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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业主的公开信【热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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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业主的公开信(通用8篇)

致业主的公开信 篇1

尊敬的业主:

您好!

在这春暖花开的季节里,泊岭紫郡物业服务中心的全体员工向您及您的家人致以最诚挚的节日问候,祝您及您的家人节日快乐!

在过去的20xx年,我们的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和落实,离不开您的关心和配合,是您的关心让我们经常思考,也是您的意见让我们不断进取,在此,诚挚的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同时,我们也看到了自身的不足,在新的一年里,我们会把日常服务和基础管理工作做的更好,让您更满意,是我们全体员工的心愿。

在节日期间,如果你选择外出旅游、探亲、访友,请您注意:

1、请您在外出前查看家中门窗、电源、水源、煤气是否已经关闭好。

2、外出前请您事先了解所去地区的气候情况,并做好相应的衣物准备;

3、旅行中请您注意饮食卫生安全。

如果您选择在家中享受宁静的家庭生活,请您注意:

1、请您将家中音响、电视音量调至适当,以免影响邻居休息;

2、请不要给陌生人开门,如有情况请及时与物业中心联系;

3、在节日期间请您不要将自行车等物品放置在楼梯间,以免丢失及堵塞消防通道为您带来不便;

4、有汽车的业主,节日期间请锁好汽车门窗,勿将贵重物品放置车内,并将汽车停放在自己的车位上,不要随意占道停车。

在过去的日子里,我们的服务可能有一些不尽如意的地方,在此一并向您表示深深的歉意。

我们相信在您的支持配合和大力监督之下,通过我们辛勤劳动,一定能使我们的泊岭紫郡小区建设得更加美好。

如有其他问题请与物业值班人员联系。

咨询电话:

再次感谢您并祝福您身体健康、吉祥如意!

泊岭紫郡物业服务中心

致业主的公开信 篇2

全体业主:大家好!

华府的物业是大家付出半生的心血所得,从办理入住手续开始,广大业主就悼进了一个不公平被欺诈的黑洞,物业以交房相挟,将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物业管理服务协议》、《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等“霸王条款”强加给广大业主,以实规开发商继续掠夺广大业主的利益的目的。

以下数据清楚显示,物业是开发商利益链上重要环节,

一,华府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物业费1.90元/平方米,每年物业费高达800万。

二,华府:3XX0住户,停车费按1户1车计算,停车费收入高达600万。

更今人发指的是,小区地下、天台、露台等共用部分归全体业主,其开发建设费用已由全体业主卖了单,但物业却要收取13万一个车位,仅此额外收费就高达1亿。

俗话说的好: “端谁碗,看谁脸”,在碗是虽然业主花钱卖. 但却由开发商决定谁端碗,有人报料:物业公司经理年薪30万,业主不仅没有知情权、更谈不上监督权和审核权,权利被剥夺殆尽。在没业主监督机制制约下,物业打着“服务业主” 的旗号,干着为开发商掠夺广大业主的利益的勾当。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我们与开发商、物业是完全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在利益被严重侵害面前,为何广大业主没有仼何选择权呢?究其原因我们不难发现:XX公司利用信息不对称、供求关系不平衡,将不平等强加给广大业主。由于业主是以个人面对机构,存在信息及心理弱势,不得不花了冤枉钱还得受窝囊气。

根据刚通过的《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专有部分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可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有权要求提供下列文件资料:物业管理区域划分证明;业主名册;建筑规划总平面图;附属设施设备交付使用备案证明;绿化竣工总平面图;物业服务用房配置证明;专项维修资金交存证明;成立业主大会必需的其他文件资料。

广大业主要依法行使法定权力,就必须成立业主委员会。业委会是斩断开发商的利益链的剑,开发商会不择手段的百般阻挠。因此,全体业主必须团结起來, 用法律的武器捍卫我们的权益,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组。

否则,被开发商继续掠夺,将成为我们挥之不去的梦魇。

业主:

邮箱:

20xx-8-18

致业主的公开信 篇3

尊敬的全体业主:

我司自20xx年成立至今一直致力于服务好本区所有业主/住户,衷心感谢业主与住户对我司这么多年来的认可、支持和包容。关于20xx年11月13日由本区业委会发出的《关于公开招聘物业服务企业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对本司工作的不足与公共收益事项缺失事实依据的阐述一事,我司一直抱着做好本职工作就是对业主最大的回报为宗旨,同时为了尽量减少彼此间的矛盾为原则,因此至今并未对上述缺失文字作任何解释。近段时间一直得到多位业主对我司的理解与关心,认为我司有必要对上述说明给予解释,也作为对全体业主的一份交代。在此,我司作出以下回复:

