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融让梨》的故事原文(最新4篇)》
“孔融让梨”是中国千百年来流传的一个道德教育故事,是中国古代东汉末文学家孔融的真实故事,教育人们凡事应该懂得谦让的礼仪。这次为您整理了《孔融让梨》的故事原文(最新4篇),在大家参照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给您最好的朋友。
《孔融让梨》延展故事: 篇1
美国有一位心理学家在全美选出了50位成功人士和50名罪犯,分别给他们写信,邀请他们谈一谈自己的母亲。有两封回信给他的印象特别深。
一封来信是这样写的:小时候,有一天,妈妈拿来几个苹果,红红的大小不同,我一眼就看见中间的又红又大的',别提多想得到了。妈妈把苹果放在桌上,问我和弟弟:“你们想要哪个呀?”我刚想说要最大最红的那个,没想到弟弟抢先一步把这话说了出来。妈妈听后瞪了弟弟一眼,责备他:“好孩子,要学会把好东西让给别人,不能总想着自己。”一听到这个话,我马上转过弯来了,改口对妈妈说:“妈妈,我想要最小的,把大的留给弟弟吧。”妈妈听了很高兴,就把那个大苹果“奖”给了我。从此我知道了,要想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不能直接说出来,要学会说谎。以后我学会了打架、偷、抢,只要想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就不择手段。直到现在我被送进了监狱。这是一名犯人写来的信。
第二封信是一位叫约翰的成功人士写来的,信中说:小时候,有一天妈妈拿来几个大小不同的苹果,我和弟弟们都抢着要大的。妈妈把那个最红最大的苹果举在手中,对我们说:“孩子们,这个苹果最红最大最好吃,你们都有权利得到它,但大苹果只有一个,怎么办呢?那咱们做个比,我把门前的草坪分成3块,你们3人一人一块儿把它修剪好,谁干得最快最好,谁就有权得到它。”结果我干的最好,就赢得了最大的苹果。
这与其说是美国版的“孔融让梨”,不如说是“约翰争梨”。要说一个故事就能决定一种人生,显然是极而言之;但要说母亲的观念和做法对孩子的一生没有影响,也不实际。事故的真实性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提供给我们的启示。
在“约翰争梨”的故事里,约翰和他们的兄弟无论年龄多小,都是他们妈妈眼中拥有独立人格和意志的“人”,而不是可以任由成人意志驱使安排的“屁孩儿”。“约翰争梨”,正视人的天性和权利,通过制定和执行规则,实现了人的权利和义务之间、个人利益诉求和社会道德要求之间的统一。
当然,这种“争”,是“明争”,不是“暗斗”,更不同于抢、夺。它必须在两个条件下进行,一是有一套大家认同的规则,二是有“裁判”监督规则的执行。
《孔融让梨》教育意义: 篇2
这个故事告诉人们,凡事应该懂得遵守公序良俗。这些都是年幼时就应该知道的道德常识。古人对道德常识非常重视。道德常识是启蒙教育的基本内容,融于日常生活、学习的方方面面。
《孔融让梨》白话译文: 篇3
孔融,字文举,东汉时期山东曲阜人,是孔子的第二十世孙,高祖父孔尚当过钜鹿太守,父亲是泰山都尉孔宙。孔融别传记载:孔融四岁的时候,和哥哥吃梨,总是拿小的吃。有人问他为什么这么做。他回答说:"小孩子食量小,按道理应该拿小的。“
李贤注解的《后汉书·孔融传》中的《融家传》记载:”孔融四岁的时候,和哥哥们一起吃梨,孔融总是拿小的吃。有大人问他为什么这么做。他回答说:"我年龄小,食量小,按道理应该拿小的。“由于孔融这么聪明早慧,很小就懂得这样的道理,宗族亲戚们认为他是个奇才。”
《孔融让梨》的故事原文: 篇4
续汉书曰:“孔融,字文举,鲁国人,孔子二十世孙也。高祖父尚,钜鹿太守。父宙,泰山都尉。”融别传曰:融四岁,与兄食梨,辄引小者。人问其故。答曰:“小儿,法当取小者。”
《后汉书·孔融传》李贤注“《融家传》曰:‘年四岁时,与诸兄共食梨,融辄引小者。’大人问其故,答曰:‘我小儿,法当取小者。’由是宗族奇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