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教育培训(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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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教育培训范文 篇1
由于经济发展的需要以及高辍学率,澳大利亚政府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在普通高中实行职业教育培训,经过近十年的发展,高中职业教育培训在澳大利亚已经取得很大的成效,成为澳大利亚职业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2005年参加高中职业教育培训的人数已经达到了全国接受职业教育培训总人数的30%。本文介绍澳大利亚高中职业教育的最新概况,以期对我国的职业教育有所启示。
一、澳大利亚高中职业教育培训的最新概况
1.政府支持
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起,澳大利亚政府一直非常重视高中职业教育培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支持高中职业教育培训 (2)建立职业技术学院 为了让更多的高中学生有机全接受职业教育培训,澳大利亚政府2003年决定未来5年在全国范围内建立24所职业技术学院,每年为7 200名11、12年级的学生提供参加以高中为本位的新学徒制的机会。新建立的第一所技术学院将在2006年开始招生,2008年时24所学院全部投入使用。
(3)建立国家机构 2005年6月3日,澳大利亚政府咨询委员会同意建立一个国家机构,通过职业教育体系以关注高中职业教育培训,解决学生参加职业教育培训时遇到的困难和障碍。
(4)实行奖学金制 为了进一步鼓励学生参加高中职业教育培训,提高他们参加高中职业教育培训的积极性,澳大利亚政府2005年首次决定为450名参加高中职业教育课程及50名参加以高中为本位新学徒制的学生每人每年提供2000澳元的奖学金。 2.课程设置
截至2005年,几乎所有的澳大利亚公立高中都开设了职业教育与培训课程,7070以上的高中学生参加了职业教育培训。在澳大利亚,高中职业教育课程的开设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是行业、企业需要此类人才;二是此专业是学生感兴趣的。根据以上要求学校主要开设如下职业教育培训课程:商业、文秘、计算机、艺术、娱乐、体育、工程与矿业、建筑、纺织服装、制鞋、社区服务、健康教育、销售、第一产业、汽车、通讯、科学技术、制造业、设备、食物加工、金融保险等等。最受欢迎的职业领域有旅游与招待、商业与办公、计算机等,占2004年培训总人数的48%。
3.严格师资标准
在澳大利亚,职业教育的师资标准与普通教育不同。职业教育师资既要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教育教师的标准(取得一定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又要符合普通教育教师资格的要求。因此,各个高中在招聘职业教育教师时(包括兼职教师)都有一定的严格标准,例如:有3-5年的相关实践工作经历;至少获得4级职业资格证书;受过高等教育并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等等。在澳大利亚,大部分教师是从企业中聘请有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或者工程师,以兼职教师为主,只有少部分的专职教师。
4.全国统一的职业资格证书
澳大利亚2003年在《21世纪国家教育目标》中规定,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阶段的每一年级都要体验职业教育,义务教育后的高中阶段必须参加学校的职业教育培训,并且把学校职业教育培训作为高中教育的一部分,学生必须通过职业教育培训课程才能获得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二、澳大利亚高中职业教育的特点
经过近十几年的发展,澳大利亚的高中职业教育培训取得很大的发展,呈现出以下特点:
1.课程实用性强,内容多样
澳大利亚职业教育的专业和课程设置是以行业组织制定的职业能力标准和国家统一的证书制度为依据的。
学校所开设的职业教育课程是企业和学校根据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共同制定的,因此学生在高中所接受到的职业教育培训与具体的企业有关,学生从中可以获得具体企业的工作经验,所学到的技术实用性强,毕业后有优先获得工作的机会。另外,高中提供的职业教育培训门类很多,例如计算机、商业与文秘、旅游与招待、机械制造、建筑等等,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需要来进行选择。
2.学分灵活
澳大利亚的职业教育体系特别灵活,学生在高中学习的职业教育课程所修的学分不仅在TAFE(技术与继续教育)继续学习时得到承认,而且在普通大学学习时也会得到认可,高中学习职业教育并不否认以后在学术性大学学习的可能性。在澳大利亚,30%左右的高中学生毕业后升入大学,70%左右的学生进入TAFE继续学习职业教育或者就业。澳大利亚培训局规定学生在高中参加职业教育培训所修的学分到TAFE继续学习时也会得到承认,学生进入TAFE后可以按照原来的培训模块继续学习职业教育培训,一般学生进入TAFE学习职业教育培训要3-4年的时间,而在高中参加过职业教育培训并获得证书的学生只需要2年时间就可以毕业,这样就大大缩短了学生的培训时间,为他们就业提供了很好的机会。这是高中职业教育培训受到越来越多学生欢迎的一个重要原因。
3.培训时间灵活 三、对我国职业教育培训的启示
1.在普通高中阶段开设职业教育选修课,逐渐改变普通高中教育与职业教育脱节现象
