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议申请书范文推荐27篇》
复议申请书范文(通用27篇)
复议申请书范文 篇1
申请人:姓名张___ 性别 男 出生年月X年X月X日 身份证号:________联系电话 138______X住址X__市X__路X__。
委托代理人:姓名 刘__ 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__律师事务所律师 。
被申请人:名称 __x市__区人民政府 地址__X市__区__X路__号。
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被申请人__x市__区政府于__年__月__日作出的X府〔20__〕__号《__x市__区人民政府关于房屋征收的决定》的具体行政行为。
事实和理由:__年__月__日,申请人从被申请人于__年__月__日作出的X府〔20__〕__号《__x市__区人民政府关于房屋征收的决定》公告中获悉,该征收决定导致申请人的房屋被征收,故与申请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作出的涉案具体行政行为违法、错误,应予以撤销,具体理由如下:
1、该征收决定所依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未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未经过科学论证,程序违法。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的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在制定前述规划时并未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经过科学认证……。
2、被申请人在作出征收决定前未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程序违法。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在作出征收决定前并未进行充分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3、征收补偿费用未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但被申请人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并未做到足额到位、专户存储和专款专用……。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作出的征收决定违法、错误,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应予撤销。为此,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请求复议机关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依法支持申请人的复议请求,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x市人民政府
申请人盖章(签名、按手印):__________
年月日
复议申请书范文 篇2
申请人:明三妹,女,1988年6月18日生,汉族,职业:生产线操作工,住址:公司住宿楼,电话:.
被申请人: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
法定代表人:管林根职务:局长
电话:0755-25985109邮政编码:518031
案由:申请人对深圳劳保局深劳社认字(龙)第610668001号工伤认定书不服,现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复议请求:
请求撤销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年7月15日作出的深劳社认字(龙)第610668001号工伤认定书,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依法认定申请人明三妹在年8月3日的受伤为工伤.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年2月份应聘进入深圳市兴科特电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工作,职位是生产线操作工.年8月3日,申请人接受公司指定,参与公司生产部门组织的跳绳活动.在活动当中,甩绳者没有协调好节奏,申请人被绳子钩住绊倒,被送往医院就诊.医生诊断为左肱骨内外侧髁骨折,左肘关节皮肤挫伤,受伤部位是左肱骨、左肘.现在左手仍然不能用力,医生的结论是恢复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左手不能用力,已经构成伤残.
申请人于年5月22日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年7月15日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不足三百字的深劳社认字(龙)第610668001号认定书,认为申请人的情形“不符合《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称该条例)第九、十条规定”,因此,“认定该员工不属于或不视同工伤”.
对于该认定书,申请人提出以下几点异议:
第一,该认定书通篇没有任何关于申请的情形为什么不能被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说理性理由.
通读认定书,丝毫不能让任何一个正常人信服该认定书的合理性.撇开本案内容,仅就该认定书而言,可以这么说,任何一个显而易见的不属于工伤的案件,得到像本案这样的结论认定书,无论怎样,都不能得到当事人的信服,只可能增加不必要的麻烦和争议.工作人员不负责的认定书,导致当事人的不满,进而复议等,浪费的不仅当事人的时间,更是国家有限的行政司法资源,进而导致行政、司法机关的工作量加大,工作效率无法得到提高,进而影响到国家工作部门的形象,这一切均源于工作人员的不负责任或专业水平不高.并且,或许也可以做出如下解释:深圳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严重缺乏法律专业人才,尤其是法学理论功底较深的专业人才.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不要给人的印象只是一个在物质上达到一定程度的经济体而已,这不是西北人所期望看到的榜样形象!
第二,被申请人存在机械解读、曲解适用《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的现象.
该认定书所提到的《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伤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该处所指的工作时间及工作场所,应作扩大解释,即只要是执行公司指定行为,在公司指定地点.至于内容,这完全取决于公司的规定或领导的指定,作为公司员工,尤其是非日常工作,如本案中的活动,员工根本上没有选择权,否则,员工将面临的不仅是处罚,更有被开除的可能性.原因很简单:不服从公司安排!此情形,员工面对的是强大的用人单位的任职处罚权,不服从又能怎样呢?
该条例第十一条确切规定了三种不能认定或视同工伤的情形,结合第九条第七项的兜底条款,立法如此规定是基于这样一个事实:国家的医疗卫生保障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国民收入水平有限,尚不能自行抵御医疗、意外等风险.基于此,国家通过立法来弥补国家保障体系的缺乏而给职工造成的损害,即只要不是该条例第十一条或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就应该认定为工伤.尽最大可能的减少职工的损失,弥补职工已经受伤的心灵.否则,从逻辑学上来说,只适用该条例第九、十条之规定,而不适用第十一条之规定,那么,立法就没有必要另行规定禁止性条款,第十一条就没有存在的必要.,深圳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存在机械解读、曲解适用《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的现象.
第三,就本案而言,申请人的行为应认定为工伤.
申请人作为公司(深圳市兴科特电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员工,在由公司部门组织的活动当中受到了伤害,该事实有证人证言,病历诊断书以及得到公司经理等的认可.该活动的组织主体是申请人所在的公司,活动目的是公司为了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为了创建公司文化建设,提升公司员工活力和工作热情,从而形成公司文化,聚集公司凝聚力,活动最终目的是为公司创造更大的利益.据查证属实,公司生产部门组织该活动,已成惯例,每年都举行一次.即这种做法并不是个别部门的临时性决定,而是公司内部具有规律性的活动.在此情形下,公司部门活动的最终受益者是公司,而非公司的某个部门,部门利益的扩大终究是公司利益的扩大.并且,作为常态化的体育活动,并没有受到公司董事会或有关部门的否决,其一直举行下去,说明公司是知道并支持该活动的.,活动的费用都由公司来承担并报销,更能说明公司对于该活动的举行是持支持态度的.不能出了问题,就将责任推给公司部门,进而免除公司应尽的法律义务,这种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也不是国家立法的本意.
申请人在公司生产部门组织的活动当中,接受公司指派,参与该活动,即表明是在执行公司行为;公司指定的地点是公司董事长私人住所的篮球场.受伤的原因是在执行公司跳绳比赛中,受甩绳者的牵绊摔倒致伤.此种情景,完全符合《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第一项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公司以及劳动监察部门在看待该事件的态度上,存在曲解法律法规、转嫁公司风险的现象,需要深圳市人民政府进行纠正,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尊严.不能公司或公司部门的行为,导致由无辜的劳动者独自承受公司或公司部门的行为而带来的不利后果,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无论从财力,还是从抗拒风险的能力以及恢复力来说,都处于弱势.一个无辜的、从农村出来怀揣着美好梦想的少女,在她花季般的年龄,却需要承受对其一生都将产生不可逆转的不利后果,这是这个社会所应给她的答案吗?申请人理解企业作为营利性组织,其核心在于盈利,但其也是社会的一分子,其也需要承担法律所赋予的社会责任,今天这个结论表明该企业承担了其所应负的社会责任吗?劳动者的受伤行为是公司组织的活动所导致,请问,这种不是劳动者自身的过错而受到的伤害,就非得需要无辜的劳动者自己来承担吗?作为拥有强大财力的组织者——公司,为什么就不能来承担该责任呢?
或许公司可能认为,其已经为申请人交纳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其已经尽到了一定的责任.但是,《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都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这是其应尽的法律义务.但本案中,申请人所在的公司并没有为申请人办理工伤保险,其实际上是在逃避法律规定的法定义务.并且,该公司自申请人年2月份进入公司以来,一直未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直到年7月15日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结论书后,公司才同意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公司要求申请人补签年2月份的合同,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要求申请人签字日期倒签至年2月份,否则公司将单方解雇申请人.在这种强势压力下,申请人还有什么能力来抵抗公司的这种违法行为?公司的这种违法行为,在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认定结论书之前,劳动部门已经知道了公司的违法行为,可是,申请人并没有看到任何关于对该公司的处罚行为.相反,现在公司在工伤认定程序还没有走完的情况下,就单方面要求解雇申请人,态度嚣张至极.申请人已经陷入到生活的绝境,精神近乎崩溃,难道这就是法律所要看到的结局吗?这是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追求的法律之公正吗?申请人不敢想象!
