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最新3篇》
合理化的奖励办法可以使工作更加有效率,我们可以把自己的建议提出来。这次漂亮的小编为您带来了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最新3篇,如果能帮助到您,小编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 篇1
为鼓励公司员工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推动管理创新,增强内部活力,发掘各类有利于公司运营管理的可行性改善建议,达到开源节流、促进绩效,特制定员工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
1、本办法合理化建议,是指公司所有员工提出的节约成本、改进工作流程或管理创新的合理化建议,以及技术改进、市场营销方案等方面的构想和方案。
2、工作程序:
(1)受理:
①员工可随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填写《合理化建议提案》交人力资源部收。 ②人力资源部接受提案表后,即时进行登记并对提案内容是否符合规定受理范围提出初步资格审查意见,如可受理,则发放《合理化建议提案受理通知单》给建议提出人;如不受理,则应清楚、准确地告知原因。
③《合理化建议提案》表格放置前台,员工可随时领用填写。如员工书写表述有困难,可委托部门主管或人力资源部代为填写。
(2)审查:
①人力资源部将受理的《合理化建议提案》提交副总经理批准立项,并及时传递和跟进相关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须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审查意见。
②合理化建议如涉及两个以上业务部门,则由提案列出的第一顺序部门负责协调,直至提出审查意见。
③合理化建议如针对公司整体,则由人力资源部和副总助理协同审查。
④审查部门主管对不予受理或暂以保留的,应将《合理化建议提案》填写后及时返还人力资源部,并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建议提出人。
⑤对正式受理的建议,人力资源部落实建议执行部门和主办人,并根据建议执行部门和主办人的反馈意见,及取得的预期经济效益等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奖励等级,报总经理批准。
⑥合理化建议审查期最长期限为6天。
(3)实施:
1、合理化建议正式受理后,受理部门应及时拟写合理化提案受理执行计划,交人力资源部报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合理化建议执行计划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跟进检视。
(4)评级: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等级,按其重要性及取得的经济效益分为四级:
A级:重要的、创新性的,可行性强,经济效益高。
B级:较重要的、改良性的,有可行性,投入少,见效快。
C级:一般性的,针对解决个别问题点,内容清楚,可操作性强。
D级:对现有正常管理或经营有所改善,作用和效益较小。
E级:建议内容有创新,出发点较好,但不具可操作性。
(5) 奖励:
一般性合理化建议的奖励标准:
1、评定为A级的合理化建议,每项提案发给500元奖金。
2、评定为B级的合理化建议,每项提案发给200元奖金。
3、评定为C级的合理化建议,每项提案发给100元奖金。
4、评定为D级的合理化建议,每项提案发给奖金50元奖金。
5、评定为E级的合理化建议,每项提案发给一件纪念品。
(6)奖励规定:
1、合理化建议于每月第一个周一午会上进行嘉许及颁发奖金。
2、公司年终晚会会评选合理化建议产出效益最高者,给予额外礼品嘉奖。
(7)其它:获奖项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者,经查明属实,即撤消其奖励,追回其奖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3、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经总经理批准后即日执行。
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 篇2
为了加强我公司的安全管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调动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到安全管理工作中,杜绝“三违”、“三麻”现象的发生,主动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保持公司安全工作平稳态势,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特制定的如下安全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
1.在日常工作与检查中发现一般事故隐患,且及时处理上报的奖励20元;
2.在日常工作与检查中发现较大事故隐患,且及时处理上报的奖励50元;
3.在日常工作与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且及时处理上报的奖励100元;
4.合理化建议对公司设备和技改有重要作用,且能消除设备隐患,杜绝设备事故的发生。经采纳后视建议的价值给予20-100元奖励。
希望我公司广大员工能够积极参与,公司将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认真评定分析每条合理化建议的价值,一旦核实采纳,公司将按上述奖励办法及时兑现。
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 篇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鼓励集体或个人积极提合理化建议,努力进行技术革新及技术改进,充分发挥广大科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加快广播电影电视系统的现代化建设,根据国家《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内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 凡集体或个人提出的有关改善科学技术管理工作的合理化建议,有关改进日常工作或生产的合理化建议或技术改进以及其它有关的科技成果,经实际应用后,使某一单位的工作或生产取得显著效益的,均按本办法给予奖励。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的内容包括:
(一)科学技术管理(包括经营管理、工程管理)工作的改进及工作效率的提高;
(二)科研成果以及科技成果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并取得效益的(包括计算机技术的应用);
