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卫目标责任书(三篇)》
门卫目标责任书(精选3篇)
门卫目标责任书 篇1
为了加强瓶装燃气送气服务管理,明确职责,根据全国《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瓶装液化气送气管理的通知》(通建[20xx]22号)文件内容,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书期限
责任书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甲方职责
1、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杜绝各类违规经营行为。
2、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液化石油气,供气价格依据市场价。
3、严格落实钢瓶管理、车辆管理等相关制度,以及充装、倒残等操作规程。
4、建立并完善送气工管理制度,加强送气工管理。并且做好送气工的培训工作,增强送气工法律意识,安全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提高送气工专业知识与职业技能水平。
5、燃气事故的处理和赔偿工作中,在气源质量、钢瓶管理、送气服务、入户检查四方面存在违规行为的,将承担相应责任。
三、乙方职责
1、自愿遵守甲方的管理,落实供气单位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送气车辆符合安全标准,手续齐全,并张贴“**公司专用气瓶运输车”标识,严禁超载运输。
3、送气服务过程中必须穿着送气工服装,佩戴上岗证。
4、不在家中和租用房屋内存放超过规定数量的液化石油气钢瓶,不在用户家中从事液化石油气钢瓶、器具的维修。不对液化石油气重瓶进行倒灌、排空,发现钢瓶漏气,及时送回单位处理。
5、严禁外带非本单位的经营性气瓶;严禁充装过期未检、报废等不合格气瓶;严禁液化气与其它商品混和经营。
6、燃气事故处理和赔偿工作中,在送气服务、入户检查两方面存在违规行为或发生意外事故,将承担相应责任。
四、责任书中止
1、甲乙双方协商自愿终止责任书。
2、送气工年满60周岁,本责任书自动终止。
3、送气责任书的变更、终止,甲方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10日内上报燃气管理部门备案。
门卫目标责任书 篇2
为切实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创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从源头上堵绝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门卫人员应加强以下管理:
一、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校门,严禁非教学人员,机动车辆随意进入学校。
二、学校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三、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进行登记,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拒不登记的人员,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四、在上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经班主任同意(签字或通知),门卫验证后方可放行且备档,否则如发生问题,必须承担相关责任。
五、门卫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对带出的物品必须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后方可放行。
六、门卫人员必须按学校的要求做好节假日、双休日、防汛、上课期间的值班以及其它重大活动时的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领导或110、120、119等部门报告。
七、门卫人员非经校长(或主管领导)同意,严禁外来车辆、人员入泊学校或占用教室。
九、门卫人员要做好校门外环境卫生整治,做好门外学生家长及车辆疏散工作,确保师生出入校门通道的安全、畅通,协助管段民警做好校门通道及校园的治安工作。
十、门卫安全管理责任区域,坚持有岗就有职,有职就有责的原则,如因门卫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发生的伤亡事故、财产损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目标责任人和学校责任人各执一份。
门卫目标责任书 篇3
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师生个人安全,事关千家万户,事关社会稳定。门卫(学校保安)是学校安全稳定的重中之重,因此,门卫决不能掉以轻心,要坚守岗位、警钟常鸣、常察细看、消除隐患。为进一步强化门卫安全工作意识,有效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特制订此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
门卫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责任人,负责学校安全与保卫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为我校创平安校园贡献力量。
二、责任要求:
1、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空岗,按时交接班并做好交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在岗期间,不得饮酒。
2、严格落实校门开闭制度,学生上课时间应保持校门关闭。
3、严格执行大门和出入人员管理制度,来访人员需进行严格验证,并依据学校有关会客登记制度履行登记手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园。上课期间,学生必须持有班主任开具的出门证,有家长来接,方可出校。
4、门卫人员要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以理服人;门卫人员不得在门卫室留宿他人;无关人员不准进入门卫室;门卫人员要自觉爱护公共财物,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校门规定范围内不得张贴标语、宣传品及广告等,不得摆摊设点、堆放杂物及停放车辆。
5、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先通报相关部门或人员,并填写来客登记表,未经准许不准进入校门。来访人员不得擅自进入被访者无关的部门、办公室、实验室、仓库等。来访者携带物品进出校,应自觉接受门卫的检查。
6、非本校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区。特殊情况需进入的,必须经学校相关部门同意,方可进入校内,且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任何私人推销、收购废品未经准许不准进入校园。
7、凡运输或携带公物出校门必须经学校相关部门、领导同意,方可出校园。
8、加强课间、就餐时间及午间巡逻,防止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9、严守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爱护通讯器材和物防、技防设备,保证正常使用,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维护值勤岗位区域内的正常秩序、疏导交通、维护学生乘坐公交专线的秩序。
10、妥善保管、定期检查、熟练使用技防工具,在危急时刻充分发挥技防工具的作用,确保师生安全。
11、果断处理值勤中发现的问题,发现可疑人、事、物或其他治安信息,应及时盘查或监控,并上报保安班长或相关领导。必要时,启动报警器或向110报警。
12、制止师生各种不安全或易造成伤害的行为,发生违章或不服从管理者,应婉言劝阻并妥善处理,不听劝阻的,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妥善解决。
13、建立执勤巡逻和交接班记录台账,做好相关表格填写工作。(来客登记、设备维护、CK报警处置等)
14、按时参加保安人员工作例会和相关业务培训,认真听讲,做好记录。
15、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三、考核与奖惩
年终由学校安全办公室组织考核,考核得分与个人绩效考核挂钩。(保安人员将考核结果上报保安公司供参考)。如发生安全事故,将视情节及后果予以处理,情节、后果严重者,学校将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门卫各一份,若有人员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