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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我所欲也》原文及对照翻译(优秀2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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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我所欲也》不但为中国人所欲,更为海外人士所欲,它也随着《孟子》的声誉而蜚声海内外,被译成多国文字、被世界人民所欲、所爱。

赏析 1

本文节选自《孟子·告子上》。《告子上》的主要内容是阐明“性善说”,即人性里天生就有向善的种子,所谓“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这种善的天性,就是人的“本心”。“本心”不可小视,因为它们分别是仁义礼智这几种道德的萌芽形态:“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意近“恭敬”)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义之端也。”人应该推求本心,顺着“本心”的方向发展,并将它发扬光大,从而成为道德上完善的人。

放到《告子上》全文里看,本文讲的是每个人都有“本心”,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人都应该保有自己的“本心”。只要“本心”在,即使在生死关头,人也能经受住考验;而如果丧失了“本心”,人就会做出亏心事来。其实,仅对本文的结构进行一番分析,我们也可以看出,它的主旨是讲每个人都有“本心”和保有“本心”的重要性。

简要分析如下:在第1段里,作者用比喻的方式引出“舍生取义”的观点,并分别从正面和反面加以阐明。行文至“所恶有甚于死者”,作者对这个观点的论述就结束了。紧接着“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提出了新的命题:人人都有“是心”(即本心),只是“贤者”能够保有它。第2段就是对这个命题的论说和阐明。作者用一般的人和乞丐都不肯接受“嗟来之食”的故事证明人人都有“本心”,用“不辩礼义”接受“万钟”的故事概括失去“本心”的人的惯有行为,并对此进行批评和嘲讽。

需要注意的是,作者举的失去“本心”的事例,并不牵涉生死,而只是富贵与“义”之间的矛盾与对立,所以,它和“舍生取义”的说法没有什么关系。从课文整体上看,人应该保有“本心”是本文论述的中心。“舍生取义”的观点和不受嗟来之食的故事讲的都是“本心”赋予人的极大力量,属正面论证;“不辩礼义”接受“万钟”的故事讲的是失去“本心”的人的可悲可耻,属反面论证。

朱熹说:“此章言羞恶之心,人所固有,或能决死生于危迫之际,而不免计丰约于宴安之时,是以君子不可顷刻不省察于斯焉。”(《四书章句集注》)这段概括主旨的话,还是比较恰切的。

《鱼我所欲也》原文及鉴赏 2

《鱼我所欲也》 《孟子》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出处

选自《孟子·告子上》(《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版),题目是编者加的。中心论点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或者是“舍生取义。”解题:孟子主张人性是善的,

2.得兼:同时获得。得:获得。

3.舍鱼而取熊掌者也:舍弃鱼肉而选择熊掌。取:选取。

舍生而取义者也:舍弃生命而选择正义。取:求取 义:正义,道义。

4.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想要的有比生命更重更要的。甚:超过; 于:比。

5.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或者是只为求利益,不择手段。

6.所恶:讨厌的(事物)。恶,憎恨,讨厌。

7.患:祸患,灾难。

8.辟:通“避”,躲避。下文同义。

9. 如使:假如,假使,下文“使”同义。

10. 凡可以得生者:一切可以得到生存的办法。者:……的办法。

11. 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

12.不为:不愿意这样做。

13.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通过某种方法就可以得到生存,但是有人却不用它。由是,按照这种方法。是,指示代词,指某种办法。

14.非独:不单,不仅。独:只,仅仅。

15.是:这、这样。

16.勿丧:不丢掉。丧:丧失,丢失。

17.箪:古代盛食物用的圆竹器。可译为“竹篮”。

18.豆:古代盛饭用的器具。一种食器,高足,上呈圆盘形。有木制,陶制等,用来盛肉或其它食品。

19.呼尔而与之:意思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人吃。尔:语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大饥荒,黔敖在路上施舍粥。有一个饥饿的人用衣袖遮面而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就是不肯吃嗟来之食才落到这般地步的。这人始终拒绝侮辱性的施舍,后来饿死了。呼:吆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而,连词表修饰。

20.蹴(cù):用脚踢; 与:给。

21.不屑:认为不值得,这里是不愿意接受的意思。

22.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如果不辨别它是否合乎礼与义就接受丰厚的俸禄。则,连词,这里表假设。“辩”通“辨”,辨别。

23.万钟,这里指优厚的俸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

24. 何加:有什么益处。加:增加。

25.为:为了。下文“乡为”“今为”的“为”都念“wèi”。

26.奉:侍奉。

27. 所识穷乏者得我欤:所认识的穷困贫苦的人感激我吗?得我:得于我,感激我的恩惠。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与,通‘欤’,语气助词,相当于吗。

28.乡为身死而不受:从前(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乡通“向”(旧写作“向”),原先,从前,先前。

29.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今,现在。为,为了。 为(第二个),接受。

30. 已:停止,放弃。

31. 本心:天性,天良。本来的思想,即指“义”。

译文

鱼,是我所想要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会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会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但还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情。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厌恶的事,所以有祸患(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没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如果人们没有比死亡更厌恶的事情,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做的呢?按照这种方法可以生存却不采用,按照这种方法可以躲避祸患却不去做。是因为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那就是义),有比死亡更厌恶的东西(那就是不义)。不仅仅是贤人有这种思想,每个人都有这种思想,只不过贤人能够操守这种道德不丢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得到它就可以活下去,失去它就要死。(如果)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人(吃),就是过路的饥饿的人都不会接受;用脚踢着给人家,即使是乞丐也因轻视而不肯接受。高位的俸禄如果不分辨是否合乎道义就接受了,那么这种高位厚禄对我有什么益处! 是为了宫室的华美,为了妻妾的侍奉,为了所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现在为了宫室的华美而接受了;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现在为了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如今却为了所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而接受了它。这种行为不可以停止吗?(如果不停止的话,)这就是所说的丧失了人本来的思想,即羞恶之心。

翻译全文 3

①“辟”通“避”,躲避。(故患有所不避也)

②“辩”通“辨”,辨别,(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

③“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④“与”通“欤”,语气助词,相当于“吗”。(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⑤“乡”通“向”,从前。(向为身死而不受)

中心思想 4

1、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关键词“甚、苟得”)

生命本是我喜欢的,(可我)喜欢的东西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肯干苟且偷生的事。

2、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关键词“恶、患、甚、避”) 死亡本是我厌恶的,(可我)厌恶的东西还有比死亡更厉害的,所以(遇到)灾祸也不躲避呀。

3、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关键词“是心、贤者、丧”) 不仅仅有道德的人有这种精神,每个人都有这种精神,不过有道德的人能够最终不丧失掉罢了。

4、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关键词“万钟、则、辩、礼义、加”) 有人对优厚的俸禄却不区别是否符合礼义就接受它。那优厚的俸禄对于我有什么好处呢?

