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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残联工作职责优秀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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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简称中国残联)成立于1988年3月,是国家法律确认、国务院批准的由残疾人及其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全国各类残疾人的统一组织。下面是整理的乡镇残联工作职责优秀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残联教就工作职责 篇1

教就工作职责

负责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摸清底数,建立档案,制定计划,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计划,促进和开展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级中等以上教育和成人教育;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拟定残疾人社会保障相关政策并督促落实;负责指导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残疾人托养政策措施。

残联工作职责 篇2

残联工作职责

1、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3、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宣传残疾人事业,勾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和条件,扶持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5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政策、规划和计划,调查掌握残疾人状况,向政府提出决策建议,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管理。

6、承担镇残联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7、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制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工作,指导监督和宏观管理残疾人福利企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监督实施残疾人社会福利企业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

8、协助有关部门制定组织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残疾人扶贫计划;组织实施残疾人专项扶贫工作。

9、组织开展为残疾人事业募捐活动。

街道残联工作职责 篇3

街道残联工作职责

篇一:社区残协工作职责、组织机构 社区残协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在上级残联和社区委员会的领导下积极开展本社区残疾人工作,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努力完成上级残联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促进本社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2、密切联系残疾人,努力代表残疾人利益,倾听残疾 稳定。

3、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4、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尊重、理解、关心和帮助残疾人、积极创造条件,努力为残疾人提供教育培训、劳动就业、康复训练、文化生活、社会环境、法律保障等各类服务,帮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

社区残协组织机构

主 席:(社区主任)

副 主 席:(分管副主任)

专职委员:(残疾人联络员)

委 员:(残疾人或亲属代表)

村残协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在上级残联和村民委员会的领导下积极开展本村残疾人工作,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努力完成上级残联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促进本村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2、密切联系残疾人,努力代表残疾人利益,倾听残疾 稳定。

3、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4、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尊重、理解、关心和帮助残疾人、积极创造条件,努力为残疾人提供教育培训、劳动就业、康复训练、文化生活、社会环境、法律保障等各类服务,帮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

村残协组织机构

主 席:(支部书记)

副 主 席:(残疾人联络员)

委 员:(残疾人或亲属代表)篇二:社区残疾人协理员工作职责

社区残疾人协理员工作职责 居务公开 2010-10-09 09:26:15 阅读16 评论0字号:大中小 订阅

协理员在社区党支部和居委会领导下,具体承担社区残疾人日常工作;

1、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社区残疾人工作的具体事物,向社区居委会

提出开展社区残疾人工作计划、意见和方案;

2、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和愿望;

3、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自觉履行公民义务,做文明市民;

4、组织动员辖区社会力量,开展各种形式助残扶残活动,倡导社会服残助残新风;

5、掌握社区残疾人基本情况,并建立相关档案负责纳入城市低保的残疾人救助和残疾人;零时救助工作,并建立相

关档案做到一户一档,实行动态管理;

6、协助街道、社区做好有关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基本生活保障、权益保障和稳定工作;

7、开展社区残疾人文化、体育、健身活动,活跃社区残疾人生活;

8、完成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任务。

乡镇、(村、社区)专职委员工作职责

1、员残疾人开展自我教育,倡导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2、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馈残疾人需求和愿望,积极帮助所在地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

3、宣传残疾人事业,以“全国助残日”、“国际盲人节”、“国际聋人节”、“国际残疾人日”等残疾人节日为契机,大力倡导扶残助残良好社会风尚,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开展扶残助残活动。

4、协助街道(乡镇)残联做好有关残疾人的生活保障、就业、教育、康复、扶贫、维权、志愿者助残、文化活动等工作。

5、深入社区和残疾人家庭,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准确掌握残疾人的基本情况和需求,并建档立卡。

6、帮助残疾人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7、负责做好对残疾人扶助项目的申报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村委会残协工作职责

