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安全检查通知(汇编十篇)》
春节前安全检查通知(精选10篇)
春节前安全检查通知 篇1
尊敬的业主:
在新的一年来临之即,物业服务中心全体员工祝您新年快乐!合家幸福!感谢您对方直物业服务工作的支持!
为确保节日期间小区有一个整洁、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与快乐,我们真诚地希望您能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防盗
1、外出要锁好门窗,钥匙要随身携带,不要乱扔乱放,丢失钥匙要及时更换门锁;
2、晚上全家短时外出,最好亮上一盏灯,使不法分子难以判断家中是否有人,因而不敢贸然下手;
3、全家外出旅游渡假时,切勿在家中存放大量现金或贵重物品;
4、财不可外露,不要当众翻弄财物,做到财物不离视线,包不离手(身);
5、驾骑摩托车时不要斜挂挂包在身上或车上,以防被抢;
6、不要随意委托他人看管所携带的物品;
7、不要乱停放车辆,车辆停放必须上锁,以免给贼人有机可乘;
8、家中物品搬出时请到物业服务中心填写物品放行条以便物业核实;
9、若发现小区内有可疑人物或对来访人士身份有所怀疑时,请及时通知(服务中心)或附近之物业工作人员。
二、防火
1、家用电器使用完毕后,不要忘记及时切断电源;
2、出门前,要切断总电源,冰箱如有物品需保鲜则不可切断电源;
3、业主应定期检查家居电线,发现老化的电线或有问题的家电要及时请有专业资质的技术人员进行维修;
4、使用煤气要安全第一,用完后切记关闭灶具和气源总开关;
5、严禁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炮竹,堆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的化学物品。
新春佳节期间,20xx年月日至月日禁止施工。
如果需要帮助请及时联系:
物业服务中心电话:派出所电话:
物业管理处
20xx年xx月xx日
春节前安全检查通知 篇2
尊敬的业主:
您好!
在新春来临之际,物业服务中心全体员工恭祝您新年愉快,合家欢乐!为保障您的生命财产安全,渡过一个平安快乐的春节,特向您作如下温馨提示:
1、外出旅游或走亲访友前,,请妥善保管好家中的贵重物品并认真检查门窗是否关好,水、电、气阀是否关闭。
2、加强安全防范,做到人离门锁、窗户关闭,夜晚睡觉前将房门反锁。
3、不要在平台、入户花园以及外露阳台堆放杂物,以免被飞溅的火星引燃,发生火灾。
4、有汽车的业主,请将汽车停进自己的车库或指定车位,不要随意占道停车。节日期间,请锁好汽车门、窗,勿将贵重物品放置车内。
5、请尽量避免出入治安问题高发的场所,避免深夜外出或单身一人行走。
6、进出单元门时,请业主确保门锁好后再离开,以免陌生人员尾随进入;若发现可疑人员请立刻通知物业工作人员。
7、如果您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请及时告知物业客服部,避免发生重要或突发情况时无法与您联系。
此外,物业服务中心在春节期间将加大安全防范的力度,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盘查,请您在春节期间注意自身安全的同时,积极配合物业服务中心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到群防群治,确保小区安全,保证小区广大业主平安快乐的渡过新春佳节。
中心物业服务中心电话:
A城物业服务中心电话:
B花城物业服务中心电话:
物业管理处
20xx年xx月xx日
春节前安全检查通知 篇3
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0xx年春节将至,为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繁食安委〔20xx〕7号)和《关于印发繁昌县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工作制度的`通知》(繁食安委〔20xx〕2号)的要求,决定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xx年元月23—24日
二、检查重点:
以节日期间人民生活必需品和节日大宗食品,如粮肉酒类水果水产品豆制品奶制品饮料蔬菜糖果糕点炒货及散装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及肉制品为重点环节,重点抓好农村和城乡接合部食品小作坊企业的检查,特别是着重检查举办年夜饭酒店工厂食堂小餐饮等单位。
三、组织领导
1、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联合检查方案的制定和落实。邀请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分管领导带队参与检查。
2、县农委卫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商务商业总公司等职能部门要按行动方案的要求,强化落实,统一行动。
3、联合检查采取突击检查和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
4、各检查组负责单位将检查情况于元月26日前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通知人:
20xx年1月11日
春节前安全检查通知 篇4
各学院、部门和校区: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xx〕549 号)和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秋季开学前后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成教安〔20xx〕30号)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我校将开展一次开学安全大检查,深入排查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措施,为学校营造良好的教学、科研、学习环境提供有利保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新学期安全稳定工作。
各校区、部门和各学院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漏洞、薄弱环节,及时掌握新学期师生返校后思想动态并了解师生对一些国内热点、难点问题的关注情况。进一步完善安全措施、强化隐患治理,排查各类矛盾纠纷苗头。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全自查,认真贯彻和落实省教育、市教育局相关要求,认清学校新学期安全和稳定工作形势,克服松懈情绪,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和稳定工作,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按照安全工作“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各校区、部门和各学院要对本单位安全工作领导机构,队伍建设的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的复查,通过检查,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充实工作人员,促使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人员更加到位,确保“有机构有领导有人员”负责安全工作。着重检查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通过检查,进一步明确、细化工作责任和工作措施,促使学校安全的主体责任、领导责任、“一岗双责”等安全责任和安全措施更加落实到位。以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为重点展开检查,具体分为:
(一)、安全自查阶段
各单位(部门)和各学院要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自查,进一步排查安全隐患。各学院(校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在8月31日—9月2日有目的`性地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大检查。通过自查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检查重点为:
