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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幼儿园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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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暑假生活平安、愉快、有意义,更为了预防幼儿在暑假期间零意外伤害的发生,帮助在座各位家长了解安全的防护措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幼儿园安全责任书,如果大家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有关幼儿园安全责任书篇1

为切实加强我园的食堂安全工作管理,确保我园教职工和在园幼儿的身心安全,特签定本安全责任书。

一、持证上岗

食堂工作人员身体必须合格,必须每年接受一次正规体检,保证身体健康,做到人人持证上岗。一旦发现食堂人员身体有异常,应立即离开岗位。

二、食堂采购

食品的采购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必须索取食品检验报告或化验单,并进行登记。严禁采购下列食品:

1、有害、有毒、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性状异常的食品;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3、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4、未标注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或标注不清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5、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三、食品伫存

1、食品贮存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

2、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3、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10厘米、离地20厘米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和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4、食品应当有专人保管,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接触食品及食品原料。

四、食品操作

1、工作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个人卫生,工作时不得吸烟;

2、搞好操作间卫生,厨房内严禁存放杂物、农药、鼠药等有害物品;

3、做好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

4、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其他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

6、肉类、蔬菜类必须先清洗干净再进行切制,餐具洗消池和肉类、蔬菜洗涤池必须分开使用;

7、食品应煮熟烧透,并用防蝇防尘设施加盖;

8、禁止经营发芽土豆、凉拌食品、野生蘑菇、皮蛋、爆炒四季豆等食品;

9、正确使用添加剂,并做到每日公示。

10、及时处理垃圾和废弃物、垃圾桶,泔水桶应加盖和标记。

五、餐具消毒

1、餐具、食用工具、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做到一刷、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2、消毒可采用煮沸消毒和药物消毒的方法:

⑴煮沸消毒:将洗净的餐具放入100℃的.水中煮沸10分钟;

⑵药物消毒:除残渣→用餐具洗涤剂清洗→药物侵泡消毒→清水冲洗;3、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必须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生产的产品;

4、消毒液的浓度,消毒时间必须严格按消毒液使用说明进行; 5、经消毒的餐具应当有专门的存放柜保洁,防止污染。

六、食品留样

1、每餐供应的食品必须留样并有专人负责;

2、每种食品留样不少于100g;

3、每样食品使用保鲜袋(保洁袋)分袋装好,标明餐次、时间、食用名称,放入冰箱,在10℃以上,冷藏保存;

4、每餐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责任人:

日期:

有关幼儿园安全责任书篇2

为切实加强我校学生接送车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保障学生乘车安全,根据江华县《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幼儿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各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以下简称甲方)实际特与校车方(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此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参与我校校车的车主即是车辆所有人及驾驶人员(校车方,以下简称乙方)。

二、乙方提供车辆号为:

(1)、有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2)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没有累计记满12分的记录;

(3)未发生过致人死亡且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

(4)驾驶证依法经公安部门审验合格;

(5)身心健康,言行文明,无嗜酒等不良习好,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病史;

(6)无犯罪或严重违法记录)

三、乙方提供的.校车不能是报废车、套牌车或假年检车或未年检的车辆。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手续齐全,须持有各种合法证件,以保证校车畅通无阻,顺利接送学生。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法律、经济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含安全事故,车辆被扣、罚款、执照、扣留证件等)。另乙方一切合法证件的复印件交学校保管。

四、乙方必须配备随车人员1-2名,每天随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注:随车人员必须认真填写随车记录交由值日老师核实后方能行车走人)。

五、在接送过程中,因车辆故障或其他原因而误时,乙方必须自己找车按时接送学生,不得发给学生路费自行回校或回家,更不得甩掉学生不管,而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或经济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应按照指定路线和接送点接送学生,不得擅自改变路线和接送点。如有改动,当由校方主管领导决定;乙方应安全送返指定接送点,学生不得漏送漏接、不得没到接送点提前让学生下车,否则,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有责任与义务处理接送期间突发事件。(1)、在接送学生过程中发生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时,及时采取措施对学生进行保护,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2)、发生车辆交通事故时,及时采取救助措施,保护现场,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如遇突发事件不予理睬,听之任之,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八、接送时间内,乙方司机文明行车,安全驾驶,不得打骂、侮辱学生,不与学生、家长争吵。保持车厢内外整洁,确保车辆设备、设施齐全有效,必需配备有效的灭火设备。

九、在接送过程中如司机违规或操作不当,造成事故,由该车司机或车主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严禁酒后开车,开车时不准抽烟,不准接打电话,不准和他人交谈,不准开快车。

十、乙方提供的车辆每天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和线路接送学生,保证学生正常上下学的时间。接送过程中,如发生汽车故障,乙方必须调过其它合格车辆接送,费用责任由乙方负责。

十一、在接送过程中,证件、手续一切齐全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司机故意违章或没带齐有关证件的、其罚款由乙方承当;发生超载,被交警部门扣证、罚款,均由乙方承担。

十二、乙方应交人民币3000元(¥叁仟元)给甲方为风险保证金,乙方当为学校接送校车身份期间不遵守此责任书,甲方不予退还乙方风险保证金。

有关幼儿园安全责任书篇3

为加强对幼儿园接送幼儿校车的管理,确保幼儿交通安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明确园长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定本责任书:

一、幼儿园都应对校车进行严格管理。

二、幼儿园自备、承租用于接送幼儿的车辆,必须是具有合格资质的客运车辆,严禁使用拼装车、报废车、货运车、大小三轮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幼儿。