综上所述,申请人于年8月3日在公司组织的活动中遭受的意外伤害,完全符合《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属于在工作的时间与工作场所内,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理应认定为工伤.但是被申请人无视《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的明文规定,做出了错误的工伤认定结论,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依法撤销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年9月15日作出的深劳社认字(龙)第610668001号认定书,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结论,还申请人以公道.
此致
深圳市人民政府
申请人(签字):
二○○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复议申请书范文 篇3
申请人:(申请人为公民的,应写明姓名、性别、民族、住址、工作单位、通信邮编、联系电话;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及其职务)
被申请人:(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及其职务、联系方式)
行政复议请求:(要求撤销或变更某具体行政行为,或要求确认某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责令限期履行某法定职责。要求国家赔偿的应写明赔偿方式及赔偿数额)
事实和理由:(具体展开,可分条分点阐述)
此致
___________(行政复议机关)
附件:1、证据清单(及拟证明的内容等)
2、……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备注:附《行政复议申请事项告知书》 ____年__月__日
附:行政复议申请事项告知书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下称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由申请人签名或盖章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两份(被申请人是两个以上的,每增加一个,申请书相应增加一份);
(二)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制作法律文书或未送达法律文书的,应提供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的有关材料,不同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分别提出申请);
(三)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公民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是法人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申请人是合伙企业的,应提交核准登记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合伙企业负责人证明书;申请人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有关机关对该组织成立时的批复及其主要负责人证明书);
(五)公民死亡,其近-亲属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交公民死亡证明以及申请人与死亡公民亲属关系的证明;
(六)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交承受权利义务的有关证明;
(七)委托他人代为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写明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的授权委托书;
(八)申请人超过5人的,应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行政复议,并提交复议代表推选书。复议代表人委托他人代为复议的,须提供复议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的授权委托书。
(九)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委托其近-亲属提起行政复议的,应有该公民口头或书面的委托并以该公民的名义提起,同时提交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特殊情况下口头委托的,应当提供该公民限制人身自由地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确认;
(十)因不可抗力或者因严重疾病等其他正当理由超过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人应当提交有效的证明材料;
(十一)其他能证明符合复议条件的证据材料。
(十二)行政复议请求为履行法定职责的,申请人应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已经提出申请,被申请人应当履行法定职责而未履行的证据材料。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被申请人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
2、因被申请人受理申请的登记制度不完备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能够作出合理说明的。
(十三)申请人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应提供因行政侵权而造成损害事实的证明材料。
复议申请书范文 篇4
申请人:姓名年龄性别住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
委托代理人:姓名住址。
被申请人:名称住址。
第三人:姓名住址。
委托代理人:姓名住址。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于年月日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
申请人请求:
申请人称:
被申请人称:
经查。
本机关认为:(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依据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内容是否适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符合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写明: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写明:本决定为最终裁决,申请人、被申请人或者第三人应于年月日前履行。)
年月日
复议申请书范文 篇5
申请人:景德镇__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景德镇市____局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__年5月6日作出的景×罚字[20__]第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的罚款壹拾万元之决定,依法提出行
政复议。
请求事项:依法撤销景×字[20__]第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
事实和理由:
一、依据《江西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二条第三项规定,对法人处以20000元以上罚款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但是被申请人在作出处罚决定前没有告知申请人该项权利,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违反程序而无效,复议机关应予撤销。
二、依据国家__总局《____处罚办法》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省辖市级人民政府____行政主管部门可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超过5万元的罚款,报上一级____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但是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罚款高达10万元,而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有载明其已得到江西省____厅的批准,显而易见,被申请
人越权作出的行政处罚没有法律效力,复议机关应予撤销。
此 致
__市人民政府
申请人:景德镇__有限公司
二○○九年×月×日
复议申请书范文 篇6
申请人:周__
身份证号:__0119__11194013
地址:HN省HH市HC区YC乡CPC店S村民小组
被申请人:HH市国土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___
地址:HH市__北路
复议请求:
1、依法撤销HH市国土资源局怀国土资腾字【20__】第0_号《限期腾地通知书》。
事实与理由:
一、被申请人的征地依据明显不足。
(一)HH市体育中心项目系为HH市承办HN省第十一届运动会申请立项,然而该市已确定并非HN省第十_届运动会承办城市,征地的事实前提已经不存在。
20__年,HH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HH市体育中心立项的批复》、《关于HH市体育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均是以“创造条件申办省第十一届运动会”为前提,才同意建设HH市体育中心。后续的《HN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均以上述立项为基础。据此,20__年9月25日,HH市国土资源局向省国土资源厅提交了《关于HH市体育中心建设用地的审查意见》,报请省厅审批。基于当时上述情况,HN省人民政府于20__年1月2日以(20__)政国土字第00_号下发《HN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审批单》,同意HH市国土资源局征用合计__。____公顷的土地用于HH市体育中心项目建设。
然而,目前的实际状况是:HH市已经确定不承办20__年省十_运会,原规划方案被调整,原规划用于建设综合竞赛训练馆、游泳馆等位置的土地被作为经营性用地,用于出让融资。显然,目前HH市体育中心被改变其规划的土地用途,严重违背了为“公共利益”建设的初衷,不符合国家关于“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才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规定,其继续按照原建设体育中心的用途向村民征用土地,已经构成严重违法。
(二)原(20__)政国土字第00_号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审批单已经依法失效,征地的批准前提已经不存在。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以及《HN省征地程序暂行规定》的规定,农用地转用和征地批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而体育中心项目用地自20__年初获批后,未在两年内实施其征地补偿方案,HN省人民政府(20__)政国土字第00_号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审批单批准文件已自动失效,HH市国土资源局在未重新取得省人民政府的审批的情况下以失效的文件继续征地已经构成严重违法,HH市国土资源局目前对申请人的腾地通知系严重侵犯申请人对财产的合法所有权的违法行政行为。
二、被申请人的征地、拆迁安置程序违法
(一)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用土地公告,征用集体土地的,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乡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而HH市人民政府在未依法发布上述公告及方案,违反了该办法的规定。
(二)在征地、拆迁过程中,除HH市国土资源局外,还有HH市体育局、体育中心有限责任公司、HH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HH市体育中心建设工程项目部等擅自发布相关征地、拆迁安置文件,与被征地村民签订合同等,严重违反了征地拆迁由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的规定。
(三)《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拆迁估价机构的确定应当公开、透明,采取被拆迁人投票或拆迁当事人抽签等方式。”而对申请人房屋进行拆迁评估的HN新时代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系由HH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单方面指定的,一方面HH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并非拆迁人,另一方面单方指定行为严重违反了拆迁估价机构的确定应当公开、透明的原则,剥夺了申请人的选择权,其评估结果显然不能作为补偿依据。
