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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情况总结(优秀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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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们素养不断提高的今天,报告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涵盖报告的基本要素。你知道怎样写报告才能写的好吗?的小编精心为您带来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情况总结(优秀2篇),希望能够给予您一些参考与帮助。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报告 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玉环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局发出检查通知书,组成检查小组,于20xx年10月19日开始对被检查单位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8月30日的会计信息质量(包括财政资金获得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该单位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8月30日的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行为、是否存在骗取财政资金或未按规定使用财政资金、疫情防控有关财税政策落实情况,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随机选择了4家学校和4家企业,其中玉环市实验学校、玉环市双语学校、玉环市外国语学校、玉环市汉宇学校(以下简称实验学校、双语学校、外国语学校、汉语学校)这四家学校属于民办学校,会计核算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其中浙江苏强格液压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汇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强格公司、汇丰汽车公司、万得凯公司、双环传动公司)是民营企业属于拟上市或上市公司(双环传动公司),主要经营阀门汽配等,会计核算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均属于高新技术企业。

二、检查情况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业人员一同检查,从自查和实地检查情况来看,被检查企业对会计核算基本上真实合法,信息披露基本上充分完整,未发现明显的会计造假行为,未发现骗取财政资金或未按规定使用财政资金的现象,情况总体良好。但存在个别问题如4个学校存在的问题如下:

(一)审批程序不规范。如实验学校20xx年3月8号凭证,《领款收据》领款日期20xx年3月7日,银行扣款日期20xx年3月7日,领导审批日期为20xx年4月16日,存在先付后批的问题。20xx年7月33号凭证,发放奖金800多万后附发放单,未经领导审批签字。又如:双语学校20xx年8月15号凭证存在报销单、申请单后附的`原始凭证未经经办人、审批人签字。

(二)日记账管理不规范。如实验学校现金日记账存在日结余超过3万元,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出纳每日库存现金限额3万元”。现金日记账未在每日结出结存。如:双语学校存在大量大额现金支付。现金日记账记录存在大额现金结存,存在大额现金结算。如汉语学校该校现金日记账记账日期按票据日期登记,未按实际支付日登记。每月记账凭证上未付出纳月结报单和会计科目汇总表。

(三)会计科目设置不规范。如实验学校会计科目设置不够清晰,短期借款科目未设置明确往来户;外国语学校20xx年5月23号凭证,教研活动伙食费2100元计入“业务活动成本-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应交税金科目下未设置二级明细科目。汉宇学校20xx年6月71号凭证校车柴油费3000元,20xx年7月9号凭证校车保险费3296.74元计入“管理费用-办公费”。

(四)会计凭证不规范。如实验学校会计记账凭证未经复核人签字。双语学校会计凭证未记录制单人、记账人、复核人。会计凭证未附出纳结报单和会计科目汇总表。收据记账联未盖章。如20xx年2月9号凭证借款110万元,20xx年1月22号凭证借款90万元。如外国语学校会计记账凭证未设置复核人签字。如汉宇学校记账凭证上复核人和记账人未实名签字。

(五)票据不规范。双语学校应付账款只有用款申请书,未取得对方收据。如20xx年4月31号凭证20000元、20xx年4月38号凭证5000元、20xx年5月35号凭证10000元。存在收款收据直接列支费用,如20xx年9月23号凭证收款收据列支920元、20xx年9月77号凭证5980元、20xx年9月80凭证5633.20元。汉宇学校对外出具的收据记账联未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费用支出票据不规范,未取得正式票据,直接以收款收据列支,如20xx年12月31号凭证,金额135000元。

4家企业存在的问题如下:

(一)费用及计提不合规定。如:汇丰汽车公司20xx年1月657号凭证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差旅费6170元和20xx年1月690号凭证在销费费用中列支挑选费29700元,后附发票均是2018年票据。计提坏账准备无依据:20xx年12月415号凭证计提坏账22500元。万得凯公司20xx年1月25日42号凭证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差旅费3861元,业务招待费7320元,共计11181元,后附发票是2018年票据。双环传动20xx年1月217号凭证在销售费用中列支差旅费60655.90元和20xx年1月274号凭证在销费费用中列支运输费10065.59元,后附发票均是2018年票据。苏强格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不足。20xx年6余额333号记账凭证反映,补提20xx年6余额止存货跌价准备2150803.52元,依据按20xx年6月底1年以上库龄金额的80%计提,应按成本,也就是账面余额与可变现净值谁低计量。