三、校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必须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的国家标准,必须为校车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座险。在按规定进行年审外,每学期开学前应当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年检和技术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四、校车使用前应当上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准并备案,办理统一的校车标识、标牌,方可上路使用。未经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许可的`车辆,一律不得接送幼儿。

五、校车驾驶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且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验。

(二)近3年未发生过负有责任的交通死亡事故。

(三)近3年无交通违法记满12分记录的。

(四)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五)未受过刑事处罚。

六、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校车安全检查、维护保养、驾驶员及跟车管理人员职责明确。要制定应急预案,有效处置突发事故。校车要主动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校车必须保持车辆整洁,车窗不得用金属材料固定封闭。

八、校车接送幼儿,必须有固定的行车路线和站点,并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备案。不得随意更改行车路线,不得随意停靠,不得到有危险的地方行驶。

九、校车接送幼儿,除驾驶员外,必须有专人跟车管理学生。要严格按照车辆核定载客人数乘载幼儿,严禁超载。严禁校车驾驶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驾驶。

十、幼儿园组织师生外出参加集体活动必须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租车必须到有资质的客运单位租用安全合格车辆,并对整个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管,确保安全。

十一、校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应当主动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幼儿园须及时根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抄送的驾驶人违法情况对驾驶员进行惩处。

十二、幼儿园要开设交通安全教育课,经常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明确乘坐校车的纪律;主动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配合,邀请交警进校园宣传交通安全知识,进行警示教育;组织学生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要教育幼儿并告知家长,不得乘坐货运车、农用车、大小三轮车等非客运车辆上学、放学。

十三、幼儿园应当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校园周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整治,并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幼儿园路段设置交通标志。

十四、幼儿园要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并与校车驾驶员和校车跟车管理人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租用车辆的,须与租赁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逐车逐人明确安全责任。

十五、幼儿园园长是校车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驾驶员和跟车管理员是直接责任人。幼儿园要强化安全意识,确保校车接送幼儿的安全。校车发生安全事故,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综治办(签章) 民办幼儿园(签章)

派出所(签章) 园长签名:

小学(签章)

年月 日

有关幼儿园安全责任书篇4

为了切实做好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各班保教人员须密切配合,将安全工作放在重中之重,认真执行园内各项安全制度,确保幼儿安全。

1、生活教师应严格遵守和执行岗位职责,上班集中思想,配合本班教师生动、有序地组织一日活动,严防幼儿走失、摔伤等事故的发生,确保幼儿人身安全。活动中随时为幼儿增减衣服或隔毛巾,减少感冒的发生。

2、在值中班时禁止做私事、串岗、离岗,必须巡视并加强对幼儿的护理;有上铺的班级必须加强对上铺幼儿的安全管理(注意幼儿上下床的安全,不得让幼儿在床上穿脱衣裤、叠被子等。)

3、全托班生活教师晚上必须配合教师组织游戏活动,禁止做私事、闲谈,串岗、离岗,严格遵守幼儿作息时间;晚班教师不得睡觉,须加强巡视,以免幼儿尿床、踢被子等。

4、开餐前认真组织餐前游戏,确保秩序,防止幼儿接触烫的饭、菜盆,严防烫伤。

5、幼儿入厕时,必须有老师随从指导或帮助,严防幼儿滑倒摔伤。

6、生活老师须将各类药品、热水瓶、刀、剪、针等危险物品摆放在幼儿拿不到的地方;按时、按量为患病幼儿服药,并认真作好服药记录和交接班记录;消毒、洗涤用品要妥善保管,严防幼儿接触。洁具用完后放到指定地点.确保不出安全隐患。

7、按要求认真做好餐具、杯子、毛巾的卫生消毒以及空气消毒工作及本班环境的保洁工作,为幼儿创造洁净、舒适生活环境,有效防止疾病的'蔓延,确保幼儿健康。

8、注意电器使用安全,坚持“十不准”,严格按正确方法操作,严禁私拉电线和使用违禁电器(如热得快、电炉等);每天下班前拉电闸、关好水龙头及门窗。

9、配合班长管理好本班的财产,负责幼儿用品、衣物等的保管,如有丢失由班级工作人员照价赔偿。

有关幼儿园安全责任书篇5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和期望,为了确保幼儿卫生安全,为了进一步增强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安全意识和责任心,严防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让幼儿家长放心和满意,特制订此安全责任书: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时时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

2、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食堂工作重地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3、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后才能从事食堂服务工作。

4、刀、墩、容器必须张贴标签,并分类使用,洗涤食品的容器必须按植物、动物类分开使用。

5、做好防蝇、防鼠工作。

6、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开始前、大小便后,接触初级食品原料或不干净的餐具、容器等之后,必须彻底洗手。

7、食堂工作人员进入食堂之前,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才能工作,工作时不能吸烟、吃零食、挖耳、擤鼻涕,不能带入或存放个人生活用品,不要穿着工作服、鞋进入。

8、幼儿开餐后及时整理餐具,同时对幼儿开餐场地进行消毒。

9、食堂工作人员定期给幼儿烧好预防茶,并送到各。

10、为幼儿供给合理的膳食,编制营养平衡的幼儿食谱,定期计算和分析幼儿的.进食量和营养素摄取量。

1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

12、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严把食品准入关,严防“三无”产品、过期食品入园。采购人员要建好台帐,并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

13、食堂工作人员因失职造成幼儿卫生安全事故的,一切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铁山中心幼儿园(盖章)

食堂工作人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