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生安全岗位责任书【汇总28篇】》
学校学生安全岗位责任书(精选28篇)
学校学生安全岗位责任书 篇1
_____(此处为学生姓名)学生家长:
为了保证您的孩子安全,请您对孩子加强安全教育,加大对您的孩子的监督。我校根据教育部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提醒学生和家长时刻注意安全,并签订《学校与家长、学生安全责任书》。
一、温馨提醒学生和家长:
1、爱护公物,不侵占、不损害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谨防被盗或遗失。寝室内无人或晚上睡觉时要锁好门窗。
2、春夏季节,预防溺水事故发生,学生不得到河、塘、池、沼、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
3、在与他人发生矛盾和纠纷时,请向老师、班主任、年级组长、领导或其他相关部门反映,不要用武力解决问题。
4、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请勿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和车况不好的车辆。骑自行车外出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说笑打闹,不骑车猛拐,不抢行,不带人,不骑摩托车或乘坐不安全的车辆外出,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5、禁止使用、收藏治安管制刀具和其他器械,禁止学生在无监护人监管的情况下在校外租房居住。
6、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不请假就外出。学生外出必须征得家长同意或由家长带领。
7、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不吸烟,不喝酒,不进三室一厅,不看黄色书刊和录像;不***,不玩、不买、不带易燃、易爆及有毒的危险物品,不准购买、携带刀、枪、棍、棒等凶器;不打架,不以大欺小,不说脏话,礼貌待人。
8、课间举止文明,不在走廊、楼梯上过于集中,不追逐打闹,不在走廊、楼梯间急速奔跑,
更不能持器械、锐器追逐和打闹。上体育课或从事体育活动时,动作要规范,不做危险动作。
9、春季干燥,是火灾易发季节,禁止学生在校外***、点坡火,严禁学生携带火种进入林区
玩耍、聚会,严禁学生抽烟,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点蜡烛。一旦发现火灾,不希望学生参与救火活动。
10、注意食品安全,不随便乱吃没有安全保证的食品、零食,不到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饭食摊点处食用餐点。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1、学生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放学后、节假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安全事故。
2、学生在教室、寝室私自生火取暖,使用大功率电器,乱接电线发生的安全事故。
3、学生在校外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摊点购买、食用食品发生安全事故。
4、学生参加各项体育活动、试验等,要在老师的指导下规范操作,学生未按照老师的要求私自违规操作规则发生的安全事故。
5、学生翻越或拖拉围墙、栏杆、门窗,在教室、走廊和楼梯间追逐打闹,私自进入施工地区,私自下河、塘、池、沼、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等发生的安全事故。
6、学生个人***或在校外林区或其他地方燃火发生的安全事故。
以上各条未涉及到的有关方面,参照教育部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执行。
班主任签:
家长签:
学校学生安全岗位责任书 篇2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在关注孩子健康成长的同时,我校要求家长们时时刻刻以身作则,并及时加强对子女交通安全、活动安全、游泳安全、抗震安全、防火、防电、禁毒、防绑架等教育,增强“安全无小事”的意识,注重引导、培养和提高子女自救自护的能力。为了学生的安全,学校与家长签订以下安全责任书:
一、教育子女按时到校上课,有事或有病必须向学校老师请假,放学及时回家,注意道路交通安全、瞻前顾后,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闹、嬉戏,低年级的学生需要家长亲自接送,以防意外。
二、教育子女在学校要听从老师的教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确保课间活动的安全,及时将子女的病情告之学校领导或有关老师,加以防范。同学间的玩耍应该有礼、有度。严禁在校内打闹。不准打架斗殴,不准携带管制刀具以及其它危害他人生命的器械。
三、教育子女在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在家或外出的注意活动安全,如外出活动须家长亲自陪同,以防不测。
四、教育子女在家中不得独自使用有关电器设备,要了解用电常识,不得使用液化气烧火,不得将子女独自一人反锁在屋里,确保安全。
五、教育子女夏季不得独自一人下河游泳,如有需要,须有家长陪同指导,确保安全。
六、教育子女严禁擅自外出,野炊、烧烤,要守法,做好防火、防水,平时不与陌生人接触来往,以防上当受骗。
七、教育子女不吸烟,不饮酒,严禁在学校内燃放烟花爆竹,禁止携带烟花、爆竹、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不得使用学校带电物品。
八、注意食品卫生安全,不吃“三无”食品及过期变质食品,防止食品中毒。
九、陪同子女外出时,子女着装醒目,并注意乘车安全,未满12周岁的子女严禁骑自行车上路,严禁摩托车后载有未满12周岁的子女,严禁驾驶“三无”车或已报废的车辆运载子女。
十、建立学生外出请假报告制度,不管在家或在校,需要外出时,都要向家长或老师请假获准才能外出,以免老师、家长担心。
十一、教育学生不在铁索桥上玩耍、嬉戏打闹,小心过桥。不在悬崖峭壁上玩耍,不爬树,不随意采食山果和蘑菇。
为了您的子女的安全、家庭幸福,特拟定此责任书,以示责任。
学校学生安全岗位责任书 篇3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领导有关校园综合治理的指示精神,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推动依法治国的进程,不断将创建“平安校园”活动深入开展下去,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积极开展校园安全教育,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及时消除隐患,有针对性地、扎实地开展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
二、积极开展法制教育,探索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途径和方法,坚持不懈开展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纪律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把学生培养成遵纪守法、品德优良的好公民。
三、要经常对学生进行以下几点教育:
1、不得乱攀爬阳台、走廊的围墙、窗户、树木,不得拿一些尖利的器物、棍棒与他人开玩笑、打闹,以防出现意外。
2、要养成自我防范意识。要防火、防盗、防爆,不得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学校。不得在教室或其他地方乱插或私自碰摸各种用室的电线、开关、捅头,以防触电。
3、要十分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要慎交友,以防被欺骗。
4、不得在节假日私自组织外出,以防发生意外。
5、不得进入三厅一室(营业性舞厅、录像厅、卡拉ok厅、游戏机室),不得进入营业性的茶楼洒馆,不得抽烟、赌博、酗酒,不得传看低级趣味的小说、图片等不良书刊。禁止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发生。要加强对学生进行网络法制教育,防止不良文化的侵害,不进入营业性网吧。教育学生不做违法的事情,不做有损学校名誉的事情。
6、不与社会上有劣迹的闲散人员来往,更不能把这类人员带到学校里来,不得打架、打群架。有矛盾要找老师解决。
7、要十分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不管是步行、骑自行车、乘机动车均要注意交通信号及来往行人车辆,要小心谨慎。
8、要十分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预防病从口入,不得暴食或吃不干净的水果、饭菜和“三无”产品。
9、严禁私自到河中游泳、戏水。
10、教育学生注意外来人动态,提高警惕,及时报告。
四、实行综治一票否决制。
对综治工作成绩突出的班主任给予表彰和奖励,班级如有学生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本学年该班主任不得评优、评先。
校长签字:_
班主任签字:_
__年_月
学校学生安全岗位责任书 篇4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和措施,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构建安全、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有关法律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学生安全责任书》。
一、学生安全要求
1、自觉接受学校的法制纪律安全教育,保证遵守学校的纪律安全制度,服从学校纪律安全管理。
2、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有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学生若有特殊疾病,家长应提前向班主任说明,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3、切实做到不、不翻窗、不攀登护栏、不追逐嬉闹、上下楼梯不拥挤等。
