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涨价通知优秀5篇》
电费涨价通知 篇1
根据粤价(20xx)245号文件要求,我市从20xx年6月15日 起调整电价。
因此我们z花园将补收20xx年7月-20xx年9月,3个月的电费。具体调整办法为每度加收0.04元。你需要补交的费用为:
7月电费度,需补交 元。
8月电费度,需补交 元。
9月电费度,需补交 元。
你需共补交7-9月份3个月共xx元。
请你在10月15日前到文华花园管理处补交以上费用。多谢合作!
文华花园管理处
20xx年10月1日
电费涨价通知 篇2
根据xx省物价局《关于试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式电价的通知》(苏价工【x2】182号)和扬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市区民用类自来水价格的通知》(扬价工【】1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我校从x年3月1日起民用水费由2.77元/立方米上调为3.00元/立方米,对学校教职工住宅区的居民用电费由0.5283元/度上调为0.5483元/度。
特此通知
财务处
后勤保障处
x年2月27日
电费涨价通知 篇3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试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式电价的通知》(苏价工【20xx】182号)和扬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市区民用类自来水价格的通知》(扬价工【20xx】1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我校从20xx年3月1日起民用水费由2.77元/立方米上调为3.00元/立方米,对学校教职工住宅区的居民用电费由0.5283元/度上调为0.5483元/度。
特此通知
后勤保障处
20xx年2月27日
电费涨价通知 篇4
因水库原水价格的上调和水源地保护治理资金的收取,我市供水成本大幅上升。为有效解决成本上调因素,促进城市供水事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补偿成本、合理盈利、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经过成本监审、征集意见、调价听证等一系列程序,现就xx市区自来水价格调整标准通告如下:
一、水价调整的范围和用水分类标准。本次水价调整范围为市区自来水公司供水区域,具体包括安阳街道、玉海街道、锦湖街道、东山街道、上望街道、莘塍街道、汀田街道、飞云街道、南滨街道。水价分类按《浙江省物价局关于简化水价分类规范执行范围实行差别水价政策加快“腾笼换鸟”工作的通知》(浙价资〔〕1号)规定,由原先的居民生活用水、非经营性用水、经营性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4类,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3类。
二、居民生活用水实施阶梯水价。为发挥价格机制对用水需求的调节作用,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从本次水价调整起对居民生活用水采用阶梯水价。阶梯用水量:第一级水量为17吨及以下,第二级水量为18-30吨,第三级水量为31吨以上。阶梯水价比例为1:1.5:2。
三、水价调整的具体标准。全市平均水价上调0.30元/立方米。原非经营性水价上调1.10元/立方米,归属非居民类。调整后供水价格为:居民生活用水第一级水价为2.40元/立方米,第二级水价为3.60元/立方米,第三级水价为4.80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水价调整为3.70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水价调整为6.80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按原标准执行。
四、居民生活用水中“总表制”执行基准水价。居民生活用水实施阶梯水价后,村总表制、小区总表制、集体户总表制、学校等特殊用户执行基准水价。其水价执行居民阶梯水价的第一级水价。
以上水价调整标准自x年7月1日(用水之日)起执行。
xx市人民政府
x年7月22日
电费涨价通知 篇5
青岛青义锅炉有限公司客户:您好!
首先感谢您一直以来对“远一”系列的阀门支持和钟爱。我司本着质量第一,客户至上的精神,多年来为国内用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获得了广大消费者的认可。
过去几年,远一阀门一直承受着原材料的价格上涨而导致的阀门生产成本的上升,以及其他因能源价格上涨而导致的运输、包装等的价格上升的困扰。现远一阀门不得不对国内销售的部分“远一”阀门价格做出调整以缓解不断上涨的成本压力,该价格调整方案将于20xx年3月1日起实施,在20xx年3月1日前订货的客户按原报价发货,自3月1日后订货的客户一律按调整后的价格执行。(按以前的价格表上浮8%)关于此次“远一”系列阀门的调价,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致电上海远一阀门销售部。希望您能理解并继续支持“远一”系列阀门。远一阀门也将一如既往以高质量的产品和优质服务全力支持国内阀门事业的发展。
上海远一阀门制造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