近年来由于社会转型,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及对具有初中级技术人才的需求,高中教育不仅要为大学输送人才,还要为社会培养具有高中学历的初、中级技术人才。而我国现在高中偏重学术教育,高中的主要任务是为大学输送人才。因此,在高中开设职业教育选修课,加强高中职业教育与企业的联系,逐渐改变普通高中教育与职业教育脱节的现象,开设实用性职业课程,适合学生的需要。高中阶段教育既要为高等教育输送人才,也要为一部分就业的学生提供职业教育课程。
2.实行高中职业教育与高职院校学分互换制
目前,我国相当一大部分学生高中毕业后直接升入高等院校,继续深造;如果学生在高中听修职业教育课程的学分能够在大学或者高职院校得到认可,可大大提高学生学习职业教育课程的积极性,吸引更多的学生参加职业教育培训。
3.实行全国统一资格证书
澳大利亚政府规定对技能要求的各行各业必须持有职业教育培训证书才能就业,即使是研究生毕业,也要在TAFE培训半年,获得职业教育培训证书后才能就业,我国至今仍无全国统一的职业资格证书,劳动部门,就业部门提供的证书不一样,学生参加资格证书考试时也很迷茫。因此,借鉴澳大利亚资格框架体系,提供全国统一职业教育培训资格证书,是吸引更多学生参加职业教育培训的一项好措施。
职业资格教育培训范文 篇2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由多行业多层次构成的共同遵守的行业发展规程和行为准则,体现了从业者者实施行业规范的国家意志,并反映了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发展的水平。英国、德国和澳大利亚等是实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较早和有特色的国家,研究其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历史发展,管理与组织、教育与培训、认证等事关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核心问题。这对完善发展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国外发达国家在人才培养方面都有一套比较完整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和发达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体系。这些国家通过这些完善的制度体系构建了自己国家比较成功的职业教育体系。本文主要通过对上述国家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进行简析,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总结。
【关键词】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启示
1 各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介绍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
1.1英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BTEC人才培养
英国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最早起源于行业协会,民间各行业历史上曾各自为阵颁发自己的职业资格证书。BTEC(the Business and technology Education Council)是英国商业教育委员会和(BEC)和技术委员会(TEC)两大机构合并,简称BTEC,它是英国权威职业资格考试和颁证机构之一,主要工作任务就是课程开发和教学大纲的制定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颁发。英国建立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简称NVQ)和普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GNVQ)两大体系。两种职业资格证书之间相互沟通,并且与学术资格互通;在国内得到社会企业认可;同时也是进入职场的依据;二者的课程和组织内容都是按单元。英国BTEC的人才培养模式在于培养学生的全面发展,以培养具有通用能力和专业技能作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其中通用能力是一个综合素质的体现,它是从事任何工作都要具备的能力,主要体现在自我管理、相互合作、人际交往、统筹安排、处理问题、逻辑思维及创新等通用能力。该人才培养模式贯彻 “以学生为本”的职业教育理念,这也为英国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结合提供了保障。英国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为英国职业教育的发展明确方向,同时也是教育目标、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的制定依据,也是英国职业教育蓬勃发展的重要力量。
1.2德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
德国在职业教育中实施“双元制”培训,即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在为期两至三年的培训过程中,既在职业学校(或培训机构)里学习理论知识,同时又在企业内训练实际操作能力。“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是德国职业教育的特色,是指教育机构和企业共同举办的职业教育,主要是由企业和职业学校,教师和企业培训师一起完成学生培养工作,这样能有有效利用学校和企业各自的资源优势,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培养的学生既能够具有专业理论知识,又具有专业技能以及解决实际操作问题的能力。德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之间的关系是相互的,二者相互依存,具体主要有以下几个表现:
