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局半年工作总结报告三篇》
粮食局半年工作总结报告(精选3篇)
粮食局半年工作总结报告 篇1
上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履行粮食部门职责,扎实推进粮食安全保障工作,粮食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月份,国家粮食局局长任正晓、省粮食局局长杨丽丽来我市视察粮食工作,对我市的粮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扎实推进三项改革。推进统计制度改革,按照国家局统一部署,全面完成了全市粮食系统统计制度改革,由原来不同统计对象采用不同表格,变为全市推行统计对象一张表。粮油供需平衡调查由全社会粮食消费调查扩展到乡村居民存粮调查;改革创新粮食储备方式,在保持原有国有储备体制的基础上,探索利用社会资源扩大储备规模,全市利用社会企业储存2万吨规模;积极推进粮食企业经营方式的转变,由原粮加工向主食产业化延伸,大力推进放心粮油进社区工作。
(二)危仓老库改造工作扎实推进。认真部署粮安工程危仓老库改造工作,建立周调度制度,加强督导检查,保障项目按时推进。目前全市维修改造项目土建工程、功能提升项目基本完工,机械设备全部安装完毕。共维修改造仓房348处,仓容47万吨。装备三项储粮技术仓房241处,仓容17万吨。更新库区安全设施设备69套,配备机械设备141台套。完成投资4107万元,占总投资的91%。同时,会同发改委顺利推进了2个项目6万吨仓容的新建库任务。以上项目共争取国家、省级财政资金2669万元。
(三)全面完成今年的粮食轮入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积极掌握粮源。认真做好夏粮收购准备工作,全市共落实资金12亿元、各类收购库点114个、腾空仓容50万吨,有力保障夏粮收购顺利推进。目前全市共收购夏粮41万吨,同比增加10万吨。省政府督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市的夏粮收购工作,全面完成了市本级粮食轮入任务。推进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4000个小粮仓建设任务已经全部发放完毕,并利用青岛农户科学储粮网站,为农民提供储粮技术服务和市场信息。加强成品粮油库存管理,组织3次库存粮油大检查,确保应急粮油数量真实、质量完好。加强粮油市场监测,完成粮油供需调查,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四)全面推进粮食信息化建设三项任务。完成了智慧粮库二期20xx年项目建设,制定了智慧粮库20xx年项目推进计划,完成了项目招标,已正式启动实施。进一步扩大粮食识别代码试点范围,扩大到入统的全部储备企业、加工企业和有原粮经营业务的购销企业,总数达52家。国家粮食局局长任正晓来青专程调研粮食识别代码试点工作,对我市的粮食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给予了肯定。同时正在积极推进全市粮食系统信息化管理综合平台工作。
(五)军供管理工作成效突出。军粮供应义务送粮率达98%,部队满意率达100%。完成军供粮油质量专项检查工作,共抽查代表数量1217吨、植物油数量10吨,抽查合格率均达100%。组织确定5家小麦粉生产企业为军供定点厂家,促进军供副营业务发展,新增原粮储备12500吨,成品粮储备200吨。开设放心粮油店、加盟店13家。放心粮油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经营量500多吨。副营营业收入5600万元,利润175万元。全市6个军粮供应站中有5个迈入全省星级军供站行列,星级军供站数量位居全省第一。我市在全省军粮供应工作会议上做了典型经验交流。在全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暨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联冠”动员大会上做了典型发言。
(六)粮食质量监管有效加强。全面抓好年度质量监管工作任务,提出了“全过程监管的工作理念、风险防控的工作方式、关键节点监管的工作方法”,明确了质量监管责任。组织全市粮食主产市区对80个粮食质量安全监控点进行了布局。完成省粮食质量品质测报和卫生调查样品采集,组织对储备粮油、军供粮抽查样品170批次,完成全年任务的77%。坚持入市粮油产品批检制度,共进行入市前检测和市场业户库存抽查4084批次,完成全年任务的52%。加强市粮油质检中心基础建设,完成了实验室装修招标及粮食质量监管体系建设项目自查工作。
(七)粮食监督检查有力推进。扎实开展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组织对11家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进行了检查,检查数量25万吨,抽查样品48批次。配合省库存检查组,抽查数量61万吨,占全市账面库存量近30%。对18家企业的23个库点进行了质量抽查,抽查范围涵盖7个县市区。协助省库存检查组对15家中储粮承储企业仓房、6个承储库点玉米粮情以及1家浅圆仓出库大豆情况进行了检查。组织对外省在我市2家粮食储存企业进行了核查。积极开展粮食流通专项检查工作,全市共出动825人次,依法查处83起违法收购。
(八)粮食部门实现健康发展。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双学双促”教育活动,青岛党建频道多次对市粮食局专题教育开展情况进行报道,活动经验做法得到市委组织部的充分肯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通过主流媒体对外宣传粮食工作56次,编发新闻媒体动态22期、思想政治工作网上学习材料22期。开展爱粮节粮宣传,联合市农委、市妇联、共青团青岛市委等8部门共同组织开展爱粮节粮活动,开展了爱粮节粮进社区、进农村、进军营、进校园、进机关等活动,7篇征文获得国家级表彰。局直国有单位市级以上文明单位覆盖率达到100%。推进了科技防腐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粮食系统实现了安全生产稳定,困扰粮食系统多年的信访积案取得突破性化解。
二、存在问题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开拓经营不够,经营思路不多,粮食经济效益下降。二是因粮食市场低迷,导致粮食轮出进度缓慢。三是创新意识不够,缺乏突破性的工作亮点。
下半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围绕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这个中心,扎实推进“粮安工程”,突出抓好粮食应急保障、放心粮油、信息化建设、粮食流通监管、军供管理等工作,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全面保障青岛粮食安全。