(二)白条列支费用。如汇丰汽车公司20xx年12月742号凭证支付劳保用品28847元。万得凯公司20xx年1月5日2号凭证列支卷纸和垃圾袋20xx元和20xx年6月4号凭证列支接待客户费用1685元,记账凭证后均未付原始凭据。

(三)内控不够完善。万得凯公司20xx年会计凭证制单人和审批人均系同一人,未做到职责分离相互监督。20xx年1月16日25号凭证在销售费用中列支运输费48090.91元和20xx年1月31日200号凭证在制造费用中列支五金工具44603.16元,后附原始凭证发票无经办人、审批人签字。

(四)账目问题。苏强格公司理财产品投资收益计入财务费用。如20xx年购买理财产品92800000元,挂“其他货币资金-银行理财产品”科目,1-5月共购入92800000元,当期全部赎回,投资收益413845.13元应计入投资收益。审计调整而账面未调整。如20xx年度长期股权投资-江西苏强格液压有限公司账面数67255600.78元,审计报告数68347600.78元,长期股权投资-徐州苏强格液压有限公司账面数3329500元,审计报告数2237500元,坏账准备账面数24623684.94元,审计报告数68347600.78元。

三、检查意见及建议

1、针对存在跨期费用、白条列支费用和报销手续不全的情况,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包括现金收支、账本登记、费用报销支出等,当期的费用当期报销,严禁跨期报销,无原始凭据的不给报销。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和完整,支出凭证避免使用非正式发票。

2、针对会计凭证制单人和审批人同一人或无复核人的情况,建立稽核制度,实行不同职务相互分离,明确稽核工作的组织形式和具体分工;稽核工作职责和权限;审核会计凭证和复核会计账簿的、会计报表的方法。

3、严格按照规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和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成本,也就是账面余额与可变现净值谁低计量,坏账按照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一定百分比估计坏账损失。

4、加强一支笔审批制度,完善报销手续做到每张发票都有经手人、证明人和审批人签名。

5、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职责分工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审批程序,做到先审批后付款。

6、严格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登记,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在经济活动中,采取转账方式进行结算,减少使用现金。

7、规范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使用。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报告 篇2

一、领导重视、职责明确:

为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在接到省财政厅通知后,我局即进行了研究部署,确定由分管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xxx副局长牵头负责,从监督检查科、会计管理科、企财科等相关科室抽调了六名业务骨干,还聘请了县人民银行会计科科长、会计师事务所的两位注册会计师组成两个检查组。为了充分认识到本次检查的重要性,全面提高每位参检人员的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6月13日,集中全体参检人员强调了检查纪律,并就具体的检查方法、步骤、具体检查中应注意的问题等进行了辅导培训。

二、认真检查、不走过场:

每位参检人员都以高度的责任心,全身心的投入到本次检查中去,对被检查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以及财政部《财政检查工作规则》的有关要求实施检查和处理。

三、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按规定填制、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违法使用白条子(收款凭证、付款凭证)现象依然存在,个别单位贪图省事,应该使用正式发票入帐的也用付款凭证等白条子入帐,从而诱发了偷漏税行为。

2、票据报销不规范。有些单位的票据报销没有经办人、用途或者单位负责人签字,也有个别的付款凭证没有领款人签收,取得的凭证无付款人名称等。

3、个别单位未按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帐簿,主要是总帐不全,明细不明;帐表不符,报表中的收入总额与明细帐中的收入总额相差16.5万元;经实际现金盘点,该单位白条子抵库9.2万元;同时,20xx年度会计报表未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工会帐簿不规范,没有依法设帐,使用的票据随意性强,管理工会会计帐簿的往往是不懂会计业务、没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

5、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不完善。有的单位没有内部会计管理制度;有的单位只是临时拼凑了几条,敷衍检查;有的单位是几年以前规定的制度,许多内容已严重滞后或过时,已根本无法与目前的形势相适应。对于本次检查中被查处的单位,我们要求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通知书的要求,认真整改。同时我局还将进行跟踪检查,如再发现违法情况,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财经法规,从严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