协作。强化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建设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营;发改部门依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负责城市污水处理项目的申报、审批,并根据国家政策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或国债)资金;物价部门负责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和收费办法的落实,财政部门负责收费收支情况的监管;环保部门负责排污企业和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排放的监督管理;监察、审计、国土资源、水利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加大对污水处理工作的支持力度。市污水处理工作专班加强对各地污水处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定期组织检查,及时了解各地的工作进展和出现的问题,定期印发《污水处理工作动态快报》。
污水治理实施方案 篇4
为了加快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步伐,减少县城生活污水对黄河水质的污染,促进县城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要求及原则
按照“统筹兼顾、适度超前、一次规划、分期建设”的原则,以治理城区生活污水为重点,以改善城市居民生活环境,完善城市配套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为目标,解决环保问题,实现节能减排,推进生态建设。
二、建设目标及内容
紧紧抓住污水处理厂被列为国家扶持建设项目,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历史机遇,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关,千方百计加快进度,完成项目投资xx万元,确保在xx年xx月底前建成污水处理厂,年底前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厂至县城主管道KM。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县城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加快建设步伐,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协调、指导和督促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xx,具体负责项目协调、组织、实施。
(二)注重资金调度,建立补偿机制
在积极筹措地方配套资金的同时,出台xx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办法,建立污水处理费调整机制,统筹整合城维费、排污费、水资源费等各种资金,落实配套资金,建立财政补贴机制,保证合理的投资回报,确保县城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三)强化质量管理,加快工程进度
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的合理使用,做到高标准设计、高质量施工,健全质量三级管理网络,倒排工期,抢抓进度,确保工程质量达标和进度任务落实。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一是建立项目监管机制,明确工程建设目标、时间节点,加大工程监管力度,监理、质检站与项目业主同时到位,确保工程建设真正落到实处;二是建立项目专项跟踪督查机制,形成定期督办、定期调度、定期通报制度;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因工作失误、推诿扯皮造成项目受损或延误的,按照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污水治理方案 篇5
一、现状分析
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面广量大,共1709个村庄纳入治理范围,占全青岛市的31.83%。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近年来累计投资6.59亿元,以“建站+纳管”模式为主导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目前共完成治理并通过验收的村庄1033个、占全部村庄的60.44%,其中采取建站模式的村庄66个(另有14个已完成但未入省平台验收)、占比6.39%,采取纳管模式治理的村庄118个(另有14个已完成但未入省平台验收)、占比11.42%,采取分散处理就地利用方式的村庄848个(另有一个采用分散收集集中拉运方式)、占比82.09%。此外,敷设管网710公里,建成提升泵站18个,建设明村前楼和崔家集驻地工业园区污水厂2个、处理规模为3000吨/日。但通过前期治理情况看,以“分散处理就地利用”方式治理的村庄并未从源头上实现对灰水有效收集,灰水乱排乱倒问题仍然较为突出。根据省上和青岛市乡村生态振兴工作专班关于“20xx年所有村庄采取分散处理就地利用方式治理的,均不得验收”的新验收标准,我市尚有1498个村庄需开展有效治理,所需资金巨大,治理任务艰巨。
二、治理目标
20xx年度计划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庄546个(其中20xx年采取“建站+纳管”模式完成的28个未进行验收,20xx年实际治理村庄518个),含重点区域范围内和青岛市国控断面流域范围内必须完成治理的198个村庄。其中,新治理村庄214个(含8个已完成的),巩固提升村庄332个(含20个已完成的)。到20xx年底,累计完成省平台验收的村庄1246个、占比72.91%,其中采取建站模式治理村庄112个(不含扩容2处污水处理站)、占比6.55%,采取纳管模式治理村庄289个、占比16.91%,采取“集中拉运”模式治理村庄327个、占比19.13%。
