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环境整改的通知书3篇》
要求环境整改的通知书(精选3篇)
要求环境整改的通知书 篇1
_物业:
经现场取证,发现清林物业公司在物业管理过程中存在诸多违法、违规行为,现责令你们在20_年12月31日前完成以下几方面的整改,预期未整改或整改未达标,我们将依法取缔你们在本小区的管理权利,并强行驱逐出去,清林物业公司与所有业主所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视为自动解除并失效。整改未达标之前,所有业主可依法延期缴纳物业管理费,直至整改达标。
1、停止非法霸占小区人防及地下设施行为,放弃出租活动,尽快与租户解除租赁合同。
2、公布公共设施出租所得,以此抵消业主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
3、公布公司20_、20_、20_、20_年财务收支情况。
4、强化员工服务意识,规范业务操作程序。
5、精简机构,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素质和公司管理质量。
备注:所有跟帖视为业主签名并同意本通知单所列事项,具有法律效应。
世纪龙祥嘉园业主
20_-09-21
要求环境整改的通知书 篇2
_县__饲料厂:
由于你厂地处居民区的居住密集区,属环境敏感地段,周边居民对你厂噪声扰民、污水不能达标排放、气味难闻、锅炉烟尘造成污染等环境问题反映强烈,多次通过各种途径向县政府及环保局反映和投诉。
经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调查核实,你单位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1、生产中设备运转和操作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2、生产废水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存在环境污染隐患;
3、糖化饲料生产中产生恶臭气体,属无组织排放,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4、锅炉未安装除尘脱硫设施,烟尘对大气环境造成较严重污染。
5、生产规模小,生产工艺落后,能耗高,不符合清洁生产政策要求。
你厂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你单位于20_年8月31日前按以下要求进行整改:
1、对厂房设隔音板,对产生噪声的设备设置减震垫,对露天设备和作业环节进行封闭,使噪声达到国家规定《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I类标准:昼间不得超过55dB,夜间不得超过45dB;
2、必须上污水处理设施(如:厌氧生物处理设施),对生产废水进行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
3、对厂房进一步封闭,避免恶臭气体散发到周围环境中;
4、锅炉必须安装除尘脱硫设备,或更换为符合环保要求的环保型锅炉。
地址:县党政办公楼__室
联系电话:45__17
执行人员签字:
_县环境保护局
201_年_月_日
要求环境整改的通知书 篇3
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号)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自治区会计师事务所重点检查的通知》(新财监〔〕8号),我厅组织检查组于*年6月30日至7月11日,对你所*年度和*年1至5月执行审计准则、内部控制制度、财务核算及缴纳税费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
一、审计报告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审计证据获取不充分
1.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的“货币资金”年末余额执行审计程序不到位,获取的审计证据不充分,确认依据不足。
*年3月13日,你所出具的“哈密星鑫镍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新万鹏审字〔〕第034号),注册会计师对“现金”年末余额31,642.50元,未进行盘点,未对大额凭证进行抽查;对“银行存款”年末余额为32,226.06元,未进行函证,未对大额凭证进行抽查。
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第九条“注册会计师的目标是,通过恰当的方式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得出合理的结论,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和第十二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银行存款……实施函证程序……。如果不对这些项目实施函证程序,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说明理由”的规定。
2.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债权”、“债务”年末余额执行审计程序不到位,获取的审计证据不充分,确认依据不足。
*年3月5日,你所出具的“哈密市骁麒矿业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新万鹏审字〔〕第26号),注册会计师对“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1,646,212.02元、“应付账款”年末余额2,165,600.30元,未实施函证程序及替代程序,未获取或编制账龄分析表,未对大额凭证进行抽查。
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第十三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应收账款实施函证程序……,如果认为函证很可能无效,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替代审计程序,获取相关、可靠的审计证据。如果不对应收账款函证,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说明理由”的规定。
3.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在建工程”年末余额未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不充分,确认依据不足。
*年3月5日,你所出具的“哈密市骁麒矿业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新万鹏审字〔〕第26号),注册会计师对“在建工程”年末余额7,334,088.36元,未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未实施实地检查程序,未查阅资本支出预算、相关会议纪要,未对大额凭证进行抽查。
4.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应付职工薪酬”年末余额未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不充分,确认依据不足。
*年3月13日,你所出具的“哈密星鑫镍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新万鹏审字〔〕第034号),注册会计师对“应付职工薪酬”年末余额为1,800,000元,未实施实质性分析性程序,未与主营业务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相关账项核对。
5.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未分配利润”年末余额未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确认依据不足。
*年3月5日,你所出具的“哈密市骁麒矿业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新万鹏审字〔〕第26号),注册会计师对“未分配利润”年末余额-305,230.29元,未予关注。经查,截止*年12月31日,该公司仍在筹建期,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计入未分配利润科目,账务处理错误,注册会计师未进行调账。
上述3至5项问题,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九条“注册会计师的目标是,通过恰当的方式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得出合理的结论,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的规定。
(二)审计报告正文不规范
