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后进村整改措施【通用3篇】》
计划生育后进村整改措施(通用3篇)
计划生育后进村整改措施 篇1
根据上级领导的检查通报,我村计划生育工作的当前形势非常严峻和紧迫,存在着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为了解决好这些问题,全面提高我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确保20xx年计生工作各项指标都达到类别指标要求,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全体干部村民对开展计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要充分认识到,计生工作不只是主任和计生专干的事,也是作为村民的职责,只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找出差距,突破难点,才能齐心协力把人口与计生工作做好。
2、层层落实责任。一是实行村包组到人。并广泛宣传好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时准确掌握各户的婚、孕、育、术等基本情况,负责动员和组织育龄夫妇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做好孕中、产后和术后的随访工作,组织开展“五期”教育和“三查一服务”活动,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3、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计生工作效能。从现在开始,计生服务所人员不安排参与村中的其他工作,集中人员专门从事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
4、 加大宣传力度,创造良好的计划生育氛围。要以《计生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广西人口和计划生 育管理条例》为主要内容,利用广播、电视、人口学校、板报、宣传栏等方式方法,把《计生法》、《决定》和《广西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宣传到每家每户, 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狠抓落实,打牢基础,千方百计扭转我村计划生育落后的局面,抓好计生正反两个方面典型的宣传,为计生工作的深入开展创造一个良好 的社会舆论环境。
5、下大决心,采取有力措施,对早婚、早育、违法生育这一影响计生率提高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通过积极宣传《婚姻 法》及非婚生育的危害性,动员青年人要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结婚手续及计划生育。对已造成事实婚姻的育龄夫妇进行动态监控,摸清底数,重点对初婚夫妇进行排 查、核实。
6、以妇检为龙头,提高孕检跟踪服务质量。严格认真执行妇检制度,定时、定点的安排妇检,对于个别有思想顾虑的妇检对象,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动员工作,使她们自觉接受妇检。
计划生育后进村整改措施 篇2
为全面提升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水平,促进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平衡发展,决定对计划生育后进村、镇驻地村进行集中整治帮促。为确保整治帮促转化效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帮促范围
计划生育工作后进村。20xx年以来连续多年出现违法生育或近年来计划生育工作问题比较严重的万庄村、管家庄村、纯厚村、三阳三村、三阳四村、李白壤村、高白壤村、保太村、鲁埠村、公家庄村、西埠阴村确定为计划生育后进村进行整治。
二、总体要求
以 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决定》和省、市、县《实施意见》,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这一中心,坚持“党政牵头、多方联手、齐抓 共管、标本兼治”的原则,落实帮促工作“六定责任制”,以建没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通过强化班子建设,健全网络队伍,完善制度规范,落实工作责任,实施 政策引导,夯实乡村基础,严格控制违法生育,彻底扭转计划生育后进村、镇驻地村人口计生工作被动落后的局面,后进村整治转化率达到100%,促进全镇人口 和计划生育工作均衡健康发展。
三、帮促方法
镇成立由班子领导组成的计划生育后进村整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计划生育后进村的整治转化工作;由镇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计划生育后进村帮促责任人,分工帮促;镇计生办业务人员靠上搞好业务指导;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后进整治领导小组对11个村实施重点跟踪调度帮促。
四、后进转化标准
(一)班子得到加强。村两委班子健全,支部书记对计划生育工作高度重视,亲自抓、负总责,熟悉本村计划生育情况,对两委成员、计生人员的分工明确、责任措施落实到位、督促检查到位、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计生网络健全。选好配强计生主任,健全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和计划生育小组,有关人员职责明确,熟悉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和政策法规,计生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高,能够适应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需要。