(四)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确定程序违法。根据HN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四条及《HN省征地程序暂行规定》第十条的规定,国土资源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应当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和农民的意见。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申请听证的,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听证。而HH市国土资源局在拟定及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并未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有任何沟通,未听取其任何意见,严重剥夺了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合法权益,程序严重违法。
三、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的行政行为严重不适当。
(一)拆迁补偿安置标准不适当。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六款的规定,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也就是说,拆迁补偿安置的基本标准是让失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因土地被征用而下降。然而,一方面,被申请人的拆迁补偿未严格按其当地的规定执行,另一方面,补偿依据系20__年制定,明显不能反映目前申请人的生活水平,如按照目前被申请人确定对申请人的征地拆迁补偿款,远远不能维持被征地前的生活水平。
(二)安置不当。《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HH市国土资源局在征用体育中心建设项目用地过程中,并未依法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甚至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都没有完全支付到位,安置工作严重滞后,其置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于不顾,严重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评估方法严重不适当。被申请人拟按照HN新时代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依H政办发(20__)6号文件及H建发(20__)76号文件为依据对被拆迁房屋、附属物及二次装修的价值进行评估补偿,评估咨询报告中甚至没有注明该报告所采取的评估方法,但可以肯定的是评估报告未考虑申请人房屋的区位价值,不是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其结论不能体现申请人利益,显失公平。
综上所述,HH市国土资源局在征用HH市体育中心项目用地过程中的多个环节存在违法违规现象,其要求申请人“自动拆除房屋、腾出土地”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且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故依法请求HN省国土资源厅撤销HH市国土资源局怀国土资腾字【20__】第0_号《限期腾地通知书》,切实维护被征地村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
此致
HN省国土资源厅
申请人:
20__年5月日
复议申请书范文 篇7
X商贸有限公司税务
来源:国税之家作者:
申请人:__X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__区__路
法定代表人:李__X
联系电话:____
委托代理人:__X
__X
__X
被申请人:__X区国家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__X
请求:
责令被申请人退还金税卡,发还发票,赔偿违法行政导致的申请人直接经济损失。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于20__年4月对我公司进行纳税评估并提出评估处理建议,因与被申请人的评估建议存在较大分歧,我公司递交了对评估建议的陈述材料,在等待结果期间,被申请人未下达任何文书,未预先通知我公司就于20__年8月10日收缴了我公司的金税卡,停售我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我公司无法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造成我公司合同违约,产生直接经济损失。
对此,我公司认为:
我公司不存在违法行为,未违反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被申请人未出具任何文书,而擅自收走我公司的金税卡,严重违反《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务院令362号《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发票管理办法》之规定。
依据《国家赔偿法》第四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应对收缴金税卡之日起、退还金税卡之日止给我公司造成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__元给予赔偿。
为此请求贵局依法受理和处理,撤消被申请人的行政行为,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利。
申请人 ____有限公司
附申请书副本一份
书证五份
____有限公司
二OOX年X月十五日
复议申请书范文 篇8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事项:
1、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__路认字(20__)第00200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依法认定申请人对本次事故不承担责任或者承担次要责任。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__年5月12日作出的__路认字(20__)第00200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事实与理由如下:
1、事故发生现场位于__一级公路8KM+120M处,道路是南北方向,沥青路面,路面完好。机动车道款15米,两侧硬路肩宽3米,机动车道中间设有绿化隔离设施,道路行政等级为省道。__一级公路是收费公路,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中间有明显的隔离设施,并且是全封闭,没有岔口,并且事故发生地点有明显的100码的限速标志,申请人完全有理由相信这条公路就是高等级公路,不可能出现行人与非机动车。事故发生时,能见度是夜间两三百米以上,视线良好,申请人时速控制在60KM/H左右,明显低于100码的速度,也是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机动车在高等级公路行驶时关于雨天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的最高时速限制,并行驶在主车道上,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而事故认定书中提到的申请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地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之规定的讲法是不正确的。
2、受害者龙__带着长柄雨伞驾驶无反光装置的自行车,并驾驶到主车道以内,这些都是驾驶在高等级公路上的申请人所能尽到的注意义务以外的情况,根本无法预料,也就是说申请人根本无法预料到这次事故的发生,也正是受害者的上述过错行为直接导致了此次事故的发生。因此,申请人对本次事故不承担责任或承担次要责任。
3、按照规定,__一级公路是汽车行驶的专用车道,明令禁止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以及行人在该路段行驶,不知何原因受害者龙__竟能驾驶自行车违法进入设有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一级公路,并且驶入主车道内,该自行车没有反光装置,并且材料吸光,并且与夜色同色,导致被车辆碰撞,其行为明显故意,是造成此次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或主要原因,另查明,受害者龙__的户籍明显造假,有理由相信其行为是“碰瓷”,并且事故认定书中也提到了受害者龙__驾驶自行车居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道的右侧行驶”之规定,因此,受害者龙__应承担这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
关于受害者的户籍问题,申请人向多个机关反映,均未得到重视,并且经办警官没有通过法定程序书面咨询函发送到当地派出所,而只是通过简单的电话咨询来确定受害者的户籍为非农,根据__省公安厅20__年8月31日发布的关于印发《__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范(暂行)》的通知,20__年8月前,户口簿全部换成打印版,已经废除手写版,户口簿上的“户号”应该是国家统一格式的编号,而受害者家属提供的“户口簿”上的“户号”却是门牌号码。并且,受害者家属提供的两本“户口簿”是分别于20__年和20__年签发的,但笔迹却出自一人之手,最明显的地方有:“_”字的起笔、“_”字的“真”字上半部分,还有“阳”字和“县”字,运笔相同,笔锋相同。我们暂不讨论20__年的“户口簿”是否真实,但20__年的“户口簿”明显是伪造的,不符合上述__省公安厅发布的相关通知,并且申请人已经委托__省相关部门调查相关线索,以查实本案疑点,供公安部门破案。另外,申请人可以提供__省__县__乡__村__的户主为李__的“户口簿”,据了解,__省__县比__县经济更落后,但__县的户口簿在20__年就已经采取打印版,__县没理由不执行__省公安厅关于户籍管理的相关规定。
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还申请人一个公道,故请__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重新划分交通事故责任,依法确定事故责任原因。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复议申请书范文 篇9
申请人白__,男,19__年7月2日出生,汉族,农民,住__县__镇__村。
被申请人__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申请事项:1、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第04015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依法认定赵__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3、责令被申请人转送__县公安局对肇事人赵俊杰依法进行行政拘留和罚款。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__年2月3日作出的第04015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赵__应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1、根据责任认定书的认定,肇事人赵__属于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并且在经过路口时未按规定减速行驶,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全部原因。
2、赵__未经过培训从而未取得驾驶证,因而不具有驾驶机动车的资格,不具备驾驶机动车的技术,不熟悉道路交通规则,这样一个人上路驾驶机动车辆,是一个典型的“公路杀手”!违反法律规定强行上路行驶,是发生本次事故的根源;如果赵__遵守无证不得上路驾驶的规定,此次事故根本就不会发生!因此赵__应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3、如果赵__熟知交通规则,严格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42条的规定在行经路口时减速行驶,事故也可以完全避免的!违反此条规定,其起源还在于赵__未取得驾驶资格,不熟悉交通规则所致!
4、在交通肇事后,赵__不是积极提供费用治疗受害者,而是避而不见,致使事故中受伤的申请人之妻、之女以及邻居因经济困难,继续治疗难以维持!这也是被申请人责任认定应当参考的情节!
二、申请人在本次事故中无责任
被申请人仅以申请人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项为由,就认定申请应负事故的同等责任,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
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的规定。按照申请人前述分析,赵__应当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如果肇事人赵__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强行无证上路行驶,即使申请人有前述违章行为,也不可能造成此次事故。因此,即使申请人违章,也不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与此次事故无因果关系,依法不应负交通事故责任!