4、上体育课或实验课,要听从教师的指导,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5、注意交通安全,预防交通事故发生,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注意劳动安全,在有危险的地方劳动,要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
6、学生参加户外活动,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路线参加活动。听从外出带队教师或带队领导的安排,不坐无牌证的车船。野炊活动要注意防火;水边活动要注意防水;山上活动要注意防跌、防滑;参加文物古迹要注意不能触摸、不乱刻乱画。
7、不得携带、窝藏管制刀具、棍棒、汽枪、红外线手电筒等器具进入校园。
8、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看“黄色”书刊、音像,不进“三厅两室一吧”等各种营业性娱乐场所,不打架斗殴。
9、不准私自外出游泳,不到施工现场或危险楼房、危险地段、桥梁等有危险的地方游玩和逗留,不玩易燃易爆物品。
10.在放学后、节假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不得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学校。
11.严格遵守学校用电制度,不私自乱接线路、乱用电器。遇雷雨天时要采取防护措施,防雷电击伤。
12.同学间发生纠纷要及时报告老师,通过正常渠道解决,严禁私下解决。
13.学会自护和互救,发现同学出现安全事故,要及时向学校或家长报告,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二、家长责任
1、要按照《安全责任书》规定的学生安全要求的条款对子女进行经常性的教导,促使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2、家长对子女在上学、放学途中、节假日、校外活动以及随意离校所出现的责任事故负责,学校只协调对事故的处理和有关问题的联系。
3、要经常性地和学校联系,随时了解子女在社会、学校的表现,有针对性地教育。
4、积极配合学校教育好子女。
三、学生违反学校安全责任管理规定,由学校和家长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学校要给予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学籍;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学校(盖章)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学校学生安全岗位责任书 篇5
为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避免意外事故发生,特签订此责任书:
1、学生在校期间,班主任是学生第一责任人,班主任要关注学生的人身安全,让学生有安全感;要叮嘱学生不准身带火柴、火机、不***、不点火取暖,禁止野外用火;不擅自动用液化器具。
2、班主任要告诉学生不准上山抓蝎子,不许在山上往下放石头。
3、班主任要求学生严禁向高登攀,如:越墙、爬电杆、上房上树掏鸟玩耍等;严禁到河套、池塘、大眼井洗澡,滑冰、游玩,水大不准趟河。
4、午睡期间班主任要把学校的作息时间及时告诉学生,由班主任组织学生及时午睡;听从值周教师的安排,有事向值周教师请假;走读生按时在家午睡,严禁在街上玩耍和到处乱跑,按作息时间于上课前三十分钟,方可向学校出发,不得中途游玩;到校后值周教师负责监管。
5、班主任要告诉学生不乱吃食物、不食腐烂变质的食物,以防中毒。
6、夏季,班主任要向强调学生不在大树下,高大建筑下避雨,雷雨天不高举物体,以防雷电击伤。
7、严禁到危险的地方(如:危墙、危房、大眼井、池塘、大河、变压器等地方)做任何事情;严禁乱动电器,以防触电;不准参加抢险活动。
责任期限为一学年
________中学小学(盖章)
签字人: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学校学生安全岗位责任书 篇6
本学期我校共有8名学生在校外租房寄读,涉及6户房东。由于学生年龄小并远离父母独自生活,在行为养成、卫生习惯、安全意识方面都有待教育与监督。为增强学生自我保护、遵守纪律的意识以及房东的责任感,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校领导组织班主任教师,对校外学生出租屋进行了全面排查,并与房东签订了《学生校外租房安全监管责任书》。
甲方:小屯乡中心小学
乙方:房东
甲方责任:
1.学校对校外租房学生进行纪律、安全等方面教育,严格要求学生按照规定作息时间作息、按时返回住宿地点,会同家长对违纪学生及时进行批评教育。
2.学校定期组织教师走访、检查学生住宿地点,排查饮食卫生、住宅安全等,确保学生身心健康。
3.学校及时组织人员排查学生校外住宿地点周边环境,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出现,严厉打击房租屋及周边出现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乙方责任:
1.加强管理,晚上按时关锁大门,非本住宿点学生或闲杂人等一律禁止进入住宅,如因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当承担相应责任。
2.改善条件,督促学生加强饮食卫生、宿舍卫生,防止各种疫情发生,确保学生身体健康。
3.确保学生用电安全,及时更换老化、裸露电线,防止触电等事故出现。冬季提醒学生注意取暖安全,防止煤气中毒事件发生。
4.经常检查学生宿舍,排查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理。
5.发现学生违纪现象,及时与家长和学校联系。
6.如遇可能威胁学生安全的事件要及时通知学校或报警。
7.若因以上事宜未尽职责造成事故,应承担相应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大方县教育局法规股一份,学校一份。此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学校(盖章):
小屯乡中心小学
房东签字:
xx年级xx班学生签字:
20xx年3月xx日
学校学生安全岗位责任书 篇7
为了确保学生上学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校、班级、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安全责任制;校长对全校安全负总责,学校教师应教育学生遵守学校各项制度,学生家长是学生第一责任人。
2.学校经常进行安全法纪教育,检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生法定第一监护人的家长有责任教育子女遵纪守法,用《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来规范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3.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性游戏,不跨越栏杆,不爬围墙,上下楼梯不拥挤,集体活动时一切行动听指挥。如有违反,造成伤害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4.学生之间违纪造成伤害的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5.严禁教师体罚学生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方负责。
6.学生不准驾驶自行车上学,否则,如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学生家长自负。
7.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家长应督促他们准时到校或回家,不准在途中玩耍。否则,如发生意外,责任在学生方。
8.学生不准乱吃零食,如因乱吃乱喝造成意外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9.严禁学生擅自到水沟、河里游泳洗澡,否则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学生方负责。
10.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违法和工作失误,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生应承担责任。
11.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12. 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只准乘坐有证件的客运车辆等,否则发生事故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13.严禁学生***、玩电、玩鞭炮、玩锐刃钝器物等,一旦出现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14. 学生在校内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侵害,学校不负责任。学生在校内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门追究加害人责任。
15. 学生应严格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安全制度。因违反上述规定或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16. 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指已参保学生)
17. 凡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教师签名: 学生家长签名: 学生签名:
东马学校
学校学生安全岗位责任书 篇8
为构建和谐的教育发展环境,进一步维护师生生命安全和教育系统稳定,我作为学校负责人,一定扎实认真地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规章、标准、规定,深入开展“法人代表安全生产双百日承诺”活动,并郑重承诺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吉林省学校安全工作暂行规定》、《吉林省学校消防工作暂行规定》、《卫生部、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件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高度重视并做实、做细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二、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培训。通过板报、橱窗、印发资料、举办教育讲座、召开专题班会、队会等形式,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对学生进行交通、消防、饮食卫生、运动、劳动、活动、教学实验、治安、管理失当安全等学校“十项安全”教育以及防触电、防煤气中毒、防网络伤害等安全教育,创造条件组织学校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安全防范能力。
