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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美学(最新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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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声乐艺术中音乐美学特征所发挥的功效为大家精心整理了音乐美学(最新6篇),在大家参照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给您最好的朋友。

结语 篇1

综上所述,基于音乐美学视角来细致性解析音乐艺术的形式和内容过后,还需要协调把握它们之间的联系、制约关系。作为广大听众群体,在进行各类音乐艺术作品欣赏过程中,不仅仅要关注其外在表现形式,还应该深入性钻研其核心内容。同样地,作为音乐创作人员,也应该在充分调查了解听众们的兴趣偏好基础上,处理好音乐作品的表现形式和内容的关系,做到及时透过整体进行创作梳理,促进作品在内容和形式上的和谐融合状态。长此以往,帮助更多人科学认识和准确把控音乐美学的基础性规律,提升大家的艺术表现力和审美素养,促进我国音乐艺术的繁荣发展。

组织方式 篇2

音乐形式的要素还包括组织方式,如若缺少了它,将难以构建完善的音乐结构框架。这就需要表演者适当加入和融合一些特殊的旋律、和声、曲式、作曲技巧、十二音序列等要素,呈现出独特的整体架构。

音乐美学结业论文 篇3

音乐美学结业论文

主题:论迪里拜尔与吴碧霞演唱《一杯美酒》的区别。

摘要:《一杯美酒》是一首新疆民歌,它有它浓郁的民族特色。演唱者们,由于生长环境不同,接受的艺术熏陶也不同,所以,在演唱同一首歌时,受个人的理解,演唱习惯,伴奏元素等因素音影响,产生不同的风格,给人不同的感觉。

关键词:音乐美学

吴碧霞

迪里拜尔

新疆民歌

引言 音乐美学是一门古老而有年轻的学科,他是音乐和美学相结合的一门交叉学科,是具有哲学性质的音乐基础理论学科。他研究的是1人与音乐的审美关系。2音乐的价值和功能3音响结构及其表现对象4音乐实践中的美学问题5美学史的研究。音乐美学的研究,从三个方面着手:1心理学角度2社会学角度3心态分析学角度,进行分析。

当代著名声乐表演艺术家——迪里拜尔(Dilber)和曹秀美(Sumi Jo),同为美声歌坛中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亚裔花腔女高音歌唱家,她们一位来自中国,一位来自韩国,拥有近似的东方文化背景和相似的艺术成长经历。然而,她们却在声乐作品演唱方面表现出了不尽相同的理解,并形成和确立了截然不同的个人演唱风格。本文拟从两位歌唱家的个人生平入手,对其人生成长经历加以相应的比较;而后对照二者在演唱相同或不同的古典艺术歌曲、歌剧作品和本国声乐歌曲时所采用的演唱速度、旋律音调、演唱技术、吐字方法、力度、歌唱音色和作品诠释等多方面内容,进行整体的综合比较,进而对二人的演唱风格作较为全面的研究;并通过具体比较分析先天生理条件和后天环境因素对歌唱家们的影响,继而探究其演唱风格的形成原因。笔者将声频分析法、音乐心理学、能力心理学、音乐人类学等学科研究方法交叉渗透到论文中,对迪里拜尔和曹秀美的演唱风格及其成因进行对比分析,力求“点面兼顾”、“客观理性”地给予中肯的评介。

声乐是一种社会性的艺术,它是以有组织的、在时间上以流动的音响为物质手段,用人的声音结合语调为表现手段,来塑造一定的音乐形象,表达人们的审美情感,体现艺术美的歌唱艺术。但由于地理环境、审美情趣与情感表达方式的不同,尤其是语言的差异,不同的民族有着不同的声乐艺术风格。我国的民族声乐艺术源于传统的戏曲艺术,在中华民族悠久文明的历史孕育之下,民族声乐文化瑰丽多彩,并通过千百年来的声乐艺术实践、交流吸收及演化

声乐艺术作为人类音乐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和喜爱。本文就我国习惯性化分的三种唱法中的美声、民族两种唱法从产生渊源、发声特点进行阐述,并着重就其异同进行比较,就我国现今美声化的民族唱法及民族化的美声唱法提出了见解。