1、检查安全责任制度落实情况、隐患整改情况、安全防范措施到位情况等;
2、检查所属部位的防火间距、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
3、检查各种车辆、大型设备、大型器材、电梯等器材设备的安全状况;
4、检查所属部位的防盗门、防护栏、技防设备的性能状况;
5、检查实验室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源等危险物品的保管情
6、检查学生宿舍的用电、防火、防盗等安全情况;
7、检查校内食堂及饮食摊点的食品卫生安全情况。
(二)、安全核查阶段
学校校园综合治理委员会将组织校办、保卫处、学生处和后勤服务公司等相关部门将于9月3日—9月4日在校内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针对各单位在自查中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重点要害部位进行一次拉网式的检查,排除隐患,确保校园安全。检查重点是:校园治安、消防、校车、楼道、食品卫生、班额等是否存在隐患风险点;校内建筑物、压力容器、电器及电线、设施设备等是否安全;安全日常管理与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是否落实。检查的重点部位:学生宿舍、食堂、厕所、围墙、锅炉房、电梯、图书馆、实验室、在建工程、危化品储藏室(保管室) 、煤气燃气设施、供电设施、校园周边环境(治安环境、交通环境、地质灾害隐患)等要害部位和重点场所。
三、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请各校区、部门和各学院,在20xx年9月2日下午17点前,将贯彻落实情况、自查和整改情况以书面和电子文档的形式报学校保卫处,保卫处将对本次安全检查情况、整改措施、复查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按要求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
春节前安全检查通知 篇5
机关各科办(中心)、各社区、企事业单位:
20xx年春节即将来临,为切实抓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岁末年初各行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经研究,决定开展一次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1月下旬开始,街道相关领导将带队对各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20xx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反复进行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查安全隐患,堵塞监管漏洞,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伤亡事故,为春节营造安全、稳定、祥和的社会环境。
二、检查时间及内容
20xx年1月15日至2月5日,各责任科办(中心)、各行业管理部门、各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的原则,在本行业领域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安全管理情况;
2.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
3.公众聚集场所等消防重点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4.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5.建筑施工企业现场安全管理和瓶装燃气供应站安全管理情况;
6.其他重点行业领域春节前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三、检查重点
1.道路交通领域。要切实做好春运安全工作,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危险路段安全监管。要加大检查和执法力度,重点打击客车非法改装、非法营运等行为,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2.消防安全领域。要深入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出租房屋、合用生产经营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重点对商场、学校、宾馆、影院、歌舞厅、网吧、废旧物品回收站(场)进行治理。对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单位进行限期整改,对整改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加大行政处理力度,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3.烟花爆竹领域。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经营旺季的安全工作,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加大打击“四私”烟花爆竹工作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运输、非法经营、非法储存等行为,对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对无证无照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要坚决依法取缔。
4.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打击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企业违规经营、储存、运输,以及违规进行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重点打击危化品不储存在专用仓库、储存数量超过标准、储存场所不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存在易发生化学反应的危化品混储、混存等问题;重点打击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和化工市场安全距离不足、仓储与经营混杂等问题。
5.建筑施工领域。要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禁雨雪、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严防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隐患,加强对大跨度和超高模板支撑系统、整体提升脚手架、起重机械装拆以及地铁施工等易发生群死群伤的专项工程动态监管;重点打击进入坑、池、罐、釜、沟以及井下管道作业,不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强制通风、空气检测、佩戴专用防护用具等安全措施的行为。
6.特种设备领域。尤其是商场、医院、办公区域、居住小区、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等情况;重点整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制度未制定并落实,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作业人员上岗证不齐全,应急预案不落实等行为。
