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信(推荐两篇)》
检举信的范文(1)
尊敬的王书记:
您好,感谢您曾在百忙中接见我。我知道您也曾关注过我反映的问题,也知道您是个好领导。但因为您忙,而且对我的检举和上访,您听到了太多与我相反的声音。人言可畏,三人成虎。那些一面倒的声音是无形的刀。今天我给您写信,一是向您致谢,二是想直接向您汇报思想、问题和请求:
一、我检举的问题开始时只有两个,一是路家脑村委擅自出卖国有矿产资源是违法的,应当查处;二是我的个人权益受到侵害。只想在我们xx市相关部门反映并解决问题。但我反映的问题不仅没得到解决,反而遭到了预想不到的报复。我的龙池沟铁矿被以政府的名义捣毁,矿井被填埋,生产设施被毁掉;我晚上受到一群蒙面人的突然袭击,差点丢了性命。一个公民通过正当渠道采取正当手段向政府部门反映问题,政府部门不仅不能尽职,反而偏向违法者,报复检举者,激化矛盾,又利用他们的话语优势诋毁举报人,使问题复杂化。这就是基本事实。
二、路家脑村委伙同河顺镇政府擅自出卖的价值2亿元的国有矿产资源,处置权在省以上国土资源部门。资源性质及归属,事件性质等都有据可查,有法可依,而且政策及法律界定清楚,应当查处。
三、我的经济损失应当赔偿。
其一,捣毁我的龙池沟铁矿是违法的。市国土资源局以没有申请安全许可证为由,声称,根据xx市政府[]1号文件精神,我的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吊销了我林州市龙池沟铁矿的采矿许可证。而且捣毁了生产设施,填埋了矿井。这一行为是违法的。
1、[]1号文件中所列要关闭的13家企业名单中,并没有我xx市龙池沟铁矿。是他们在捣毁我的这个矿之后,又造出一个[]1号文件,硬把xx市龙池沟铁矿加上去的。这第二个[]1号文件,来历不明。不然一个堂堂县市政府不能一年发两个1号文件。
2、退一步说,假设你的第二个1号文件不是伪造的,你的行为仍然是违法的,因为我在X年已向省安监局申请了安全生产许可证,且省安监局已有反馈意见。因此,xx市龙池沟铁矿不属于“未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之列。政府的第一个1号文件没有把xx市龙池沟铁矿列进关闭名单,也就对了。
3、当时我的采矿许可证正在省国土厅正常审验。按有关规定,没有采矿许可证,就无法去申请安全许可证。这一情况,我告诉过他们。
4、我的xx市龙池沟铁矿,是在省国土厅注册的,要关闭也要请示省国土厅。xx市国土局等单位,是在捣毁了我的矿之后,才向省国土厅打请示报告的。省国土厅没有批准他的报告,而且口头告诉他们,不能随意关闭一个合法企业。他们为了对付我,不讲职业道德,不顾政府形象,公开违法行政,使我遭受数百万元的经济损失,必须赔偿。
其二,路家脑村出卖国有矿产资源时,连带卖掉了我堆放的矿石,也应由当事人赔偿。
四、我被一群蒙面人打伤,谁都知道是因为检举招来的报复,我要求查处。
五、市纪委撤了路楼才的党支部书记职务,但河顺镇扣压文件22天,等到支委改选、把路楼才选进新的支委会后,才去宣布,而且说路楼才还可以当支部委员。这是有人在巧作安排,庇护违法者。路楼才在选举前受到党内处分,这次选举前没有告知全体党员。这次选举应当无效。现有一半党员上访提出质疑,应当受到重视。路楼才卖资源,卖耕地供人挖矿又贪污,够得上追究刑事责任了,但他受到了有组织的庇护。对他的问题应当全面调查,严肃处理
六、卖资源乱挖滥采,一是违法;二是给路家脑群众造成新的伤害;三是因擅自出卖、无证开采、破坏植被都是违法的,所以要拿钱买路。由此案引发的贪渎问题应当深查。
七、事情已几年了,信上难以说清,请求您抽空看看我给您的全部材料和相关文件,就什么都清楚了。我由于受害有时言词激动,认识上也可能有偏差,只要领导和组织能够公平的查处,能够以理服人,不是利用手中的行政资源以势压人,我是不会得理不让人的。请您放心。此致敬意
xx年4月
检举信的范文(2)
尊敬的省纪委领导您好:
我们是X市店埠镇前朴木村的村民李言良和李言福,我们是以一名普通的正义村民的身份,实名向您举报我们村村书记违法乱纪,把村集体财产转让给自己的亲属、低价卖出,从中收受回扣,并虚报数目贪污谋利的事实。
我们村是一个比较特殊的村子,以前朴木乡政府驻地在我们村,后来乡划归为镇,朴木乡政府取消,归店埠镇所管。由于以前特殊的原因,我们村的账一直没有归店埠镇经管站监管,这是店埠镇66个自然村唯一一个,正是没有政府的监管,给利用职权,贪赃枉法带来了便利。具体贪赃枉法,违法乱纪的事实有以下几点。