吴碧霞:吴碧霞,被称作是在民歌和歌剧里穿行的“中西合璧的夜莺”。吴碧霞:“中西合璧的夜莺”

吴碧霞是首位集中华民族唱法和西洋美声唱法于一身,并获得最高国际奖项的歌唱家。她丰富的艺术表现力和艺术感染力,清澈、纯净、甜美的极佳音色和高超的演唱技巧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并在中外两类声乐作品演唱中做到游刃有余,被海外媒体誉为“中西合璧的夜莺”。

在声乐上中西兼修,她不仅是音乐界少见的一个,更难得的是,不论唱民歌还是唱歌剧,她均有很好的成就,在国内。“不幸的是,父亲患了喉癌,人们都说,父亲的嗓子是给了吴碧霞。”吴碧霞出生在湖南常德一个热爱音乐的家庭,父亲是花鼓剧团团长,从小在父母的耳濡目染下,吴碧霞受到很好的民间音乐教育,而在演唱中,父母借鉴戏曲手法,对她进行的训练,也使她受益终生。

长着一张娃娃脸、身材矮小的吴碧霞曾被人戏称为“袖珍歌手”,也是因为这一点使她受过挫折,但是这并没有影响她学习的脚步,这也是让我钦佩的地方,她用自己的歌声证明了自己的实力,被称作是在民歌和歌剧里穿行的“中西合璧的夜莺”。

一、“取”得艺术的创造力和想象力对于鱼和 西班牙报界称其演唱为“天上传来的声音”,俄罗斯媒体称她为“来自东方的声乐天使”,中国人民日报、新加坡联合早报、法国竞赛周刊等多家媒体对吴碧霞亦有专题报道。吴碧霞:歌喉婉转的夜莺@莫恩你为歌唱而生晶亮的眼眸里蕴涵着湘女火辣辣的热情无论是在西班牙。.。吴碧霞近影9突围生命的“高度”——记女高音歌唱家、中国音乐学院教师吴碧霞!本刊记者@丁丁在人的一生中,高度并不仅仅用尺寸来丈量,因为它常常意味着某种域限。比如说一个人的体态、相貌、意志力、品格等等。这种“高度”有的与生俱来。.。百度“吴碧霞吧”中常常有人提出:我的民歌应该和谁去比,我的外国作品应当和谁去比,吴碧霞更适合发展哪一条路等等。这些问题我从不评论,但心里一直在思考。我没有将二者看作截然不同的东西,而外界却一定要强迫我去选择。如同吃饭,用筷子或刀叉都行,没有。.。迪里拜耳

迪里拜尔是中国著名的世界级歌唱家。她在声乐方面的造诣极高,特别是在演唱中国传统曲目时,做到了西方美声唱法与中国民歌艺术完美结合,形成了独特风格。与此同时,她在声乐艺术上的成长经历与奋斗过程更是值得众多声乐艺术工作者学习。更多地关注和研究歌唱家们的歌唱艺术,对于促使声乐艺术的正确向上的发展是必需的条件。作为中国优秀的艺术家、歌唱家,迪里拜尔的成功是中国美声教育成功的典范,对她的艺术成长道路及歌唱特色进行研究和总结,对于我国声乐艺术的发展,以及对年轻一代的声乐艺术学习,都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参考、借鉴价值。迪里拜尔出生于新疆喀什一个维吾尔族知识分子家庭,这个民族的历史和文化深深地影响着她,能歌善舞的民族文化氛围使她从小就对音乐有着浓厚的兴趣,她的音乐也一直都保留着很多民族性的东西。迪里拜尔很早就显示出不凡的音乐天赋,先后师从两位声乐名家——郭凌弼教授与沈湘教授。两位老师的教育风格与艺术理念对迪里拜尔产生了终身的巨大影响,这两段学习经历也为迪里拜尔以后声乐艺术的发展与成功打下了坚实深厚的基础。迪里拜尔的声乐演唱艺术具有鲜明独特的艺术特征。她发声圆润、吐字清晰、音色纯净,精湛的花腔技巧和大师艺术修养的完美结合使她在全世界获得盛誉。与此同时,她在演唱不同声乐题材如不同国家艺术歌曲、歌剧以及中华民族歌曲时,都能根据其题材的不同风格加以精彩演绎,体现出高超的表演能力与精湛的艺术技巧。她的成长道路和声乐艺术,以及沈湘教授的声乐理念与教育方式,都对当今我国声乐艺术的发展、声乐教育事业的进步以及声乐工作者具有巨大的贡献和启发意义。当今国内对迪里拜尔声乐艺术的研究还不够深入和全面,她对歌曲的诠释能力和歌唱的艺术特点还有待我们去发掘和整理。我希望通过论文的写作,能对迪里拜尔的歌唱艺术有更进一步的思考,使自己今后在声乐学习、演唱以及教学水平等方面有一定提高。