三、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对在校学生实行全天候管理,只要有学生在校,就有教师值班进行跟踪管理。合理安排学校作息时间,建立实行学生放学排队制度,由教师护送通过复杂的交叉路口,确保学生的交通安全。
四、密切家校联系。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信等形式,督促家长重视孩子安全,加强对子女的教育和管理,努力减少学生离校期间因家长管理不到位而出现的学生伤害事故。
五、加大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力度。经常性、有计划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重点部位的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其他部位的检查每月一次。重点做好学校“十项安全”及取暖期煤气中毒、火灾隐患等排查与整改工作,建立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责任制,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确定专人负责整改措施的落实,对整改情况要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安全隐患及时得到整改。
六、加强学校治安和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制度,建立完善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积极争取当地公安部门和社区支持,做好学校治安秩序整治和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确保教育教学正常开展。
七、加强安全工作的检查督导。加强对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情况的督导检查,并将安全工作作为教职员工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全体教师认识上位,工作到位,保证质量。
八、尽职尽责,严防死守,确保不出现重特大恶性事故,遏制一般事故发生。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学校学生安全岗位责任书 篇9
学生安全责任书
学生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与我辅导中心共同教育好自己的孩子是每个家长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让每一个学生都健康成长,早日成为国家栋梁,也是我辅导中心和家长共同的愿望。
安全重于泰山,是我辅导中心工作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使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我辅导中心特与家长签订学生人身安全责任书。
1、我辅导中心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文明礼貌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 使其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
2、做好与我辅导中心的联系和沟通,请将联系电话准确无误的告诉班主任,以便和您及时取得联系,以形成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教育网络。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4、对父母外出打工的留守儿童,家长更应妥善安排,委托监护人做好学生的安全、学习、生活等工作。
5、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 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不吃零食,不吃三无食品)、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等教育,禁止学生骑车上学,确保学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
6、夏天炎热,教育学生不到陆浑渠、池塘等有危险的地方玩耍,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教育学生放学、上学途中不绕道,放学后要及时回家,不到网吧上网(休息日家长更应注意)、不到建筑工地或渠边玩,不单独外出远行。
7、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我辅导中心辅导期间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 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不许学生带管制刀具上学,如学生不遵守校纪校规,打架斗殴,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其监护人负责。
8、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负责并督促学生在我辅导中心辅导学习期间按时上课,有事要请假,事毕要消假,学生不能请假的由家长代请,如果无履行请假手续学生未到我辅导中心上课,私自外出购物,就餐等,所发生的一切事故,我辅导中心不负任何责任,责任有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
9、放学和上学父母及其它监护人要负责按时接送,否则,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由家长或其它监护人负责,我辅导中心不负任何责任。
要经常和我辅导中心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通知我辅导中心,密切与我辅导中心配合,确保学生在校、在家或其它任何场所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监护人签名: 辅导中心盖章:
X年XX月XX日
学校学生安全岗位责任书 篇10
为了确保学生上学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校经常进行安全法纪教育,检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生法定第一监护人的家长有责任教育子女遵守法纪,用《中小学生守则》来规范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2、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性游戏,不跨越栏杆,不爬围墙,上下楼梯不拥挤,集体活动时一切行动听指挥。如有违反,造成伤害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3、学生之间违纪造成伤害的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4、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上学,否则,如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
5、严禁学生擅自到沟塘、水库、江河游泳、洗澡,否则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学生方负责。
6、搞好卫生防疫,避免流行性疾病的传播,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学生不准乱吃零食,如因乱吃喝造成意外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7、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只准乘坐有证件的客运车辆等,否则发生事故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8、严禁学生***、玩电、玩鞭炮、玩锐刀钝器物等,一旦出现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9、学生应严格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安全制度,因违反上述规定或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10、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素赔。(指已参保学生)
__、凡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要懂得自我救助和社会救助,如“__0”、“__9”、“120”、“122”等号码的功能。
12、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家长应督促他们按时到校,按时离校。不准在途中玩耍。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长必须向班主任老师履行请假手续,学生上学或放学要求家长接送,确保孩子上学或放学途中的安全,如果出现任何事故责任自负。(上学时间:12:00;放学时间4:10。)
13、学生在校内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侵害,学校不负责任。学生在校内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门追究加害人责任。
14、家长监管时间段: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下午4:10——第二天早上12:00;周末以及节假日由家长全天监管。