5、此之谓失其本心。(关键词“本心”)

这就叫做丧失了他的本性。

鱼我所欲也翻译: 5

鱼是我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舍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想要的,大义也是我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舍弃生命而选取大义了。生命是我想要的,但我所追求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比死亡更可怕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追求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为什么不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比死亡更可怕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为什么不采用呢?采用这种方法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这 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那是因为他们所追求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厉害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是圣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不过圣人没有失去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别人吃,四处游历的人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如果见了高位厚禄不分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先前(有人为了大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因得好处而丧义),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好处);先前(有人为了大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妻子与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人为了大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种做法不也是可以停止而不做吗?(如果这样做了,)这就叫做丧失了他的天性。

《鱼我所欲也》阅读答案 6

阅读下边两个文言文语段,完成2126题。(16分)

甲: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通假字 7

第一层(从开头到“舍生而取义者也”):提出本文的论点。作者先讲一个生活常理,即在鱼和熊掌不可以同时得到的情况下,一般要“舍鱼而取熊掌”,以这个生活常理为喻,自然地引出在生和义无法同时兼顾的情况下应该“舍生而取义”的结论,这也是本文的主旨。

第二层(从“生,亦我所欲也”到“所恶有甚于死者”):对论点进行具体的分析与阐释。第一层中用比喻论证的方法引出论点,虽然很巧妙,但比喻毕竟不是严密的论证,第二层就直接对论点进行较深入的分析与阐释了。

作者先从正面来讲:虽然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是,因为我所喜爱的东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去做苟且偷生的事;虽然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是,我所厌恶的东西还有甚于死亡的,因此即使是死亡之患,我有时也不避开它。这里所说的“甚于生者”就是指“义”;所说的“甚于死者”就是“不义”。于是,为了“义”,可以“舍生”;即使死掉,也不做“不义”的事。

接着,作者又从反面来申述观点: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如果人们厌恶的东西没有超过死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死亡之患的办法,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这里隐含的意思是,一旦将爱惜生命和惧怕死亡发展到极端,那么在生命受到考验的时候,人的行为就会失去准则,做出让人不齿的事情来,最终,人的价值和尊严丧失殆尽。因为暗含了这样的意思,因此,“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这两句话,具有警醒人心的作用。

第三层(“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作者进一步指出,其实人人都有向善之心,之所以只有“贤者”才能做到“舍生取义”,是因为“贤者”能够保有“本心”而已。

第二段运用的是举例论证法。作者以“一箪食,一豆羹”为例告诉我们,这看似微不足道的“一箪食,一豆羹”,当它关乎生死的时候,也能考验一个人的品德。“呼尔”“蹴尔”而与之,则“行道之人”与“乞人”都不屑受之,这就是人没有丧失“本心”的表现。

又举有的人“不辩礼义”地贪求“万钟”为例,说明丧失“本心”的表现。“一箪食,一豆羹”虽然比“万钟”少得多,可是“弗得则死”,看来更为重要。这里作者又运用了对比论证法,将“一箪食,一豆羹”与“万钟”作对比。按财富的数量说,“万钟”自然是多的。但是,“万钟”决定的是“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一箪食,一豆羹”决定的却是生命,自然要比“万钟”更重要。通过这种对比,既让人认识到将“礼义”抛到脑后,贪求富贵的行为是多么地不值得,也让人醒悟到“本心”的丧失是一个渐变的过程,人应该时时反省自己才行。

内容理解 8

①之: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 /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 / 此之谓失其本心(主谓之间,不译)得之则生(代词,代它,指一箪食,一豆羹)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 / 今为宫室之美为之 / 今为妻妾之奉为之 / 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代词,代它,指万钟)

呼尔而与之 / 蹴尔而与之(代词,代他,指行道之人和乞人)行道之人弗受 / 为宫室之美 / 妻妾之奉(助词 的)

②而: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 舍生而取义者也(表并列)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 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 / 向为身死而不受 / 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表转折)

呼尔而与之 / 蹴尔而与之 (表修饰)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表承接)

③于:所欲有甚于生者 / 所恶有甚于死者 /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 /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比)

万钟于我何加焉(对)

④为:故不为苟得也 / 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 / 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动词,做)

向为身死而不受(助词,不译;一说肯,情愿)

为宫室之美(介词,为了)

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介词,为了)(动词,接受)

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介词,为了)(动词,接受)

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介词,为了)(动词,接受)

⑤与: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与”通“欤”,语气助词,相当于“吗”。)

呼尔而与之 / 蹴尔而与之(动词,给)

⑥是:非独贤者有是心也(这样)

是亦不可以已乎(这样看来,由此看来)

⑦则: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 由是则可以避患者而有不为也 / 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就)

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那么)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如果)

鱼我所欲也原文、翻译 9

原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jiān),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jiān),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é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ù)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ì)患者何不为(wéi)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bì)患而有不为(wéi)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wù)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dān)食(shí),一豆羹(gēng),得之则生,弗(fú)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尔而与之,乞人不屑(xiè)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wèi)宫室之美,妻妾(qiè)之奉,所识穷乏者得(dé)我欤(yú)?乡(xiàng)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宫室之美为(wéi)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qiè)之奉为(wéi)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所识穷乏(fá)者得(dé)我而为(wé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wèi)失其本心。

出处

选自《孟子·告子上》(《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版),题目是编者加的。中心论点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或者是“舍生取义。”解题:孟子主张人性是善的,

2、得兼:同时获得。得:获得。

3、舍鱼而取熊掌者也:舍弃鱼肉而选择熊掌。取:选取。

舍生而取义者也:舍弃生命而选择正义。取:求取 义:正义,道义。

4、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想要的有比生命更重更要的。甚:超过; 于:比。

5、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或者是只为求利益,不择手段。

6、所恶:讨厌的(事物)。恶,憎恨,讨厌。

7、患:祸患,灾难。

8、辟:通“避”,躲避。下文同义。

9、 如使:假如,假使,下文“使”同义。

10、 凡可以得生者:一切可以得到生存的办法。者:……的办法。

11、 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

12、不为:不愿意这样做。

13、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通过某种方法就可以得到生存,但是有人却不用它。由是,按照这种方法。是,指示代词,指某种办法。

14、非独:不单,不仅。独:只,仅仅。

15、是:这、这样。

16、勿丧:不丢掉。丧:丧失,丢失。

17、箪:古代盛食物用的圆竹器。可译为“竹篮”。

18、豆:古代盛饭用的器具。一种食器,高足,上呈圆盘形。有木制,陶制等,用来盛肉或其它食品。

19、呼尔而与之:意思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人吃。尔:语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大饥荒,黔敖在路上施舍粥。有一个饥饿的人用衣袖遮面而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就是不肯吃嗟来之食才落到这般地步的。这人始终拒绝侮辱性的施舍,后来饿死了。呼:吆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而,连词表修饰。

20、蹴(cù):用脚踢; 与:给。

21、不屑:认为不值得,这里是不愿意接受的意思。

22、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如果不辨别它是否合乎礼与义就接受丰厚的俸禄。则,连词,这里表假设。“辩”通“辨”,辨别。

23、万钟,这里指优厚的俸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

24、 何加:有什么益处。加:增加。

25、为:为了。下文“乡为”“今为”的“为”都念“wèi”。

26、奉:侍奉。

27、 所识穷乏者得我欤:所认识的穷困贫苦的人感激我吗?得我:得于我,感激我的恩惠。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与,通‘欤’,语气助词,相当于吗。

28、乡为身死而不受:从前(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乡通“向”(旧写作“向”),原先,从前,先前。

29、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今,现在。为,为了。 为(第二个),接受。

30、 已:停止,放弃。

31、 本心:天性,天良。本来的思想,即指“义”。

译文

鱼,是我所想要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会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会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但还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情。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厌恶的事,所以有祸患(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没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如果人们没有比死亡更厌恶的事情,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做的呢?按照这种方法可以生存却不采用,按照这种方法可以躲避祸患却不去做。是因为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那就是义),有比死亡更厌恶的东西(那就是不义)。不仅仅是贤人有这种思想,每个人都有这种思想,只不过贤人能够操守这种道德不丢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得到它就可以活下去,失去它就要死。(如果)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人(吃),就是过路的饥饿的人都不会接受;用脚踢着给人家,即使是乞丐也因轻视而不肯接受。高位的俸禄如果不分辨是否合乎道义就接受了,那么这种高位厚禄对我有什么益处! 是为了宫室的华美,为了妻妾的侍奉,为了所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现在为了宫室的华美而接受了;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现在为了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如今却为了所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而接受了它。这种行为不可以停止吗?(如果不停止的话,)这就是所说的丧失了人本来的思想,即羞恶之心。

段落分层

第一层(从开头到“舍生而取义者也”):提出本文的论点。作者先讲一个生活常理,即在鱼和熊掌不可以同时得到的情况下,一般要“舍鱼而取熊掌”,以这个生活常理为喻,自然地引出在生和义无法同时兼顾的情况下应该“舍生而取义”的结论,这也是本文的主旨。