美声唱法要求歌唱的发声自然,声音宏亮,音色美妙清纯,有适当的共鸣和圆润的连贯音,特重的起音法,巧妙的滑音,稳定的持续音,有规律的渐强、渐弱以及装饰音等,其目的是要使旋律演唱得更华丽、更灵活、更圆润、更富有光彩,音高更为准确,声音更具有穿透力。意大利著名歌剧作曲家罗西尼认为美声唱法应该具有三项要求:

一、具有自然优美的嗓音,在整个歌唱音域范围内能将声音保持均匀与统一。

二、通过严格训练后,达到对极为华丽的、具有高度技巧性的音乐作品能够唱得毫不费力。

三、通过聆听赏析意大利优秀歌唱家的歌唱并能融会贯通,充分掌握美声唱法的风格。这三项要求,给美声唱法做了一个较为科学、完整的总结。

民族唱法听起来声音明亮,位置靠前,语言清晰,演唱亲切自然、提倡以情带声、声情并茂,在呼吸的运用上,借鉴戏曲唱法中的“气沉丹田”,在共鸣的运用上,更多地使用口咽腔与头腔的共鸣,紧抓额窦、眉心,使声音集中靠前。运用民族唱法的歌手喉器的位置相对美声唱法歌略显得高一些,这无碍于歌唱,但必须要处于相对稳定的位置。在放松下腭,打开颌骨,提笑肌,舌头平放,脖子、肩部放松,强调腰腹肌的力量等方面的要求与美声唱法一致。近年来,民族唱法大胆地吸收美声唱法的精髓,在保持我国民族风格的原则上,在高音区的发声方法上进行了大胆的尝试,解决了民族唱法中高音区的演唱问题,这是民族唱法一个新的突破。不仅如此,在我国,通过美声化的民族唱法或通过民族化的美声唱法同样赢得了人们的认同和喜爱。气息的支持与对抗以及高音区运用关闭或掩盖的方法来找到转换之后的最佳高音等方面,出自中国人手笔的作品不论是旋律还是行腔都无不渗透着中华民族特有的审美理想与情趣,无不体现出固有的民族风格与特点。民族唱法美声化、美声唱法民族化,是中西文化相互溶合、相互影响的结果,也是我国声乐教育发展取得的一大成果。

总之,声乐艺术作为人类音乐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特殊的传情达意的方式是任何一门学科都不能代替的。美妙的歌声是人类的精神财富,是无价之宝。它可以使歌唱者自己引为无限的愉悦和荣光,并能感动万千听众。

新疆

新疆古称西域,受儒家文化影响较小,所以各民族性格开朗外向,自由奔放。新疆音乐蓬勃舒展,直抒胸臆,热烈绮丽,太阳般光辉明朗,壮美绚丽。新疆是我国著名的多民族地区,民族文化万花筒般绚新疆地区各族民歌的统称。流行于新疆以至会国各地。新疆地处我国西北边陲,居住着维吾尔、汉、哈萨克、蒙、回、柯尔克孜、乌孜别克、锡伯、满、塔吉克、塔塔尔、达斡尔、俄罗斯等十三个民族。他们能歌善舞,故新疆素有“歌舞之乡”的美称。各族民歌的旋律优美动听,节奏活泼鲜明,结构规整对称,情绪热烈欢快,大多采用七声自然调式,也有用五声调式,b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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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等变化音的使用丰富而有变化,色彩鲜明独特,乡土气息较浓。主要伴奏乐器有手鼓、冬不拉、热瓦甫、铁鼓等。歌词通俗易懂,大多结合现实生活,民歌手与民间诗人普遍受到尊敬,他们在民歌的创作、加工以及传播等工作中,作出了有益的贡献。维吾尔著名的大型民族音乐舞蹈史诗“十二木卡姆”长期流传民间烂。

