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实用范文 > 范文大全 > 劳务用工管理方案(7篇)正文

《劳务用工管理方案(7篇)》

时间:

现如今,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奇文共欣赏,疑义相如析,以下是编辑帮家人们分享的劳务用工管理方案(7篇),欢迎参考阅读,希望对大家有一些参考价值。

用工管理制度 篇1

1、目的

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工程发包、劳务发包、外用工、技术咨询服务、物流服务、外来培训、参观考察等相关方的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适用于我厂工程发包、劳务发包、外用工、技术咨询服务、物流服务、外来培训、参观考察等业务活动的安全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相关方:参与我厂的工程发包、劳务发包、技术咨询服务、物流服务、外来培训、参观考察等相关业务,在全厂范围内进行活动或作业的个人或团体。

外用工:是指直接与劳务派遣单位或工程项目承包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通过劳务派遣或者工程项目承包方式到用工单位、发包单位从事生产、检修、工程建设、服务作业的人员。

4、职责

4.1、相关方安全管理落实“谁接待、谁负责”的归口管理责任,坚持“谁主管、 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

4.2、接待(牵头接待)单位应根据业务情况,与相关方签订安全管理合同或协议,组织审核相关方各类证件、证照、资格、合同、安全措施(或安全注意事项、安全要求)等,负责相关方及其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安全教育培训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落实执行。

4.3、相关方业务活动所在单位(小甲方)负责本单位区域内相关方作业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

4.4、 生产行政部负责相关方的综合安全监督管理。

5、 管理内容及要求

5.1、工程、劳务发包安全管理

因技改、设备设施安装调试检修等工作需要对外发包工程项目、使用劳务人员时,必须建立《相关方(承包商和供应商)档案》(附件1),严格审核承包单位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及安全资质,并填写《相关方资格预审、选用和续用风险评价表》(附件2),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不得对其发包工程或劳务。具体管理要求按照《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条款执行。

5.2、 技术咨询服务安全管理

5.2.1、技术咨询服务主要指中介机构或各类承包商、供应商等来厂从事的中介评价、检测检验服务、设备设施使用培训等技术、管理方面的咨询服务活动。

5.2.2、技术咨询服务联系或接待单位是技术咨询服务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主体,负责相关方的安全资质、资格审核,负责相关方在厂区的交通、消防、应急协调,负责相关方在厂区内的。活动、作业安全管理。

5.2.3、技术咨询服务发包单位必须配合接待单位做好活动、作业场所的危险源辨识,安排现场安全监管,全程跟踪指导相关方安全作业。

5.2.4、技术咨询服务单位是本单位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按照合同(协议)要求,对本单位在公司的各类活动、行为全面负责,严格执行公司、厂部相关管理制度,接受相关单位(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隐患整改,确保技术咨询服务安全实施。

5.3、 外用工安全管理

5.3.1、综合管理科应牵头与公司人力资源部联系对劳务派遣单位的资质与条件进行审核,对不具备合法资质和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要求的,不得与之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5.3.2、设备能源科负责对参与工程施工单位的资质与条件进行审核。工程正式施工前,对参与施工的有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表》(附件3)

5.3.3、综合管理科依据合同或协议开具用人通知,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填写《三级安全教育登记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凡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人员不得从事任何作业。

5.3.4、外用工必须遵守标准工艺和施工规范,必须遵守我厂安全管理制度,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保持安全设备设施完好无损,参加安全学习和培训,接受安全监督检查。

5.3.5、用工单位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外用工在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未排除的生产经营场所或岗位作业。

5.3.6、外用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5.3.6.1、应当具有安全生产资格的岗位而未能按派遣协议约定具有相应安全生产资格或资格不具有法律效力;

5.3.6.2、严重违反用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违反公司其他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

5.3.6.3、 违章作业或指挥,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5.3.6.4、《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退回的情形。

5.3.7、外用工享有《安全生产法》第三章四十四条至五十一条中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5.4、物流服务安全管理

5.4.1、物流服务是指在厂区内从事的主料、原辅料、产成品、钢铁渣、工业垃圾等非公司内部运输单位的运输服务。

5.4.2、生产行政部必须与物流服务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必须明确交通、消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罚。

5.4.3、物流服务单位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对各类交通、消防及工伤事故按照政府规定和公司、厂部管理制度执行,并必须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按照合同或协议规定,接受处罚。