(1)德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教育培训模式是双元制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学员从学徒开始就与企业签订教育合同,根据“双元制”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在企业接受其中的一元培训,并且按照《职业教育条例》进行实践技能培训。在整个实训结束的时候,参加行业协会组织的结业考试,使德国的职业教育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紧密相连。通过双元制培训的学员,既有企业所需的人才的基本素质,又有相应的职业技能,保证了学生离开学校后能够顺利走向工作岗位。
(2)德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双元制”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结果。在双元制教育培训中,为了保证教育质量,都要经过严格的职业技能鉴定。企业作为双元制培训的主体,各个行业协会能够根据自己的优势进行技能鉴定工作,并且可以对不同工种制定等级,因此,行业协会同时也是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管理的主体。
(3)有企业积极参与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相互协调,从具体相关法规政策的制定以及实施的每个环节,都需要由企业、雇工和政府三方的相互协调才能将实际的工作活动进行分工,并且根据具体的需要将所要培训的项目和技能反应在教育培训课程和职业资格证书鉴定工作中去。
1.3澳大利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TAFE人才培养模式
TAFE(Technical and Further Education)学院是澳大利亚最大的以行业为主导的政府、行业和学校结合的多层次、独立的综合性的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也是其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主要模式。TAFE每年都会有上百种课程,这些课程主要以市场为导向,学员不仅学习理论知识,更加侧重的是实践操作技能的培养,使得学生毕业就能上岗工作。这种以能力为本位的人才培养模式,它主要从岗位需求出发来确定能力目标,根据本地区的实际需求而定,目标明确,培养专业对口人才,能有有效地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毕业生受到企业的欢迎。之所以能够发展良好并且日益壮大,也是因为澳大利亚实行较为严格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2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2.1政府部门重视,健全的法律保障体系
国外人才培养模式的成功实施,都有政府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职业教育培养的人才是为国家的发展服务的,政府部门有责任和义务对职业教育支持和规范。德国的“双元制”、澳大利亚的TAFE等人才培养模式,政府部门在专业设置以及教学评价等方面都积极参与并给予指导,同时还颁布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政策,为人才培养提供制度保障,发达国家的政府及相关部门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角色,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2.2发达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
通过对三个国家的介绍可以看出,各国除了各具特色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还有它们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以及政府为职业教育发展提供的大量资金保证。
2.3完善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体系
在英国有专门的国家职业资格委员会。德国的职业资格证书体系拥有比较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确保了职业资格证书的质量,国家制定职业资格框架,在职业资格认证过程中行业协会占据主导地位。澳大利亚的职业资格证书体系与学历教育相互贯通,形成了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之间的“立交桥”,二者相互沟通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志勇。海西高职物流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证研究[J].《价值工程》.2011.
[2]《国家中长期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10.
[3]《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2009.