三、未正确认定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机动车驾驶员不准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豫A-__-__x号桑塔纳轿车的所有人及驾驶员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赵__驾驶,与造成本次交通事故具有重要的因果关系。可以说,如果车辆不交给赵__驾驶,此次事故完全可以避免!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应当依法认定豫A-__-__x号桑塔纳轿车的所有人及驾驶员在本次事故应负的责任。
四、适用法律错误
因本案中涉及第三人责任问题,因此被申请人仅仅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作出责任认定不当,还应当同时引用该办法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对应当引用而未引用相关法律根据的,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五、告知事项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__年第5期和20__年第5期公布的《李治芳不服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案》和《罗伦富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案》以及相关高级、中级法院的判例很明确的说明,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因此,被申请人应当依法告知申请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被申请人未告知起诉权利的行为是错误的。
在能够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相应地对责任认定不服可以申请重新认定即申请行政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第四十二条规定:“本法施行前公布的法律有关行政复议的规定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法的规定为准。”因此当事人申请重新认定即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也应该为六十日,不是十五日。被申请人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告知当事人在十五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是错误的。
为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安全的交通秩序,依法严惩无证驾驶人员,特提出重新认定申请,请查明事实,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__-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申请人:白__
二○○四年二月十六日
复议申请书范文 篇10
申 请 人 西安xx有限公司,经营地址 西安市友谊东路x号,企业性质 新加坡独资,电话;
法定代表人 林,职务 董事长。
被申请人 陕西工程有限公司(原名称为陕西工程xx有限公司),经营地址 西安市尚德路68号(虚假),实际地址 南关正街泛美大厦xx室,企业性质有限公司,电话 ;
法定代表人 杨,电话 。
申请人因不服新城区人民法院(20xx)新法执字第号终结执行的裁定。认为该裁定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请求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该裁定。
一. 本案作为执行依据的支付令已经生效。
1. 债务人已非正常经营。新城法院送达支付令时,因债务人提供的公司地址虚假,按照其注册地址无法送达,从而证明其公司已经非正常经营。
2. 债务人已着手逃避债务。从工商局调取的债务人新办公地点的《房屋租赁合同》中显示,该合同的出租人、承租人均为债务人陕西泛美施工程纤维有限公司的股东刘x、刘x,证明其公司股东为转移资金、逃避债务,一起串通进行虚假地址变更。。
3. 支付令已经依法送达债务人。审判员后来在债务人原公司注册办公地(泛美大厦)找见股东刘x,其拒收支付令后被留置送达;公司的副总经理刘x拒收支付令后也被留置送达。故本案支付令已经依法送达债务人事实清楚。
因此,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既没有在15日内清偿债务,也没有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及公司变更情况,(20xx)新民督字第号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应对其蔑视法律的不负责任行为承担法律后果,故支付令合法生效,执行局应认真予以执行。
二. 债务人执行中称其名称变更不应影响本案的执行工作。
首先,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支付令后,没有在有效期内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公司名称变更的事实。对此,债务人理应承担其行为给自身带来的法律责任。
其次,我公司诉前曾到陕西省工商局档案室调取债务人备案资料,内容显示债务人名称并未变更,仅将公司法定代表人刘x变更为刘x,公司地址由南关正街的泛美大厦变更为尚德路68号。所以我公司已经履行诉前注意义务,所以才确定到新城法院诉讼。
第三,债务人陕西工程xx有限公司名称虽然变更为陕西工程xx有限公司,但债务人主体没有变更,清偿债务的还款责任也未更改。且执行中债务人均表示同意还款,执行部门应依法裁定变更本案债务人的名称,这不仅没有损害债务人的实体权利,也符合高法《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73条的立法精神。现执行机构无视债务人予以还款的书面认可,仍简单、草率地决定终结本案执行,无异是增加当事人的诉累,有违人民法院及时、有效处理案件的司法原则。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和追加执行当事人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二条明确规定:“除执行依据中指明的债务人外,可以对下列人申请执行,或者在已经开始的执行程序中,申请追加、变更下列人为被执行人:(四)债务人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变更姓名或者名称后的人。”因此,无论是在审判还是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名称的变更均不影响执行机构对债务人的执行。
尊敬的法官,本案债务人为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已采取欺骗手段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杨,经执行法官询问杨,其称自己是农民,从未参与债务人经营,也未接管债务人一文一纸,更不知道本案的情况。显然债务人是在蔑视法律有意阻碍人民法院执行。为了净化西安的投资环境,敬请贵院依法撤销新城区人民法院(20xx)新法执字第号执行裁定,使债务人尽快履行付款义务。
此致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西安xx有限公司
代理人李亚林
复议申请书范文 篇11
申请人: 性 别: 年 龄:
单 位: 住 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重庆市规划局
法定代表人:蒋勇
住所地:重庆市江北区电测村237号
第三人:重庆华新国际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铿
住所地:重庆市北部新区人和镇锦绣山庄
第三人:重庆东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小渝
住所地: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87号18-2
复议请求: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于二○○七年二月十四日作出的渝规建证(20__)江字第0327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超越职权,违反法律、法规之规定,侵犯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据《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申请行政复议。请求复议机关撤销被申请人于二○○七年二月十四日作出的渝规建证(20__)江字第0327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为居住需要,购买了第三人(华新公司和东大公司)联合开发的位于江北区五里店36号华新都市花园小区的房屋。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于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批复《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重庆华新都市花园方案设计的批复(渝府<20__>13号)》同意被申请人所确定的原规划许可方案,华新都市花园是一个具有山城特色的园林绿化示范居住小区,而第三人就小区景观和配套设
施建设的承诺更为诱人。时至今日,第三人并没有兑现其所做的诸多承诺,三期工程也一拖再拖,配套设施几乎为零,华新都市花园成为了新的“烂尾楼”。
二○○五年底,第三人向被申请人提出变更华新都市花园的规划方案。在被申请人所属的江北区分局公示程序后,小区内数百名业主签名反对就小区规划方案进行变更,同时,业主委员会也致函被申请人反对就规划方案进行变更。被申请人所属的江北区分局依据广大业主的要求驳回了开发商的规划变更申请。
二○○六年三月九日,被申请人以《渝规建审(20__)江字第0008号<关于华新都市花园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原则批准了第三人调整小区规划的新的设计方案。
二○○七年二月八日,第三人组织部分业主代表召开所谓的“三期建设吹风会”,告知小区三期规划方案已经原则上获得通过。二○○七年二月十二日,小区绝大多数业主联合向被申请人提出就华新都市花园小区三期规划方案变更许可举行听证会,被申请人对广大业主的听证申请置之不理。二○○七年二月十四日,被申请人作出《渝规建证(20__)江字第0327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了华新都市花园的规划方案。二○○七年四月十一日,被申请人最终向第三人违法下发了前述重要的文件《渝规建证(20__)江字第0327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在就华新都市花园规划变更的具体行政行为中违反法定程序,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使得申请人的合同目的落空。被申请人的违法之处如下:
一、华新都市花园的建设方案设计由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被申请人无权自行进行变更许可。被申请人作出的该具体行政行为违反《重庆市规划管理条例》第十、第十三、第十六条之规定,超越了其审批权限。
二、被申请人在办理该行政许可程序中其他违反法定程序之处。
1、根据《规划管理公示暂行规定》第五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在进行变更规划许可证时,应当进行公示,而被申请人未进行有效的公示。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四十七条、建设部《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第四条、《重庆市实施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第四、五条、重庆市规划局规划行政许可听证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被申请人在此行政许可程序中,应告知广大业主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被申请人非但未履行听证告知义务,在包括申请人在内的广大业主提出听证申请后,对其置之不理,依然不举行听证。被申请人的此种行为已经损害了申请人的申辩权和陈述权。
3、被申请人在该具体行政行为中违反《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第三十、
三十三条。
总之,被申请人所作出的该具体行政行为超越职权,违反法定程序,请求复议机关依照法律规定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渝规建证(20__)江字第0327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我们认为,被申请人作为城市建设规划主管部门理应模范的遵守法律和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但我们可悲地看到被申请人为开发商的商业利益而损害人民群众的居住权利。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存、生活、居住权,请求复议机关支持申请人的复议请求。
此致
重庆市人民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申请人: 年 月 日
复议申请书范文 篇12
申请人:__,男,汉族,1979年12月21日出生,户籍:
被申请人: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
法定代表人:__,职务:主任。
复议请求:
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关于省道s268线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意见》(粤发改【__】788号)的具体行政行为。
事实和理由:
20__年__月__日,申请人知悉,被申请人于__年__月__日作出了《关于省道s268线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意见》(粤发改【__】788号)的具体行政行为,核准省道s268线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项目。因该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包括申请人享有合法使用权的厂房,故与申请人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申请人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错误,依法应予撤销。具体理由如下:
(一)、涉案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有关立项的法律法规。
1、未经用地预审核准立项,程序严重违法。
