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诉讼申请书(精选5篇)》
随着时代在进步,申请书应用范围广泛,申请书是承载我们愿望和请求的专用书信。你还在为写申请书而苦恼吗?这次为您整理了中止诉讼申请书(精选5篇),如果能帮助到您,小编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关于案件中止审理申请书 篇1
申请人:刘玉军,系广东安国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请求:
中止贵院(20xx)粤x法民x终字第xxx号案件审理。
事实与理由:
鉴于该案审理过程中本案被上诉人刘xx提供的经见证的承诺书上非廖xx本人签名、捺指纹,经当事人调取(20xx)云xx民初字xxx号案卷证据材料之20xx年6月4号版本的'见证书与(20xx)云法民四初字第xxx号案卷材料之XX年6月4号版本的见证书进行比对:
监证人、xxx、廖xxx等签名、日期书写风格、样式均有较大出入,且见证律师并未亲自组织见证承诺书签名、捺指纹等,理由详见代理词第一大点。加之对于(20xx)云法民一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是否生效尚有争议等。同时廖xxx生前保存的笔迹及指纹均与承诺书中伪造的。签名、指纹不同。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便于法院查清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特申请贵院中止(20xx)粤xx法民xx终字第xxx号案件审理。
此致
xx法院
申请人:xx公司
20xx年6月x日
关于法院终止审理申请书 篇2
甲方(原出租方):xxxx
乙方(原承租方):xxxxxxxxxxxxxx
甲乙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甲方将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营口道29号大泛华国际商务中心26层f、g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于xxxx年xx月xx日终止《房屋租赁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就双方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于xxxx年xx月xx日终止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乙方须于xxxx年xx月xx日之前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在交接时,甲乙双方共同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煤气使用等与房屋租赁有关的情况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同时结清包括上述补偿在内的相关费用。如乙方不能按约定期限内返还房屋,乙方自愿承担甲方就该房屋与第三人签订相关合同约定的全部违约责任。
三、在《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对各自民事行为负责并独-§ 立承担法律责任,与对方无关。
四、本协议签订之后,甲乙双方不得依据《房屋租赁合同》
再主张任何权利。
五、乙方自始放弃因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而赋予的对承租甲方房屋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七、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处理本协议项下纠纷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损失。
八、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甲乙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关于案件中止审理申请书 篇3
申请人:铅山县港东金钢煤矿,住所地:铅山县港东乡邓村,法定代表人:程雄建,煤矿投资人。
被申请人:严大平,男,1971年8月7日生,身份证号码xxxxx。联系电话xxxxx。
申请事项:申请贵委中止审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铅劳人仲[20xx]第22号和铅劳人仲[20xx]第27号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严大平已经于20xx年5月12日向贵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申请人向其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贵委于20xx年5月26日向申请人送达了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材料,并定于20xx年_月_日开庭审理此两案。申请人已于20xx年5月27日就饶人社伤字[20xx]1250号工伤认定决定书向上饶市人民政府提起了行政复议,认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要求撤销该工伤认定决定书。现上饶市人民政府已经依法受理,但还未作出复议决定,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是否为工伤还没有最终结论。 现特向贵委申请中止审理该两案件,待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作出终局裁决时,再恢复审理此两案。恳望贵委依法准许!
此致
铅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铅山县港东金钢煤矿
20xx年x月x日
中止审理的申请书 篇4
案件中止审理申请书
申请人:张明灯,男,1963年6月18日出生,安徽金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职工,住合肥市瑶海区土山路96号8栋1号,联系电话15805519830.
申请事项:请求裁定中止对本案的审理。
事实与理由:
原告叶秀云诉申请人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因申请人并未殴打原告,现不服包公(淝)决字[20__]第060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已依法向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该案的处理结果直接影响本案的审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6条的规定,特申请贵院中止审理该民事案件,望贵法院批准。
此致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__年7月1日 附: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收件说明》一份
中止审理的申请书 篇5
申请人:孙兰琴,女,1953年12月出生,汉族,宁波顶丰特种紧固件
有限公司总经理,住舟山市普陀区东海中路25号606室,联系电话:87562768
申请事项:
请求法院依法中止审理王重银诉申请人股权转让纠纷一案 事实与理由:
王重银诉申请人股权转让纠纷一案贵院已于2004年12月8日立案审理,案号:(20__)甬北民二初字第526号。现申请人公司发现王重银在将其股权转让给申请人之前,存在抽逃出资、非法侵占公司资产的犯罪嫌疑,已向江北区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江北区公安局经侦大队准备立案侦查。王重银抽逃出资、非法侵占公司资产的行为有害申请人的股东利益和受让股权的价值,故申请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请求法院依法中止对本案的审理,待江北区公安局侦查结果出来后再行恢复。
特此申请
此 致
江北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孙兰琴
代理律师:
20__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