[4]魏雪峰。当前我国中职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D].鲁东大学2012
[5]于晖。中职教育校校合作的思考[J]2011(2).
职业资格教育培训范文 篇3
[论文关键词]职业教育 教师素质
21世纪初,我国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形成了高、中、初级职教齐全,行业、专业基本配套的职教格局”。随着经济形势的好转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颁布实施,我国的职教事业将会迎来更大的发展。但是“我们必须承认,职教师资队伍仍然是制约当前职业教育发展、质量的一个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教师的数量、素质、结构、管理以及培养,都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惑”。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师资质量问题,而教师的素质能力则是影响职教师资质量的根本因素。
一、我国职教师资素质的现状和问题
1.我国职教师资素质的现状。职业教育学校的专业教师既要能进行理论教学,又要能进行实践教学,这是职业教育的内在要求。与职业教育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相比,我国的职业教育教师多数缺乏生产实践经历,不了解企业的生产实际,实践技能水平较低。虽然我国早在1995年就对职业教育教师实行了教师资格认证制度,但根据相关调查,我国职教师资素质的现状如下:(1)教师资格尚未达标。“69.6%的教师是先上岗,后取得教师资格证”,只有7.49%的教师拥有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大量实习指导教师属于无证上岗”。(2)师资结构性矛盾突出。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数量不足,文化课教师过剩。专业教师的动手操作能力不强,知识更新速度跟不上社会对岗位的要求。来自企业或毕业留校的实习指导教师,虽然实践技能水平较高,但学历却偏低,缺乏正规大学教育和师范训练。(3)师资缺口大。截至2009年,“我国中职专任教师的缺口达36万”。
2.我国职教师资素质的问题。一是师资引进问题。我国长期存在着强烈的“普教情结”,这导致职业学校引进高素质教师的难度较大。就目前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现状来看,既有较高的学历水平又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高素质人才大多不愿来职业学校任教,形成了师资高要求与低素质之间的巨大反差。二是职教师资的专业化程度不高,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脱节。传统的教师培养环节是封闭式的,完全照搬普通师范院校的经验,忽视了职业技术师范教育的特点;而培训环节又过度追求完整和全面,使得培养与培训之间缺少有机联系,培训的效率不高。三是职教师资素质认定标准没有体现出职教的特点。德、英、美等发达国家普遍要求职教师资必须有相关工作经历,而我国的职业教育教师资格证书仍按普通教师标准认定,未能体现出职教的特点。另外,在工作实践和对中、高等职业学校的评估中,只是对“双师型”教师提出了数量和目标上的要求,没有制定出科学、规范、严格的标准。
二、职教师资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求
所有从事职业教育的教师在其从事的专业方面必须是合格的教员;必须具备系统的工业和职业教育知识,并且具有青少年教育和成人教育的经验,具有工业和商业的具体经验;技术教育教师的最低学历应当是具有大学或相当于大学的学历,职业教育教师应拥有大学学位或大学毕业证书,并且必须是由正规学院或大学授予,当然也不排除聘请一些有特殊技能和经验却没有大学学历的人员担任教师。此外,现行的职教师资培训课程体系也可以反映出对职教师资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求。目前职教师资培训的课程包括教学研究、职业技术课程、正规的和开放的课程。其中,教学研究的课程包括普通教学方法学、专业教学方法学、教育心理学,特别是青少年和成人学习心理学、课程设计与发展、学生评价技术、教室(车间)和图书馆技术、实习教学、教学技术、职业技术教育的比较研究以及职业技术教育的历史、哲学与发展;职业技术方面的课程包括与工业、农业和商业的实际相适应的特殊方法学;正规的和开放的课程包括社交礼仪、道德理论研究、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以及课外学习等。
职业技术师范教育不同于一般的师范教育,对职业教育教师的素质和能力要求也有别于其他类型的教师。从师范教育到职教教师教育意味着重要的制度转型,研究职教教师教育是时展的呼唤与回应。职教教师教育的发展取向面临着三大冲突:定向型与非定向型制度之分,学术性、师范性与技术性定位之争,职前培养、入职教育与职后培训体系相分裂。而一体化的职教教师教育体系、整合化的职教教师教育结构、本土化的职教教师教育制度是专业化取向职教教师教育的基本架构。
三、国外职教师资培训的现状及趋势
国际上流行两种不同的职业技术师范教育系统。一种是职前教育,即在成为合格教师之前而接受的培训;另一种是在职教育,即对在职教师进行培训,使之成为合格的教师。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同时采用这两种系统。一般来说,职教师资培训包括三个部分:(1)专业学习(Specialist or Content Studies);(2)职业学习(Professional Studies);(3)普通学习(General Studies)。在专业学习方面,有两点值得注意:其一,所学的理论知识和技艺必须与工作岗位密切相关;其二,要通过岗位的工作实践去实际应用这些知识和技艺。职业学习旨在发展两方面的能力,一是与教学任务相关的职业知识,二是在课堂、实验室或车间所需要的教育方法及策略。
