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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学期开学的通知推荐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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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学期开学的通知(精选3篇)

新学期开学的通知 篇1

尊敬的各位家长: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当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秋季学期开学临近,为保障师幼生命健康,确保秋季开学安全、平稳、有序,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秋季学期开学及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现将20xx年秋季开学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及错时错峰开学时间通知如下:

错时错峰开学时间

9月1日/早上/7:40/大班组幼儿

9月2日/早上/7:40/中班组幼儿

9月5日/早上/7:50/小班组幼儿

错时错峰送被褥时间

8月31日/上午/8:30—11:30/大班组幼儿家长

8月31日/下午/15:00—17:00/中班组幼儿家长

9月1日/上午/9:00—11:30/小班组幼儿家长

请家长严格按规定时间,错时错峰将被褥送到班级老师处,全程务必佩戴口罩,自觉在门口工作人员处查验:

1、5日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

2、场所码(非绿码一律不得来园);

3、行程卡。

开学前疫情防控措施要求

措施要求

所有幼儿须于xx月xx日返回幼儿园驻地。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与确诊病历、无症状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幼儿暂缓返园;高中低风险地区幼儿暂缓返园,待所在地区风险解除7日后再向园方申请,经幼儿园批准后方可返园。无风险地区旅居史幼儿返园时须保障身体健康,体温正常。如隐瞒实情,将承担相关责任。

返园提交资料

1、幼儿及共同居住人员开学前14天体温健康监测;

(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健康监测表格)

2、幼儿及共同居住人的健康码、7日内行程卡(由监护人提供)、48小时内阴性核酸证明,并打印在一张A4纸上(彩色打印)。

3、父母双方及幼儿的“三码”联查截图电子版于xx月xx日下午6点前发给班级教师,确认无异常后方可携带纸质版返园。

疫情防控无小事,防微杜渐是大事。感谢各位家长对我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孩子是我们的未来,是明天的希望,维护孩子的生命健康是我们的共同职责。市直机关幼儿园全体教职工将一如既往,携手共进,迎接新学期的到来。

新学期开学的通知 篇2

各位家长: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xx年秋季一年级新生入学事项通知如下:

一、 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即20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县城嘉陵江河以北,含新建路社区、杨家坪社区、双石铺镇曲家店、柏家坪、桥头庄、草店、张家尧、何家坪、西山、东山、十里店、马厂、阴湾、上川、安沟门、王家坪、文家庄、西庄村(一组除外)。

三、报名程序

1.符合条件的儿童家长持户口本于6月21日(星期三)到新建路小学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

2.8月31日凭通知书和防疫接种证到学校报名入学。

注:招生范围外的儿童一律不予登记、接收。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x小学

20xx年6月16日

新学期开学的通知 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和XX区教育局招生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X年秋季学生报名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摸底对象

1、一年级新生:20xx年8月31日前出生(已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且要求孩子父母或孩子在xx小区拥有完全产权房屋。

2、转学插班生:各年级适龄儿童,且孩子父母或孩子在xx小区拥有完全产权房屋。

★学校在有学生转出或有富余学位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招收转学插班生。

二、报名流程及时间

1、请您于4月22日至5月7日携带xx小区购房合同及家庭户口簿到x小学传达室进行登记,已登记过的无需重复登记。

2、xx区集中在校报名时间

一年级新生:20xx年5月16日至22日

转学插班生:20xx年6月21日至30日

★请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

三、学校报名必带证件资料(请提前准备)

1、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一起)

2、父母购房合同或房产证(附购房发票)及其复印件(只需复印填有资料和盖章的页面)

3、父母及小孩户口原件及其复印件

4、小孩出生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5、小孩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在背面写好孩子姓名)

6、小孩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所有填有内容的页)

7、《xx区(或xx区)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带预防接种证去居住地的社区医院查验开具)

8、学前教育登记卡(由所就读幼儿园开具并盖章)

★一年级新生请准备好1至8项资料,转学插班生请准备好1至6项资料。

四、注意事项

1、学校将严格按照区教育局政策招生,凡不符合招生条件的恕不接待。

2、请家长确保所有资料的真实有效性,房产、户口及出生日期我们会逐项核实,若发现资料造假现象,一律不予录取。

3、单身公寓、酒店式公寓属于商业房地产的性质,此类情况原则上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但如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拥有该单身公寓、酒店式公寓完整产权并实际居住,且能提供由XX市房产档案局所开具的该公寓为其在XX市范围内唯一合法固定住所的证明,经学校入户调查情况属实,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购买的车库、阁楼、商铺等非常态住所,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4、学区内房屋产权发生转移的二手房业主子女入学,自前业主享受学区指标之日起满6年后方能再次享受学区指标。

xx小学(免章)

20xx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