(三)与广播、电影、电视有关的工艺方法,操作、维护方法,试验、检验方法以及设计、统计、电影技术、计算技术,安全、医疗、劳动保护技术及其他各类技术的改进提高;
(四)工业产品质量和工程质量的提高,产品的改进及发展新产品;
(五)设备、仪器、装置等的改进提高;
(六)更有效地利用和节约能源、原材料以及利用自然条件的技术措施;
(七)科技情报、标准、计量等方面的优秀成果。
第五条 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的奖励,应当贯彻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对合理化建议或技术改进做出贡献者,给予表扬,发给奖状和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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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奖励的标准及办法
第六条 被采用的合理化建议或技术改进的奖励,按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作用意义和技术难度的大小分为四等:
奖励等级 奖金额 荣誉奖
一等 一千至二千元 奖状
二等 五百至一千元 奖状
三等 二百至五百元 奖状
四等 二百元以下 表扬
对借鉴或采用国内已有的科技成果,在本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进行技术改进并取得成效者,应当根据其效益降低一个奖励等级。
第七条 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不得重复得奖。一个合理化建议或技术改进项目经高一级奖励机构再次评审,提高了奖励等级,发放奖金时,只补发差额部分。
第八条 集体完成的项目,其奖金应按各人贡献大小合理分配,不搞平均主义。
第三章 审查和处理
第九条 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评审委员会或评审小组,由行政负责,吸收技术、工会等有关部门的人员参加,负责本单位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项目的评议审定工作。
第十条 各单位对已采纳并取得成效的合理化建议或技术改进措施应当根据规定及时实施奖励;对未采纳的合理化建议或技术改进措施,应该向建议人说明未采纳的原因。
第十一条 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奖励等级的确定,由采用单位审查批准并授奖;其中一、二等奖项目,采用单位批准后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级、部内司局级单位(电影系统由部电影事业管理局先统一归口)及部直属处级单位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一、二等奖项目,应报部技术局备案。
第十二条 奖金和奖状由采用单位发放、授予。企业单位支付的奖金计入生产成本,非企业单位支付的'奖金在事业费或收入提成中列支。
第十三条 本单位无法处理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可报请上一级主管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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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监督检查和争议的解决
第十四条 上级主管部门应当对所属单位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协调解决所属单位在项目评审工作中发生的争议。
第十五条 对弄虚作假骗取奖励及荣誉者,应当由授奖单位撤销其奖励及荣誉,追回所得奖金;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技术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各有关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报技术局备案。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1984年公布的《广播电视部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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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广播电影电视部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填写规定
申报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必须按规定填写并报齐应有的附件,否则一律不予受理。除特别注明的条款外,在申报时均应填写,不得漏填。
一、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应按规定格式填写。申报书的规格为标准16开纸,竖装订,不加封面。左边留25毫米作为装订用,填写字迹应工整,有条件的最好打樱申报书及其附件一式两份报部科技进步奖评审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技术局科技标准处)。初审通过后,按通知要求份数补送申报书及有关材料。
二、《建议密级》由申报单位依据“科学技术保密条例”填写。
三、《批准密级》由部技术局依据“科学技术保密条例”对建议密级进行审核后填写。
四、《部级序号》由部科技进步奖评审办公室填写。
五、《项目名称》应简明、准确,与该项目成果登记的内容一致。一般不准用代号。
六、《完成单位》指对申报科技进步奖的成果作出贡献的单位。
七、《主要完成人员》指对申报科技进步奖的成果有较大贡献的个人。主要完成人员不得超过五人,并须按对成果贡献大小顺序排列。如确有困难,可按姓氏比划排列,但应注明。
八、《任务来源》指所申报的项目是属于哪一级计划内安排的或任务下达单位或委托单位。
九、《计划编号和名称》指所申报的项目在科技计划中的编号和名称。
十、《研制工作起止时间》指该项目从开始研究到成果通过鉴定的时间。
十一、《成果用于实践时间》指成果正式应用于实践的时间。
十二、《基层申报单位》指申报项目所属的基层单位。
十三、《组织鉴定单位》指该成果鉴定时的组织单位。
十四、《申报部门及日期》指基层申报单位所属的厅(局)级单位提出申报科技进步奖的日期。每次申报奖励项目受理截止期限以邮戳为准。邮戳不清的,以收到日期为准。
十五、《申报等级》指该项目申报科技进步奖的奖励等级。
十六、《批准等级》指经部科技进步奖评审委员会最后评定并经部批准的奖励等级。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