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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汇总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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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精选5篇)

2024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篇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部委成员单位办公厅(室):

x年12月1日是第29个“世界艾滋病日”。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重要精神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要求,进一步深入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政策,营造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我办决定在“世界艾滋病日”前后组织开展系列艾滋病防治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我国宣传活动的主题是“携手抗艾,重在预防”,意在说明当前艾滋病防治工作进入新的阶段,预防是防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号召各级政府、部门及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携手并肩,群策群力,多措并举,不断创新工作模式和方法,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以实际行动遏制艾滋病流行,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二、活动内容(一)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认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同志汇报本地艾滋病防治工作进展和目前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宣传教育和倡导,让各级领导干部深刻认识到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关心和重视防治工作,积极参加“世界艾滋病日”现场宣传活动,主动深入工作一线,研究解决问题,督促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二)组织开展预防艾滋病工作建议征集活动。各地有关部门要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利用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媒体渠道以照片、视频短片等形式,征集在伸出的手上写出对预防艾滋病工作的希望和建议,为防艾出主意、尽力量。同时,广泛传播好的作品,吸引更多人关注艾滋病防治工作,了解防治知识和政策,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主动开展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按照艾滋病防治工作职责,在“世界艾滋病日”期间,依法主动开展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活动,针对流动人口、青年学生、老年人、被监管人员等重点人群和高危人群,深入细致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政策,强调艾滋病的危害和道德法制教育,积极引导有易感染艾滋病行为人群参加自愿咨询检测活动,了解自身感染状况,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传播风险。

(四)全面开展大众人群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各地、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客户端等网络新媒体宣传渠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艾滋病的危害、防治知识及有关法规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序良俗,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基金会、社会组织和自愿者等社会力量,利用自身优势,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和关怀救助等公益活动。

三、相关要求(一)各级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结合本地实际,及时下发宣传活动通知和材料,组织好相关活动。各级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单位职责和优势,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发挥带头作用,为其他部门、系统、团体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在12月1日“世界艾滋病日”前后形成宣传活动的高潮。

(二)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制作了艾滋病日主题海报等宣传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模版),近期将由中国健康教育中心下发。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了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资料库。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需要,制作本地的宣传材料。

(三)活动结束后,各地、各部门要及时进行总结,将总结材料于x年12月30日前纸版报送我办(电子版发送至),将好的宣传材料通过邮件提交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邮箱:) 。

2024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篇2

各区(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各成员部门:

x年12月1日是第xx个“世界艾滋病日”。根据国务院、省政府防艾办《关于做好x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本次宣传活动,将全市艾滋病宣传活动推向高潮,我办决定在“世界艾滋病日”前后组织开展系列艾滋病防治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活动主题仍为“行动起来,向‘零’艾滋迈进”(英文主题为Getting to Zero),副标题为“合力抗艾,共担责任,共享未来”。意在号召各级政府、部门及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都要勇于承担防治责任,积极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各尽其力,各负其责,同心携手,加强合作,共同防治艾滋病,为实现健康中国梦努力奋斗。

二、活动时间

x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

三、主要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加强部门联动配合

各区(市)要在活动期间组织成员单位召开一次会议,向市及区(市)分管领导汇报当地艾滋病疫情、防治工作进展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争取领导同志重视和支持。动员地方政府和部门负责同志深入艾滋病防治工作一线,开展调查研究,认真研究解决本地、本部门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切实把各项艾滋病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二)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活动

12月1日,市中区、市疾控中心联合在枣庄学院开展集中现场宣传活动,市中区要提前做好沟通协调等准备工作;市直各医疗机构在医院内部开展宣传活动,其他区(市)要在辖区内人流集中场所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宣传标语、展板、咨询台,悬挂条幅,开展自愿咨询服务,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宣传普及艾滋病、梅毒等性病防治知识,为艾滋病、梅毒等性病防治工作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

各级、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期刊等传统媒体及网络微博、微信及手机短信、车载电视、户外电子屏幕等新型媒体,采用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形式,深入宣传艾滋病的危害、防治知识及有关法规政策,同时要按照《山东省预防与控制梅毒规划(20xx-20xx年)》要求,将梅毒、淋病等性病防治知识和正确的求医信息等内容结合到艾滋病防治宣传工作中,广泛宣传梅毒的危害、早期发现和规范治疗的重要性,以及梅毒感染与艾滋病传播的关系。让广大群众了解艾滋病、梅毒等性病流行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损害,给家庭和个人带来的不幸,掌握预防知识,消除对艾滋病、梅毒等性病患者的歧视,倡导文明的生活方式,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为艾滋病、梅毒等性病防治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开展自愿咨询检测周活动