(三)服务阵地标准。按照计划生育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要求建好村级宣传服务阵地,对综合性文化大院、人口学校、查访服务室、婚育文化一条街、宣传栏、阅报栏、公开栏等进行完善和规范,服务阵地能够满足计划生育宣传服务工作的需要。
(四)工作制度健全。建立健全以支部书记亲自抓、负总责为核心的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和以月访季查为重点的村级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制度,积极推行以合同化管理为重点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落实村级例会、定期排查、分工负责、日清月结、调度检查、责任追究和奖励惩处制度。
(五)管理服务规范。全面落实《平邑县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规范》,积极主动开展村级管理服务工作,经常性工作得到落实,达到村级管理服务工作规范的要求。
(六) 工作成效显著。计划生育底子清楚,已婚育龄妇女进站查体率、节育措施落实率、20xx年以前违法生育(违法收养)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流动人口建档管理率、 20xx年度合法生育率均达到百分之百;已婚育龄妇女户口迁移、协议离婚整治落实到位,已婚育龄妇女、流动人口、特殊人群和未婚青年管理服务到位;无漏管 已婚育龄妇女、无违法生育、违法收养和违法私自终止妊娠,全面完成人口责任目标。镇驻地村计划生育工作薄弱环节得到整治,违法生育得到有效控制,“灯下 黑”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工作水平明显提高,各项指标不低于全镇平均水平。
五、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后进整治转化工作 的领导。全镇计划生育后进村整治转化工作由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镇计划生育后进村整治转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各有关单位、工作区、村要把后进 整治转化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人口责任目标考核和重大事项督查范围,镇计划生育后进村整治转化领导小组建立后进整治转化工作档案,定期调度后进整治 转化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后进整治转化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各帮促部门要按“六定责任制”要求落 实帮促责任,立足部门实际,发挥部门优势,把后进整治转化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没、基层党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扶贫开发等工作紧密结合,给予帮促村资金 和设施方面的扶持,督促指导抓好后进村整治转化工作。部门帮促工作开展情况纳入计划生育年度考核,严格兑现奖惩,确保帮促工作扎实有效。
(二)切实落实后进整治转化责任。镇直部门负责人是后进整治转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突出抓好后进村的整治转化工作。对全镇11个后进村,按照问题严重程度划分三类,分类施治,确保后进整治转化效果。
1、对计划生育工作问题特别严重的万庄村、管家庄村,列入全年重点跟踪监控,年度内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对村实行重点管理,村四职责任入一律撤职,符合退休条件的取消退休资格,五年内不得作为村两委候选人和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先模人物推荐人选。
2、对镇驻地计划生育工作问题比较严重的保太村,列入全年跟踪监控,年度内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对村实行重点管理,村四职责任人予以免职,三年内不得作为村两委候选人和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先模人物推荐人选。
3、 对计划生育工作问题严重的纯厚村、三阳三村、三阳四村、李白壤村、高白壤村、西埠阴村、公家庄村、鲁埠村,列入全年跟踪监控,年度内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对 村实行重点管理,村四职责任人予以免职,两年内不得作为村两委候选人和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先模人物推荐人选,问题特别严重的按一类情况处 理。
(三)切实加强基层队伍网络建设。各单位、工作区要对计划生育后进村、镇驻地村班子队伍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切实抓好计划生育 后进村和镇驻地村两委班子建设,由组织部门牵头,切实搞好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特别要选配好村支部书记,改变后进村班子软弱涣散的状况。
计划生育后进村整改措施 篇3
为切实加大计划生育后进乡、村转化力度,全面提升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根据全市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为指针,在人口计生领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强化措施,鼎力推进,大打后进转化攻坚战,确保后进乡、村得到根本性转变。
二、后进乡、村的确定
(一)后进乡的确定。①计划生育质量差,没有完成年度人口计划;②存在问题多,信访量大;③社会抚养费征管不规范,没有全部使用《专用票据》;④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低,20xx年综合考核排位靠后。