7.学校安全领域。要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的安全检查,坚决彻底整治学校及周边环境的各种安全问题。要教育学生安全用电、用火,集体组织在校生外出时,要进行安全教育,落实责任,确保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社区、科办(中心)、相关职能部门要针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早部署、早行动,各社区要加强出租房的消防安全检查,要在前期开展“三个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回头看”,查漏补缺,检查情况于1月底前报街道消安办,其它单位要采取各项有力措施,切实抓好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各线分管领导要对各自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检查,真正把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任务、责任、措施、要求落实到位,确保节日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社区、科办(中心)、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督促本行业领域内相关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重点部位、单位要加大监管力度,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认真组织落实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应采取紧急措施,责令其停业停产整改,要盯住不放,实行动态监管、跟踪督查。对屡教不改、整改不力的要严肃处理。
(三)迅速行动、狠抓落实。各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部署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各线领导带队检查牵头单位要认真做好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联系工作,在规定日期内确定具体的检查日期、重点检查单位和参加检查的人员,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各组检查结束后,请牵头单位负责,将本组检查情况(附件2)于1月31日前报街道215办公室。
通知人:
20xx年1月11日
春节前安全检查通知 篇6
各医疗卫生单位:
20xx年春节将至,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省、市、区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我局决定对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对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安全工作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节日期间继续施工和生产经营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现场带班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在做好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确保安全生产。各地、各单位要针对春节假期长的特点,认真研究安全工作对策措施,分析可能发生的问题,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和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立足安全教育在先,防范措施在前,使安全责任得到全面落实。
二、认真组织,开展节前安全生产检查
为确保节日期间有个安全稳定的环境,自即日起到春节前,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节前安全生产检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参加,要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检查、不留死角,突出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整改,整改工作要有具体的方案,要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安全措施、安全经费,完成时限,确保整改有效。为确保检查效果,我局将组织督查人员,对市区城市燃气、市政施工、市政设施、公园及游乐设施等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进行督查,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存在隐患的单位进行督促整改,各地也要督促各行业单位落实安全检查,确保检查不走过场。
三、突出重点,全面落实安全工作措施
各行业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突出重点,落实措施,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各燃气经营单位要加强燃气设施设备、管线的巡查,做好燃气运输、储存、灌装、供应的安全管理,严格燃气安全配送,进一步加强燃气用户的安全教育,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用气。各公园管理单位要加强对“三山”公园等公园场所以及儿童公园游乐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安全运行,要加强监控,严格公园用火管理,防止发生火灾,确保游客安全。市政设施管理单位要加强对各类市政设施的管理,要加强城市亮化设施、路灯、公共自行车、市区道路、桥梁窨井以及市区绿化等的日常巡查和维护,对损坏的路灯和电器线路等设施及时进行修复,确保城市市政设施安全行运。各市政工程建设、施工单位要加强对在建施工工地的安全管理,重点做好施工现场围护、临时用电、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工作,对春节期间留守工地的民工要组织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能力,防止发生火灾、触电、中毒等事故。各单位要严格春节期间行车安全管理,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做到不酒后开车,不疲劳开车,坚决杜绝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确保行车安全。春节放假期间,各单位要重点加强防火管理,放假前该切断的电源要切断,该消除的火种要消除,并严格控制烟花爆竹,以确保安全。
四、加强值班,做好节日期间应急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要严格落实企业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撤人命令的决策权和指挥权,严防因处置不当、不及时造成伤亡事故;要严格执行事故及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信息;要落实好节日期间应急救援响应机制,准备好应急队伍,备好应急物资与设施设备,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要按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并按程序及时上报事故情况。
通知人:
20xx年1月11日
春节前安全检查通知 篇7
各施工、监理单位:
20xx年春节临近,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合肥市安委办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部署要求,确保岁末年初施工安全形势平稳,决定开展20xx年春节前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通过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全面深入细致的进行拉网式安全生产检查,严查安全隐患,堵塞监管漏洞,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为20xx年春节营造出安全、稳定、祥和的良好环境。