5.5、外来培训、参观考察安全管理

5.5.1、外来培训是指公司或厂部接受的中职、高校、科研院所、兄弟单位等业务相关单位在厂区内从事的学习、实习、培训、科研论证、经验交流等学习培训事务。参观考察是指股东、合作者、媒体、政府机关、行业协会、民间团体等组织在厂区内从事的各类访问、考察、调研和检查事务。

5.5.2、综合管理科负责牵头联系公司有关部室,对外来培训和参观考察视情况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合同或安全注意事项、要求,并经生产行政部进行培训后方可进入厂区。

5.5.3、 综合管理科负责牵头协调其它科室对相关方在厂区内的安全全面负责,对应职能科室必须安排专职专人陪同。

5.5.4、外来培训、参观考察单位是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对培训、参观考察人员的安全全面负责,并必须信守合同、协议约定事项,必须遵守公司规定,听从接待人员的安排,不得擅自操作各类设备设施,不得从事违反协议、合同要求的事项。

6、 考核

6.1、工程发包、劳务发包、外用工、技术咨询服务、物流服务、外来培训、参观考察等相关方,必须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必须按照政府规定和合同、协议约定、公司及厂部管理制度对各类人身伤害事故,进行处罚。

6.2、相关方主管单位对其相关方的安全负有归口管理责任,相关方业务活动所在单位对其相关方的安全负有属地管理责任,必须履行规定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对相关方的各类事故依据合同、协议、公司及厂部管理制度予以考核。

7、 违反本制度按照厂《安全生产考核办法》考核。

8、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有效

劳务用工管理方案 篇2

为规范劳务派遣用工活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营造公正有序用工环境,依照《及20xx年工作要求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xx年北辰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定于近期联合区市场监管部门、区公安部门、区税务部门、区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开展劳务派遣用工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行动”)。行动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对劳务派遣单位遵守法律法规情况的检查。为确保检查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行动时间

20xx年10月25日至20xx年11月20日

二、检查目标

通过部门联合开展行动,掌握区内劳务派遣相关单位的遵法守法经营管理情况,规范劳务派遣单位的行为,依法履行对劳务派遣单位的监管职责,及时查处各类劳务派遣单位的违法行为,为企业的生产、劳动者的生活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检查方式及范围、对象

检查方式:采取现场或书面检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工作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在相关网站、平台公示查处结果。

检查范围:区内的劳务派遣相关单位。

检查对象: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的。劳务派遣单位名录库中随机抽取10家企业。

四、检查内容

(一)人社部门

劳务派遣用工检查。

(二)市场监管部门

市场主体登记事项及公示信息监督检查。

(三)公安部门

劳动用工方面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检查。

(四)税务部门

未办税户核查。

(五)公积金管理部门

公积金账户的设立及公积金的缴纳情况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周密组织,加强协调配合。人社部门做好与其他单位、被检查企业对接、组织、安排工作,其他部门要按照工作安排,加强配合,确保执法效果。

(二)规范监管、严格监督检查。执法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法治意识,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执法,廉洁自律,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提升监管水平。

(三)加强宣传,做好个人防护。双随机检查是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方式,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加双随机检查形式的认可度。同时按照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护,保障专项行动健康安全开展。

劳务用工管理方案 篇3

为加强和规范我县机关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支付劳动报酬的聘用人员(以下简称编外用工人员)的管理,节约和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能,保障有关人员合法权益,建立规范和谐的劳动用工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象州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广西象州县汇通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汇通公司)组建人力资源劳务派遣公司广西象州华象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象公司),负责承接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劳务派遣管理。从20xx年起,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全部编外用工人员实现统一派遣和管理。

二、工作步骤

(一)筹备阶段。20xx年6月底前,县汇通公司负责落实办公场所、完成工商注册(营业执照办理)、资质申办、管理团队组建等工作。

责任单位:县汇通公司

(二)运行阶段。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编外用工人员劳动关系情况分批将劳动关系转入华象公司统一管理。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每月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向华象公司拨付编外用工人员经费,由华象公司统一支付编外用工人员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责任单位: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华象公司

三、工作要求

(一)华象公司负责做好各单位编外用工人员劳务派遣工作。华象公司须设立编外用工人员劳务费收支专户,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管。

(二)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要按照象州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全面梳理本单位现有编外用工人员信息。自20xx年7月1日起,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按照控制数管理,实行一年一审制度,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属于本单位自聘自管的编外用工人员,根据劳动协议签订的具体情况,将劳动关系全部转入华象公司,各单位负责向编外用工人员做好动员宣传解释工作。20xx年6月前已通过本单位招标委托其他劳务派遣公司聘用管理的编外用工人员,应根据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具体情况,于本期合同到期之日起,将编外用工人员的劳动关系转入华象公司,县财政根据劳动关系转入情况安排编外用工人员经费预算。

