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校长一岗双责责任书【通用3篇】》
2024校长一岗双责责任书(通用3篇)
2024校长一岗双责责任书 篇1
幼儿园教师“一岗双责”责任书
幼儿园工作安全第一,安全工作教师先行,为了加强管理,落实责任,杜绝幼儿园事故的发生,幼儿园本着“安全工作,预防第一”的管理方针,在教师完成常规教育教学任务同时,特与教师签订此安全协议书:
一、各班教师在幼儿入园之时起便对幼儿的安全负责,各班任课教师是班级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班幼儿出现安全问题,任课教师负主要责任,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幼儿的安全教育,加强安全管理,认真督促落实好班级各项安全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课堂教学安全由任课教师负责,各教师必须重视每个孩子,让每个孩子在自己的视线之内,并及时清点各班人数。
三,接送幼儿要认清人,家长自行接送的要和家长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如有陌生人接,必须电话联系家长。
四、户外游戏要确保幼儿安全,教师不得让幼儿“放任自流”,要有计划的组织指导幼儿活动,科学锻炼,确保每一个幼儿活动的安全。
五、各班注意用电安全,严禁幼儿触摸各种电器,并结合实际随机向幼儿进行自救、健康、安全等教育提高幼儿自我保护意识。
六、教师必须严格执行请假制度,不得私自外出,如果私自外出,幼儿出现安全问题,后果自负。
七、各班教师应经常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幼儿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保证幼儿在园安全。
八、在工作中,如果因教师管理不善,失职,在可避免性情况下造成对幼儿伤害,由教师本人负责。
九,值班教师应严格把好门卫关,防止幼儿走失。此责任书一式两份,签字日起一年内有效。
xx幼儿园教师(签字):__________
园长:__________
x年xx月xx日
2024校长一岗双责责任书 篇2
_______同志:
本学年度你作为学校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并承担了教育教学任务。学校要求你在圆满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同时,更要切实履行好学校安全管理职责,确保本学年度学校的安全与稳定,学校现与你签订学年度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责任状如下:
一、安全工作事故控制指标
1.确保学校全学年无一例安全责任事故。
2.确保全学年不发生校内食品集体(5人以上)中毒事故。
3.确保全学年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在l万元以上的火灾、爆炸或三千元以上的设备损坏事故,确保不发生学校贵重财物(二千元以上)被盗案件。
4.严防伤害事故的发生:全学年校内发生一般性意外伤害事故(骨折等)的生数严格控在0.4%以下;杜绝校内师生重伤(致残或1次3人以上受伤)亡责任事故的发生。
5.确保本校车辆或接送学生车辆不发生重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
二、安全工作管理目标
l.组织人员制定切合本校实际的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健全学校各处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修订完善各项应急预案,每学年至少开展1次全校性的应急预案实战演练活动,督促指导专人搜集整理好年度安全工作台帐资料,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及时解决可能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问题。
2.确保本校全面实施全员“一岗双责”制度,指导各处室逐级签订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责任,责任书签订率达100%,并做好对校内承包、承租单位或个人及学校所有权的出租场所的安全监管工作。
3.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有组织的常规性安全检查全年不少于10次,针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整改到位,及时消除隐患,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和整改方案,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防范措施和方案等台帐档案资料齐全。确保一般性隐患整改率、重大隐患监控率均达100%。
4.每学年度认真组织开展“平安校园”的创建及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系列活动,师生员工的参与率和受教育面均达100%。
5.认真落实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积极妥善处理好突发事件。
6.对照本校全员“一岗双责"制实施方案,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协调年度安全目标管理执行情况的考评工作。
三、安全工作的考评
1.“一岗双责”责任状考核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学年度末学校对签状人全年内履行安全管理工作岗位职责情况进行全面的考评,并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一岗双责"制实施方案中的考核办法进行奖惩兑现。
校长:(签名)
副校长:(签名)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24校长一岗双责责任书 篇3
一、责任内容
(一)局党组对文体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指导、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发改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局党组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局党组领导班子在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组工作议事日程。局每半年召开一次廉政工作专题会议,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针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制定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加大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责任意识,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和国家领导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及时传达上级反腐倡廉的文件和指示,深入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教育。
3.抓好发改系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工作的落实。对责任范围内发生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4.履行监督职责,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干部和干部队伍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在检查、考核、总结、述职、汇报中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专项内容。
(五)股室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落实。针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倾向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阶段性工作意见和整改要求。
2.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各党组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定期检查,督促各股室完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每年至少两次以上听取股室工作汇报。
3.加强对单位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教育,提高 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做到公平执审,文明执法,坚决禁止干部以权谋私,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4.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5.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形成合力,对股室的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责任和廉洁从政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责任考核
(一)局党组负责领导、组织对本系统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考核工作要与领导班子考核、干部考核和业务工作目标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应组织专门考核。
(二)对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全面考核每年进行一至二次。结合领导班子考察和公务员年度考核等工作进行。采取全面考核结果与平时专项工作的检查相结合,综合全局的考核(检查)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责任追究
对本单位或分管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重视,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甚至发生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责任追究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
四、本责任书由发改局党组负责监督实施。
中共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党组书记:(盖章)(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