(一)认真落实好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根据省政府文件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我市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和“粮安工程”实施意见,并组织抓好贯彻落实。
(二)积极开拓思路,提高经济效益。努力开拓市场,抓好多种经营,争取经济效益。加强费用管理,加大财务监管力度,落实好各项预算制度,落实好财务制度和监控措施。
(三)加快粮食轮换进度。充分发挥国有购销企业的优势,继续推进好夏粮收购工作。积极开拓市场,抓好粮食轮换,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的粮食购销任务。
(四)推进好重点建设工程。明确时间节点计划,顺利推进检测中心军供站改建项目、仓房维修改造项目、智慧粮库项目建设。加强工作进度督查,将检查结果纳入考核,确保工程按时高质量完工。
(五)做好粮食应急供应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粮食应急加工、配送和供应网络体系,力争全市应急加工企业数量达到12个,市区应急供应网点数量达到130个,全市达到350个。
(六)推进好放心粮油工程。进一步修改完善加快放心粮油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报市政府审核后组织实施。积极争取资金扶持社会骨干企业,依托军供品牌打造全市放心粮油供应网络。
粮食局半年工作总结报告 篇2
半年来,我局依法治县和粮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及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和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领导和指导下,紧紧围绕我局今年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粮食监管模式。
一、理论培训,健全监督检查机制。
为了提高执法人员自身素质,我们加大对执法人员培训力度,积极参加县司法部门组织的法律法规培训,参加省、州粮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流通监督工作培训班,开阔了眼界,提高了办案能力。同时,增加粮食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加大粮食依法行政执法工作管理力度,规范执法体系和依法治理,推动了行政执法工作,稳定粮食市场奠定了坚实的人员和法制基础。
二、政策宣传,确保政策的深入。
为提高粮食经营者守法意识,确保粮食流通监督相关政策深入人心,我局采取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大对粮食政策法规宣传。
1、经常组织粮食行政执法人员深入基层进行宣传,走访粮食经营户,各大粮油超市、门市等进行法制宣传,让全社会真正懂得和知晓粮食行政执法的意义和目的。
2、通过制作以《条例》及《办法》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和国家粮食政策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展板,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
3、清理各类规范性文件,对不适应现有粮食行政执法和新形势下粮食经济发展的文件和规定全面进行了清理。
4、组织本局执法人员及部分粮食经营者,通过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学习《条例》和《办法》,以点带面提高贯彻执行《条例》和《办法》的思想认识和守法执法水平。
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有效引导粮食经营者依法经营,在全社会营造了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的良好氛围,增强了粮食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参与意识,得到了社会对粮食监督检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粮食行政执法工作打下良好基础,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制度建设,确保程序规范。
为了确保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程序规范,不出现漏洞,我局从健全工作制度入手,规范行为,提高办案质量。今年,我局先后完善了《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办法》、《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等六项制度和《行政执法流程图》。
年初,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XX年度依法治县和粮食监督检查工作要点,并逐项落实,完善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部门联动制度,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全程参与,各种监督检查由执法人员持证到场,确保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同时,加大与县政府法制办、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县技术监督局的沟通力度,争取政府重视和法律部门的支持,积极建立联合执法监督检查机制,共同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四、重抓监管,扎实开展专项检查。
半年以来,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开展了粮食的统计检查、粮食库存检查、国家储备粮的专项检查,我局抽调人员成立专门小组进行全面检查,为把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检查组,重点对省、州、县三级地方储备粮、国有企业储存的商品粮进行库存检查,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对粮食的数量、品种、性质、储备资格、帐实相符、分仓号及帐务处理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全部数量、质量真实可靠,会计账、统计帐、保管帐,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卫生状况良好,仓储粮情稳定,无发霉变质情况。