音乐艺术的有关表现形式 篇4

(一)基础性要素

首先,音乐形式的基础性要素莫过于表情,其存在意义甚至超过单纯的音乐声音,在音乐表现过程中占据着主导地位。透过音乐艺术层面审视,这部分表情强调借助音响元素来呈现出创作者不同阶段特殊的情绪状态,对应的表现形式包含了高低、长短、快慢、强弱等区别,经过这些形式有序地搭配融入之后,能够赋予整个音乐艺术作品更强的灵活性,保证基于人差异化的情绪状态来生动性抒发对应的感情。

其次,音色亦属于情绪表达中不可忽略的要素。古往今来,诸多作曲家都在热心钻研如何利用乐器来展现各式各样的音色,特别是对于近代音乐来讲,这类现象尤为显着。如许多作曲家决心对传统乐队予以创新形式的调整排列,以求在开发出更加特别的音色基础上,呈现出一类极为新颖、奇特、美丽动人的音响效果,进一步使人的情绪得到深入性、完整性、精准性的表达。

美学论文 篇5

《论语》中的孝道之美

12汉语言文学袁 红***8

摘要:孔子是儒家思想的创始人,提倡仁、义、礼、智、信,而孝亲是孔子思想的核心组成部分,孔子将孝道简单概括为“无违”,进而阐释为“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要求在父母活着的时候应该按照礼节侍奉他们,父母死了要按照礼节好好安葬他们,死了之后还要常常纪念父母,按照礼节祭祀父母。这些孝道通过《论语》中的语言对话呈现在人们面前,是一种存在于纯粹语言艺术中的成文之道,是一种伦理的语言形式,但是孝道也通过其它的非艺术的形式存在并且保留下来,如思想观念上的保留。

【关键词】孝道成文之道艺术活动

孝道是一种成文之道。“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学而篇》当父亲还活着的时候要观察其志向,父亲死了要考察其行为,若是对其父亲的合理部分长期不加改变,孔子就说做到孝了。就像曾子听说的“孟庄子之孝也,其他可能也;其不改父之臣与父之政,是难能也”《子张篇》孟庄子的孝其他方面别人都容易做到,而留用他父亲的部下继续做官和不改变他父亲的施政纲领是别人难以做到的。在父亲去世以后,长时间的保留父亲在政治主张上的合理部分,就是孔子所谓的孝道。这种成文的孝道通过《论语》中的语句将自己说了出来。作为道的语言虽然是作为纯粹的语言,不是欲望和技术的语言,但它具有各种历史形态,《论语》中的孝道就是一种伦理的形态。这样看来孝道的显现就可能是艺术的,但是也可能是非艺术的。“事实上,道作为语言的发生并没有艺术和非艺术的绝对差异,如原始宗教的巫术礼仪始终伴随着诗、歌、舞这样的艺术活动;中国儒家之道的开端也是所谓的礼乐文化,圣人制作礼乐以化成天下。道的艺术与非艺术的发生形态只是历史分化的产物。”(《美学原理》,彭富春,人民出版社,2011年3月第1版,第224页)孝道以一种成文之道显现于艺术之中。

存在于纯粹语言中的孝道对于其它艺术而言是一种预先给予的。孝道在人们生活中已经预先存在且被人们积极广泛地发扬着,只是书本艺术来表达孝道的时候,孝道才开始了自己的生成,并且还显现在各种非艺术的形态之中,如哲学、宗教和政治的非艺术的形态,它们和艺术共同存在而且彼此相遇,这是孝道成为肉身并进入生活世界并进入生活世界游戏的直接显现,而艺术是孝道各种显现形态中最重要的方式之一。孝道通过《论语》这样的文学艺术成果呈现出来,它是具体的、朦胧的、感性的而不是抽象的、明确的、理性的。