第二层(从“生,亦我所欲也”到“所恶有甚于死者”):对论点进行具体的分析与阐释。第一层中用比喻论证的方法引出论点,虽然很巧妙,但比喻毕竟不是严密的论证,第二层就直接对论点进行较深入的分析与阐释了。

作者先从正面来讲:虽然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是,因为我所喜爱的东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去做苟且偷生的事;虽然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是,我所厌恶的东西还有甚于死亡的,因此即使是死亡之患,我有时也不避开它。这里所说的“甚于生者”就是指“义”;所说的“甚于死者”就是“不义”。于是,为了“义”,可以“舍生”;即使死掉,也不做“不义”的事。

接着,作者又从反面来申述观点: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如果人们厌恶的东西没有超过死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死亡之患的办法,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这里隐含的意思是,一旦将爱惜生命和惧怕死亡发展到极端,那么在生命受到考验的时候,人的行为就会失去准则,做出让人不齿的事情来,最终,人的价值和尊严丧失殆尽。因为暗含了这样的意思,因此,“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这两句话,具有警醒人心的作用。

第三层(“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作者进一步指出,其实人人都有向善之心,之所以只有“贤者”才能做到“舍生取义”,是因为“贤者”能够保有“本心”而已。

第二段运用的是举例论证法。作者以“一箪食,一豆羹”为例告诉我们,这看似微不足道的“一箪食,一豆羹”,当它关乎生死的时候,也能考验一个人的品德。“呼尔”“蹴尔”而与之,则“行道之人”与“乞人”都不屑受之,这就是人没有丧失“本心”的表现。

又举有的人“不辩礼义”地贪求“万钟”为例,说明丧失“本心”的表现。“一箪食,一豆羹”虽然比“万钟”少得多,可是“弗得则死”,看来更为重要。这里作者又运用了对比论证法,将“一箪食,一豆羹”与“万钟”作对比。按财富的数量说,“万钟”自然是多的。但是,“万钟”决定的是“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一箪食,一豆羹”决定的却是生命,自然要比“万钟”更重要。通过这种对比,既让人认识到将“礼义”抛到脑后,贪求富贵的行为是多么地不值得,也让人醒悟到“本心”的丧失是一个渐变的过程,人应该时时反省自己才行。

写法介绍

第一段包括两层,从“鱼,我所欲也”到“故患有所不避也”是第一层。这一层的开头两句:“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只是作为一个比喻,借以说明“我”“舍生取义”的果敢,只具有使文章生动形象,鲜明可感,富于气势的修辞效果(孟文的特色之一),完全没有使论点得以证明的论据作用。因为人能“舍鱼而取熊掌”并不能证明人就能“舍生取义”。所以,如果把上述两句换成“果敢地”三字放在“舍生取义”四字的前面作状语,是不影响文章的思想内容和结构的。可见,这一层的重心全在后面的几句话中。后面几句中的“舍生取义”、“不为苟同”、“患有所不避”是同一个意思,即不贪生怕死。这些都是作为事实论据的,分别放在第一个分论点我“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前后,进行回环论证,即从事实得出结论,再用事实证明它(孟文常用的方法)。所以这一层不是用“舍鱼而取熊掌”为论据证明“舍生取义”。而是用“舍生取义”,(即“不避患”、“不苟得”)为论据证明:“我”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本心”。

从“如使人之所欲”到“贤者能勿丧耳”是第二层,首先用“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两个假设反问句所蕴含的普遍事实,从反面证明第二个分论点:人们具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本心。接着又用两个肯定句:“由是则生而有不用”;“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从正面论证分论点。然后顺承上文的事实论证,正反论证和酣畅的行文气势,概括性地提出了中心论点:“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体现了孟文的辩论色彩),可谓水到渠成,顺当明快。

概括上面两层可知:第一段是用“我”“人”的行为作事实论据,通过推究原因论证了中心论点。

承接第一段,文章的第二、第三段又用具体的事实进一步论证中心论点,使论证更加严密有力。第二段(从“一箪食”到“乞人不屑也”)举出“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的事实证明饥者照样有人的“本心”:“所欲有甚有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第三段用反问排比句式,通过把“向为身死而不受”与“今为宫室之美而为之;……今为妻妾之� “是亦不可以已乎!”是在中心论点得以充分论证后提出的一句号召,增强了文章的现实批判性。

通过分析《鱼》文的结构和材料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鱼》文是用“我”“人”“行道之人”“乞人”“万钟不辨礼义而受之”“者”的行为作论据,通过推究原因,然后概括提示出中心论点的。

从《鱼》文的出处看,《鱼》是《孟子》一书中第六篇《告子》中的第十章。《孟子》全书对人性的看法是人所共知的性善论。第六篇《告子》更是系统地,全面地,集中地阐明了人性善的哲学观:其中第二章指出:“人性之向善也,犹水之就下也。”第六章又集中地指出:“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紧接着第八章又以牛山上本来有繁茂的树木为喻,说明人皆有“性善”的“本心”,在有些人身上看不到善的行为,不是因为他们没有“善”的“本心”,只是因为它像牛山上的树木那样被砍伐殆尽了。正是这样,第十章《孟》与以上诸章在思想内容上一脉相承,论证了人皆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本心”。恰如朱熹在《孟子集注》中所指出的:“此章言善羞恶之心,人皆有之。”只有这样确认人皆有“本心”为《孟》文的中心论点,才能和《告子》全篇乃至《孟子》全书的思想内容相吻合,才有利于正确理解孟子“王道仁政”思想的哲学根源,才有利于把握孟文的艺术风格,才有利于把它作为论说文的范文进行教学。

简析

本文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他从人应如何对待自己的欲望入手,在生与死、利与义、守义与失义等方面,层层深入、正反对比地论证了义重于生,必须舍生取义。还强调指出“非独贤者有是心(舍生取义之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人如果经不住万钟、宫室、妻妾、施恩的诱惑,必然会“失其本心(舍生取义之心)”。[2]

《鱼我所欲也》一文用面对鱼和熊掌之间的抉择,比喻面对生命和大义之间的选择,孟子会毅然“舍生而取义者也”。这当中的“义”和文章最后的“此之谓失其本心”的“本心”都是指人的“羞恶之心”(按现在的通俗理解,可以理解为“廉耻之心”)。因为人只有拥有“羞恶之心”,才能分清哪些是道德底线可以承受的事,哪些是道德范围所不接纳的事,哪些是“所欲有甚于生”的事,这样才能不被“宫室之美”、“妻妾之奉”和“所识穷乏者得我”所诱惑,而像“不食嗟来之食”的人一样,内心有一种凛然的“义”。

主旨

《鱼我所欲也》文本身的结构和材料所揭示的中心论点应当是:人皆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本心”,“贤者能勿丧耳”。如果把《鱼》文分成三段来分析,是不难说明这一观点的。本文逻辑严密,析理精深,比喻、排比、对比等修辞手法的运用,使语言生动、流畅,气充词沛,颇具说服力。

扩展阅读:

整体把握

本文提出在“生”和“义”不能兼顾的情况下,应该舍生取义的观点,并且进一步指出这是每个人都有的“本心”,那些在“义”上有亏的人不过是丧失了他们的“本心”罢了。

本文节选自《孟子·告子上》。《告子上》的主要内容是阐明“性善说”,即人性里天生就有向善的种子,所谓“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这种善的天性,就是人的“本心”。“本心”不可小视,因为它们分别是仁义礼智这几种道德的萌芽形态:“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意近“恭敬”)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义之端也。”人应该推求本心,顺着“本心”的方向发展,并将它发扬光大,从而成为道德上完善的人。因此,放到《告子下》全文里看,本文讲的是每个人都有“本心”,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人都应该保有自己的“本心”。只要“本心”在,即使在生死关头,人也能经受住考验;而如果丧失了“本心”,人就会做出有损于人格的事来。

