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抗洪器材购置经费的请示(通用3篇)》
部队抗洪器材购置经费的请示(精选3篇)
部队抗洪器材购置经费的请示 篇1
县民政局:
彭德怀故居位于思顺乡思顺村牛形岭下村民小组,是集中国共产党早期的党、政、军、文化、教育等为一体的县级机构遗址,由于其独特的历史地位,20xx年10月被崇义县党史、革命史公布为“重点保护单位”,20xx年10月被崇义县政府授予“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彭德怀故居是赣南革命根据地重要的革命活动旧址和开展“红色之旅”重要的教育基地。该建筑为二层土木结构,建筑面积350平方米,因年久失修,已破烂不堪。为了切实保护革命历史遗迹,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及弘扬苏区精神的作用,我村拟对彭德怀故居革命遗址进行抢修加固。经现场勘测,工程预算约需98600元,我村集体已自筹23000元,尚缺资金75600元,现恳请上级有关部门给予大力支持。
妥否,请批示。
思顺村民委委会
X年XX月XX日
部队抗洪器材购置经费的请示 篇2
省财政厅
建宁县从6月17日-22日共6天,全县大范围普降暴雨,其中4天大暴雨,2天为特大暴雨。6天总雨量为804毫米,达到我县年平均雨量的一半左右,21日的雨量为347.8毫米,是我县历史最高纪录,也是全省此次过程的最高纪录,19日-21日72小时内城区强降雨量629毫米,城区上游的里心、黄埠、客坊、伊家分别为487毫米、387毫米、354毫米、338毫米,洪峰分别于19日、20日、21日三次超警戒水位,21日最高水位295.05米,超危险水位1.85米,城区进水,部分低洼地带受淹最深达3米多。
暴雨灾害造成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现象遍及全县十个乡镇和大部分村庄,预计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68亿元。据初步统计,共有大小山体滑坡1500余处,发生溜方、塌方1500多处,使交通方面,中断出县通道2条,中断农村公路40多条,冲毁乡村公路桥梁60多座,涵洞全毁56道,局部毁坏452多道。
此次洪涝灾害受到省、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关怀。按照省、市领导的指示精神,我县坚持一手抓抗洪救灾,一手抓生产自救,动员全社会力量,全力以赴,开展灾后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工作。由于这次“6.21”洪涝灾害给我县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地方财力十分有限,组织生产自救,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存在较大困难。为此,恳请省财政厅农税处给予我县急需修复部分乡村道路桥梁项目的资金130万元。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附件:建宁县“6.21”洪涝灾害急需修复部分乡村道路桥梁项
目统计表
二0XX年六月二十六日
部队抗洪器材购置经费的请示 篇3
省财政厅:
6月16日,建宁县遭受了历史以来从未有过的特大洪涝灾害,损失十分惨重。14-16日连续三天降雨量达444mm,局部乡镇3天总雨量大于500mm。洪水水位超过了20xx年“6.15”特大洪灾水位1.82米,是历史记载以来最高水位,城区最高水位达299.12米,超过危险水位5.92米,大部分楼房的一、二层全面进水,最大淹没水深5.6米。全县城区及10个乡镇、92个行政村共14.8万人受灾,占全县总人口的97%,成灾12.6万人,有0.53万灾民无家可归,因山体滑坡和泥石流造成部分人员死亡、失踪和受伤。城区2座大桥被冲毁,所有电站全部被淹,全县供电、供水、交通、通讯全部中断,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1.87亿元。
一、具体受灾情况
(一)、农林方面:
1、农业方面:全县农作物受灾面积达28.2万亩,其中粮食作物16.3万亩,莲子3.2万亩,果树3.9万亩,制种1.8万亩,烟叶2.98万亩,食用菌450万袋;冲毁农田3.15万亩。直接经济损失1.6亿元。
2、畜牧水产业:死亡牲畜3.1万头,畜禽16.8万只;淡水养殖受灾面积6.93万亩,其中稻莲田养殖6.6万亩,损失鱼类4035吨,直接损失5200万元。
3、林业方面:
全县有13家林业企业被淹,冲毁倒塌厂房、仓库2400平方米;冲毁幼龄林和新造林地4万亩,冲毁林业公路250公里;漂走木材3000立方米,木竹成品、半成品3000立方米。直接经济损失7700万元。
(二)、工业方面:
全县154家乡以上工厂全部受灾,其中:全停产企业123家,半停产企业31家;冲毁输电杆15670根,合1561公里;冲走变压器87台,损坏水电站18座,装机1.8万千万瓦,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5亿元。
(三)、其他方面:
全县房屋、水利、市政、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受灾严重,共造成经济损失7.93亿元,其中:房屋3.24亿元,水利设施1.28亿元,交通通讯9800万元,市政设施1.41亿元,文教卫生3100万元,财贸金融7100万元。
二、抗灾救灾情况
6月14日,我县接到省、市关于雨情的明传和气象局报送的《连续性暴雨紧急警报》后,县委书记张来水立即作出批示,进行部署安排,要求各乡镇及县直各有关部门迅速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同时,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立即召开全体成员会议,进行紧急安排部署。中央和省、市领导得知我县发生灾情后十分关注,对我县灾区表示慰问,并对抢险救灾和灾后生产自救、社会稳定等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省财政厅、市财政局领导对我县的灾情也给予了极大关心和支持,先后莅临我县视察灾情,指导抗灾救灾,极大地增强了我县人民抗灾救灾的信心和决心。在县委的领导下,通过广大武警官兵及人民群众的奋力抗灾,洪水于16日晚退出。目前,各项灾后自救工作正按照中央和省市领导的有关指示精神,有条不紊地进行,全县组织了由200多名机关干部组成的应急小分队,成立了恢复供水、供电、交通、通讯和卫生、物资等十一个领导小组,开展生自救、重建家园工作,财政部门在开展灾后自救的同时,积极会同民政部门迅速筹集资金及时将灾款下达发放至灾民手中,以及时帮助转移灾民、安置灾民和解决灾民吃穿住医等生活困难。
三、要求给予帮助解决的问题
这次灾害给我县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尽管全县尽了最大努力,从各方面筹集资金、物资,应急、解救灾情,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但由于我县经济基础原本比较落后,下半年将面临着财政收入大幅度减收,灾后安置灾民、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等需要大量资金难以筹措,下半年全县工资发放及机关正常运转将难以得到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基本生产、生活和社会的稳定受到严重影响,面临重重困难。当前各项灾后救灾工作刻不容缓,为确保灾后灾民生活和灾区社会的基本稳定,确保全县工资发放及机关正常运转,请求省厅给予我县大力支持,帮助解决以下问题:
1、因灾直接造成县财政减收2260万元,其中:工商税收减收900万元,农业税收1360万元;影响当年财力2130万元。为确保我县下半年干部职工工资的正常发放和机关正常运转,请求给予一次性财力补助2130万元。
2、因灾造成灾民房屋、农田、水利水电设施、校舍、市政设施、医疗卫生设备、文化体育设施等毁坏严重,预计需各项救灾资金1.2亿元,目前本县已筹集下达救灾资金200万元,请求省财政厅先给予解决救灾专项资金补助1600万元。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复!
二0XX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