《国务院关于严格改革深化土地管理的决定》第九条规定,“……发展改革等部门要通过适当方式告知项目单位开展前期工作,项目单位提出用地预审申请后,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法对建设项目用地进行审查。项目建设单位向发展改革等部门申报核准或审批建设项目时,必须附国土资源部门预审意见;没有预审意见或预审未通过的,不得核准或批准建设项目。”
《广东省企业投资核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项目申请单位向项目核准机关提交申请报告时,应根据国家和省法律法规规定,附送以下文件:(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然而,被申请人作出粤发改《关于省道s268线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意见》(粤发改【__】788号)的具体行政行为前,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并没有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这严重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规定。
2、欠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城市规划意见等核准立项的法定要件。
《广东省企业投资核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项目申请单位向项目核准机关提交申请报告时,应根据国家和省法律法规规定,附送以下文件:(一)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四)根据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被申请人作出《关于省道s268线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意见》(粤发改【__】788号)的具体行政行为前,并未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属于程序严重违法。
(二)、未履行听证也未告知利害关系人申请听证,违反法定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第四十七条规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但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出粤发改【__】788号《关于省道s268线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意见》的具体行政行为时并没有告知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程序严重违法。
综上,被申请人作出的《关于省道s268线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意见》(粤发改【__】788号)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错误,应予撤销。申请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纠正被申请人的违法行为,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之规定,向贵处申请行政复议,望支持申请人的复议请求。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申请书模板
__年__月__日
复议申请书范文 篇13
行政复议撤回申请书
市安监局:
申请人因_________(案由)一案,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向你机关申请复议,现请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此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请予核准。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复议申请书范文 篇14
申请人:________,性别,X年出生,X族,个体工商户,住_______省_______县_____镇_____号。
申请人因不服______省_______县工商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决定一案,于X年XX月XX日向_______市工商局申请复议,现请求撤回复议申请。
撤回复议申请的理由
X年XX月XX日,______县工商局以销售假电表为理由,以____工字第____号决定书对申请人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申请人不服,向______市工商局申请行政复议。在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后,_______县工商局委托______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该批电表作了抽样鉴定,鉴定结果证明该批电表为质量合格的真表。______县工商局认识到自己的行政处罚决定是错误的,遂于X年XX月XX日向申请人作出道歉说明,并于当天将营业执照返还该申请人。鉴于被申请人已正式撤销了原处罚决定,并已将营业执照返还给申请人,因此特申请撤回复议申请。以上请求,请予以审查决定。
此致
________省______市工商局
申请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复议申请书范文 篇15
申请人:性别:女年龄:岁单位:职业:住址:X市X区X小区120幢35号被申请人: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址:X市路X号法定代表人:职务: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X年X月XX日作出的《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X劳工伤认326号)具体行政行为,向X市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要求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事实及理由:我丈夫王系X市XX公司职工,X年X月被借调至X市X区X单位,从事岗位工作。年3月13日上午10时30分许,在X单位办公室突发病,同事当即拨打120急求电话,X市人民医院现场抢救,并以“呼吸心跳骤停”收住院,住院后诊断为:多发脑干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深度昏迷,提示脑死亡。在抢救治疗过程中,X单位、XX公司领导十分关心,聘请专家,医院也是本着人道主义精神积极采取措施救,最终王于年3月19日呼吸心跳停止,3月28日医院出具死亡医学证明书,死亡原因系:多发脑干大量出血。XX公司于年3月30日向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申请,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实,认为王在工作中突发疾病,经抢救155小时后死亡的情形,不属于视同认定工伤范围。我认为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结论不正确。理由:一是王系在X单位工作岗位发病,属于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有4名同事证人证言为证;二、王突发疾病没有当场死亡,但病情严重,呼吸心跳骤停,送往医院后,经医院评定,达深度昏迷7分,诊断为脑死亡。后经医院的积极救治,延迟了呼吸心跳停止的时间,有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及抢救经过为证。因此我认为:王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情形,应该认定因工死亡。王死亡给家庭造成了极大的损失,使本来生活拮据的家更加贫困,70多岁的母亲年迈体弱无收入;做为妻子的我无正式工作,收入极低,孩子年幼仅5岁。如果王在48小时内不经积极救治呼吸心跳停止,我们的待遇就可以得到补偿。但是王没有在48小时抢救之内死亡的原因是医疗机构的救死扶伤的积极救治、是家人不放弃不抛弃的努力、是单位领导的全力关心才延缓了生命、延迟了呼吸心跳停止的时间,劳动保障局认为的王发病155小时之后死亡,不属于因为死亡的情形,我们就得不到应有的待遇,对此我们不能理解。劳动法律规范所体现的是倾斜立法、保护弱者的原则。提请复议。
签名:bfanwen.com
日期:年 月 日
复议申请书范文 篇16
申请人:,女,土家族,XX岁,身份证号:。被申请人:X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住所地: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年负责人:,职务:
劳社月日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号),向XX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认定为工伤。复议请求:
《工伤认定决定书》关于不属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决定并重新认定。
一、请求复议机关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决定。
二、请求复议机关依法作出田明会的受伤属于工伤的认定决定。事实与理由:是在上班途中受的伤。申请人在工作,因工作需要(X年X月X日有晚自习),须XX年X月XX日回,乘车至,在横过公路的途中,被秦某驾驶的小型轿车撞倒,造成受伤。受伤是在居住的住所到工作区域之间的必经路途,必要时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之规定,受伤符合认定为工伤的条件。综上所述,受伤符合认定为工的条件,,被申请人的决定
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应当予以撤销,请求复议机关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重新作出认定,支持申请人的全部复议请求。此致X县人民政府
申请人:
XX20xx年月日
复议申请书范文 篇17
申请人:某集团天津房地产开发公司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某某路某某号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局
复议请求:
撤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做出认定某某右眼受伤为工伤的具体行政行为。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于20xx年11月26日做出了编号为×××××的《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伤确认通知书》,该通知书认定了某某右眼负伤为工伤,并载明某某所在单位为
签名:bfanwen.com
日期:年 月 日
复议申请书范文 篇18
申请人:
被申请人:
复议请求:
依法撤销被申请人_年_月_日作出的安_工商处字[_]_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下文简称《行政处罚决定》)。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应予撤销。
一、该《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行政处罚决定》认为申请人对商品做了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而在作为处罚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下文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条款中,商品仅仅指的是有形商品。在本案中,申请人的经营形式是对社会提供医疗美容服务,并不进行商品交易,也没有对商品进行宣传的需要,所谓对商品的虚假宣传不知从何谈起。处罚决定中所依据的证据材料中并不存在任何证明申请人对商品进行虚假宣传的内容。该《行政处罚决定》明显缺乏事实依据,证据严重不足。
二、该《行政处罚决定》适用法律错误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该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该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即不正当竞争行为是以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为前提条件的。本案中,被申请人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申请人的经营行为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即使申请人广告宣传存在不实的问题,也应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下文简称《广告法》)。并且相对于1993年生效的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而言,1995年生效的《广告法》属新法。《广告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本法自1995年2月1日起施行。本法施行前制定的其他有关广告的法律、法规的内容与本法不符的,以本法为准。”可见,《广告法》立法时已作出凡与广告法规定不一致的均以广告法内容为准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在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广告法对广告虚假宣传行为的处罚均有规定且不一致的情况下,应适用《广告法》,被申请人没有选择适用法律的权力,其行政处罚行为适用法律错误,当属无效。
三、该《行政处罚决定》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1、被申请人调查取证程序违法(1)《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本案中,被申请人执法人员只有一人,另外一人未着制服,并未向被调查者出示证件,无法认定其身份,是否有行政执法职权,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2)《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首次向案件当事人收集、调取证据的,应当告知其有申请办案人员回避的权利。本案中,办案人员在没有直接向申请人收集调取证据的情况下,从头到尾也从来没有告知过申请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实质剥夺了申请人的回避权。法谚称:任何人都不能作为自己的法官,执法行为同样如是。申请回避权是公民的宪法权利,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绝不容许被侵犯。被申请人公然剥夺申请人的回避申请权,这是对法律的亵渎,是对公民基本权利的粗暴践踏,行政执法公正性何从谈起?这样的执法决定有何效力可言?
