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的安全责任书(3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责任书,责任书是在自己的岗位上分内应做的事,没有做好自己的工作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的文书。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责任书很是头疼的,这次漂亮的小编为您带来了幼儿园的安全责任书(3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幼儿园安全防溺水责任书 篇1
随着夏季到来,我国进入了高温、强降水、雷击、台风等自然灾害的高发期;也是孩子意外事故,尤其是溺水、交通事故的高发期。到目前为止,全国各地陆续发生多起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溺水身亡的事故,教训十分惨痛。为了保证您孩子的安全,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精神,积极做好防患工作,我园与各位幼儿家长(监护人)签定防溺水安全责任书,各位家长要明确自己是幼儿安全第一监护人,切实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孩子的防溺水教育,认真履行监护和教育管理责任。
一、家长加强对幼儿的防溺水知识教育,落实以下监管责任。
1、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与监管,做到按时护送幼儿入园、按时接幼儿回家。
2、严禁孩子在上学、放学途中到河边玩耍或同意幼儿擅自下水游泳、嬉水、玩耍或擅自与同伴下河、下堰、下水库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不得同意幼儿独自到和边游泳、嬉水、玩耍。
3、要去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下,准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后,方可到安全水域游泳,如果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幼儿禁止盲目下水施救。
4、在雨季如遇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可以不到校或推迟到校,可在家长帮助下电话向老师请假。
5、教育孩子在雨天,不要随便接触电源和带电电器;不得在雷雨时避雨树下、电线杆下或其它易发雷电的地方。预防雷击事故发生。
二、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1、在幼儿无家长接送独自入园或离园(家长接出幼儿园后让孩子独自回家)途中发生的;
2、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幼儿自行到校发生的';
3、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三、家长要尽到监护人的职责。
幼儿在上学放学途中、节假日以及上级部门通知放假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要加强平时的教育和监管,严禁孩子私自到河边玩耍或下河下堰等危险水域洗澡、游泳、嬉水、玩耍。
四、幼儿在我园就读期间本责任书均有效。
学校(章):太乙镇幼儿园
xxx班班主任:xxxxxx
幼儿姓名:xxxxxx
幼儿家长或监护人(签字):xxxxxx
20XX年5月20日
幼儿园的安全责任书 篇2
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落实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强化学校安全工作,消除不安全的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幼儿园和师生生命及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班主任岗位职责要求,特签定本安全责任书。
1.班主任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经常性对幼儿进行文明礼貌、健康安全和纪律法制教育。教育幼儿不追逐打闹、在活动室和走廊内不互相拥挤等不良现象。教育幼儿不***、远离水源,不在危房或建筑工地玩耍。切实加强学生的防火、防毒、防灾、防触电、防溺水等方面的教育,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提高幼儿的安全防范意识,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班主任每天必须认真做好晨午检记录,对不到校幼儿,要及时与家长联系,查明原因,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园级领导汇报。
3.幼儿参加户外活动时,班主任必须在场维持秩序和维护幼儿安全。户外活动开始和结束班主任都要清点本班幼儿人数,并全程全权负责所有幼儿的人身安全。
4.班主任要重视做好特殊幼儿的帮教工作。不得体罚、变相体罚、谩骂或驱赶幼儿,要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要关注特殊幼儿的思想和行为表现,当幼儿行为出现异常时,要及时询问、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5.寒暑假、节假日、双休日等假日时间,班主任未经学校同意,不得组织幼儿回校活动或组织幼儿外出活动。
6.班主任要按时放学,并亲自组织本班幼儿排好路队,送出校园门口,并且把每位幼儿安全交到家长手中。要教育幼儿遵守交通规则,学会走路,时时注意交通安全。放学后,班主任若要滞留幼儿,自己必须在场,并将滞留原因告知家长。
7.如果班级幼儿出现事故,班主任要第一时间做好处置工作,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及时将情况向学校领导报告,有必要时及时报警。
8.班主任要经常对班级内的教学设施进行检查,发现桌椅、门窗损坏,电线裸露等安全隐患,应及时维修或上报学校总务处进行维修,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9.教育幼儿注意饮食卫生,不喝生水,不吃霉变或过期的食品,确保饮食卫生安全,发现幼儿身体出现异常时,要及时与家长和医务人员联系。
10.学校对班主任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因教育管理不力、管理不严、玩忽职守或违反规定而造成事故的,要根据事故的发生性质和程度,追究相应的责任,问题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幼儿园安全的责任书 篇3
为确保师生人身安全,根据上级有关安全工作要求,本着服务师生,安全第 一的原则。民办小学及幼儿园第一责任人必须与中心校签订责任书,其内容如下:
一、牢固树立“优质服务,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二、采购肉类、蔬菜必须渠道正常、票证等手续齐全,且保证在运输、储藏方面无污染。
三、饭、菜熟透,不向师生供应生冷、霉变食品,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食堂所有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执证上岗,食堂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
五、协助值日教师维护好饭场秩序,严防拥挤、烫伤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操作间。加强水源、电源管理,使用电器必须规范操作,经常检查线路,防止火灾发生。
七、要定期对食堂灶具进行消毒,定期打扫环境卫生,定期进行灭蝇、灭鼠工作,认真做好防疫工作。
八、民办小学及幼儿园要尽可能创造条件,为食堂正常运作提供良好环境。
九、安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发现不安全事故,视具体情况进行严肃处理,重大问题交由上级机关甚至司法机关处理。如人为原因发生事故,按中心校奖惩制度执行。
十、本责任书每学年签订一次,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镇中心校(盖章) 中心校负责人(签字):
民办小学(幼儿园)(盖章) 校(园)长(签字):
二0 年 x月 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