15、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保存一份。家长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20__年8月31止。
班主任(签名): 学生(签名):
学生家长签字:
____X学校
二〇__年九月一日
学校学生安全岗位责任书 篇11
五原三中在校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强化学校安全工作,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的安全事故,维护学生和学校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将学校与家长(监护人)、学生三方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告之于后,三方都应认真履行相应的义务与责任。
一、学校应承担的义务与责任:
1.学校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严肃校纪校规,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消除教育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预防安全事故。
2.学校对在校学生进行珍爱生命教育,引导学生远离毒品,远离网吧,远离黄色影视录相等,消除个别性格偏执的学生,在遭受失败与挫折时产生轻生或报复的念头与行为。
3.学校经常对老师进行爱生教育,引导老师改进育人方法,改进教学方法,对个别有意无意用语言或举止伤害学生的老师进行严肃地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予以解聘。
二、家长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父母或监护人应依法对学生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不能因工作忙或其他理由对孩子不管不问,将父母(监护人)应尽的教育和监护责任推给学校承担。按法律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
2.父母或监护人应坚持对孩子进行正面引导和教育,方法不能简单、粗暴,不能当着孩子的面发泄对社会、对人生的不满,以免让孩子对未来失去信心而产生极端行为,导致发生安全事故。
3.家长或监护人应积极配合学校对孩子进行常规管理教育,不能袒护学生的缺点错误,特别是当着老师、学生的面,使用暴力语言和暴力行为袒护学生的缺点错误,以免滋长学生的不良行为和扭曲学生的健康人格,加剧双方的矛盾而引发安全事故。
三、学生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学生在校应遵守学校的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因违犯校纪校规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本人承担。
2.学生在校应虚心接受老师及管理人员的批评教育,对个别教职员工的教育有不同的意见,可以按正规渠道向学校反映,不得故意闹事,扩大矛盾,更不得蓄意报复老师。
3.在实验操作中要按规定正确操作,不得违规操作;在体育活动或集体活动中,要服从指挥,统一行动,不得单独行动或从自己兴趣出发自行其是,另搞一套。如果由此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本人负责。
四、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四)学生自杀、自伤的;
(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规定认定:
(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成年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班主任一份,家长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责任书签订之日起有效。
班主任签字: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学校学生安全岗位责任书 篇12
根据20xx年中考的有关规定,我校考生于20xx年6月24日—26日期间在柞水县中参加中考,为了确保在中考期间考生的安全,特签订校外住宿学生安全责任书,责任内容如下:
一、安全责任
陪考家长是校外住宿考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做好管理工作,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规定的安全纪律,服从陪考家长的组织和管理,陪考家长要承担安全责任。
二、责任要求
1、陪考家长应于6月24日下午三点前带领考生到考点,在教师的指导和帮助下熟悉考试座位及考场环境。6月25、26日两天正式考试。
2、陪考家长对考生进行考前教育,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教育考生正确对待考试。随时做好考生的思想工作,稳定考生情绪。
3、陪考家长必须在每科考试前半小时带领考生进入考点;每场考完后带领考生回食宿地点,禁止学生考试期间在外乱走。
4、考生在每科考试前到考点指定地点向班主任报到,每科考试前后务必检查好随身携带的准考证及相关物品。
5、陪考家长在每科考试前要督促考生做好考前准备。
6、陪考家长必须细致周到地安排好考生食宿,注意饮食卫生,陪考家长必须与考生同吃、同住、同行。
7、考试结束后,陪考家长必须负责将考生安全带回。
三、责任追究
陪考家长要高度重视考生的管理工作,强化过程管理,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因家长失职造成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考生家长自负,与学校无关。
班主任签字: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联系电话:
20xx年6月24 日
学校学生安全岗位责任书 篇13
20xx年元旦假期来临,今年元旦放假时间为20xx年1月1日。为确保学生安全,让每名同学过一个平安、愉快的假期,请同学们严格做到以下几点:
1、森林防火安全。冬季干燥,学生不私自进入山林,不带火种上山、不***、不纵火,保护森林资源,违反规定造成火灾将受到法律制裁。
2、交通安全。行车、走路时遵守交通规则,不在公路上玩耍;不乘坐拖拉机、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不乘“三无”的车辆及其它违规车辆,学生不得驾驶摩托车、汽车等机动车辆。
3、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时须小心谨慎,应在家长的带领下燃放,远离人群及居住区。
4、人身安全。学生外出应由家长陪同,未经同意不得私自外出、走亲访友、外宿或远游,防止诱拐、绑架等恶性事件发生。
5、饮食卫生安全。注意饮食卫生,不食用过期、变质食品和无证摊点食品,不暴饮暴食。注意个人卫生,经常用肥皂和流水洗手,防止各种传染病发生。
6、不进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学生上网应在家长监护下进行。
7、防溺水安全。不到沟渠、河塘、水库等冰上玩耍,防止溺水事故发生。
8、遵纪守法。学生自觉遵纪守法、礼貌待人,做一个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的好公民。
各班主任放假前开好班会,强调以上安全问题。以上规定,希望各位同学严格执行,如因不按规定执行,造成安全事故,应由学生及家人负全责。
班级:
班主任签名:
学生签名
政教处
20xx年12月31日
学校学生安全岗位责任书 篇14
寒假即将来到,为使您的孩子渡过一个安全有序、欢乐祥和的假期,学校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了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增强了孩子的安全意识和组织纪律性。由于这段时间您的孩子在家中,望家长尽到孩子的监护义务,保证学生寒假期间的安全,特此学校与您签订《安全责任书》,请家长配合学校做好有关工作。
一、要求学生做到:
1、不进营业性舞厅、卡拉OK厅、游戏厅、网吧、练歌房等不适宜中学生活动的场所。
2、学会使用煤气、液化气,预防煤气中毒。
3、不玩危险物品,不做带有危险性的游戏。
4、遵守交通规则,防止交通事故。
5、加强防火意识,不***、不纳荒、会防火。
6、学会安全用电,防止触电。
7、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8、不在外面过夜,不跟陌生人接触,防止受骗。
9、不打架斗殴,不与社会上行为不良的青年来往。
10、爱护市政设施、不爬高,不进施工工地和有危险的禁区。
11、不到湖边、池塘、河湾等有溺水危险的地方玩耍、滑冰。
二、请家长做到:
1、关心学生的心理健康,督促学生认真完成寒假作业并养成良好习惯。
2、带领、安排孩子参加适当的社会实践活动。
3、监督孩子执行学校上述“十一条要求”的落实。
4、关注孩子的交往圈,引导孩子学会交往。
5、督促孩子整理好个人仪容仪表,携带已完成假期所有作业,按时报到入学。
班级: 家长: 家长电话:
学生: 班主任:
X年2月7日
学校学生安全岗位责任书 篇15
为了切实做好幼儿的安全工作,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幼儿不安全事故,保护幼儿、幼儿园的合法权益,健全幼儿园、家庭、社会一体化教育网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省、市、县、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幼儿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特与班主任、幼儿、家长签订本责任书。
一、安全责任
(一)交通安全责任。
1.幼儿上下学路途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幼儿及监护人承担责任。
2.幼儿离园较远的由父母接送上学。
3.幼儿上学、放学、返园、离园途中的一切不安全事故由幼儿及监护人、肇事方承担全部责任。坚决禁止幼儿上学乘坐摩托车、农用三轮车等其它机动车辆上学,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安全事故由幼儿及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园外安全