“作为美的感觉物并不是一些超感性的存在者,如一些幽灵和抽象的符号,而是一些感性的存在者,是一些自然、人类和心灵的现象。它们表现出一些感性特征,如形象、声音、气味、硬度和热度等。这些感性特征并不是假象而掩盖了事物的本质,相反它们就是事物的本质所显现的现象。事实上,一切现象的存在者都是感性存在的,一切美的事物都是感性显现的,感性是美的现象的基本特性,没有感性的事物就不是美的。”(《美学原理》,彭富春,人民出版社,2011年3月第1版,第142页)孝道作为一种美的事物,也是感性存在的,表现出一些感性特征,也就是人的行为表现,通过人的眼睛、耳朵等感觉器官去感觉,看到子女为父母做一些尽孝的行动,如父母在世时好好地侍奉父母,父母离开了好好地为父母办丧事,听见别人评价子女尽孝的情况等等。

对孝道的认识是审美中的一种道德的感觉,充道德的高度对别人、对社会进行评价。“道德的感觉中不以事情为主,而是以自身的感觉为主,这种感觉就是所谓的道德感,人们从道德的规则或良心出发,去感觉事物,发现它是否合乎道德或者是不合乎道德。因此,事物必须从它所是的样子转化成它应该所是的样子,也就是由事实的存在转向道德的存在。同时,作为感觉自身,它不仅要感觉事物的事实,而且要评价事物的价值。于是,感觉成为了评价。”(《美学原理》,彭富春,人民出版社,2011年3月第1版,第129页)当感觉成为了一种评价的时候,人们就用自己的道德感去看待这个世界,从道德的规则,从自己的良心出发去感觉身边的事物,去观察身边的行为,发现自己的或者别人的行为是否合符道德,也正为这样的道德评价方式,人们的行为就由它所是的样子转化成它应该所是的样子,由一种事实转化成为道德的存在,人们也就去追求道德的行为,追求对父母尽孝达到道德的高度。

人的生活世界是欲望、工具和智慧的游戏,人的活动都与欲望有着直接或者间接的关系,道德则是用来试图规范人的欲望,它要确定欲望的界限,让它不至于破坏了一般社会既定的伦理道德的规范,《论语》中的孝道就是用来规范人的行为的,让社会中的人的行为符合社会 既定的道德规范:

1父母在世时,应该怎么做。

孔子说:“未能事人,焉能是鬼?”“未知生,焉知死?”想要侍奉好鬼神,必须首先侍奉好活着的人,所以在孔子看来,尽孝第一位的就是在父母还在世的时候好好侍奉他们。要竭尽全力,以礼对待父母,不违背父母的意愿,不要让父母为自己担心,不仅是要在物质上满足父母,更重要的是始终以好的容面对父母,让父母从心灵上快乐,还要把这种对父母的尊敬延伸到身边其他丧失亲人的人和身边的伤残者。

“生,事之以礼”《为政篇》,父母活着侍奉他们要依照规定的礼仪,“事父母,能竭其力”《学而篇》侍奉父母能尽心竭力,按照规定的礼仪侍奉父母而且还要做到尽心竭力,不能有丝毫的保留。

“父母唯其疾之忧。”《为政篇》父母不担心你其它方面事情,只要担心你的身体,换言之就是不让父母为你担心,“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里仁篇》父母在不出门远游,如果要出远门必须有一定的去处,这就是不让父母担心的表现,这是落后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产生的孝顺父母的方式,但这种孝顺父母的心意、精神境界是值得提倡和发扬的,在日常生活中不要让父母为我们太担心。

“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为政篇》现在的所谓孝,就是说能够养活爹娘就行了,至于狗马都能得到饲养,若不存心严肃地孝顺父母,那养活爹娘和饲养狗马有什么分别呢?在孔子眼里,真正的孝道不仅仅是能够养活父母,让父母在物质上得到满足,应该首先具备孝敬父母的孝心。孔子问道:“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为政篇》儿子在父母面前经常有愉悦的容色,是件难事,有事情年轻人效劳,有酒有肴,年长的人喫喝,难道这竟可以认为是孝么?在孔子眼里即使是让父母吃好的、喝好的也不是孝,这刚好和前面的孝敬父母物质上给父母的满足是次要的,首先应该具备的是孝敬父母的心,要以好的面容对待父母,让父母从心情上精神上愉悦,而不是只是让父母不做劳累的事情、让他们有好酒好肉吃就行了;“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无怨。”《里仁篇》侍奉父母,如果看到他们有不对的地方,得轻微婉转地劝止,看到自己的心意没有被听从,仍然恭敬地不触犯他们,虽然忧愁但不怨恨。这也体现孔子孝敬父母重在敬,不违背父母的意思,只是委婉的劝谏,即使会有忧愁但是也不能怨恨,在父母面前表现出不好的面容。