三、建设内容
综合运用“建站+纳管+集中拉运”方式,以“建设收集管网+蓄污池+专业化抽运”(简称集中拉运)为主,本着先急后缓、突出重点、梯次推进、兼固长远的原则,统筹兼固农村供水等项目建设,扎实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一是建设污水处理站。按照优化布局及就近集中拉运至处理站的要求,结合镇、街道社区规划,选择人口规模较大村庄、长期保留的村庄和能形成成方连片辐射效应的村庄,建设镇街社区级污水处理站34个(包含2处扩容污水处理站),日处理量为5120吨。
二是纳管治理村庄。距建站村庄2公里范围内且能够形成成方连片的村庄,通过纳管治理收集污水(黑水+灰水)。距建站村庄2公里外不超过3公里的,可纳管收集灰水(通过压力管道形式输送),年内完成纳管治理村庄157个。
三是集中拉运。借鉴“昌邑模式”和“莱西模式”,结合辖区已建成污水站的实际饱合情况及规划布局,坚持结合实际“一村一策”,最大程度上利用既有完善的排水沟渠,通过集中拉运模式建设村庄局域排水网收集灰水,年内完成集中拉运村庄327个。
四是建设污水治理智慧中心。建设平度市农村生活污水网络智慧调度指挥中心,对污水处理站、提升泵站、蓄水池、排水口(池塘)等安装监控摄像头,运维车辆加装GPS定位,实现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收集—装车—运输—处理”的全程可视化、智能化监管,保障既有污水处理站负荷高效运转,健全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长效机制。
四、投资概算
20xx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投资概算约72508万元,其中:建设污水处理站概算19340万元,采取纳管治理模式治理村庄概算24342万元,采取集中拉运模式治理村庄概算28176万元,建设污水治理智慧中心概算650万元。
五、资金来源
以平度控股集团筹措资金为主,整合部分奖补资金为辅(青岛市财政奖补等)。
六、建设方式
采取EPC+O模式。
七、实施周期
20xx年1月至12月,其中工程项目建设期为3月至11月。
八、保障机制
一是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成立平度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副市长生辉同志为组长,市水利水产局局长高志强同志为副组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城乡规划、行政审批、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及各镇(街道)镇长(主任)、平度控股集团副总经理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高志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督查通报、考核奖惩、宣传发动等工作机制。
二是明确责任单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密切配合,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责任分工如下:
1.市水利水产局牵头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负责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新建和更新改造年度计划,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建设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维护工作(具体负责平度控股集团投资建设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维护),负责指导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会同平度控股集团共同完成项目前期土地、规划等相关建设手续,负责项目施工进度、竣工验收、审计、移交等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审核工程进度款拨付、运维管理费等工作。
2.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负责对接协调青岛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配合水利水产局指导各镇(街道)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负责协调并参加迎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对我市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考核工作,负责对日处理20吨以上的污水处理站进行监督监测,负责指导推进我市生态环境敏感区域的污水治理工作,负责该局组织实施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的监督指导工作。
3.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乡村建设行动涉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相关统筹协调工作。
4.市自然资源局负责项目土地的规划调整,会同城乡规划中心对接国土空间规划,保障所选项目用地调整为建设用地。
5.市城乡规划中心负责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中确定的污水设施用地规模落实到国土空间规划。