在下列时间段造成幼儿伤害事故,由幼儿、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1.节假日、周末时间;2.幼儿因病因事请假或无故逃学期间;3.幼儿请假未获批准而私自旷课离园期间;4.幼儿园每天除正常在园时间段以外的时间。
(三)园内安全
1.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幼儿伤害事故的,由幼儿及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1)住家幼儿两饭期间不回家吃饭或提前到园发生的安全事故.(2)幼儿违反法律法规,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幼儿园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安全的行为而为之造成的安全事故。(3)幼儿或监护人知道幼儿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以书面形式告知幼儿园而造成的安全事故。(4)幼儿身体状况、行为、情绪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已被幼儿园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5)在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及幼儿园工作时间以外,幼儿自行滞留幼儿园或者自行到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6)上课不听从老师的统一组织,私自活动或不按要求活动造成的安全事故。(7)幼儿违犯校纪校规打架斗殴造成的安全因素由双方幼儿及家长根据情形承担相应的责任。(8)幼儿上活动课因不按指导老师的要求造成的安全事故。(9)幼儿园严禁幼儿携带小刀、棍棒、器械、易爆易燃等危险物品,幼儿经教育不听因携带危险物品而造成的自伤或伤及他人的不安全事故。(10)幼儿园要求幼儿一律穿平底鞋,因穿高跟鞋或皮鞋等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11)幼儿不得在电源、取暖炉周围***、烘烤东西。注意防火、防电。因幼儿不听幼儿园教育造成的一切用电、取暖等安全事故。(12)幼儿不得携带贵重物品上学,因携带贵重物品发生的丢失事件。(13)因幼儿违犯法律法规、校纪校规造成的公共财物、师生财物损失或丢失的安全事故。
2.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幼儿伤害事故,幼儿园已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幼儿园不负责任:
(1)地震、雷击、洪水、疫情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2)来自幼儿园外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3)幼儿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幼儿园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4)幼儿自杀、自伤的;(5)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6)其它意外因素造成的。
(四)饮食安全责任
幼儿园要求幼儿自带食物、水等食品,早餐、晚餐应回家用餐,所有幼儿不允许购买三无食品、不卫生食品用餐。幼儿因购买三无食品、不卫生食品、饮料或喝生水造成一切安全事故由幼儿及监护人负全部责任。
二、 事故处理
1.幼儿发生伤害事故,班主任应及时告知监护人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救助受伤害幼儿。
2.发生幼儿伤害事故,幼儿园与受伤害幼儿的监护人或事故责任双方监护人可在自愿的前提下,通过协商方式解决,也可书面请求公安机关进行调解。
3.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可由当事人依法直接提起诉讼。同时幼儿园保留诉讼权。
三、事故赔偿
1.幼儿对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监护人承担相应的赔偿。
2.幼儿园鼓励、提倡幼儿自愿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幼儿园为幼儿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创造便利条件,但不强行保险。
3.幼儿发生安全事故,经幼儿园调解生效后,各责任人必须履行相应的责任。
4.受伤害幼儿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幼儿园正常教育秩序,或者侵犯幼儿园、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以及在校幼儿的合法权益的,幼儿园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依法要求赔偿。
5.违犯幼儿园纪律,对造成幼儿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幼儿,除承担经济赔偿外,幼儿园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说明:
1.依照《幼儿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__年第12号令),幼儿园对未成年幼儿不承担监护职责。本责任书中所称“监护人”,系指幼儿家长或家长委托监护幼儿的其他亲属。
2.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幼儿园、班主任、监护人各存一份。
有效时间:__年_月_日至__年_月_日
班级:班幼儿(签名)
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家长或监护人(签名并盖章)
班主任(签名):
幼儿园(盖章):__幼儿园
__年_月_日
学校学生安全岗位责任书 篇16
为了确保在中考期间我校考生的安全,特签订学生安全责任书,责任内容如下:
1、考生必须服从班主任及班级带队教师的管理;
2、考前考后,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准时到达乘车地点,乘车时不得随意将头、手伸出窗外;注意交通安全。
3、考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统一吃、住、行;不准以任何理由在外吃饭,住宿,乘车;不得自行去考场和回住宿点。
4、考生必须按时就寝,遵守就寝纪律,不准高声喧哗,不准在宿舍内追、打、玩,影响其他考生休息;
5、早、午、晚不准外出,如果有特殊事确实需要外出的,必须有带队教师陪同。
6、考试期间,考生个人应管理好自己的生活用品、钱物及学习用品,以免被盗;特别是准考证。
7、考生应注意个人的身体健康状况,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如有身体不适,必须及时向该班班主任及带队教师反映情况;
8、考生不准去买霉烂、变质、腐蚀食品,以免中毒;不准接受陌生人赠送的食品。
9、考生不准外出喝酒、吸烟;去网吧等娱乐场所。
10、考生考试结束,集体返校解散后,必须立即回家,不准走家串户,不得搞聚会,不得下河洗澡。经家长同意后方可外出;才算本校学业终了。
11、任何同学不得滋事打架,如遇到突发问题要第一时间告知班主任或带队老师,任何同学不得私自处理。
12、家长同志要对考生进行考前教育,提示考生考试期间注意事项,正确对待考试。教育考生注意饮食卫生和交通安全。教育学生听从学校安排,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有要毕业了就不服从管理的思想,有事报告老师,文明调解,尊重三年来教育自己,帮助自己的老师和同学。
三、责任追究
各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安全纪律,服从班主任及班级带队教师的管理,对因擅自行动,无视学校安全纪律而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且学校将严肃处理,严重者报送公安机关。
学生签名:家长签名:
学校学生安全岗位责任书 篇17
为严格责任界限,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经与学生家长协商,特签订本安全责任协议书。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等安全管理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3.学校对场地、校舍、生活设施、设备等维护不当的;
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适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6.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7.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导致不良后果的;
8.学校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违反教师职业道德,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的;
9.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有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10.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二、学生或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的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学生或者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责任的;
5.在放学或放假期间,学生自行到校活动、自行滞留学校期间发生意外事故的;
6.学生突发急病,学校已经及时采取了救护措施仍发生意外的;
7.学生自行上学、放学或返校、离校途中发生事故的;
8.学生自我伤害造成伤残死亡的;
9.学生自身或者学生之间各种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
10.学生在学校明令禁止的活动区域内活动或自带危险物品、器具造成伤害的;
11.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学校的场地、器械、保护措施并无缺陷)发生意外伤害的;