在11月28日至12月4日开展“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周”宣传咨询检测活动,市及区(市)医疗卫生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大力宣传,同时通过社会组织及其自愿者,针对暗娼、男男性行为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等人群,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其主动接受艾滋病、梅毒咨询检测,扩大检测覆盖面,将宣传日活动推向深入。

(五) 开展校园宣传活动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广泛组织动员青年学生志愿者,利用校园广播、网络、宣传栏、主题班会、读书活动、知识竞赛、图片展览等多种形式,宣传艾滋病、梅毒等性病对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的危害、传播途径及预防控制知识,使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防治艾滋病、梅毒等性病的意识和能力,保护自己,远离艾滋和梅毒。

(六)对重点人群进行健康教育

加大对基层群众、流动人口、妇女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活动,要根据不同人群的特点开展针对性宣传,注重提高宣传效果。在内容上,要强化艾滋病、梅毒等性病感染风险及道德法制教育,提高自我防护能力,避免和减少易感染艾滋病、梅毒等性病行为。

四、相关要求

各区(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结合本地实际,及时下发宣传活动通知和材料,组织好相关活动。各级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单位职责,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发挥带头作用,为其他部门、系统、团体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在12月1日“世界艾滋病日”前后形成一个宣传活动的高潮。

活动结束后,各区(市)、市防艾办各成员部门要及时对宣传活动情况和效果进行总结,并于x年12月8日前报送我办,我办将对各区(市)、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汇总后上报省防艾办。

2024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篇3

县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医疗卫生单位:

x年12月1日是第xx个“世界艾滋病日”。根据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x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国艾办函〔〕15号)及区、州相关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宣传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依法深入推进艾滋病防治各项工作,为艾滋病防治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县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决定在12月1日前后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活动主题仍是“行动起来,向‘零’艾滋迈进”(英文主题为Getting to Zero),副标题为“合力抗艾,共担责任,共享未来”。意在号召各级政府、部门及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都要勇于承担防治责任,积极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各尽其力,各负其责,同心携手,加强合作,共同防治艾滋病,为实现健康中国梦努力奋斗。

二、活动内容

(一)积极动员党和政府领导同志参加艾滋病防治宣传活动。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学习、宣传中央领导同志关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指示精神进展情况,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本部门领导同志汇报艾滋病疫情、防治工作进展和存在的主要问题,让各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依法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动员各级领导干部参加艾滋病防治宣传活动,深入艾滋病防治工作一线,关心和重视艾滋病防治工作,研究和解决当地艾滋病防治工作存在问题。

(二)各单位可结合本单位日常工作自行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活动形式建议如下:

1、充分发挥媒体优势,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期刊等传统媒体及网络微博、微信及手机短信、户外电子屏幕等新型媒体,通过公益广告、专题节目、集中采访、广场宣传等形式,开展艾滋病知识宣传和感染风险警示教育,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艾滋病危害,掌握预防知识,消除对艾滋病患者的歧视,为艾滋病防治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各单位结合本单位职责和实际,深入社区、学校、公共场所、车站等场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艾滋病对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的危害、传播途径及预防控制知识,提高防治艾滋病的意识和能力,保护自己、远离艾滋。活动形式建议:防艾知识课堂、组织观看艾滋病主题电影或纪录片、设计一条红丝带科普文化长廊、推广传唱红丝带歌曲、在社区里教居民编织红丝带等,活动形式仅供参考,也可自行举办其他形式活动。

3、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增强为艾滋病患者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提高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流程,为其他部门、系统、团体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在12月1日“世界艾滋病日”前后形成一个宣传活动的高潮。

4、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深入开展高危行为人群的健康教育、动员转介和综合干预,鼓励其主动接受检测和治疗。

三、相关要求

1、12月1日上午,县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及县级各医疗卫生单位,于10:30前携带展板、横幅、宣传材料、展台等到达新合力市场(前门)进行布展,进行艾滋病防治知识咨询宣传。

2、宣传材料领取。需要领取宣传材料的单位,请于11月23至27日到精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科领取活动所需相关宣传材料。

3、县文体广新局做好12月1日宣传活动采访报道的准备工作,并在县电视台播放“世界艾滋病宣传日”宣传活动新闻,同时在11月30日至12月30日,利用电视媒体以滚动字幕形式播出艾滋病宣传资料(行动起来,向‘零’艾滋迈进;合力抗艾,共担责任,共享未来)。

4、各成员单位及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工作资料的存档,同时撰写活动总结,并于12月4日前报至县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5、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县政府办公室将对此进行专项督查,及时了解各单位对宣传活动落实情况,并对未开展宣传活动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

6、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4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篇4

国艾办函〔20xx〕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部委成员单位办公厅(室):