二、检查范围:所有在建项目。
三、检查时间:即日起至春节前。
四、检查内容
1.各施工、监理责任主体岗位职责落实情况,包括施工现场管理机构和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总分包安全管理、安全考核和追责情况。
2.重大安全危险源的管控,包括施工现场大型机械设备(塔吊、人货电梯、龙门架、吊篮等)、深基坑、地下顶管、高大模板及脚手架、农民工宿舍等部位的消防安全、易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的重点部位和施工环节。
3.冬期施工措施的落实,包括方案的编制审批和落实、雨雪冰冻天气的安全防范、各项应对措施等。
4.施工现场的扬尘防治管控,包括扬尘防治的各项措施落实、专款专用情况等。
五、工作要求
1.压实主体责任。各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迅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查找和整改各个项目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对隐患和问题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不可有丝毫懈怠,切实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落实隐患整改。各责任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立即落实措施整改到位,对暂不具备条件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立即暂停施工,责令企业制订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到位,隐患及整改情况须责任到人,并留存相关记录。
3.强化检查督办。市重点局将组织第三方巡查单位开展专项督查,对于未按要求落实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施工、监理单位及责任人将进行通报,并纳入信用评价系统。
通知人:
20xx年1月11日
春节前安全检查通知 篇8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抓好当前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元旦期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以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道路交通、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建筑工程、加油站以及其他事故易发的行业和单位为重点,全面检查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冬季防火等情况。
1、公众聚集场所主要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重点对量贩、学校、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通道及消防设施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对达不到消防要求的,必须停业整顿,限期治理,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2、道路交通要重点检查交通运输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严禁客运车辆超载、超速、客货混装和驾驶员疲劳驾驶、车辆带“病”上路、农用车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
3、危险化学品主要检查从业单位贯彻《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情况,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单位的安全监管。其他工业企业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三级安全教育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情况。督促各企业认真制定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措施,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4、烟花爆竹主要检查储存、销售等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检查管理是否到位,各项措施是否落实,严厉打击私产、偷产烟花爆竹行为。
5、水上交通安全主要检查渡口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和各类船舶的技术指标和相关安全设施状况,严禁各类船只带“病”运营。
6、建筑施工单位主要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落实情况,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防范措施及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重点整治和查处高空作业、临时用电、施工机械的违章违规现象。
7、加强在用锅炉、压力容器的的安全管理,抓好设备设施的检测检修等工作。
二、时间安排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12月27日至28日,各单位自查
第二阶段:12月29日至30日,乡分组集中检查阶段,及时发现和整改隐患。
第三阶段:12月31日,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进一步完善和总结。
三、组织分工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在乡安委会统一领导下进行,乡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整个大检查活动的协调、督查。此次安全生产检查共分三个组,具体分工如下:
第一组:组长:华远显,成员有乡安监办、村镇建设中心,主要负责建筑施工、农村公路建设的安全生产检查。各村负责村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村委会主任为第一负责人。
第二组:组长:高喜文,成员有农技、水务、农机等单位。主要负责农业、水利、农机、农药、农业项目中的安全生产检查。
第三组:组长:孙嘉武,成员有工办、派出所、教办室、交管所、工商所、司法所、办公室等单位,负责工业企业、学校、幼儿园、道路渡口及食品安全、三产服务业及机关安全生产检查。
四、工作要求
1、各村、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构建和谐社会和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出发,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针对节日期间放假时间长,人流、物流、资金流量大的状况,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各村、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带队检查,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落实工作。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和突出问题,要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认真研究,并制定出切实有效的应对措施,及时排除隐患,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2、明确检查责任,突出抓好隐患的整改落实。各检查组必须严格落实“隐患排查、隐患整改、隐患整改督查”三个责任制,要改进检查方法,坚持单位自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相结合,认真整治各类隐患,解决好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突出抓好隐患的整改落实,做到定时间、定人员、定责任,确保整改到位,坚决防止和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3、各村、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在安全检查活动中如发现重、特大事故隐患,在采取必要紧急措施的同时,必须督促和落实被检查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并及时报乡安监办(联系电话:)。
