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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反思(优秀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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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出现安全事故是否可以避免?事故发生后,我们应该怎么想?出了事故我们应该如何应对?从发生的三起事故我们可以看出,事故之所以发生,它与违章作业、责任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高、现场管理有漏洞,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监管不到位,工作放任自流都有直接或间接关系;我们要做的就是要接受教训,把心里的压力转变成我们工作执行的压力,将压力有效地传递下去。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安全事故反思(优秀3篇),希望可以启发、帮助到大家。

安全事故反思 篇1

近来,各地连续发生了几起校车重大安全事故,在付出惨痛的代价后,校车的安全问题终于受到政府的重视,国务院也已责成有关部门迅速制订并出台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完善校车标准,做好校车设计、生产、改造、配备等工作,并建立相应管理制度。这些措施能否真正改善校车的安全尚不得而知,但做出的努力确是有目共睹,那么国外的校车是什么情况呢?

在美国,校车在停车时左侧都会伸出一个近一米的交通标志杆,此时来往的车辆都要停下,超越正在停靠和上下学生的校车是最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会被处以1000美金的罚款并吊销驾驶执照一年。美国的一些州,校车的待遇甚至要优于救护车和消防车,校车停靠时,任何车辆都要停在离校车20英尺以外的地方;在法国,驾驶校车需要省级的驾照,必须通过严格的考试,入门门槛很高;在德国,校车必须设立车站,车站标志须明显可辨,要在规定车位停车;在日本,校车会有意的避开交通高峰期,分为三条路线,轮流接送学生;在加拿大,与校车有关的死亡事故是零。除了国家的重视,车体的坚固也是国外校车安全性高的一个条件。2006年在美国印第安纳州发生的车祸,最终以悍马的迎头粉碎和校车的轻微受损验证了美国校车的坚固,正是这种重视使美国坐校车的安全系数要比坐私家车和公交车高40倍。

其实也并不是国外校车都没有发生过重大事故,2010年7月,在日本就曾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国的校车事故,一个孩子因老师的失误被关在校车里中暑死亡;2000年英国也在清查中发现了大量不符合安全行驶要求的校车,导致一半的家长不愿意让孩子搭乘校车。但事件发生后,政府的态度及处理手段都是十分严厉的,日本当事幼儿园立即被查封,这条新闻也接连几天成为日本各大媒体的头条;英国则进行了大规模校车改革,并出台新规定,所有儿童不论有没有保险,一登上校车,全部由校车负责。

在校车的安全性及事故处理来看,我国较国外确实颇有不如。但我们暂且不把焦点注目于公车及校车的投入上,也不关注于中国向马其顿支援校车的新闻上,不去讨论更换校车到底需要多少资金。我们从目前可以改进并着手改进的手段来看:观念及技术的介入正在改变着校车的安全性。先看理念,保障校车安全的最强大力量其实还是来自人本身,是否真正认同“孩子的生命安全高于一切最有价值的财富”的原则,假设人们日常看待校车如同消防车与救护车一般,那么想必也就不会有各种摩托车、拼装车敢于充当校车了。除此之外,技术的介入也正在逐步改善校车的安全状况,像近期在重庆亮相的最新校车,只需一个按钮,车窗玻璃全部碎成渣,这也是在菲律宾劫持事件之后做出的改进;高分子材料武装的轮胎遭遇铁钉也不会爆胎;油箱遇火不会爆炸;这些强大的功能以前只会出现在军用车辆上,但现在已经开始为孩子们保驾护航。优越的硬件条件、严格的安全标准、完善的管理措施和科学的人力安排,软件、硬件双管齐下,才能有效保障乘车学生的安全。