1. 我司在对本区的服务管理工作上事实仍存在很多不足,因此我司一直敢于投入大量资金致力修正、改善,对内不断完善管理体系,对外不断提升服务质量。近三年作出了以下几点内部改进:1)高薪诚聘了一位前身受聘于国家一级物业服务管理企业单位(招商集团旗下一级资质物业公司)的职业经理人,该经理人在物业行业已有10多年的项目服务管理经验,现掌管本司的整体运营,致力打造一支超一级的物业服务管理团队。2)不断强化内部管理体系,引进国家一级服务管理模式。3)多次保送中、高层管理人员外出学习提升专业知识。4)多次组织团队到一、二线城市优质物业服务管理公司交流学习。5)不定期组织基层人员培训(如:生命急救演练、消防演练、服务意识培训、综合素质训练等)。

2. 关于《说明》里提到的公共收益事项收费全年超过200万,此数据来源完全失实,为能给业主一个明白,我司欢迎由全体业主选派代表协同业委会代表另聘第三方审计部门进行审查。该属于业主共有的公共收益基本做到专款专用,均投入使用在本区公共事项中(如整套人行/车道出入门禁系统与硬件的更新、维修;更换并提升监控中心系统和硬件;更换并增设部分公共娱乐设施;机电房内设施配件维修、更换;机电房防噪音、排风设备改善;更换一期部分公共电缆;一、二、三期消防水管维修更换;大中型社区文娱活动;人工湖、各球场设施设备维护维修;公共区域园林绿化养护更换;楼宇电梯配件维修更换,楼宇内公共部位维修等中大型项目;公共道路维补,公共设施设备中小配件维修更新材料费等中小型事项)。

3. 关于《说明》中提及的“收外来车位费”收入的前后差别。我司在首份公共收益报表递交后已对业委会作出解释说明。现再次以书面向全体业主阐明:“收外来车位费”我司统称为“临时车辆出入收费”,里面涵盖区内没车位的业主/住户车辆和外访车辆出入收费。我司在本区未成立业委会前和成立业委会后并未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仍一直沿用前期物业服务管理方式。自20xx年起,随着入住率和新增车辆的激增,本区固定车位数量已无法满足所有业主车辆,出现供应严重不足的现象,无法提供车位的车辆只能领取临时出入卡出入小区,收取临时出入费。此现象给我司在管理过程中带来了种种困难:如乱报乱停乱放严重;堵岗、冲杆、逃费、欠费频发;辱骂甚至殴打维护员,车辆出入自如,安全隐患大幅提升,对我司的员工心理及日常安全管理带来了非常严峻的挑战。为了加强区内的车位管理乱象,提高对临时车辆的管控力度,增强秩序维护员的管理积极性,提高临时车辆的收费率,我司于20xx年9月24日推出了一系列激励措施,让秩序维护部人员与临时车辆出入收费率和管控绩效直接挂钩,进行奖励分配(详细文件可在物业服务中心查阅),此扣除费用均作为秩序维护部奖励经费之用。执行此措施后针对临时车辆管理的成效立竿见影,有了很大的提升,确保了本区的治安管理稳定性。我司首次公布的数据是扣除绩效费用后的收入数据,事后因业委会提出我司需把总收入以及绩效费用均需显示在报表中,我司于20xx年10月按业委会要求重新提交了一份涵盖上述费用的报表。我司在跟业委会会谈期间均已做出阐明。

4. 关于公共收益移交事宜。我司在业委会成立后关于后期公共收益的移交事宜双方已多次进行沟通,且均有文件记录存档。我司非常乐意,也非常希望尽快依法移交此部分费用交由业委会处理。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七)项: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且《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中详细说明“决定第十一条规定的其它事项(含上面第七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以上条文均已明确公共收益的使用方法必须经全体业主同意表决通过后,由业委会通告并执行。因我司至今仍未收到任何业主表决文件,基于确保全体业主权益的原则,同时因本区未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为不延误公共区域的维护维修工作的如期进行,确保业主的正常生活不受影响,我司未能如期移交此部分费用,望全体业主尽快通过有关表决并落实公共收益的使用办法,我司好做出移交工作。