4、各村、各部门将此次安全生产检查情况于12月31日前报乡安监办办公室。
以上通知,希即贯彻执行。
通知人:
20xx年1月11日
春节前安全检查通知 篇9
各社区(筹备组),机关各科室:
为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稳定,根据建委办[20xx]32号《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区安委办关于年初及20xx年“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组织开展好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节前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及应急工作,街道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办,张永兵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检查统筹协调及隐患排查整改等工作(附表1)。
二、开展安全检查
(一)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检查。
1、自查自纠阶段(1月11日至18日)。各社区(筹备组)、科室组织开展本辖区、责任条口安全检查;安全检查为全行业、全领域安全普查,各社区(筹备组)、科室形成安全检查情况小结,并于1月18日前报街道安办汇总。
2、专项检查阶段(1月19日至25日)。街道由各分管领导带队(附表2),组织专项检查组,根据各单位安全检查情况,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检查督查,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整改;重点安全隐患开展联合执法,并向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3、春节管控阶段(1月26日至2月15日)。重点加强烟花爆竹管控和日常安全巡查。
(二)检查整治重点。
1、建设工程工地安全检查
责任单位:城市发展科
检查重点:辖区在建、待建、在拆、待拆工地,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控
检查要求:
(1) 检查工地消防设施、消防通道设置情况;检查工地用电、用火、用气安全:有无电线私拉乱接、违规动火、违规使用煤气包进行施工现象;
(2)检查工地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在岗、安全值班;
(3) 检查工地专业机械和其它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从业人员执证上岗情况;
(4)及时发现和拆除工地内违章搭建,消除隐患;
(5) 检查工地内部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卫生许可证、健康证;
(6)配合组织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控工作。
2、学校、网吧等文化事业单位
责任单位:社区建设与社会保障科
检查要求:
(1)检查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部门设置与安全管理人员在岗情况;开展学校、幼儿园消防设施、器材检查,检查学校应急消防通道、逃生通道畅通情况,组织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2)检查网吧、电影院等公共文娱单位是否设置安全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检查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善、消防器材是否到位、消防通道设置及疏散标识悬挂是否符合规范;是否有违规用电、用气、用火行为;
(3)检查辖区是否有非法开办小饭桌、小课桌或假期托管、补习班行为。
3、人员密集场所
责任单位:综治办
检查重点:地下室、群租房、烟花爆竹管控等
检查要求:
(1) 牵头组织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控工作;
(2) 检查地下室安全,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可用,排查占用消防通道、住人、生火做饭、使用大功率电器及生产经营行为;疏散指引标识是否清晰;
(3)开展群租房检查,排查房屋安全,是否有私自改变房屋结构行为;检查消防器材是否配备、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4、生产企业、加油站及其它规模以上经营单位
责任单位:安办
检查重点:辖区生产企业、加油站、大型卖场、规模餐饮企业、农贸市场及经营单位等
检查要求:
(1)检查企业是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在岗情况;检查安全值班制度落实情况;
(2)检查企业、单位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消防器材配备情况和消防通道畅通情况;
(3)开展食品安全检查,重点加强一次就餐达100人以上餐饮经营单位安全检查,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是否齐全;
(4)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设备是否在检、是否正常运行、是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5)检查菜场消防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6)检查辖区加油站消防设施设备。
5、小区安全
责任单位:责任社区
检查重点:小区及门面房的消防、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等
检查要求:
(1)检查小区住宅(含商业街区)消防系统、小区燃气管道的安全检查;
(2)检查门面房用电、用火、用气情况:有无违规使用危化品、违规使用煤气钢瓶、私拉乱接电线现象,消防器材配备情况,消防通道通畅情况;加大易燃易爆、毒化品等特许经营类的安全检查;
(3)开展餐饮店安全检查,检查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检查消防器材、消防通道畅通等情况;
(4)加强从事切割、电焊及涉及特种设备的经营行为的安全监管,配备安全防护器材;检查废品收旧点有无从事违禁品回收行为,检查经营秩序是否混乱、消防器材是否到位、是否有消防通道;
(5)配合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控工作。
6、物业管理
责任单位:物业办、辖区各物业公司
检查重点:小区内部及周边门面房特种设备安全等
检查要求:
(1)开展小区内部及附属商业体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并及时维保;
(2)开展小区消防系统安全检查,落实消防系统日常维护与保养,配备消防器材,配合消防部门、社区开展消防系统整改;
(3)开展小区其他安全基础设施维护与安全检查;
(4)配合开展小区烟花爆竹管控工作。
三、相关工作要求
1、各责任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由主要领导牵头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加强春节期间的安全宣传及教育,积极营造良好向上的安全监管氛围。
