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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优秀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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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篇1

为认真做好我局XX年惩防体系建设,不断将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引向深入,根据《中共建始县纪委建始县监察局关于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制度落实机制的通知》建纪文〔XX〕22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加强综合治理,标本兼顾,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治理腐败,为全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二、组织领导

做好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要坚持局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按照县纪委、县监察局关于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制度落实机制的相关要求,为确保我局惩防体系建设取得既定的成效,经研究决定,成立旅游局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姚冬菊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谭璐敏副局长

朱翠萍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龙世艾办公室主任

黄秀英办公室副主任

黄华彦景区管理处主任

黄光宇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所长

谭清华旅游执法大队队长

黄文玲办公室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综合办公室,由朱翠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文玲同志兼任信息报送员,具体负责其日常工作。

三、主要工作

根据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XX年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进一步巩固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

在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干部中继续加强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政治理念,做到警钟常鸣,进一步巩固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

1、积极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十八大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论断、新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中纪委二次全会和省、州、县纪委全会精神。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新修订《党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建始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细则》等内容,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完善制度,不断加强对干部的领导与监督。在已制定各项干部廉洁自律制度和各项督查制度的基础上,继续抓好各项制度的完善、创新和执行。特别是在干部廉洁制度的落实执行上,继续加大力度,切实做到各项制度落实到岗、到位、到人,真正发挥各项制度的预防、警示、教育作用,在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落实“四大纪律,八大要求、十个不准”,真正做到为民办实事。

3、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和职责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分头抓,推行总支管支部,支部管党员,严肃责任追究制度,突出责任追究这个关键,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创新机制,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1、发挥教育的基础作用,构筑拒腐防变的自律机制。突出机制完善。把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和推动全局工作开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和任务,纳入全局重点工作,统一规划、同步实施。

2、发挥制度的保障作用,构筑拒腐防变的防范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一是认真梳理已经出台的有关制度、规定,并根据形势的发展和实践的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二是抓好制度跟进,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及时研究制订相关制度,做到用制度来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

3、发挥监督的关键作用,构筑拒腐防变的约束机制。一是强化党内监督。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健全领导班子的议事规则,加强领导内部监督。凡涉及重大事项决策,严格按规定程序运作,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二是强化行政监督。加强对各部门、科室干部的行政行为的效能监察,维护行政纪律,保证政令畅通。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检查,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各级工作人员提高工作效能。

4、强化群众监督。一是全面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强化“阳光政务”建设,按照全县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向社会进行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二是畅通群众诉求渠道。重点抓好群众信访工作,保证工作日8小时有人值守,随时了解群众的意见、要求及建议。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必须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各二级单位积极参与,局机关成立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各二级单位要认真按照本方案要求,将惩防体系建设纳入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好、开展好,确保取得实效。

2、强化责任意识。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是关系全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全局干部职工要深刻认识开展此项工作重要性,要将开展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积极参与其中。

3、执行监督检查。局惩防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各股、室的惩防体建设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到年未评选的一项重要内容。

惩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篇2

为扎实做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要求,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局领导分工及局各股室的工作职能,经局党支部同意,现将**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股室和个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管领导抓好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股室结合业务实际,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整体工作格局之中,融入统计具体业务工作之中,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合力,共同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一、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服务保障统计科学发展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届五中、六中全会、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认真执行中纪委七次全会工作部署,全面贯彻中央、区市县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要求,保证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责任人:李月芳。配合:全体干部职工。

(二)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定政治立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禁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严禁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严禁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严禁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责任人:李月芳。配合:局机关各股室。

(三)围绕全县统计工作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加强对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后续工作、国民经济核算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全县统计系统领导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县委政府、区统计局决定及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发现问题和督促整改作为重要任务,有效整合资源,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确保政令畅通。

责任人:李月芳、卢星明。配合:全体干部职工

二、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一)深入开展《廉政准则》的学习教育。努力做到廉政教育经常化、教育手段多样化、活动方式形象化,切实增强学习教育的效果,促使党员领导干部全面掌握《廉政准则》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真正将《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责任人:李月芳、卢星明。配合:局机关各股室。