12.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造成伤害的;
三、学校免责范围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责任,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责任;
1.伤害事故的发生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的;
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的发生的;
3.来自学校外部且学校无力防范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4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以知道的;
5.学生自杀、自伤的;
6. 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的;
7.学校教职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
8.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已经通知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伤害或意外事故的;
9擅自到校内设立警示标识或明令禁止的区域玩耍造成意外事故的;
(二)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意外的;
2.在学生不请假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意外的;
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发生意外的;
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以外发生的。
四、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校期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
五、本协议未涉及之处以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准。
学校(盖章):
学生监护人签字;
学生签字:
班 级:
20xx年x月x日
学校学生安全岗位责任书 篇18
生命只有一次,责任重于泰山。学校与家庭应共同担负起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与监护职责。现就学校与家庭双方应担负的责任协议如下,望双方通力合作,加强教育管理。
甲方(学校):
1、把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放在学校工作的突出位置上,利用多种渠道反复深入地对学生进行交通、饮食、游泳、用电、防火及集体活动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防范于未然。
2、注意了解学生私自组织活动的苗头动态,通过电话、家访,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并与家长或监护人紧密配合,预防事故发生。
3、学校定期进行校园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发现学生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与公安机关紧密配合,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5、对旷课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或监护人取得联系。
6、加强住校学生管理,对夜不归宿的学生,专职人员和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或监护人联系。
7、学校组织集体活动应制定安全预案,树立“安全第一”思想。
8、适时向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告知学校有关重大活动的安排情况。
9、加强教师的工作责任心和职业道德教育,爱护学生,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
10、学校不得随意变更法定教育时间,如有特殊情况应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及时通知家长或监护人。
11、来返学校的路上,坚决不得乘坐非客车的机动车辆。
乙方(家长或监护人):
1、家长或监护人应自觉遵守《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根据学校作息时间表,督促子女自觉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及时掌握子女上学、放学时间以外的行为动态。
3、经常对子女进行、交通、参加集体活动、饮食、用电、防火、防溺水、防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强化对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密切注意子女的异常行为及去向。杜绝子女利用课余时间、双休日、节假日私自外出或结伴外出活动(如外出游泳、郊游、进入“三厅两室一网吧、旱冰场等),发现情况应及时批评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否则责任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
5、制止子女携带易燃易爆易伤人的物品及管制刀具入校,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否则家长或监护人应承担监护责任。
6、对子女夜不归宿、旷课、逃课、吸烟、喝酒等不良现象应予以严肃批评,并加以管教。
7、发现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侵害时,应及时与学校、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共同维护其合法权益。
8、教育子女不得私自离校,子女因家中有事,需提前或中途离校的,家长应向班主任呈交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离校,否则责任由家长自负。
9、家长或监护人应积极主动与学校、老师经常联系,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
10、家长应督促子女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尊重和服从学校的管理。子女在学校外一切安全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保存备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学校学生安全岗位责任书 篇19
尊敬的学生家长:
为了保证您的孩子安全,请您对孩子加强安全教育,加大对您的孩子的监管。我校根据教育部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提醒学生和家长时刻注意安全,并签定<<学校与家长、学生安全责任书>>。
一、温馨提醒同学和家长:
1、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和证件,谨防被盗或遗失;请勿轻信他人,谨防受骗,爱护公物,不侵占、不损害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2、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室内无人或晚上睡觉时要锁好门窗。
3、在与他人发生矛盾和纠纷时,请向老师、班主任、年级组长、领导或相关部门反映,不要用武力解决问题。
4、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请勿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和车况不好的车辆。
5、禁止使用、收藏治安管制刀具和其它器械,禁止学生在无监护人监管的情况下在校外租房居住,校园内禁止使用一次性餐饮用具,禁止学生带宠物入校。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1、学生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放学后、节假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安全事故。
2、学生在教室私自生火取暖,使用大功率电器,乱接电线发生的安全事故。
3、学生在校外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摊点购买食品发生饮食安全事故。
4、学生参加各项体育活动、实验等,均要在教师的指导下规范操作,学生未按照教师的要求私自违规操作发生的安全事故。
5、学生翻越或推拉围墙、栏杆、门窗,私自进入施工区,私自下河(塘)游泳发生的安全事故。
以上各条未涉及到的有关方面参照教育部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执行。
家长签字:________________
学生签字:_________年级 _______
学校学生安全岗位责任书 篇20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学生的安全,家长、社会、学校都有责任。在校期间,学校对学生已反复地进行了安全教育,学生有一定的安全意识。为了确保学生生命安全,请家长主动对子女进行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使他们不管在学校、家庭、社会都能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安全规则,使他们在学校是好学生,在家庭是好孩子,在社会是好公民。
一、家长必须教育学生在上课、节假日期间遵照执行以下安全公约:
1、不准未满12岁儿童骑自行车上路,禁止小学生驾驶机动车辆;行车走路不闯红灯,十字路口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
2、上学或放学时,禁止在公路上打闹、追逐、做游戏、弹珠子等不安全活动,过危险的路段应特别小心。
3、不准私自下溪、河、池塘、水库等水域游泳洗澡或游玩.