2、根据“综合监管、属地监管”的原则,安全隐患由各单位统一整理汇总后报送安办,重大隐患书面专题报告;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安全隐患整治,能解决的第一时间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安排专人做好日常安全监管巡查及情况登统记工作。
3、切实加强安全检查和信息上报工作。各单位要结合网格巡查和年前入户走访等工作,重点抓好日常巡查及春节期间的安全管控;近期,各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1月18日前上报安全检查落实情况,2月15日汇总上报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情况。
4、严格执行值班值勤制度。节假日期间实行领导带班,各级值班员交接班有登记,遇有情况及时报告,每天下午由街道值班员将当天值班情况汇总后,经值班领导确认后报区总值班室;遇突发紧急事件立即上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第一时间报街道值班领导,并按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备勤的通知要求,落实“第一时间”报告制度。
通知人:
20xx年1月11日
春节前安全检查通知 篇10
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驻区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用药安全,保证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青岛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青食安委办〔20xx〕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春节期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xx年1月21日――20xx年2月12日
二、检查重点:
各单位要结合春节期间人民群众集中消费的特点,加大监管力度,突出“四个重点”:
一是加强重点品种的监管。对节日期间人民生活必需品和节日大宗食品,如面粉酒肉油豆制品蔬菜水果水产品奶制品保健食品饮料散装食品药品等,进行针对性的市场检查,严查严处销售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标准的食品药品行为。
二是加强重点环节的监管。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重点抓好食品小作坊企业的检查,打击各种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取缔无证小作坊;食品流通环节重点抓好市场食品准入,检查食品经营流通领域的进货检查验收索票索证购销台帐等市场准入制度的执行情况,打击各种以节日为由促销过期霉变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食品消费环节重点检查宾馆饭店餐饮卫生情况,加大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力度,促进餐饮业提高食品安全自律能力;涉药环节重点检查涉药单位的合法性及生产经营行为的规范性。
三是加强重点场所的监管。要针对节假日特点,重点抓好各类农贸批发市场大型食品购物商场餐饮经营企业食品安全防范,着重检查食堂酒店餐饮等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加大对旅游景点景区餐馆食堂的食品安全检查力度,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是加强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要重点查处,坚决打击,消除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隐患,确保节日期间无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事故发生。
三、检查方式
(一)企业自查。各企业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拉网式检查。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自行组织全面拉网式检查。
(三)联合执法检查。由食药监督局四方分局牵头,组织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于1月29日对农贸市场商场餐饮企业生产加工企业药品经营单位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单位要把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统筹部署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食品药品安全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明确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加强联合执法综合执法,切实采取措施,加强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的不法行为,要坚决打击,决不手软,确保全区节日期间无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事故发生。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做到责任明确,任务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因责任不落实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要结合实际,尽快部署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工作。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及时处理各种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以及消费者的投诉举报,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要全力组织应急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各单位要加强协作,齐抓共管,确保节日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区政府将在春节期间组织联合检查,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通过适当途径,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和提高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食品药品消费信心。同时,要注意引导新闻媒体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报道工作,客观科学的报道有关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要以正面引导为主,广泛宣传科学饮食用药知识。
(四)及时总结,巩固成效。各成员单位请将专项检查情况于2月10日前通过金宏网报区食品药品安全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整理上报。
各成员单位要在2月4日前将春节期间值班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报区食品药品安全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知人:
20xx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