5. 我司不断自我提升服务管理水平的目的。众所周知,我司与本区的开发公司是兄弟公司,彼此相互支持,自成立之初因得到开发公司的全力支持,不惜成本大力投入,我司方可打造出享誉台山的达到一级服务管理水平的队伍,也正因如此,我司的优质管理也为开发公司开发的产品注入了强劲的品牌效应,带来相应的效益。本小区是我司为开发公司打造的当地首个品牌项目,而开发公司也一直致力于打造自我品牌价值,为日后所开发的其他项目奠定坚实的品牌基础,因此我司仍不遗余力不断自我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力保地区同行业龙头地位。至今仍不计成本致力为本区业主创造一个优质服务、安全、和谐、便利的社区生活。

6. 我司一直只想全心全意做好服务,业委会的成立间接加速了我司整体服务质量的提升,加强了我司全体人员的综合服务意识。我司非常感谢也一致认同业委会对我司的促进成果。但由于种种原因也导致了我司与业委会产生了不必要的矛盾,在此,我司经深思熟虑后,已做好退出本项目的思想和准备,依法等待全体业主通过表决,如业主大会表决确认不再聘任我司后,我司立即移交所有工作.

7. 感谢全体业主多年来给予我司如此好的机会为你们提供服务,感谢你们给予我司成长的空间;更感谢近段时间关心和支持我司的业主们,我司并不会因退出而解散,仍会不遗余力继续打造更优质的物业服务管理体系,为开发公司开发的新项目延续行业神话。

我司谨代表全体同仁向我们的业主致予最真诚的感谢!因为有你们成就了今天的物业!

致业主的公开信 篇4

XX地产成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初衷,其实很简单,无非是想让业主们能在XX地产开发的小区里生活的更愉快一点、XX地产开发的房子能在业主的手中保值增值,因为我们深知,我们和业主之间实际上是一种唇齿相依的的关系。并且,作为XX地产的最终目标是要打造“”地产品牌,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我们会继续加大物业管理上的投入力度,打造出真正的精品小区。

目前,物业公司的基层保安的工资标准平均在1600元/月、最高的可以达到1800元/月,并且在此基础上还将会有工资上调、增加福利的计划。这样的基层保安工资标准,不要说在珠海没有,就是在,除了五星级酒店保安以外,在住宅小区的物业保安里也属于少见。

为什么物业公司要开出这么高的工资?这是由于我们所处的地理位置相对市区较远,如果没有优厚的待遇,就很难建立一支稳定的物业管理队伍,没有稳定的队伍,连基本的日常运作都会捉襟见肘,还能奢谈什么创建优秀物业管理小区!

现在,物业公司有着来自我们的战略伙伴――华发物业公司的全力支持,根据双方的协议,华发物业公司将承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全程顾问;同时,来自、广州的物业管理人才的强力加盟、公司管理层的高度重视、资源投入上的倾斜性政策……这些基础条件都为物业的未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对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我们可以在此向广大业主做出郑重承诺:

第一,用1~2年的时间,将我们管理的小区达到珠海一流的物管水平。

第二,按照先进物业管理模式,用3~5年的时间,跨入全国一流物业管理企业行列。

任何新生事物的产生和发展都不可能一帆风顺,所以,XX地产和物业的发展同样也需要得到所有业主的支持,才能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下茁壮成长,其实,这种成长的利益也会被所有的业主们一起共同分享――这在万科、中海、龙湖、乃至我们身边的华发地产这些标杆企业的发展中,不是得到了最好的佐证吗!

虽然XX地产怀有和所有业主共同发展的强烈愿望,但是,我们也不会将绝大多数业主都不满意的决定强加给你们。如果绝大多数业主都同意并选择华发物业来继续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我们也将尊重你们的选择和决定!

“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让美好的生活更添价值。”我们将会一直朝着这个方向迈进,同时,我们也真诚的希望我们前行的路上一直能有你们不离不弃的身影―――所有尊贵的业主们!!!

20xx年XX月XX日

致业主的公开信 篇5

全体业主: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公布之后,筹备组收到了业主提出的很多意见,涉及房产证、公摊水电费、幼儿园的开放、增加老人活动场所、增设儿童娱乐设施、小区道路的改善、小区设施的维修、公共排烟管、公摊面积的计算、小区的广告收入,等等。

筹备组中的业主成员,与大家一样,也很关注这些问题,而且也以个人的名义作了很多努力。但是,筹备组由于不是业主的代表机构,面对种种困难,也和很多人一样,心有余而力不足。问题的症结,就在于没有一个能代表全体业主的合法机构!