论点

放到《告子上》全文里看,本文讲的是每个人都有“本心”,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人都应该保有自己的“本心”。只要“本心”在,即使在生死关头,人也能经受住考验;而如果丧失了“本心”,人就会做出亏心事来。其实,仅对本文的结构进行一番分析,我们也可以看出,它的主旨是讲每个人都有“本心”和保有“本心”的重要性。

简要分析如下:在第1段里,作者用比喻的方式引出“舍生取义”的观点,并分别从正面和反面加以阐明。行文至“所恶有甚于死者”,作者对这个观点的论述就结束了。紧接着“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提出了新的命题:人人都有“是心”(即本心),只是“贤者”能够保有它。第2段就是对这个命题的论说和阐明。作者用一般的人和乞丐都不肯接受“嗟来之食”的故事证明人人都有“本心”,用“不辩礼义”接受“万钟”的故事概括失去“本心”的人的惯有行为,并对此进行批评和嘲讽。

需要注意的是,作者举的失去“本心”的事例,并不牵涉生死,而只是富贵与“义”之间的矛盾与对立,所以,它和“舍生取义”的说法没有什么关系。从课文整体上看,人应该保有“本心”是本文论述的中心。“舍生取义”的观点和不受嗟来之食的故事讲的都是“本心”赋予人的极大力量,属正面论证;“不辩礼义”接受“万钟”的故事讲的是失去“本心”的人的可悲可耻,属反面论证。

朱熹说:“此章言羞恶之心,人所固有,或能决死生于危迫之际,而不免计丰约于宴安之时,是以君子不可顷刻不省察于斯焉。”(《四书章句集注》)这段概括主旨的话,还是比较恰切的。

“此之谓失其本心”中的“此”指什么?

答:指“宫室之美”、“妻妾之奉”、及“所识穷乏者得我与”而受“万钟”。

鱼我所欲也全文解释: 10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大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轻蔑地、呵叱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可是有的人)见了“万钟”的优厚俸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大小老婆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廉耻之心。

创作背景 11

孟子的哲学思想属于主观唯心主义,最具代表性的是他的“性善论”,认为人生来就有善良的本性。孟子的人性说中有合理的成分,他特别强调后天环境和教育对人的影响,以及自我修养的作用,要求人们反躬自求,“养浩然之气”,做到“舍生取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鱼我所欲也原文、翻译 12

鱼我所欲也

朝代:先秦

作者:佚名

原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欤通与;乡通向;辟通避)

译文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有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得到它就能活下去,不得到它就会饿死。可是轻蔑地呼喝着给人吃,饥饿的行人也不愿接受;用脚踢给别人吃,乞丐也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高官厚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它。这样,高官厚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认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它。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本性。

注释

1、选自《孟子·告子上》。

2、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3、患:祸患,灾难。

4、辟:通“避”,躲避。

5、如使:假如,假使。

6、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

7、勿丧:不丢掉。

《鱼我所欲也》中考题含答案 13

《鱼我所欲也》比较阅读

(一)阅读甲、乙两则文言文,按要求回答文后问题。

【甲】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乙】子墨子日:"万事莫贵于义。今(如果)谓人日:予子冠履而断子之手足,子为(愿意)之乎?必不为。何故?则冠履不若手足之贵也。又日:予子天下而杀子之身,子为之乎?必不为。何故?则天下不若身之贵也。争(争论)一言以相杀,是义贵于其身也。故日:万事莫贵于义也。

(《选自《墨子·贵义》》)

1、下列句加粗的词意义或用法相同的一项是

A、故不为得也富贵,无相忘

B、义贵于其身也 以人多以书假余,余因得遍观群书

C、死亦我所不以小而为之

D、子冠履而断子之手足观夫巴陵胜状

2、请指出甲文中的一个通假字,并指明其意义。

通 意义:

3、下列句中的"之"与例句中的"之"用法相同的一项是( )

例:断子之手足

A、人皆有之 B、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

C、吾欲之南海,何如 D、醉翁之意不在酒

4、用现代汉语翻译下面的句子。

(1)非独贤者有是心也。

(2)万事莫贵于义也。

5、甲乙两文都运用了比喻论证阐明观点,乙文用"冠履不若手足之贵也"论证"万事莫贵于义",甲文则用 论证 的观点。

6、甲文"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与乙文中 表达了同样的观点。�

5、舍鱼而取熊掌舍生取义

6、万事莫贵于义"义"是正义,是有利于人民、民族、国家的大义。任何时候,我们都应该坚持人民(国家)的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所以我们应该坚持。

【乙文译文】墨子说:"世上万事万物没有比义更要珍贵的了。假如现在对别人说:送给你帽子和鞋子,但是要砍断你的手、脚,你会同意干这件事情吗?那人一定不会同意干这件事的。那 又说:送给你天下,但是要把你杀死、你会同意干这件事情吗?那人也一定不会同意干这件事的。那么又为了什么呢?那是因为天下不如自己的性命珍贵。为了争辩一句话而互相残杀,那是因为把义看得比自己的性命还要珍贵。所以说:世上万事万物没有比义更要珍贵的。"

(二)阅读甲、乙两则文言文,按要求回答文后问题。

【甲】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乙】孟子日:"......丈夫①之冠②也,父命③之;女子之嫁也,母命之,往送之门,戒之:往之女家,必敬必戒、无违夫子④!,以顺为正者,妾妇⑤之道也。居天下之广居⑥,立天下之正位⑦,行天下之大道⑧;得志,与民由⑨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 、

(节选自《孟子·滕文公下》)

[注释]①丈夫:成年男子。 ②冠:古时男子二十岁称作成年,要举行加冠礼。 ③命:教导。 ④夫子:丈夫。 ⑤妾妇:妇女,这里"妾。妇连用。 ⑥广居:宽大的房子,孟子用来比喻"仁"。 ⑦正位:正确的位置,孟子用未比喻"礼"。 ⑧大道:大路,孟子用来比喻"义"。 ⑨由:遵循大道走。

1、解释下列句中加粗字的意思:

(1)所识穷乏者我与 (2)是亦不可以

(3)往女家 (4)以为正者,妾妇之道也

2、用现代汉语翻译下面的两个句子。

(1)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

(2)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3、甲、乙两文中,孟子各阐述了怎样的主张?

4、甲、乙两文中,孟子论述的观点一致的地方是什么?这其中又有何差异?

(二)1、(1)得:通"德",感激(或恩德、恩惠)

(2)已:停止

(3)之:到。去

(4)顺:顺从

2、(1)万钟的俸禄不分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它,万钟的俸禄对我们有什么益处呢!

(2)富贵不能惑乱我的心,贫贱不能改变我的志向,威武不能使我屈服

3、甲文: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或任何情况下人都不能"失其本心")。乙文:大丈夫应该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骨气,要坚守仁、义、礼(或人要坚守仁、义、礼)

4、为人处世应该讲求"义"两文都表达了大丈夫要有追求"义"的骨气,但乙文中还体现了孟子"仁"、"礼"的主张。

【乙文译文】孟子说:"......男子长大成人行冠礼时,由父亲主持其事,并面加教导;女儿出嫁时,母亲主持其事,将她送到门口、告诫道:去到你们家里,一定要恭敬,一定要遇事小心谨慎,不要违背丈夫的意志!以婉顺为准则的,是妇人女子之道。、只有住在("仁"这个)天下最宽大的住宅里,站在("礼"这个)天下最正确的位置上,走在("义"这个)天下最正大的道路上,得志时跟老百姓一起循着这条道路前进;不得志时便独个儿照这个行事。厚禄高官不能乱我的心,家贫位牟不能变我的行,威力相逼不能挫我的志,这样的人才称得上是大丈夫。"

(三)阅读甲、乙两则文言文,按要求回答文后问题。

【甲】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乙】飞至孝,母留河北,遣人求访,迎归。母有痼疾,药饵必亲。母卒,水浆不入口者三日。家无姬侍。吴玠素服飞,愿与交欢,饰名姝遗之。飞日:"主上宵旰④,宁大不将安乐时?"却不受。玠益敬服。少豪饮,帝戒之日:"卿异时到河朔乃可饮。"遂绝不饮。帝初为飞营第,飞辞日:"敌未灭,何以家为?"或问:"天下何时太平?"飞日:"文臣不爱钱,武臣不惜死,天下太平矣。"

(选自《续资治通鉴》)

[注释]①宵旰:宵,夜;旰,晚。宵旰,天亮就穿起衣服,天很晚才吃饭。比喻勤于政事。

1、请概括甲段文字的大意(用文中话答)。

2、乙文中写了岳飞的哪几件事?你读后受到哪些教益?

