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图书管理细则精选3篇》
小学图书管理细则(精选3篇)
小学图书管理细则 篇1
1、凡本校师生员工均可在本室借阅图书。
2、本室开放时间为:每日下午活动时间。开放时分年级借阅:
星期一:五年级;星期二:六年级;
星期三:三年级;星期四:四年级;
星期五:一、二年级。
3、师生员工借书一次一人一本。
4、借阅时需办理有关手续。
5、本校职工及学生放假离校时必须还清所借图书。
6、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扔纸屑。
7、支持管理员工作,协助管理员共同维护图书室秩序,借书时要按顺序排队。
8、护图书,不得圈点、批注,更不能撕毁、剪贴,违者每次罚款2元,情节严重的按定价赔偿。
9、借阅图书一般不要转借,如果转借损坏,由借书人负责赔偿。
10、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小学图书管理细则 篇2
为了有效地管理好班级红领巾书吧的图书,更有效地激发学生的读书热情,培养热爱读书、自觉读书的行为习惯和心理品质,提高班级红领巾书吧图书的使用效果,营造书香班级,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学生借阅图书应先翻阅《图书目录》后,向图书管理员提出所要借阅的书名及编号,不准随意在书吧乱翻。
二、借出的图书,管理员应认真登记好图书书名、编号、单价、借阅时间及图书完好程度。
三、借阅图书者应爱护图书,不得撕页、折页、剪裁、折卷图书,不得在图书上画线、批注或涂写,如有发现者,视其情节轻重进行相应赔偿罚款。
四、借出的图书一周内必须归还书吧,归还时图书时管理员应检查破损情况,及时处理赔款事宜。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归还者,必须在最后之日补办何借续手续。
五、借阅的图书若被遗失,应加倍赔偿(原价 X2),破损的图书视其破损程度酌情赔偿。
六、一周内未归还的图书,由管理员及时把借书人的姓名及书名、单价抄送班主任,班主任应指令其及时归还或赔偿。
七、图书管理员要做好防盗、防潮、防蛀等保护工作;做好书刊的清点、整理、修补、保管等工作。
八、放假前一周,由图书管理员清查一次借出的图书,把未还图书人的姓名及书名、单价抄送班主任处理。
九、学生休学、转学前必须归还清楚所借阅的图书。
十、书吧不向其他班级、校外开放。贵重图书应经班主任同意后借阅。
小学图书管理细则 篇3
一、爱惜图书,人人有责。
二、图书应分类入档,分期登记,并制定图书目录。
三、新购图书,应及时登记,及时入柜。
四、图书管理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无证借书。
五、图书只对本校师生开放,不得外借。
六、教师借书应签名,并注明书名,借还日期。学生借书由班长统一办理,并注明班级、姓名、书名、借还日期。
七、图书借阅时间,教师周二,学生周一,借阅时间一般为一周,如有延长,须办续借手续。
八、每次借书册数,教师不得超过三册,学生不得超过两册,特殊情况须经校长批准。
九、对人为弄脏,应批评教育,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十、图书管理员要做好图书室的环境卫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