经抽查,*年1月1日至*年4月30日你所出具的哈密市骁麒矿业有限公司等18户企业的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对审计报告正文中“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描述不规范。
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第二十九条“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应当说明,编制财务报表是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一)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二)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规定。
(三)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恰当
*年3月13日,你所出具的“哈密星鑫镍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新万鹏审字〔〕第034号),注册会计师对“短期借款”年末余额39,242,290.51元,在工作底稿中标注“受时间及客观条件,企业未提供函证及借款合同,报告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意见与工作底稿意见不一致。
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第十二条“注册会计师的目标是:(一)在评价根据审计证据得出的结论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的规定。
(四)发表的审计意见类型不一致
1.*年3月5日,你所对“新疆华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新万鹏审字〔〕第024号),留存的审计报告有明显的改动痕迹。经延伸检查,被审计单位提供的审计报告(新万鹏审字〔〕第024号)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留存的审计报告与发出的审计报告所发表的审计意见类型不一致。
2.*年4月21日,你所对“哈密市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新万鹏审字〔〕第053号),留存的审计报告有明显的改动痕迹。经延伸检查,被审计单位提供的审计报告(新万鹏审字〔〕第053号)中“三、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为1条,留存的审计报告“三、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为2条。留存的审计报告与发出的审计报告所发表的审计意见类型不一致。
上述1至2项问题,违反了《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第五十六条“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必须按照执业准则、规则的要求,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以经过核实的审计证据为依据,形成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不得有下列行为:……(二)对同一委托单位的同一事项,依据相同的审计证据出具不同结论的审计报告”的规定。
二、验资报告存在的问题
(一)验资工作底稿编制不完整
*年1月20日,你所出具的“新疆大安特种钢有限责任公司”验资报告(新万鹏验字〔〕第005号),注册会计师在实施变更注册资本审验时,验资业务约定书填写不完整,未约定收费金额,验资报告上无注册会计师签名。
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第八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就下列主要事项与委托人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五)验资收费”和第二十二条“验资报告应包括下列要素……(七)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的规定。
(二)验资报告获取的证据不充分
1.*年1月20日,你所出具的“新疆大安特种钢有限责任公司”验资报告(新万鹏验字〔〕第005号),注册会计师在实施变更注册资本审验时,未获取被验资单位最近一期会计报表,未获取法人股东出资前最近一期会计报表。
2.*年1月28日,你所出具的“新疆国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筹)”验资报告(新万鹏验字〔〕第006号),注册会计师在实施设立注册资本审验时,未获取法人股东出资前最近一期会计报表。
上述1至2项问题,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第四条“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合同、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是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出资者和被审验单位的责任”的规定。
三、保持设立条件存在的问题
你所股东代黎民,出资5,000元,出资比例1%,经核实现为昆仑银行吐哈分行鄯善石油支行行长;股东李根平出资2,000元,出资比例0.40%,经核实现为国投新疆煤炭物流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上述两名为挂名股东。按照设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不少于5名股东的要求,已达不到事务所的设立条件。
违反了《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第八条“设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5名以上的股东……”和第九条“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股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二)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的规定。
四、审计收费存在的问题
*年1月至*年5月,你所共出具审计报告195份、专项审计报告43份、验资报告78份,经查实:有121份审计报告、39份验资报告业务收费低于或高于指导价20%以上。
违反了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新计价费〔20xx〕1942号)“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上下浮动20%”的规定。
五、财务核算存在的问题
*年1至12月,你所从“管理费用”预提劳务费155,000元,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当期未作纳税调整,少缴纳企业所得税31,000元。
上述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的规定。
六、处理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厅责令你所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
(一)对质量控制和执业质量存在的问题,责令你所按照《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整改,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加强内部质量控制,进一步提高执业质量。
(二)对设立条件存在的问题,责令你所在两个月内辞去挂名股东人员,并按照规定补充缺失的股东,同时将情况报自治区财政厅财政监督检查局。
(三)对未按标准收费的问题,要求你所今后严格按照《*区注册会计师对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执行业务收费标准》的规定收费,收费标准控制在上下浮动20%以内。
(四)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问题,责令你所依法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并补缴税款31,000元。
请你所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将相关整改情况及完税凭证复印件报自治区财政厅监督检查局,我厅将择期对你所相关整改情况进行回访检查。
*区财政厅
*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