(二)开展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大力弘扬求实之风,促进党员干部扎实工作、真实统计;大力弘扬创新之风,促进党员干部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大力弘扬严谨之风,促进党员干部精益求精、一丝不苟;大力弘扬奉献之风,促进党员干部迎难而上、奋发有为。

责任人:李月芳:局机关各股室。

(三)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重点,加强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促使党员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责任人:李月芳、卢星明。配合:办公室。

(四)继续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以坚持求真务实、反对弄虚作假为重点,把“不出假数”、“真实可信”作为统计系统加强行风建设,弘扬廉政文化的核心内容,牢固树立数据质量第一的意识。形成和保持风清气正、求真务实的政风行风,勤奋敬业,甘于奉献的队伍风貌。

责任人:李月芳。配合:卢星明、办公室。

(五)开展典型示范和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道德和纪律法规两道防线。

责任人:李月芳、卢星明。配合:全体干部职工。

三、加大《廉政准则》落实力度,切实抓好源头治理

(一)严格落实“两项制度”。按照《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的要求,领导干部要主动、如实报告有关内容。

责任人:李月芳。配合:卢星明。

(二)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注重抓好领导廉政行为的自查和践诺。形成廉政建设与政风行风结合,与统计业务工作结合,与精神文明创建结合,与发展提升活动结合的互动助推机制。

责任人:李月芳。配合:局机关各股室。

(三)巩固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成果。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经济工作纪律,认真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和物品采购,切实管好用好统计专项经费。

责任人:李月芳。配合:财务室。

(四)认真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严格遵守公车配备、管理规定;巩固“小金库”治理成果,步入长效管理机制;积极响应庆典活动、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治理活动,保持统计系统的大项活动,规范有序。

责任人:李月芳。配合:办公室、财务室。

四、加强统计行风建设,坚决抵制统计弄虚作假行为

(一)加强统计行风建设的组织领导。认真贯彻实施《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行风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制度,大力推动统计系统用制度管权、管人、管数;进一步强化监督,切实提高统计系统执行力。

责任人:卢星明。配合:办公室。

(二)改进统计数据质量全过程控制和评估工作,增强规范性、科学性,提高统计数据一致性、协调性。

责任人:李月芳。配合:各股室。

(三)完善统计巡查工作。把统计巡查与统计执法检查、统计专项督查、党风廉政建设检查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提高统计巡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统计巡查对行风建设的促进作用。

责任人:李月芳。配合:办公室、法制室。

(四)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坚决制止和反对在统计上的弄虚作假,打造“求实、创新、严谨、奉献”的统计新风,营造统计工作的良好氛围。

责任人:李月芳。配合:办公室、法制室。

五、健全完善惩防体系建设,着力彰显统计特色

(一)加强对惩防体系建设的领导,创新机制体制建设、深化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形成齐抓共管,独具特色的惩防制度机制。

责任人:李月芳。配合:各股室。

(二)加大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重点抓好“清权查险、监督防范、预警控制、考核评责”四个环节,形成“分岗查险、分险设防、分权制衡、分层追责”的防范模式,彰显具有统计特点的惩防体系建设,进而促使每位党员干部知风险、防风险、不冒险。

责任人:李月芳。配合:各股室。

六、加强监督检查,着力提高制度执行力

(一)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检查。重点抓好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落实。重点检查党员领导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廉洁自律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促进领导干部秉公用权、廉洁从政。

责任人:李月芳。配合:各股室。

(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协助局党组制订和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分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细化,逐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责任领导、牵头科室和责任部门,做到目标、分工、职责明确,人员、措施到位,计划、方案落实。

责任人:李月芳、卢星明。配合:办公室。

(三)加强对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及重大统计调查活动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前征求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的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加强财政资金、统计专项资金的监管。