20xx年12月1日是第29个“世界艾滋病日”。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重要精神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要求,进一步深入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政策,营造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我办决定在“世界艾滋病日”前后组织开展系列艾滋病防治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我国宣传活动的主题是“携手抗艾,重在预防”,意在说明当前艾滋病防治工作进入新的阶段,预防是防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号召各级政府、部门及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携手并肩,群策群力,多措并举,不断创新工作模式和方法,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以实际行动遏制艾滋病流行,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二、活动内容

(一)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认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同志汇报本地艾滋病防治工作进展和目前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宣传教育和倡导,让各级领导干部深刻认识到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关心和重视防治工作,积极参加“世界艾滋病日”现场宣传活动,主动深入工作一线,研究解决问题,督促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二)组织开展预防艾滋病工作建议征集活动。各地有关部门要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利用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媒体渠道以照片、视频短片等形式,征集在伸出的手上写出对预防艾滋病工作的希望和建议,为防艾出主意、尽力量。同时,广泛传播好的作品,吸引更多人关注艾滋病防治工作,了解防治知识和政策,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主动开展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按照艾滋病防治工作职责,在“世界艾滋病日”期间,依法主动开展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活动,针对流动人口、青年学生、老年人、被监管人员等重点人群和高危人群,深入细致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政策,强调艾滋病的危害和道德法制教育,积极引导有易感染艾滋病行为人群参加自愿咨询检测活动,了解自身感染状况,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传播风险。

(四)全面开展大众人群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各地、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客户端等网络新媒体宣传渠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艾滋病的危害、防治知识及有关法规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序良俗,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基金会、社会组织和自愿者等社会力量,利用自身优势,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和关怀救助等公益活动。

三、相关要求

(一)各级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结合本地实际,及时下发宣传活动通知和材料,组织好相关活动。各级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单位职责和优势,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发挥带头作用,为其他部门、系统、团体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在12月1日“世界艾滋病日”前后形成宣传活动的高潮。

(二)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制作了艾滋病日主题海报等宣传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模版),近期将由中国健康教育中心下发。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了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资料库(见中心网站)。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需要,制作本地的宣传材料。

(三)活动结束后,各地、各部门要及时进行总结,将总结材料于20xx年12月30日前纸版报送我办(电子版发送至),将好的宣传材料通过邮件提交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邮箱:) 。

联 系 人:国艾办政策协调部 高燕

国家卫生计生委疾控局费佳

联系电话:010-83164579,68792367

真:010-83164579

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xx年11月2日

2024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篇5

各市(县)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

x年12月1日是第xx个“世界艾滋病日”。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重要精神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要求,进一步深入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政策,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经研究,决定在“世界艾滋病日”前后组织开展系列艾滋病防治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宣传活动的主题是“携手抗艾,重在预防”,意在说明当前艾滋病防治工作进入新的阶段,预防是防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号召各级政府、部门及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携手并肩,群策群力,多措并举,不断创新工作模式和方法,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以实际行动遏制艾滋病流行,推进健康建设。

二、活动内容

(一)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认识

各地、各部门要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同志汇报本地艾滋病防治工作进展和目前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宣传教育和倡导,让各级领导干部深刻认识到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关心和重视防治工作,积极参加“世界艾滋病日”现场宣传活动,主动深入工作一线,研究解决问题,督促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二)组织开展预防艾滋病工作建议征集活动

要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利用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媒体渠道以照片、视频短片等形式,征集在伸出的手上写出对预防艾滋病工作的希望和建议,为防艾出主意、尽力量。同时广泛传播好的作品,吸引更多人关注艾滋病防治工作,了解防治知识和政策,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开展“艾滋病自愿咨询免费检测周”活动

为积极引导有易感染艾滋病行为人群参加自愿咨询检测活动,经研究,决定从x年起,每年的11月28日至12月4日,为全市“艾滋病抗体免费检测咨询周”。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的自愿咨询检测(VCT)门诊、检测后咨询(PITC)门诊在检测免费咨询周期间提供免费咨询检测,鼓励重点人群及早发现,了解自身感染状况,提高自我防护意识,降低传播风险。

(四)全面开展大众人群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微博、客户端等网络新媒体宣传渠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艾滋病的危害、防治知识及法规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序良俗,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基金会、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利用自身优势,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和关怀救助等公益活动。针对流动人口、青年学生、老年人、被监管人员等重点人群和高危人群,深入细致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政策,强调艾滋病的危害和道德法制教育。

三、相关要求

(一)各级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结合本地实际,下发开展宣传活动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好本地区宣传活动。各级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单位职责和优势,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发挥带头作用,为其他部门、系统、社会组织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在12月1日“世界艾滋病日”前后形成宣传活动的高潮。

(二)活动结束后,各地、各部门要及时进行总结,于x年12月15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至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 王泳,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x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x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