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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的供货合作意向书【推荐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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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的供货合作意向书(精选3篇)

采购的供货合作意向书 篇1

甲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公司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外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坦诚协商,就甲方的建设项目投中小企业融资合作事宜,达成共识如下:

一、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暂定)

二、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

三、项目总投资_____________万美元,注册资本___________万美元

甲方投资_______________万美元,乙方投资___________万美元

四、甲方建设项目需提供的投中小企业融资总额约为_________________万美元。

五、甲,乙双方拟共同成立合作公司,乙方拟以现汇作为合作条件;甲方拟以项目的土地,固定资产和未来收益作为合作条件。乙方所提供的建设资金分批进入中外合作公司的外汇账户后,使用期为20xx年,前3年为建设期,建设期内免本息。从第4年底开始,甲方每年按12%的保底利润支付乙方红利,连续20xx年,到期不再还本息。

六、使乙方所提供的资金安全进入和汇出,双方就成立“中外合作公司”,设立“外汇账户”。

七、乙方负责提供申办合作公司所需的有关证明材料,甲方负责在当地办理申报,立项,注册等一切相关手续。双方保证提供给对方的材料是完整的,真实的,有效的。

八、甲方企事业用于抵押的企业的资产及建设项目,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之规定,需项目担保,作为与乙方的引资条件,若由于任何不确定因素造成不能按时将利润支付给澳方的,乙方有权接管合作项目的经营权,直至收回投资后,将项目的经营权归还甲方。

九、甲方建设项目的未来收益,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资合作法规定由双方认可的评估或谁机构进行分析评定和投资风险的估算后,作为乙方风险投资的依据。

十、中外合作公司成立后,乙方不参与今后合作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也不承担合作公司的所有法律与经济责任,只负责提供资金的监督使用和调配。合作期满后,乙方无条件退出,合作公司及全部甲方所有。

十一、甲,乙双方在引资合作过程中所产生的有关前期动作费用,境内部分由甲方垫付,境外部分由乙方承担。

十二、由此合作意向书所涉及的甲方与第三摩肩接踵经济关系及连带责任关系,均与乙方无关。

十三、乙方资金到位同时,按实际到位资金的_______%,甲方支付第三方一次性中小企业融资咨询服务费用。

十四、本合作意向书,由双方代表签字后确认。

十五、本合作意向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的供货合作意向书 篇2

编号:日期: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乙方:有限公司地址:

甲乙双方在充分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将在业务方面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2.甲方将从乙方购买甲方自用的(不少于300吨/每年)(指标见附件);

3.乙方将根据甲方的到货预计以集装罐方式向甲方供应(货到海门港);乙方收到甲方合格的信用证起45天内应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

4.甲方采用信用证方式以美元向乙方支付货款;

5.每批货物到港后,甲方应在港口官方规定的期限内提货,否则所产生的任何滞港等费用将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须提前至少一周书面通知甲方每批货物的到港日期;

6.甲乙双方将按季度定价,并参照台州市场价格(指中国主要供应商);乙方要求的付款条件为海运提单日起90天信用证付款;

7.乙方将根据甲方工厂现有生产装置和技术要求,设计并提供一个储存集装罐以及一套与之配套的送料系统,包括称重仪,空压机,吸收系统和连接装置等(下文中简称为基本储存及送料系统);但是,乙方不负责甲方工厂生产线的整改;

8.基本储存及送料系统将在乙方的帮助和监督指导下并根据甲方现有工厂布置及技术要求于20__年上半年尽早安装在甲方工厂;该系统将符合双方的安全标准,并在首次安装后由双方共同签字验收;

9.甲方将负责在设备安装前按照乙方的要求完成必要的基础准备工作如土建等,相关费用将由甲方承担;

10.该基本储存及送料系统(不包括储存集装罐)的预算总投资约为29万人民币,包含相关成本如设备,材料成本,运费及技术服务费,实际投资额将在安装完成后以实际总投入为准。双方将等额(50%对50%)分担实际总投资。本协议一经签署,甲方将立即汇款14.5万人民币至连云港化物有限公司账户作为50%的预算总投资,安装完成后双方再调整具体金额;储存集装罐将始终作为乙方的财产,系统的其它部分将在一定时期内由双方共同拥有,具体的投资分割单将在项目完成后由双方共同确认并将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乙方将保留在任何情况下合作终止时撤走其所属财产的权利;

11.合作期内,甲方将拥有对全部系统(只要甲方连续地从乙方购买)免费适当(按照乙方要求的规程)使用的权利并负责日常的维护保养及对系统损坏负责,乙方将负责年度的养护及定期的检察;

12.甲方只能将基本储存及送料系统用于乙方供应的货物的储存和传输,不能用于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的其它用途以及任何擅自的改造;

13.乙方将负责储存集装罐的更换和年度检验;

14.每个货罐的货物重量溢缺(提单重量与甲方卸货重量之差)在不超过0.5%时将被忽略不计,溢缺超过0.5%时甲方应予记录并立即通报乙方,并按照乙方建议的方案处理和解决;

15.当甲方购买的量累计达到1000吨时,乙方将把所拥有该系统份额的第一部分(占总投资的25%)转让给甲方;当甲方购买的量累计达到20__吨时,乙方将把所拥有该系统份额的第二部分(占总投资的25%)转让给甲方;届时该基本送料系统(集装储罐除外)将归甲方全权所有。