责任人:李月芳。配合:卢星明。

(四)加强对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活动的监督检查,促进依法行政,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做到办事高效、服务优质、作风优良。

责任人:李月芳。配合:各股室。

七、坚持惩防并举,坚决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

(一)结合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巡查,重点查处统计人员在统计上的弄虚作假、以数谋私行为;严格执行办案程序和办案纪律,依纪依法办案,正确把握政策,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

责任人:李月芳。配合:各股室。

(二)严格执行信访举报受理、登记、送阅、审批、办理、反馈等规定,进一步提高信访举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鼓励真实举报,反对无中生有,弘扬清风正气。

责任人:李月芳。配合:办公室。

(三)加强信访监督工作。对反映统计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一般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以及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运用谈话提醒、诫勉谈话或函询等形式进行信访监督,达到教育警示、纠错整改、预防腐败的目的。

责任人:李月芳。配合:各股室。

八、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履职能力

(一)强化理论武装,把理论学习成果同研究解决统计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突出问题相结合,在思想上牢固树立为“三个提高”服务的理念,在工作上突出对“三个提高”的保障和服务职能,在素质上提高反腐倡廉建设为“三个提高”服务的能力。

责任人:李月芳。配合:各股室。

(二)增强党性修养,不断增强宗旨意识、政治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做党风政风建设的表率、做推进统计行风建设的表率、做廉洁从政的表率、做提高统计执行力的表率。

责任人:李月芳。配合:各股室。

(三)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坚持纪检监察工作的职业操守,按照“四个对”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

责任人:李月芳。配合:各股室。

(四)按照提升工作落实能力、创造一流工作业绩的要求,着力提高服务、保障和促进统计科学发展的能力,着力提高有效组织协调防治腐败能力,着力提高有效监督能力,着力提高反腐倡廉创新能力,坚持原则,秉公执纪,依法办事,努力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责任人:李月芳。配合:各股室。

惩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加强我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根据市第十一届纪委第**次全会暨全市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办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创新体制机制,严明党的纪律,深化作风建设,强化监督制约,着力防腐措施,坚决惩治腐败,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为打造炎帝陵建设发展升级版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精神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严明党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强化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维护办党组权威,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政令畅通。坚持“三重一大”制度,加强干部作用、管理监督。强化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

(二)狠抓作风建设,提升工作效能

1、认真执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若干规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反对“四风”为抓手,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大力整治公款互相宴请、安排高消费活动及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治理以各种名义敛财的问题。加强对改进作风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

2、牢牢抓住“思想教育、简政放权、创新制度、严肃纪律”四个关键环节,强力推进“效能革命”。通过深入推进“优环境、提效能、促升级”活动,着力整治机关“庸、懒、散、慢、浮”等不良习气,加强对机关效能建设的监督检查,加大问责力度。

(三)强化监督机制,推进体系建设

1、着力抓好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加强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深入开展“党纪条规教育年”、“廉政文化九进”活动,增强廉政教育的吸引力、说明力、感染力和渗透力。

2、着力落实党内监督条例。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三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廉政制度,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3、着力提高法规的执行力。按照《健全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年工作规划》以及省委、市委实施意见,推进政务、党务公开,增强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强廉政风险防空,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反腐倡廉工作体制和机制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意识

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党组要切实承担党风廉政工作的主体责任,形成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的格局,纪检组织既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协助办党组制定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和实施方案,分解任务、督促落实。又要充分发挥监督主体作用,实行“一案双查”制度,督促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检查落实。

(二)创新工作机制。

1、实行项目化管理。根据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的意见》,明确项目化管理的责任领导和项目化负责人,抽调精干力量组建项目化工作组,认真筛选和论证项目,建立建全台账,明确责任、突出重点。

2、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按照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扎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回归主业,突出主责,把主要精力集中在抓好执纪监督和严防腐败等工作上来。一是要紧紧围绕工作重点和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不断完善和创新工作制度和方法;二是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发挥表率作用,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三是要加强作风转变,树立执纪者首先守纪、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四是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努力做到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