职前培训是通过直接学习相关课程,发展职业教师能力。职前培训既要传授相关的理论知识和技巧,还要教给学生如何运用这些知识的实践经验。职前培训的优点在于教师的知识面宽、责任感较强;其弱点在于,教师对相关领域缺乏实践经验。在职培训是直接对学员进行职业训练,以提高其专业能力。由于学员已经掌握了一些知识和技巧,因此培训课程主要集中于“职业学习”,有时也包括“普通学习”。在职教育的优点是教师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能确保培训紧密联系实际;其缺点是培训时间短,培训内容不够全面,难以使学员获得从事职教工作的全面能力。
近年来,职教师资的需求量增长迅速。英国目前从事职业教育的全职教师的数量比20世纪50年代初期增加了17倍,兼职教师的数量也呈增长趋势。在一些发展中国家增长则更为迅速。这种急剧的增长导致了教师质量的下降。英国成功通过教师资格培训计划的全职教师不足一半,兼职教师就更少了。美国也存在着类似的情况。发展中国家的大多数教师甚至没接受过初、中级训练。在美国及许多发展中国家,培训工作是由专门从事这一工作的专业院校承担;而在英国和澳大利亚则由大学或高等教育学院负责,这些大学和学院都是一般性的高教机构,并非专门为培训职业技术教师而设置的。
四、我国职教师资素质拓展的路径
2005年10月,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强调了职教师资培养体系建设的重要性,指出“职业学校还要补充大批教师队伍,探索职业学校的教师培养标准是今后提高职业学校教师质量的途径”。由此可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职教师资队伍是时代的要求。专业化是我国职教教师教育发展的科学路径,发展专业化取向的职教教师教育是历史的必然。“双师型”职教教师是专业化取向的职教教师教育的培养目标。“双师型”职教教师的专业化标准为“一全”“二师”“三能”和“四证”。要造就高素质的“双师型”师资队伍,就必须紧紧围绕职业教育师资培养的“职业性、技术性、师范性、学术性”的特色来进行。
1.英国的职教师资培养模式。英国的“三段融合”“三方参与”的培养训练模式对我国的职教师资教育与培训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所谓“三段融合”,即将原来职前、职后分离的两段式培养模式变为职前培养、入职辅导、职后提高三段融合的培养模式;所谓“三方参与”,即充分整合大学、职业学校和企业三方的资源,融合三者特色,积极推进职教教师培养的社会化。
首先,职前教育旨在帮助有意成为教师的人员获得政府认可的教师资格。职前教育有两种途径:一是完成本科教育,二是完成研究生教育。在大学修读本科课程,主要包括一门或多门有关教育经验和教育理论的学习科目,毕业时即可获得学士学位和教师资格证书。在获得大学学历的基础上,可直接申请修读为期一年的研究生课程,或者工作一段时间后再回到大学继续修读研究生课程,毕业时取得教育学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在研究生学习期间,教学实践和学术研究交替进行。学术研究主要包括对专业科目的深度研究,以及对教学、心理学和社会学理论的研究。并且增加教学实践,尤其加强在职业学校内的教学实践,充分利用大学、职业学校和企业的优质资源,加强教师教育的实用性和有效性。其次,入职辅导主要针对职业学校的新教师,旨在帮助他们快速进入专业角色。新教师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后就有资格接受为期3个学期的入职辅导,经考查合格后才能独立承担课程教学的任务,否则需要重回教育部门学习。新教师的入职辅导过程允许间断,但必须在辅导开始后的5年内完成。第三,职后培训旨在帮助教师不断更新自身的知识体系,提升教学能力,成长为一名优秀的职教教师。职后培训的主要目标是提高在职教师的教学水平,同时满足教师个人职业生涯发展的需要。在职教师可以根据需要选择不同的培训类型。职后培训能够促进教师的职业生涯发展,不断提升教师自身素质,提高其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
此外,英国历来注重在实践中训练教师。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用人单位为在职教师提供了大量的工作岗位,并让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担当指导员,帮助受训教师制订培训方案和行动计划,并监控培训进程和培训效果的考核。培训的考核结果是决定受训教师的续聘、晋升和加薪的依据。
职业资格教育培训范文 篇4
关键词:法国;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国家职业资格框架
作者简介:罗建河(1979-),男,湖北黄陂人,南昌大学教育学院教授,教育学博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管理、教育管理原理等;陈继艳(1989-),男,山东东营人,南昌大学教育学院比较教育学硕士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G719.56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7518(2015)16-0083-05
在很多人眼里,法国职业教育培训体系与欧洲其他国家的情形大同小异,无甚特色可言。事实上,法国职业教育培训体系有其本土特色,特别是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法国职业教育体系可以看作是一种原型,而不是对欧洲模式的复制,它对欧洲职业教育培训原则和模式的形成做出了独特的贡献。
一、法国职业教育体系发展概览