“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喜,一则惧。”《里仁篇》父母的年纪不能不时时记在心里,一方面因为父母高寿而欢喜,另一方面又因为其高寿而有所恐惧。就像孔安国说的:“见其寿考则喜,见其衰老则惧。”父母享的年寿寿高,子女应该为其感到高兴,但是父母年寿

高就越接近衰老,子女就为其衰老而恐惧,一个合格的孝子,以父母的心为自己的心,以父母的优乐为自己的优乐,应该时刻惦记着父母,这才是一个合格的孝子。

“子见齊衰者,冕衣裳者与瞽者,见之,虽少,必作;过之,必趋。”《子罕篇》孔子看见穿丧服的人、穿戴着礼貌礼服的人以及瞎了眼睛的人,相见的时候,即使他们很年轻也一定站起来,走过的时候,一定走快几步。看见别人家中死了人,心里就悲哀,看到瞎子心里就伤感,表现了一种同情之心,对身残者的尊敬。“见齊衰者,虽狎,必变。”《乡党》看见穿孝服的人,就是极其亲密的也一定要改变态度,“见冕者与瞽者,虽亵,必以貌。”《乡党》看见戴着礼帽和瞎了眼睛的人,即使常相见也一定有礼貌。“乡人饮酒,杖者出,斯出矣。”《乡党》行乡饮酒礼后,要等老年人都出去了,自己这才出去,这变现一种对老年人的一种尊重,这在根本上是对自己父母的尊敬的一种延续,同时也是孝敬父母的一个前提的准备阶段,因为尊敬老人、同情家里死了人的人和身体残疾的人相比孝敬父母而言是比较简单的事情,连这样简单的事情都做不到的话就更别说去孝敬父母,而且还是从心底里孝敬父母,把父母放在心上,这样更难了。

2父母离世了的时候应该怎么做。

生命能够延续多久都是命运决定的,人无法决定生命的长短,有时候很好的人也早早的过世,对于人来说是无可奈何的,就像孔子在探病伯牛时感叹道:“亡之,命矣夫!斯人也而有斯疾也!斯人也而有斯疾也!”可以看出孔子在这方面是无可奈何的。人最终是要过世的,活着的人唯一能够做的就是在亲人朋友过世了以后葬之以礼,依照规定礼仪办理丧事,一心一意的哀悼那些失去的人,对别人失去亲人也像自己失去亲人一样发自内心表示哀痛,这是一种社会道德心的体现,还要经常追思逝去的人、追思祖先,在日常生活中去每时每刻的真正的把祖先放在心中。

“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为政篇》父母过世了要按照规定的礼仪安葬他们、祭祀他们。“丧,与其易也,宁戚。”《八修篇》对于葬礼与其温和平静没有悲伤,不如心里真正悲哀,孔子主张从内心真正哀悼追念爱戴死去的人。“临丧不哀,吾何以观之哉?”《八修篇》参加丧礼的时候不悲哀,这样子孔子是看不下去的,孔子对这种临丧不哀的现象是极其愤恨的,孔子主张参加别人的丧礼要悲哀不要若无其事。“子食于有丧者之侧,未尝饱也。”《述而篇》孔子在死了亲属的人旁边吃饭,不曾吃饱过,孔子同主人一样哀伤悲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自然的哀悼之情,表达出对逝者的敬重。“子于是日哭,则不歌。”《述而篇》孔子在为人办丧事的那一天哭吊,就不再唱歌了,说明孔子在哀吊死去的人的时候专心哀吊一定不会有快乐的时候,也就是古训说的“哀乐不同日”,对逝者要一心一意的追念,不能想其它快乐的事情。“丧事不敢不勉”《子罕篇》有丧事一定要尽礼,要严肃恭敬、悲痛哀伤。“羔裘玄冠不以吊。”《乡党篇》紫羔和黑色礼帽都不穿戴着去吊丧,特别看重丧事礼仪,这种葬之以礼的做法是社会普遍的文化形式,把它们用文字记录写下来也符合孔子的目的性,想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规范社会的行为,然后再在此基础上使社会稳定。