1、村委会残协工作人员要遵守纪律,坚持原则,坚决杜绝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

2、摸清本村委会内残疾人人数、并造册、登记、建立档案。

3、对领取生活费、慰问金的残疾人要认真审核,及时将足额生活费、慰问金发放到残疾人手中。

4、安排残疾人就业,鼓励和帮助残疾人从事集体或个体经营。

5、在每年的助残日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助残活动,如:由残疾人参加的座谈会,各种文体娱乐活动等,以丰富他们的生活。

6、开展扶残、助残“一帮一”结对子活动,为残疾人做好事,办实事。

7、为残疾人办理各种证件提供咨询。

8、认真完成领导交给的临时性工作。

村残协主席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代表大会和主席团的决议,主持村残协日常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向主席团负责报道工作,接受主席团的监督。

2、倾听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3、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履行应尽义务;

4、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5、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6、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用品用具、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辅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7、协助村委会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8、承担村残协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9、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0、承担村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篇三: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职责

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职责

1、配合社区居委会做好本社区的残疾人工作,掌握好本社区各类残疾人的状况、需求,并建档立卡,做到“五清楚”,即家庭情况清楚,残疾状况清楚,经济情况清楚,工作情况清楚,生活情况清楚。

2、密切联系残疾人,代表其利益,倾听其呼声,反映其需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3、联系有关方面为残疾人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

4、大力倡导“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团结教育和带领残疾人开展有益活动,参与社区建设和社会生活,为社区文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残联财务部工作职责 篇4

区残联财务部工作职责

(一)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各项资金的合理使用,做到增收节支。

(二)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目、审核单据、填制凭证,按时结账对账,编制会计报表,做到账目健全、清楚,日清月结,账证账务相符,报表要做到内容完整,数字清楚正确,报送及时。

(三)建立和管理财务档案,依照国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会计档案,做到资料齐全、保密。加快实施微机化管理账目的步伐,建立和健全微机化管理制度。

(四)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残联工作职责 篇5

县残疾人联合会

主要职责:

1、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3、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关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科研、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实施中央、省、州、县有关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进行相关业务指导与管理。

6、对乡镇(镇)残疾人联合会领导班子调整配备提出建议或意见,做好领导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

7、承担县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8、指导乡(镇)残疾人联合会的工作,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9、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州残联的其它工作。

各机构职能

一、办公室

负责县残联内外联系及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机要、保密、档案、统计、会务、信息、督办、财产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宣传、后勤管理服务等工作;承担县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编制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资金计划,管理事业经费和基建投资,筹集和管理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管理财务,负责残联经费预算,基本建设和资金管理工作。

宣传残疾人事业,组织开展助残活动,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活动,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体育;指导残疾人文化、体育机构的业务工作;承担本县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本会的日常工作。

负责残疾人组织建设;负责培训乡镇残疾人工作者;调查掌握残疾人状况,管理残疾人证及个体开业证,联络、教育、培养、推荐优秀残疾人,表彰优秀残疾人,了解促进残疾人福利措施的落实情况;指导基层和社区残疾人工作,协调组织志愿者助残活动,指导基层残联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承担县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的日常工作。

参与研究、拟定有关维护残疾人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监督检查《残疾人保障法》的贯彻执行情况,协助政府制定残疾人优惠政策,协助办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有关残疾人的方案、提案;指导和管理残疾人的法律援助工作,做好普法宣传和服务协调工作;负责无障碍设施的推进和残疾人的信访工作。

二、康复股

负责办理《残疾人证》,组织和开展残疾人残疾状况、致残原因和康复需求调查,掌握、协调残疾人康复技术资源;拟定和实施残疾人康复政策和工作规划、计划,协调上级残疾人康复机构的业务;组织残疾人九项康复和各类残疾人用品用具开发、供应、服务工作;指导残疾人康复行业协会的工作,指导开展残疾人康复训练和统计,总结推广残疾人康复先进工作经验,承担县残疾人康复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教育就业股

参与制定和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计划,促进和开展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级中等以上教育和成人教育,推广盲文、手语;负责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年审,并负责票据管理和缴库管理;制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指导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盲人按摩与盲人辅导工作;负责残疾人残疾人劳动服务网络的建设与业务指导工作;组织实施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协助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开展社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