(四)20xx年6月底前,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根据象州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统计本单位现有编外用工人员的岗位、人数、月工资、社保缴费等情况,经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审核后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根据县委编办、县人社局核准的编外用工人员岗位及人数安排编外用工人员经费预算。各单位每月5日前按年初预算向县财政局申请编外用工人员经费,县财政局于每月10日前审核下达各单位编外用工人员经费用款计划,各单位于每月15日前将工资发放花名册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华象公司邮箱,并将编外用工人员经费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拨付至华象公司,华象公司于3个工作日内支付编外用工人员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并编制资金拨付情况表报县财政局备案。

(五)编外用工人员的。社保等个人缴纳部分根据有关规定由编外用工人员本人承担,并由华象公司代扣。劳动关系已转至华象公司的编外用工人员,其社保等单位缴纳部分由华象公司缴纳;劳动关系未转至华象公司的编外用工人员,其社保等单位缴纳部分由所在单位缴纳,华象公司将代扣编外用工人员的社保等个人缴纳部分返还至编外用工人员所在单位。

(六)华象公司负责编外用工人员的人事管理工作。华象公司应建立健全劳动规章制度,保障编外用工人员享有合法权利、履行应尽义务,并依法按照劳动规章制度在工作时间、岗位培训、休息休假、劳动保护、计划生育等方面进行管理。编外用工人员聘用、续聘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等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象州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相关规定和华象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七)用工单位负责编外用工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对编外用工人员实制,年度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核工作业绩。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考核结果存入编外用工人员档案,作为华象公司与用工人员续签、解除劳动合同及奖惩等依据。

(八)县人社局负责指导华象公司做好编外用工人员劳务派遣管理工作,并负责对华象公司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县统计局、县投资促进局负责指导、培育华象公司上规入统工作。

(九)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编外用工集中劳务派遣工作,并指定1名联系人负责对接工作开展情况,每月定期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工作进度。各单位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要积极沟通,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篇4

1.总则

为了加强对工程分包的管理,使所选择的劳务、工程分承包方能满足本公司的要求,以确保整个工程质量和进度,特制定本制度。

1. 范围

适用于公司(含外地项目公司)所有工程需要分包的劳务和工程分包项目。

2. 职责

(1)公司负责劳务、工程分包的招、投标及组织项目部、工程部、质安部调查、评审、推荐合格分承包方的工作。

(2)经营部负责劳务、工程分包合同的编制和解释工作。

(3)审计科负责劳务、工程分包报价书的编制和劳务、工程分包结算的审计工作。

(4)工程部、质安部负责劳务工程技术、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考评、推荐合格分承包方及开标工作。

(5)财务部负责劳务、工程结算付款比例控制及参与开标工作。

(6)项目部负责提供工程分包招标计划及对签约的劳务、工程分承包方现场施工进行综合管理,并参与对劳务、工程分承包方的考评、推荐工作。

4.工作程序

(1)劳务、工程分承包方的信息收集。在各工程项目合同签订(或项目部组建)后三日内,公司派员(或与项目人员)以合法有效的方式,向当地已快完工的建筑工程项目的各相应劳务班组、人员传递工程所需的劳务班组信息,以广泛收集当地劳务班组的相关信息资料。

(2)劳务、工程分承包方的考察评价。在收到劳务班组报名后三日内,建材公司组织项目部等有关部门人员,对其进行考察、评价、筛选,查其目前实际施工项目与其签订的分包合同及现场施工质量、能力、交工期、能否及时退场、信誉情况等等,填写《劳务、工程分包方资格调查表》、《劳务、工程分包方主要业绩调查表》,推荐合格分承包方,原则上每一分项工程选择3~5家合格分承包方,报总经理审批后,公布《合格分承包方名册》。

(3)劳务、工程分承包方招标书编制。劳务、工程分承包方招标书由公司汇总编制。其中,工程分包合同由经营部提供,报价书由审计科提供,其他与工程相关的特殊内容由项目公司(项目部)提供。

(4)劳务、工程分承包方的招、投标。在项目公司(项目部)组建后二日内,须填报《xx项目劳务招标计划表》,经工程部审核后,由公司按《合同分承包方名册》进行工程分包招、投标的组织实施:

①劳务、工程分承包方按招标书内容进行投标。

②公司收标后二日内,即组织工程部等相关部门进行开标,并将开标记录及推荐中标候选单位的结果,报总经理审批后,由项目分公司(项目部)与中标单位签订工程分包合同,经总经理签批后执行。