(二)后进村的确定。①村级组织处于瘫痪、半瘫痪状态,村专干、育龄妇女小组长配备不到位;②无法开展季服务等经常性工作;③底数不清,漏管现象较多,出生瞒报、漏报、错报现象严重;④计划生育质量差,人口处于失控、半失控状态;⑤“四术”存量大,节育措施落实不到位;⑥不按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放孕收费”现象比较严重;⑦信访问题比较突出。
三、转化标准
(一)后进乡转化标准。①年终综合考核排位摆脱后三名;②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满意度高;③没有越级上访;④配合县派社会抚养费征收中队依法征费,程序合法,全部使用《专用票据》;⑤乡、村计生队伍健全,待遇落实,作用发挥好;⑥高质量完成人口计划;⑦完成后进村转化任务。
(二)后进村转化标准。①“两委”班子健全,有战斗力;②配齐配强计生专干和育龄妇女小组长,待遇落实到位;③能够正常开展月访视、季服务和节育工作;④没有早私婚现象,没有漏管现象,没有胎次不清、性别不准现象,没有出生瞒报、漏报、错报现象;⑤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要求标准;⑥严格按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⑦没有越级上访。
四、集中整治活动步骤
整治活动共划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6月24日—20xx年6月30日)。县委、县政府召开高规格动员会,对全县计划生育后进乡、村集中整治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采取层层召开动员会、发放明白纸、出动宣传车、刷写标语、喇叭广播等形式,加大计划生育后进转化宣传力度,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制定整改方案阶段(20xx年7月1日—20xx年7月10日)。从县直部门和乡镇抽调得力干部,组建22个“抓后进、促转化”工作队,分包后进村帮助乡镇开展转化工作。工作队与
乡镇一起,对照上级要求,结合后进村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县人口计生局负责指导后进乡制定好整改方案。
(三)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7月11日—20xx年9月20日)。重点抓好三个方面:一是进一步摸清各种底数。通过村干部交底、逐户登记、核对户籍、走访四邻等形式,彻底摸清新婚、出生、节育等各种底数。二是力促各项工作走上正常。扎实开展季普查、免费服务、出生缺陷预防、社会抚养费征收等项工作。三是整顿好乡、村领导班子和计生队伍。从提高“两委”班子的整体素质与加强计生专业队伍自身建设两个方面入手,提高村级组织的战斗力,配齐配强乡、村计生队伍。
五、检查验收
后进村转化工作要求于20xx年9月30日前全部完成。对后进村转化的验收采取销号制,验收合格一个销号一个。其具体程序为:首先,由驻村工作队书面向所在乡镇提出验收申请,乡镇组织人员对照转化标准认真验收;其次,乡镇验收合格,报县验收;第三,县验收合格,报市验收。市验收合格的,即视完成了该村的转化任务。
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各驻村工作队根据转化工作完成情况可随时提出验收申请。但经县第一次验收不合格的,责令推倒重来,限期纠正,并给予全县通报批评。经县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的,取消派驻工作队单位和该乡镇年终计划生育评先资格。市验收不合格或在省、市检查解剖中出了问题的,给予派驻工作队单位和该乡镇“一票否决”,驻村工作队员不得提拔重用,并视情况给予党政纪处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成立“计划生育后进乡、村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担任,派驻工作队的县直单位一把手和各乡镇党委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人口计生局局长祁彦林同志担任,办公地点设在县人口计生局,具体负责集中整治活动事务性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切实加强对后进转化工作的领导。
(二)明确包村责任。后进村转化工作乡镇党委、政府是主体,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并任驻村工作队队长。计生办主任负直接责任。具体驻村人员由两个小组组成:乡镇组由包村副乡级以上干部任组长,行政、计生包村干部为组员,组长兼任驻村工作队常务副队长;县直组由单位主管计生工作的副职任组长,两名副科级后备干部为组员,组长兼任驻村工作队指导员。工作队于20xx年7月1日前必须全部进驻到村,脱离原单位工作,吃住在村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县未验收合格的,不准私自撤点。
(三)强化督导调度。县委、县政府两个督查室要将计划生育后进转化工作纳入重大督查事项,重点督查工作队在岗情况和驻村纪律。督导结果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及时编发督查通报。
县集中整治活动办公室重点督导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并适时建议召开调度会。包乡镇县级领导要关注后进转化工作,加强对集中整治活动的检查指导。
(四)严格兑现奖惩。集中整治活动结束后,县要召开总结表彰会。根据工作成效、工作态度、转化质量和工作量大小,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工作不力、分包村无明显转化、甚至出现重大失误的,要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对工作不配合、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的村干部要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