3、解释下面旬中加粗的词语。

(1)故患有所不也 (2)非独贤者是心也

(3)吴玠素服(4)饰名姝

4、用现代汉语翻译下面的句子。

(1)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2)敌未灭,何以家为?

5、文段甲中阐述了作者的什么观点?对文中的'观点,一向有不同的意见,你是怎样看待的?请谈谈自己的看法。

(三)1、生,亦我所欲电;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2、(1)孝母;

(2)拒受名姝;

(3)戒洒;

(4)辞帝为之营第。第二问,从孝母、爱国、不贪财色的角度中选取其一来答均可。

3、(1)躲避

(2)信念

(3)卜一向

(4)赠送

4、(1)不仅贤人有这种信念,人人都有,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2)敌人还没有灭,怎么能安家呢?

5、舍生取义:提示:当面对人生的重要抉择时、要分清主次,明辨是非,作出正确的判断。我们应当从小就树立重义轻利、舍生取义的价值观:念。(必耍从人生的选择、取舍、意义等方面言之成理即可)

【乙文译文】岳飞非常孝顺,母亲留在黄河以北,他派人去拜访母亲,并且接了回来,母亲有重病,岳飞总是亲自给母亲喂药、岳飞母亲去世、岳飞三天不吃不喝。家中没有婢女伺侯。吴铞一向佩服岳飞,愿意同他结为好友,就把有名的荧女打扮好送给他。岳飞说:"皇上(勤于政事)天不亮就穿衣起身,天黑了才吃饭,难道是大将享乐的时候吗?"推辞不接受。吴邻更加敬重佩服他。岳飞年轻时好放量饮酒,皇帝告诫他说:"你以后到了黄河以北地区才可以饮酒。"于是戒酒不喝。塞帝当初要为岳飞营造宅第,岳飞推辞说:"敌人还没有消灭,怎么能安家呢?"有人问:"天下什么时候才能太平?"岳飞答道:"文臣不贪爱钱、财,武将不怕死,天下就太平了。"

(四)阅读甲、乙两则文言文,按要求回答文后问题。

【甲】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一亦然所欲廿、二义一亦然所欲廿、、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老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者生,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乙】与善人居,如入芝兰①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即与之化②矣;与不善人居,如入鲍鱼③之肆④,久而不闻其臭,亦与之化矣。丹⑤之所藏者赤,漆之所藏者黑,是以君子必慎其所处者焉。

[注释]①芝兰:一种香草。 ②化:同化。 ③鲍鱼:咸鱼。 ④肆:店铺。 ⑤丹:丹砂,矿物名,红色。

1、解释下列句中加粗的词语。

(1)故不为得也 (2)是君子必慎其所处者焉

2、下列各组加粗词语的意义和用法相同的一项是 ( )

A 所欲有甚生者 B 即与化矣

忧患 春冬

C 久不闻其臭 D我所欲也

妇拍呜方与之化矣

3、用现代汉语翻译下面的句子。

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即与之化矣。

4、人生经常面临各种选择,关键看你怎样取舍。请仿照文中画线的句式,用现代汉语另写一个句子,表明你的取舍观。

5、请分别说出两文的主要观点,并指出其共同的论证方法。

甲文的观点

乙文的观点

共同的论证方法

(四)1、(1)苟且偷生 (2)因此

2、D

3、就像进入了放满香草的屋子,时间久了,也就闻不到香味了,就疆被香草的气味同化了。

4、如:金钱是我所需要的,人格也是我所需要的,当两者不能同时得到时,我将放弃金钱,保全人格。

5、舍生取义君子慎其所处 比喻论证

【乙文译文】跟好人相处,如同走进栽种芝兰的屋子,时间久了,就闻不到香气,便被它同化了。跟坏人相处,如同走进了卖成鱼的铺子,时间久了,闻不到它的臭气,也被它同化了。藏丹的地方就有红色,藏漆的地方就有黑色,因此君子必须慎重地选择和他相处的人

(五)阅读下面两个语段,完成文后问题。

【甲】万钟则不辩礼仪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节选自《鱼我所欲也》)

【乙】孔子见齐景公,景公致廪丘①以为养②。孔子辞不受,入谓弟子日:"吾闻君子当功以受禄。今说(shui)景公,景公未乡赐之廪丘,其不如丘④也亦甚矣。"令弟子驱驾,辞而行。

(节选自《吕氏春秋》)

[注释]①廪丘:地名。②养:供养之地。③未之行:没有采纳我的主张。④丘:孔子,名丘。

1、解释下面句子中加粗词语的意思。

(1)万钟于我何加(2)所识穷者得我与

2、用现代汉语写出下面句子在文中的意思。

(1)是亦不可以已乎?

(2)此之谓失其本心。

3、文段甲中画线的句子运用了什么论证方法?有什么作用?

4、孔子为什么不肯接受景公赐给他的供养之地呢?请用文段甲中的语句回答。

(五)1、(1)有甜么益处(带来什么好处)

(2)感激

2、(1)这种做法不也可以停止了吗?

(2)这就叫做丧失了自己的本性。

3、滁去补偿强调了人不能失去"本心"(论证了舍生取义的观点)。

4、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此一之谓失其本心)

【乙文译文】孔子谒见齐景公,景公赠廪丘邑,以此作为孔子供养之地。孔子拒绝不接受赠地,回到住处,对弟子说:"我只听说、君子应当有功劳而受禄。时下我游说景公,景公并没有按我的劝导行事,却赐给我廪丘邑,他太不了解我了。"令弟子驱车,辞别景公离去。

(六)阅读下面甲乙两段文字,完成7~9题。(12分)

(甲)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贤者能勿丧耳。

(选自孟子《鱼我所欲也》)

(乙)永①之氓(méng)②咸善游。一日,水暴甚,有五六氓,乘小船绝③湘水。中济④,船破,皆游。其一氓尽力而不能寻常⑤。其侣曰:"汝善游最也,今何后为?"曰:"吾腰千钱,重,是以后。"曰:"何不去之?"不应,摇其首。有顷益怠。已济者立岸上呼且号曰:"汝愚之甚,蔽之甚!身且死,何以货⑥为?"又摇其首,遂溺死。

(选自柳宗元《哀溺文》)

[注释]①永:永州,唐辖境,相当于今湖南省零陵、东安和广西全州一带。②氓:老百姓。③绝:横渡。④中济:渡到河水中间。⑤不能寻常:"游不了多远"的意思。⑥货:财货,这里指钱。

7、解释下面句中加粗的词。(4分)

①故有所不避也_________ ②故不为得也_________

③吾千钱_________  ④汝愚之甚,之甚_________

8、翻译下面的句子。(4分)

①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

译文:

-----------------------------

②汝善游最也,今何后为?