业主们!只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我们才能有自己合法的机构,代表大家跟各方面去打交道,去落实问题的解决办法,去维护业主的利益。没有业主委员会,我们只是一群空有法律权利的散兵游勇而已!除了发发牢骚,提提意见,或者靠自己的力量作些软弱的抗争,我们还能做什么?像大家上面反映的问题,是很普遍的问题,大家的意见也很集中,但为什么就偏偏解决不了?

业主们!成立业主委员会是南苑目前最大、最紧迫的事情!但要成立业主委员会,首先要通过《议事规则》,因为它是选举业主委员会的依据。如果《议事规则》通不过,所有的工作就结束了,一切又要有热心的人从头再来,大家在长时间内又会处于一盘散沙的困境!

业主们!按照规定,必须有2/3以上投票权的赞成,才能通过《议事规则》。2/3!这是一个非常高的比例!考虑到各种因素,1200多户的南苑,要有接近900户投票赞成,才能通过!没有您的支持,这个比例是很难达到的!

业主们!我们现在共同参与的,是决定南苑前途的大事!关系到每个人、每个家庭的切身利益。在这个时候,每位业主手中的选票,都非常关键!因此,筹备组呼吁全体业主,珍惜这次来之不易的机会,从繁忙的工作中挤出时间,积极支持,大力配合,并投出您关键的一票!

筹备组也会采取措施,改善宣传工作,对大家作出必要的指引和说明,请密切关注。谢谢!

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

20xx年3月7日

致业主的公开信 篇6

尊敬的业主朋友们:

首先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城建地产的信任和支持。城建·XX项目自开工以来,得到了广大业主的热情关注和关心。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们陆续了解到部分业主对五号住宅楼的质量投诉和相关建议,我司对此极其重视。首先组织了多次业主见面会,对业主们提出的问题和疑惑进行了沟通和解释,也得到了大多数业主的理解和支持,但是仍有部分业主对工程质量表示了担心并不断通过网络等渠道发布不实信息,给其他业主造成了极大的困扰和忧虑,我们对此深表遗憾。

本着对业主负责和对项目负责的态度,近期我司聘请了具有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资质的XX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五所对本项目5号住宅楼进行了质量检测,检测结果表明5号住宅楼质量完全符合设计要求。请大家不要轻信网络传言,以免被误导,而产生不必要的担忧和困扰。如需了解详细情况可前往售楼处咨询。同时,为了广大业主利益,我司在此重申:

1、5号住宅楼质量完全符合设计要求,请广大业主勿信网络不实传言,勿被误导参加不利项目正常施工建设的活动或事项;

2、我们将在后续建设过程中更加严格把关,举一反三,确保工程质量更上一个台阶;

⒊、对于个别人员,在网络上发布不实信息和过激言论误导业主和客户的做法我们保留通过法律渠道维护公司权益不受侵犯的权利。

世纪置业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20日

致业主的公开信 篇7

尊敬的各位业主,您们好:

天寓第二届业委会经过三个多月的筹备,在社区和广大业主的积极参与和支持下,得以胜利召开,选举我们七位()组成了天寓第二届业委会。

作为小区的普通业主,我们和大家一样也深深地热爱着天寓这个美丽的家园。我们作为业委会成员,将积极围绕业主的共同利益和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精神,依靠广大业主,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我们将尽快公开招聘好物业公司,尽快改变小区目前的混乱状态。后续我们会对广大业主关心的问题,分轻重缓急来一项一项的落实处理。在适当的时候我们将组织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为广大业主提供交流和沟通的渠道。我们还将集思广义,发挥老同志们的余热,为小区的美好明天多做一份努力!

我们想做的很多,要做的也很多。我们决心脚踏实地,通过三年的不懈努力,全心全意为大家做一些实事、好事。我们为此也做好了为小区业委会的工作牺牲一些个人利益(精力、时间等)的准备。

天寓小区的和谐发展和维权仅仅靠我们这7个委员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我们需要每位业主的信任、支持和积极参与。我们更希望每位业主给予我们业委会成员多一点理解、多一份鼓励、多一点宽容、多一份阳光!总之,我们希望所有居住在天寓的住户团结起来,都来关心小区的事务,为我们共同的家园和谐美丽来出谋献策!