16.协议书双方签字后自上述第一日期起一年(12个月)有效,并且有效期将不断自动延续至下一年度除非任何一方要求终止;

17.若一方想要提出终止该合作,则该方须提前9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8.事先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该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泄露给第三方。

19.该协议中任何未尽适宜,双方将以友好方式解决;

20.此协议的英文版本内容应与中文版本内容一致,两者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有限公司

采购的供货合作意向书 篇3

甲方:中房集团明鑫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吉林龙元堂奥能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甲乙双方经过洽谈,就乙方“牛血SOD综合开发”项目合作达成共识,为加快双方的合作进程,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作投资相关事宜签署本合作意向。

一、合作方式

股权质押投资:乙方项目符合甲方合作条件,经甲乙双方签定正式合同后,由甲方采用100%股权质押投资的方式进行投资。

二、合作资金

1、项目需甲方投入资金1.1亿元人民币。乙方以该项目所有固定资产(房产及其他设备)作为合作条件。

2、合作期限 :5年,自签订正式合作合同之日起计算。

3、到款期限:自双方正式签订合同之日起十个银行工作日内,甲方将项目资金根据使用计划一次或分期划拨到乙方项目帐户(甲方监督项目资金使用,确保专款专用)。

三、分配方式

甲方资金到位后,乙方每年在年度期满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按其实际投入资金的 15-- 18%(待定) 年的投资回报,直到合作期满。

四、投资回收

1、甲方在合作期满后15个工作日之内收回对乙方项目的全部投融资款。甲方在收到所有约定收益和全部投融资款后,无条件退出,项目全部资产归乙方所有。

2、乙方应按照投资正式合同规定,按期归还甲方投融资款,如需延期,乙方应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办理延期合作手续,如乙方未按照投资正式合同约定时间按时足额支付投融资回报,甲方将不予办理延期合作手续。

五、合作程序

1、本意向书自签订之日起,乙方应在十五个工作日之内向甲方提交双方认可的权威机构出具的律师尽职调查报告和股权价值评估报告,以供甲方用于投融资评审的决策依据。

2、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项目相关报告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出书面评审意见函件。

3、如果乙方项目符合合作条件,甲乙双方签订正式项目合作合同并按合同规定划拨项目款项,甲方派员监督资金的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但甲方不参与乙方经营管理,也不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责任。

4、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到乙方所在的工商管理局办理100%的股权质押手续。在乙方出现未能按期足额支付甲方红利或其他足以造成甲方资金风险的情况下,甲方有权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及资金安全。

5、双方合作期满,乙方必须无条件结清甲方应得的全部回报和投融资的本金。

6、上述程序按照先后顺序进行,只有在某阶段的程序完成后,才能开始进行下一个程序工作。

六、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义务

1、及时签收审查乙方提供的相关文件,并向乙方通报合作进展意见,如超过约 定期限十五个工作日没有答复,乙方有权终止合作进程。

2、负责提供合作所需的证照等文件,并保证相关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3、负责在项目正式签订合同后履约投融资。

4、在合作项目无法正式签订合同时,在乙方自愿的前提下,负责提供融资咨询服务。并积极辅导乙方,直到符合融资条件。

(二)乙方责任义务

1、及时向甲方提交项目合作所需有关报告等文件资料,如超过约定期限十五个工作日,甲方有权终止合作。

2、保证提供的材料和文件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3、负责落实合作项目基础工作,具备合作基本条件和要素。

4、负责落实合作项目的申报批文及项目法定资料等其它前期应完成的准备工作。

七、特别约定

1、双方均只认可政府部门、有资质的专业机构以公文形式出具的各种项目报告、证件文件等资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项目投资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和投资或投资担保方的运作程序进行,以保障资金安全运作。

2、如果乙方的条件符合甲方的投融资要求而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到款的,甲方承担乙方为此支付的正当费用;如果因乙方企业及项目条件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收益保障造成甲方出现经济损失时,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乙方在项目合作运作过程中,除负责考察人员在考察期间实际发生的差旅食宿费用外,有权拒绝该项目甲方人员提出的其他任何要求,如有其他要求发生,乙方可直接向甲方组织反映,甲方将及时调换安排其他工作人员负责对项目继续运作,同时对上述违规人员依规处罚。否则,甲方将视其为乙方不作为,亦不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如乙方贿赂甲方工作人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终止合作。

4、双方只认可已加盖公司公章的书面文件,任何人员(无论职务高低)在项目运作过程中所做的任何承诺都是无效行为,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双方相关人员对所知悉的合作内容均负有保守商业秘密的责任,不得对外披露任何数据及信息。

八、其它约定

1、双方建立文件登记签收制度,凡属重要的文件和报告,以双方各自的登记签收为准,其它文件数据可使用传真,电邮,邮递方式收发。

2、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以书面确认的一致意见作为补充,与本意向书共同作为正式合同的基础。

3、本意向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有效。

4、本意向书有效时间为三个月。

5、本意向书签约地为中国北京。

甲方(签章)中房集团明鑫实业 乙方(签章)吉林龙元堂奥能生物 投资有限公司 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签章:

电话:010-58859619

传真:010-58859966

手机:

签订日期:20xx年 月日

代表签章: 电话:

传真: 手机:

签订日期: 20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