6.市行政审批局负责项目前期立项及后期建设手续办理的相关审批工作。
7.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8.各镇(街道)负责协调村内实施污水管道敷设工作,并结合规划确定污水处理站选址,负责项目涉及的征地补偿、社会舆情引导、群众动员、信访投诉处理等工作,负责农村通户道路硬化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衔接并协调做好路面恢复工作。同时,作为管理主体,负责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对中央环保资金建设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日常管理,对平度控股集团投资建设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属地管理工作)。
9.平度控股集团负责招投标工作、签订相关合同并按要求拨付相关资金,配合水利水产局完成项目前期土地、规划等相关建设手续。
三是加强运维管护。健全完善运维管护长效机制,确定运维费用,保障运维资金。委托第三方公司对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网维护、集中拉运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费用标准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核定并支付当期运营费用。加强企业自主检测与监管部门监督性监测,确保污水收集、处理稳定运行。
污水治理方案 篇6
为改善我县农村卫生环境面貌,提高广大农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根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xxxx〕xx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xxxx〕xx号)、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农村污水垃圾整治行动实施方案(xxxx—xxxx年)的通知》(闽政办〔xxxx〕xxx号),结合我县实际,我县各乡镇(场、区、办事处)全面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水污染有效处理,按照“村点覆盖全面、群众受益广泛、设施运行长效、治污效果良好”要求,全面推进我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大力整治我县农村普遍存在的生活污水污染问题,促进我县水生态环境逐步改善,全面提升宜居环境质量,加快建设“厦漳泉生态型核心区”。
二、建设任务
(一)敷设完善雨污分流管网
对收集入厂处理的xx个村已建管网,进行雨污分流改造;计划新收集纳入相关污水厂进行处理的x个村,敷设完善雨污分流管网、支管及农户接户管。
(二)新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根据《长泰县“全民综合治水、共建美丽长泰”三年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全县需要新建污水设施的总计xx个村,各行政村(居委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设集中式或分散式处理设施(人工湿地),其中龙津溪沿岸x公里范围内所有行政村及自然村应作为建设重点。
(三)提升改造已建污水处理设施
目前,已建的xx个污水处理设施大部分存在缺乏有效管理、污水收集率低、处理设施无进出水、设施渗漏及管道破坏严重等问题,应根据其各自存在问题加以改造提升。
三、实施计划
(一)计划实施目标
xxxx年底前实现全县所有行政村及龙津溪沿岸x公里范围内所有自然村(包括县域范围内旅游农家乐项目)农村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覆盖。计划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约xxx处(含提升改造已建设施xx处),同时建设收集及接户管网约xxx公里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计划分年度如下(详见附件):
(1)xxxx年计划:建设xx处。
(2)xxxx年计划:建设xxx处。
(3)xxxx年计划:建设xx处。
(二)污水设施处理工艺要求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应根据区位条件,因地制宜,选取建设模式。
1、区位条件方面。区位条件允许的村庄,生活污水应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不能进厂处理的村庄,应就地自建集中型、区域型、联户型或单户型生态化污水治理设施处理。鼓励人口集聚程度高或有条件的区域建设有动力或微动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
2、工艺选型方面。根据村庄聚集程度和污水产生规模,选择不同的污水处理工艺。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分散型农户,规模不大于xx吨/日的,宜选择三格化粪池和人工湿地(含水田地或农地)工艺;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连片村庄,规模不大于xx吨/日的,宜选择厌氧池+兼氧滤池等组合处理工艺;拥有自然池塘或闲置沟渠且规模适中的村庄,规模不大于xxx吨/日的,宜选择厌氧池+氧化塘+人工湿地等组合处理工艺;对于土地资源紧张、人口集聚程度高、经济条件较好有乡村旅游产业基础的村庄,宜采取地埋式微动力污水处理工艺。人口聚集程度高且氮磷去除有较高要求的村庄,处理规模达到xxxx吨/日的,宜采用活性污泥法处理工艺。
四、建设模式