说罢时下关注最多的校车安全,再来看我们记挂的设备安全,可以说设备出现故障的时候也类似于校车的惨剧,结果都不是我们想看到的。很多安全事故的发生正是由于对隐患的忽视,平时对设备在观念上不够重视,设备部门则抱怨投入太少、资金不足。如果能够将设备真正的摆在工厂最具价值财富的地位上,那么安全级别才会提至最高。我们一直不缺先进的理念,像TPM,5S等等,但是却往往不能正确的应用,理论的复制并不一定能帮助我们,但至少可以让我们借鉴成功的经验。而技术同样可以帮助设备部门减少故障率,可以为我们的设备武装到最佳性能,正如美国校车车体结构、防倾覆保护、刹车装置在内的34个高标准,设备同样需要技术的严格的检验。而设备的检修正如校车事故的善后,如何做出最有效、最快捷的处理是我们一直追求的。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国外很多如高分子复合材料等先进的设备维修技术都可以在国内的工厂里应用,就让报废车拼装车远离孩子的视野,也让落后的报废设备方式远离设备维修的领域,真正实现理念及装备同样先进,让安全常在校车与工厂之间。

安全事故反思总结 篇2

今天是11月x日,杭州地铁事故再次引起了我们的反思,作为施工管理人员,面对每起事故心情都非常沉痛!每一起事故给了我们沉痛的教训和慎重的警示。在这些事故中的一个共性是自身的安全意识忒差,安全确认不到位,无视安全,或者说存在教育别人而忽视自己的现象,安全工作是要在工作中和工作效率一样真抓实干,不能只停留在形式上,但如何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达到真抓实干的效果,是工作的重点,一方面通过说教和传授学习,另一方面也要依靠管理和监督,要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氛围,这样不安全因素很难成长。也是没有将“安全”二字时刻放在心中,生命无疑是宝贵的,血的教训是惨痛的。

在工作中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通过平时的工作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技能和综合素质,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心,时时刻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客服侥幸心理,消除麻痹大意的松懈思想,在工作做到“严、勤、细、实”,以踏踏实实的工作作风,将“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深入人心,将“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生产意识根植于我们的头脑,以严格的要求,严谨的态度,高度的责任感,来体现人身的价值,保证人身的安全,实现公司的发展。

我们在学习的同时,组织人员认真分析,总结教训,认真学习事故防范措施,举一反三,结合自己区域的特点,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找自己工作的不足之处,还从在哪些方面的隐患,及自身还有没有同事故者同样的违章习惯,通过学习,分析,总结大家从事故中得到的教训,安全意识有了一定的提高,安全检查的主动性有了上升,冒险蛮干,侥幸心理,思想麻痹的作业的严重后果认识更深了一层,更进一步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造成事故的原因不外乎就是平时工作责任心不强,自我保护意识差,对安全不重视,工作程序不完善,没有认真开好班前班后会,平时对设备巡视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设备隐患,造成了事故的扩大,不该发生的事情发生了,应该避免的没有避免,这不仅给当事人造成一生的遗憾,还对企业造成一定的损失。现在,请大家查查自己,看看身边的人吧,安全措施完备了吗?安全帽带了吗?安全带、保险绳系好了吗?一颗心里带着警觉吗?“事故猛于虎”,但更可怕的是每次事故后,我们都会说重视安全,关爱生命,抓重点,搞培训落实安全责任,防止事故的发生,但事故不久,血的事故教训就会淡忘,工作中依旧我行我素,置安全与脑后,如果这样安全从何而谈,只有加强对“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把安全这根弦始终贯穿于安全安全管理及生产的全过程,只有通过安全思想教育工作,使每一位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将违章行为当事故,把事故分析实施“四不放过”强化安全风险意识,真正意义上实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不让别人受到伤害”。完成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任务而努力。

经过观看这次视频,我意识到了我的责任所在,我会把每一起事故作为警钟,努力排除安全隐患,尽我最大的努力,把安全事故降到最低。

安全事故反思 篇3

20xx年,曾在闽东某电站看到:一工作负责人准备对6、3KV母线进行检查、清扫,他把自己已签了名的工作票送到运行值班员手中后,就去准备工具,过了一段时间,他以为运行人员已经做好了安全措施,就自行打开6、3KV母线廊道网门,从口袋里拿出220V验电笔进行验电,验电笔还没碰到母线就连人一起被打-倒,幸运的是他人并没受伤、设备未受损。从这起未遂事故来看,现场管理及当事人行为严重违反《安规》的行为先不说,就他用220V验电笔进行验电说明他至少知道“我要安全”,但“不会安全”,怎能用220V验电笔去对6.3KV电压等级的母线进行验电呢?