4、课间休息时,不在教室、走廊嘻闹和做游戏活动,不做有损身心健康的活动或游戏,不向窗外乱扔杂物,以防伤人。
5、不准进行不安全的戏闹,如抛石头、土块、杂物、弹弹弓、拿竹木棍、铁器、刀具等追逐打闹。
6、上、下楼梯要靠右行、有序,不准在楼梯上跑、跳、拥挤或打闹。
7、不准随便吃零食、野果,不买“三无”产品,不吃过期和霉烂变质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8、过马路的学生,家长必须按时接送学生。
9、学生违反以上各条规定的,由校方老师及家长给予严肃批评教育;
二、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班主任和学生监护人各执一份。
注:家长,学生一经与各班和学校签定了此责任书,家长就要教育,管护好自家学生。若因家庭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学生不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从签字起学生在我校就读时长期有效。)
班主任(签章)学生监护人(签章)
学生(签名)
签订日期:年月日
学校学生安全岗位责任书 篇21
学生安全问题是学校、家庭乃至社会关心的首要问题,各级领导十分重视。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拟定此学生安全责任书,以明确学生的安全责任,确保学生校内外安全。有关学生的安全问题,汉薛小学提出十不准:
1、不准吸烟、在宿舍内点燃蜡烛、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破坏消防设施的现象发生,以免引起火灾和灭火不利造成的伤害。
2、不准私自加用电器、更换电器损坏开关及其他公共用电设施,以免引起触电事故。
3、不准爬楼顶钻窗、攀登高危设施、在楼道打闹拥挤和到建筑施工区游走,以免发生扭伤碰伤和砸伤事故。
4、不准跳墙,不准在操场投掷区外投掷和投掷区内任意穿行,保证体育训练等安全。
5、不准打架斗殴、勾引外校人员进校寻衅滋事,保证人身安全。
6、不准私自外出、夜不归宿,避免发生各种伤害。
7、不准到水库、塘湾、沟坝玩水,以免发生溺水事故。
8、不准吃无卫生保障的小摊食品,滥用药品,以防中毒。
9、不准在行进中违反交通规则,以免出现交通事故。
10、不准到校外上网、看录像,以防发生意外。
以上十条,希望同学们认真执行,学生家长作为监护人要对学生进行管理和监督。如有违犯,责任自负。
学校学生安全岗位责任书 篇22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避免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提高防范意识,划清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网络,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权利与义务:
1、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消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及时通知家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要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2、学生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护工作。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一定要保持冷静,克制情绪,不得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侵犯学校、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合法权益,应当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的调解,达成谅解,取得问题的圆满解决。
3、学生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二)、事故与责任:
1、学校、班级、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安全责任制;校长对全校安全负责,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班主任对班级的安全负责。学校与各班签订安全责任书。
2、学校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检查安全工作。班主任老师每学期第一课应是“安全法制教育课”。用《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来规范学生的言行,提高认识,防患于未然。
3、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方负责。
4、教师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造成学生伤害的,由教师或工作人员本人负责。
5、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一定的责任;由于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生应承但一切责任。
6、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指已参加保险的学生)
7、 学生在校期间(规定上学时间),校方有责任保护其不受非法侵害。
8、 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9、学校不知道或难于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而造成的
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10、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之外发生的伤害,学校不承担责任。
11、不喝生水,不吃腐烂水果以及变质食品等,不买零食尤其是地摊上的小食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中毒现象发生。
12、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打架斗殴,吸烟酗酒,做危险性游戏。如有违反,造成学生伤害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13、严禁***、玩电、玩水、玩炮、玩锐刃钝器,一旦出现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14、严禁学生在教室焚烧废纸、点燃蜡烛、私安电器、乱拉电线,否则一旦出现意外,由学生自己负责。
15、日常上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请假,经准许、签条后方可出门,并在门卫处做好登记,否则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学生方承担一切责任。
16、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17、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意外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
18、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19、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由此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20、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21、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此责任书自四方签字之日生效至学生毕业终止(有学校保存)。
校长(签字)或盖章: 班主任:
学生姓名: 学生家长(签字):
二0__ 年 月 日
学校学生安全岗位责任书 篇23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依法处理学校各类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学校特与家长签订学生人身安全责任书。
1、学校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文明礼貌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组织学生观看有关安全教育录像带,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一些安全防范急救措施,使其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3、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等教育,确保学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
4、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校期间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如学生不遵守纪校规,打架斗殴,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学校负责处理事件,根据情节轻重,责成当事人家长负责一切经济损失。
5、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负责并督促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时上课,就寝、活动,有事要请假,事毕要消假,学生不能请假的由家长代请,如果无履行请假手续学生未到校上课,私自外出购物,校外就餐等,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有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
6、星期天,节假日远道的同学的父母及其它监护人要负责按时接送,否则,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由家长或其它监护人负责,如:学生星期天放学后不回家,私自在学校玩耍、到街上上网、打台球或与校外人员玩耍造成的人身财产安全事故,责任有其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7、平乐、东赵等近道每天回家吃饭、住宿同学的父母及其它监护人要教育学生按时做息,注意交通安全,放学、来学路上不拐路,不到危险的地方去,不到网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台球室等地方玩耍,校外时间发生的任何事故与学校无关。
8、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密切与学校配合, 确保学生在校、在家或其它任何场所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9、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支持学生参加人身平安保险。