按照三年建设计划,xxxx年—xxxx年拟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约xxx处,计划总投资约x亿元。针对目前我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存在的资金短缺、运营管理维护不善等问题,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财政部《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通知》(财金[xxxx]xx号)文件要求,探索性地采用PPP模式进行建设,具体内容如下:
1、操作模式参照PPP模式常规做法,结合我县基本情况,由县政府作为项目业主,将全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捆绑打包成x个PPP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资金实力强且有污水PPP投资经验的社会投资者进行全额投资建设。项目建成后由中标单位成立专门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整体运营与管护工作,县政府根据招标约定价格按月支付污水处理费用,以及按规定年限(十年期以上)分期向投资商支付建设费用及适当投资回报,并在达到合同签订年限后将污水设施及其所有权、运营权移交县政府。
2、资金来源资金来源由PPP投资商投入,还款资金来源由县财政纳入年度预算全额承担。
五、工作要求
1、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各级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既定目标任务,制订工作计划,细化量化分解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务求工作实效。县城建局作为项目牵头实施单位要依法依规,抓好项目组织实施。各乡镇(场、区、办事处)作为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落实好选址、征地等各项工作。
2、加强配合,保障到位。各级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密切配合,合理简化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快项目各项前期工作,确保项目尽快开工。县城建局、发改局、财政局、环保局、农业局要按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标任务,多渠道积极向上争取相关补助资金,确保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3、加强管护,确保效益各乡镇(场、区、办事处)要加强辖区内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管理,对已建成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要落实管理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做好维护、管理工作,确保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处理,充分发挥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
污水治理方案 篇7
口播:炎炎烈日下,湘江湘潭河东大堤湘钢地段,忙于作业的“天意号”采砂船被巡查至此的水政执法人员紧急“叫停”。经现场测量,“天意号”作业区域离河滩只有14.3米,而根据有关规定,河滩50米范围内的采砂作业都不被允许。
7月28日,市水务局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行风监督员,对湘潭境内61公里的湘江河道进行调研。对于沿途不时可见的采砂现象,代表、委员们纷纷认为,采砂已到了非治不可的地步。今年8月起,我市将出重拳整治和规范河道内乱采、乱挖行为。堤脚裂开20多米
7月28日上午9点16分,在河东大堤湘钢五星堤段,一艘“天意号”采砂船正在进行采砂作业,船上没有悬挂任何采砂标识。现场发现,该采砂船离河滩非常近,据河道管理部门测量,离河滩只有14.3米,属于严重的违法采砂行为。
当执法人员问及为何这么近挖砂,采砂船股东之一赵正池给出的解释是,“江中没有货(砂)”。对此,河道管理部门当场勒令该采砂船停止作业,迅速离开禁采范围,并将按照相关法规给予处罚。据赵正池自称,“天意号”在此采砂已有一个多星期。
无独有偶,在离“天意号”采砂船上游四五百米处,巡查人员发
现有一段河堤堤脚被挖出一个约二三十米长的口子,部分泥土塌陷掉往江中。市河道管理站工作人员潘志勇非常气愤:“这显然是采砂船在堤脚挖砂所致,类似的挖河堤行为,是要追求刑事责任的。”“非法采砂要钱不要命”
从十万垅犁头嘴到昭山水域,沿岸不时可见一座座堆积起来的“砂山”(砂石场),江中航行船只大多为采砂船或运砂船。像铁路桥到杨梅洲之间属于禁采范围,但现在有10几条采砂船。同行的市人大代表王国强怒斥,“(他们)河堤都挖,真是要钱不要命。”
王国强对湘江乱采乱挖现象关注已久。他说,河堤关系到沿江两岸市民的安全,“我强烈要求政府整治和规范采砂行为”。市政协委员李罗斌也认为,“(乱采、乱挖)已经到了非治不可的地步。”市行风办胡湘玲女士视察后对记者表示,对于非法采砂泛滥现象,“单靠某个部门治理不行,要多部门综合治理,增强执行力。”她认为,这次特别有必要规范乱采、乱挖现象。
整治工作任重道远
根据市河道管理站的统计,目前湘潭境内一共有85条采砂船,其中经招投标确定的只有42条,其余43条为无证采砂船(含未中标船只)。持有合法许可证的砂石场有48家,非法无证砂石场有6
家。48家砂石场年销量约为2000多万吨,中标船只估计每年开采能力约880万吨,剩下的则是无证采砂船开采的。
在市水务局局长余国伟看来,由于目前非法采砂行为存在很多问题,整治起来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