(5)如需从《合格分承包放名册》以外的劳务公司(班组)选择投标方,项目公司(项目部)应将事先收集到的劳务公司(班组)资料随《xx项目劳务招标计划表》一并传至公司,相关部门将应急评价,确认其是否为合格分承包方。

(6)不招标项目,由项目部提出不招标申请报告,并由其选择队伍,同时俯有关报价资料传至公司审核,经总经理批签后执行。

(7)劳务、工程分承包方的管理和考评。

①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对劳务、工程分承包方实施综合管理,并定期考评。

②各工程分包项目完成后,项目部对各劳务、工程分承包方进行评价,评价记录报公司存档,作为该合格分承包方年度评审的依据之一。参加管理评审的部门接到通知后,应提供在会上汇报的有关评审资料,并于5日内写出书面,交质安办。

③公司等相关部门协助项目部对劳务、工程分承包方进行管理,并处理相关问题。

用工管理制度 篇5

培训中心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1、培训中心使用的劳务人员,由劳务派遣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培训中心是用工单位。

2、被录用的所有员工,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实行试用期。

3、所有员工在被聘用前须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证明、无犯罪纪录证明、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个人档案等资料。员工若个人资料发生变化,应及时报人事部备案。

4、员工在试用期期满前,应当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培训中心将立即与其终止劳务关系,并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5、劳务派遣期限届满前30天,培训中心将以书面形式告之其是否继续劳务关系,员工应在15日内答复培训中心。

6、如员工在合同期内要求解除劳务关系或劳动合同,须按国家法定要求提前30日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并工作至30日期满时方可办理有关手续离店。

7、员工在辞职前,必须坚守岗位,正常上班,否则按旷工处理。

8、员工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培训中心予以解除劳务关系。

9、劳务派遣人员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培训中心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10、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被退回的劳务人员必须办清工作交接公物交接等一切手续方可离店;否则,培训中心将通过有关部门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篇6

1、劳务工队伍是城市基础建设中一支不可缺少的力量,各单位、各部门领导必须充分注意到他们缺乏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现状,应重点加强劳务工队伍的安全管理,安全培训,安全宣传教育,劳动保护的工作。

2、劳务工队伍进场作业前,要对全体成员进行安全综合交底,要有书面记录、双方签证。同时要建立“三级教育卡”,明确三级教育内容,并要有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签字。

3、劳务工班组必须定期每周开展一次安全学习交流活动,每天作业前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交底,日常的安全检查及整改,均要有书面记录。在此基础上,要创造条件,帮助其开展创建安全合格班组的活动。

4、新建劳务工或转岗劳务工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5、不得随意安排劳务工加班加点而导致过度劳累,不可放任劳务工违章作业,冒险蛮干。劳动中应有必要的个人劳动防用品和享受劳动保护待遇,对危险性较大施工作业处要派员进行重点监控。

6、认真审查劳务工中的电工、焊工、架设工、起重工等人员上岗证件是否有效,严禁无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随便拆装、修理电器设施设备和机具设备。

7、劳务工使用的手动工具、移动式电动工具、小型机具、碘钨灯、电箱、氧气瓶、乙炔瓶、草包、剩余少量柴、汽油等禁止混存一库,严禁带入宿舍。此类物品应归类分别入库,堆放整齐,由专人负责。

8、劳务工宿舍要卫生整洁,物品堆放整齐,张贴卫生值日毒、不准乱接乱拉电线,不准使用电热毯、电热杯、电炉、电熨斗或带有明火的取热电器等。

9、劳务工食堂须有卫生许可证,人员必须按规定体检并有健康证,食堂要有卫生清洁值日制度,有排水系统、排气装置,要有灭蝇措施。食堂的生熟菜查、砧板刀具以及生熟食品均要严格分开,防止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用工管理制度 篇7

一、基本要求

1、外用工范围包括:临时工、农民工、离退休职工等。

2、外用工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

二、外用工安全管理

1、使用外用工,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审核必备的证件、证书。

2、雇用外用工签订的合同,必须按《承包合同安全评审制度》规定,有安全内容和要求。

3、外用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和施工。

4、所有外用工均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防火等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自觉接受安全、公安、劳动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对不服管理、违章作业的,进行教育批评、经济处罚或停止工作,直至辞退。

5、必须严格加强对外用工的安全管理,对施工中的安全情况要经常进行检查。

6、凡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7、使用外用工发生工伤事故与正式职工一样按《事故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