10、本责任书由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学生签名:
监护人签名:班主任签名:
学校盖章: 汉圆实验中学
__年9月
学校学生安全岗位责任书 篇24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依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校要求四华里以上的学生在校寄读,并对寄宿生实行封闭式管理,无特殊原因,未经班主任或学校领导同意,星期一至星期五放晚学期间(尤其是晚上)一律不准外出。通寄生在上课期间不准外出。禁止学生翻爬围墙进出校园。
2、学生上学、放学路上,星期五放学后,学生必须及时回家,严禁乘坐农用车、拖拉机、漫漫游、无牌无证及其他不安全的交通工具,不准骑自行车。
3、严禁私自下河、塘、水库玩耍、洗澡和上山摘果捕捉野生动物。
4、严禁以任何形式从事赌博活动。
5、严禁到网吧、歌厅、游戏室、录像厅、溜冰场等营业性场所参与任何活动。
6、禁止与社会闲散人员不正当来往,勾搭,更不允许参与他们的活动。
7、严禁喝酒、抽烟、偷盗、损坏公物、翻墙出入、追打吵闹、打架斗殴、顶撞师长、在走廊的栏杆上休息,在校园燃放鞭炮。
8、严禁携玩刀具、易燃易爆及对他人易造成伤害的物品,不准做其他具有危险或可能危及他人的事情。
9、购买食品需到具备卫生健康证条件的商店和餐饮店,以防传染病。
10、周末和假期,家长要加强监护,教育学生子女不准上网、溜冰等,出行注意安全。
11、学生违背有关规定,不听告诫和制止,拒不改正,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又及时通知了学生的监护人,在此期间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负责任。
学校学生安全岗位责任书 篇25
贵家长:
学生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的稳定,学校及家长的责任重大,为了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定以下安全责任书。
一、学生应准时到校,按时回家,因病因事请假须有班主任(家长)签名的请假条,且要有家长(班主任)的联系方式。不准随意缺席、旷课,
第二,禁止学生运载工具、铁、钢管和其他危险物品或者逸然”,爆炸和有毒物质,如果发现立即没收,并公开处理,如果自己或他人造成的伤害,学生和家长承担全部责任。学生安全责任书
三、禁止学生参与战斗。学生应该之间的矛盾纠纷由老师进行调解,禁止暴力来解决。相反,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撤销制裁,造成轻伤事故责任根据医学治疗,导致严重的伤害除了承担医疗,提交到公安机关处理。
上述三个,学生家长和学生必须清楚,认真履行职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学生家长签名:学生安全责任书
学生签名:时间:日期
学校学生安全岗位责任书 篇26
安全是学生家庭幸福、快乐学习、健康成长的重要保证,更是一种珍爱生命的积极人生态度。为了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杜绝意外事故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与同学签定如下安全承诺书,内容如下:
本人郑重承诺,在校期间严格遵守学校下列安全要求:
一、提高自我防范、保护能力,增强防火、防盗、防骗、防毒、防意外伤害意识。
二、不参与赌博、酗酒、打架斗殴、聚众起哄等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违法违纪行为。
三、严格遵循学校军训、实验、劳动、体育等实践教学课程操作规程,外出实习、见习期间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和条例。
四、在公寓内不吸烟、酗酒、点蜡烛、放鞭炮、使用明火;不乱接电源线、网线和使用违规用电器,使用电器时,本人必须在场,做到“人走电关”;不使用酒精炉、煤气炉;不在宿舍经商,拒绝推销人员进出宿舍;休息或离开宿舍时随手关门;未经学校批准,不在校外租房居住,不迟归,不夜不归宿,不在宿舍留宿异性和外来人员;不豢养宠物。
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在马路打闹嬉戏,过马路走天桥或斑马线;不乘坐“三无”车辆。
六、自觉遵守国家计算机网络管理法律法规,不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损害他人声誉的活动;不通宵上网;不浏览非法网页;不沉湎网络游戏。
七、热爱生活,珍爱生命,正确面对困难与挫折,理智处理情感问题和矛盾纠纷,保持身心健康。
八、不随意将自己的信息告诉陌生人,不轻信网络朋友,不贪图意外之财,不参与传销组织。外出求职应聘、勤工助学时,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谨防上当受骗和人身伤害。
九、不单独到山上、河湾或偏僻处学习、游玩;不私自下河游泳或从事其他冒险活动;不擅自组织或参与未经学校允许的各种外出旅游活动。
十、不到无正规营业执照、无卫生保证的摊点用餐。有病及时就医,需要帮助时及时告知老师。
上述承诺,本人将严格遵行,如有违反,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和后果。
(注:本安全承诺一式两份,学院、学生各执一份)
学院 年级 专业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学校学生安全岗位责任书 篇27
毕业年级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了确保毕业年级学生中考期间以及中考后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校、家长、学生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学校、家长经常进行安全法纪教育工作。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生法定第一监护人的家长有责任教育子女遵纪守法,用《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守则》来规范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2、中考和中考后学生之间违纪造成伤害的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3、严禁教师体罚学生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方负责。
4、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生应承担责任。 严禁学生擅自组织各种活动,出现意外事故由学生方负责。
5、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凡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6、中考期间学生在校内,校方由责任保护其不受非法侵害,在校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政府部门追究责任。
7、中考前和中考后严禁学生擅自到沟塘、水库、江河游泳、洗澡;严禁学生进入“三厅一室”;严禁学生擅自组织聚会(喝酒等),否则造成的意外事故一切由学生方负责,校方概不负责。
8、中考期间学生身体健康发生异常情况,(曾有何病史,不便剧烈运动)及时通知学校老师,以便共同管理,以免意外事故发生。
9、 中考期间学生要注意交通安全、饮食安全,要以健康的身心迎接中考取得好成绩。
10、本责任书意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至学生毕业终止。
学校(盖公章) 学生家长(签名)_______
安图县朝鲜族学校
X年6月24日
学校学生安全岗位责任书 篇28
为了营造学校教育教学良好的内部和外部环境,为使学生健康成长,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省、市、县关于安全工作有关规定,特与学生及家长签订此安全责任书。
一、教师应当对学生进行校园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消除存在隐患。
二、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教师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及时通知家长。
三、家长应教育和管理学生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一般不准到校,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四、家长应及时了解学校作息时间,督促学生准时到校或回家,不准在上学或放学途中玩耍,否则,如发生意外,责任在学生方。
五、学生有特殊情况不能到校上课,家长主动、及时告知班主任。
六、学生之间违纪造成的伤害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七、学生在校内外,因不可抗力或意外遭受侵害,教师不负责任。学生在校内外遭受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门追究加害人责任。
八、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九、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家长应及时告知教师,教师不知道或难于知道而造成的伤害,教师不承担法律责任。
十、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打架斗殴,吸烟酗酒,做危险性游戏。如有违反,造成学生伤害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十一、严禁***、玩电、玩水、玩炮、玩锐刃钝器,一旦出现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十二、日常上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请假,经准许、签条后方可出门,并在门卫处做好登记,否则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学生方承担一切责任。
十三、严禁学生擅自到沟塘、水库、江河游泳、洗澡,否则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学生方负责。
十四、学生应严格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安全制度。因违反上述规定或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十五、传染病流行期间,严禁学生外出和与疫区人员接触,并教给学生预防知识和饮食卫生常识性知识,并积极采取防患措施。
十六、教育学生按照学校及老师的要求做好自我防护工作,形成“珍惜生命,忽忘安全和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的意识。
十七、家长有责任适时适地给学生传授安全防护和自救等常识性知识,以防万一,否则家长应对发生的事故负责。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学生在校期间一至六年级有效。
班 级: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老师签名:
孟津县白鹤镇中心小学
二0__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