2、《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方式不合法《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方式违法。被申请人在未见到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的情况下,适用了留置送达的方式,但均没有见证人在场,行政处罚依法应该不予成立。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做出的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用欺诈方式获得证据。故申请人依法提出复议申请,诚望贵机关依法撤销被申请人做出的违法处罚决定。
复议申请书范文 篇19
申请人:赵__,男,1965年01月03日生,云南省曲靖市人,现住云南省曲靖市____小区,身份证号:________X,准驾车型“B1”类机动车,档案号530300______,系“云D-____X”轿车驾驶人。
被申请人:杨__,男,1983年5月05日生,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县人,系怒江州__局职工,身份证号:______X,准驾车型“B,2”类机动车,系“云Q____X”小型三菱越野车驾驶人。
申请事项:
1、请求撤消“云公交事认字(20__)第00__X号”交通事故认定书;
2、请求对该事故形成的原因及当事人责任重新作出认定,依据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认定申请人无责任。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认为:“云公交事认字(20__)第00__X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此次交通事故形成的原因错误,划分责任错误,应依法予以撤销。理由如下:
一、此次交通事故的发生,完全是因为云Q____X车驾驶人员杨__未按安全速度行驶,在无安全距离视线盲区内占用我方道路强行超车造成的。云龙县交警大队__中队经过调查后,于20__年11月3日下发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杨__(云Q____X)违反超车规定,负第一次事故主要责任,认定赵__(云D-____X)负第一次事故的次要责任。申请人认为,此次事故责任完全在于杨__(云Q-____X)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超车时,后车应当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应认定杨晓伟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二、申请人在事故发生时完全按照行车规定行驶,在自己的车道
内按照安全车速正常行进,“云公交事认字(20__)第____X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申请人超速行驶与事实不符。
三、该事故认定书认定申请人超速行驶证据不足。
该事故认定书裁明“该路段限速标志为40公里/小时”,并且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该法律条文明确规定的“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是界定超速与否的唯一依据,而该事故发生路段在事故发生前,道路右侧边缘或者上空、地面均未见设置有限速40公里/小时的交通标志。
1、事故发生后,申请人再次认真对该路段,省道二级路S-228(瓦贡)线、瓦窑镇零公里开始至30公里处(0-K30+00米)事故路段进行核查,均未见设置有限速40公里/小时的“交通标志”。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通行条件”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第二款: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第三款: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因此,由于该事故发生路段没有明显的限速标志,据以认定申请人超速的依据不明。
2、申请人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以58公里/小时的安全车速行驶,依据相关法规不能认定为超速行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1)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2)“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就此次交通事故而言,该事发路段应该属于上述第(2)项之规定,限速为每小时70公里。据此申请人每小时58公里的车速应该属于安全车速,不应该认定为超速。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在该次交通事故中,被申请人杨__在道路路面潮湿的情况下,在无充足安全距离视线盲区内,超速(超过70公里)行驶,强行超车,并且超过该路段最高行驶速度70公里/小时,达到每小时78公里,是造成该次事故的唯一原因。申请人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以58公里/小时的安全车速行驶,不存在超速行驶的情形。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本人特向公安机关有关部门提出申请,请求上级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案件事实及法律规定,撤销“云公交事认字(20__)第____X号”交通事故认定书,依据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认定被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认定申请人无责任。
此呈
大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
申请人:赵__
20__年03月25日
复议申请书范文 篇20
申请人:武某,男,_____岁,汉族,工人,
住址:_______县_______乡_______村三队电话: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市土地管理局,负责人:许某职务:书记
住址:_______市人民路_____号,电话:_______。
复议请求:
依法撤销或变更市土地管理局“市字号文,即《关于对武未经批准擅自出租集体土地的处理决定》。
主要事实及理由:
武原为水县乡村三队村民,年元月,根据国家关于对企业实行兼并、租赁、承包等多种方式寻求企业发展的政策,承包了农工商总公司下属的________机械厂,出任厂长,承包期为年,后经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批准,依法变更了公司名称,为有限责任公司。
原机械厂面积为平方米,年月日领取了平方米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因当时该厂与少年管教所存在土地界线的争议,故一部分土地凭证没有申领。年月日武承包后,依法向县土地管理局申领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面积为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时间是年月日。
武出任厂长后,为使企业摆脱困境,经队、村以及农工商总公司同意,组建了有限公司。公司因经营规模的扩大,准备新建部分厂房,于年月日正式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建房的用地申请,队上签署了同意办理的意见,而恰在此时,村上与公司因承包租金问题发生争议,不给报件盖章并骗走了土地使用证,致使建房用地手续不够完善。
有限公司为使企业正常运转,起死回生,出租部分土地,以盘活土地资产,从总体上讲是符合国家关于盘活土地资产有关政策的而市土地管理局对其进行的处理不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实事求是原则,而是不顾客观实际和后果,欲将企业一棍子打死,这有悖法律关于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合法权益的精神,是不适当的。具体来说,市土地管理局行政决定的不当之处主要是:
1.主体错误。
__市土地管理局号文的处理对象是武,而实际上武只是继宏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代表,将自然人与法人混为一体。主体错误,处罚不能成立。
2.适用法律错误。
__市土地管理局处理决定第一项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该条文是针对非法转让土地,而非出租集体合法使用的建设用地。处理决定第二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共中央中发号文件的“精神”进行处罚,这不符合《行政处罚法》中关于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应遵循的有关规定。再者,中央号文件下发后,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亦下发了《关于贯彻的通知》,中央和自治区两个文件通知的精神实质在《通知》中很清楚,即“切实保护耕地”、“冻结非农建设项目占用耕地一年”,而并非土地管理局处理文件第二项所行使的“收回其所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并重新安排给.村三队集体使用”的法律依据。
处理决定第二项中“收回其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并重新安排给村三队集体使用“不符合法律规定。第一,继宏公司法人代表武与三队签订有合法的承包企业合同,合同正在履行中,承包企业时当然包括企业用地;第二,《自治区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第四款规定:“乡(镇)村建设用地经批准后,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和出让,严禁买卖和荒废。生产经营停止后须将土地归还集体。”继宏公司不但未停止生产经营,而且正在充分利用土地,不应重新安排给三队使用。
3.查明事实不清
(1)房屋平米是公司所建,并不是武个人行为,而其中呈状的房子是原队上已打好的地基,属合建房屋;
(2)建房时经过了集体土地所有人村和队的同意;
(3)房屋没有办下房产证是因为与村就承包费交纳产生争执,不盖章无法申办;
(4)村将土地使用证原件骗走,导致相关手续无法申办;
(5)此案的举报人是村,导致此案查处的真正原因是村在承包费官司没打赢后(见法院裁定),随即以整人的方式将武举报给土地局,而事实上,该地块的'房屋建设是经村、队同意的,但年当公司法人武收房租时,村已与该地块部分单位签订了租赁公司,收取房屋及土地租金,从而形成一个房屋或一块土地有两个租赁合同的局面,而且,村与公司争收租金;
(6)该地块余平方米房屋只出租了房屋,而空闲地块才出租了部分土地,市土地局将出租房屋的行为,按出租土地处理,显然行政处罚行为不能成立。