译文:

-----------------------------

9、读了(甲)(乙)两文后,你得到了什么启示?(4分)

答:--------------------------------

1、(1)祸患

(2)做

(3)作动词用,腰中缠着

(4)蒙蔽

2、(1)我需要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

(2)你(平日)最擅长游泳,今天为什么落在后面了呢? 3示例:人要学会取舍,否则就可能什么也得不到。

《鱼我所欲也》文言文 14

一、文学常识

1.本文选自《孟子·告子上》。《孟子》是孟子和几位弟子共同撰写的,是孟子讲学游说言论的记录。

2.孟子,名轲,字子舆。战国时期思想家、教育家。他与孔子合称“孔孟”,他被后人尊称为“亚圣”。

3.孟子思想的核心是“仁”“义”,政治上主张“仁政”。

二、原文

鱼,我所欲(1)也;熊掌,亦(2)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3)兼(4),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5)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6)于(7)生者,故不为(8)苟(9)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10)有所不避也。如使(11)人之所欲莫(12)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13)则生(14)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15)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16)独(17)贤者(18)有是心(19)也,人皆(20)有之,贤者能(21)勿丧(22)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23)而与(24)之,行道之人(25)弗受;蹴(26)尔(27)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28)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29)我何加(30)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31)我欤?向(32)为身死而(33)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34)亦不可以已(35)乎?此之谓失其本心(36)。

三、注释

(1) 欲:想要。(2) 亦:也。(3) 得:获得。

(4) 兼:同时。得兼:同时获得。(5) 而:表并列。(6) 甚:超过。

(7) 于:比。(8) 为:做。(9) 苟:苟且。这里指为了生而不择手段。

(10) 患:祸患,灾难。(11) 如使(使):如果,假使。(12) 莫:没有。

(13) 由是:由于这个原因。是:指代上文反问的结果。(14) 生:可以获得生存的手段。

(15) 是故:因为这个缘故。(16) 非:不。(17) 独:仅。

(18) 贤者:贤德的人。(19) 心:思想。(20) 皆:都。

(21) 能:能够。(22) 丧:丧失“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的思想境界。

(23) 呼尔:盛气凌人喊叫的样子。(24) 与:给。(25) 行道之人:路上饥饿的行人。

(26) 蹴:踩踏。(27) 蹴尔:踩踏食物的样子。(28) 万钟:优厚的俸禄。

(29) 于:对于。(30) 加:增加,指带来好处。(31) 得:通“德”,这里指感激恩德。

(32) 向:从前。(33) 而:却。(34) 是:这样。

(35) 已:停止。(36) 本心:本性,天良。

四、译文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够同时得到的话,(那么)只有舍弃鱼而选择熊掌了。生命是我所想要的,正义也是我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够同时得到的话,(那么)只能舍弃生命而选择正义了。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想要的有比生命还重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为了生而不择手段的事;死亡也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事还有比死亡更厉害的,所以有了祸患我也不躲避。如果人们所追求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有什么手段不能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比死亡更厉害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有什么方法不能采用呢?由于这个原因通过某种办法就可以得到生存,有人不用,通过某种办法就可以躲避灾难,有人不做,因为这个缘故,(我)想要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厉害的。不仅是贤德的人有这样的思想,人人都有,不过贤德的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得到了就能生存,得不到就会饿死。盛气凌人喊叫着给别人吃,饥饿的路人不肯接受;践踏着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不管是否符合礼与义就接受优厚的俸禄,丰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的恩德吗?先前(为了礼义)宁肯死亡也不愿接受,现在为了住宅的华丽而接受它;先前(为了礼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为了妻子与妾的侍奉而接受它;先前(为了礼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的恩德而接受它。这种做法也不是可以停止了吗?这种做法就叫做丧失了自己的本性。

五、字词

1.字音、字形

苟(gǒu) 箪(dān) 羹(gēng) 弗(fú) 蹴(cù) 屑(xiè) 欤(yú)

2.通假字:所识穷乏者得我欤?得:通“德”,感激恩德。

3.一词多义:而

① 修饰:蹴尔而与之、呼尔而与之。② 顺接:向为身死而不受。

③ 并列:舍鱼而取熊掌者也。④ 转折: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4.古今异义

① 钟古义:一种量器今义:计时的器具或中空的响器

② 是古义:代词,这种今义:判断动词,是

5.词类活用

所识穷乏者得我欤。得:名词作动词,感激恩德。

六、理解性默写

1.本文的中心论点、主旨、观点是:舍生取义。

2.表明本文中心论点的句子是: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3.文中能概括全篇大意的句子是:生,亦无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4.孟子认为能做到舍生取义的人是: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5.“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中的“是心”指:所欲者有甚于生者,所恶者有甚于死者。

6.在孟子看来,什么情况下,即使遇到祸患也会挺身而出的?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7.体现“性本善”思想的句子是: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8.承上启下,从人们熟知的生活现象谈起的句子是: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9.文中与“嗟来之食”的意思相一致的句子是: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10.孟子认为失其本心的行为是: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

11.“此之谓失其本心”中的“此”指:为宫室之美而受之;为妻妾之奉受之;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12.在作者看来,面对高官厚禄而不辨礼义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失其本心。

13.不辨礼义的接受万钟是为了: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

七、简答题

1.概括每段的段意

① 用分析推理的方法,表明在“生”和“义”之间要“舍生取义”,在“死”和“不义”之间要痛恨不义而不“避患”。

② 举例论证,在接受关乎性命的东西时也不能忍受羞辱。

③ 举例论证,接受优厚的`俸禄,也要合乎礼义。

2.本文的中心论点是什么?舍生取义。

3.第2和3段中,作者用事实论据证明论点,请写出这两个事例:

① 在接受关乎生命的东西时,不能忍受耻辱。

② 在接受那些优厚俸禄时,也要合乎礼义。

4.文中多次使用对比论证,请举例说明。

① “鱼”与“熊掌”对比。② 生与死(义)对比。③ 先前与现在对比。

5.从论证方法的角度看,本文除了举例论证外,主要运用了什么论证方法?有什么作用?

对比论证,有力地证明了“舍生取义”这一中心论点。

6. “鱼”比喻“生”,“熊掌”比喻“义”。文章以鱼与熊掌设喻,其目的是:引出舍生取义的中心论点,同时暗含“生”与“义”孰轻孰重的关系。

7.结合文章内容说说贤者是怎样的人?是“不失本心”(或“舍生取义”)的人。

8.文章表现了孟子怎么样的人生态度?

文章表现了“义”的重要,在“生”、“利”、“义”的抉择面前,宁愿放弃生与利而取义,把义置于“利”、“生”之上的人生态度。

9.作者在文中赞扬了哪些人?斥责了哪些人?又告诫了人们什么?

赞扬了那些重义轻利,舍生取义的人斥责了那些苟且偷生,见利忘义的人,告诫人们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应该保有自己的本心。

10.本文所强调的“义”与市场经济下的“利”有无矛盾,由此会引发一点什么样的启示,请简要谈谈:

不矛盾,在市场经济下也要讲诚信、讲道德,不做违法乱纪的事。

11.古今中外有许多舍生取义的英雄人物,试举出两位,并用一句话概括其事迹:

文天祥宁死不降元,朱自清宁愿饿死也不吃美国的“救济粮”。闻一多怒对反动派威胁而不屈服。

12.“舍生取义”的观点是怎样提出来的?作用如何?

① 以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生活常理为喻,提出了文章的中心论点。

② 生动形象地把抽象的道理具体化,变得通俗易懂,更有说服力。

鱼我所欲也 15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jiān),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jiān),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é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ù)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ì)患者何不为(wéi)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bì)患而有不为(wéi)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wù)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dān)食(shí),一豆羹(gēng),得之则生,弗(fú)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尔而与之,乞人不屑(xiè)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wèi)宫室之美,妻妾(qiè)之奉,所识穷乏者得(dé)我欤(yú)?乡(xiàng)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宫室之美为(wéi)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qiè)之奉为(wéi)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所识穷乏(fá)者得(dé)我而为(wé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wèi)失其本心。

《鱼我所欲也》文言文 16

一、文章内容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官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而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二、文学常识

1、本文出自《孟子o告子上》,作者孟子,战国时期鲁国人,思想家、教育家,是儒家思想的代表人物。还学过他的文章有《得到多助,

失道寡助》《生于忧患,死于安乐》(附四书:《孟子》《论语》《大学》《中庸》)

三、语音

箪(dān)蹴(cù)羹(gēng)死亦我所恶(wù)

四、通假字

1、乡为身死而不受乡通向,从前

2、故患有所不辟也辟:通避,躲避

3、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

4、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辩:通辨,辨别

五、古今异义词

六、词类活用

七、一词多义

1、为

(1)今为(为了)

(2)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做)之

(3)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做、采用)也?