早在1881年,法国就有了以国家名义兴办的职业学校,称之为国立初等职业学校;1887年又通过法律规定成立工商实科学校。但这些学校所培养的青年技术工人的数量微乎其微,大多数青年就业时都无相应的职业培训。1911年,法国设立职业能力证书;1919年7月颁布《阿斯蒂埃法》,规定职业培训的强制性。法律要求各市镇都应开设职业培训班,不足18岁的在职青年都有义务参加职业培训,学习结业之后,授职业能力证书。20世纪50年代初,法国职业教育内部关系才基本理顺。职业行会管理的职业培训班负责培养手工艺者,教育部门管理的学徒中心负责培养技术工人。
事实上,在20世纪60年代前,法国的职业教育培训(VET)主要在工作环境中实施,职业教育体系未能展现其独特之处。法国职业教育培训体系本土特色的形成,始于1965年法国“技术学士学位”( the technical baccalaureate)的创设。这一事件的重要意义在于它推进了职业教育培训与普通教育地位的平等,在两个隔离体系之间搭建了沟通的桥梁。在这一文凭创设的背后可以看到里斯本目标的动机,如通过技术培训造就“高尚的劳动者和公民”,维持法国作为一个“伟大的国家”的地位,与里斯本计划通过培训公民创造一个卓越欧洲的理念是一致的。“技术学士学位”还充分地体现了对人生道路的关注,它既可以作为年轻人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凭证,也可以为他们继续学业提供平台。1969年法国又创立了教育等级分类框架,其目的是为了让教育培训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让培训与不同的职业岗位需求相对应(如表1所示)[1]。
从表1中可以看到,法国的分类定义是以职业需求为导向的,但是在这个系统中对“可观察的需求”与“可欲的需求”做出了明显的区分;在等级分类中还包含着对“先前学习认定”的原则,“第五计划”的报告中更是特别说明了“培训可以在学校之外获得”的原则。培训等级是根据职业岗位的要求而不是培训内容予以“定义”的,这点也对“先前学习认定”原则的支持。当然,这里就存在一个循环论证的问题了,即培训的水平对应的是需要这种培训水平的工作。职业培训等级分类体系的出现,使得国家职业资格框架的创建成为可能;通过建立一个统一的初始培训体系,在普通教育、技术培训和职业教育之间进行对照并构建沟通的桥梁,国家职业资格框架也就水到渠成了,初始教育与继续教育培训的整合成为这一时期的主要特点。与此同时,1971年,《继续教育培训法》出现了一个新的元素。该法确认了员工接受培训的权利,并指出,雇主有义务将每年工资总额的一定百分比用于支付员工的培训;此外,还特别强调了失业人员的再培训,这为培训的平行模式(parallel)奠定了基础。当时,法国既有国家承认学历的起始教育培训系统,又有审定形式模糊的继续教育培训系统。而社会上一直存在着赋予两个系统同等价值的意愿,即两个系统产生的结果应该是相当的。因此,创建于1972年技术资格认证委员会(Commission technique),创建了一个新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的认证列表。虽然,起始教育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但两者能够在培训等级分类的基础上统一于国家职业资格认证框架。
2002年,技术资格认证委员会被国家职业资格委员会所取代。国家职业资格认证框架开始为所有在列的职业资格提供模板,从而提高对“先前学习”的评估。职业标准的引入让人们更为重视职业资格,只不过此时的职业资格不再被视为培训的自然终结,而是对个人获得专业能力方式的一种反映。事实上,1985年职业学士学位的创立,已经标志着通过职业标准推进职业培训这一新方式的肇始。职业学位的开发程序表明,在定义培训内容前必先定义职业标准。在今天看来,这是显而易见的,但在当时却是一项巨大的变革。因为此前根本不存在对职业活动的详尽描述,人们关注的只是学校培训的性质和质量。职业标准的引入也是为了让社会行业参与进来,“文凭其实是教育培训机构与社会行业之间的一个契约;培训机构颁发文凭证明职业资格持有者具备相应的能力;而社会行业应该能够知道职业资格所证明的能力是什么。因此,职业资格本质上应该是一个职业标准,是行业对职业资格持有者的期望”[2]。职业标准呈现的是为了获取职业资格所必需的一些活动,这些活动及其组合可以应用于多个职业;每个活动分解成各项任务,这些任务同时也是职业标准描述的对象。表2是法国“工业设备维修”职业学士学位的职业标准,该职业学位创立于2005年[3]。
表2 法国职业标准的一个范例
二、法国模式的本土特色
通过追溯法国职业教育培训系统的发展历程与关键事件,如,1965年技术学士学位的创设、1969年教育培训等级分类框架的提出、1971年技术鉴定委员会和2002年国家职业资格委员会的创立,可以看到法国职业教育系统的特色表现为三大发展导向:职业教育培训供给主导的系统向需求主导的系统发展;不断增进国家职业资格体系的连贯性;鼓励教育培训系统增进对所有用户的透明性。这三大导向与欧洲模式具有一定的一致性,但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首先,就法国职业教育培训系统从“供给主导”到“需求主导”的发展而言, Annie Bouder和Jean-Louis Kirsch指出[4],在培训与就业之间存在着三种“需求”概念,即“操作性的”、“适应性的”和“专业化的”。所谓“操作性的”需求是一种即时需求,即强调职业培训要满足劳动力市场的即时需求,从而可以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进行培训预测以解决劳动力短缺的问题。这种需求概念的问题在于那些接受培训的人是为了满足现在的工作需求,但是他们需要在明天才能去胜任这些工作。所谓“适应性的”需求强调现代工业生产对劳动力的要求是变化着的,职业教育培训应该能够预测和满足这种变化。法国初始职业教育培训系统一直选择的是适应性模型(adaptability model),这与法国培养“高尚的人、生产者和公民”的远大培训理想是一致的。教育培训的重点在于培养学员的可迁移能力,即核心能力。如果将这种适应性培训与国家职业资格框架联系起来,法国的做法是,在一个更为长远的考虑之下构建国家职业资格框架,而不是亦步亦趋地对行业需求做出反应。