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通知书【汇编三篇】》
人事任免通知书(通用3篇)
人事任免通知书 篇1
各部、室:
经XX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人事变动做出以下调整:
由于【人名】同志任职工作的需要,自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担任一职,职务暂由分管,部门工作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单位名称
办公室
XX年XX月XX日
人事任免通知书 篇2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现将州委会3月19日研究通过的6名拟任县级领导干部人选向社会公示。
李,女,朝鲜族,1968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19xx年1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曾任图们市法院政工科科长,图们市市长助理,图们市副市长,州监察局副局长,州纪委、监察局副局长。
拟任州残联党组书记,提议为州残联理事长人选。
家庭情况:现住延吉市太平街艺苑花园小区。
郑,男,汉族,1969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1988年11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曾任敦化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敦化市公安局副局长,和龙市公安局政委,州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
拟任州纪委,州纪委、监察局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家庭情况:妻子:田,敦化市农业银行职员。现住敦化市劳动局住宅楼5-30号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对以上6名同志是否符合干部任用的标准和条件,是否存在工作作风、经济和社会公德等问题提出意见,反映情况。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凡线索不清的匿名、冒名、假名举报不予受理,诬告陷害、干扰干部工作的将严厉查处。
来信来访接待机构:州委组织部举报中心
通讯地址:xx市公园路2799号邮编:1330
报电话:0433-123
公示截止时间为:3月26日
中共州委组织部
3月20日
人事任免通知书 篇3
各部、室:
经x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人事变动做出以下调整:
由于任职工作的需要,自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担任一职,职务暂由分管,部门工作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单位名称
办公室
x年x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