(4)乡为(肯、情愿)身死而不受,

译文 17

鱼,是我所想要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会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会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但还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情。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厌恶的事,所以有祸患(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没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如果人们没有比死亡更厌恶的事情,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做的呢?按照这种方法可以生存却不采用,按照这种方法可以躲避祸患却不去做。是因为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那就是义),有比死亡更厌恶的东西(那就是不义)。不仅仅是贤人有这种思想,每个人都有这种思想,只不过贤人能够操守这种道德不丢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得到它就可以活下去,失去它就要死。(如果)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人(吃),就是过路的饥饿的人都不会接受;用脚踢着给人家,即使是乞丐也因轻视而不肯接受。高位的俸禄如果不分辨是否合乎道义就接受了,那么这种高位厚禄对我有什么益处! 是为了宫室的华美,为了妻妾的侍奉,为了所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现在为了宫室的华美而接受了;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现在为了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如今却为了所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而接受了它。这种行为不可以停止吗?(如果不停止的话,)这就是所说的丧失了人本来的思想,即羞恶之心。

注释 18

(1)亦:也。

(2)欲:想要。

(3)兼:同时具有。

(4)舍:舍弃。

(5)取:选取。

(6)甚:超过。

(7)于:比。

(8)故:所以,因此。

(9)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10)恶:厌恶。

(11)患:祸患,灾难。

(12)辟:通“避”,躲避。

(13)如使:假如,假使。

(14)之:用于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无实意,不译。

(15)莫:没有。

(16)则:那么。

(17)凡:凡是,一切。

(18)得生:保全生命。

(19)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用,采用。

(20)为:做。

(21)而:但是。

(22)是故:这是因为。

(23)非独:不只,不仅 非:不 独:仅。

(24)贤者:有才德,有贤能的人。

(25)是:此,这样。

(26)勿丧:不丧失。丧:丧失。

(27)箪:古代盛食物的圆竹器。

(28)豆:古代一种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

(29)则:就。

(30)弗:不。

(31)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

(32)呼尔:呼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

(33)呼尔而与之:呼喝着给他(吃喝)。尔,语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出现了严重的饥荒。黔敖在路边施粥,有个饥饿的`人用衣袖蒙着脸走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正因为不吃被轻蔑所给予得来的食物,才落得这个地步!

(34)行道之人:(饥饿的)过路的行人。

(35)蹴:用脚踢。

(36)而:表修饰。

(37)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38)万钟:这里指高位厚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

(39)何加:有什么益处。何 介词结构,后置。

(40)宫室:住宅。

(41)奉:侍奉。

(42)得我:感激我。

(43)得:通“德”,感激。

(44)与:通“欤”,语气助词。

(45)乡:通“向”,从前。

(46)已:停止,放弃。

(47)本心:本性,本来的思想,即指“义”

鱼我所欲也译文 19

鱼是我喜爱的东西,熊掌也是我喜爱的东西,如果两者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要舍掉鱼,而选择熊掌。生命是我喜爱的,正义也是我喜爱的,如果两者不能同时得到,我就舍弃生命,而选择正义。生命也是我喜爱的,然而我喜爱的东西还有比生命更为重要的,所以,我不去做苟且求得生命的事情。死亡也是我厌恶的事情,然而我厌恶的事情还有比死亡更为厉害的,所以,祸患也有我所不躲避的。如果人们喜爱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可用求得生存的方法,什么不可以使用呢?如果人们厌恶的事情没有比死亡更厉害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躲避祸患的手段,什么不可以去做呢?通过某种方法就可以生存下去却有人不用;通过某种手段就可以用来躲避祸患却有人不去做。所以,人们喜爱的东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人们厌恶的事情有比死亡更厉害的。不仅仅贤人有这种思想,人人都有这种思想,只不过贤人能够坚守这种品德不丧失罢了。

一筐饭,一碗汤,得到它便可以活下去,失去它就要死亡。然而,如果你吆喝着给人吃,过路的饿人也不会接受;如果你用脚拨过去给人吃,就连乞丐也不屑接受。

万钟这优厚的俸禄如果不分辨一下是否合于礼义就接受了,那么,这万钟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美丽的宫室,妻妾的侍奉,为了我认识的走投无路的贫困者感念我的恩德而接受它吗?从前我为了义宁愿自身死亡都不接受,今天却为了美丽的宫室而接受了;从前我为了义宁愿自身死亡都不接受,今天却为了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从前我为了义宁愿自身死亡都不接受,今天却为了我所认识的'走投无路的贫困者感念我的恩德而接受了;这种做法不也是可以停止了吗?如果这样做了,这就叫做丧失了我的本性。

译文 20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宁愿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宁愿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使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方法哪会不采用呢?采用这种做法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这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是因为有比生命更想要的,有比死亡更厌恶的。并非只是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是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没有礼貌的 吆喝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可是有的人见了优厚的俸禄却不分辨是否合乎礼仪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先前有的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的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先前有的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的人为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的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的人为了所认识的贫穷的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样看来这种做法不是可以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廉耻之心。

《鱼我所欲也》文言文 21

一、文章内容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官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而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译文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大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轻蔑地、呵叱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可是有的人)见了“万钟”的优厚俸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大小老婆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廉耻之心。

二、文学常识

1、本文出自《孟子告子上》,作者孟子,名轲,字子舆,被后人称为“亚圣”,战国时期鲁国人,思想家、教育家,是儒家思想的代表人物。是儒家思想的代表人物,地位仅次于孔子,后世常以孔孟并称。他生活在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中期,政治上主张法先王。在孔子的仁的学说基础上,提出了系统的仁政学说,主张行仁政以统一天下。

我们学过他的文章有《得到多助,失道寡助》《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附“四书”:《孟子》《论语》《大学》《中庸》)

2、解题

孟子主张“性善论”, 只要不使这些善心丧失,就在道德方面具备仁义礼智。本文就是从这种理论出发,阐明了义重于生,义重于利和不义可耻的道理。提出舍生取义的主张。孟子认为,如果把生命看得比义更重要,就会做出各种不义的事情来。他对比了两种生死观,赞扬了那些重义轻生、舍生取义的人。斥责了那些苟且偷生、见利忘义的人。告诫人们要辨别义和利,不要失去本心。

三、语音

箪(dān) 蹴(cù) 羹(gēng) 死亦我所恶(wù)

四、通假字

1、乡为身死而不受 乡 通“向”,从前

2、故患有所不辟也 辟:通“避”,躲避

3、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

4、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 辩:通“辨”,辨别

五、古今异义词

六、词类活用

七、一词多义

1、学习文言文,要掌握一定的虚词。如本文中就出现了一些常见的虚词,它们往往一词多义,一词多用。如

(1)之

代词 他 呼尔而与之

助词 的 为宫室之美

(2)而

表顺接 不译 蹴尔而与之

表转折 却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3)于

表比较 比 所欲有甚于生者

表对象 对 万钟于我何加焉

(4)为

a.今为(为了)

b.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做)之

c.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做、采用)也?

d.乡为(肯、情愿)身死而不受,

八、重点词语解释

1、一豆羹 (古代盛食品的器具)

2、此之谓失其本心 本心:天性,天良”

3、故患有所不辟也 患:祸患,灾难

4、一箪食, 箪:竹筐

5、一豆羹 豆:碗

6、蹴尔而与之 蹴:用脚践踏

7、万钟于我何加焉 何加:好处

8、所恶有甚于死者 恶:厌恶。

9、舍生而取义者也 义:正义或仁义。

10、贤者能勿丧耳 贤者:有道德的人。勿丧:不丢掉,不遗失。丧:遗失

11、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 万钟:万钟的俸禄,形容位高禄厚。钟:古代的一种量器。