因此,这个框架不会对即时的需求或无法预见的需求做出调整,即减少了“特定能力”的学习时间,集中于培养学员的“关键能力”或“一般能力”。因为“特定能力”的培养只需要通过相对较短的培训课程就可以做到,而这些培训没有必要纳入法国国家职业资格框架之中。劳动力市场的专业化发展提出了“专业化的(professional)需求”概念,即劳动力市场上的需求是由专业群体提出的。通过教育培训和职业资格这些专业群体定义着他们在生产过程中的干预空间,控制着他们的人员更新情况。例如,欧洲方针(官方的指令,directives)保证了文凭、证书和其他资格的相互认可(article 57 of the Treaty of Rome);能力资格的移民要通过欧洲职业资格认证;某些实体部门通过干预和认可也可以授予职业资格,法国职业资格部门(CQPS)就是这样的例子。综合这三种“需求”概念,可以说,法国职业教育培训系统与欧洲模式最多是在描述的基础上一致,即都以“职业标准”为基础。法国职业教育培训系统的特点在于强调“需求”的多样性,因此,在国家统一的职业教育培训系统中存在着各个子系统以及调节程序,例如,在法国各实体部门的职业资格认证越来越受到社会的认可。
其次,法国国家职业资格体系的形成和发展是一个渐进的、不断遭受质疑的过程。而国家职业资格框架不可能一蹴而就,它必然是渐进过程的结果。其大致的阶段如下[5]:首先是建立国家层次的架构,尤其是开发评价标准和评价形式以及建立合作关系模式;然后,进入“渗透”阶段,这个阶段旨在使教育培训的途径多样化,同时让多样化的途径之间能够相互渗透。在这个阶段会产生职业教育培训一般化、特殊化以及模块化等问题的争论;最后,建立国家统一的职业资格名录和先前学习认定。如果说法国职业资格体系是连贯性的,那么,这种连贯性表现为工具上的一致性而不是概念上的一致性。之所以说法国职业资格体系具备连贯性,主要是因为它提供了一个教育培训与职业资格等级分类表(见表1),这个表格试图在不同职业所要求的能力与所具备的能力之间建立联系。尽管资格或能力标准的描述得到了人们的认可,但并没有真正的科学证据予以支持。这些标准只是实践经验的一个抽象化结果,具体定义往往依赖于职业资格证书的颁发机构。换言之,法国国家职业资格体系的理论基础是工具主义的;欧洲职业框架的八层级“知识、技能、能力”模型的连贯性则主要取决于用户的评价(value),而评价始终是一个不断争论的话题。从法国的“培训等级分类表”逐步过渡到“职业资格等级分类表”的过程中,国家框架不断地遭受质疑。原则上,如果职业资格的纳入申请没有被批准,那么它们将不会登录在国家目录中;但有足够知名度的组织却可以颁发被劳动力市场所认可的专用证书,而不必强制接受国家职业资格委员会的管制。如果州政府决定资助获取某种职业资格的培训,那么,该职业资格就需要纳入国家目录之中。这些都表明法国职业资格框架关注空间的不断变化,而正是空间边界的变化将人们带入了关于职业资格框架公平性和公正性的论争“漩涡”。
最后,在鼓励教育培训系统增进对所有用户的透明性上,法国主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增进职业资格与劳动力市场之间关系的透明性;二是增进教育培训/资格系统内部的易明性①。20世纪70年代,法国的雇主经常表示道,他们只是通过自身的学习经验和自己孩子的学习经验来了解教育培训系统的,可见教育培训系统对劳动力市场上的雇主而言就像一个“黑箱”。但到了20世纪80年代,情况发生了本质性的变化,年轻人的就业危机让文凭/证书成为了越来越多雇主的选择标准,雇主们不得不去了解职业教育培训的过程和结果,而职业资格框架的建立更是促进教育培训系统面向雇主的透明性。增进教育培训系统面向雇主的透明性与法国的社会中一直存在的“文凭崇拜”是相对应的,为了增进对文凭的了解,法国行业甚至联合签署一份集体协议,在文凭的等级、专业性与行业职业分类之间建立了联系。教育培训/资格系统内部的易明性主要是对系统用户和计划者(策划者)的易明性。就对系统用户的易读性而言,职业资格框架的存在为所有的个体提供了一个工具,去了解全国职业资格认证目录和公司对先前学习经验的评估程序。这与法国平等主义的传统是相联系的,也是与法国职业资格(文凭、证书和部门职业资格)子系统相对分离的特征联系在一起的[6]。对于策划者而言,要增进教育培训/资格系统内部的易读性,就必须减少职业资格的供给。这样,他们才能利用有限的时间和精力去理解所有的职业资格。法国教育部似乎已经做出很大的努力去减少文凭数量,但是,在某些领域中对认证资格的需求却不断增长,这导致教育部的努力未能产生明显的效果。
三、法国职业教育系统的贡献
在此,我们从两个方面分析法国职业教育培训系统的贡献:一是它对实施国家和欧洲职业资格框架的贡献;二是对发展中国家构建职业教育培训系统的启示。
法国职业教育培训系统通过创建国家职业资格框架,将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培训、起始教育与继续教育培训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在建立“需求主导”的职业教育培训系统的过程中,让整个欧洲体系开始重新思考劳动力市场功能的问题。事实上,欧洲职业教育培训体系近来的发展,包括对欧洲职业资格框架的讨论都涉及到现有欧洲劳动力市场功能问题。欧洲职业资格框架(EQF)试图把职业教育培训与劳动力市场(供给与需求)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在欧洲体系中,建立了职业与职业资格的五级分等之间的强制关系,通过欧洲通行证(EUROPASS)系统,构建多个国家中通用的职业标准。通过欧洲资格框架(EQF)整合分类系统,以便将已具备的能力与必备的能力进行比较等措施可以说都是在法国国家职业资格框架的刺激下形成的。同时,法国职业教育培训系统中定义的“能力”概念,也给欧洲职业资格框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在将“能力”的概念加入到“职业标准”的概念时,“能力”的定义包括了情境化的维度和三个构成要素,也就是最初被称为“知识”、“知道做什么(技能)”和“知道如何去做”(态度)的三个要素。对于法国教育部而言,能力是“根据工作环境的需要,既知道如何做又要有相应的知识”,知识对应的是与“人所拥有的关于目标和环境的信息,包括目标的特性,环境的法则等”。技能(知道做什么)是指“人所拥有的关于他/她在环境的、技术的和社会的背景下所采取活动的信息”。这一信息的特征是它只能通过在真实或仿真的情景中进行练习来构建和存储,并且只能在活动中被重新激活。因此,外部观察者只有借助活动的具像化及其实体性符号(如文字、手势、目标转换等)才能领会和理解技能。对法国劳工部而言,能力对应的是“在工作和/或解决问题的情境中知识、技能、行为、程序、推理的类型等。更宽泛地说,它是在给定情境中,解决问题的能力”[7]。对于国家职业资格委员会而言,能力“是在给定的工作情境采取行动并取得可见的结果的能力”。法国职业教育培训系统中“能力”概念的多维性,是法国职业框架中“KSC(知识、技能、能力)”能力概念的重要基础。