古代的丧礼还包括为父母、为君主、为老师守孝三年的一个礼仪,“君薨,百官总己以听于冢宰三年。”守孝这三年住在凶庐,不言语,也就是在父母、国君、老师守孝的时候要尽量克制自己,使自己一切从简,更不能享乐。

“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八修篇》祭祀祖先就像祖先在,祭祀神就像神真的在那里,通过祭祀这种手段表达对逝去的父母、祖先的追念。在真正祭祀的时候,即使是自己吃得不好穿得不好,也要把祭祀做得很好,就像禹“菲饮食而致孝乎鬼神,恶衣服而致美乎黻冕,卑宫室而尽力乎沟洫。”《泰伯篇》大禹自己吃得很坏,却把祭祀办得极其丰盛,穿得很坏却把祭祀服做得很华美,住得很坏却把力量完全用于沟渠水利,孔子把大禹对于祭祀的态度和对于国家水利建设放在一起谈,说明孔子对祭祀的重视,而孔子对大禹这样的行为方式是没有什么可以批评指责的了,也就是说孔子对于宁愿自己生活得差点也要把祭祀做得很好的作

法是非常赞同的。在古代那样物质条件不够丰富的时代,祭祀典礼不是经常能够办得起的,所以孔子主张在日常生活之中要把对祖先的追念放在心中,“虽疏食、菜羹、瓜,祭必齊如也。”吃饭先祭祖先,不管是否有好菜,都得像斋戒那样严肃恭敬,反映了孔子履行“死祭之以礼”的孝道,追念祖先深入到日常生活之中,这样在日常生活之中去每餐饭的时间都把父母、祖先放在心中更有利于家族礼仪观念的潜移默化。

结论

综合可以得出,孔子眼中的孝主要有四个基本的原则,第一是对父母不失礼,一切按照规定的礼仪来对待父母,包括父母在世时以社会规定的礼节侍奉父母,父母逝世以后也按照社会规定的礼节安葬父母,还要按照社会规定的礼节祭祀父母;第二不辱亲,用父母对待自己的心对待父母,继承父母的品德;第三敬亲,不仅要奉养父母,还要从心底里孝顺父母,让父母精神上生活愉快;第四爱亲,让父母时时刻刻都喜欢自己的子女,在父母面前和气可亲,笑脸相迎,喜悦相从,婉容相待。《论语》中的孝道是基于现实的社会生活的,是现实社会生活的一种艺术表现形式,通过这样的艺术表现形式传达一种正能量的东西,规范人的行为,使人的行为合符社会整体的社会规范,最后由“真”的境界到达“善”的境界。由此可见审美活动是有利于社会正能量的积累和发挥作用的,是有利于社会的发展的。

参考文献

《论语通解》,邓球柏撰,长江出版社,1996年12月

《论语译注》,杨伯峻译注,中华书局,2009年12月

《美学原理》,彭富春,人民出版社,2011年3月第1版

音乐美学论文 篇6

内容摘要:

经过一个学期的音乐美学课的学习,我的体会颇多。尤其是老师在讲音乐欣赏活动的美学原理中的音乐欣赏的一般本质时深深触动我。音乐欣赏是音乐审美实践活动最基本的形式。聆听音乐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失的一部分。而理解音乐欣赏的本质则有助于我们对音乐作品欣赏与理解。关键字:

音乐欣赏 音乐欣赏的本质 韦伯 《自由射手》歌剧

从美学上认识音乐欣赏的本质

在经过一个学期学习音乐美学,老师孜孜不倦的讲解,让我懂得什么是美,美在音乐中是如何体现的,也让我逐渐感觉到音乐的美其实就在我们的周围。音乐美可以大到一步庞大的音乐著作,小到我们身边几个动作发出的音响。也让我明白了罗丹的一句话“美到处都有,对于我们的眼睛,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今天,我就从美学角度上谈谈我对音乐欣赏本质观点欣赏的理解。