附:业委会8月工作计划和相关情况通报

天寓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20xx年7月23号

20xx年XX月XX日

致业主的公开信 篇8

业主:

时光荏苒,斗转星移。我们已经住进美丽的**小区一年以上了(一期的已经两年多了)。其间我们经历了坎坎坷坷,特别是在成立业委会这个大问题上,当然,我们依然收获着幸福和甜美。对于这一切,首先,我们业主要感谢开发商。因为没有开发商在开发,我们就买不到这么好的房子,更住不进这么好的小区。

其次,我们还要感谢老赵(洪杰)。因为没有老赵主事,我们小区就成立不了业委会,没有业委会,广大业主的权益就得不到保障。老赵同志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不计报酬,心甘情愿的为1200户业主服务,其精神实在可嘉。而且,业委会成立如此之快实在非一般人难以做到,其功劳实在是可圈可点。

第三,成立业委会是件好事。表面上看,这件好事是对业主而言的,对物业则谈不上什么好不好,因为只要业主交物业费,业委会成立与否都无所谓。其实则不然,成立业委会对物业(开发商)不仅是好事,而且是件大好事。只有业委会成立后,物业才能合法使用广大业主的维修基金(1200多万),谁能说这对开发商不是件大好事?

第四,关于成立业委会事宜,我谈几点看法:

1、业委会是由业主发起成立并受法律保护的群众性组织。而我们业委会的发起人却是开发商(指派其朋友老赵具体操办),尽管开发商也是业主,但此时的开发商业主已经不具有发起人资格了。那么,我们小区成立业委会为什么要由开发商发起呢?难道是因为没有业主主动发起成立?不然,早在一年前20xx年10月就有人应部分业主的要求发起了,他们就是以7号楼业主李旭光为代表的临时业委会。可是他们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到头来却因开发商拒绝提供必要的文本资料,被深北街道婉言谢绝了!然而,时隔2个月,开发商却主动发起成立业委会。

2、开发商为什么又要主动发起成立业委会呢?前面已经提到,他要利用业委会的合法程序提取维修基金为业主做好事。而做这个好事的前提是,业委会必须在他的控制之下,否则就难以实现他做好事的梦想。于是开发商美其名曰地找到“业主代表”老赵。

3、业委会在成立过程中戏弄广大业主。一是筹备委员会由开发商的朋友老赵控制。筹备委员会本应由街道主事,但至今没有见过街道工作人员的影子;二是候选人的确定也是由老赵亲自选定的(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成立后的业委会的意见与开发商一致);三是发、收选票由物业协助,甚至是全权办理,何谈选举结果是广大业主的真实意思表示?三是《选举办法》明确规定候选人为9人进行差额选举,而实际上却是8人,明显是践踏《选举办法》戏弄业主。当然,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住在多层的老赵进业委会(多层设定2人进入业委会),并顺理成章地被推选为主任,从而为开发商实现做好事的梦想铺平道路。

4、谁来当业委会主任。老赵进业委会并非难事,即使业主的选票不足50%也可以做到。那么,谁来当业委会主任呢?老赵吗?绝对不行,无论老赵怎样表示要为业主说话,为广大业主谋利益,也只能是司马昭之心,须知,老赵是开发商的朋友。老赵当主任既不符合选举办法,更不符合广大业主的意愿。我深信,业主们绝对不会答应。老赵当业委会主任后,广大业主的利益将会受到更大的损失,因为他会千方百计帮助开发商在短期内提取出业主的维修基金(应该长期并在发生较大问题时使用),为开发商谋福利。所以,业委会主任谁当都行,但是不能是开发商的人(无论亲戚还是朋友)来当。

第五,是否继续聘任爱家物业。

我认为,这是首届业委会要解决的最大的问题,也是难题。开发商与物业不能是一家,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否则,业主的利益很难保证,除非遇到大气的开发商。就我们小区看,开发商很小气,他在绞尽脑汁与业主们斤斤计较。目前为止,开发商欠小区的帐还很多,比如:没有按照原设计规划小区环形道路;原设计的“湖”被他开发商圈起来据为己有;公共设施没有任何配备;占用业主的公共区域建停车位为自己谋取经济效益;绿化跟不上,被肆意侵占破坏、少数业主供暖不达标等等。就物业的服务质量而言,很显然,也只能是准三级(房产局公布),然而却收取一级的物业费,业主们当然不满意,所以目前业主大都拒交物业费,等待成立后的业委会给广大业主个说法。至于能否继续聘用爱家物业,这要由全体业主说了算。个人认为,聘用的前提是:

1、开发商先偿还欠小区的历史债;

2、物业与开发商分家。否则,就不要谈什么聘用。如果在没有征得广大业主的同意的情况下,就签约爱家物业,我相信,广大业主不会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