二是深入开展粮食流通统计检查。为了摸清全县粮食企业经营状况,做到心中有数,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粮食企业台帐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国有粮食企业、粮食转换企业,民营和个体工商户等全部纳入社会统计对象,按规定要求设置了原始记录,建立统计台帐,申报统计报表,并规范留存、归档,核查数据准确。对检查中有台账不清,报表不及时的给与了批评与指导。
三是加大违法案件查处,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粮食局半年工作总结报告 篇3
半年来,我局依法治县和粮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及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和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领导和指导下,紧紧围绕我局今年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粮食监管模式。
结合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突出工作重点,抓好粮食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切实落实上级的各项粮食惠民政策,加强粮食市场的监管力度,有效维护全县粮食流通市场秩序,坚持依法治理,依法行政,树立了粮食部门新形象。现就XX年半年依法治理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理论培训,健全监督检查机制。
为了提高执法人员自身素质,我们加大对执法人员培训力度,积极参加县司法部门组织的法律法规培训,参加省、州粮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流通监督工作培训班,开阔了眼界,提高了办案能力。同时,增加粮食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加大粮食依法行政执法工作管理力度,规范执法体系和依法治理,推动了行政执法工作,稳定粮食市场奠定了坚实的人员和法制基础。
二、政策宣传,确保政策的深入。
为提高粮食经营者守法意识,确保粮食流通监督相关政策深入人心,我局采取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大对粮食政策法规宣传。
1、经常组织粮食行政执法人员深入基层进行宣传,走访粮食经营户,各大粮油超市、门市等进行法制宣传,让全社会真正懂得和知晓粮食行政执法的意义和目的。
2、通过制作以《条例》及《办法》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和国家粮食政策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展板,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
3、清理各类规范性文件,对不适应现有粮食行政执法和新形势下粮食经济发展的文件和规定全面进行了清理。
4、组织本局执法人员及部分粮食经营者,通过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学习《条例》和《办法》,以点带面提高贯彻执行《条例》和《办法》的思想认识和守法执法水平。
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有效引导粮食经营者依法经营,在全社会营造了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的良好氛围,增强了粮食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参与意识,得到了社会对粮食监督检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粮食行政执法工作打下良好基础,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制度建设,确保程序规范。
为了确保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程序规范,不出现漏洞,我局从健全工作制度入手,规范行为,提高办案质量。今年,我局先后完善了《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办法》、《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等六项制度和《行政执法流程图》。
年初,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XX年度依法治县和粮食监督检查工作要点,并逐项落实,完善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部门联动制度,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全程参与,各种监督检查由执法人员持证到场,确保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同时,加大与县政府法制办、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县技术监督局的沟通力度,争取政府重视和法律部门的支持,积极建立联合执法监督检查机制,共同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四、重抓监管,扎实开展专项检查。
半年以来,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开展了粮食的统计检查、粮食库存检查、国家储备粮的专项检查,我局抽调人员成立专门小组进行全面检查,为把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检查组,重点对省、州、县三级地方储备粮、国有企业储存的商品粮进行库存检查,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对粮食的数量、品种、性质、储备资格、帐实相符、分仓号及帐务处理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全部数量、质量真实可靠,会计账、统计帐、保管帐,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卫生状况良好,仓储粮情稳定,无发霉变质情况。
二是深入开展粮食流通统计检查。为了摸清全县粮食企业经营状况,做到心中有数,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粮食企业台帐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国有粮食企业、粮食转换企业,民营和个体工商户等全部纳入社会统计对象,按规定要求设置了原始记录,建立统计台帐,申报统计报表,并规范留存、归档,核查数据准确。对检查中有台账不清,报表不及时的给与了批评与指导。
三是加大违法案件查处,维护粮食流通秩序