另一方面,法国职业教育培训体系的三大导向对于我国职业教育培训体系的建设也有着直接的借鉴作用:
首先,在我国职业教育培训体系的建设过程中,“建立怎样的职业教育体系”、“如何建立新的职业教育体系”是主要导向的问题。当前,我国职业教育培训体系的建设主要表现为政府主导下的强制驱动过程,其结果很可能是一个供给主导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然而,我国职业教育培训体系之所以需要发展,其根本原因是劳动力市场上的紧迫需求和青年就业的现实困境,即正是劳动力市场和就业主体的需求提出了建设新型职业教育培训体系的任务。政府主导与市场需求之间是否能匹配、新型职业教育培训体系的供给与就业需求之间是否能够形象有效的供求均衡,这是建设我国新型职业教育培训体系中一个值得长期关注的问题。而问题的关键,是起主导作用的政府,能否认识和预测劳动力市场的真实需求。因此,在政府的建设模式主导下,吸纳行业代表、职业教育培训供给主体的参与是十分有必要的。
其次,为了建立职业教育培训与劳动力市场之间的紧密联系,国家职业资格框架的建立是非常有必要的。然而,国家职业资格框架的过程不能是一个“”的过程,建设过程中固然可以借鉴世界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但是形成本土特色也是非常必要的。每个国家的经济发展过程与环境不同,行业与产业结构也不同。其实,在欧洲的职业教育培训区域发展计划过程中,人们已经发现欧洲不存在一个同一的劳动力市场。中国职业资格框架的建立,一定要在客观地了解自身行业与产业发展的基础上建立,而且一定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也肯定会接受各种质疑。因此,国家职业资格框架建设主体一方面要有明确的大方向,另一方面更要有坚定的决心,用实践的结果去迎接各种挑战。
最后,国家职业教育培训体系的易明性也是不容忽视的。这种易明性包括对于劳动力市场上雇主的易明性和对于培训学员的易明性以及对于培训供给主体的易明性。特别是对于培训供给主体的易明性往往容易受忽视,欧洲的“培训包”实施过程已经证明了这点。很多培训教师和培训机构根本不能理解“培训包”中的能力单元,更不用说进行有效的培训了。
总之,寻求职业教育培训“供给”与劳动力市场“需求”之间的对应,增进国家职业资格体系的连贯性和本土化,鼓励职业教育培训系统增进对所有用户的透明性,既是法国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发展的特色,也应该是我国建设新型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应该关注的核心问题。
注释:
①这里的“易明性”主要指的是易理解性,即所有的用户,无论是培训机构、教师,还是学员、雇主,甚至旁观者都能够很轻松地理解培训的内容,培训体系的特色以及培训体系、职业资格与劳动力市场之间的应对性。以避免欧洲“培训包”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甚至培训机构和培训教师都看不懂“培训包”的能力单元的问题。
参考文献:
[1]Affichard,J. () Nomenclatures training and practices classification[J].Training Jobs,1983(4):47-61.
[2]Bouyx,B. . The social partners and professional advisory committees[A] in: E. Bentabet, J-L. Kirsch & S. Stefani(Eds). Social partnership in vocational training in France[C].Céreq RELIEF,2005(6):9.
[3]National Commission of Vocational Qualifications. The vocational Baccalaureate Maintenance of industrial equipment[EB/OL].[2007-8-20]Http://cereq.fr,dp.fr.
[4]Annie Bouder & Jean-Louis Kirsch. The French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 System: like an unrecognized prototype?[J]. European Journal of Education,Vol. 42,No. 4,2007:503-521.
[5]Kirsch,J.L.(2006)Certification, community goals and national policies: agreements, differences, history... .[A] in: J. Teissier & J. Rose(Eds)Certification, new instrument for the training-employment. A French and European challenge[C].Céreq,Relief,2006(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