12、二者不可得兼 得兼:能够同时得到。

13、故不为苟得也 苟得:苟且取得,本文指:“苟且偷生,意思是只为求利益,不择手段。

14、妻妾之奉 奉:侍奉。

15、呼尔而与之 呼尔:没礼貌的吆喝。 与 :给

16: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穷乏:贫穷。

17、有是心也 心:本性

拓展内容:鱼我所欲也阅读题目与答案 22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小题1】解释词语的意思。

①患:②蹴:

【小题2】把下边的句子译成现代汉语。

①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②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

【小题3】填空:作者用“一箪食,一豆羹”来进行论证,这属于______________的论证方法,文段中着重论述了“_____________”比“____________”更重要,人应该保有本心的道理。

孟子《鱼,我所欲也》 23

乙:公孙仪1相鲁而嗜鱼,一国尽争买鱼而献之。公孙仪不受。其弟子谏曰:夫子嗜鱼而不受者,何也?对曰:夫唯嗜鱼,故不受也。夫即2受鱼,必有下人3之色;有下人之色,将枉于法;枉于法,则免于相,虽嗜鱼,彼必不能常给我鱼,我又不能自给鱼;即无受鱼而不免于相,虽嗜鱼,我能长自给鱼。此明夫恃人不如自恃也。

《鱼我所欲也》文言文 24

阅读下面两段文言文,完成小题。(17分)

【甲】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乙】《五代史 冯道传 论》曰:“‘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善乎,管生(管仲)之能言也!礼义,治人之大法;廉耻,立人之大节;盖不廉则无所不取,不耻则无所不为。人而如此,则祸败乱亡,亦无所不至;况为大臣而无所不取,无所不为,则天下其有不乱,国家其有不亡者乎?”然而四者之中,� 孟子曰“耻之于人大矣,为机变之巧(权术诡计)者,无所用耻焉。”所以然者,人之不廉而至于悖礼犯义其原皆生于无耻也。故士大夫之无耻,是谓国耻。 (选自顾炎武《日知录》)

小题1:下列各组句子中,加点词语意义相同的一项是(2分) ( )

A.故不为苟得也 /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B.则祸败乱亡 / 国恒亡

C.国乃灭亡 / 乃不知有汉

D.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 / 君将哀而生之乎

小题2:请找出与“立人之大节”中“之”字意义和用法相同的一项是(3分) ( )

A.悍吏之来吾乡B.寓之酒也

C.前人之述备也D.无案牍之劳行

小题3:、用斜线(/)为文中画波浪线的句子断句,只限两处。(2分)

人 之 不 廉 而 至 于 悖 礼 犯 义 其 原 皆 生 于 无 耻 也

小题4:用现代汉语翻译文中句子。(6分)

(1)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2)耻之于人大矣,为机变之巧者,无所用耻焉。

小题5:甲乙选文各用什么论证方法论证了什么观点?(4分)

参考答案:

小题1:B

小题2:C

小题3:人之不廉/而至于悖礼犯义/其原皆生于无耻也

小题4:(1)死亡本是我厌恶的,可我厌恶的东西还有比死亡更厉害的',所以遇到灾祸也不躲避呀。

(2)羞耻对于人来说是很重要的,行巧诈之事的人,没有地方用得着羞耻。

小题1:试题分析:A.前一个“得”是取得的意思,后一个“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B.前一个“亡”的意思是死亡,后一个“亡”的意思是灭亡,意思相同。C.前一个“乃”的意思“就”,后一个“乃”的意思竟然。D.前一个“生”是生命的意思,后一个“生”是生存的意思。

小题2:试题分析:“立人之大节”一句中的“之”是助词,“的”的意思。A. “之”是用于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的助词,无意义,不翻译。B.代词,代指山水之乐。C.助词,“的”的意思。D. 结构助词,取消句子独立性,可不译。

小题3:试题分析:“人之不廉而至于悖礼犯义其原皆生于无耻也”的含义是“一个人的不廉洁,乃至于违犯礼义,推究其原因都产生在无耻上”,根据句子含义,可以把这句话分解为“一个人的不廉洁、乃至于违犯礼义、推究其原因都产生在无耻上”,即“人之不廉/而至于悖礼犯义/其原皆生于无耻也”。

小题4:试题分析:翻译(1)时,要注意把“恶”(讨厌)、“辟”(躲避)这些字词翻译准确。翻译(2)时,要注意把“于”(对于)、 “机变之巧”(巧诈之事)、“无所用”(没有地方用得着)这些字词翻译准确。

《鱼我所欲也》文言文 25

阅读文章,回答下面的问题。

《鱼我所欲也》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 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1.解释下列语句中加粗词的意思。

(1)蹴尔而与之:

(2)是亦不可以已乎:

(3)乡为身死而不受:

(4)万钟于我何加焉:

(5)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6)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

2.用现代汉语翻译下面的语句。

(1)呼尔而与之

(2)此之谓失其本心

3.“此之谓失其本心”中的“此”指的是什么?(用原文回答)

4下列各组加粗词意思和用法相同的一项是( )

A.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妇拍而呜之(《口技》)

B.此之谓失其本心 其真不知马也(《马说》)

C.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至于负者歌于途(《醉翁亭记》

D.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 此则岳阳楼之大观也(《岳阳楼记》)

5.用现代汉语翻译文中划线的句子。

(1)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翻译:

(2)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翻译:

6.文反复论证了一个什么观点?主要用了哪些论证方法?

答:

7.下列加粗字解释相同的一组是( )

A.弗敢加也 万钟于我何加焉

B.故不为苟得也 为宫室之美为之

C.得之则生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D.乡为身死而不受 便扶乡路

E. 宫室之美 吾妻之美我者

8.用现代汉语翻译句子。

(1)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2)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9.孟子提倡的“舍生取义”曾经造就了一大批仁人志士,而现在的学校教育则强调我们中小学生要“珍爱生命”,教育部新修改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删掉了“见义勇为,敢于斗争”的字样,对此,你是怎样看待的?

10.作 者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列举了“不食嗟来之食”的事例,请你给本文补充—个论据。

11.儒家认为“性相近,习相远”,即人 们生来本性是相近的,都是善的,由于后天的社会环境与物欲使人的`“性”差距变大,有人变“恶”了。阅读选文第一段,想想第一段中哪一句和这一观点相近,并写下来。

参考答案:

1.用脚踢;停止;从前,通“向”;益处;感激,通“德”;高官厚禄

2.吆喝着来给他;这就叫失掉了本性。

3.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

4.C

5.(1)假如人所喜欢的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求生的手段,那种手段不可以使用呢?

(2)不是只有贤德的人才有这种性情,每个人都有,只不过是贤德的人能坚持下去不丧失而已

6.舍生取义 道理论证,举例论证、对比论证

7.D

8.(1)当这两者(生死)不可同时得到时,要舍弃生命来获取大义。

(2)先前(有人为了大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一箪食一豆羹),现在(有人)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

9.“略”。

10.“略”。

11.“略”。

《鱼我所欲也》原文 26

先秦:孟子及其弟子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欤 通 与;乡 通 向;辟 通 避)

《鱼我所欲也》赏析 27

【赏析】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说:“羞恶之心,义也。”(《孟子·告子上》)又说:“义,路也。……惟君子能由是路。”(《万章下》)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正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 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 (《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孟子在本篇中对舍生取义精神的颂扬,对“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批判,对后世产生了良好的影响。历史上许多志士仁人把“舍生取义”奉为行为的准则,把“富贵不能淫”奉为道德的规范,对国家和民族作出了贡献。南宋民族英雄文天祥在《过零丁洋》诗中说:“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现代无产阶级革命烈士夏明翰在《就义诗》中说:“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这都是与“舍生取义”的精神一脉相承的。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注释 28

1、选自《孟子·告子上》。

2、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3、患:祸患,灾难。

4、辟:通“避”,躲避。

5、如使:假如,假使。

6、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

7、勿丧:不丢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