音乐欣赏是音乐审美实践活动最基本的形式。聆听音乐,感受音乐的美,早已成为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失的一部分。脱离了音乐欣赏,离开了听众,音乐创作活动和表演活动也就会失去意义。在课堂上,老师已经为我们详细的讲解了音乐欣赏的本质有:

1、听觉审美的需要是人类本质力量的显现。我们人的耳朵不仅有接受外部信息的功能,还有对音乐美与丑的判断,即听觉审美的能力。

2、感性体验是音乐欣赏的根本目的。

我们人通过听觉获得对音乐内容的体验,享受从美好的音乐感觉来获得音乐价值。

3、理性认识对音乐欣赏活动具有强化作用。

理性认识我认为就是在欣赏一部音乐作品之前,我们对作品所作的功课,即了解这部音乐作品创作的背景,以及作曲家的生平品经历和他所处的历史环境。

下面我用实例来解释一下我对音乐欣赏活动的本质的理解。我第一次听《自由射手》歌剧时,只是知道到这部歌剧大概内容是讲,一个守林园马克斯与护林官的女儿相爱。为了能与阿加特成婚,马克斯必须在射击比赛中获胜。第一天马克斯在射击比赛中失败了,为此他忧心忡忡。这时出现了一个猎人轿卡帕尔,卡帕尔把自己的灵魂卖给了魔鬼,为了赎回自己的灵魂,他骗了马克斯去与魔鬼交换一种叫百发百中的魔弹。魔鬼给了马克斯七发魔弹,并告诉他第七发子弹打中的猎物要归魔鬼所有。第二天,比赛时马克斯六发全中。王子命马克斯用最后一发子弹射向一只白鸽,但是没想到这只白鸽居然是与他相爱的阿加特化身。王子特别生气,决定要治马克斯的罪,就在这时,丛林中走出一位老人为马克斯求情,最后马克斯与阿加特终于结为伴侣的爱情故事

欣赏音乐剧时,我其实很不理解音乐为什么这样出现。只能感觉到音乐律动所带来的美。通过这一节课的讲解,我知道欣赏音乐要有听觉审美,通过音乐审美对音乐内容的感受。再通过了解音乐作品的写作背景,以及与作曲家的生平及他所处的历史环境。于是我又重新对这部歌剧进行了一番功课。

《自由射手》又叫《魔弹射手》,是浪漫主义时期最具代表人物韦伯的作品。韦伯创作高峰是他完成《自由射手》,这部作品也被认为是最具有浪漫主义特征的德国民族歌剧。浪漫主义音乐形成于法国大革命后的复辟与反复辟的历史时期,浪漫主义的作曲家在黑暗社会现实下,他们强烈渴望追求新的社会理想,阐发新的音乐思想,表达自我的感情色彩。这些在韦伯的《自由射手》都有体现。歌剧的序曲用圆号和单簧管的配合表现了作者向往的社会生活。森林自由和平,欢乐的生活。突出了猎人马克斯与护林官女儿阿加特相爱的浪漫气息。第一幕中马克斯在射击比赛中失败所唱的宣叙调和咏叹调“无法忍受失败的痛苦”,表现出主人公内心的绝望,然后用抒情的咏叹调表述自己的失败回忆起以前欢乐的记忆不由得心痛,最后能听到单簧管显示出主人公内心的矛盾,也为下一幕做了铺垫。第二幕,主人公向恶势力屈服,也表现了浪漫主义时期社会的黑暗与不公平。祈祷歌“微风轻吹,将我祷告带上天”表现力女主人公善良的心。第三幕,带有民族风格的合唱“猎人大合唱”雄伟壮观,与序曲中的圆号描写的森林自然景色相互照应,也能从这里表达出韦伯对生活的美好憧憬。

从韦伯这一部作品能够深刻体会到音乐欣赏活动本质,理解认识对我们欣赏音乐审美力的提高起到很大的作用。

以上,就是我对音乐欣赏的本质从美学方面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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