在电力生产中,从业者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观念转变,并非易事,是安全生产执行力由强制性到自觉性的一次质的飞跃。然而,要确保电力生产安全,还必须实现“我想安全”、“我会安全”,这样才能从事故源头遏制不安全因素的作用,从而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

电力生产是复杂的系统工程,一般而言,电力生产事故主要分为:“天灾”、“人祸”和设备质量问题三大类。“天灾”如雷电、暴风雨、地震等外力破坏,这些是不可抗拒的外力因素,是突发性的。“人祸”就是由人员违法、违规、违章等原因造成的,主要表现形式有3种:

(1)明知故犯,明知不符合规章要求,但图一时方便或抱有侥幸心理的习惯性违章;

(2)对法规制度似懂非懂,知其一,不知其二,工作中又恰好在其二中发生了问题;对法规制度不懂装懂,稀里糊涂,发生了事故才恍然大悟,后悔莫及。设备质量问题是由于制造、维护、检修等不到位所导致,有其隐蔽性。

可以肯定地说,所有事故的发生都不是工作人员的主观愿望。但从大量的事故分析来看,由“人祸”所造成的事故占相当大的比例,据不完全统计所占比例高达到80%以上,从业人员既是事故的制造者又是事故的受害者。因此,“我要安全”、“我想安全”也就仅仅是个良好的主观愿望,要真正取得确保电力生产安全的客观效果,就必须做到“我会安全”。

勿庸置疑,经过长期的生产实践和血的教训,形成了一套保证电力生产安全的规章制度。但是电力生产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从事生产的人又是这个过程是否安全的决定因素。而每个人的认识水平、接收能力、工作态度、经验积累等差异,要把保证电力生产安全的规章规定变为每一个从事电力生产的职工的自觉行动,解决好“我会安全”的问题,是电力生产安全管理者与生产者面临的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笔者认为:

(1)要为我而学,掌握充分的安全知识和应会的安全技能。安全既是电力生产本身的需要,更是从事生产的职工生存的需要。《安规》等规章制度是电力生产实践的,它既反映了电力生产安全的客观规律,又是对从事生产的人的法定要求和行为规范,确切地说,是生产者生命的“护身符”。因此,每一个从事电力生产的人员,都应明白学习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既是企业的需要,更是自我的需要。

(2)要因人施教,建立健康的安全心智模式。近几年来,虽然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但水平仍是参差不齐,不同职工的文化水平、生产技能和执行各项制度的自觉性也不同,要用正确的方法进行引导,鼓励职工学习,使每位生产者从思维方式与思维习惯上,能辩证地分析和处理安全与其他各种情况的关系,能较好进行自我心理调节,从而有稳定的安全思维惯性和自觉规范的安全工作行为,做到事事会安全。

要及时纠偏,建立良好的安全保证环境。电力生产存在潜在的不安全因素是正常的,关键是要正视问题和善于做到“见于未荫,禁于未发”。发生了事故要查找原因,不要“摔了跤总怪路不平”。把别人的事故当作自己的教训来接受,把小问题当着大问题来解决;把带有倾向性和危害性的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

“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需要漫长的过程,而“我要安全”到“我会安全”更需要一个漫长而渐进的过程。愿我们在“安全”这个永恒主旋律下,人人讲安全,人人想安全,人人会安全,使我们的企业兴旺发达,家庭美满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