4.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就公司来说,使用的土地在其前身机械厂时大部分为闲置土地,荒废多年,就连集体租金都没法上交,公司盘活土地资产,合理利用,这符合法律有关规定。《土地管理法》第7条规定:“国有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全民所有制单位或者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扩、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公司合理利用土地,充分利用闲置土地既是土地使用者的一种权利,又是一种义务,如果我们刻意去追求一种看似合法赦质不利于企业和社会发展的形式,这有悖法律立法精神。市土地管理局号文件决定让公司在日内自行拆除平方米的房屋,在第二项中又规定“如该片土地继续出租,联营建厂,其土地使用权必须先转权,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手续”,这说明该片土地是允许进行工业或建设使用的,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也批准为建设用地。市土地局不让其补办有关手续而必须先拆除后办手续再盖房子是没有合理性的。自治区党委、政府贯彻中共中央11号文件的《通知》第四点第二段中明确规定:“对于建设项目确需占用的土地,必须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后,按有关规定补办用地手续”,而并非要求一律拆除。
综上所述,综观本案的客观事实和所涉及的法律,市土地管理局号文件处理决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处理明显不当,根据《行政复议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项的第1、2、5、点的规定,请求上级主管部门依法撤销或予以变更市土地管理局号文件,以维护国家、集体、企业乃至个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___
日期:20__年_月__日
复议申请书范文 篇21
申请人: ,男,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工人,住青岛XX区号。
被申请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XX大队
申请事项:
1、 查看交通违法视频资料,证明申请人是否驾驶机动车。
2、 对交警执法过程携带非交警人员进行暴力限制人身自由行为是否合法进行认定,如果不合法应责令对相关责任人、负责人作出处罚!并责令被申请人对申请人进行致歉。
3、 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青公交决字20xx第370213-27000号《公安交通行政管理处罚决定书》
4、 对执勤民警是否存在贪污行为进行审查。
事实与理由:
本人自大学毕业后一直生活在青岛李沧区,对青岛市充满了感情。对于有关市政、交通方面的事情也是尽可能的反馈解决。譬如:
1、XX年XX月XX日致电122反馈君峰路马路中间大约800m护栏倒塌事情。交警得到消息后进行及时修复。
2、XX年XX月XX日二次致电122反馈君峰路与青山路交口红绿灯时间设置不合理,造成君峰路严重堵车,从早晨堵车到晚上,早晚高峰更是堵车厉害。经本人建议后对绿灯时间进行了调整,解决了堵车事情。
以上2件事可以查询122,反馈电话
基于交警对问题的解决速度,我对交警非常的尊敬。但是发生“被酒驾”后使我的认知发生180度大转变。心存正义的人还是多数的,特提出该申请。事实理由如下:
一、交警执勤过程中,多次强调有视频录像;被酒驾,要求查看驾驶座下车视频证明清白。
20xx年XX月XX日晚9日许,饭后由申请人妻子驾车回家(申请人坐副驾驶上),行驶至君峰路与书院路交口,遇交警检查,交警让出示驾驶证后全部人员下车(因灯光灰暗申请人妻子拿错了驾驶证把申请人的驾证拿给了交警)。
下车后因车子在中间直行车道,交警看了驾驶证后就指挥申请人驾驶汽车至路边停靠。正是在交警的指挥下的行为造成了被酒驾,也怪申请人太大意即使交警指挥酒后也不能驾驶车辆。
交警再执勤过程中,多次强调有视频录像,现要求查看视频证明是否是由申请人在中间行驶车道由驾驶车门处下车。实际由副驾驶车门下车。希望被申请人拿出类似闯红灯需要的三张图片证据证明申请人是否违法。
因在交警的指挥下由直行车道行驶至路边不应认作为主观的酒后驾驶行为。
下车后不由分说就过来一个交警就让吹气。因前期不是申请人驾驶,所以申请人坚决不吹。见申请人坚决不吹不由分说的一个交警掐着申请人的脖子就忘面包警车上拽,期间把申请人的电话抢走。拽上车后原来的交警不在掐申请人脖子换一个非交警人员(看服装及背包像停车收费人员)继续掐着申请人的脖子对申请人身自由进行控制,长达数十分钟。
请问:
1、交警可以掐人脖子吗?是否可以抢夺私人财物?
2、非交警人员可以交通执法吗?非公检法人员对公民暴力限制人身自由是否合法呢?还是一旦出了问题用来说是临时工呢?
二、被迫吹气、出钱暗示没有响应,被迫签字。
申请人被非交警人员控制,非交警人员并且给申请人做思想工作说:你又没有喝多少酒吹吹就拉到了。申请人考虑到自己只喝了100ml左右啤酒应该没有问题加上能够尽快结束人身自由限制,就被迫同意吹气体。
没有想到二次被骗,吹气后不由分说让签字,也不告知结果就让签字(最后才知道结果25mg/),并且拿出空白的《酒精呼气测试告知单》就让签字。申请人一看告知单意识到可能被酒驾,就是不签字。
交警一看不签字就又往车上啦,拉着去第八人民医院验血。
在去往第八人民医院的路上只有2个交警,其中之一多次问申请人有没有带钱,事后申请人才意识到这是对申请人私自解决的暗示。原因:1 要不怎么会多次问钱的事情 2 那么多交警为什么只去2个人。
希望相关部门对其2人是否存在贪污行为进行审查。
行驶到第八人民医院后交警又说,你本来酒后驾驶,抽了血之后在第八人民医院不会出结果,血液直接送到市里交警队给你弄成个醉酒驾驶,那就是犯罪,要蹲上几个月的,快点乖乖的签字吧。经过交警多次胁迫加上限制人身自由,申请人最后糊里糊涂的在测试单与空白的告知单上签上了字。
三、处理决定书必须先无条件同意并签字才能给,不给无法申诉。
XX月X日前往交通警察支队李沧大队,交警队告知先处理再申诉,在处理过程中要求必须先签字才能给。并且很多条款必须无条件同意。不同意就不给你处理。没有办法申请人只能签字后申诉。
申请人在扣驾驶证的文件上面写了“有异议”,不让多写写了不给文件,不给就不能出决定书。出来决定书后又有很多文件让签字,明确告知必须签字同意,这也就是让申请人被迫承认违法事实,其中有个一个文件好不容易表达了点意见“对告知行为同意,对内容不同意”,因为这句话差点没有给处罚决定书。
四、被迫签字与在李沧交警支队的不得不签字不能用作违法证据,附《公安交通行政管理处罚决定书》都没有公安机关的印章,这足以说明在李沧交警队不得不签字了。以及管理存在的漏洞。
五、基于以上描述系在交警的指挥下驾驶车辆(4米以内),后续被强迫吹气,威逼恐吓在告知单及测试单上签字。 对于酒驾行为的认定不合理,没有交警的指挥就不会发生驾驶行为。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认定的违法行为不成立,特申请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青公交决字20xx第370213-2700XX4号《公安交通行政管理处罚决定书》。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复议申请书范文 篇22
申请人:__市____有限公司,地址:__市西城路25号。法定代表人:___,职务:总经理。
被申请人:__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__市市府路9号,负责人:___,职务:局长。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20__年3月14日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十人社工伤认字[20__]1620号),向__市__提出复议申请,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十人社工伤认字[20__]1620号)。
事实及理由:
___于20__年1月21日向被申请人__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自称其本人在20__年12月6日下午16时左右在申请人__市____有限公司车间干活时受伤,请求认定工伤。
__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该案件后,仅以现场目击证人的电话录音作为唯一的认定工伤的核心证据,申请人__市____有限公司认为__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工伤的证据严重不足,理由如下:现场目击证人的电话录音从证据类型来讲,很明显属于证人证言,__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若采纳本证据认定工伤,必须应当找电话录音的证人当面核实证人身份真伪、证言证言真伪,且众所周知录音证据由于其自身的特点,录音证据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的概率非常大,其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局限性极大,无论是在行政诉讼还是在民事诉讼中,录音证据都应有其他证据佐证才能作为证据被采信。据此,申请人认为__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以一份未经核实的录音证据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明显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28条第三款第(1)项“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的情形,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法撤销该工伤认定行为。
综上,恳请复议机关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十人社工伤认字[20__]1620号)。
申请人(公章):
日期:
复议申请书范文 篇23
申请人:,性别,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
被申请人:X厅,地址:号。
法定代表人:,职务:厅长。
复议请求:
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河南联创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离子膜烧碱10万吨pvc树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豫环监[]39号)的具体行政行为。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X年XX月2XX日得知,被申请人于X年XX月XX日作出了《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河南联创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离子膜烧碱10万吨pvc树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豫环监[]39号)的具体行政行为。
申请人持有的《承包合同》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编号:c4100059502),均能证明涉案建设项目需占用的土地包含了申请人拥有合法使用权的土地。因此,该具体行政行为与申请人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作出的该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利,程序违法、事实不清且严重错误,应予撤销。具体理由如下:
一、被申请人在没有履行听证程序的情况下,做出批复,程序违法,应当撤销。
根据《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一条: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原告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原告、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被申请人剥夺了申请人的听证权利,违法做出同意的批复,应当依法撤销。
二、批复内容与备案的建设项目不符,依据事实不清,应当依法撤销。