1、虚假发包,中饱私囊。20xx年,以前朴木村的名义购买供销社土地开发商品房24个,在此工程开发过程中,没有经过公开、公平招标,自己私自做主将这价值300多万的工程以高出市场价,发包给自己的表弟张德华,表面上是他表弟承包工程,实则是他表弟只是他的傀儡。开发完后,每个商业用房15*5米,18.6万元卖出。但这开发的商业用房15米的开间,其中有强占朴木供销社3米的土地,未列于开发的实际面积中,多的部分卖出后装于自己囊中,总价值有60多万元。
2、以权谋私,侵吞资产。20xx年,以前朴村建设村委会的名义要的朴木供销社土地,这块土地当时市值一百万,没有建设村委会,更没有经过公开招标,竟然以万的超低价购买,将此土地据为己有。此宗土地到现在还在闲置。
3、利用职权,变公为私。几年前朴木政府和店埠政府合并,原朴木乡政府驻地的土地出售给了前朴木村委。20xx年,此土地以前朴木村的名义投资开发,也是未经公开招标以高出当年市场2倍价格发包给自己的表弟张德华,(当年包工包料600元/平方米,他发包给他的表弟是包清工,加上他老婆进材料的价格达到1200元/平方米),此开发的面积达4200平方米,吃的回扣就达250多万元。然而更有甚者,胃口还不满足,未经两委会和村民的同意,私下偷偷伪造假合同,把此土地以260万元的低价卖给他的连襟张玉良,他连襟张玉良只是一个普通的农民,如何拿出260万元的巨款,并且开发了市值一千多万的商业用房,张玉良只是一个幌子,真正的幕后老板还是,通过他利用职权一系列的运作,这宗土地他侵吞了700多万元的资产。
4、低卖资产,获取回扣。20xx年前朴木村有壹仟六百多颗法国梧桐,是我们村的一道靓丽风景,然而却不顾村民的反对,以每棵xx80元的价格出售给店埠镇后由戈庄村李玉昌,然而他以每棵400元的价格入账,这样他吃了xx0余万元的回扣。
5、私设小金库,贪污巨款。前朴木村每5天有一次大集,每年收取的管理费达30万元左右,这些钱应该入村里的账,但为了方便贪污,竟私设帐外帐,徐干了12年的书记,市场的管理费应该有300多万元,但徐除了利用这些钱连换三部价值不菲的轿车外,(价值50多万元 ,其中两辆给了村委委员李视国),其余全部贪污或者挥霍。
6、私卖土地,贪赃枉法。不顾国家的土地管理法规,把我们村的耕地良田变为建设用地,卖掉150多亩,(合同是长租70年,与买卖没有区别,只是偷换概念),同时把村民的房前屋后的土地进行买卖,所收的钱是以便条的形式收取。并且违法收取村民的住房建设费,村民建房每建一间就收取500元,所收的钱也是以便条的形式收取,以上所得收入500万元左右全部以便条形式收取,便条是无法下账的,这些巨额资金不知去向。便条我们附有部分复印件为证,全村有200多户拥有,可做调查之用。卖的地有建筑和圈地照片为证。更加可气的是,他竟把贪污的手伸向了其他村,20xx年任联合党支部书记时,兼任狼埠村书记,以建冷库押金为名收取狼埠村村民吴广良五万元,任何单据都没有,将此押金据为己有,此事可以向吴广良查证。
7、盗挖资源,毁坏良田,为了开发他的7000左右平方米房子,为了达到他的私欲,竟违法毁坏良田15亩,从地下盗挖建筑用砂,盗挖建筑用砂约计2万余方,市值50元/方,侵吞国家资源xx0余万元,破坏的良田有照片为证。在盗采建筑用砂的过程中,店埠镇政府接到村民的举报,对他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制止,但没有追回盗挖的作为自用或者对外卖的建筑用砂所贪的资金。
8、侵吞村民的国家补贴,国家补贴给村民的用于小麦的化肥农药我们村从来没有发放过,全部被侵吞装进自己的腰包,把党和政府关心百姓的功绩全部埋没。
以上举报全是事实 ,上任以来我们村集体收入3000多万,(包括变卖原村委收入200多万元),可是我们村只硬化了一条路约3500平方米,总造价不超80万元,其它巨款不知去向。
尊敬的省纪委领导,我们作为一名合法的村民,一不想当官,二不想发财,别无他求,只想能过上安稳的日子,期待有一个好的领导带领我们奔上小康。目前,财大气粗,欺压百姓,鱼肉乡里,百姓敢怒不敢言。之前,我们以到店埠镇纪委,莱西市纪委,青岛市纪委,都进行了实名举报,得到的答复是违规,与事实严重不符。因此,肯请上级领导本着还村民一公道 ,还前朴木村一个和谐村庄的原则。严查我们村的账目,查证事实,张榜公布,将违法乱纪人员绳之以法,清除党内的害群之马,使老百姓早日过上小康生活。
以上内容皆属事实,现在还在担任村支书,正在拉拢关系准备连任,9月3号给村支部人员送礼而且在村民大会上公开说:“你们上访的人员是告不倒我的,你们告到哪我花钱买到哪。”我相信中国共产党会给我们村一片蓝天。
xx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