20xx年4月27日,律师到济源市国土资源局查询得知,河南联创化工有限公司占用我享有使用权的土地所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为《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河南联创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离子膜烧碱10万吨pvc树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豫环监[]39号),而律师到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申请政务公开时,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出示批复却是《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河南联创化工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离子膜烧碱10万吨pvc树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豫环监[]39号),同一个项目,同一个文号,同一时间,却是名称不同的两个批复。事实不清,依据不明,应当依法撤销。
三、缺乏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材料不全,应予撤销。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4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规定一、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按照下列规定对建设项目实行环境保护分类管理:(一)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附录中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签名:bfanwen.com
日期:年 月 日
复议申请书范文 篇24
申请人:樊永正,男,汉族,富源县人,1960年4月16日出生,身份证:5322252。住富源县大河乡青龙村公所樊家湾村183号,系富源县大河乡庄子山煤矿法定代表人。
电话:。
被申请人:富源县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段文茂职务:局长
地址:富源县太和街27号
申请事项
请求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富公刑不立字【20xx】1号不予立案通知书》予以撤销。
复议请求
请求贵局及时依法以诈骗、抢劫犯罪对王光顺刑事立案侦查。
事实和理由
20xx年2月21日,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交《樊永正控告王光顺诈骗、抢劫案》的控告报案材料。被申请人以富公刑不立字[20xx]1号不予立案。申请人对此不服,特向贵局申请复议,并希望贵局及时立案。申请人的具体依据如下:
贵局所谓的没有犯罪事实,是贵局认定事实错误,贵局不予立案的决定是错误的。
20xx年,富源县大河镇庄子山煤矿是申请人个人独资企业,王光顺是申请人聘请的会计。王光顺利用会计负责年检的职务之便,冒用申请人的名义,提供虚假不全的材料,于20xx年7、8月间注销申请人独资企业,并采取同样虚假手段设立申请人与王光顺、顾会珍的合伙企业,将申请人独资企业篡改成合伙企业(名称没有变、法定代表人没有变、公章没有变,以便欺骗申请人)。
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7月28日的5年期间,涉案企业所有收入都归申请人个人所有,没有分红记录、没有合伙人会议记录等有效证据证明王光顺的主张【王光顺单方书写或伪造的或骗取的不具法律效力的证据除外(法院已经判决合伙不具真实性)】。
已经生效的(20xx)富民初字第196号《民事裁定书》中,认定“结合本院调取的证据,对庄子山煤矿为合伙企业的真实性,本院不予采信。”“原告(王光顺、顾会珍)对被告(樊永正)质证的,本院调取的工商档案第6、7、15、42、52页不是被告(樊永正)签字盖手印的质证意见无异议。”。
王光顺在虚假注册合伙企业时提供的富云会师验字(20xx)第28号验资报告(虚假验资报告),因申请人“樊永正”(实际是王光顺)提供给富源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验资业务约定书》等不是樊永正签字摁手印。云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曲云会师决字【20xx】第1号《撤销验资报告决定书》予以撤销。
20xx年7月28日,王光顺以煤矿经营困难、资金短缺为由,将申请人煤矿“28.8%股份”转让给他人获得1060万元并协助他人进驻煤矿。申请人以煤矿属于独资企业为由阻止王光顺转让股份,并阻止他人进驻煤矿。
20xx年5、6月间带领几十人强行进驻煤矿,致使一人受伤、一人死亡、一人判刑。将煤矿强行占为己有。
(20xx)曲中行终字第31号《行政裁定书》以“诉讼时效为由驳回申请人的起诉,并没有做出对企业性质的认定。
综上所述,以上事实足以证明王光顺的行为构成诈骗、抢劫犯罪,被申请人应依法及时以诈骗、抢劫犯罪对王光顺进行立案侦查。
被申请人在没有对控告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及相关材料上的签字、手印进行刑事鉴定的情况下,对王光顺“没有犯罪事实”的认定是错误的。
根据《刑法》第399条第1款的规定,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的规定:(2)对明知是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故意包庇使其不受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3)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故意使罪重的人受较轻的追诉,或者使罪轻的人受较重的追诉的;(6)其他徇私枉法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依照法律的规定,被申请人涉嫌徇私枉法、渎职侵权犯罪,应依法追究其徇私枉法罪的刑事责任。
请贵局查清事实,依法追究王光顺的刑事责任,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富源县公安局
申请人:樊永正
20xx年3月28日
复议申请书范文 篇25
申请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写明现住址、身份证号。被申请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写明现住址、身份证号。
被申请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写明现住址及身份证号。申请事项
对被申请人诈骗申请人5万余元的犯罪行为予以立案查处。事实与理由
20xx年4月份,我与段新利、杜志峰合伙利用段新利注册的“石家庄博科特包装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经营润滑油生意,协议签订每人出资三万元,收益和亏损三方共有。签订协议后,三人开始合伙经营。
20xx年,魏玉星趁我公司生产假机油被查出的机会,编造能找人运作减少处罚的事实,骗取我们合伙人的信任,向公司骗取5万元“罚款”。20xx年1月,魏宇星与段新利、杜志峰三人合伙骗我说因公司生产假机油被查出,公司已由魏宇星向石家庄质监局缴纳罚款,并让我向魏宇星打欠条。
我通过河北青年报得知,石家庄市质量监督局雨花分局执法人员只是发现40个规格为18L标注“易迈斯”高速高增压柴油发动机机油的油桶并予以扣留,并没有对公司罚款的事实。
根据以上事实和理由,被申请人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的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请予以立案查处。
此致
申请人:
复议申请书范文 篇26
申请人:___有限公司地址:__市__镇__村
电话: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
被申请人:___市社会保障局地址:___市__大道168号
行政复议请求:
1.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_社保工伤认字第GSRD2____87148号认定书”。
2.请求复议机关依法作出张__的受伤不属于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事实与理由:
20__年10月29日,申请人对在工作期间实施斗殴行为的职工张__给予辞退除名,不予任何经济补偿的决定。张__因不服此决定,向__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起了劳动仲裁,仲裁院于20__年12月4日作出了仲裁裁决书,依法支持了公司对张__辞退除名的决定。嗣后,张__又因斗殴受伤向__社会保障局谢岗分局提起工伤认定申请。__社保分局在20__年1月8日,向公司送达了《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张__斗殴之伤为工伤。这有悖于常理的工伤认定,不符合《__省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原则,同时会令到企业陷于管理混乱的境地,是不利于企业投资环境和社会的健康发展的。
首先,张__的受伤是其不服从其上级主管的合理工作安排而发生相互斗殴受伤。不服从主管的合理安排,已经是错误的行为;继而发生口角,证明了张__当时的态度恶劣;最后升级为斗殴,也说明了张__等无视厂纪及法规。这都证明了张__在此事件中的主观性。
其次,在此《认定工伤决定书》中,“申请人”是__有限公司,而非张__个人。事实是:在20__年11月1日张__以个人名义向被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被申请人的相关工作人员到申请人处了解事情经过与真-相。试想,申请人已经将严重违反厂纪厂规及违反国家治安管理条例的张__除名了,又如何会为其受伤申请工伤认定呢?
申请人认为:张__的受伤是在车间斗欧所引起,其行为藐视了公司的厂纪厂规,更严重的是与国家治安管理条例作对,与法律作对,这样的行为是不能被任何方式支持的!__社保分局将违法斗殴受伤认定为工伤,不符合正常社会价值观和公平正义原则,不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这应该也是《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者所不想看到的!为此,公司特向你部请求:依法查明事实,对“_社保工伤认字第GSRD号认定书”重新定义,撤消对张__的工伤认定,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让《条例》也能健康发展。
复议申请书范文 篇27
申请人:名称:____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性别:______年龄:___民族:___职务:___工作单位: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被申请人:名称:____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案由:因对_______(单位)____年__月__日__号处理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申请复议的要求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此致申请人:_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____年__月__日附:本申请书副本___份。原处理决定书___份。其它证明文件___件。注:申请复议的理由主要陈述原处理决定中事实不符,适用法律、法规不正确,处罚处理不当,程序违法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